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章 大廳里的叫聲
在我們調查魔術師謀殺案期間,紐約警局官方常常對於這些惡魔的藝術(例如巫術、魔法)厭惡至極。這案件令人煩惱不已,因為案件發生了,卻留下了一堆完全無法解釋的謎團。
這個案件里的許多線索,好像更適合出現在有關西藏的恐怖故事裡,或者是魔法、神秘的故鄉――印度。一個兇手,眾目睽睽之下穿過磚泥石膏的硬牆,從二樓的窗戶出去,漂浮在半空中,消失。這種故事在恐怖哥特小說里讀到,都非常離奇。而在這現代化的曼哈頓區聽到這樣的故事,真的是令人毛骨悚然。
250年前,當權者平息類似事件的辦法,就是用聲名狼藉的鉗子或酷刑台,然後從事件的關係人中迅速得到一份自白書。但現在的社會,這種簡便方法我們已經無法使用。我們唯一所能依賴的與這不可思議的案件搏鬥的工具,就只有邏輯了。
加維安探長一貫歡快的藍眼睛里,寫滿了迷惑,憤怒和不解。直到馬里尼大師驅除了這些惡鬼,給出了最終的解答。這個解答滿足了探長的所有需要,除了讓他鬱悶一點,那就是他為何沒早看穿這些一直隱藏在眼皮底下的戲法。對此,我感同身受。我和探長簡直就是一條船上的。我們所需要做的,用馬里尼之口來說,就是要意識到「這些所有的嫌疑犯的共同點,以及兩件只有兇手能做到,而其它所有人都做不到的事情」。
除了兇手背地裡已經做過的手腳,這幕大戲實際上始於星期一的晚上。為了一份瘋狂的廣告稿件,我工作了整個周末包括星期天的晚上,直到周一的凌晨五點。該死的克萊巴大廈里的廣告代理商!
電話響了。保羅?鄧洛浦第二次打來侃價的電話,最後我終於答應了。在這些無休止不可理喻又沒法睡覺的工作中,我總是暗暗下定決心,告訴自己這絕對是最後一次了!但在這之後,我又總會考慮那些多賺的錢能夠讓我做許多其它的事情……
從廣告代理商那裡逃回來的時候,那些眼神迷離的工作人員和藝術家們仍在繼續努力工作著。在咖啡店喝完一杯咖啡,我走過幾個街區,回到位於東四十大街的家,一棟公寓。我淋了個熱水澡,迫不及待的爬上了床,倒頭就睡。
等我起來,瞄了一下眼角的鬧鐘,已經5點40了。我在床上又賴了一會兒,然後不得不掀開被子,起床打開窗戶,迎接這冰冷的空氣。溫暖的燈光隱約從對面的公寓照過來。我淋浴,吃飯,穿衣,到對面街角的小餐廳吃晚飯,手裡懶散的捏著一本閑書。吃完回到公寓,我躲進安樂椅里,享受著閱讀的快感。但不久,我發現自己根本無法靜下心來。門外嘈雜匆忙的腳步聲讓我心神不寧,導致書讀起來也蒼白無味。我丟掉書,去廚房弄了杯蘇打。
在起居室里,我在此扭亮了書桌上的檯燈,把眼鏡放在印表機一旁,撕開新的列印紙包裝,把列印紙捲曲著塞進印表機,然後點了一根煙。我從頂層的抽屜里拿出一本活頁筆記本,撕掉了前面十幾頁(這些都是為某雜誌寫的另一篇文章)。而一周前,我曾答應格林圖書的編輯,要寫一篇兩千字的有關現代偵探小說的文章。在列印紙的頂部,我打著草稿的標題:「死亡攪拌著的周末」,接著又打了其他的兩個標題「死亡就像計程車」、「出版商手中的屍體」。我把標題放著,開始寫文章的大綱――一系列我不寫偵探小說的理由。
偵探小說是一種獨特的文體,就像縱橫字謎那樣,做起來不難,但是設計起來寫起來卻困難重重的複雜的類型。這是一場讀者和作者之間的智力決鬥。有關偵探小說的所有規條,讀者們都熟記於心。如果作家的下一本書違反了哪怕很小的規條,都會被讀者鄙視。
這些規條使得偵探小說的推理形成合理的模式,形式體裁也可以趨於多種多樣。但遵守這些規條卻很難。
最基本的要素包括如下幾點:偵探,謀殺的裝置,線索,令人吃驚的解答。這些元素數目不多,彼此排列組合的可能性也很少。偵探小說對於某些作家曾經是個大金礦,但近十年來穩定的大量的創作使得這個金礦瀕臨枯竭。如果所有的情節我們都見過,所有的變化我們都試過,所有的謀殺裝置都老掉牙,那我們還創作偵探小說幹嗎?
