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 八 章
有一個星期,我幾乎沒有看見哈桑。我起床,發現麵包已經烤好,茶已經泡好,還有個水煮蛋,統統放在廚房的桌子上。我當天要穿的衣服已經熨好疊好,擺在門廊的藤椅上,過去哈桑就在那兒熨衣服。他總是等我坐下來吃早餐才熨——這樣我們就有機會談談心了。過去他還唱歌,在熨斗的嘶嘶聲中,哼著那些古老的哈扎拉民謠,歌唱那鬱金香盛開的原野。現在迎接我的,只有疊好的衣服,此外,還有那頓我已經吃不下去的早餐。
某個陰天的早晨,我正在撥弄著餐盤裡的水煮蛋。阿里背著一捆劈好的柴走進來,我問他哈桑到哪裡去了。
「他回去睡覺了。」阿里說,他在火爐前跪低,拉開那個小方門。
「哈桑今天會陪我玩嗎?」
阿里怔了怔,手裡拿著一根木頭,臉上掠過一絲擔憂。「遲些吧,看起來他只想睡覺。他把活幹完——我看著他做完——可是隨後他就只願意裹在毛毯下面了。我能問你一些事情嗎?」
「你問吧。」
「風箏比賽過後,他回家的時候有點流血,襯衣也破了。我問他發生什麼事情了,他說沒事,只是在爭風箏的時候跟幾個小孩發生了衝突。」
我什麼也沒說,只是繼續在盤子里撥弄著那個雞蛋。
「他到底怎麼了,阿米爾少爺?他對我隱瞞了什麼嗎?」
我聳聳肩:「我哪裡知道?」
「你會告訴我的,對嗎?安拉保佑,如果你知道發生了什麼事,你會告訴我嗎?」
「就像我說的,我哪裡知道他出了什麼問題?」我不耐煩地說,「也許他生病了。人們總是會生病的,阿里。看吧,你想凍死我呢,還是準備給爐子點火?」
當天夜裡,我問爸爸可不可以在星期五帶我去賈拉拉巴德[1]Jalalabad,阿富汗東部城市。[1]。他坐在辦公桌後面的皮轉椅上,看著報紙。他把報紙放下,摘下那副我很討厭的老花鏡。爸爸又不老,一點都不老,還有好多年可以活,可是他幹嗎要戴那副愚蠢的眼鏡啊?
「當然可以!」他說。最近,爸爸對我有求必應。不止這些,兩個晚上之前,他還問我要不要去亞雅納電影院看查爾頓·赫斯頓主演的《萬世英雄》。「你想讓哈桑跟著去賈拉拉巴德嗎?」
為什麼爸爸總是如此掃興呢?「他不舒服。」我說。
「真的?」爸爸仍坐在椅子上,「他怎麼啦?」
我聳聳肩,在火爐邊的沙發坐下來。「他可能感冒了或者什麼吧。阿里說他每天總是在睡覺。」
「這幾天我很少見到哈桑。」爸爸說,「僅僅是這樣嗎?感冒?」看到他雙眉緊蹙,憂慮溢於言表,我十分不滿。
「只是感冒而已啦,我們星期五去,是嗎,爸爸?」
「是,是,」爸爸說,推著書桌站起來,「哈桑不能去,太糟糕了。我想他要是能去,你會更加開心的。」
「好吧,我們兩個也可以很開心啊。」我說。
爸爸笑著,眨眨眼,「穿暖和些。」
本來就應該只有我們兩個——我就希望這樣——但星期三那夜,爸爸設法邀請了另外二十來個人。他打電話給他堂弟霍瑪勇——實際上他是爸爸第二個堂弟——說星期五會到賈拉拉巴德去。霍瑪勇曾在法國進修機械工程,如今在賈拉拉巴德有座房子,他說歡迎大家都去,他會帶上他的孩子和兩個老婆。還有,雪菲嘉表姐和家人從赫拉特到訪,目前還在,或許她也想一起去。而這次雪菲嘉來喀布爾住在表哥納德家,所以也得邀請他們一家,雖然霍瑪勇跟納德向來不和。倘使邀請了納德,自然也得請他的哥哥法拉克,要不就傷害到他的感情了,並且下個月他們的女兒結婚,可能會因此不邀請霍瑪勇……
