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笑傾人心
林·拉德納著
孫仲旭譯
去年夏天,在第五大街和第四十六街交通繁忙的路口,有過一位交淡綠細直紋短警,他讓你覺得他的工作說到底並沒有那麼糟糕。很多交淡綠細直紋短警好像喜歡侮辱人,有種虐把它們一起收待情結,是由於差勁的天氣和更差勁的司機,也許再加上家裡的悍婦所導致。本·柯林斯卻不管是不是在訓你,好像完全是天生一副樂呵呵的樣子,他那張長著雀斑的大臉盤上快活地堆著笑容,就算遇到再麻煩的事,也不肯多雲轉陰。
看著他也會讓人高興起來,他說話逗人。即使說的事情並不總是這麼輕鬆,他說的方式卻讓人覺得輕鬆。
本的年齡在三十歲上下,身高六英尺四英寸,體重兩百一十八磅。從三十二街直到中央公園之間的交淡綠細直紋短警百分之八十都是這樣,可是本的與眾不同之處,是他習慣性於說話幽默——我想你不得不承認他話說得巧。
例如,像努南、沃茨或者卡莫迪滿足於張口就說「嗨!該在哪兒開就在哪兒開!」,或者「你他媽以為你在往哪兒開?」,本則傾向於說得有技巧。
「你好嗎,巴尼?」他會對一個把車開得頂到馬路牙子才停下來的人說。
「我不叫巴尼。」
「請原諒。從你開車的樣子看,我還以為你肯定是巴尼·奧德菲爾德(譯註:巴尼·奧德菲爾德(1878—1946)為美國著名賽車手)呢。」
要麼:「我想你是沒看到紅燈吧。」
「是沒看到。」
「嗯,那你以為別的車怎麼停下來了?你以為全是突然沒油了嗎?」
要麼:「你是干哪行的?」
「我是個建築商。」
「嗯,這是個有面子的好行業,我要是你,就不會覺得不好意思。我就不再讓人們以為我是消防隊的了。」
或者:「你喜歡倫敦嗎?」
「我?從來沒去過。」
「你開得靠左不靠右,我還以為你是在那兒學的呢。」
在本守著的這個路口,有人違規時,除非後果嚴重,否則除了像這樣讓本巧妙地說幾句,很少再加以懲罰,而他說得這麼入耳,你會有點為犯錯而高興呢。
下班后,他是個「性格和善的大男孩」,樂於帶格雷絲去看場電影,或者去阿諾德家打牌,要麼只是閑待在家裡。
後來九月里有天上午,一輛新刮刮的凱迪拉克跑車——藍色,帶黃色裝飾——自北往南風馳電掣地開過來,不按常情常理,把紐約州以及紐約市的法律違反個遍。四十八街和四十七街的卡莫迪和努南又喊又吹哨子,都沒能讓這輛車不再瘋開,可是本,一開始把自己的龐大身軀堵在這輛車衝來的方向,給了司機兩個選擇,要麼減速,要麼撞上他。後來,本動作敏捷——對這麼一個大塊頭而言,如此身手令人吃驚——往旁邊一讓,跳上了這輛車的踏板,終於讓這輛車在他原來所站位置跟四十五街之間的馬路牙子之間停了下來。
他差點氣昏了頭,正要惡狠狠地想到什麼就說什麼,卻第一次看到了這個天殺的長什麼模樣。他從來沒見過這麼漂亮的一張臉,還帶著極其肆無忌憚、不合時宜,卻令人無法抗拒的微笑,會讓你覺得別的微笑都頓然失色。
「嗯——」本遲遲疑疑地說,然後表演欲又恢復了幾分。「你的頭盔呢?」
她沒回答,只是保持微笑。
「你要是消防隊的,」本說,「就應該戴上頭盔還有徽章,要麼把你的車漆成紅色,要麼裝上警號。」
還是沒回答。
「也許我看樣子像是個英國警昨晚剛洗的衣察,也許你以為自己在倫敦,那兒的人開車靠左邊。」
「你挺逗的。」她說。她說話也像她的微笑一樣,令人為之心顫。「我可以在這兒待一上午聽你說話。我可以的,只是不行,我跟人約好在第八街見面,這會兒已經晚了。我知道你也忙,所以我們千萬別再互相耽誤時間了。可是什麼時候,我真的想聽你給我說個全套的。」
「噢,你會的!」
「你住哪兒?」
「在家裡。」
「這樣說不是很禮貌,對吧?我在想你也許住在布朗克斯——」
