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37章
該談談雷蒙德·安德魯·於伯特了。雖說不是個輕鬆的話題,但我還是要盡自己的最大努力。所以,再為自己倒杯咖啡吧,親愛的。如果你手邊有一瓶白蘭地,也許你想在咖啡里摻一些。下面是第三部分了。
我旁邊的桌子上堆著所有的剪報。可是那些文章與一條條的消息並沒有講述我想要知道的一切,我懷疑於伯特所做之事是否真的有人知道一星半點。那也許是件幸事。報紙所能暗示的以及未曾披露的大多數事情,我是在上個星期從布蘭頓·米爾哈倫謙恭有禮的言辭中獲悉的。布蘭頓令人奇怪地沉著,說話有節制。在於伯特的故事和我的故事之間、的聯繫變得顯而易見,不容視而不見時,我便請布蘭頓過來。
「你認為這就是那傢伙,是不是?待在你房間里的人」他問。
「布蘭頓,」我說,「我知道是那傢伙。」
他嘆了口氣,低頭看了看自己的雙手,過了片刻,又抬起頭來看著我——我們就在這間屋子裡,那是早上九點鐘,沒有燈影這避他的臉。「我該向你道歉」,他說,「當時我不相信你——」
「我知道。」我盡量友好地說。
「——現在我信了,上帝啊!你想知道什麼情況,傑西?」
我深吸了口氣,然後說:「你能查明的一切。」
他想知道為什麼。「我的意思是,如果你說,這是你的事,我應該停止干涉。我想我會接受的。可是你在要我重新開啟事務所認為已封檔的事,如果有人知道去年秋天我監護你,現在注意到我今年冬天到處探聽於伯特的事,那麼——」
「你可能陷入麻煩。」我說。這一點我的確沒考慮過。
「是的,」他說,「我對那一點並不特別擔心,我是個大男孩,能照管自己——至少我認為能行。我要提醒你,傑西,在我們儘可能努力使你迅速、無痛苦地擺脫此事後,你可能最後還是登上了報紙頭版。即便那也不是主要的——那離主要的相差十萬八千里呢,這是第二次世界大戰以來新英格蘭北部發生的最可怕的刑事案件。我的意思是,這件事情非常令人毛骨悚然,具有放射性,你不應該毫無道理地讓自己捲入事件餘波中去。」
他有點緊張地笑了,「見鬼,沒有正當的理由,我也不應該涉足此事。」
我站起身來,走到他身邊,用我的左手握住他的一隻手。「我無論如何也解釋不了這是為了什麼。」我說,「可是我想,我能告訴你那樣會起什麼作用,至少作為開端。
他輕輕地將他的手捂在我的手上,點了點頭。
「有三件事。」我說,「第一,我需要知道他是不是真實的。第二,我需要知道他所做的事是不是真實的。第三,我需要知道,我再不會在醒來時發現他站在我的卧室里。」露絲,這些話使我想起了往事,我開始哭了起來。這些眼淚決不是一種詭計或策略,它們是自發產生的,我怎麼也止不住。
「請幫幫我,布蘭頓。」我說,「每當我關上電燈,他就站在房問的黑暗中我的對面。我恐怕除非用聚光燈照他,那種事還會永遠發生下去。
沒有別的人能幫助我了,我必須知道事情真相,請幫幫我。」
他放開我的手,從那件整潔得惹人注目的西服某個口袋裡掏出一塊手帕,為我擦擦臉,像我媽那樣輕輕為我擦著淚。當我的膝蓋碰破了皮,大哭著到廚房裡時,我媽就那樣做過——那還是早年時期,你懂得,在我成為家庭中嘎吱作響的輪子之前。
「好吧,」他終於說道,「我要儘可能查明一切,然後把一切都傳達給你……也就是說,除非或直到你讓我停止。可是,我有個感覺,你最好先有個心理準備,繫上安全帶。」
他發現了相當多的事情。現在我想轉告給你聽,露絲。不過,你也得有點思想準備,他說系安全帶是對的。如果你決定跳過下幾頁的部分內容,我會理解的。但願我能跳過去不寫它們。不過我有個想法,那也是療法的一部分。我希望,那是最後一部分了。
