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章

第四章

雲耶山耶吳也越,水天彷彿青一色。

萬里泊舟天草洋,煙橫蓬窗日漸沒。

瞥見大魚波間跳,太白當船明似月。

德田左近來到了秋田市。他沿著多摩河的河岸逆流而上。而且是徜徉而至,費時而行。只要看到垂釣者,德田就要上前搭話,訊問對方能夠釣到什麼魚。有人回答他,也有人對他不理不睬。德田向幾個釣魚人詢問了多摩河人魚的傳說。被詢問的人全都以一種異樣的眼神望著他。彷彿在說,你這個人是不是腦子出了毛病啊?

德田苦笑著離開了他們。賴山陽的漢詩一直縈繞在他的腦海之中。關戶橋附近河中沙洲上那位葫蘆老人拿出山陽「瞥見大魚波間跳」的詩句來解釋自己所窺望到的令人難以置信的光景。山陽是在天草的大洋上看見大魚的。而且是在日落以後。他看到了在星光如月的太白金星那耀眼的白光照射下於波浪之間跳躍的大魚。確如老人所述,日本人的漢詩過於誇張。金星再亮也難以亮如明月。喝著葫蘆里的酒的老人居然拿出山陽的詩來佐證。老人是在大白天看到大魚的,距離不過十餘米。用山陽的漢詩難以解釋的疑團一直殘留在老人的腦海之中。德田完全相信了老人的描述。他決定相信它。

德田來到多摩河漁業協會和秋川漁業協會,詢問了人魚的傳說。回答是:記憶中似乎在某處聽到過這個傳說。德田開始詢問大魚的傳說。回答是簡潔明快的:那是鯉魚群。多摩河裡既無草魚,也無白鰱魚。因此,若是一大群魚類湧上波頭的話,在外行人眼裡就很有可能被看作是一條怪魚。這是從道理上做出的推斷。葫蘆老人所看到的或許就是這種魚群也未可知。但是,如果不是呢?德田的腦海里還殘存著一絲幻想。如果葫蘆老人所看到的真是一條大魚的話,那麼,德田那個令眾多垂釣者露出不解神色的人魚的傳說也就變成了事實。

對,去尋找多摩河裡的人魚!德田下定了決心。

四年前的九月九日淺黃留治在多摩河畔的某處被人殺害了。那天清晨淺黃拿著釣條石鯛的釣桿離開了家門。釣充其量不過是六十公分的鯉魚是用不著釣條石鯛的釣桿的。如果是去釣兩米長的大魚,或許需要那種釣桿也未可知。他的垂釣場所無人知曉。在暴風雨的前夜,每當大雨敲窗之際,昏暗的多摩河裡便會出現人魚,而且是與一條大魚相戲而行。如果能夠找到人魚的話,所有的謎也就都迎刃而解了。德田繼續向前走去。

末摘廣道於第二次庭審的三天以後被人殺死了。屍體橫卧在多摩河畔。後腦部的頭蓋骨塌陷進去。關戶橋附近只有一個地點可以將車開進河灘內。人們推測是有人用車將屍體運到河灘后再拋棄於該地的。

兩天以後,末摘的朋友來到了日野警察署。末摘曾對該朋友說,下一次庭審時他將把事實真相說出去。他只不過是按照淺黃的指令行事而已。他並不是一個可以自由玩女人的人。但是他已經忍無可忍了。淺黃謀算著要從登志手中將雅士奪走。但廣道起初並不知道這些。登志在法庭上失聲痛哭,並大聲喊道:沒有想到他的本性竟會如此惡劣。廣道無法忍受那喊聲。他喜歡登志。他要背叛廠長去搭救登志。

日野警察署以另一理由逮捕了淺黃。淺黃頑固抵抗,拒不承認是自己殺害了廣道。末摘的死亡時刻被推定為是日的晚上八時至九時。淺黃七時離開公司回家后就沒有離開過家。據說是一邊喝酒一邊看電視來著。有淺黃的妻子為他作證。但家屬的證詞不具可信性。不過警察也拿不出他不在家裡的證據。

