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章 數字三(2)
那個男孩回來了,他坐下,在櫃檯上晃著鑰匙。「為了你方便,我把那些包拿到後面的屋子裡了。」
「謝謝,你不必這麼做的。」
「別自鳴得意。」
我走過他身邊的時候,他已經轉向那些動物了。他看著它們的那種迷戀,就像是一個電視迷毫無目的地切換頻道一樣。
後面的屋子裡貼了很多牆紙。牆上黑的地方原來放著出租的舊傢具。現在那裡什麼都沒有,只有一個仿紅木衣櫃和我的一堆東西。衣櫃門是打開的,我看見自己的鬼魂在鏡子裡面。
我帶上了一件皮大衣,一件黑色羊絨套頭衫,煤色羊毛褲和一件苦艾酒顏色的合身的哈維和哈德森襯衣。這些衣服是我除了錢以外什麼都沒有的時候買的。在一個長盒子里放著一雙黑色的靴子,是新的但前面被磨壞了,看起來就像是一個走路不看路的人穿過的。我可以對自己說我已經變了,不再這樣了。
從樓上傳來輕快的樂曲,是低音部分緩慢的節奏。我坐下看我的郵件,這些信封已經被漫長的歲月和潮濕的空氣弄得皺皺巴巴地裂開了,就好像被拆過一樣。郵件比上一次我來這兒的時候要少一些,連那些垃圾郵件都變少了。我的生活好像變成沒人知道你在哪兒,或者當他們覺得你該在那兒的時候,你卻不在。
在一個蓋著去年郵戳的信封里是一封安的來信。我把它疊起來放進口袋,準備回頭再讀。然後我打開了那箱書。那些書基本上都是學術著作,還有許多唱片和兩本影集。
我拿出一本沒有封皮的倫敦百科,扉頁上是我母親清晰的簽名。我用手指在鋸齒狀目錄上面搜索著。地圖上有很多鉛筆標註,都是以前某一次的搜尋線路。我找到斯利普大街。只有一條大街叫這個名字,從埃爾德蓋特東地鐵站向懷特夏貝爾的方向走十分鐘就能到那裡。
我把不需要的東西打了個包,然後穿上皮大衣,街道的地圖正好裝進口袋。我轉身走回這家店,看見那個男孩又在彎著腰打電話,斷斷續續地低聲咕噥著表示感謝。我走進來他就不說了。「拿到你要的東西了?」
「謝謝,回頭見。」
「祝你過得有意思。」
「你也是,替我跟你父親問好。」
我要出門的時候他喊住我。「他不是我爸。」我回過頭看著他,他斜著眼睛笑著。「順便說一句,我聽說過你。」
「希望你聽到的是好事。」
「所有的事。你喜歡珠寶。」
我在門廊那裡回過頭。「你從哪裡聽說的?」
「從阿尼爾那裡,育嘉琳伽先生向你問好。」
那些金魚在它們的城堡里看著我的背。我關上門走回去。「那他是從哪兒聽說的?」
他過分優雅地拍拍胸口。「我就在這裡工作,對不對?我當然知道誰常來這裡。」
「有人來過這裡?」我走回到櫃檯前。男孩抓了抓他的短鬍鬚,眼睛看著櫃檯上的現金出納機,然後又看著我,就像魚眼睛一樣緩慢而明亮。
我把剩下的錢掏出來,拿出三十塊放在櫃檯上。現在是在英國,這錢看上去有點不對勁兒,太小了,是均勻的綠色。「我沒有太多英國貨幣。」
那個男孩聳聳肩。「錢就是錢。」他沒有動它們,開始用自己的節奏講話。「阿尼爾幾星期以前在這裡,他告訴我關於你的事兒。他特別開心,因為有人給他錢。用你的事兒掙錢特別容易,不是嗎?他們每個人都問一點兒你的事。然後他們告訴阿尼爾,還有珠寶的事兒。我不記得了。」
我感到一陣眩暈,坐回到桌子上。總有別人也在尋找那件珠寶,當然了,塔瓦涅和維多利亞,幾個世紀了。我一直跟隨著這些足跡,我信任他們的足跡。但他們從來都沒有和我這麼靠近過。我還記得那行字,在藍色的屏幕上。因為很久了,也就不那麼可怕了:我們想知道你知道的東西。
「他們?」我的聲音像是個病人。
「他們。他說是他們。」
「男人還是女人?」
他停下來想了想,說:「男人。」
「他們為什麼付給他錢?」
他懶懶地聳著肩。「最可能的是告訴他們你什麼時候回來。」
「他有沒有讓他們看我的東西。」
「沒有。」他的笑容消失了。我知道他在撒謊。這個細節被我說中了。我想起安的信封。因為時間太久而裂開的縫。
「他們看過了我的東西。」
「聽著。」他向前探身坐著,皺著眉頭思考著。「我不會告訴阿尼爾你來過這裡,好不好?我會把你的衣服放回車庫,他不會看出來什麼的。你什麼時候想過來拿,先打個電話告訴我,我會幫你拿出來。這個給你。」
