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54節 擔任65天“代總管”
費盡周折抓捕遠華集團「代總管」、賴昌星大哥賴水強,並通過卓有成效的思想教育和政策攻心,使其認識到遠華集團所犯下的滔天罪行,且願意負荊請罪、戴罪立功。大膽「逆用」賴水強,使其積極「勸降」14名賴氏家族成員從境外回國投案自首。這是緝私警察殫精竭慮的「傑作」,也是體現專案工作特色的「經典之作」。
賴水強1999年8月13日被賴昌星、曾明育臨時封銜,主政「遠華」,這個受命於「危難」之中的「大哥大」,擔任了65天遠華集團的「代總管」。
董事長賴昌星跑了,執行董事曾明育也跑了,遠華集團的骨幹力量全都跑了。山中無老虎,猴子稱霸王。況且,賴水強不是什麼猴子,他在遠華雖稱不上虎豹獅象的人物,但起碼也算是一匹具有戰鬥力的公牛。
賴水強在集團內也是個重量級人物,進進出出誰見了都對他畢恭畢敬。賴昌星平時對大哥也很尊重,只是有些核心秘密不想讓他知道太多,因為也只有「大哥大」敢提出一些不同的看法和意見。但遠華畢竟深刻「賴氏」印跡,「大哥大」畢竟也從遠華這棵參天大樹上獲取過豐碩的果實。他參與遠華走私香煙的銷售,調度一輛又一輛的大卡車,吆喝手下一幫馬仔,將走私煙拉到晉江老家的集散地,再按照訂貨清單源源不斷往全國各大城市的經銷點發貨,有時一天私煙的批發量達幾百箱乃至上千箱,然後及時回籠資金,以便進口環節與銷售渠道「一條龍」作業的連接。
從8月13日上任的第一天起,賴水強便風風火火、撞進撞出。他想用自己的回天之力「挽救」困境中的「遠華」。
8月14日,賴水強在悅華酒店召集公司辦公室主任、業務秘書、財會人員等10人開緊急會議。他還請來負責遠華國際中心(88層)籌建的施工單位的債主開會協商,想儘快變賣不動資產。兩天後,賴昌星電話指示一陶姓秘書,讓她從原會展中心預付地價款的700萬元中提走350萬元,陶秘書立即通知財務部出納開出現金匯票,賴昌星派來的人則在下班前到公司取走匯票,並直接匯往晉江,再通過那裡的「地下錢莊」轉至境外。
8月16日,賴水強再次召集公司業務骨幹開會,為了安全起見,會議移至晉江燒厝賴水強家中召開。會議議題有五項:一是討論公司的裁員問題,重新確定各部門的主要負責人;二是決定將原先分散的辦公地點統一集中遷移到國際中心(88層)籌建處;三是討論公司現有財產的變現問題,包括海鑫堆場20多部貨車的變賣,及東卉花園房產的變更,收回資金,避免專案組查封;四是安排有關人員儘快銷毀不利於遠華公司的文件、憑證等資料;五是將「紅樓」內的貴重物品迅速轉移到安全地方。
8月23日,專案組開始查封「遠華」,賴水強手下的兩位副總及一些重要成員陸續被專案組傳去「談話」,集團內部人心惶惶。8月26日,賴水強又在家中召開緊急擴大會議,參加會議的除集團內殘存的幾個重點人物,還有從北京遠道邀請來的4位「專家」。會上,賴水強說:大家不要緊張,我們遠華沒搞走私,那都是別人乾的勾當,現在想栽贓陷害,全賴在我們頭上。我們請北京的專家過來幫忙整理材料,打算民告官。因為專案組的執法是不合法的……賴水強表面說得慷慨激昂,心底卻陣陣發虛。有職員喚他「賴總」,他耳背,誤聽成人家喊他「爛總」,一臉不悅,說:「什麼?你叫我『爛總』?」說完,頹然坐下,噓嘆一聲,「不過,我也確實是個夠爛的『爛總』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