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章 2005年8月5日夏威夷州考愛島 誰能夠笑話米克·賈格爾呢?

第一章 2005年8月5日夏威夷州考愛島 誰能夠笑話米克·賈格爾呢?

今天是二〇〇五年的八月五日,星期五。夏威夷的考愛島。北部海岸。晴空萬里,爽朗得令人瞠目。纖雲也無。此時甚至連雲彩這一概念的暗示都不存在。七月底我來到此地,一如以往,租了一套公寓,早晨趁著涼快的時候伏案工作,比如說此刻便在寫這篇文章,關於跑步的、自由的文章。現在是夏天,當然很熱。夏威夷每每被說成四季常夏,但畢竟位於北半球,四個季節大體一應俱全,相對而言夏天比冬天要熱,不過與馬薩諸塞州的劍橋那為紅磚和混凝土重重包圍、猶如拷問一般的悶熱相比,此地的舒適簡直有如天堂。空調根本不需要。只需打開窗戶,涼爽的清風便自己吹進屋子裡來。劍橋的人聽說我要在夏威夷度過八月,都眾口一詞地表示驚訝:「分明是夏天,居然特地趕到那麼炎熱的地方去,莫不是有毛病?」他們並不知道,打東北方從不間斷地吹來的貿易風(信風),讓夏威夷變得何等涼爽;他們也不知道,在鱷梨樹那風涼的樹蔭下安閑地讀書,興之所至便去南太平洋的海灣里游泳,這樣的生活,讓人感到何等幸福。

到了夏威夷之後,依然每天跑步。除非萬不得已,一天也不間斷地堅持。自打重新開始這樣的生活,馬上就兩個半月了。今天早晨將錄製了「滿匙愛」樂隊的《白日夢》和《滿匙愛之歌》兩個專輯的MD放進了隨身聽,一面聽著它,一面跑了一小時十分鐘。

現在是堅忍地累積奔跑距離的時期,所以眼下還不必介意成績如何,只消默默地花上時間累積距離。想跑快點就適當地加速,不過就算加速也為時甚短,只想將身體感受到的愉悅盡量維持到第二天。其要領與寫作長篇小說一般無二。在似乎可以寫下去的地方,果決地停下筆來,這樣第二天重新著手時便易於進入狀態。歐內斯特·海明威好像也說過類似的話:持之以恆,不亂節奏,對於長期作業實在至為重要。一旦節奏得以設定,其餘的問題便可以迎刃而解。然而要讓慣性的輪子以一定的速度準確無誤地旋轉起來,對待持之以恆,何等小心翼翼亦不為過。

跑步途中,下了一場短暫的雨,那是一陣讓身體恰到好處地冷卻下來的雨。厚厚的雲層從海面上飄來,遮蔽了頭頂的天空,下了一陣細細的雨,便彷彿「俺還有急事要辦」似的,就這麼一去不返了,甚至來不及回眸一顧。於是那永恆的、毫無遮攔的太陽,又火辣辣地灼照大地。這簡單易懂的天候中,你找不到難解之處和含混模糊,既無比喻亦無象徵。途中遇到幾位慢跑健身者,男女人數大致相當。這些腳踏大地、氣宇軒昂、精神十足的跑步者,望去彷彿有一群夜盜在身後追趕他們似的。也有雙眼半睜半閉、一邊跑步一邊呼哧呼哧喘氣、兩肩無力地下垂、一看便知苦痛不堪的肥胖跑步者,也許是一周之前剛剛檢查出了糖尿病,主治醫師竭力勸告他們每天堅持體育鍛煉。而我,大概居於兩者之間。

「滿匙愛」,樂隊的音樂百聽不厭,是那種不無謂地誇大自己的音樂。當我潛心傾聽這令人心平氣和的音樂時,二十世紀六十年代發生在我身上的形形色色的事情,便點點滴滴地蘇醒過來。都是一些雞毛蒜皮的小事,倘使有人製作我的傳記影片(僅僅想象一下便覺得毛骨悚然),則是在剪輯階段勢必全部刪除的事情。「這個小插曲刪掉也無礙,雖然還不錯,不過太普通啦。」恐怕別人會這麼說。沒錯,就是這種微不足道、比比皆是的小事件,在我而言卻自有其意味,是有用的回憶。也許我在回憶這種種瑣碎時,會不知不覺地面露微笑,抑或表情嚴肅。於是,在這些比比皆是的雞零狗碎的盡頭,我方才有今日,方才滯留在這考愛島的北海岸。思考人生時,我不時覺得,自己不過是一根被衝上海灘的漂流木。從燈塔方向吹過來的貿易風,搖曳著藍桉樹的梢頭,沙沙作響。