他在一張魚世界的卡片背面寫了他的名字和手機號碼,動作很生硬。他看起來生氣了,生自己的氣,或者是育嘉琳伽和我的氣。我拿著這張卡片,因為他要給我。我沒看就了收起來,而且知道以後不會再來了。
出了門,我讓自己停下來。我的身體想馬上離開這裡,但我攔住了它。沒人要從這裡逃跑。在馬路對面有三個女孩在去坎登的路上,說笑著,化妝品在她們蒼白的肌膚上閃著光。一輛大宇汽車開過去,車裡放著音樂,司機是個黑黑的男孩,留著玉米穗的頭髮。這些面孔給我帶來安慰的感覺,讓我覺得已經回家了,儘管家是我最不願意去的地方。
我們想知道你知道的東西。我曾經那麼天真,認為對珠寶的渴望是一種歷史現象,而非人的願望,就好像沒有別人能做我做的事情一樣。每一件遺失的珠寶都有自己的信徒。我知道還有別人在找它,我本應該更加小心才對。我試著想象那些找我的人,他們也在找那件珠寶。很明顯他們還沒有找到珠寶,也沒有找到我。
一個領養老金的人戴著一頂平檐帽,領著一個老太太走過人行道。她白色的頭髮像棉花糖一樣。從我身邊經過的時候,他向我點頭致意,咧著嘴笑了一下。「剛才有一會兒你看起來比我們還老,不過就一會兒。」
等他走過去,我看了一下時間。已經過了八點。斯利普大街可以明天再去。現在我需要一個休息的地方,好讓自己好好思考一下。就像那個魚世界店裡的男孩說的,坎登不再是我能思考的地方了。
去朝克農場只有兩分鐘的路。我到那兒的時候,地鐵站的電梯亂七八糟的,水正從電梯裡面流出來,樓梯上點著燈。我小心地穿過地鐵站。我想起把影集落在那裡了,但至少這對我無關緊要。我不會忘記我愛的人,沒有照片也沒關係。
在國王中轉站,通道裡面響著音樂,一個薩克斯手穿著緊身連衣裙正和一個穿著燕尾服的不怎麼樣的大提琴手比拼著。高峰時期快過去的這段時間裡,擁擠的人群在他們身邊來來往往。在那個「小心小偷」的牌子旁邊,人們本能地伸手去摸自己的包和夾克口袋,而那些小偷卻在看不見的地方閑逛著,等著那些倒霉蛋。穿過馬路,在叫外賣的餐廳樓上有個匿名的地方,那裡有床,還提供早餐。那裡有剛剛才到的人,有要走的人,還有妓女。在格雷旅館街北一百米的地方有一個玻璃的旅館大堂,還有個招牌:阿什里經濟旅店。我按了一下安全蜂鳴器,走了進去。
前台的接待員看著門在我身後關上。她的髮際有一道傷疤。她可以很容易地把它藏起來,但她卻把黑頭髮從額頭向後梳,緊緊地在後面編起來。
「十六人一間的床位是十三鎊,十人一間的十五鎊。」
「我需要一個單間。」
她抬頭看著我,好像不太高興我沒有理會她的話而只顧說自己的需求,打破了旅店的規矩。她點點頭,我付了兩個晚上的錢。她把我帶上樓,木頭鞋跟在石頭台階上慢慢地拍打著。
房間很乾凈,很灰暗,就像是福利辦公室。我關了燈,在黑暗中脫了衣服。外面的霓虹燈在百葉窗上閃動著,顏色和文字混雜成了一片光。從大廳另一端傳來俄語和英語的吵鬧聲。
床很冷,我捲曲著身體,頭貼著胸口,手夾在大腿中間。我閉上眼睛,想起格羅特,想象著自己就要變成她,或者像她的什麼東西。伊娃隔著一個大陸那麼遠,把自己包起來,就像是包在珍珠裡面的疼痛。
丹尼爾想,在哈德維克廣場住的人要比整條愛蘭德路上的人都多。在他安靜的思緒里,他覺得和他們在一起有點不那麼合時宜。他們給他一種感覺,不是熟識的感覺,而是就要離開的感覺,好像不會再見到一樣。瑪莎和她的兄弟們在窗口排成一排看著他,他打開門的時候他們就消失了。這感覺就像是他自己也在消失,不是在林普斯的房子里,而是在移動中慢慢地消失。
「利維先生,林普斯夫人為了生計而工作。」薩拉·斯義德對薩爾曼說,「就像是我以前一樣。我是做花邊的,但不是個生意人。你看,你現在在開店。夫人的意思是再嫁。」
她講話的時候用了很清楚很大的聲音,怕薩爾曼聽不懂,雖然薩爾曼已經認識她一年了,也聽得懂英文一年了。「不然她就一直是個寡婦。傑克·林普斯已經走了十年了。」房間里飄過甜蜜溫暖的氣息。薩拉把麵包包起來。「她沒有孩子。」她小聲說:「如果她是個寡婦的話,這對她很好。」
