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五章(1-3)

第五章(1-3)

我在巴黎拖拖拉拉地寫作。春天真是好過,愛麗舍田園大街上那些栗子樹開花了,許多街道的光線非常悅目。空氣中有一種快樂,一種輕飄飄的短暫快樂,使人心蕩神怡而不涉邪想,使人的步履更加輕捷,頭腦更加清醒。我和自己五花八門的朋友一起玩得很開心,心裡充滿往日親切的回憶,至少精神上恢復了一點青春的活力。這種片刻的歡愉我說不定永遠不會再充分享受到;我倘若讓寫作來干擾我,那我就是傻瓜,我跟自己說。

伊莎貝兒、格雷、拉里和我常常一同去遊覽近郊的名勝:尚蒂伊和凡爾賽,聖日爾曼和楓丹白露。我們不管去哪兒,午飯都吃得很好,很多。格雷由於他的大塊頭身體需要,胃口最大,而且酒喝得往往有點過頭。他的健康肯定有了好轉,是否由於拉里的治療,還僅僅是日子久了的緣故,我也說不上。總之,他的頭痛病已經不發了。我來巴黎和他初見面時,他眼睛里那種惘然若失的神情,使人看了很難受的,現在也消失了。他談話不多,只是偶然談些冗長的故事,但是,伊莎貝兒和我胡說八道時,他會哈哈大笑。他玩得很開心;儘管人並不風趣,但是脾氣好而且容易滿足,人不由得不喜歡他。這種人,你是不願意和他度過一個寂寞的夜晚的,而且說不定會高興地期望和他過六個月。

他對伊莎貝兒的愛,看了真使人喜歡;他崇拜她的美,而且認為她是世界上最有才華、最動人的女子;他對拉里的忠誠,象狗對主人的一樣的忠誠,也使人感動。

拉里也玩得很開心;他似乎把這段時間看作是一種休假,使他暫時把腦子裡的打算——且不問是什麼打算——放一放,安心安意地盡情享受。他也不大講話,但是沒有關係,有他在一起,就和談話差不多;人很隨便,而且總是那樣興緻勃勃,使你覺得這樣已經很夠了,不需要再對他有所要求;我而且滿知道我們度過的這些日子所以能這樣快活,全是由於有他和我們在一起。雖則他從來沒有說過一句動人的或者風趣的話,少他一個就會感到無聊。

有一次,在我們作了這類短程遊覽的歸途中,我目睹了一幕使我相當駭異的情景。我們玩了夏爾特爾[注]之後,正回到巴黎來。格雷開車子,拉里坐在他旁邊;伊莎貝兒和我坐在後面。一整天玩下來,全都覺得疲倦。拉里一隻胳臂伸出來搭在前座椅背上。這個姿勢使他的袖口拉了上去,露出瘦長而有力的手腕和微微長了一層茸毛的棕色皮膚的小臂。陽光把那些茸毛照成黃金色。伊莎貝兒一點聲息沒有,使我覺察到這裡有異,便瞄她一眼。她一動不動,使人簡直當作她受了催眠似的。

她呼吸急促;眼睛直瞪著那長了金黃茸毛的堅韌手腕和那隻瘦削、修長而有力的手望,當時她臉上的那種如饑似渴的淫蕩,我在任何人臉上都沒有見到過。那是一隻肉慾的假面具。我決沒有想到她的美麗容貌會表現出這樣放縱的騷態來。它是獸慾,而不是人性。臉上的美全剝掉了;神情變得醜陋和駭人。它可怕地使人想起一隻春情發動的母狗,我感到有點厭惡。她並不感到我在旁邊;她感到的只是那隻隨隨便便搭在椅背上、使她慾火中燒的手。後來就象是一陣痙攣掠過她的臉,她打了個寒噤,閉上眼睛往車角上一靠。

