第十六章 報道
「天哪,你的身材這麼好呀!看看,連這裡都這麼白。……嘖嘖,看這兩個東西多豐滿呀!……蘭宗震這小子,還算個男人嗎?這麼好一塊肉送到嘴邊……送到嘴邊都不吃。……不吃好啊,留著我吃吧。……來,轉過來,對……就這樣!好,別動……」
俗話說得好,拿人的手短,吃人的嘴軟。我蘭宗震吃了你一碗米飯一盤紅燒肉,不存在嘴軟的問題,可你要是拿了人家一萬元錢,是不是你手中的筆杆子會軟呢?甚至會禿呢?
蘭宗震打開信封后,裡邊根本不是什麼資料,而是幾張幾天前的《蘭河日報》,報紙中間夾著1萬元嶄新的人民幣。
蘭宗震看著這一沓子錢,心裡像打翻了五味瓶,很不是個滋味:他們這是要幹什麼?狗咬球市場取締的事,區上早就作為1號議案,交有關部門落實了。再過幾天,狗咬球市場就不復存在了,就是說,在市場這一塊,已經沒有任何問題了。那麼,十條山街道真的是想和我交朋友嗎?交朋友的目的何在?動機何在?僅僅是因為讓你今後多多關照十條山街道嗎?
十條山賓館所在地是支木街道的地盤,座落在狗咬球市場的北邊、一帆風順的斜對面。十條山街道跟我交朋友大概是因為這件事吧,市場撤銷了,這塊地方肯定是支木街道的了。沒有了市場,你還管個什麼?如果藉此東風,支木街道要收十條山賓館的地盤怎麼辦?司馬昭之心——路人皆知,恐怕十條山街道巴結你,是醉翁之意不在酒吧?
俗話說的好,拿人的手短,吃人的嘴軟。我蘭宗震吃了你一碗米飯一盤紅燒肉,不存在嘴軟的問題,可你要是拿了人家1萬元錢,是不是你手中的筆杆子會軟呢?甚至會禿呢?
蘇蘭芳知道了肯定跟你沒完,蘇蘭芳父親省委書記蘇清林知道了,那更是了不得!
蘭宗震心說,我吃喝關過去了,美女關也過去了,難道就過不去金錢關嗎?不!在我蘭宗震面前,一切關口都能過去的!對!這就是我蘭宗震!
想到這裡,他撥錢一中的手機,關機!
再撥辦公室的電話,不在!
就在這時,值班總編的電話來了:「出去大半天了,下午下班前一定要趕回來,列席編前會。」
蘭宗震說:「總編,我正要找你哩,有事要向你彙報。」
「回來說吧。好不好?」
「那好吧,回來見!」
要是平時,蘭宗震會乘公交車回報社的,可今天,他破例打了一輛的。因為心裡有事,所以,街景如何、行人怎麼樣、車輛怎麼會車,蘭宗震一點都沒有關心。很快,《蘭河晚報》辦公樓到了。
下車付過錢后,他三步並成兩步,衝進了電梯間,又一路上升,來到了總編辦公的十樓。走出電梯時,同事小趙先告訴他,你女朋友打電話找你了。
蘭宗震點頭致謝后,風風火火衝進了總編辦。
三位老總正在商量工作,見蘭宗震門都沒敲就闖進來了,知道有重大新聞了,都抬頭說的說,問的問。
咋了,出啥大事了?