「為什麼這樣呢?」
她抬起頭,吃驚地看著利維,臉上滿是麵粉。「主啊,利維先生,你的英語進步真快啊!這就是猶太人啊,學得真快。再好一點你就可以在我開口說話以前知道我想什麼了。麵包兩便士。」他用厚實的英國硬幣付了帳,微笑著,往自家的院子走去。
簡·林普斯。薩爾曼看到她和艾切爾或者凱瑞在做易貨的生意,白菜、河魚換撿垃圾撿來的東西或者罐裝淡啤酒。她沒有僕人。沒什麼別的可說的,斯義德說,除了她的房子和那隻叫小傢伙的狗。它趴在地上,伸出像孩子手掌般大小的爪子,在院子里吃著它的剩肉。薩爾曼覺得她是備受歡迎的,雖然她不怎麼和別人交往,而且哈德維克廣場的人也不去打擾她。有時候她會消失幾天,上面的房子就變得靜悄悄的。然後她又會悄無聲息地出現,在街上抽水泵前的人群里排著隊,把糞便倒進河裡。
她好像把自己從周圍事物中分離出來了,從來不加入斯義德的流言蜚語中,也不在艾切爾的皇家公爵酒吧喝酒。他很奇怪,不明白這是為什麼。他不知道除了看到的這些,她的生活是什麼樣子的,是和誰在一起。有時他躺在床上,幾小時地聽著樓上的聲音。他的眼睛跟隨著她在地板上移動:走路,吃飯,穿衣服,脫衣服。
穿上西式的衣服,他看起來就像個強盜。一件布魯內爾的弄髒了的外套凸顯出他強壯的身體。在店裡時,他就待在工作間,和顧客保持著距離。晚上,他的哥哥打瞌睡的時候,他就在坩堝的燈光下做精細的銀飾品,打磨輪嘶嘶的響聲潛入丹尼爾的夢境。早晨,薩爾曼打掃乾淨工作留下的石屑,擦亮桌子。
他的白天有個固定的生活模式。在下午,他梳洗乾淨去懷特夏貝爾或者倫敦西區去看珠寶店的陳列室。就只是看看,從來不買東西。他從遠處看著陳列品,在潘敦街上的羅伯特·伽拉德店,聖保羅冰冷陰影中的倫德爾皇家金匠鋪,漢諾維上流社會的東西陳列在被煤氣燈照亮的玻璃溫室里。他不是出於野心或嫉妒才來這裡,而是出於更像是渴望的一種東西。在那些鍍金的寶石陳列品裡面,他看到了自己承諾給自己的那種生活,也看到這種生活離他不遠了。
他從來沒有走進過這些店面。即便他想,那些售貨員也不會讓他進門的。晚上,他會和丹尼爾一起吃晚飯,或者去拉德蓋特山腳下的國王閣下酒吧。作坊關門后,學徒們都會聚在那裡。他就在那裡聽他們講斷裂和摩擦的方法,聽他們吹牛說自己如何給一枚三角形的鑽石平衡五十六個切割面,還聽他們講國王生病的流言,說等國王死了,新皇冠就會由他們來做。
薩爾曼坐在那裡,聽著關於寶石的消息。倫德爾店的工匠們是這裡最權威的人。埃德蒙德·倫德爾和約翰·高勒·布里奇,他們被工匠們稱為小醋瓶子和小油瓶子,是尖酸刻薄的珠寶匠和油滑世故的推銷員。薩爾曼聽到皇家金匠鋪是怎麼在戰爭時期從難民手裡買到便宜的法國鑽石而發家的,還有當菲利普·倫德爾退休的時候,這些鑽石是怎麼被用光的。對於國王閣下,他們說菲利普最後的心愿就是在她的鑽石桌下死去。埃德蒙德比他的叔叔更愛珠寶,他們為他乾杯,為了小醋瓶子!他們露出牙齒,就好像說這話時牙會疼。
他只見過埃德蒙德·倫德爾本人一次。那是在秋天,太陽下山時,他在拉德蓋特山這地方閑逛。一個男人從珠寶店裡走出來,走到一輛等著他的黑色和金色相間的四輪馬車那裡。兩個過路人低聲地說著他的名字。薩爾曼只是瞥了他一眼,這給他留下了一種極度富有的印象。在馬車夫出發之前,一隻修長的白色的手在窗口掛起了窗帘。
工作很辛苦,但他睡得很好。他能記得起來的夢就是在廣闊的沙漠上,檉柳下有獅子的腳印,光線刺痛了眼睛。他醒過來以後還總是想去感覺夢境,他向南方看沙德威爾和泰晤士河,夢境就變成了沼澤地的場景和黑色的麻鷸。
他是個強壯的人,但很脆弱,這是個不可原諒的特性。有一次,做了一筆好生意以後,他擁抱著丹尼爾,突然發現他哥哥身上的氣息就像是個英國人,嬰兒般的味道混合著肉、牛奶和雞蛋的酸味。這讓他很吃驚,因為他自己的汗味兒從沒變過。即使他吃得再多,還是一樣脆弱。
十二個月來他一直寫信給拉結,每個月的第一天,花一先令十一便士寄到巴格達去。他每個季度都寄包裹和金子,但沒有任何迴音。一年以後,他就只寄錢了,他關注著他自己和自己的工作。丹尼爾發現和薩爾曼講話變得困難了,就好像他們在分開成長。