自從今年五月末,開始在馬薩諸塞州的劍橋生活以來,跑步便再度成為我日常生活的一根支柱。我跑得相當認真。非要舉出具體的數字加以說明,便意味著每星期跑六十公里,亦即說每周跑六天,每天跑十公里。本來每周七天、每天跑十公里最好,可是有的日子會下雨,有的日子會因為工作太忙抽不出時間,還有覺得身子疲憊實在不想動步的時候,所以預先設定了一天「休息日」。於是乎,每周六十公里,一個月大約二百六十公里,於我而言,這個數字便大致成為「跑得認真」的標準。

六月份,一如這個計算標準,正好跑了二百六十公里。七月份距離開始增長,跑了三百一十公里,每天不多不少十公里,連每周一次的「休息日」也不曾休息。當然,並不是說每天都一點不差地跑十公里,有時昨天跑了十五公里,那今天就只跑五公里得啦,平均起來是每天十公里罷了。而且,依照慢跑速度,每跑一小時大致相當於十公里。在我來說,這個水平就是相當「認真」地跑了。來到夏威夷之後,也保持了這個一天十公里的節奏。接連不斷地跑這麼長的距離,是許久不曾有過的事情。

新英格蘭的夏天,遠比不曾體驗的人想象的難熬得多。雖然也有涼爽的時光,不過令人難以忍受的炎熱日子隨即到來了。有風兒吹拂的時候,還算好的。一旦風兒停息,從海上便飄來霧一般的濕氣,猶如潮濕的薄布纏裹住人。順著查爾斯河河濱跑上一個小時,就彷彿用水桶潑過水,身上的每一樣東西都被淋漓的汗水打得透濕。因為日晒,皮膚火辣辣地痛。頭腦變得朦朧恍惚,無法完整地考慮任何一件事情。可是當你不顧一切地堅持跑完,便覺得彷彿所有的東西都從軀體最深處擠榨了出來,一種類似自暴自棄的爽快感油然而生。

為什麼從某一刻起,我不得不「認真地」跑步了?可以舉出幾項理由。首先,人生逐漸變得忙碌,日常生活中無法自由地抽出時間來了。並不是說在年輕的時候,時間要多少有多少,但至少沒有如此繁多的瑣事。不知何故,瑣事這玩意兒似乎隨著年齡的增長而逐漸增多。再者,恐怕也有我的心思由馬拉松移向了鐵人三項比賽的緣故。眾所周知,鐵人三項賽除了跑步,還包括游泳和自行車兩部分。我本來是一個長跑者,對跑步並不感到懼怕,可是想掌握其他兩項比賽的技巧,則必須經過相應的訓練。我從基礎開始,矯正了游泳的姿勢,學會了騎自行車的技巧,還重新鍛煉了肌肉。這是費時費力的功課,因此削減了用於跑步的時間。

然而,我變得不太熱衷於跑步,最大的理由大概還是我從某個時刻開始,對「跑步」有些厭倦了。我從一九八二年的秋天開始跑步,持續跑了將近二十三年,幾乎每天都堅持慢跑,每年至少跑一次全程馬拉松——算起來,迄今共跑了二十三次,還在世界各地參加過無數次長短距離的比賽。跑長距離,原本與我的性格相符合,只要跑步,我便感到快樂。跑步,在我迄今為止的人生中養成的諸多習慣里,恐怕是最為有益的一個,具有重要意義。我覺得,由於二十多年從不間斷地跑步,我的軀體和精神大致朝著良好的方向得到了強化。