我們坐滿了三輛旅行車。我跟爸爸、拉辛汗、霍瑪勇「卡卡」搭一輛車——小時候爸爸教我管男性長輩叫「卡卡」,也就是叔叔伯伯,管女性長輩叫「卡哈拉」,也就是姑姑阿姨。霍瑪勇叔叔的兩個老婆也跟我們一起——較老那個滿臉皺紋,手上長著肉瘤;較年輕那個則渾身散發著香水的味道,跳舞的時候老閉著眼睛——還有霍瑪勇叔叔那對雙胞胎女兒。我坐在最後一排,暈車並且頭昏眼花,被那對雙胞胎夾在中間,她們不停地越過我的膝蓋,相互拍打。通往賈拉拉巴德的是條盤旋的山路,要兩個小時的顛簸才能走完,車每次急轉都會讓我的胃翻江倒海。車裡每個人都在說話,同時大聲說話,近乎叫喊,這是阿富汗人交談的方式。我問了雙胞胎中的一個——法茜拉或者卡麗瑪,我總是分不清她們誰是誰——問她願不願意讓我換到窗邊的位置去,因為我暈車,需要呼吸一點新鮮空氣。她伸了伸舌頭,說不。我告訴她無所謂,不過我也許會嘔吐,弄髒她的新衣服。隔了一會兒,我把頭伸出車窗外面。我看見路面坑坑窪窪,高低起伏,盤旋著消失在山那邊;數著從我們車邊經過的貨車,它們五顏六色,載滿喧嘩的乘客,蹣跚前進。我試圖合上雙眼,讓風扑打我的臉頰;我張開嘴巴,大口大口吸著乾淨的空氣,但仍沒有覺得好一些。有人用手指戳了我一下,是法茜拉或者卡麗瑪。
「幹嗎?」我說。
「我剛把風箏比賽的事情跟大家說了!」爸爸坐在駕駛座上說。霍瑪勇叔叔和他兩個老婆坐在中間那排,朝我微笑。
「那天天上一定有一百隻風箏吧?」爸爸說,「對嗎,阿米爾?」
「我想應該有的。」我喃喃說。
「一百隻風箏,親愛的霍瑪勇,不是吹牛。那天最後一隻還在天上飛的風箏,是阿米爾放的。他還得到最後那隻風箏,把它帶回家,一隻漂亮的藍風箏。哈桑和阿米爾一起追回來的。」
「恭喜恭喜。」霍瑪勇叔叔說。他的第一個老婆,手上生瘤那個,拍起掌來:「哇,哇,親愛的阿米爾,我們都為你感到驕傲!」年輕的老婆也加入了,然後他們全都鼓掌,歡喜讚歎,告訴我他們有多麼以我為榮。只有拉辛汗,坐在副駕駛的位子上,緊鄰著爸爸,一言不發。他的眼神奇怪地看著我。
「請停一停,爸爸。」我說。
「幹嗎?」
「我暈車。」我喃喃說,倒在座位上,靠著霍瑪勇叔叔的女兒。
法茜拉或卡麗瑪臉色一變。「快停,叔叔!他臉色都黃了!我可不希望他弄髒我的新衣服!」她尖叫道。
爸爸開始剎車,但我沒能撐住。隔了幾分鐘,我坐在路邊的一塊石頭上,他們讓風吹散車裡的氣味。爸爸吸著煙,跟霍瑪勇叔叔在一起,他正在安慰法茜拉或者卡麗瑪,要她別哭泣,說到了賈拉拉巴德再給她另買一套新衣服。我合上雙眼,把臉對著太陽。眼瞼後面出現一小片陰影,好像用手在牆上玩影子那樣,它們扭曲著,混合著,變成一副畫面:哈桑的棕色燈芯絨褲子,扔在那條小巷的一堆舊磚頭上面。
霍瑪勇叔叔在賈拉拉巴德的白色房子樓高兩層,帶有陽台,從上面可以看到一個大花園,有圍牆環繞,種著蘋果樹和柿子樹。那兒還植有樹籬,到了夏天,園丁會將其剪成動物形狀。此外還有個鋪著翡翠綠瓷磚的游泳池。游泳池沒有水,底部積著一層半融的雪,我坐在池邊,雙腳在池裡晃蕩。霍瑪勇叔叔的孩子在院子的另外一端玩捉迷藏。婦女在廚房做飯,我聞到炒洋蔥的味道,聽到高壓鍋撲哧撲哧的聲音,還有音樂聲和笑聲。爸爸、拉辛汗、霍瑪勇叔叔、納德叔叔坐在陽台上抽煙。霍瑪勇叔叔說他帶了投影機,可以放他在法國的幻燈片給大家看。他從巴黎回來已經十年了,還在炫耀那些愚蠢的幻燈片。
事情本來不應該是這樣的。爸爸和我終於變成朋友了,幾天前我們去了動物園,看那頭叫「瑪揚」的獅子,我趁沒人注意,還朝熊扔了一塊石頭。之後,我們去電影院公園對面那家「達克達」烤肉店吃飯,點了烤羊肉和從那個印度烤爐取下來的饢餅。爸爸跟我說他去印度和俄羅斯的故事,給我講他碰到的人,比如說他在孟買[1]Bombay,印度城市。[1]看到一對夫婦,沒手沒腳,結婚已經四十七年,還養了十一個孩子。跟爸爸這樣過上一天,聽他講故事,太有趣了。我終於得到了我多年來夢寐以求的東西。可是現在我得到了,卻覺得十分空虛,跟這個我在裡面搖晃雙腿的游泳池一樣。