那麼,我們以「偵探」來舉例。差不多按照年代的順序來排,有過這樣的人物:杜賓,巴克特探長,卡夫警探,勒考克,克莉斯,夏洛克?福爾摩斯,馬丁?赫威特,宋代克醫生,范列特?斯傳,克雷格?肯尼迪,凡?杜森教授,布朗神父,普雷斯利醫生,雷金納德?福瓊,貝爾蒙多,赫爾里克?波洛,哈納德,高爾上校,馬克思?卡里多斯,角落老人,弗蘭克?斯帕戈,道森,羅列特比爾,阿伯納叔叔,亞森?羅賓,菲洛?萬斯,彼得?溫西爵爺,安東尼?吉林漢姆,菲利普?特倫特,帕戈里奧利,托弗雷先生,佩里?梅森,瑞德,弗蘭奇警探,威爾遜警探,艾勒里?奎因,查理?陳,安東尼?蓋斯林,羅傑?謝林漢姆,菲爾博士,森徹?考爾特,山姆?斯培德,瓦爾考警長,希爾德加德?威瑟斯,亨利?梅爾維爾,平克頓先生,尼洛?烏爾夫,等等等等……現在,如果再去創造一個偵探形象,帶有個人的風格(甚至怪癖),以及獨特的原創的令人耳目一新的推理方式,跟本就是不可能的。
我停下來,喝了口手邊的蘇打,回顧了一下我列舉的這些。接著我用鉛筆在紙的白邊上又補充了幾個名字:尼克?查爾斯,拜倫?馬克西米蘭,馮?卡斯以及多勒魯?雷恩。點上新的一根煙,我又繼續打字。
下面我們再來看看謀殺的裝置。所有可以用於謀殺的方式,都已經被開發殆盡了:射、刺、錘、溺、悶、毒氣、扼殺、下毒、斬首、從高處推落。致死的兇器也到達了前所未有的高度:冰柱冰錐,鹽粒子彈,空氣針,氣槍射出匕首,牙膏里下毒,以及大量隱藏的巧妙的謀殺裝置。甚至這些東西就已經足夠把一個人活活嚇死――而嚇死人這種方式,甚至也被使用過。
以及線索。作者可以更多的變化線索,因為線索依賴的是時間,空間和環境。管錐或丟失的水管這種線索已經被電子點煙器或被盜的胸罩所取代。許多線索,曾經活躍在故事中的,都已經平靜的退出歷史舞台了,比如狗的叫聲,壁爐里的煙灰,香煙屁股上的唇印,燒毀的文件,密碼信,丟失的褲子扣,以及很多很多……
所有作家的機巧創造,都不大可能因為線索的用盡而遇到障礙。但相比之下,驚人的解答就會令人感到頭疼了。問題在於如何做好解答,同時又不使讀者在這場遊戲中感覺迷失。你只允許擁有最多七八個嫌疑犯,在某時,其中的某人犯下了罪行。要有無助的娃娃臉般甜美的金髮女郎,要有捲髮、豪爽、年輕的英雄,要有被害人直系親屬姑媽,要有醫生,律師,生意上的利益人,警局長官,甚至老祖母(一般都是半身不遂,瘋瘋癲癲的),別忘記9歲的小艾瑟琳達,以及她不慎被毒死的小貓。
我們都明白了,這些要素以及結合在一起的整體,而讀者也知道了這些。為了想方設法的走出這樣的已經窮盡所有可能性的困境,有些作家會嘗試在規則的邊緣行動。例如嫌疑犯,有的作家會設計偵探作為最終的兇手,有的用法官,或者陪審團成員,或者警探,甚至案件的敘述者本身。在這之後,可能性變得更少了,除了――如果你敢用的話――書的出版商――甚至讀者自己!
在我看來,我們仍可以做的是……
我停下了手中的活,看著打字機,愁容不展。有人在走廊上錘著門,聲音非常大,我無法繼續安心的寫作。幾乎同時,我的門鈴響了。門鈴過了兩三聲,門口響起了興奮的討論聲。我無助的縮在凳子里,等到他們以為房間里沒人而放棄按門鈴。曾經,為某家報紙工作的時候,我可以在任何情況下安心寫作,不管外界有多麼嘈雜。但這麼雜亂的聲音,還越來越大了,我實在無法忍受。
很明顯,有人對於住在我對面的房客很感興趣,雖然我不明白原因。那位房客是個脾氣暴躁、憤世嫉俗的反社會者,從不給其他人好臉色看。在一次嘗試「早上好」而只收到一聲咆哮之後,我遍放棄了與之做好鄰居的打算。紐約這種地方,真是,連鳥兒都顯得不友善。
他是個瘦高的男人,臉上一副飢餓的表情。他的黑髮在前額捲成了「V」形,眼睛像昆蟲般濕潤和光澤,視線卻冷冷的斜射過來。他的整張臉像一塊肥皂雕刻的一般。但他直立的臉型使他看起來帶有異域風味的英俊。他有個令人煩惱的習慣,就是每次經過黑暗的大廳,偶遇的時候,他總是用懷疑的眼神盯著我的背後看,這讓我想起了吸血鬼。他是一個奇怪的人,而他門鈴上標著的名字同樣奇怪――塞薩爾?賽比特。
突然,我從我座椅中驚起。門外的聲音更加的興奮――他們中的一個,是個女性的聲音,蓋過了其他的所有聲音。這是一種好奇而平淡的腔調,但帶著點歇斯底里,就像無端的被嚇到一樣。6個單詞從她的嘴裡蹦出來,傳到我的書桌旁邊,瞬間使空氣變得緊張。
「屋裡有人死啦!」
這就足夠了,我起身,咆哮著,顫抖著打開了我的房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