故事的這一部分——我想我可以把它稱做《布蘭頓的故事》,發生的時間早在1984年或1985年。那時,在緬因州西部的湖區開始出現一些野蠻破壞墓地的案件。沿著州界,進入新罕布希爾州,有五六個小鎮也有類似案件的報道。像弄歪墓碑、亂塗亂畫、偷竊紀念旗之類的事相當普通。當然,11月1日時,在當地的墓地上,總有一些砸爛的南瓜要清除。可那些罪行比這些惡作劇或小偷小摸走得更遠。上個星期末,布蘭頓帶給我第一次報告時,用了褻瀆神聖這個字眼。到了1988年,這個字眼開始在大多數警察的罪行報告中出現。
對發現及調查那些罪行的人來說,罪行本身似乎反常。可是罪犯的一貫手法卻是夠正常的,經過了組織,目的十分明確。某個人——也許兩三個人,可是更可能是一個人,破門而入小鎮公墓的地下室或陵墓,其效率如同高明的盜賊闖入屋宅或商店。顯然,他裝備有鑽子、螺絲切割機、重型鋼鋸,也許還有絞車——布蘭頓說,這些日子裡許多四輪貨車都有這種裝置。
罪犯總是將目標指向作為墓穴的地下室和陵墓,從來不碰單獨的墳墓。
幾乎所有的罪行發生在冬天,那時地面太硬挖不動,屍體得以保存起來,直到濃霜滲入地下。一旦罪犯進入作案地,他便使用切割機和電鑽來打開棺材。他有條不紊地將屍體下葬時穿戴的珠寶首飾摘下來,他用鉗子拔下金牙和填了金子的假牙。
這些行為很卑鄙,可是至少能讓人理解。然而,盜竊只是這個傢伙的初步行動。他將死者的眼睛挖出來,扯掉耳朵,割斷喉嚨。1989年2月,人們發現切爾頓紀念公墓的兩具屍體沒了鼻子——顯然他是用鎚子和鑿子將它們鑿掉的。發現那事的警察告訴布蘭頓:「那樣做很容易——那裡像個冷藏櫃,它們也許像冰棍似地被折斷了。真正的問題是那傢伙得到兩個凍鼻子後用來做什麼呢?把它們放在鑰匙鏈上?也許把它們混在烤乾酪辣味玉米片里,然後嚓的一聲放進微波爐?做什麼呢?」
人們發現幾乎所有的遭受褻瀆的屍體都缺了手腳,有的還沒了胳膊大腿。在好幾起案件中,這個罪犯還拿走了屍體的頭和性器官。法醫的證據表明,他的主要工作是用斧子和屠宰刀乾的,較精細的活用的是各種解剖刀。他也算不錯,是個「有才華的業餘專家」。康伯蘭縣的一個警官助手告訴布蘭頓:「我不會想讓他取走我的膽囊的,但是我想讓人從我的胳膊上去掉一個痣,我會信任他的,他是個有天分的外行。」
有幾個案件中,他打開了屍體的肚子或頭顱,將之灌滿動物的糞便。
警察較頻繁地發現性污辱的案件。關於偷竊金牙、珠寶、四肢這些,他和別的罪犯沒有什麼不同。可是說到使用性器具和死者做愛,很難再贊他有紳士之道了。
這對我來說也許是極幸運之事。
我從湖邊別墅逃離后的大約一個月里,鄉村警察署處理事情的情況,我得悉了許多。可是,和我在上個星期獲悉的情況相比,那不算么了。其中最令人感到吃驚的是,小鎮的警察們竟如此謹慎、圓滑。我想,當你對這一地區的每一個人都直呼其名,而且和其中許多人有親戚關係,那麼,謹慎行為便如同呼吸一般是自然的事了。
他們處理我的案件的方式就是這種奇怪、複雜的謹慎行為的一個例子,而處理於伯特是另一種方式。記住,調查持續了七年時間,在案件結束前,許多人參與此事——兩個州警察部門,四個縣的長官,三十一個助手。
天知道還有多少地方警察和警官。案子就在他們打開的卷宗前頁。到了1989年,他們甚至為他起了個名字——魯道夫,那是著名演員范侖鐵諾的名字,他們在區法庭談論著魯道夫,等著為其他案件作證。人們在奧太斯塔市、德瑞市以及沃特維爾市的執法研討會上就魯道夫一案交換意見,他們在喝咖啡休息時談論著他。一個警察告訴布蘭頓:「我們肯定是這麼做的,我們這些夥計們總是把魯道夫之流帶回家。你在後院的碰頭會上了解了案件的最新詳情,也許你會和另一個部門的夥計討論此事,同時一邊觀看著你的孩子們玩小棒球遊戲。因為,你根本無從知道什麼時候會以新的方式把事情匯總起來,大功告成。」