有時候,他會把那些寶石從藏著的地方拿出來。它們完好無損,這些完美的東西。晚上丹尼爾睡著了以後,薩爾曼會把那塊頭巾打開,用手握著那些珍貴的寶石。他仍然記得自己打破瓦罐時的感覺,就像打碎一個頭骨,還有這些古老的寶石放射的光芒。他用手指捏著寶石,藥丸一樣的紅寶石,藍寶石薄板,還有那塊金字塔形的透明寶石。
1835年6月。他醒過來,在窗邊穿上衣服。透過窗框照在屋裡的地板上,旁邊是用油燈照明的店面和黑暗的房間。他可以看到小傢伙躺在熱氣騰騰的院子里,聽到從店裡面傳來翻動紙的聲音。薩爾曼可以想象他的哥哥彎腰弓背,鷹一樣的面孔,一邊讀《倫敦畫報》或者是《太陽報》,一邊計算營業收入,如果有收入可以算的話。
他走進院子,聽到狗爪子的聲音,那隻狗朝著他過來了。經過這麼久,他發現自己已經比預計的更喜歡動物了。他把手放在它溫暖的頭上,感覺在巨大的頭骨外面那光滑的皮毛,然後就走到抽水泵,把臉湊到水管下面。冰涼的水把他喚醒了。
他用力甩頭上的水時,簡站在那裡,站得很近,就一步遠。他總是覺得她比他想的要近。她拿著一個金屬盆靠在胯間站著。她的眼睛看著他,他看不懂裡面是什麼。
「晚上好,林普斯太太。天氣不錯。」
「利維先生。」
他往後退了幾步,眨著眼睛,水還從眼睛上面流下來。他努力想著要用英語說些什麼。他朝那個盆點點頭,說:「我應該幫您。」
「這個?它還需要洗洗。我自己可以。」她從跨間轉過那個盆,把它放在水龍頭下面,動作優美。她一邊沖洗著盆里的垃圾一邊朝他微笑著,等著他說話。
從河那邊傳來帝國煤氣燈工廠最後一班換班的鈴聲。簡弄完了就把盆遞給薩爾曼,然後洗手,把水撩到胳膊上。她的皮膚太白了,他這樣想著,就好像皮膚下面沒有血似的。
他們一起走回去。薩爾曼拿著那個盆。他看著簡的時候,她的眼睛也看著他。她示意他往樓上看。「看那月亮。在英國,我們說有個男人住在裡面。你看到他的臉了嗎?」
他的眼睛跟隨著她手指的方向。他的視力很好,但他看不到臉。「我來的那個地方,月亮裡面的神叫辛。」
「辛是個不好的名字。」
「不,他是——他是個好名字。他的鬍子是藍色的。」他提高了聲音。她笑了起來。他受到了鼓勵,接著說:「細月亮是把劍,圓月亮是他的皇冠。」
「這就是猶太人相信的東西嗎?」
「那是不同的。」
「抱歉。這跟我沒什麼關係。」
「不,我們是猶太人,我哥哥和我都是,但辛是我們民族古老宗教中的一個神。我並不像信仰神一樣信仰他,而是更像—更像他就是月亮里的一張臉,或者是要交叉乞求好運的手指頭一樣,要摸的幸運木一樣。」
「你相信上帝嗎?」她的眼睛又看著他。「猶太人相信上帝,不是嗎?」
「是的,相信上帝,當然了,而且比這更多。」他彎下腰,從腳下摘了一棵草。「我們相信在每一片草葉上都有個天使。」
她拿過草葉。她的眼睛在笑。「現在,你殺了一個天使。」
「沒有。」沒有,但我得找一個,他想著。他的眼睛替他說了,而她讀懂了。當他們的眼睛再次相遇的時候,都馬上移開。
他們在附近窮人街區的珠寶店裡買便宜的貨,還有東印度公司或者從運河上運到倫敦來的白鐵礦和煙水晶。丹尼爾把他們拿回萊姆豪斯,把他們放在工作台上,而此時薩爾曼還在睡覺。在八月份,在港口,他看到了那個和他們一起搭乘斯蓋爾拜城堡號來倫敦的瑪麗亞會傳教士。艱苦的海上航程讓這個法國人極度疲倦而且營養不良。他臨走的時候堅持要給丹尼爾一本基督教的聖經。他把書塞到丹尼爾的手裡,然後就上船去了葛摩群島。
那是他們僅有的書,一本軟皮面的書,裡面有心平氣和的語言,襯頁是有大理石紋路的聯邦旗幟的顏色,熟悉的舊約、先知書、詩歌和智慧書被用一種外國的語言重新編寫。在夏天的傍晚,天黑得晚,兄弟倆就輪流讀給對方聽,在古老的神話里學習新的語言。
「銀子有礦,煉金有方。鐵從地里挖出,銅從石中熔化。人為黑暗定界限,查究幽暗陰翳的石頭,直到極處。」
薩爾曼的聲音僵硬呆板。紅嘴山鴉在楓樹上吱嘎吱嘎地叫著。
「在無人居住之處刨開礦穴,過路的人也想不到他們。他們與人遠離,懸在空中搖來搖去。至於地,能出糧食,地內好像被火翻起來。地中的石頭有藍寶石。」