「給我一支煙,」她說,聲音是那樣嘶啞,我簡直聽不出是她。

我掏出煙盒,給她點上一支。她死命抽著。在汽車餘下的路程中,她始終望著窗外,一句話也不說。

格雷開到家時,請拉里把我開國旅館,然後把車子開進車間。拉里坐上司機的座位,我坐在他身邊。穿過人行道時,伊莎貝兒挽著格雷的胳臂,緊貼著他,向格雷做了個臉色;我雖然沒有看見臉色,但可以猜出那意味著什麼。我想格雷今天晚上將會發現自己妻子特別狂熱,但是,他將永遠不懂得是什麼良心責備促使她這樣熱烈的。

六月快完了,我得回里維埃拉去。艾略特的某些去美國的朋友把他們在迪納爾[注]的鄉下別墅借給馬圖林夫婦住,他預備等孩子學校放假立刻動身。拉里留在巴黎工作,但是,自己買了一輛舊西鐵隆,答應在八月里上他們那兒去住幾天。在我離開巴黎的前夕,我請他們三個人和我一同吃晚飯。

就在這天晚上,我們碰見了索菲?麥唐納。

伊莎貝兒有意觀光一下那些冶遊場所;由於我對這些地方比較熟悉,就要求我做他們的嚮導。我不大願意,因為在巴黎的這類地方,那些人對美國來的遊客很不喜歡,而且毫不掩飾,所以往往弄得人不開心。但是,伊莎貝兒非去不可。我預先打她招呼,說這會使人很掃興,請她千萬穿得樸素一點。我們很遲才吃晚飯,先去仙女遊樂廳[注]看了一小時戲,然後出發。我先帶他們到聖母院附近的一處地下室,是歹徒和他們的那些家屬常去的地方。由於老闆和我相識,他找一張長桌子給我們讓出幾個空位子;長桌子那兒還坐著幾個很不象樣的人,可是,我叫了酒請大家喝,並且互祝健康。室內又熱又臟又煙霧迷漫。後來我帶他們去斯芬克斯舞廳;這裡的女人穿著漂亮而俗氣的晚服,裡面什麼都不穿,奶子等等全看得見,面對面坐在兩張長凳子上;樂隊奏樂時,就一對對沒精打采地跳起來,一面眼睛搜索著舞廳周圍靠大理石面桌子坐著的男人。我們叫了一瓶沒有冰過的香檳酒。有些女人經過我們面前時,把伊莎貝兒狠狠看了一眼,我不知道她可懂得這是什麼意思。

後來我們又去了拉白路。那是一條寒傖狹窄的巷子;你才走進巷子,就給你一種下流淫穢的印象。我們走進一家咖啡館。彈鋼琴的是那種通常的蒼白而浪蕩的年輕人,另一個刮著小提琴的則是一個又老又疲倦的老頭子,還有第三個人吹著不協調的薩克斯管。這地方擠滿了人,看上去好象一張空檯子都沒有,但是老闆看出我們是肯花錢的主顧,毫不客氣地把一對男女趕到另外一張已經坐了人的桌子去,請我們坐下。那兩個被打發掉的客人不甘心,講了一些涉及我們的很不中聽的話。不少的人都在跳舞;帽上系紅絨球的水手;男人多數戴著便帽,或者用手帕圍著脖子:成年的婦女和年輕的女孩子,眼睛全畫起來,光著頭,穿著短裙和顏色罩衫。男人和眼睛化了裝的矮胖男孩子跳;瘦削,面目兇惡的女子和染了頭髮的胖女人跳;男人和女人跳。一股煙氣雜酒氣的臭味和汗酸味。音樂沒完沒了地奏著,這一群氣味難聞的亂七八糟的人不停地在屋子裡轉,臉上閃耀著汗水,一本正經的勁頭裡帶有一種可怕的樣子。有幾個大個兒的樣子很粗暴,但多數人都矮小而且營養不足。我打量那三個奏樂的人。他們不妨說是機器人,因為演奏完全是機械式的;我心裡盤算,有沒有可能在過去某一個時候,當他們剛剛開始時,曾經想到自己說不定是人們會跑老遠的路來聽並向之喝彩的音樂家呢。便是把小提琴拉得很壞,你也得請人教,也得練習啊:難道這個提琴手費了那麼大的事,就是為了在這個臭氣熏人的狗窩裡拉狐步舞曲子,拉到天快亮嗎?音樂停止了,鋼琴家掏出一塊臟手絹揩揩臉。