可是,下面才是真正令人驚訝的事。這些年來,那些警察都知道有個活怪物——事實上,是個盜屍者——在這個州的西部地區四處作案,而這故事直到於伯特被逮住才登上報紙。以某種方式看,我發現這很古怪,有點令人毛骨悚然。可從更大一些範圍來看,我發現這很奇妙。在許多大城市裡,我想,執法鬥爭並不很成功。可是在東部地區這裡,他們的工作似乎做得不錯。
當然,你可以爭辯說,他們花了七年時間才逮住一個於伯特這樣的瘋子,工作大有改進餘地。可是布蘭頓所了解到的情況說明,對我來說,他們的工作神速。他解釋道,惡魔(他們真的使用這個字眼)在鄉村小鎮里無惡不作。在那裡,捉襟見肘的經費預算迫使警察們只處理最嚴重的現行問題——那是指對活人犯下的罪,而不是對死者犯的罪。警察們說,在州的西半部地區,至少有兩個偷車團伙、四個盜竊商店團伙在作案,而這僅僅是他們知道的。還有謀殺犯、打妻子的人、毛賊、超速開車者以及醉漢。
更糟的是,還有毒品,有人買,有人賣,有人種它。人們不斷為它互相傷害,互相殺戮。據布蘭頓所言,諾威的警長甚至不再使用可卡因這一詞了——他將之稱為海洛因白痴。在他的書面報告里,他寫做海痴。我理解了他想說的話。作為一個小鎮警察,開著用了四年的利、萊茅斯巡邏車試圖監管整個的怪物展覽似乎是不可能的。每當車速提到每小時七十公里,車就像要散架。這時,你的任務就是列出事情的先後次序,喜歡和死者做遊戲的那個傢伙便遠遠離開了要目的前列。
我仔細傾聽著這一切。我贊同,但並非完全贊同。「有些事覺得的確如此,可是,有些事覺得藏有那麼一點私心。」我說,「我是指於伯特所做的那些事……嗯,那不僅僅是與死者做遊戲,是不是?要不就是我錯了?」
「你一點沒錯。」他說。
我們兩個人都不想直接說出來的是,在七年的時間裡,這個反常的傢伙從一個市鎮溜到另一個市鎮,對死者進行口交性行為。我認為,較之捉住在當地雜貨店偷匿化妝品的少女們,或者發現誰在浸禮會教堂後面林地里種植大麻,結束那傢伙的行為更加重要。
而且,重要的是沒有人忘了他,大家一直在交換意見。像魯道夫這樣的惡魔使得警察們出於各種原因為之深感不安。主要原因是,一個瘋狂至極的傢伙能對死者做那樣的事,也許就會對仍然活著的人們這樣做。警察們還為丟失的四肢發愁——他要那些東西做什麼呢?布蘭頓說,一份無名的備忘錄指出:「魯道夫也許真的是食人生番的統領。」這份備忘錄在牛津縣長官的辦公室只滯留了很短一段時間就被銷毀了。並不是因為這想法被認為是個令人毛骨悚然的笑話——它不是的,而是因為長官擔心它會泄露給報社。
只要當地執法機構能撥出人馬,抽出時間,他們就會派人監視某些墓地。緬因州西部有許許多多墓地。我想,到這個案件最後了結時,對一些夥計們來說,監視墓地幾乎成了他們的一種業餘愛好。理論是如果你不停地擲骰子,擲得時間一長,遲早你一定會得到你要的點數。非常重要的是,那正是最後發生的事情。
上個星期初——實際上離現在大約十天前,城堡縣的長官諾瑞斯·瑞吉威克和他的一個副手將車停在靠近家鄉公墓的一個廢棄倉庫的門道里,這是通向公墓後門的一條支路。那是凌晨兩點時分,他們正準備撤離回去過夜,突然副手約翰·拉波萬特聽到了馬達聲。因為那是個雪夜,那傢伙沒開前車燈,所以直到貨車停在門口他們才看見。拉波萬特副手想等那傢伙一出車門、開始拉公墓的鐵門時,就抓住他,可是長官制止了他。「瑞吉威克是個長相滑稽的傻瓜。」布蘭頓說,「但是,他知道名正言順地逮捕人的價值。關鍵時刻他也不會忘了法庭,他是從他的前任阿蘭·龐波恩那裡學會這些的。那也就意味著他是向高手學來的。」
