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章 歷代偽幣,禁而不絕
◎假幣製造者前赴後繼
●鋌而走險者不息而生生
據史書記載,世界上第一個偽鈔製作者是古羅馬時的皇帝尼祿。他當政時期,在鑄造新發行的銀幣時,在銀幣的外麵包上一層薄薄的銀子,裡面則是鉛或其它金屬。尼祿通過此種手段,大發橫財。
在我國,據史書的記載和考古發掘,偽鈔的製造略晚於尼祿時期。從長沙馬王堆古墓挖掘出的帛上,發現有用文字記載著當時偽造貨幣的一些情況。那時,我國還未有造紙術的誕生,更不會有紙幣的出現。當時的通貨全是金屬貨幣。由於科技的落後,製造術還比較粗糙,比較容易被偽造。於是就有人做此營生,大發不義之財,導致當時的假幣泛濫,市場上魚目混珠。這是我國迄今發現的最早的一份記載了偽造貨幣的史料。
到了宋朝後,我國誕生了世界上第一張紙幣。它由此而帶來了金融業的革命和經濟的大流通。紙幣具有製造成本低、便於攜帶等特點。它一出現,馬上就受到百姓的喜愛。沒有多久,宋朝朝廷就把這一由民間發明並最早在民間流通使用的貨幣收為官有,張榜天下,下令紙幣將作為官幣由朝廷製造發行,嚴禁民間私造紙幣。儘管宋朝廷法典明令禁止私鑄官幣,但是天下為錢財鋌而走險者不乏其人。可以說,當宋朝第一張紙幣「交子」誕生之日,就開始衍生出第一張偽鈔。宋朝以後的歷朝歷代都在法典中專門注有「私鑄官幣者處斬」的條文,但金錢的神奇魔力卻使一代代假幣製造者們前赴後繼,生生不息。
●元朝偽鈔犯罪最猖獗
元朝繼兩宋發行「交子」、「會子」和金朝的「交鈔」之後,在全國統一了貨幣體制並發展了這一紙幣體制。元朝首次使用法律手段強制發行了不兌換紙幣。從此,紙幣神聖不可侵犯的地位首次在我國被確立下來。因此,元朝成為了我國古代唯一只使用紙幣而基本上不允許流通金屬貨幣的朝代。元朝開朝之初,中統元年,朝廷開始印製發行「中統元寶交鈔」和「中統元寶寶鈔」;到至元三十四年又發行了「至元通行寶鈔」。規定「至元通行寶鈔」的一貫可當「中統元寶交鈔」的五貫,並且與「中統元寶寶鈔」同時流通使用。到「至元通行寶鈔」發行之後,政府的賞賜、軍餉等仍以「中統元寶寶鈔」為計算標準,但由干「中統元寶寶鈔」發行量逐年減少,致使「至元通行寶鈔」成了元朝末年流通的主要貨幣。元朝在貨幣的印刷和發行上都有一整套的制度。元代在全國各地均設置有交鈔庫和平準庫等機構,掌管紙幣的發行及兌換事宜。並且規定在哪一路府發行、換易的「至元通行寶鈔」或「中統元寶寶鈔」,便在該鈔的左上角斜捺一方標明該地點的長方形印記:即「合同印」。相當現在的防偽標記。由此可見元朝政府對反偽和防偽的重視。
據史書記載:元朝是我國歷史上偽鈔犯罪最猖獗的朝代。
1317年,曹州縣庫吏伍義,勾結偽鈔犯,利用職務之便;將假鈔倒換出大批庫存新鈔。他本人僅收好處費就達2250貫。由此可見當時的犯罪數目之大。
當時的偽鈔犯罪尤以江西的鉛山縣最為猖獗。犯罪分子所偽造的「至元通行寶鈔」流往全國各地。北至嶺北、遼陽,南到雲南、湖廣,到處都有他們製造的偽鈔的蹤跡。鉛山的造偽歷史較長,由於組織嚴密,使這一犯罪團伙歷經十餘年而未被敗露,以至犯罪氣焰日盛,逐漸發展成為一個龐大的黑社會組織—一「青蚨盟會」。這一犯罪組織成員達數百人,以偽造貨幣為主,偷雞摸狗,欺男霸女,無惡不做。其魔爪遮蓋了鉛山縣和周邊地區。因其與地方官吏相勾結,氣焰極其囂張。鉛山縣的行政和獄訟都控制在這一黑社會組織手中。受假鈔侵害的百姓到縣衙告狀,狀子最後都落到了「青蚨盟會」的手中。告狀百姓最後得到的結果:不是家破人亡,就是妻離子散。朝廷對此曾多次派出欽差大臣到鉛山縣組織查緝,可都遭到「青蛛盟會」的恫嚇和威脅,加之當地官吏的袒護,每一次的查緝工作都是不了了之,致使這一犯罪組織橫行了十餘年。後來朝廷派來重臣林興祖擔任鉛山州知府,力主摧毀這一犯罪團伙。林興祖到任后,沒有辜負朝廷重託,為民除此一害。元朝廷為表彰林興祖的忠誠,在朝廷編纂的《元史》中專門有一章節介紹林興祖反偽鈔的業績。