「我是住在布朗克斯。」
「我去拉伊經過,我住那兒,所以也許可以搭你。」
「謝謝。我要是死,我想老死。」
「噢,我開車不算差,真的。我的確喜歡開快車,可是我開得小心。在我們以前住的布法羅市,警昨晚剛洗的衣察全知道我開車小心,一般都讓我想開多快開多快。」
「這兒不是布法羅,這條路也不是高速公路。你想開快車,別在第五大道上開。」
女孩直直盯著他的眼睛。「你喜歡嗎?」
「不喜歡。」本說。
她又對他露出微笑。「你什麼時候下班?」
「四點鐘。」本說。
「嗯,」女孩說,「哪天下午,我也許差不多那時候回家——」
「我跟你說過我還不準備死呢。」
「我會特別小心的。」
本忽然意識到他們正在表演給一大群目不轉睛的觀眾看,他卻不是明星,這可是頭一遭。
「開走吧!」他用自己最生硬的聲音說,「我讓你走,是因為你是個生面孔,下次別想這麼容易就走了。」
「感激不盡!」女孩說,「一樣,我也不喜歡自己是個生面孔,我希望下次你不會用這個理由放了我。」
說這句話時,還伴隨著她燦爛的笑容,讓以前只是在浴室唱歌的柯林斯先生在這天後來的上班時間裡,相當大聲地哼唱奧曼和阿登演唱組的歌曲片段,來自他們的一張風格輕快的唱片,前一晚上,他的太太把這張唱片放了一遍又一遍。
他的接,懸挂昨晚剛班人蒂姆·馬丁在四點鐘準時出現了,可是本好像不急著回家。他裝作聽蒂姆講他從弗拉盛過來時聽到的兩個新段子,一個是關於某個蘇格蘭人和旅館里的幾條毛巾,一個是關於兩個猶太佬在一間夜粉放在紅色小總粉放在紅色小會的。他總算在該笑的地方笑了,可是他的注意力放在往北方向的車流上,現在那已經不屬於他管了。
四點二十分時,他跟馬丁說了再見,在東側的人行道上慢慢往南走。他一直走得遠至三十六街,卻是徒勞。他通常都是搭某個住在布朗克斯或者北方郊區的人的順風車,可是這會兒想搭也晚了,不得不為自己的愚蠢付出代價,於是匆匆趕到中央大火車站,上了郊區快線回家,站了一路。
「我是個傻瓜!」他心想,「她很可能走了另外一條路,故意躲著我。要麼是我走過哪道街口后,她才開到了那裡,我應該在四十四街再堅持等一會兒。要麼也許別的誰公事公辦,把她關起來了。不過要是她對他微笑的話,就不會。」
可是她不會對誰都那樣微笑,之所以對他微笑,是因為喜歡他,因為她真的覺得他挺逗。對,她是那樣覺得的!那是她常說的話,她也是用這種方式拿捏布法羅那裡的夥計的。「挺逗!」這詞用在這樣一個噸位龐大的人身上,可真是恰當啊。她是開玩笑,不,她不是開玩笑,不完全是。她會像很多女孩兒一樣,喜歡他的長相,另外也許關於消防隊和倫敦的話讓她覺得滑稽。
不管怎麼樣,他看到了全世界最美妙的笑容,到家時,他還因此覺得心裡暖洋洋的,暖得讓他親吻太太時,熱情得讓她吃了一驚。
本上白班時,有時會在吃晚飯時講講上班時的一兩樁事讓格雷絲樂一樂。有時他講的全是編出來的,他太太也這樣懷疑過,可是有什麼關係呢?這種事即使沒發生,也是應該發生的。
這次,他迫不及待地想說說住在拉伊的那個女孩,可是他已經學乖了他太太沒興趣聽有關漂亮女人的事,就又講了他跟同是男人的差勁司機爭論,幾乎全屬子虛烏有,全是他一個人爭來爭去。
「有個人開一輛一九二二年的別克車往南去,燈變了,該把車往前開,他以為他馬上就要開動,卻反而是往後倒,撞上了格林威治村那邊開過來的一輛皮爾斯大車。皮爾斯一點兒也沒碰壞,只是他自己的車碰凹了一點,可是要不是有我出面解決,他們會吵起來,影響交通十分鐘。
「我把開別克的夥計叫到馬路牙子邊,我跟他說:『怎麼回事?你想家了嗎?』他問我什麼意思,指我說他想家,我說:『哎,是你這麼著急地回到你出發的地方,急得甚至等不及掉頭嘛。』