我不能說是一個適合團體競技的人,好也罷壞也罷,生來便是如此。參加足球或棒球這類比賽——除卻孩提時代,這樣的經歷幾乎為零——總是隱隱感到不快。這也許和我沒有兄弟姐妹有關,和別人共同參與的賽事,總是難以全身心投入。但像網球這樣一對一的比賽,我也不怎麼拿手。壁球是我喜歡的運動,可是一打比賽,不論是輸是贏,我總是難以從容不迫。格鬥技也非我所長。

誠然,我並非毫無爭強好勝之心。不過不知何故,跟別人一決雌雄,我自小就不甚在乎勝負成敗。這一性格在長大成人後也大致未變。無論何事,贏了別人也罷輸給別人也罷,都不太計較,倒是更為關心能否達到為自己設定的標準。在這層意義上,長跑方是與我的心態完全吻合的體育運動。

跑過二趟全程馬拉松便會明白,在比賽中勝過或負於某個特定的人,對跑者來說並不特別重要。倘使成了奪冠的熱門選手,超過眼前的競爭對手便成為重要的課題;然而對於普通的市民參與者來說,個人的勝負並不是重大話題。也許不無參賽動機就是「我可不願輸給那小子」之類的人,這種動機大約足以成為練習的動力。然而,那位競爭對手因故不能參加賽事的話,此人的參賽動機勢必將告消失或者減半,那麼他作為一個跑者,就不可能長期堅持下去。

普通跑步者中,許多人都事先設定個人目標——這一次我要在多少多少時間之內跑完全程——然後再去挑戰賽事。假如能在這個時間內跑完全程,就算「達成了某項目標」;如果未能跑出預定的成績,就是「未能實現某項目標」。即便未能在預想的時間內跑完全程,只要有了業已儘力的滿足感,或是為下次比賽奠定了些基礎,抑或有了某種類似重大發現的東西,大約也算大功告成吧。換言之,在跑完全程時,能否感到自豪或類似自豪的東西,對於長跑選手而言,可能是最重要的。

同樣的說法也適用於寫作。小說家這一職業,至少對我來說,是無所謂勝負成敗的。書的銷量、得獎與否、評論的好壞,這些或許能成為成功與否的標誌,卻不能說是本質問題。寫出來的文字是否達到了自己設定的基準,這,才至為重要;這,才容不得狡辯。別人大概怎麼都可以搪塞,自己的心靈卻無法矇混過關。在這層意義上,寫小說很像跑全程馬拉松,對於創作者而言,其動機安安靜靜、確確實實地存在於自身內部,不應向外部去尋求形式與標準。

跑步對我來說,不獨是有益的體育鍛煉,還是有效的隱喻。我每日一面跑步,或者說一面積累參賽經驗,一面將目標的橫杆一點點地提高,通過超越這高度來提高自己。至少是立志提高自己,並為之日日付出努力。我固然不是了不起的跑步者,而是處於極為平凡的——毋寧說是凡庸的——水準。然而這個問題根本不重要。我超越了昨天的自己,哪怕只是那麼一丁點兒,才更為重要。在長跑中,如果說有什麼必須戰勝的對手,那就是過去的自己。

然而過了四十五六歲,這種自我考核體系也一點點出現了變化,簡單地說:比賽成績再也提不上去了。考慮到年齡,這也是沒有辦法的事。不管是誰,都會在人生的某個時刻迎來體能的巔峰。自然有個人差異,不過在通常情況下,游泳選手在二十到二十五歲的年紀,拳擊手則在二十五到三十的歲數,而棒球選手在三十五歲左右,會分別跨過肉眼看不見的「分水嶺」,這無從迴避。我詢問過眼科醫生:「世上難道沒有不會得老花眼的人么?」他覺得頗為好笑似的回答「這種人,我至今還一個也沒見過呢。」好在藝術家的巔峰狀態因人而異,比如說陀斯妥耶夫斯基在六十年人生的最後幾年間,寫出了《群魔》和《卡拉馬佐夫兄弟》這兩部意義最為重要的長篇小說。多米尼克·斯卡拉蒂一生創作了五百五十五首羽管鍵琴奏鳴曲,絕大部分是在五十七歲至六十二歲寫出的。