無奈,只好釋放了淺黃。淺黃雖被釋放,但官司上卻一敗塗地。末摘的朋友作為證人出庭做了證。他將從末摘處聽來的話和盤托出。於是,淺黃的計劃落了空。兩年多來,淺黃一直令廣道與登志保持著肉體關係。而且每月還要付上一筆生活補貼。

結果是審判沒有理睬淺黃提出的要接過雅士撫養權的請求。雅士仍由登志撫養,判決的結果對登志來講毫無不利之處。但是淺黃卻未能聽到這一判決結果,他在判決下達前已經命赴黃泉,變成了一具屍體漂浮在多摩河上。

德田繼續向前走著。一邊走一邊考慮著淺黃的性格。世人本來性格各異。不過,淺黃卻未免古怪過度。德田接手此案后曾與登志見過一面。被提訴時才三十四歲的登志現在應該是四十歲了。德田覺得她確實是個美人。在三十四歲的當時理應充分具有招惹男人上鉤的魅力。淺黃將登志納為己妾是在登志三十四歲的兩年以前,即登志三十二歲的時候。只不過才兩年的光景,淺黃便不再理睬登志。為了奪取登志生下的雅士,他命令年方十八的廣道去強姦登志。而且還按月送上生活費用令廣道與之同床共寢兩年有餘。

德田對此無法理解。難道淺黃不懂得什麼叫嫉妒嗎?以半強迫手段才搞到手的女人,從道理上講是不應該不愛的。德田無法理解其人,因為對方過於古怪。

而這麼一個淺黃居然與多摩河的泥土為伍成了一具屍體橫卧於河灘上。末摘廣道是於一個月以前被人殺害的。兩個人的屍體隔河相望幾乎處於同一個位置上。這不能不給人以一種因果報應的感覺。

殺害廣道的大概是淺黃嘍。德田在心中自語。因為如果廣道在法庭上說出事實真相的話,淺黃則無路可走。於是德田又一次陷入不解之中。將登志送與廣道兩年之久,兩人之間所萌生的無法割斷的戀情將與日俱增是再明白不過的了。若是醜八怪則又另當別論,登志是相當美貌的。淺黃應該明白還是青春年少的廣道很快就會成為登志的俘虜的。為了奪取雅士,淺黃老奸巨猾,費盡了心機,但是功虧一簣,他的計謀只不過是沙灘上的樓閣而已,遇風即散。就是小孩子也不會不懂這一道理,淺黃卻始終糊塗著。因為糊塗,才狼狽,才殺了末摘,而自己也成了被殺的目標。

真是個不可思議的傢伙!德田想。不過,到底是誰殺了淺黃呢?是登志吧?警察把目標完全集中到登志的身上。淺黃利用廣道強姦了登志。目的是為了從登志身邊奪走雅士。知道這一切以後登志感到怒不可遏。但是末摘被殺死了。其友人將末摘意欲翻供的想法報告了警察。淺黃作為嫌疑犯被逮捕了。最後雖因證據不足獲得釋放,但案件到此,審判的結果將會如何已經不問自明。

登志大獲全勝。於是登志開始復仇。距審判結果的發表雖然只剩下九天,但她已經忍無可忍,無法再等待下去。殺掉淺黃!殺了他對自己並無妨礙,認領權已有,雅士已可以繼承他的財產。

事實也確實如此。淺黃被殺以後,登志的辯護人便開始辦理雅士繼承淺黃家遺產的手續。辦理了認領手續后,繼承權是理所當然的權利之一。登志作為雅士的監護人有權自由支配淺黃家的一半遺產。因此,懷疑登志不是無的放矢。末摘被殺的時候,登志也接受了拘留審查。不過,當時登志拿出了自己不在現場的證據。而淺黃案件則因為右臂上部的牙印不符,而使登志被解除了嫌疑。

兩個偵查組在案件沒有結局的情況下被撤銷了。四年以後,德田開始了他的河畔漫步之旅。

警察們對淺黃身體上殘留下的半圓狀傷痕毫無興趣。淺黃是在與某人爭吵的過程中被推進湍流之中的。可能是在被沖走的途中又被什麼東西給纏上了。德田在尋找那個給淺黃留下了傷痕的生物。胳膊上部的咬傷是人魚所為也未可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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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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