「是藍晶石。」
「我知道什麼是藍寶石,哥哥。」他繼續翻動書頁。「黃金和玻璃不足以比較;精金的器皿不足以兌換;珊瑚、珍珠都不足論。智慧的價值勝過紅寶石。」
「你喜歡她,」丹尼爾說。他坐在桌子旁邊,薩爾曼坐在院子的台階上。他們吃過晚飯了,還沒刷盤子,鯡魚肉從骨頭上剝離下來。這是一個涼爽的傍晚,東風從河上吹過來。
「誰?」
丹尼爾走到壁爐前,在炭火中點燃一顆燭心,湊到他的煙鬥上。他沒有回答薩爾曼的話,薩爾曼就接著念書。弗吉尼亞的煙草味兒向他飄過去。
「你講得太多了。」
「我講得很少。你也一樣喜歡她。」
「你不是嗎?」
丹尼爾又坐下,煙斗舒適地靠在他大拇指彎曲的地方。「在伊拉克他們說你應該娶你的另一半。」
「你沒回答我的問題。她怎麼會更像是我的另一半呢?她是英國人,我是個巴比倫猶太人。」
「你的另一半會是個溫柔的女人。一位女士,底格里斯。還應該是害羞的,高挑的,美麗而且聰明。我想簡·林普斯就是這樣的人。」
「這沒有什麼關係,我不準備和任何人結婚。」
但我不知道你準備做什麼,丹尼爾想。他沒有說出來,而是轉身對著火,看著噼里啪啦燃燒的灰燼。明亮的火焰就像藏在它們下面的那些寶石。
樓上突然傳來了她的叫聲。這讓薩爾曼迅速地醒過來。叫聲傳來,他已經起身了,走出工作間上了樓。他打開樓上的房門走進去。
他從來沒有來過樓上。屋裡面的牆上塗著灰泥,還釘著板子,就好像從來沒有人住過似的。薩爾曼是過了一會兒才注意到這些的。
簡·林普斯弓著背坐在地上,一隻打碎了的燈的弧形的玻璃片散落在她的身邊。她的右腿向前伸著,兩隻手伸出來抱在腿上,血從手指間流下來,頭髮披散著。她抬頭看薩爾曼時,薩爾曼能看到她蒼白的眼神、牙齒和皮膚。
「旁邊屋子的碗櫥里有杜松子酒,把它拿過來。」
他沒有時間去看,只能靠感覺。那是一間朝北的屋子,更涼快些,傢具多一點,但沒有住人的感覺。他回來的時候,看見簡正咧著嘴。
他打開瓶子,把酒倒在她的手上。她呻吟了一聲,頭轉向一邊。薩爾曼看著她脖子上的筋腱,還有她手指間流出來的血。
「握著我的腳,握住它,別碰那玻璃!」
她的聲音提高了,尖銳刺耳。薩爾曼抓住她,她的腳弄髒了他的大腿。她拉起她的襯衣,從上面撕下一條布。她的腿很白,很強健,就像她的胳膊。薩爾曼把臉移開這個女人流著血的肢體就像是一種截然不同的動物,他能感覺到這動物的脈搏。
「現在,哦,現在。」她又向前探著身子,拿出那個繃帶的代用品。「你得把玻璃拿出來。我自己看不太清楚,你得幫我。」
他抬起她的腳,一塊光滑的玻璃就扎在她的腳後跟上。進去的弧形有三英寸,透明的酒液還在血色的玻璃表面打著轉。
「你不能讓它斷在我的肉里。」
「不會的。」
「你不能讓它斷在我的肉里,你不能……」
他看著她,等著她閉上眼睛。他用一隻手把她的腳踝抓穩,另一隻手把玻璃取了出來。這簡單得就像從燒熟了的魚身上挑出一根刺。他聽到簡又一次呻吟,然後她的手就伸過來,伸到他的手中間,把繃帶緊緊地捆在傷口處。
光照在碎玻璃上反著光,薩爾曼跪下來撿起它們,這就像是拼圖,他想。他撿起所有的玻璃碎片,把它們拿了出去,扔在楓樹旁邊的牡蠣殼堆里。
等他回來的時候,簡還蜷縮在原來的地方。薩爾曼在她對面坐下。他們沒有看對方。九月的陽光照著兩人,讓這個空蕩蕩的房間變成了金色。外面傳來小傢伙的聲音,它鏈子上的鈴鐺聲。
那瓶杜松子酒在簡的腳邊。她拔掉那個綠色瓶子的塞子,開始喝酒。她仰著頭,酒從嘴邊流下來。她喝完了就放下空酒瓶,抬頭看著薩爾曼,大笑起來。這是一個短促猛烈的笑聲,沒有任何溫柔的東西在裡面。丹尼爾會注意到這一點。
她在地板上向他挪動,受傷的腿向前伸著。她的裙子在她身上皺起來,小腿裸露在外面。她一夠到他就用力地吻他的嘴,抱著他的頭讓他靠近她,把自己靠到他的腿上。
他的手又放到她的腳踝上。他感覺著她,把這個女人拉到懷裡。她的裙子已經撕裂。他感覺到她的小腿,然後用手向上沿著光滑的肌肉摸到她的大腿,把手伸到她的身體裡面。