就我而言,在人生四十年代的後半期,作為跑步者的巔峰到來了。至此為止,我是以三小時半為基準來跑馬拉松全程的,節奏正好是一公里五分鐘、一英里八分鐘。有時突破三小時半,有時突不破——突不破的時候居多,然而總能以相差不多的成績跑完全程。即便覺得這次跑得不好,也能跑出三小時四十多分鐘來。哪怕幾乎不曾練習,哪怕身體狀態不佳,時間超出四小時也是很少的。這樣的時期好似平穩的台地一般,延續了一段時間。然而好景不長,勢頭逐漸地不對了。雖然和從前一樣練習,但是用三小時四十多分鐘跑完全程漸漸變得頗為吃力,節奏變成了一公里五分半,終於勉勉強強接近了四小時才跑完全程的界線。這是一個不大不小的衝擊。究竟是怎麼了?我不願意承認是年齡的原因。因為在日常生活中,自己還未有過軀體漸趨衰弱的感覺。然而任憑如何否認它漠視它,數字卻在一步又一步地後退。

成績不盡如人意大約也是一個理由,我開始考慮跑比全程馬拉松更長的距離,開始對鐵人三項、壁球之類的運動產生了興趣。一味跑步,身體沒準會變得失衡,不如搭配上其他的運動,來塑造一個全面發展的身體,這樣不更好么?我如此思量。

我跟隨私人教練,從基礎開始重新學習游泳姿勢,輕輕鬆鬆就能比從前游得快了。肌肉也主動接受了新環境,體型也發生了明顯的變化。然而,馬拉松的成績卻彷彿退潮的潮水,緩慢地,卻是實實在在地繼續後退。跑步不再像從前那樣,是無限的樂事一樁。在我與跑步之間,這樣一種徐緩的倦怠期前來造訪了。其間有著付出的努力得不到報償的失望,有著理應敞開著的門戶不知何時卻被關上的茫然。我稱這些為「跑者藍調」。究竟是何種藍調,將在後面詳細說明。

然而時隔十年,重返劍橋這座小城(上次在此處居住是一九九三年至一九九五年的兩年間,當時比爾·柯林頓總統正在任上),眼前重見查爾斯河,心中不覺湧起一個念頭:「真想跑步呀!」河流這東西,除非有過極大的變化,大體看上去相差無幾,查爾斯河尤其一如往昔。歲月流逝,學生們的面孔交替更換,我則年齡增長了十歲,恰如那句話所說:往事如煙。儘管如此,河流卻彷彿沒有絲毫變化,依舊保留著昔日的姿容。滔滔的流水,向著波士頓灣無聲逝去,它浸潤了河岸,繁茂了綠色的夏草,養育了水鳥,從石造的古橋下穿過,夏季映照著藍天白雲,冬天則漂浮著冰凌,不急不躁,無休無止,彷彿通過了種種考驗、不可動搖的觀念一般,只是默默流向大海。

整理好從日本帶來的行李,辦妥各種各樣的事務性手續,一旦布置完畢在此的生活場,我便再度熱心地開始了跑步。敞開胸懷呼吸清晨那緊湊堅韌的空氣,蹬踏跑慣了的地面,奔跑時的喜悅重又蘇醒過來。腳步聲、呼吸聲與心臟的鼓動交織一處,營造出獨特的交響節奏。查爾斯河是一處划船比賽聖地一般的所在,永遠都有人在河上划船。我彷彿跟他們競賽似的跑著。當然,一般是划船者的速度更快。然而我與朝著上游悠然划行的單人划艇,有時也會上演一場激烈的比賽。

大概與此地是波士頓馬拉松的主辦地不無關係,劍橋是個跑步者眾多的地方。查爾斯河沿岸,延綿不斷地辟有健身跑步專用的道路,只要你樂意,可以無休止地跑下去,跑好幾個小時。只不過它還兼作自行車道,你得時時留意放開速度從背後飛馳而來的自行車。路面上不時出現裂縫,你還得注意別絆了腳。撞上長長的紅燈而不得不等待也令人掃興。不過除此之外,它的確是一條愉快的慢跑路線。