貨車駛進大門十分鐘后,瑞吉威克和拉波萬特開車尾隨其後,他們熄了前車燈,循著貨車的車轍行駛。直至確實弄清了那傢伙的目的地——嵌入山體的鎮地下室。兩個人都在想著魯道夫,可是誰也沒大聲說出來。拉波萬特說這就像是把壞運氣帶給棒球賽中沒有得分一隊的投手。
瑞吉威克讓副手將巡邏車停在通向地下室的山體一側附近。他說,他想給那傢伙上吊需要的所有繩索。結果魯道夫得到了足夠的繩索將自己掛在了月亮上,露出了真實面目。當最後瑞吉威克和拉波萬特端著槍,亮著手電筒進來時,他們正途著雷蒙德·安德魯·於伯特在一個打開的棺材旁,他一腳在內,一腳在外,一手拿著斧子,一手握著自己的雞巴,對著死屍的嘴。拉波萬特說,看上去他隨時準備用斧子或雞巴的其中一件幹活。
我想,當他們第一眼在電筒光照射下看到他時,一定被於伯特嚇得要死。我一點兒也不感到奇怪——儘管我自以為我比大多數人更能想象出,凌晨兩點鐘時在公墓的地下室碰上像他那樣的怪物會是什麼感覺。除開所有其他情況,於伯特患有肢端肥大症,當垂體處於反常狀態時,手、腳、臉就會不斷變大,正是這種情況使得他額頭鼓出,雙唇噘起。他還有兩隻反常的長胳膊,它們掛在那兒一直垂到膝蓋。
大約一年前,城堡縣那兒失了場大火——它燒毀了大部分城區。這些天來,長官將大多數重要犯人都關進了康伯蘭或諾三的監獄。可是,瑞吉威克長官和拉波萬特副手都不想在凌晨三點時沿著積雪的道路行車,於是他們把他帶回到這些日子加以改造過用做警察工作問的倉庫。「他們聲稱時值深夜了,路上有雪。」布蘭頓說,「可是我知道,還有比這更多的原因。我想,瑞吉威克長官不想在至少自己敲擊一下之前,就把這彩罐交給任何別的人。不管怎麼說,於伯特不搗亂——他坐在巡邏車後面,像只山雀似地喋喋不休,看上去像是從墓地故事的某個部分中逃脫的某個東西——兩個人都發誓說這是真的,他在唱著《幸福地在一起》這首歌。」
瑞吉威克用無線電和前面聯繫,讓一些臨時僱員來接他們。他確保手伯特被緊緊地鎖住,那些副手們用滑膛槍武裝了起來,並有足夠的新鮮咖啡喝,他和拉波萬特才離開了。他們開車回家鄉公墓找那貨車。瑞吉威克戴上手套,坐在一隻沉重的綠色塑料袋上。警察們在案件中用那些袋子時,喜歡將它們稱做「證據毯」。他們將車開回了鎮上。瑞吉威克開著貨車,打開了所有的窗子。他說貨車仍然臭不可聞,像是停了六天電后的賣肉店。
當瑞吉威克將貨車開到鎮停車場時,在弧光燈下第一次清楚地看到了貨車後面的東西。沿著車身兩側的儲藏格里,裝著一些腐爛的四肢,還有一個柳條箱,比我看到的那個小得多。有個工匠的工具箱,裡面裝滿了盜賊的工具。瑞吉威克打開柳條箱,發現了六個用一段扭曲的黃麻串起來的陰莖,他立刻知道了它的用途:一串頸鏈。於伯特後來承認,當他出去做他的墓地巡遊時,常戴著它。他說如果最後一次出遊時戴著它,決不會被逮著。「它帶給我力量與好運。」他說。露絲,考慮到花了那麼長時間才逮住他,我想,你會認為他說的有點道理。
然而,最可怕的東西是放在客座上的三明治。夾在兩片麵包中間伸出來的東西顯然是條人的舌頭,上面抹著大量的孩子們愛吃的鮮黃色芥末。
「瑞吉威克硬撐著在嘔吐出來前離開貨車。」布蘭頓說,「一件好事——如果他一見這證據就嘔吐出來,州警會再給他開個新屁眼的。可另一方面,如果他沒有嘔吐,我會希望他因為心理的原因被開除工作。」