黃昏的時候,諸位太太和女兒張羅著晚餐——米飯、饢餅肉丸,還有咖喱雞肉。我們按照傳統的方式用膳,在地面鋪上桌布,坐在遍布房間的坐墊上,每四人或者五人共用一個大淺盤,用手抓著東西吃。我不餓,不過還是坐下了,跟爸爸、法拉克,還有霍瑪勇叔叔的兩個兒子一起。爸爸在晚飯前喝了一點烈酒,還在跟他們吹噓風箏比賽,活靈活現地描述我如何將其他人統統打敗,如何帶著最後那隻風箏回家。人們從大淺盤抬起頭來,紛紛向我道賀,法拉克叔叔用他那隻乾淨的手拍拍我的後背。我感覺好像有把刀子刺進眼睛。
後來,午夜過後,爸爸和他的親戚玩了幾個小時的撲克,終於在我們吃飯那間房子倒下,躺在平行擺放的地毯上呼呼入睡。婦女則到樓上去。過了一個鐘頭,我仍睡不著。各位親戚在睡夢中或咕噥,或嘆氣,或打鼾,我翻來覆去。我坐起身,一縷月光穿過窗戶,瀰漫進來。
「我看著哈桑被人強暴。」我自說自話。爸爸在夢裡翻身,霍瑪勇叔叔在說囈語。有一部分的我渴望有人醒來聽我訴說,以便我可以不再背負著這個謊言度日。但沒有人醒來,在隨後而來的寂靜中,我明白這是個下在我身上的咒語,終此一生,我將背負著這個謊言。
我想起哈桑的夢,那個我們在湖裡游泳的夢。那兒沒有鬼怪。他說,只有湖水。但是他錯了。湖裡有鬼怪,它抓住哈桑的腳踝,將他拉進暗無天日的湖底。我就是那個鬼怪。
自從那夜起,我得了失眠症。
又隔了半個星期,我才開口跟哈桑說話。當時我的午餐吃到一半,哈桑在收拾碟子。我走上樓梯,回房間去,哈桑問我想不想去爬山。我說我累了。哈桑看起來也很累——他消瘦了,雙眼泡腫,下面還有灰白的眼圈。但他又問了一次,我勉為其難地答應了。
我們爬上那座山,靴子踩在泥濘的雪花上吱嘎吱嘎響。沒有人開口說話。我們坐在我們的石榴樹下,我知道自己犯了個錯誤。我不應到山上來。我用阿里的菜刀在樹榦上刻下的字跡猶在:阿米爾和哈桑,喀布爾的蘇丹……現在我無法忍受看到這些字。
他求我念《沙納瑪》給他聽,我說我改變主意了。告訴他我只想走回自己的房間去。他望著遠方,聳聳肩。我們沿著那條來路走下,沒有人說話。我生命中第一次渴望春天早點到來。
1975年冬天剩下的那些日子在我記憶裡面十分模糊。我記得每當爸爸在家,我就十分高興。我們會一起吃飯,一起看電影,一起拜訪霍瑪勇叔叔或者法拉克叔叔。有時拉辛汗來訪,爸爸也會讓我在書房裡喝茶。他甚至還讓我念些自己寫的故事給他聽。一切都很美好,我甚至相信這會永恆不變。爸爸也這麼想,我認為。我們彼此更加了解。至少,在風箏大賽之後的幾個月里,爸爸和我相互抱有甜蜜的幻想,以某種我們過去從未有過的方式相處。我們其實在欺騙自己,居然認為一個用棉紙、膠水和竹子做的玩具,能彌合兩人之間的鴻溝。
可是,每當爸爸不在——他經常不在家——我便將自己鎖在房間裡面。我幾天就看完一本書,寫故事,學著畫馬匹。每天早晨,我會聽見哈桑在廚房忙上忙下,聽見銀器碰撞的叮噹聲,還有茶壺燒水的嘶嘶聲。我會等著,直到他把房門關上,我才會下樓吃飯。我在日曆上圈出開學那天,開始倒數上課的日子。
讓我難堪的是,哈桑盡一切努力,想恢復我們的關係。我記得最後一次,我在自己的房間里,看著法爾西語節譯本的《劫后英雄傳》[1]Ivanhoe,蘇格蘭作家瓦爾特·司各特(SirWalterScott,1771~1832)著,講述中世紀英格蘭的騎士故事。[1],他來敲我的門。