跑步時我大體聽搖滾,偶爾也聽聽爵士。不過考慮到同跑步的節奏匹配,我覺得作為伴跑音樂,搖滾最讓人滿意,像紅辣椒、街頭霸王、貝克樂隊,或者是克里登斯清水復興合唱團、甲殼蟲之類老音樂。節奏越簡單越好。如今許多跑者一面聽著iPod一面跑步,而我還是喜歡用慣了的MD。與iPod相比,MD略略顯得機身偏大,信息量卻遠遠要少,但對我來說已經足夠。現時的我,還不想將音樂和電腦攪和到一起,就像不將友情、工作和做愛攪和到一起一樣。

如前所述,七月份我跑了三百一十公里。有兩天下雨,還有兩天是在旅行,沒能跑步,還連續好幾天熱得叫人精疲力盡。考慮到這些,能夠跑到三百一十公里,算是不壞的成績,相當不壞。如果說一個月跑二百六十公里就算「跑得認真」,三百一十公里恐怕算是「跑得紮實」吧。隨著距離的增長,體重竟輕了下來。兩個半月減了七磅,腹部一帶微微長出來的贅肉也消失了。七磅相當於三公斤多。請想象一下去肉鋪買了三公斤的肉,拎在手上走回家的情景,大概就能真實地感受到那份重量。想到一度將如許一份重量揣在身上活著,箇中滋味頗為複雜。生活在波士頓,生啤酒(山姆·亞當斯啤酒)和多納圈自是不可或缺,可平日執拗的運動還是發揮了作用。

一個到了我這樣的年齡的人,還要寫下這種事情,頗有些愚蠢可笑。不過為了明確事實,我得言之在先:說起來,我這個人是那種喜愛獨處的性情,表達得準確一點,是那種不太以獨處為苦的性情。每天有一兩個小時跟誰都不交談,獨自一人默默地跑步也罷,四五個小時伏案獨坐,默默地寫文章也罷,我都不覺得難熬,也不感到無聊。這種傾向從年輕時起便一以貫之,始終存在於我的身上。和同什麼人一起做什麼事相比,我更喜歡一人默不作聲地讀書,或是全神貫注地聽音樂。只需一個人做的事情,我可以想出許多許多來。

雖然如此,自從年紀輕輕便結了婚(我結婚時二十二歲),我漸漸習慣了和人共同生活。大學畢業之後經營一家飲食店,認識到了與他人相處的重要性。人無法獨自生存下去,這本是理所當然,我卻是腳踏實地學到的。儘管有點走樣,我也漸漸掌握了類似社會性的東西。回想起來,從二十歲到三十歲的十年當中,我的世界觀發生了不小的變化,在做人方面也有了一些長進。從四處碰壁之中,學會了生存的訣竅。倘若沒有這也算得艱難的十年的生活體驗,恐怕我就不會寫什麼小說了,即便想寫,也寫不出來。但話說回來,人的本性不會極端地發生變化。希望一人獨處的念頭,始終不變地存於心中。所以一天跑一個小時,來確保只屬於自己的沉默的時間,對我的精神健康來說,成了具有重要意義的功課。至少在跑步時不需要和任何人交談,不必聽任何人說話,只需眺望周圍的風光,凝視自己便可。這是任何東西都無法替代的寶貴時刻,

每每有人問我:跑步時,你思考什麼?提這種問題的人,大體都沒有長期跑步的經歷。遇到這樣的提問,我便陷入深深的思考:我在跑步時,究竟思量了些什麼?老實說,在跑步時思考過什麼,我壓根兒想不起來。

在寒冷的日子,我可能思考一下寒冷;在炎熱的日子,則思考一下炎熱;悲哀的時候,思考一下悲哀;快樂的時候,則思考一下快樂。如同前面寫過的,還會毫無由來地浮想往事。有時候,只是偶爾有之,也有關於小說的小小靈感浮上腦際。儘管如此,我幾乎從不曾思考正經的事情。

我跑步,只是跑著。原則上是在空白中跑步。也許是為了獲得空白而跑步。即便在這樣的空白當中,也有片時片刻的思緒潛入。這是理所當然的,人的心靈中不可能存在真正的空白。人類的精神還沒有強大到足以坐擁真空的程度,即使有,也不是一以貫之的。話雖如此,潛入奔跑著的我精神內部的這些思緒,或說念頭,無非空白的從屬物。它們不是內容,只是以空白為基軸,漸起漸漲的思緒。