《元史》卷一百九十二,列傳第七十九良吏;「林興祖傳」。
林興祖,字宗起,福州羅源人。至治二年(公元1322年),登進士第,授承事郎,同知黃岩州事,三遷而知鉛山州。鉛山素多造偽鈔者,豪民吳友文為之魁,遠到江淮、燕薊,莫不行使。友文奸黠悍鷙,因偽造致富,乃分遣惡少四五十人,為吏於有司,伺有欲告之者,輒先事戕之,前後殺人者甚眾,奪人妻女十一人為妾,民罹其害,銜冤不敢訴者十餘年。興祖至官,日:「此害不除,何以牧民!」即張榜禁偽造者,且立賞募民首告,俄有告者至,倦以不買斥去。且有告獲偽造二人並贓者,乃鞠之。款成。友文自至官,為之營救,興祖命並執之,須臾,來訴友文者百餘人,擇其重罪一二事鞠之,獄立具,逮捕其黨二百餘人,悉置之法。民害既去,政聲籍甚。江浙行省丞相別兒怯不花薦諸朝,升南陽知府,改建德路同知,俱末任……
●官幣不可侵犯
紙幣在明清兩代得到了大力推行。明清朝廷都把嚴禁偽造的條文刻印在紙幣的正面,時刻告誡人們:
明朝在「大明寶鈔」的正面的下半部分印上了大明律法的條文;
中書省奏准印啟大明寶鈔與銅線通行使用偽造者斬告捕者賞銀貳佰伍拾兩沒收犯人財產清朝在「大清寶鈔」的正面的下半部分也印上了大清法律的禁條:
清代大清寶鈔戶部奏行官票凡願將官票兌換銀錢者與銀一律並准按部定章程搭交官項偽造者依律治罪不貸
由此可見明清兩代對偽造貨幣者都是採取的嚴刑峻法。但最終結果,明清兩代偽鈔現象也從未匿跡過。
●一夜百變國民黨貨幣貶值驚人
國民黨統治時期,連年的戰亂,加之政府的腐敗,使國民經濟困頓不堪。國民黨政府為了支撐岌岌可危的政權,只得大量地印刷鈔票。因此國民黨政府發行的貨幣瘋狂貶值,弄得民不聊生,哀聲載道。不法之徒趁機大發橫財。國民黨政府無力去對付這些偽鈔犯罪。因此,偽鈔犯罪分子更是肆無忌憚,狂猖已極。不僅偽造國民黨政府貨幣,還偽造各種准許在中國流通的外幣,如美鈔、英鎊、法郎等等。在戰亂紛紛的年代,各種各樣的假鈔在市場上遍地行走,使本來就窮困潦倒的老百姓的生活雪上加霜。解放前夕,國民黨為了搜刮民脂民膏,採取了無限制地投放貨幣的辦法,瘋狂掠奪。每天市場上的貨幣都是一貶千丈,可能早晨一麻袋貨幣可以換回一口袋大米,到了晚上,就只能換一盒火柴。不法商販為了轉嫁貨幣貶值帶來的損失,採取了囤積居奇的方法,哄抬物價,控制市場。百姓只得生活在水深火熱之中。有的商行和店鋪乾脆把這種貨幣貶之為偽鈔,亮出了「拒收法幣」的牌子。此時的法幣信譽何在?與偽鈔又有何差別?
●台灣空投假幣數千億元
1949年,新中國成立之初,敗退台灣的國民黨當局不甘于軍事和政治的失敗,在海峽的對岸向共產黨政府發起了一輪又一輪的偽鈔大戰。從1949年到1955年間,台灣當局通過海上的走私偷運和空中的投放共向大陸投放了假人民幣達數千億元。美國、英國等西方列強助紂為虐,也千方百計向中國境內偷運假人民幣。他們的險惡用心,就是要利用偽鈔,擾亂我國金融市場,破壞經濟秩序。國內的不法分子也趁火打劫,紛紛製造和投放假幣。在這嚴峻的時刻,共產黨領導全國人民堅決挫敗了各種造偽陰謀。國內的制販假人民幣的犯罪活動在公安機關的沉重打擊下,從此也銷聲匿跡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