「誰?」
「我要去烘焙房買饢餅,」他在門外說,「我來……問問要不要一起去。」
「我覺得我只想看書,」我說,用手揉揉太陽穴。後來,每次哈桑在我身邊,我就頭痛。
「今天陽光很好。」他說。
「我知道。」
「也許出去走走會很好玩。」
「你去吧。」
「我希望你也去。」他說。停了一會兒,不知道什麼東西又在撞著門,也許是他的額頭。「我不知道自己做錯了什麼,阿米爾少爺。你希望你告訴我。我不知道為什麼我們不再一起玩了。」
「你沒有做錯任何事情,哈桑,你走開。」
「你可以告訴我,我會改的。」
我將頭埋在雙腿間,用膝蓋擠著太陽穴。「我會告訴你我希望你別做什麼。」我說,雙眼緊緊閉上。
「你說吧。」
「我要你別再騷擾我,我要你走開。」我不耐煩地說。我希望他會報復我,破門而入,將我臭罵一頓——這樣事情會變得容易一些,變得好一些。但他沒有那樣做,隔了幾分鐘,我打開門,他已經不在了。我倒在自己的床上,將頭埋在枕上,眼淚直流。
自那以後,哈桑攪亂了我的生活。我每天儘可能不跟他照面,並以此安排自己的生活。因為每當他在旁邊,房間里的氧氣就會消耗殆盡。我的胸口會收縮,無法呼吸;我會站在那兒,被一些沒有空氣的泡泡包圍,喘息著。可就算他不在我身邊,我仍然感覺到他在,他就在那兒,在藤椅上那些他親手漿洗和熨燙的衣服上,在那雙擺在我門外的溫暖的便鞋裡面,每當我下樓吃早餐,他就在火爐里那些熊熊燃燒的木頭上。無論我走到哪兒,都能看見他忠心耿耿的信號,他那該死的、毫不動搖的忠心。
那年早春,距開學還有幾天,爸爸和我在花園裡種鬱金香。大部分積雪已經融化,北邊的山頭開始露出一片片如茵綠草。那是個寒冷、陰沉的早晨,爸爸在我身旁,一邊說話,一邊掘開泥土,把我遞給他的球莖種下。他告訴我,有很多人都以為秋天是種植鬱金香的最好季節,然而那是錯的。這當頭,我問了他一個問題:「爸爸,你有沒有想過請新的傭人?」
他扔下球莖,把鏟子插在泥土中,扔掉手裡的工作手套,看來我讓他大吃一驚,「什麼?你剛才說什麼?」
「我只是想想而已,沒別的。」
「為什麼我要那樣做?」爸爸粗聲說。
「你不會,我想。那只是一個問題而已。」我說,聲音降低了。我已經後悔自己那樣說了。
「是因為你和哈桑嗎?我知道你們之間有問題,但不管那是什麼問題,應該處理它的人是你,不是我。我會袖手旁觀。」
「對不起,爸爸。」
他又戴上手套。「我和阿里一起長大。」他咬牙切齒地說,「我爸爸將他帶回家,他對阿里視如己出。阿里待在我家四十年了,整整四十年。而你認為我會將他趕走?」他轉向我,臉紅得像鬱金香一樣,「我不會碰你一下,阿米爾,但你要是膽敢再說一次……」他移開眼睛,搖搖頭,「你真讓我覺得羞恥。至於哈桑……哈桑哪裡也不去。你知不知道?」
我望著地面,手裡抓起一把冷冷的泥土,任由它從我指縫間滑落。
「我說,你知不知道?」爸爸咆哮了。
我害怕了:「我知道,爸爸。」
「哈桑哪兒都不去,」爸爸憤怒地說,他拿起鏟子,在地上又掘了一個坑,用比剛才更大的力氣將泥土鏟開,「他就在這兒陪著我們,他屬於這兒。這裡是他的家,我們是他的家人。以後別再問我這樣的問題!」
「不會了,爸爸,對不起。」
他悶聲把剩下的鬱金香都種完。
第二個星期,開學了,我如釋重負。學生分到了新的筆記本,手裡拿著削尖的鉛筆,在操場上聚集在一起,踢起塵土,三五成群地交談,等待班長的哨聲。爸爸的車開上那條通向校門的土路。學校是座兩層的古舊建築,窗戶漏風,鵝卵石砌成的門廊光線陰暗,在剝落的泥灰之間,還可以看見它原來的土黃色油漆。多數男孩走路上課,爸爸黑色的野馬轎車引來的不僅僅是艷羨的眼光。本來他開車送我上學,我應該覺得很驕傲——過去的我就是這樣——但如今我感到的只是有些尷尬,尷尬和空虛。爸爸連聲「再見」都沒說,就掉頭離開。