跑步時浮上腦際的思緒,很像天際的雲朵,形狀各異,大小不同。它們飄然而來,又飄然而去。然而天空猶自是天空,一成不變。雲朵不過是匆匆過客,它穿過天空,來了去了。唯有天空留存下來。所謂天空。,是既在又不在的東西,既是實體又不是實體。對於天空這種廣漠容器般的存在狀態,我們唯有照單收下,全盤接受。

年過半百的我已處於人生的後半期。二十一世紀之類果真來了,我不折不扣地迎來了五十多歲,這種事情在年輕時無從想象。從理論上說,總有一天二十一世紀會到來,不出意外,屆時我將迎來人生的五十年代,這不言自明。然而年輕時的我,要在內心描繪出自己五十多歲的形象,就好比「具體地想象死後的世界」一樣困難。米克·賈格爾年輕時曾經口吐豪言壯語:「我如果到了四十五歲還在唱《滿足》,還不如死了的好。」然而,如今他已過六十了,還是繼續在唱《滿足》。有些人為了此事笑話他。可是我笑不出來。年輕時的米克『賈格爾無從想象四十五歲的自己。年輕時的我也無法想象這樣的事情。我能夠笑話米克-賈格爾么?不能。我碰巧不是著名的年輕搖滾樂手,當時說過何等的蠢話,都沒有人記住,也不會被別人引用。難道不是僅此而已?

現在,我於是置身於那個「無從想象」的世界。如此一想,便覺得有點好笑。置身於此的我究競是幸福還是不幸?連我自己都揣摩不透。不過,這似乎無須虛張聲勢地視為重大問題。對於我來說——對其他人恐怕也一樣——這是首次體驗到年齡的增長。在此體味的情感,也是首次體味到。倘若從前歷練過,哪怕僅僅一次,也多少能明了地體察各種各樣的事情。而首次經歷,就不那麼簡單了。我唯有將細微的判斷暫且留待後日,先將眼前的東西照單全收,姑且與它一同生存下去,就好比對待天空、雲朵和河流的態度。我還覺得,這些東西中無疑存有某種滑稽可笑之物,而根據心境的變化,它們未必一文不值。

前面說過,無論在日常生活中還是工作領域裡,和別人交手競爭一決雌雄,不是我追求的活法。聽上去好像在大談特談無聊的大話,不過,正是因為有了各種各樣的人,這世間方是世間。別人自有價值觀和與之相配的活法,我也有自己的價值觀和與之相配的活法。這樣的差異產生了細微的分歧,數個分歧組合起來,就可能發展成大的誤會,讓人受到無緣無故的非難。遭到誤解、受到非難,絕非令人愉快的事件,還可能使心靈受到深刻的創傷。這也是痛苦的體驗。然而隨著年齡的增長,我們逐漸認識到,這樣的苦痛和創傷對於人生而言,其實很是必要。想起來,正是跟別人多少有所不同,人才得以確立自我,一直作為獨立的存在。就我而言,便是能夠堅持寫小說。能在同一道風景中看到不同於他人的景緻、感到不同於他人的東西、選擇不同於他人的語句,才能不斷寫出屬於自己的故事來。甚至產生了一種罕見的狀況:為數絕不算少的人把它拿在手中閱讀。我就是我,不是別人,這於我乃是一份重要的資產。心靈所受的傷,便是人為這種自立性而不得不支付給世界的代價。

我基本是如此思考,並依循著這樣的思考度過人生。就結果而言,在某種程度上,我也許是主動地追求孤絕。對於操我這種職業的人來說,儘管有著程度上的差異,這卻是無法繞道迴避的必經之路。這種孤絕之感,會像不時從瓶中溢出的酸一般,在不知不覺中腐蝕人的心靈,將之溶化。這是一把鋒利的雙刃劍,回護人的心靈,也細微卻不間歇地損傷心靈的內壁。這種危險,我們大概有所體味,心知肚明。唯其如此,我才必須不間斷地、物理性地運動身體,有時甚至窮盡體力,來排除身體內部負荷的孤絕感。說是著意如此,毋寧說憑著直覺行事。