「接著他想解釋是怎麼回事,好像我不知道似的。他說這是他第一次開別克,以前習慣了用一般的變速桿。
「我說:『好吧,可這兒根本不是練車場。練車的地方是再往前四個街區,去四十二街。你會發現那兒車更多,走路的和警昨晚剛洗的衣察要多上兩倍,另外,他們那兒還有電車和一幢摩天大樓。
「我說:『這兒像沙漠,你在這兒永遠什麼也學不到。』你該聽聽人們笑得有多厲害。」
「我想像得到!」格雷絲說。
「後來有輛喬丹車,一個鬍子花白的老頭兒開的。他要停在卡斯克爾酒店門口,他說不會超過半個鐘頭。我說:『噢,太糟糕了!我真希望你能過個周末。』如果你通知我們你要來,我們會給你安排幾場派對。』他說:『我有點想投訴你無禮。』
「我就說:『你敢那樣做,我要**你,因為你開車沒經過父母的允許。』你該聽聽他們笑得多厲害。我說:『加油,喬丹,加油!』你該聽聽他們笑得。」
「那肯定!」格雷絲說。
本少有地陷入沉默。
「你在想什麼?」
他不該說的,但還是說了:「有個女孩開了輛藍色的凱迪拉克。」
「噢!又來了!她怎麼了?」
「沒什麼,只是她那樣子,好像整條大街都是她家的,我狠狠說了她一頓。」
「你怎麼說她的?」
「我忘了。」
「她漂亮嗎?」
「我沒注意,我在生氣呢。」
「你?!」
「她差點兒就把我撞完蛋了。」
「你很可能只是對著她微笑吧。」
「不,是她微笑。她微笑——」他打斷話頭,從桌前站了起來。「好了,寶貝,我們去弗蘭克林酒吧吧,喬·弗里斯科在那兒。然後去看場卓別林電影。」
這星期過完,本還是根本沒看到那輛藍色的凱迪拉克和女車主,可是他全部心思都在排練他的機靈話,目的是加強她對自己「挺逗」這方面的看法。可是她在下個星期二下午晚些時候突然出現時,本在激動之下全忘了,只會瞪著眼睛。要不是女孩先開口,他就沒機會聽到她迷人的聲音。往北開車的她把車停在馬路牙子邊,過了他所在的路口幾英尺,她向本示意。
「四點過了,」她說,「我不是可以搭你回家嗎?」
什麼運氣啊!這星期他上晚班。
「我才剛上班,晚上十二點下班。」
「你真差勁!你沒跟我說你要換班。」
「我每星期都換。上星期上午八點到下午四點,這星期下午四點到夜裡十二點。」
「下星期八到四點?」
「是這樣。」
「噢,我只能等咯。」
「下星期一?」
他表現了一下:「要是你還活著的話。」
她又露出那種微笑。「我會的,」她說,「有動力。」
她又往前開了,本暈頭暈腦地回到崗位。
「動力,動力,動力。」他對自己重複幾遍,記住了這個詞,可是等到一點半回到家后,他在格雷絲的簡明韋氏詞典里沒查到這個詞,他把拼法記錯了。
歷史上最漫長的一個星期結束了。星期一快到中午時,那輛凱迪拉克颼的一下從他身邊開過去,他聽到一個詞:「晚點兒。」本下了班要走時,蒂姆·馬丁正在講他剛聽到的關於兩個或者更多猶太人的段子時,本突然意識到她正好停在他身後,在等他上車,也擋住了交通。
後來他就上了她的車,縮著他的龐大身軀好擠上車,蒂姆粗俗地流露出吃驚之情,讓本笑得像個小孩子。
「你笑什麼?」
「沒什麼,我只是感覺不錯。」
「你下班了高興嗎?」
「對,今天是的。」
「不是總這樣?」
「我一般沒什麼所謂。」
「我相信你是沒什麼所謂,我相信你喜歡你的工作,可是我也看不出你怎麼會喜歡,因為在我看來,這種工作不好乾。我們一開出這段塞車地方,我就要你都跟我說說。」
在五十一街,紅燈讓他們停了下來,她轉過身開心地看著他。
「幸好頂篷放下來了,」她說,「再多一層罩著,你會不舒服得要命。」
「等到我自己買汽車,」本說,「一定得是輛麥克牌的,而且就算到那時候,我也得請個男的來開。」
「幹嗎得是男的?」
「男的不全是瘋的。」