我沒有像過去那樣,跟人比較鬥風箏的傷痕,而是站到隊伍中去。鐘聲響起,我們魚貫進入分配的教室,找座位坐好,我坐在教室後面。法爾西語老師分發課本的時候,我祈禱有做不完的作業。
上學給了我長時間待在房間裡頭的借口。並且,確實有那麼一陣,我忘記了冬天發生的那些事,那些我讓它們發生的事。接連幾個星期,我滿腦子重力和動力,原子和細胞,英阿戰爭,不去想著哈桑,不去想他的遭遇。可是,我的思緒總是回到那條小巷。總是想到躺在磚頭上的哈桑的棕色燈芯絨褲,想到那些將雪地染成暗紅色、幾乎是黑色的血滴。
那年初夏,某個讓人昏昏欲睡的午後,我讓哈桑跟我一起去爬山。告訴他我要給他念一個剛寫的故事。他當時在院子里晾衣服,他手忙腳亂把衣服晾好的樣子讓我看到他的期待。
我們爬上山,稍作交談。他問起學校的事情,問起我在學什麼,我談起那些老師,尤其是那個嚴厲的數學老師,他懲罰那些多話的學生,將鐵棍放在他們的指縫間,然後用力捏他們的手指。哈桑嚇了一跳,說希望我永遠不用被懲罰。我說我到目前為止都很幸運,不過我知道那和運氣沒什麼關係。我也在課堂上講話,但我的爸爸很有錢,人人認識他,所以我免受鐵棍的刑罰。
我們坐在墓園低矮的圍牆上,在石榴樹的樹影之下。再過一兩個月,成片的焦黃野草會鋪滿山坡,但那年春天雨水綿綿,比往年持續得久,到了初夏也還不停地下著,雜草依然是綠色的,星星點點的野花散落其間。在我們下面,瓦茲爾·阿克巴·汗區的房子平頂白牆,被陽光照得閃閃發亮;院子里的晾衣線掛滿衣物,在和風的吹拂中如蝴蝶般翩翩起舞。
我們從樹上摘了十來個石榴。我打開帶來那本故事書,翻到第一頁,然後又把書放下。我站起身來,撿起一個熟透了的跌落在地面的石榴。
「要是我拿這個打你,你會怎麼做啊?」我說,石榴在手裡拋上拋下。
哈桑的笑容枯萎了。他看起來比我記得的要大,不,不是大,是老。怎麼會這樣呢?皺紋爬上他那張飽經風吹日晒的臉,爬過他的眼角,他的唇邊。也許那些皺紋,正是我親手拿刀刻出來的。
「你會怎麼做呢?」我重複。
他臉無血色。我答應要念給他聽的那本故事書在他腳下,書頁被微風吹得劈啪響。我朝他扔了個石榴,打中他的胸膛,爆裂出紅色的果肉。哈桑又驚又痛,放聲大哭。
「還手啊!」我咆哮著。哈桑看看胸前的污漬,又看看我。
「起來!打我!」我說。哈桑站起來了,但他只是站在那兒,露出茫然失措的表情,好比一個男人,剛才還在海灘愉快地散步,此刻卻被浪花捲到大洋中間。
我又扔出一個石榴,這次打在他的肩膀上,果汁染上他的臉。「還手!」我大喊,「還手,你這個該死的傢伙!」我希望他還擊。我希望他滿足我的願望,好好懲罰我,這樣我晚上就能睡著了。也許到時事情就會回到我們以前那個樣子。但哈桑紋絲不動,任由我一次又一次扔他。「你是個懦夫!」我說,「你什麼都不是,只是個該死的懦夫!」
我不知道自己擊中他多少次。我所知道的是,當我終於停下來,筋疲力盡,氣喘吁吁,哈桑渾身血紅,彷彿被一隊士兵射擊過那樣。我雙足跪倒,疲累不堪,垂頭喪氣。
然後哈桑撿起一個石榴。他朝我走來,將它掰開,在額頭上磨碎。「那麼,」他哽咽著,紅色的石榴汁如同鮮血一樣從他臉上滴下來。「你滿意了吧?你覺得好受了嗎?」他轉過身,朝山下走去。
我任由淚水決堤,跪在地上,身體前後搖晃。「我該拿你怎麼辦,哈桑?我該拿你怎麼辦?」但等到淚痕風乾,我腳步沉重地走回家,我找到了答案。