日出后不久,他們把於伯特移交到康伯蘭。瑞吉威克在巡邏車前座轉過身來,向於伯特宣讀他通過法網可以擁有的權利時(他這是第二或第三次這麼做了——顯然,瑞吉威克辦事真的是有條不紊),於伯特打斷了他,說他「可能對爸爸媽媽於了些壞事,非常抱歉」。到了那時,他們已從於伯特皮夾子里放的文件中確認,他住在莫頓,那是康伯蘭地處河對岸的一個農莊小鎮。剛把於伯特牢牢地鎖在他的新的拘留場所,瑞吉威克便把於伯特告訴他們的事通知了康伯蘭及莫頓警方。
回城堡縣的路上,拉波萬特問瑞吉威克,他認為去於伯特家搜查的警察們會發現些什麼。瑞吉威克說:「我不知道,但我希望他們記得戴上他們的防毒面罩。」
他們所發現的東西以及他們作出的結論在隨後的幾天里登了報。當然,隨著工作的進展,登報內容越來越多。等到於伯特被關進監獄第一天的日落時分,州警和緬因州律師總局已經相當清楚金斯頓路的那座農舍里發生的事了。於伯特稱之為「爸爸媽媽」的那對夫妻——實際上是他的繼母及她的法定丈夫,的確已經死了。他們死去已經幾個月了,儘管於伯特繼續在說著這件「壞事」,彷彿只是幾小時前發生的。他把兩個人的頭皮都剝了,而且吃掉了大部分「爸爸」。
房子里四處散放著人體的各部分,儘管天氣寒冷,有些人體還是腐爛了,生了蛆。還有一些經過仔細處理與腌制。大部分處理過的人體是男性性器官。在地下室台階旁的一個架子上,警察發現了大約五十個圓罐子,裡面盛著眼睛、嘴唇、手指、大腳趾以及睾丸。於伯特真是個在行的罐品製作者。房子里還滿著——我確實是說滿滿的——偷來的物品。大多數是從消夏營地和別墅偷來的。於伯特把它們叫做「我的東西」——器械、工具、園藝裝備,還有足夠的女內衣,可以為維多利亞的婦女服飾部供貨。
顯然他喜歡穿女內衣。
警察仍在試圖將於伯特盜墓得來的與從事其他行動得來的人體部分清理出來。他們相信,在過去的五年裡,他殺的人可能多達一打。所有搭他貨車的流浪漢都被他殺了。於伯特本人對破案沒什麼幫助。並非他不願談話,而是他談得太多了。據布蘭頓所言,他已經供認了三大罪行,包括預謀暗殺喬治·布希。他似乎相信布希實際上是達娜·卡維,那個在星期六之夜實況轉播中扮演教會夫人的那個傢伙。
從十五歲以來他就出入各種精神病醫療機構,十五歲那年,他因對他的表弟實施非法性行為而被捕。那表弟當時只有兩歲。當然,他自己也是一個性變態家庭的受害者。顯然,他的父親以及繼母、繼父都曾攻擊過他。
人們常怎麼說來著?不是一家人,不進一家門。
他被送到蓋奇點——那是漢考克縣為青少年辦的一種戒毒診所、過渡教習所、精神病院為一體的機構,他十九歲時作為治癒者被釋放,那是1973年的事了。1975年的後半年及1976年的大部分時間他是在奧吉斯塔市的精神病康復中心度過的。這一次是於伯特對動物獸性大發造成的結果。露絲,我知道也許我不應該就這些事情開玩笑,我不知道做什麼別的事。有時我感到如果我不開玩笑,我就要開始哭了。一旦哭了起來,我就無法止住了。他把貓塞到垃圾桶里,然後用大雷管把它們炸成碎片。那就是他乾的事……時不時,假如他需要打破日常慣例,他就會將一隻小狗釘在樹上。
1979年,他強姦一個六歲的男孩,並弄瞎了男孩的雙眼。他因此被送至朱鹿特山,這一次應該判終身監禁的。可是涉及到政治以及政府削減開支的問題,1984年他又一次「治癒」出院。布蘭頓認為——我也這麼想,這第二次治癒與其說和現代科學或心理學產生的奇迹有關,倒不如說和州里對精神健康預算的削減更有關係。無論如何,於伯特回去和他的繼母及其法定丈夫一起生活了。州政府也忘了他。他參加了駕駛考試,得到了一個完全合法的執照——從某個角度看,我發現所有的事中,這個事實最令人驚訝。1984年末或1985年初的某個時候,他開始用這個執照在當地的公墓四處巡遊了。