先坐下,喝口水再說。
老總給蘭宗震倒了一杯純凈水,蘭宗震也不客氣,咕嚕嚕嚕,一飲而盡。
老總拍拍他的肩頭:「說吧,什麼事?」
「錢一中在材料里裝了一萬元錢,等我發現后,就找不著人了。請示一下老總們,我該怎麼辦?」
總編拿起桌子上的一幅字,打開讓蘭宗震看:「看看,這是什麼?」
蘭宗震一看,是副省長王東山的書法條幅:「贈《蘭河晚報》社黨的喉舌」。
總編笑著說:「這是今早上錢一中接你前送來的。」
「黨的喉舌,這話好呀,王副省長是肯定咱們的工作呀!」蘭宗震不加分析地說:「這好事啊!」
老總們笑了。
「有什麼不對嗎?」蘭宗震一臉的不解。
總編說:「問題是它是錢一中送來的,同時,錢一中還說,王副省長說了,讓報社多宣傳十條山街道呢!」
蘭宗震還是滿臉的疑惑,他從口袋裡掏出了一萬元錢,交到了總編的手裡……
總編們真心實意地稱讚了蘭宗震一番,最後,總編告訴他,鑒於蘭宗震在新聞工作中做出的突出貢獻,經社委會研究,決定獎勵蘭宗震一套房子,希望他在獲得全國新聞獎的基礎上,再接再勵,永攀高峰。
入冬以來,蘭河的天氣一直是陰沉沉的,天空中是厚厚的低垂的灰黃色的濁雲。蘭宗震的心情也跟天氣一樣,沉重極了。全沒有一種喬遷新居的喜悅心情,反倒多了一分憂慮。他的心,一直被狗咬球市場牽動著。三個多月過去了,這個全市人民關注的市場,還沒有被清退。
「總編!」在值班總編辦公室,蘭宗震焦慮地說:「區上也去了,領導們不是扯皮就是推諉,我看這個市場是取締不了了。」
總編過去鎖上了門,轉過身來對蘭宗震說:「有個辦法。」
「什麼辦法?」
「只是你又得受累了。」
蘭宗震急切地說:「只要有辦法把這個市場取締掉,我就是吃點苦受點罪,也甘心了!」
「你多採訪幾個單位,寫一篇調查報告。」
「寫了也白寫,你又不發!」
「誰說的?……你拿著報告去找新來的冉市長,讓他簽個字,我們和日報同時發!」
「真的?」
「真的。」
兩天後,《蘭河日報》、《蘭河晚報》發出了蘭宗震寫的調查報告。《蘭河日報》的報告短一點,《蘭河晚報》則整整發了一個專版。
下面是發在《日報》上的調查報告。
狗咬球市場癥結在哪裡?
晚報記者蘭宗震
十條山街道辦事處:市場是我們爭取來的
12月17日下午,十條山街道辦事處副主任錢一中在接受採訪時告訴記者,狗咬球市場是1987年由區政府、區工商局批准設立的。當初有四五十個攤點,現在有213個攤點,這個市場有40多個下崗職工和其他人員經營小百貨、飲食蔬菜等,解決了周圍居民生活難的問題。
市場設立后一直由十條山工商所管理,直到2001年下半年,根據區上關於對所管市場實行管辦脫鉤的精神,蘭河市工商局城關分局十條山工商所對狗咬球交易點向蘭河市市場建設服務中心進行了移交。市場管理中心接管兩個月後,深感市場規模小、經濟效益不佳,退出了對該交易點的管理。這期間支木街道辦主任何首琪到狗咬球交易點和十條山工商所進行了調查了解,在考察了lO個月後覺得無利可圖、管理難度大后,便採取了放棄的態度。直到2002年8月,該交易點還屬於因無人管理由工商們代管的狀態,十條山街道獲此信息后,向蘭河市市場建設管理服務中心遞交了管理狗咬球交易點的申請,經批准同意,於2002年8月28日正式接管了該交易點。接管后,我們花了很大的力氣,但作為馬路市場在管理上也有缺陷,對於媒體的監督我們非常感謝,虛心接受。錢副主任還告訴記者,區政府56號文件《關於整頓規範和清退馬路市場的實施意見》中要求整頓規範的時間截止為今年10月31日,狗咬球市場沒有列在清退之內,清退的時間為3到5年,不是取締的對象。狗咬球市場是有市場登記證的,11月4日區經貿委和區工商局驗收達標。界牌以外50米內的亂擺攤設點我們也清理過,後來由交警、市容管理部門管理。