我的十三歲生日在1976年夏天。這是阿富汗最後一段平靜的和平歲月。我和爸爸的關係再度冷卻了。我想這都是因為在我們種鬱金香那天我所說的那句愚蠢的話,關於請新僕人的那句話。我後悔說了那句話——真的很後悔——但我認為即使我沒說,我們這段短短的快樂插曲也會告終。也許不會這麼快,但終究會結束。到夏天結束的時候,勺子和叉子碰撞盤子的聲音又取代了晚餐桌上的交談,爸爸開始在晚飯後回到書房去,並把門關上。我則回去翻看哈菲茲和迦亞謨的書,咬指甲咬到見皮,寫故事。我將故事放在床底的架子上,將它們保留起來,以備萬一爸爸會跟我要去看,雖然我懷疑他不會。
爸爸舉辦宴會的座右銘是:如果沒請來全世界的人,就不算是個宴會。我記得生日之前一個星期,我看著那份邀請名單,發現在近四百人中,至少有四分之三我並不認識——包括那些將要送我生日禮物以祝賀我活過十三個年頭的叔伯姑姨。然後我意識到他們並非真的因我而來。那天是我的生日,但我知道誰才是宴會上的天皇巨星。
一連數天,屋子裡擠滿了爸爸請來的幫手。有個叫薩拉胡丁的屠夫拖來一頭小牛和兩隻綿羊,拒絕收下哪怕一分錢。他親自在院子里的白楊樹下宰了那些畜生。「用血澆灌對樹有好處。」我記得鮮血染紅樹下的青草時,他這麼說。有些我不認識的男人爬上橡樹,掛上成串的燈泡和長長的電線。其他人在院子里擺出幾十張桌子,逐一披上桌布。盛宴開始之前一夜,爸爸的朋友德爾-穆罕默德帶來幾袋香料,他在沙里諾區開了一間燒烤店。跟屠夫一樣,德爾-穆罕默德——爸爸管他叫「德羅」——也拒絕收錢。他說爸爸已經幫了他家裡太多忙了。德羅在腌肉的時候,拉辛汗低聲告訴我,德羅開餐廳的錢是爸爸借給他的,並且沒有要他還錢。直到有一天,德羅開著賓士轎車,來到我家門口,說要是爸爸不收錢他就不走,爸爸這才收下。
我想從各個方面來說,或者至少從評價宴會的標準來說,我的生日盛宴稱得上極為成功。我從來沒有見到屋子裡有那麼多人。來賓或是手拿酒杯,在門廊聊天,或是在台階上吸煙,或是倚著門口。他們找到空位就坐下,廚房的櫃檯上,門廊裡面,甚至樓梯下面都坐滿了人。院子里,藍色的、紅色的、綠色的燈泡在樹上閃閃發光,人們在聚集在下面,四處點燃的煤油燈照亮他們的臉龐。爸爸把舞台設在俯覽花園的陽台上,但揚聲器布滿整個院子。艾哈邁德·查希爾彈著手風琴,唱著歌,人們在舞台下面跳舞。
我不得不逐一跟來賓打招呼——爸爸這麼要求,他可不希望翌日有人亂嚼舌頭,說他養了個不懂禮貌的兒子。我親了幾百個臉頰,和所有的陌生人擁抱,感謝他們的禮物。我的臉因為僵硬的微笑而發痛。
我跟爸爸站在院子里的酒吧前面,這當頭有人說:「生日快樂,阿米爾。」是阿塞夫,還有他的父母。阿塞夫的父親馬赫穆德是矮個子,又矮又瘦,皮膚黝黑,臉部狹小。他的媽媽譚雅是個小婦人,神經兮兮,臉帶微笑,不停眨眼。如今阿塞夫就站在他們兩個之間,咧嘴笑著,居高臨下,雙手摟著他們的肩膀。他帶著他們走過來,好像拎著他們過來一樣,似乎他才是父親,他們是孩子。我感到一陣眩暈。爸爸對他們的蒞臨表示感謝。
「我親自給你挑選了禮物。」阿塞夫說。譚雅的臉抽動,眼光從阿塞夫身上移到我身上。她微笑著,顯得有些勉強,眨著眼。我懷疑爸爸有沒有看到。
「還玩足球嗎,親愛的阿塞夫?」爸爸說,他一直希望我跟阿塞夫交朋友。
阿塞夫微笑,他甜蜜的笑容顯得純真無瑕,真叫人不寒而慄。「當然,親愛的叔叔。」
「我記得你踢右路?」
「是的,我今年改踢中場了。」阿塞夫說,「那樣我就可以多進一些球了。我們下個星期跟梅寇拉揚隊比賽。那會很精彩,他們有幾個球員很棒。」