他是個忙人。冬季,他去地下室和陵墓。秋季和春季,他闖入緬因州各處季節性的營地與別墅,拿走任何他喜歡的東西——你知道,那是「我的東西」。顯然,他非常喜愛帶像框的照片。他們在他位於金斯頓路的家中閣樓上發現了四箱子帶框的照片。布蘭頓說他們仍在統計,總數也許超過七百個。
在於伯特除掉「爸爸媽媽」之前,他們在多大程度上參與了所發生的事情?這不可能說清,但他們一定參與了很多事。因為手伯特沒作絲毫努力去掩蓋他所做的事。至於鄰居們,他們的格言似乎是,「他們付了賬單,不與人交往,對我們無妨」。這就使這件事帶上了令人可怕的完美,你說呢?這是通過反常心理期刊登出的新英格蘭哥特派小說。
他們在地下室發現了另一個更大的柳條箱。布蘭頓得到了警察們記錄這個特別發現物的照片複印件。可是開始時,要不要給我看它們,他感到猶豫。嗯……那實際上有點大溫和了。這是一個,也是惟一的場所,他屈服於所有的男人似乎都感到的誘惑——你知道我指的是什麼,充當扮演西部英雄的約翰·韋恩。「來吧,小婦人,往沙漠里看吧,等著直到我們經過所有那些死了的印第安人。我們過去了時我會告訴你的。」
「我願意接受那一點,於伯特也許是和你一起在房子里。」他說,「如果我不稍稍考慮一下那個想法,我就成了個該死的將頭插在沙里的駝鳥。一切事情都有相應的說法。可是回答我:為什麼你要繼續這事呢,傑西?知道這些又有什麼好處呢?」
我不知道怎樣回答那個問題,露絲。但是我的確知道一件事:我做什麼也不會使現有的事情變得更糟。於是我擠命堅持。布蘭頓意識到,這個小婦人在親眼看到死印第安人之前,是不會回到馬車上去的了。於是,我看到了那些照片。我看的時問最長的一張照片上拐角處有個標記「州警察局展品217」。看著它就像看某個人不知怎樣將你最可怕的噩夢攝製成的錄像帶。相片展示了一個方形的柳條箱,箱子是開著的,這樣攝影師就能拍到裡面的內容,那正是一堆堆的骨頭,混雜著一批珠寶首飾:有些是無價值的,有些價值連城,一些是從消夏別墅偷來的,一些無疑是從小鎮冷藏室里屍體冰冷的手上剝下來的。
那張照片如此惹眼,沒有任何掩飾,警察拍的證據照片總是這樣。我看著照片,又回到了湖邊別墅——那件事毫不遲疑地即刻發生了。不是回憶,你理解嗎?我在這裡,戴著手銬,絕望無助,看著樹影掠過他咧嘴笑的面孔,聽著自己在告訴他,他嚇壞我了。然後他彎腰去拿箱子,那雙熾熱的眼睛根本不離開我的臉。我看到他——我看到它——用他那扭曲走形的手伸進箱子,我看到那隻手開始攪動骨頭和珠寶,我聽到它們發出的聲音,像是骯髒的響板發出的聲音。
你知道是什麼最常縈繞我心頭嗎?我想是我的父親,那是我的爸爸,死而復生,要來做他以前想做的事。「干吧,」我告訴他,「於吧,不過答應我,事後你得為我開鎖,放開我。你只要答應我這件事就行。」
我想,如果我當時知道他到底是誰我也會同樣那麼說的。露絲,你想呢?我知道我會說相同的話的。你理解嗎?我會讓他將他的雞巴——那個他塞進死人腐爛的喉嚨里的雞巴——放入我的體內,只要他向我保證,我不會悲慘地死於肌肉痙攣與抽搐,這事正等著我呢。只要他保證放我自由。
傑西停了一會兒,她的呼吸那麼重,那麼快,幾乎喘了起來。她看著屏幕上的這些字——這些令人難以相信、難以言傳的供認,突然感到一陣強烈的衝動,要清除它們。
並非因為她不好意思讓露絲讀到這些。她確實不好意思,但那不是主要原因。她真正不想做的是再次和這些事打交道。
在它們脫離你的手之前,它們就不存在。傑西想。她伸出戴著黑手套的右手食指,觸到了清除鍵——實際上是撫摩著它——然後縮回了手。這是事實,是不是?