今後我們將在原有的管理基礎上,做到市場不散、管理不斷的長效管理,能要求到什麼程度就管理到什麼程度,阻止蔓延,市場內的堵塞問題我們正在逐步解決。
支木街道辦事處:市場應該由我們來管理
12月18日上午,支木街道辦事處何首琪主任接受採訪時說:「按屬地化管理的原則,這個市場歸我們支木街道辦管理。因為種種『說不清』的原因,給十條山街道辦管理。我支木街道辦再難,也不可能把這麼個小小的市場讓給十條山街道辦管理,對不對?」
何首其主任接著說;「我們一定能管好自己轄區內的事情,包括狗咬球市場在內。」
當記者問及區政府56號文件規定的界牌處退50米是怎麼回事?你們是怎麼執行的?何首其解釋說:界牌處50米就是從大街路界牌處,往市場里退50米。拿狗咬球市場來說,就是從巷口子到省地稅局大門口,正好50米,這50米內的小攤小販們應該全部清退。」
何首其主任說:「我們還多次向區上反映過,人大會上也提出過,但就是沒有得到解決。」
有關單位和市民:市場弊大於利,應該取締
12月17日中午,記者採訪了省地稅局有關部門的負責同志。這位負責同志說,狗咬球市場太不像話了,堵了我們的大門不說,還影響了咱們蘭河的市容。我們的部分客人都在蘭河一帆風順海鮮酒店吃飯,不少客人反映,如此漂亮的酒店下面,擺這麼多煙霧繚繞的小市場,小買賣擠掉了大生意不說,還影響了蘭河的投資環境。
12月17日下午,記者採訪了蘭河一帆風順海鮮大酒店的負責人。他說,媒體曝光狗咬球市場的新聞我們看到了,我們蘭河一帆風順大酒店做為外來企業,首先感到高興。這個市場,我們認為是弊大利少。首先,來我們店裡吃飯的外地客人不在少數,這個地方也算蘭河市的一個窗口了。我經常聽客人們議論這個市場,他們都說,好心情都讓無處停車、烏煙瘴氣的市場給破壞了……。我們認為,這個市場應該取締。當然了,我們做為外來企業,也得體諒政府和下崗職工的難處。如果這個市場按區政府56號文件精神後退了50米,這50米內的全部下崗工人,我們酒店負責安排工作。另外,十條山街道辦由此少收的管理費我們酒店也可以給予適當補償,直到市場清退完畢。
人大代表的呼聲:市場應由屬地街道辦管理
在今年9月的區人代會上,蘇蘭芳、祁永毅、席國安、秦立俊等12位代表就狗咬球市場歸屬問題,向大會提交了議案。下面是部分人大代表對此事的看法。
祁永毅代表(中國人民解放軍第十醫院政委):所謂區域管理,就是這一塊地是你的你就管,不是你的你就不能管。一個小小的市場,中間涵蓋的內容是方方面面的,社會治安、計劃生育等等,都要管。我認為狗咬球市場應該還給人家支木街道辦管理。十條山街道辦和支木街道辦兩家可以坐下來協商一下不就解決了嗎?幹嗎非要上級拍板定案呢?
秦立俊代表(支木街道辦派出所所長):十條山街道辦管我們轄區的市場有好多不便,就拿治安管理來講,案件發生了,我們得管,而十條山街道辦也管,好些問題無法協調。我們認為,他們收費,讓我們管理,不合適。
區委辦:計劃明年清退市場
12月17目,記者專程到城關區區委辦公室採訪。區上有關領導非常重視此事,並答應次日給予答覆。昨日,記者與城關區的有關負責人取得了聯繫。這位負責人說,讓該區委辦章主任解答。章主任在電話中告訴記者,11月12日,由城關區副區長梁培成召集城建、工商、街道等單位專門就狗咬球市場的問題召開了會議。這個市場經過區經貿委、區工商驗收已達標。按照「建一退一」的原則,這個市場列在明年清退。附近的單位有意見,我們也要求市場和沿街單位搞好關係,一方面解決群眾吃菜難的問題;一方面解決附近單位和居民出行難的問題。界牌50米以內應該全部取締。
下面是發在《蘭河晚報》的調查報告。
狗咬球市場佔道癥結何在?