讓我說得更具體一點。

當受到某人無緣無故(至少我看來是如此)的非難時,抑或覺得能得到某人的接受卻未必如此時,我總是比平日跑得更遠一些。跑長於平日的距離,讓肉體更多地消耗一些,好重新認識自己乃是能力有限的軟弱人類——從最深處,物理性地認識。並且,跑的距離長於平日,便是強化了自己的肉體,哪怕是一點點。發怒的話,就將那份怒氣沖著自己發好了。感到懊惱的話,就用那份懊惱來磨鍊自己好了。我便是如此思考的。能夠默默吞咽下去的東西,就一星不剩地吞咽進體內,在小說這一容器中,儘力改變其姿態形狀,將它作為故事的一部分釋放出去。我努力做到這一點。我並不認為這樣一種性格討人喜愛,恐怕有極少人賞識,卻難得討大眾歡喜。對於這樣一個缺乏協調性的人,一遇上事情就想獨自躲進壁櫥里的人,有誰會抱有好意呢?一個職業小說家討人喜愛這種事,難道真有可能么?不得而知。或許在世界某個地方有,但恐怕很難推而廣之。至少我很難想象,自己作為一個小說家,成年累月不斷地寫小說,同時又能為人私下裡喜愛。為人嫌惡、憎恨、輕蔑,似乎倒是更為自然的事情。我也並不打算說:這樣的話,我反而感到放心。即便是我,也沒有賞玩他人的嫌惡的愛好。那是另外的事,還是來談談跑步吧。

不管怎樣,我再次贏回了「跑步生活」。我相當「認真地」開始跑步,時至今日,又相當「紮實地」在跑步。這對年近花甲的我來說意味著什麼,我不甚了了。想必有什麼意義吧,也許並非大不了的事情,並非大不了的分量。不過此時此刻,只管埋頭跑步即可。意義嘛,留待日後重新思考也為時不晚。以後重新思考,乃是我的特長之一,這特長隨著歲月流逝而愈加洗鍊。穿上慢跑鞋,在臉上和頸部抹足了防晒霜,調節好手錶,來到路邊,於是開始跑步。臉頰承受著迎面而來的貿易風,仰頭遙望將兩條腿兒齊齊併攏橫空飛去的白鷺,傾聽令人回味無窮的「滿匙愛」樂隊的歌曲。

比賽的紀錄不見提高,但也無可奈何。我跑步時,忽然浮想聯翩。我已經到了一定的年紀,時間自會拿走它那份額度,怨不得任何人。這就是遊戲規則,就如同河水向著大海源源不斷地流去一樣。自己這種形象,我們只能當作自然光景的一部分,原封不動地接受。這也許不是令人愉快的事,從中發現的,或許也非值得欣喜若狂的東西。不過,這難道不是無可奈何的事情么?至此為止的人生,我好歹也大致——即便不能說是充分——享受了其中的樂趣。

此話並非自誇(誰又能拿這種事情自誇呢):我的腦子並不怎麼好使。我是那種通過有血有肉的身體,通過伸手可觸的材料,才能明確認識事物的人。不論做什麼,只有將其轉換成肉眼可見的形態,我方能領會。說我是知識分子,不如說是一個物質結構的人。誠然,我也有些許理解力,大概有。如果連一絲一毫也無,恐怕怎麼也寫不出小說來。然而我不是以在腦子裡構建理論和邏輯為生的類型,也不是以思辨為燃料向前行進的類型,毋寧說是給予身體現實的負荷,讓肌肉發出呻吟(某些時候是悲鳴),來提升理解的深度,才勉強「心領神會」的類型。毋庸贅言,這樣拾階而上、循序漸進地得出結論,勢必花費時間,也需花費精力。若費時過多,待到終於心領神會,恐怕已為時太晚,時過境遷。然而這也無可奈何。因為我,就是這樣一個人。想就河流作一番思考,還想就雲朵作一番思考,然而心中卻是空空。我在自製的小巧玲瓏的空白之中、在令人懷念的沉默之中,一味地跑個不休。這是相當快意的事情,哪還能管別人如何言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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當我談跑步時,我談些什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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