「是的。」她用她在手銬囚禁期間常用的那種嘟噥聲說道——只是現在她的談話對象至少不是伯林格姆太太或頭腦中的露絲了。
別的什麼都不是,願上帝垂憐她。她不願用清除鍵抹去事實,也不管有些人——事實上包括她自己——會發現那事實多麼令人可怕。她要任其存在。也許她會決定永遠不發這封信(她不知道發這信是否公平,用這一份痛苦與瘋狂去給一個多年不見的女人增添負擔)。但是她不肯清除它。這就意味著,現在最好趁著她最後一點勇氣尚存、力氣尚未耗盡,一口氣寫完它。
傑西朝前傾去,她又開始打起字來。
布蘭頓說:「傑西,有一件事你得記住,並且要接受——沒有具體的證據。是的,我知道你的戒指沒了,也許你第一次說對了——某個善於扒竊的警察可能拿走了它們。」
「展品217怎麼解釋呢?」我問,「還有那柳條箱?」
他聳了聳肩,我突然產生了一陣詩人們稱做的頓悟。他堅持認為柳條箱可能只是個巧合。那樣堅持不容易,可是最主要的是這個事實,即:像於伯特那樣的怪物竟然能影響他認識並喜歡的女人的生活。那天,我在布蘭頓·米爾哈倫臉上看到的神情十分簡單:他打算漠視整整一堆實質性的證據,將注意力集中在缺乏具體證據這一點上。他打算堅持認為,整個事情僅僅是我的想象,利用於伯特的案件,來解釋我被手銬縛在床上期間那種特別生動的幻想。
那種見解隨之又產生了第二種見解,一個甚至更清楚的見解:我也能這樣認為。我能漸漸地相信我的想法是錯誤的……可是,如果我成功地做到了那一點,我的生活將被毀掉了。那些聲音會開始回來——不只是你的聲音或寶貝的、諾拉·卡利根的,而且還有我媽的、我姐姐的、我弟弟的,還有我中學時代好友的,我在醫生診所見了十分鐘的人的,以及只有上帝才知道的多少人的聲音。我想,大半會是那種令人恐怖的不明物體的聲音。
露絲,我忍受不了這樣的生活,因為,我在湖邊別墅經歷了磨難后的兩個月里,記起了我花了很多年時間壓制不去想的許多事情。我想,那些回憶的最重要部分是在我的手做第一次和第二次手術之間浮現出來的。那時我幾乎始終在「進行藥物治療」(這是醫院的技術術語,指的是「完全喪失了理智」),回憶是這樣的:在日食和我弟弟威爾的生日聚會之間的大約兩年間——就是他在玩槌球時用手指捅我私處的那個生日。也許威爾的行為成了某種偶然的粗暴療法。我想這是可能的。難道人們不是這樣說嗎?我們的祖先在吃了森林大火留下來的東西后,才發明了烹飪?儘管說那天我僥倖得到了某種治療,我認為那不是威爾的行為,而是當我收回手臂,一拳擊中威爾的嘴巴時得到的……在這一點上,那些都不重要了。重要的是,平台上的那天過後,我度過的兩年時間裡,一種低音合唱隊和自我分佔著我的頭腦。十幾個聲音對我說的每個字,做的每件事做出判斷。
一些聲音友好,有助於我。可是,大部分是那些人的聲音,他們恐懼、迷惑,認為傑西是個無用的小廢物,應該承受發生在她身上的每件壞事,每得到一件好事就應加倍付出代價。有兩年的時間,我都能聽到那些聲音,露絲,當他們問嘴,我就忘了他們。他們不是漸漸停下來,而是突然停住了。