晚報記者蘭宗震
編者按:自本報12日16日刊發《狗咬球市場仍難取締》一文後,引起了政府、市場附近單位及居民的極大關注。人代會後,本報陸續接到了針對狗咬球市場管理、規範、歸屬等問題的許多熱線電話。困擾狗咬球市場的癥結到底何在?為此記者進行了為期兩天的詳細調查。在調查中,各單位和周邊居民眾說紛紜,莫衷一是。
公安消防法規:未經公安消防部門審批必須予以取締
12月17日下午,記者來到了省公安消防總隊,就狗咬球市場的消防通道問題採訪了防火部副處長黎星輝和助理工程師王子一。
李副處長說,公安部、國家工商總局明確指出,集貿市場開市必須經過當地消防部門審核批准,比如你們說的這個狗咬球馬路市場,必須進行消防通道的防火審核,還要每年到公安消防部門進行年檢,否則,這個市場就有問題。
李副處長當即撥通了十條山街道辦錢一中副主任的電話:請問,狗咬球市場是否辦理過消防防火有關手續?錢副主任答覆,因為這個市場是工商所交給我們的,有沒有到公安消防部門辦手續,你問工商所吧。
李副處長按錢副主任提供的電話號碼把電話打到了十條山工商所,一個姓楊的所長說,這個市場歸十條山街道辦管,因為市場交給他們了,你問他們吧。
李副處長拿出了公安部《集貿市場消防安全管理辦法》對記者說,根據這個《辦法》,為了對市場中的單位和市民負責,市場必須辦理消防年檢手續,這樣做的目的是有備無患,真正把人民生命和國家財產放在工作的第一位。既然狗咬球市場是十條山街道辦的,那麼按《辦法》要求,這個市場的消防負責人就是辦事處的主任。既然錢副主任都不知道防火和消防通道這一說,說明這個市場就有問題。按《辦法》要求,有火災隱患的市場,必須予以取締。
採訪結束時,助理工程師王子一送給記者一本《集貿市場消防安全管理辦法》,他告訴記者:消防法規第三章第十四條規定,室外集貿市場決不能堵塞消防通道。就是說市場的道路必須24小時暢通無阻,否則後果不堪設想。無獨有偶,就在記者採訪省公安消防總隊的當天,城關區劉面灘發生了火災,造成了四人慘死的後果,有一半是因為消防道路只有兩米多寬,消防車輛無法通過造成的。
支木中心學校:這個市場嚴重存在安全隱患
12月18日早上,記者前往城關區支木中心學校採訪。李天成校長告訴記者,中午、下午上下班高峰時,學校師生過馬路市場成了負擔。十分鐘的路程,40分鐘都過不去,一不小心,不是老師丟了錢包就是學生丟了東西。有時,學校拉運東西,還得給他們送煙、送錢,「此路是我開,此樹是我栽。要從路上過,留下買路財」,否則,就是不讓你過。這個市場,已經成了我們學校的一大公害了。採訪結束時,李校長心急如焚地說,如果學校或者是附近的居民樓發生火災,消防車開不進來,後果不堪設想啊!