「說真的,我沒瘋。我差點碰到過什麼嗎?」
「你只是全都擦著邊過去。你開得太快,太冒險了。可是我上來之前就知道了,所以沒理由抱怨。」
「反正也不夠地方讓你坐。你想下去嗎?」
「不。」
「我懷疑你能不能下去。你住哪兒?」
「一百六十四街,靠近大街那裡。」
「你一般是怎麼回家的?」
「就像這樣。」
「我還以為我讓你省得累人地去坐地鐵還是怎麼樣呢。我本來就應該知道嘛,從來少不了人邀請你,是嗎?」
「幾乎沒少過。」
「他們都問你各種各樣的問題嗎?」
「是啊。」
「對不起。因為我本來想問,這會兒又沒法問了。」
「為什麼沒法問?」
「你肯定回答得煩了。」
「我並不是每次回答得一樣。」
「你是說你跟他們說謊話,讓你自己開心?」
「有時候。」
「噢,太棒了!來吧,跟我說謊話!我問你問題,很可能是他們都會問的同樣問題,你回答得好像我是個笨蛋,好嗎?」
「我試試吧。」
「嗯,讓我想想。我該先問什麼?噢,對了。冬天裡你難道不會感覺特別冷嗎?」
他重複了一遍他本來是回答一位老太太的話,那位老太太顯然不是本地人,她的好奇心讓她盤問了本二十多分鐘,而那會兒是據他所知最繁忙的時段。
「不會,我覺得冷了,就會攔下一輛車靠到散熱器上。」
目前這位訪談者給他的獎勵是對此笑得過分。
「太棒了!」她說,「我想你耳朵冷了,你會再攔下一輛借用一下發動機罩。」
「我要記住你這句。」
「還問什麼呢?你給撞過嗎?」
「一天到晚,不過都是擦著撞,我很少給撞倒,然後再軋過去。」
「整天站著,不是簡直讓你累死了嗎?」
「比拿大頂倒是強多了。說真的,小姐,我習慣得睡覺得都那個姿勢呢。」
「汽油味不會讓你噁心嗎?」
「一開始是,可是現在我不聞就沒法活。我有套房子就在修車廠旁邊,隨時可以過去給自己加氣。」
「你有多高?」
「六英尺十英寸。」
「騙人!」
「你更清楚,不是嗎?我六英尺四英寸,可是女的問我時,我跟她們說個六英尺六英寸到七英尺兩英寸之間的數字,她們總是說:『天哪!』」
「讓你最頭疼的是那一類,男的開車的,還是女的開車的?」
「男的開車的。」
「真的?」
「沒錯。讓我頭疼的男的開車的是女的五十倍。」
「有很多人問你問題嗎?」
「不,你是頭一個。」
「那天我說你挺逗,你生我氣嗎?」
「我沒可能生你的氣。」
過了好幾個街區兩人都沒說話。這個女孩不用說真是開得快,本往前看的話,會更緊張的,可是他的眼睛主要都在盯著女孩的側面看,在迷人方面,那僅次於她的微笑。
「你看我們到哪兒了!」他們快到福德海姆路時,女孩失聲叫道,「可是你住在一百六十四街!你幹嗎不叫我?」
「我也沒注意。」
「別下車,我送你回去。」
「不,不用了。我可以再搭一段。這條路上有個夥計,我想去看看他。」
「你冒險跟我在一起,也沒顯得害怕,你挺好的嘛。還願意跟我冒險嗎?」
「你說什麼時候都行。」
「我每星期開車進一次城,去格林威治村看我姐姐,一般都在星期一。」
「下星期一我值晚班。」
「那就下下星期一了。」
「還有很久呢。」
「時間會過去的,總是要過去的。」
時間的確過去了,卻是那麼慢吞吞的!到了那天,天很像要下雨,本擔心那個女孩不會來。後來真的就下起了雨,綿綿細雨和濕滑的道路讓開車危險了好幾倍,他又擔心她會來。他知道在她的詞典里,沒有謹慎駕駛這個詞,要是她約好了見她姐姐,除非發大水,否則什麼攔不住她。
正好在他要去吃飯前,那輛凱迪拉克開過去了,往南面方向。車篷支了起來,擋風玻璃上雨掃飛快地掃來掃去。
在雨中,本看到那個女孩露出微笑,還向他揮了下手。車流很多,也容易出事,兩個人都一定不能分心。
四點鐘時她再次出現,為搭他而停下車,當時還在下著毛毛細雨。
「這天氣可不是要命嗎?」她說。