他的手在她的身體里感覺到那個濕潤的地方,又想起了她的腳,還有那塊弧形的玻璃。肢體在移動,那種痙攣的感覺好像是只受傷的動物。他一邊想一邊和她交合著,聽到她沉重的呼吸。當她再次叫喊的時候,他回憶起剛才是多麼快地醒過來。他的高潮來的時候,他想象著這個過程只在他的夢裡出現過。
然後,他們就躺在地板上,深色的眼睛放著光。他們倆看起來很像,但又不像。他們本可能是一對兒,要不就是兄妹。簡的繃帶是濕的,傷口出血了。她睡著了以後,薩爾曼讓她躺好,給她換了衣服。
「我要帶你看看倫敦。」她說,然後這麼做了。醫生診斷說沒有敗血症后,他們就用碳酸鉀的肥皂清洗傷口,等著它長好。簡帶薩爾曼看到了他沒有看過的東西。她的倫敦是他只瞥過一眼的,就好像在晚上走過冰凍的河,只能看到腳下的那點兒地方。他睡得少了,這樣就騰出了時間。他到簡帶他去的所有地方,晚上就到她自己點油燈的房間里去。
漢普斯泰德路上,吉普賽人帳篷里的捕獾誘餌;聖地街的赤手拳擊;倫敦最了不起的貧民窟。他看著簡和猶太街上賣碎石點衣服和鯨鬚飾品的小販討價還價。他和有一百個妓女的猶太皮條客大衛·貝拉斯考一起吃牡蠣。在乾草市場一個擁擠的酒攤里,他遇到了七十歲的瑟法第·大衛·蒙多扎,他曾經是全英拳擊冠軍。
和簡一起,他在萊斯特廣場和波佛德全景廣場中的龐培廢墟里遊盪,在古老的河流流過建築物牆壁的小巷裡做愛。他們流下的汗水滴在衣服上,淡淡的味道在他們分開后還留在對方身上。然後他們就回到哈德維克廣場那間房子里。在那裡,丹尼爾在等著他們。他總是一個人,讀書或者在思緒中迷失,那本聖經在他面前打開著。他總是一幅在等待什麼的樣子。
十二月份他們去看了拜什納爾·格林的沃姆維爾雜技表演,那裡有會動的骷髏,還有在穿插的小節目中的撒拉遜人。那個晚上,在公爵廣場,看到一個女人挖出了一個男人的眼睛。她用大拇指挖的。薩爾曼轉過頭,看見簡帶著同樣的慾望看著那女人。如果他更好地了解自己的話,薩爾曼會在那種行為中看到他自己。
「你看到了。」後來,在她黑暗的房間里,他說。他感覺到她在身邊動了一下。「和你差不多。」
「我什麼都沒做。」她的聲音很單調,帶著好奇。外面起了煙霧,從河上傳來霧鼓的聲音。
「我越是看著你,就越是看不清你。」
「真是鬼話。你在說夢話,親愛的。」
他低聲說。「那是你想從我這裡得到的嗎,簡?」
他沒有得到答案,她已經睡著了。後來,在他的夢裡,他聽到了笑聲。
珠寶店開張兩周年的時候,他們去了倫敦塔。薩爾曼,他的哥哥,還有他的情人。那是一個灰色的一月的某天,刮著東北風。那裡的服務員看著這些外國人,就好像要責備是他們這些外國人讓風刮起來似的。
他們每個人花了一先令去看皇室珍寶。他們和一群父母和孩子站在潮濕的地下室里,所有人都緊靠著欄杆。皇室的珠寶放在裸露的石頭上面,近得可以摸到,薩爾曼想。他覺得它們很廉價,燈光基本上就沒有從鑽石外殼和海藍寶石底座上反射出來,就好像是鍍了金的麵糰,是已經快被遺忘掉的戲裝上的珠寶。在他的旁邊,那些孩子們伸著手穿過柵欄,就像卡迪梅恩市場上的猴子。
他們出來時已經開始下雨了。服務員給他們撐著傘,直到他們走到白塔那裡避雨,才把傘遞給簡。他抬頭看了丹尼爾一眼。「是利維先生,對嗎?那兒有烏鴉,利維先生。你看到嗎?我擔保你吃它們,如果你可以的話。」
薩爾曼眯起眼睛看著那些鳥。它們蹲在那裡,長得很結實,好像飛行是最不適合它們做的事情。風壓過了丹尼爾的聲音。「不,先生。烏鴉的肉我們不能吃。」他努力想著要說點什麼,想取悅大家。「雖然我們可以吃白色的鴿子。」在他身後的薩爾曼聽到了簡的笑聲,輕快、活潑得像氧氣一樣的笑聲。他聽過她各種不同的笑聲。
他們回到商業大道時,天已經黑了。露台很安靜,只有公爵酒吧還開著門。借著光,薩爾曼看到路的遠處站著托比亞斯·凱瑞。他看到那個掏糞工的時候,他也已經在看著他了。他身上的好幾層衣服讓他的身軀看起來很龐大。在他旁邊的地上有什麼東西,當簡叫出聲的時候,薩爾曼才認出那是一隻狗。
「小傢伙!過來。」她的聲音很刺耳。那隻動物走到她的身邊,爪子在石灰石路面上發出卡塔卡塔地響聲。掏糞工站直了身體。
