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44節 再查“車輪腐敗”
走私與腐敗是孿生兄弟。
走私進口高級轎車,從中國海關打擊走私的檔案中可以發現,訂貨、運輸、上岸、上牌照、上路通過關卡等所有走私環節全都充滿著腐敗的氣息!所以,在所有的走私商品中,能引起老百姓痛恨的當是走私汽車!
查處遠華集團走私汽車案,「4·20」專案組中的查私、審理、偵捕組的海關關員和緝私警察同樣不可倖免地遭遇了重重挫折。儘管一波三折,但這次行動有八部委協同作戰,有黨中央作堅強後盾,最後還是一舉查實賴昌星集團走私汽車3588輛的犯罪事實,案值17億人民幣,涉嫌偷逃稅款高達10億人民幣。
「4·20」專案辦案人員在前期暗查和前10天攻堅戰中,就已發現賴昌星犯罪集團走私的重頭戲在「兩油」、「香煙」和「汽車」三大類商品方面。走私汽車的負責人是賴昌星的小弟賴昌圖。
因此,中央指示「大兵壓境」后,1999年9月7日便組建了查處汽車走私辦案組,調配人員10餘人。后因調查進展遲緩,而其他方面又急需人力辦案,第一次組建的「汽車組」暫時解散。
可是,群眾舉報汽車走私的材料卻一件又一件被送到專案組領導的案頭。其中福建老乾廳寄來了署名檢舉信,提供汽車走私的具體線索;泉州一群眾把準備已久的材料直接傳真給專案組;有的舉報材料還附上走私單位的營業執照、銷售私車業務員的名片,甚至走私分子的照片等等。
專案組領導將舉報材料批給偵捕組,要求予以偵查核實。負責同志在上面簽署意見:對這些線索應組織專門人力進行認真核查,以便找到遠華進行汽車走私的突破口。
偵捕組豈敢怠慢,配出得力緝私警逐一核實舉報內容。偵查結果表明:舉報材料上的內容基本屬實,並獲知走私嫌疑人大都在泉州地區活動。當時已是1999年10月份了,其他組提出的抓捕對象也有許多人同樣集中在泉州地區。這不足為怪,因為晉江、石獅是賴昌星的「老巢」,是他走私的發源地和根據地,遠華集團糾集了一大批參與走私的晉江、石獅籍走私分子。
對散居在城鄉的涉案人員,一個個去摸哨逮人費力耗神不說,還可能引起連鎖反應。沒等你抓一兩個人,其他走私嫌犯定會腳底抹油———開溜。偵捕組決定集中兵力打「殲滅戰」,擬定出一個在泉州地區集中抓捕嫌犯的計劃。專案組領導也認為此方案可行,簽字批准「泉州111」行動計劃(1999年11月1日集中抓捕嫌犯的行動代號)。
「泉州111」行動計劃應該說是緝私警在查辦「4·20」專案期間第一次大的戰役行動,因計劃的完整和部署的周密,其成效非常顯著。僅抓捕到案的汽車走私嫌犯就有22人,其中嫌疑人庄良滿、蔡恩惠、朱為銀3人後來均被移送起訴。
為了趁熱打鐵,偵捕組歇息喘氣都顧不上,馬上又對22個汽車走私涉嫌案犯初審突破。22人全都招供。他們零零碎碎的供詞串成遠華汽車走私的基本脈絡,包括走私汽車自香港發貨,進境后拉到海鑫堆場,又轉移至遠華塘邊電子廠後面的鐵皮倉庫,以及辦理牌照、如何上路的過程。
偵捕組很快將這些信息匯總成報告送給專案組領導,領導立即召集查私組、審理組、偵捕組開會,再次把組織力量調查汽車走私當成專案「重頭戲」,鄭重擺到議事日程上。前線總指揮在會上當場表明看法:「汽車走私查不清楚,對中央領導、對『4·20』專案、對人民群眾都不好交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