怎麼可能發生那樣的事呢?我不知道。從某種意義上來說,我也不在乎。我想,如果這個變化使情況惡化我也許會在乎的。可是沒有——它使情況大為改觀。日食和生日聚會之間的兩年裡,我處於一種神遊狀態。我的意識頭腦分裂成爭吵不休的碎片。我的真正頓悟是:如果我讓可愛、友好的布蘭頓·米爾哈倫自主行事,到頭來我會走回原地——通過人格分裂大道走向瘋人院小路。這一次,我沒有摑小弟耳光那樣令人震驚的粗魯療法了。這一次我得自己來治,就像我必須自己掙脫傑羅德那該死的手銬一樣。
布蘭頓在看著我,想判定他的話所產生的影響。他一定是判斷不了,因為他又說了一遍。這次是以稍稍不同的方式說的:「你得記住,不管情況看上去怎樣,你可能是錯的。我想,你得聽從這一事實,無論用什麼方法,確切地說,你決不會知道的。」
「不,我不聽。」
他揚起了眉毛。
「還有一個非常好的機會讓我確切查明事情真相。你要幫幫我,布蘭頓。」
他又開始掛上了那種不太愉快的笑容,那種笑我打賭他甚至不知道是屬於他的本領之一,那種笑表達的意思是:你容不了她們,又殺不得她們。
哦,我該怎麼做呢?
「帶我去見於伯特。」我說。
「噢,不。」他說,「這種事我絕對不會——也不能做的,傑西。」
我不給你講隨後一小時的繞圈子談話了。將那談話歸結為知識深奧的陳述吧。
「你瘋了,傑西。」
「別再試圖干涉我的生活了,布蘭頓。」我想用報社這一武器在他面前揮舞——我幾乎確信這是一件可以讓他屈服的事,可是最終我不需要那樣做。我不得不做的就是哭。從某種意義上來說,寫那件事使我覺得自己令人難以置信的庸俗。可是換一種方式看,我把它認做是另一種癥狀,表明在這種特別的方形舞中,小夥子和姑娘之間出了什麼不對頭的事情。你看,直到我哭了起來,他才完全相信了我是當真的。
讓這長話變得稍短一些吧。他拿起電話,很快打了四五個電話,然後帶回來這個消息:第二天於伯特將在康伯蘭縣的區法庭因一些次要的指控受到傳訊——主要的指控是偷竊。他說,如果我是當真的,如果我戴上有面紗的帽子,他將帶我去。我立刻同意了。儘管布蘭領的神情表明他相信自己在犯一生中最大的錯誤,但他還是信守了諾言。
傑西又停了下來。當她再次開始打字時,她打得非常緩慢。她透過屏幕看到了昨天的情景。頭天夜裡積起的六英寸白雪預示著雪還會下。她在前面的道上看到了藍色的閃光物,感覺到布蘭頓的比默車放慢了車速。
我們到達聽證會時遲到了,因為在路上有部翻了的鉸接式卡車——那是條市區旁道。布蘭頓沒說出來,但是我知道他是希望,我們到達那兒時太晚了,於伯特已經被帶回他位於縣監獄最安全的四室了。可是法庭門口的衛士說聽證會仍在進行,儘管就要結束了。布蘭頓為我打開門時,貼近我的耳朵低聲說道:「傑西,放下面罩,別打開。」我放下了面罩,布蘭頓用一隻手摟著我的腰,領我進去了。法庭……」
傑西停了下來,她向窗外看去,看到了逐漸變暗的下午時光。她的灰色眼睛大睜著,茫然若失。
回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