「晚上好,林普斯太太!利維先生,利維先生。」薩爾曼眨了眨眼。在遠處,那個掏糞工向前弓了一下身,就像那些烏鴉的姿勢。他沒有來由地突然回憶起拉結的故事。古老的神仙們,在給他們的進獻的貢品前像蒼蠅一樣聚集在一起。「你們來這裡兩年了,是不是?兩年了。你們怎麼看這裡?」
這是薩爾曼第一次聽到這個掏糞工講話。他的聲音很粗,帶著一種薩爾曼聽不出來的口音。他看不到那個人的眼睛,連眼睛里反射的月光也看不到。很難分辨他在跟他們哪一個講話。
「他們怎麼看什麼,凱瑞先生?」簡說。
「對這裡啊。」托比亞斯沖他們揮動著一隻手,指著他們身後的倫敦。「我在問他們怎麼看上帝土地上這個最偉大的城市,還有這個完美的時代。簡,人類歷史上最不可思議的世紀。他怎麼看呢?」
「我們很喜歡它,先生。」薩爾曼說。掏糞工轉向他。薩爾曼聞到了他呼吸里朗姆酒的味道。
「哪一個,利維先生?這個城市還是這個世紀?你和你的哥哥,你們從美索不達米亞來,是不是?」
「伊拉克。」
「巴比倫的地方。我總是覺得倫敦很像巴比倫,利維先生——」
薩爾曼感覺到簡一邊說話一邊在後面推著他。「很晚了,凱瑞先生。你肯定還有工作要做。應該跟您說晚安吧。」
「晚安,林普斯太太。」掏糞工看著他們拐進院子。他一動不動,直到大街上除了他以外沒有任何人。
「我夢見了怪物,」她叫醒了他說。他身上還有剛才做愛時留下的味道。和她在一起,他身體的每一個部分都筋疲力盡了。「他們從海上來。這是什麼意思?」
「怪物是警告。」他伸手去摸她的臉。
「是什麼警告?」
「你害怕的任何東西。」他看著她閉上眼睛。想問,但沒有問。
他越是努力,就越是不明白她。這讓薩爾曼產生了一種焦慮,這種焦慮不停地擴張。他開始走路,一連走好幾英里,就好像他可以把思緒丟在後面。然而他開始感到一種迫近的註定的厄運,在他失去任何東西以前的一種失落感,好像他對簡的愛是為了讓他做好什麼準備。
他最憎惡倫敦的星期天,後來還憎惡些別的東西。薩爾曼從來都不缺少憎惡的對象,有時候這看起來好像會刺激他,刺激他的壞脾氣和他的能量。但星期天是他頭等憎惡的東西。他會沿著河邊走,感覺城市對他關上了門。商店關門了,街上沒有人,煙霧把空虛一段一段切割。星期天經常下雨,感覺倫敦就像是個人口在削減的廢墟城市。這就是薩爾曼所憎惡的。他走在世界上最偉大的城市的潮濕的空虛中,感覺它在欺騙他。
他開始留意托比亞斯·凱瑞。他們的工作時間差不多,寶石匠和掏糞工。走過他的店面時,薩爾曼會停下來向裡面看,就好像他想買輕紗布料和絨面呢。他看不到裡面是不是有人向外看。
1836年2月。他在中午之前醒過來,走到抽水泵那裡。他讓冰冷的水流過他的臉和胳膊,洗掉脖子上的灰塵。直到他穿過院子往回走,才意識到小傢伙在看他。
那隻狗躺在屬於它的角落裡,長長的嘴放在爪子上。它的眼睛緊盯著他,在這種凝視中有一種平靜。這讓薩爾曼想起他第一次來哈德維克廣場的時候。他叫它的名字時,突然想起以前。
那隻狗緩緩地朝他走過來,到院子的中間停下,抬起它有力的頭。薩爾曼看到它的牙齒露出來了。他後退了幾步,回到房間里,關上門。他再也沒有叫過它的名字。
他和簡在一起的時間少了,或者說簡和他在一起的時間少了。很難講清楚分手是從什麼時候開始的。他們在一起的時候他看著她,但現在,她更多的時候都不在家。她經常出去。他從來沒有看見過她走進旁邊的門。他工作的時候,或者躺著想睡覺的時候,簡的房間在他上面靜靜地待著。
冰雪解凍了。他向東走到碼頭。出租馬車和別的馬車從他身邊經過,薩爾曼後退幾步給他們讓路,然後回到街邊,好像在等著過馬路。
我什麼都沒有失去,什麼都沒有。他重複著,聲音有些扭曲。沿著河邊走回家的時候,他低聲說著那些老城市的名字,那些他只從拉結那裡聽過的名字。這些詞變成了護身符:阿舒爾和埃利都,瓦爾卡和尼姆魯德,尼尼微,巴比倫,烏爾……
「看,查理,虎皮鸚鵡。快坐直了。」
在咖啡店櫃檯上面有鳥籠,裡面都是它們的糞便。它們嘰嘰喳喳地叫著和著格雷旅館街上車輛的聲音。我看見查理的母親在他抬頭看鸚鵡的時候,把滴到他衣服前面的雞蛋弄乾凈。「你能看到鸚鵡嗎?」