十條山街道辦事處:我們管理是經批准同意的
(內容同《蘭河日報》略)
支木巷街道辦事處:狗咬球市場是支木街道的地盤就該由我們來管
(內容同《蘭河日報》略)
採訪其它單位、轄區居民、人大代表(內容同《蘭河日報》略)
總編前腳走進辦公室,後腳電話鈴就響了。
總編接了電話:「你好!蘭河晚報。」
對方是十條山街道辦副主任,雖然他改講了普通話,但總編一下子就聽出來了。沒想到錢一中是這樣自報家門的:「我是王副省長秘書尤佳績,請問你們日報,尤其是晚報,關於狗咬球市場,到底是怎麼回事?」
「什麼怎麼回事?」總編裝聾作啞,表示不明白對方的提問。
「王副省長托十條山街道辦給你送的字,你收到了沒有?」
「收到了,是王副省長對我們工作的肯定呀!」
「你錯了。王副省長的意思是,再不能登這樣的文章。怎麼,十條山街道辦那位主任沒告訴你?」
「他好像說了這個意思的。」
「那你為什麼還要登?」
「日、晚報是市委的機關報,做為我本人,我是一名共產黨員,首先得聽市委、市政府的招呼。同時,我們的新聞調查是實事求是的、客觀的,而且見報前也還是做了部分刪節的!」
「這麼說是市上領導打過招呼了?」
「請問尤佳績同志!」總編故意加重了語氣:「這有什麼不對嗎?」
假尤佳績沉默了至少有十秒鐘:「那好吧,再見!」
整個上午,總編接到的幾十個電話中,90%以上的電話都跟蘭宗震的新聞調查有關。總編感覺到,這次發出的稿子的的確確是捅了馬蜂窩了。
中午下班前,區檢察院反貪局的幾位同志來到了總編辦公室。領頭的是反貪局顧科長。顧科長出示證件后,對總編說:「你們的記者蘭宗震,涉嫌受賄,請你通知他過來,跟我們走一趟!」
總編打電話給蘭宗震,讓他馬上到總編辦來。蘭宗震興沖沖地敲門進來了,顧科長問:「你是蘭宗震?」
「我是蘭宗震。」
顧科長對總編說:「對不起,總編,我們先走一步。」
「慢!」總編問顧科長:「是不是有人舉報他受賄一萬元?」
「你怎麼知道?」
「蘭宗震同志早就把這錢交到報社了,是十條山街道辦副主任錢一中向他行賄的。」
「是嗎?」顧科長說:「錢在你這嗎?」
「錢在財務,我讓他們送過來。」總編撥通了財務的電話:「把十條山街道辦送小蘭的錢送到我辦公室來!」
顧科長們這才坐下了,蘭宗震也坐在了總編板台的一邊。
財務小吳把一個裝錢的信封給了總編,總編又把它交到了顧科長的手上。顧科長見上面寫著某月某日蘭宗震交來十條山街道辦副主任錢一中送的現金一萬元整。
顧科長讓助手點完了錢,給總編填寫了封扣壓清單:「總編、蘭記者,對不起!我們不打擾了。」
蘭宗震代總編送走了顧科長等,回到自己辦公室門口時,區公安局刑警隊汪隊長等三人過來了。
「汪隊長,怎麼有空到我這來了?」蘭宗震認識汪隊長,便主動打招呼:「請進!這是我辦公室。」
汪隊長悄悄說:「下樓,有事!」
蘭宗震滿腹狐疑地跟著汪隊長走進了電梯。汪隊長說:「給你個面子,跟我們走!到車上給你戴手銬。」
「汪隊長,錯了吧?我怎麼了?」
「別說話,到隊上你再說!」
到一樓了,汪隊長把蘭宗震請上了警車。車子開出大門后,汪隊長給他戴上了手銬。
「汪隊長,你們絕對弄錯了!我沒有干過什麼壞事呀!」
「既然咱們是熟人,我就告訴你。十條山賓館一個叫燕子的服務員告你強姦她,人證、物證俱在,你說,我們扣你扣錯了嗎?」
「我沒有強姦她!十條山街道辦副主任錢一中可以為我做證!」
「錢一中會為你作證嗎?」汪隊長冷笑說:「要不是他,我們還不來請你哩!這話就到此為止吧!」
是啊,錢一中能為你蘭宗震作證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