「別跟我提天氣!」
她露出微笑,轉眼間,他忘了之前幾個鐘頭所有煩惱和不舒服的感覺。
「我們讓頂篷就這樣拉著的話,會把你弄駝背,可要是拉下來,我們會淹死的。」
「就這樣拉著吧,我沒事。」
「我們不談話你不介意吧,我覺得想安靜一會兒。」
他沒答話,他們就不再說話,一直到莫里斯山公園往東轉時。這時:
「我可以查出來你叫什麼,」她說,「記住你的警號,找人查一下。不過你可以讓我免得費事,直接告訴我得了。」
「我叫本·柯林斯。我可以要求查你的駕駛執照,就能知道你叫什麼。」
「天哪!可別!我沒有駕駛執照,不過我叫伊迪絲·多爾。」
「伊迪絲·多爾,伊迪絲·多爾。」本說。
「喜歡嗎?」
「好聽。」
「放一塊兒挺滑稽。伊迪絲的意思是快樂,多爾的意思卻是傷心。」
「嗯,」本說,「你無證駕駛會經歷很多次傷心的,反正你在這種路上開車早晚會。下雨天汽車路上最滑了。」
他們到了麥迪遜大街北段,開車有危險,可這不是本想讓她慢下來的惟一原因。
兩人又是都沒開口,一直到了街心廣場那兒。
「你結婚了嗎?」她突然問他。
「沒有,」他撒了謊,「你呢?」
「我很快就要。」
「跟誰?」
「布法羅的一個人。」
「你很愛他嗎?」
「我不知道。可是他想娶我,我爸爸也想讓他娶我。」
「你會搬到布法羅嗎?」
「不,他來這兒,當我爸爸的合伙人。」
「也是你的。」
「對。噢,天哪!到一百六十四街了,今天我可千萬別再把你拉過去了,這樣的天氣下可不行。你覺得你自個兒能鑽出去嗎?」
他費了些力氣,但總算鑽了出來。
「我想有兩星期要見不著你了。「
「恐怕是吧。」她說。
他想說別的,話到嘴邊又憋了回去。「多爾小姐,」他說,「聽我的,回家時別想著創下什麼記錄。只用慢悠悠地開,一個鐘頭內就會在晚飯前回到家裡。好嗎?為了布法羅的那一位?」
「好。」
「也為了我。」
天哪!她微笑得真叫人難忘!
他必須慢慢地走回家,好讓自己在見到格雷絲前鎮靜下來。他幹嗎要跟那個女孩說自己沒結婚呢?她又有什麼所謂?
格雷絲一看到他就劈頭厲聲命令:「馬上去洗個熱水澡!然後穿上浴袍,今天晚上我們哪兒也不去。」
她和瑪麗·阿諾德去弗農山打牌,回來淋得渾身濕透。晚飯時,這件事她說個沒完沒了,謝天謝地!
晚飯後,他想讀東西,可是讀不進去。他聽了一會兒她太太聽不夠的奧曼和阿登演唱組唱片。他去睡覺,希望能睡著,還能做夢,希望能一口氣睡上兩個星期。
他起床起得早,早得能在早餐前看一眼報紙。《布朗克斯區小車撞電車,開車女性身亡》。他讀著讀著眼睛感覺怪怪的:「昨天下午四點半后不久,在布朗克斯區福德姆路和韋伯斯路的街口,一輛小汽車打滑撞向一輛電車,小車司機——家住拉伊的二十二歲伊迪絲·多爾小姐——當場殞命。」
「格雷絲,」他說話變了腔,「我忘了,今天早上我應該七點鐘上班,有場游懸挂昨晚剛洗行什麼的。」
他一個人走出家門,大聲自言自語,長大后,他還是第一次這樣:
「我感覺並不像我以為的那麼難受。我只見過她四五次,我真的感覺沒那麼難受。」
兩三個星期後的一天下午,有位住住懷特普萊恩斯的男的,姓休斯,開著一輛斯圖德貝克車,正要搶著穿過四十六街,卻被厲聲命令把車開到路邊,他也照辦了。
「你搶著幹嗎?」那位板著臉的交淡綠細直紋短警質問道,「你他媽以為你往哪兒開?你怎麼回事,你這個混蛋!」
「我一時走神了,對不起。」休斯先生說,「您放我一馬的話,我回家時搭您回布朗克斯。記得嗎?上個月我還搭過您呢。也就是說,是個跟您長得像的人。也就是說,他長得有點兒像您。我現在看出來了,不是您,是另外一個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