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章(3)
我想你不難看出當安迪聽完湯米的故事後,為何有一點魂不守舍了,以及他為何要立刻求見典獄長。布拉契被判六至十二年徒刑,而湯米認識他已是四年前的事。當安迪在一九六三年聽見這事時,布拉契也許已經快出獄了……甚至已經出獄。安迪擔心的是,一方面布拉契有可能還在坐牢,另一方面,他也可能隨風而逝,不見蹤影。
湯米說的故事並不完全前後一致,但現實人生不就是這樣嗎?布拉契告訴湯米,被關起來的是個名律師,而安迪卻是個銀行家,只不過受教育不多的人原本就很容易把這兩種職業混為一談。何況別忘了,布拉契告訴湯米這件事時,距離報上刊出審判消息已經十二年了。布拉契告訴湯米,他從昆丁的抽屜拿走了一千多元,但警方在審判中卻說,屋內沒有被竊的痕迹。在我看來,首先,如果擁有這筆錢的人已經死了,你怎麼可能知道屋內到底被偷了多少東西呢?第二,說不定布拉契根本在說謊?也許他不想承認自己無緣無故就殺了兩個人。第三,也許屋內確實有被竊的痕迹,但被警方忽略了——警察有時候是很笨的,也可能當時為了不要壞了檢察官的大事,他們故意把這事掩蓋過去。別忘了,當時檢察官正在競選公職,他很需要把人定罪,作為競選的宣傳,而一件遲遲未破的盜竊殺人案對他一點好處也沒有。
但在這三個可能中,我覺得第二個最有可能。我在肖申克認識不少像布拉契這類的人,他們都有一雙瘋狂的眼睛,隨時會扣扳機。即使他們只不過偷了個兩塊美金的廉價手錶和九塊錢零錢就被逮了,他們也會把它說成每次都偷到「希望之星」之類的巨鑽后逃之夭夭。
儘管稍有疑慮,但有一件事說服安迪相信湯米的故事。布拉契絕不是臨時起意殺昆丁的,他稱昆丁為「有錢的討厭鬼」,他知道昆丁是個高爾夫職業選手。在那一兩年中,安迪和他老婆每個星期總會到鄉村俱樂部喝酒吃飯兩次,而且安迪發現太太出軌后,也經常獨自在那兒喝悶酒。鄉村俱樂部有個停靠小艇的碼頭,一九四七年有一陣子,那兒有個兼差的員工還蠻符合湯米對布拉契的描述。那個人長得很高大,頭幾乎全禿了,有一對深陷的綠眼睛。他瞪著你的時候,彷彿在打量你一般,會令你渾身不舒服。他沒有在那裡做多久,要不是自己辭職,就是負責管理碼頭的人開除了他。但是你不會輕易忘記像他那種人,他太顯眼了。
於是安迪在一個凄風苦雨的日子去見諾頓,那天雲層很低,灰濛濛的牆上是灰濛濛的天。那天也是開始融雪的日子,監獄外田野間露出了無生氣的草地。
典獄長在行政大樓有間相當寬敞的辦公室,他的辦公室連著副典獄長的辦公室,那天副典獄長出去了,不過我有個親信剛好在那兒,他真正的名字我忘了,大家都叫他柴士特。柴士特負責澆花和給地板打蠟,我想那天有很多植物一定都渴死了,而且只有鑰匙孔打了蠟,因為他只顧豎起他的臟耳朵從鑰匙孔偷聽事情經過。
他聽到典獄長的門打開后又關上,然後聽到典獄長說:「早安,杜佛尼,有什麼事嗎?」
「典獄長,」安迪說,老柴士特後來告訴我們,他幾乎聽不出是安迪的聲音,因為變得太多了。「典獄長……有件事發生了……我……那真的是……我不知道該從哪兒說起。」
「那你何不從頭說起呢?」典獄長說,大概用他「我們打開《聖經》第二十三詩篇一起讀吧」的聲音:「這樣會容易多了。」
於是安迪開始從頭說起。他先說明自己入獄的前因後果,然後再把湯米的話重複一遍。他也說出了湯米的名字,不過從後來事情的發展看來,這是不智之舉,但當時他又別無他法,如果沒有人證,別人怎麼可能相信你說的呢?