「鸚鵡。」他睜大了眼睛,就好像那是他等了一輩子要看到的東西。對我來說,那些鸚鵡是健康的威脅。但我也有不同的迷戀,每個人都有自己的白鯨。為了查理好,我還是希望他的白鯨不是虎皮鸚鵡。
咖啡店在清晨的陽光里很溫暖,蕩漾著油炸食品的味道。外面的倫敦被霧氣變成一片模糊。一輛吵鬧的公共汽車開過國王十字路口。安的信還在我的大衣口袋裡疊著,我一邊等著我點的東西,一邊把信拿出來讀。
「專供早餐,親愛的。」女招待戴著一個紅色的姓名標籤,上面寫著多利·檸檬。這名字和標籤都挺適合她。
「謝謝。」
「你想要添茶的時候就喊我。」
我把信靠在調味瓶上。安的筆跡和我很像,每個字母都和別的分開。她告訴我她的工作進展得很好,慈善活動得到聯合國教科文組織的資助,再過一個月就要被派到中國。她希望我找到想找的東西了。一些無關緊要的閑聊之後,她提到她和拉爾夫的孩子五月份就會出生了。我坐在溫暖的咖啡館里,猜想我是不是已經做了四個月的小姨。
這對我的生活沒有什麼意義。我把信放起來。我可能不是第一個打開那個裂開的信封的。我開始吃早飯,吃好以後就拿出伊迪絲的《倫敦百科》開始找斯利普大街。我知道我要去哪兒。我走向國王十字路口,坐上漢姆史密斯城市地鐵向東,它能帶我到多遠就到多遠。
在地鐵里,我想起那個孩子。安總是說,如果她有個女兒,就用伊迪絲給她做名字。這是她一直的夢想,她自己的小白鯨。我可以想象她抱著孩子,還有她燦爛開心的微笑。我希望那孩子長得不像拉爾夫,希望那是個可愛的孩子。
客車在黑暗中轟隆隆地搖晃著。背包放在我的膝蓋上,很沉。我想起那些寶石。「三位一體」是件冷酷的東西。用人類的語言來說,它們有特殊的用途。它們的美就像是鯊魚的美,或者是老虎偽裝的美。自然創造了一些最偉大的用途,也創造了一些最美麗的東西。
在阿爾蓋特東,所有的路標都是雙語的:A1202和情人大街,A13和商業大道。空氣裡面帶著沙土,還有芳香的氣息。我穿過商業大道,繼續向前走。
高樓在前面隱約出現了。在兩邊的小巷裡,孟加拉孩子們在這個夏天的最後幾個三伏天里玩著。我走過時裝店。在掛著「BAJWA和Co.和移民律師事務所,東部時間1983」牌子的店門外拿出倫敦百科查看。斯利普大街應該就在前面一個拐角了。
我抬起頭來,發現在這個地方我根本找不著北。斯利普大街應該在的地方是一片空地,空地周圍是高層建築。空地上有一把空著的長凳和一塊標誌牌:不能溜狗,不能打球。
我把書合上。在扉頁上,伊迪絲的簽名下面有出版信息。這是1973年的版本。面前的高層建築很難看,它過早就破敗了。我繞著它們轉了兩圈,覺得自己愚蠢至極。
長凳上刻著些字。強勁的筆跡刻著街道的名字。我把地圖扔進垃圾箱,抬起頭看著那些高層建築。
每一層都長得很像,只有窗帘的顏色稍有不同。在這裡,所有住戶都變成了網格和窗戶。在街區里有些廢棄了的商店和一家酒館,皇家公爵酒吧,孤零零的維多利亞式建築,被釘上了木板而且燒黑了。在街對面是它的替代者,一個平屋頂的土黃色磚結構建築。一條塑料橫幅掛在磚牆上,上面是一位打著牌的女士和說明文字:皇家公爵夫人,每星期四卡拉OK,韋伯特酒吧加盟店。我穿過馬路走了進去。
酒吧的房間用暴露在外的內梁裝飾著,地上鋪著機場休息室的地毯。地板和天花板好像屬於不同的世紀。一台巨大的電視機吊在內梁之間,屏幕上有三匹馬正沖向豹城賽馬場的最後一段直道。評論員的聲音不斷升高,顯然到了他的興奮極限。
「太棒了!太棒了。」在吧台後面有個紅頭髮、臉上長雀斑的男人,一邊出聲地嚼著口香糖,一邊咧嘴笑著,先是對著那些馬,然後是對著我。「太棒了。我能為您做點什麼,女士?」
「一瓶啤酒。」
「一啤瓶酒?貝克還是霍斯坦?」
「哪個更涼要哪個。」
「兩種都是一塊九。」他走向冰櫃。我拿出錢。我的口袋裡還裝著滿滿的錢,錢背面的綠色和有眼的金字塔在吧台上瞪著我。我把它們揉起來放好。
酒吧招待員看著我喝酒,滿意地哼了一聲。「嗨,看起來你挺需要喝一杯的。要點別的嗎?油炸豬肉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