爸爸點點頭:「你知道,我年輕的時候也踢中場。」
「我敢打賭,現在你要是願意,也能踢。」阿塞夫說,他一臉天真地眨眨眼,拍爸爸的馬屁。
爸爸也朝他眨眼:「我看你老爸已經把他舉世聞名的拍馬屁技術傳給你了。」他用手肘碰碰阿塞夫的父親,差點把那個小傢伙撞倒。馬赫穆德的笑聲就像譚雅的微笑那樣虛偽。突然之間,我在想,也許從某種程度上說,他們害怕自己的兒子。我試圖裝出一個笑容,但我所能做到的,只是勉強讓嘴角往上翹了翹——看到爸爸和阿塞夫這麼投機,我的胃翻動著。
阿塞夫把眼光移向我。「瓦里和卡莫也來了,他們怎麼也不會錯過你的生日。」他皮笑肉不笑地說。我默默點頭。
「我們打算明天在我家玩排球,」阿塞夫說,「也許你可以來一起玩,如果你願意,也可以帶上哈桑。」
「聽起來很有趣。」爸爸說,雙眼放光。「你覺得呢,阿米爾?」
「我真的不喜歡排球。」我喃喃說,看到爸爸眼裡的光芒消失了,接著是一陣令人不適的沉默。
「很抱歉,親愛的阿塞夫。」爸爸說,聳聳肩。他替我道歉!那刺痛了我。
「不,沒關係。」阿塞夫說,「不過大門隨時為你開放,親愛的阿米爾。不管怎樣,我聽說你喜歡看書,所以我給你帶了一本,我最喜歡的。」他將一份包紮好的禮物遞給我,「生日快樂。」
他穿著棉布襯衣、藍色褲子,系著紅色領帶,腳上是一雙閃亮的黑色皮鞋。他身上散發著古龍水的香味,金黃色的頭髮整齊地梳向後面。就外表而言,他是每個父母夢想中的兒子:強壯,高大,衣冠楚楚,舉止得體,英俊得令人吃驚,還富有才華,更不用說還能機智地跟大人打趣。但在我看來,他的眼睛出賣了他。我看著他的眼睛,看穿他虛有其表,有一種瘋狂隱藏在他身內。
「怎麼不收下,阿米爾?」爸爸說。
「嗯?」
「你的禮物啊,」他不耐煩地說,「親愛的阿塞夫給你送禮物呢。」
「哦。」我說,從阿塞夫手裡接過那個盒子,放低視線。要是我能獨自在房間里,陪著我的書,遠離這些人就好了。
「喂?」爸爸說。
「什麼?」
爸爸放低了聲音,每次我當眾給他難堪,他就會這樣,「你不謝謝親愛的阿塞夫嗎?他太周到了。」
我希望爸爸別那樣叫他,他叫過我幾次「親愛的阿米爾」呢?「謝謝。」我說。阿塞夫的母親看著我,欲言又止。我意識到阿塞夫的雙親還沒說過一句話。為了不再讓我自己和爸爸難堪——但主要是因為不想看到阿塞夫和他的笑臉——我走開了。「謝謝你來。」我說。
我從擁擠的賓客中走出來,偷偷溜出那扇鍛鐵大門。我們家往下兩座房子,有一片很大的空地。我聽爸爸告訴拉辛汗,有個法官買下了那片地,建築師正在設計藍圖。現在,那塊地皮是荒蕪的,只有泥土、石塊和野草。
我扯開阿塞夫的禮物外面那層包裝紙,借著月光端詳書的封面。那是一本希特勒自傳。我將它扔在雜草中。
我倚著鄰居的牆壁,滑坐在地上,只是在黑暗中坐一會兒,膝蓋抵著胸膛,抬眼望著星星,等著夜晚結束。
「你不用去陪你的客人嗎?」一個熟悉的聲音說,拉辛汗沿著牆壁朝我走來。
「他們不用我陪。爸爸在那邊呢,你忘了?」我說。拉辛汗酒杯中的冰塊叮咚響,他坐在我身邊。「我不知道原來你也喝酒。」
「我喝酒,」他說,高興地用手肘撞了我一下,「不過只有在重要的場合才喝。」
我微笑:「謝謝。」
他朝我舉舉杯,喝了一口。他點起一根香煙,沒有過濾嘴的巴基斯坦香煙,他和爸爸總是抽這種。「我有沒有告訴過你我差點就結婚了?」
「真的嗎?」我說,想到拉辛汗也結婚,不由微微笑著。我一直當他是爸爸寡言的知交,我的寫作導師,我的朋友,當他是那個每次到國外旅行總不忘給我買點小禮物的人。但是丈夫?父親?