當他說完后,諾頓不發一語。我可以想象他的表情:整個人靠在椅背上,頭快撞到牆上掛著的州長李德的照片,兩手合十,指尖抵著下巴,嘴唇噘著,從眉毛以上直到額頂全是皺紋,那個三十年紀念襟章閃閃發亮。
「嗯,」他最後說,「這是我聽過的最該死的故事。但告訴你最令我吃驚的是什麼吧,杜佛尼。」
「先生,是什麼?」
「那就是你居然會相信這個故事。」
「先生,我不懂你是什麼意思?」柴士特告訴我們,十三年前那個在屋頂上毫無懼色地對抗哈力的安迪·杜佛尼,此時竟然語無倫次起來。
諾頓說:「依我看來,很明顯那個年輕的湯米對你印象太好了,他聽過你的故事,很自然的就很想……為了鼓舞你的心情,比方說,這是很自然的。他太年輕了,也不算聰明,他根本不知道這麼說了會對你產生什麼影響。我現在建議你——」
「你以為我沒有這樣懷疑過嗎?」安迪問,「但是我從來沒有告訴湯米那個碼頭工人的事情。我從來不曾告訴任何人這件事,甚至從來不曾想過這件事!但是湯米對牢友的描述和那個工人……他們根本就是一模一樣!」
「我看你也是受到選擇性認知的影響。」諾頓說完后乾笑兩聲。「選擇性認知」,這是專搞獄政感化的人最愛用的名詞。
「先生,完全不是這樣。」
「那是你的偏見,」諾頓說,「但是我的看法就不同。別忘了,我只聽到你的片面之詞,說有這麼一個人在鄉村俱樂部工作。」
「不,先生,」安迪急道,「不是這樣的,因為——」
「總之,」諾頓故意提高聲調壓過他,「讓我們從另一個角度來看這件事好嗎?假定——只是假定——假定真有這麼一個叫布勞契的傢伙。」
「布拉契。」安迪連忙道。
「好吧,布拉契,就說他是湯米在羅德島監獄的牢友。非常可能他已經出獄了,很好。我們甚至不知道他和湯米關在一起時,已經關在牢里多久了?只知道他應該坐六至十二年的牢。」
「不,我們不知道他關了多久,但湯米說他一向表現很差,我想他很有可能還在獄中。即使他被放出來,監獄一定會留下他的地址、他親人的名字——」
「從這兩個資料幾乎都不可能查得出任何結果。」
安迪沉默了一會兒,然後脫口而出:「但這總是個機會吧?不是嗎?」
「是的,當然。所以,讓我們假設真有這麼一個布拉契存在,而且仍然關在羅德島監獄里。如果我們拿這件事去問他,他會有什麼反應?他難道會馬上跪下來,兩眼往上一翻說:『是我乾的!我乾的!判我無期徒刑吧!』」
「你怎麼這麼遲鈍?」安迪說。他的聲音很低,老柴士特幾乎聽不清,不過他清清楚楚聽到典獄長的話。
「什麼?你說我什麼?」
「遲鈍!」安迪嚷著,「是故意的嗎?」
「杜佛尼,你已經浪費我五分鐘的時間了,不,七分鐘,我今天忙得很,我看我們的談話就到此為止吧——」
「高爾夫球俱樂部也會有舊出勤紀錄,你沒想到嗎?」安迪喊道,「他們一定還保留了報稅單、失業救濟金申請表等各種檔案,上面都會有他的名字。這件事才發生了不過十五年,他們一定還記得他!他們會記得布拉契的。湯米可以作證布拉契說過這些話,而鄉村俱樂部的經理也可以出面作證布拉契確實在那兒工作過。我可以要求重新開庭!我可以——」
「警衛!警衛!把這個人拉出去!」
