後記
科學界有幾種欺詐行為,很少有人知道,除非是熟知就裡的內行。……這些行為可以分類,冠以欺騙、造假、修正數據和篡改資料之名。……他們(我們這些從事科學研究的人)可以確信:他們所發現的每一個事實,他們所完成的每一項好的實驗,都會立即被人重複、論證和評說。
——查爾斯-巴比奇(CharlesBabbage,1830年)
在科學研究中公然的欺詐很罕見。此外,在科學上,也不可能有完美的犯罪,沒有永久無法偵破的謀殺,因為沒有限制法令,人們可以一直追究下去。凡是重大課題,或遲或早,其實驗都會被重複,其理論必定會受到其他人的檢驗論證。儘管如此,本書描述的並不是一個黑白分明的問題,它描述的是一個比較灰色的領域,我們科學家在這個領域有時候會自覺或者不自覺地迷失。
原創科學——托馬斯-庫恩稱之為「範式科學」——通常都涉及構想一個假說,這一假說必須能夠通過實驗證實。這種假說在提出來的時候,往往看上去非常完美,顯而易見,我們因此認為肯定正確無誤。我們會設計一項實驗去證實它;結果似乎也支持我們的設想。我說的是似乎。有時候,會有一些不一致的數據顯示出來:8點中有2點不在一條直線上,7個實驗中有一個疑點不能成立。我們把它歸咎於實驗的易變性,或者統計學上的偏差。這些是科學上不可避免的情況。於是,我們發表了經過處理的結果。論文引起了轟動,同事和競爭對手競相重複我們的研究,用其他方法去測試驗證。「正常的科學」佔了上風,我們的範式在聖殿里贏得了一席之地。
假如我們的洞察力深邃,我們的推理無懈可擊,那麼修改數據從道德上來說又該如何解釋呢?150年前,英國數學家查爾斯-巴比奇注意到這種行為,他嚴厲譴責了這種不軌行為。當然這種現象由來已久:孟德爾肯定這麼做過,艾薩克-牛頓爵士也可能做過,毫無疑問,弗朗西斯-培根本人,也曾以超越真實的眼光,修飾過他的數據資料。可我們的合作者,我們的學生如何呢?他們因此受到感染了嗎?我們是否由於無視榜樣的作用而加倍玷污我們所信奉的原則?科學是對於真理孜孜不斷的追求,科學界也是一個社會團體,有自己約定俗成的規矩,有自身的社會合同契約。科學精英這種職業上的越軌行為會對科學文化造成什麼樣的危害呢?
這類灰色的問題正是我想在這部小說中揭示的。然而我不能夠,也決不會,按照一般的做法明確聲明不承擔責任,說書中所有的人物都是虛構的,所有與真實情況相一致之處都僅僅是巧合。這也不是一本科幻小說。例如,基本上所有關於昆蟲的細節都是真實的:雄性蠍蛉真的表現出易裝癖(異性模仿)行為,雌性汗蜂的性行為確實受到一條化學貞節帶的影響;信不信由你,根據魯珀特-默多克的論文發表之前的一項實驗證實,《華爾街日報》真的會阻止無翼小蟲的性成熟,導致一種昆蟲夭折,而倫敦的《泰晤士報》卻無礙。
本書雖然是虛構的科學故事,卻有一個例外,故事中所描述的科學事實都是真實的。康托教授、傑里邁亞-P-斯塔福博士和塞萊斯蒂娜-普賴斯,以及其他許多次要人物,諸如格雷厄姆-勒夫金教授、庫爾特-克勞斯和瓊-阿德利(原姓亞德利)都是我虛構的。在我的書中,瓊-阿德利將名字從亞德利改變成現在這樣,以便爬到作者署名的前面,這確有事實根據。我的確有一位科學界的熟人,通過法官的筆,跳躍了20個左右的字母跑到了前面。誰能夠保證康托、斯塔福和其他人在現實生活中根本不存在呢?在我40多年的研究生涯中,我遭遇了在各種偽裝下的這種人物。除此以外,其餘大多數名字都是一些真實的人物:那些獲得過諾貝爾獎桂冠的人;哈佛大學教授中的有機化學教授,名聲卓著的科學家麥康奈爾、中橋、羅洛夫斯、羅勒、斯托克和威廉斯;《科學》雜誌的科什蘭和《自然》雜誌的馬多克斯等編輯。我曾經遇見過所有這些人,其中有些人還是我的摯友。我讓他們出現在書中決無他意,純粹是因為我仰慕他們的成就和人品。
發表、優先權、作者的名字排列、雜誌的選擇、大學里的終身職位、為研究工作等從基金或贊助人處申請獲得捐款的本領、諾貝爾獎、對他人的挫折幸災樂禍,這些是當代科學的靈魂和輜重。為了要說明這些,我安排康托和斯塔福研究一個完全虛構的腫瘤發生理論。像小說中的斯塔福和康托那樣,在幾個星期或者幾個月裡面通過一兩個簡單的實驗加以論證,提出令人信服的證據,這在現實里幾乎沒有可能。雖然他們的研究是編造的,但是,實驗室的背景、他們的道德倫理觀和抱負卻都是真實的,並沒有編造和誇大。作為一名從事科學研究的作者,我只有說服自己,他們(康托和斯塔福)的科研項目純粹是虛構的,才能夠深入描寫那些行為和態度。其實,這些比我們願意承認的情況更加常見。
諾貝爾的囚徒
卡爾-傑拉西著
黃群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