他點點頭:「真的。那年我十八歲。她的名字叫荷麥拉。她是哈扎拉人,我家鄰居僕人的女兒。她像仙女一樣好看,淡棕色的頭髮,褐色的大眼睛……她總是這樣笑……我有時還能聽到她的笑聲。」他晃晃酒杯,「我們經常在我父親的蘋果園裡幽會,總是在夜闌人靜的時候。我們在樹下聊天,我拉著她的手……我讓你不好意思了嗎,阿米爾?」
「有一點點。」我說。
「那對你無害的,」他說,又喝了一口。「不管怎樣,我們有著這樣的幻想。我們會有一個盛大的、夢幻般的婚禮,從坎大哈和喀布爾請親朋好友來參加。我會給我們蓋一座大房子,白色的,露台鋪著瓷磚,窗戶很大。我們會在花園裡種果樹,還有各種各樣的花兒,有一個草坪,我們的孩子在上面玩耍。星期五,在清真寺做過禱告之後,每個人會到我們家裡吃午飯,我們在花園用膳,在櫻桃樹下,從井裡打水喝。然後我們喝著茶,吃著糖果,看著我們的孩子跟親戚的小孩玩……」
他喝了一大口烈酒,咳嗽。「可惜你看不到我把這件事告訴我爸爸時他臉上的表情。我媽媽完全昏厥了,我的姐妹用冷水扑打她的臉,她們對著她扇風,彷彿我用刀子割了她的喉嚨。要不是我爸爸及時阻止,我哥哥雅拉爾真的會去抓來他的獵槍。」拉辛汗說,帶著痛苦的笑聲,「我跟荷麥拉對抗著整個世界。並且我告訴你,親愛的阿米爾,到了最後,總是這個世界贏得勝利。就這麼回事。」
「後來怎樣呢?」
「就在那天,我爸爸將荷麥拉和她的家人趕上一輛貨車,送他們去哈扎拉賈特。我再也沒有見到過她。」
「真遺憾。」我說。
「不過這也許是最好的結果了,」拉辛汗說,聳聳肩。「她會受辱的。我的家人將永遠不會平等對待她。你不會下令讓某人替你擦鞋子,而當天晚些時候管她叫『姐妹』。」他看著我,「你知道,你可以告訴我任何你想說的事情,親愛的阿米爾,任何時候。」
「我知道,」我惴惴地說。他久久看著我,似乎在等待;他黑色的眼睛深洞無底,隱藏著我們之間一個沒有說出的秘密。那一刻,我差點就告訴他了,差點把什麼都對他說,可是到時他會怎麼看待我?他會恨我,而且合情合理。
「給你,」他遞給我某件東西,「我差點忘記了,生日快樂。」那是個棕色的皮面筆記本。我伸出手指,摸索著它鑲著金線的邊緣,聞到皮革的味道。「給你寫故事用的。」他說。我剛要向他道謝,有些東西爆炸了,在天空中燃起火焰。
「煙花!」
我們匆忙趕回家,發現所有的賓客都站在院子里,望著天空。每次爆裂和呼嘯升空的聲音,都會引來孩子們大聲尖叫。每次火焰嘶嘶作響,爆裂開來,變成花束,都會引起人們歡呼,拍掌稱好。每隔幾秒鐘,後院就會被突然爆發的火光點亮,有紅的、綠的、黃的。
在一次短暫的閃光中,我看到永世不會忘記的情景:哈桑端著銀盤,服侍阿塞夫和瓦里喝酒。那陣光芒消失了,又是一聲嘶嘶,一聲爆裂,接著是一道橙色的火光:阿塞夫獰笑著,用一根指節敲打著哈桑的胸膛。
然後,天可憐見,什麼都看不到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