「你到底是怎麼回事呀?」安迪說。老柴士特告訴我,安迪那時幾乎在尖叫了。「這是我的人生、我出去的機會,你看不出來嗎?你不會打個長途電話過去查問,至少查證一下湯米的說法嗎?我會付電話費的,我會——」
這時響起一陣雜沓的腳步聲,守衛進來把他拖出去。
「單獨關禁閉,」諾頓說,大概一邊說一邊摸著他的三十年紀念襟章,「只給水和麵包。」
於是他們把完全失控的安迪拖出去,他一路喊著:「這是我的人生、我的人生,你不懂嗎?我的人生——」
安迪在禁閉室關了二十天,這是他第二次關禁閉,也是他加入這個快樂家庭以來,第一次被諾頓在紀錄簿上狠狠記上一筆。
當我們談到這件事時,我得告訴你一些有關禁閉室的事。我們緬因州的禁閉室是十八世紀拓荒時代的產物。在那時候,沒有人會浪費時間在「獄政學」或「改過自新」和「選擇性認知」這些名詞上,那是個非黑即白的年代,你不是無辜,就是有罪。如果有罪,不是絞刑,便是下獄。如果被判下獄,可沒有什麼監獄給你住,緬因州政府會給你一把鋤頭,讓你從日出挖到日落,給自己掘個坑,然後給你幾張獸皮和一個水桶,要你躺進自己掘的洞里。下去后,獄卒便把洞口用鐵柵給蓋上,再扔進一些穀物,或者一個星期給你一兩塊肉,周日晚上說不定還會有一點大麥粥吃吃。你小便在桶里,獄卒每天早上六點的時候會來倒水,你也拿同一個桶子去接水。天下雨時,你還可以拿這個桶把雨水舀出洞外……除非你想像老鼠一樣溺死在洞里。
沒有人會在這種洞中住太久,三十個月已經算很厲害了。據我所知,在這種坑中待得最久、還能活著出來的是一個十四歲的精神病患者,他用一塊生鏽的金屬片把同學的命根子給剁了。他在洞內待了七年,不過當然是因為他還年輕力壯。
你得記住,當年只要比偷東西、褻瀆或在安息日出門時忘了帶手帕擤鼻涕等過錯還嚴重些的罪名,都可能被判絞刑。至於上述這些過錯和其他輕罪的處罰,就是在那種地洞中關上三至六個月或者九個月。等你出來時,你會全身像魚肚一樣白,眼睛半瞎,牙齒動搖,腳上長滿真菌。
肖申克的禁閉室倒沒有那麼糟……我猜。人類的感受大致可分為三種程度:好、壞和可怕。當你朝著可怕的方向步入越來越黑暗的地方時,再進一步分類會越來越難。
關禁閉的時候,你得走下二十三級樓梯才會到禁閉室。那兒惟一的聲音是滴答的水聲,惟一的燈光是來自一些搖搖欲墜的六十瓦燈泡發出的微光。地窖成桶狀,就好像有錢人有時候藏在畫像後面的保險柜一樣,圓形的出入口也像保險柜一樣,是可以開關的實心門,而不是柵欄。禁閉室的通風口在上面,但沒有任何光亮會從上面透進來,只靠一個小燈泡照明。每天晚上八點鐘,監獄的主控室就會準時關掉禁閉室的燈,比其他牢房早一個小時。如果你喜歡所有時間都生活在黑暗中,他們也可以這樣安排,但沒有多少人會這麼做……不過八點鐘過後,你就沒有選擇的餘地了。牆邊有張床,還有個尿罐,但沒有馬桶座。打發時間的方法只有三種:坐著、拉屎或睡覺,真是偉大的選擇!在那裡度過二十天,就好像過了一年一樣。三十天彷彿兩年,四十天則像十年一樣。有時你會聽到老鼠在通風系統中活動的聲音,在這種情況下,連害怕都不知為何物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