跳舞的人或者懶洋洋地,或者歪著身體,或者扭扭捏擔地,回到自己座位上。忽然間,我們聽到一個美國口音。

「我的老天啊!」

一個女人從屋子對面的一張檯子站起來。和她在一起的男子打算攔住她,但是,她把他推在一邊,自己搖搖晃晃從對面走過來。她已經很醉了,走到我們檯子邊,站在我們面前,身體帶點搖晃,傻裡傻氣地咧開嘴笑。她好象覺得我們這些人的樣子怪有意思的。我望一下我的同伴。伊莎貝兒木然望著她,格雷皺著眉頭,一臉慍怒,拉里盯著她看,象是相信不了自己的眼睛。

「哈羅,」她說。

「索菲,」伊莎貝兒說。

「你還他媽的當作是哪一個?」她咯咯笑了。她一把抓著身邊走過的侍役,「芬山,拿張椅子來。」

「你自己拿,」他說,掙開她的手。

「salaud,[注]」她罵,向他吐了一口唾沫。

「Tenfaispas,Sophie[注].」一個大胖傢伙說;他的大腦袋上長了一頭油光光的頭髮,只穿件襯衫,就坐在我們鄰座。「這兒有椅子。」

「想不到這樣子碰見你們大伙兒,」她說,仍舊有點晃。「哈羅,拉里。哈羅,格雷。」她在那個男子搬在她身後的椅子上一屁股坐下。「大家來杯酒,Patron[注],」

她叫。

我早已注意到老闆的眼睛在盯著我們,這時走了過來。

「你認識這些人嗎,索菲?」他問,用熟悉的第二人稱單數[注]稱呼她。

「Tagueule[注],」她醉醺醺地大笑。「他們是我小時候的朋友。我要請他們喝一瓶香檳。你可不要給我們什麼urinedecheval[注]吃。拿點人咽得下去不會嘔出來的。」

「你吃醉了,我可憐的索菲,」他說。

「滾你的。」

他走了,很高興能賣掉一瓶香檳酒——我們為了安全起見,只喝白蘭地摻蘇打水——這時索菲木木然看了我一會兒。

「你這位朋友貴姓,伊莎貝兒?」

伊莎貝兒把我的姓名告訴她。

「哦?我記得的,你有一次到過芝加哥。派頭很神氣的,是不是?」

「也許,」我笑說。

我一點想不起她來;這並不奇怪,因為我已經有十年多沒有去過芝加哥,而且當時和以後都接觸過不少的人。

她相當高,站起來時看去更高,因為人很瘦。她穿了一件鮮綠的綢罩衫,但是,弄縐了而且有污跡,下面著一條黑短裙。染成棕紅色的頭髮剪得很短,馬馬虎虎卷了一下,而且弄得亂七八糟。妖里妖氣的打扮;兩頰的胭脂搽到眼睛,上眼皮和下眼皮塗成深藍色;眉毛和睫毛都搭上很濃的黑油;嘴唇用口紅染成鮮紅;兩隻手的指甲也都染紅,但是手很臟。她的樣子比屋子裡別的任何女人都更下流。我懷疑她不但吃醉了而且吸了毒。不過,也不能否認她具有一種邪惡的吸引力;她的頭以一種傲慢的姿態稍稍向後仰起,臉上的打扮把她眼珠的綠色襯得更加刺目。儘管醉得顛三倒四的,她卻有一種厚顏無恥的派頭,使我能夠想象得出是所有下流男人都喜歡的。她向我們鄙薄地一笑。

「敢說你們並不怎麼高興看見我,」她說。

「我聽說你在巴黎,」伊莎貝兒懶洋洋地說,臉上帶著冷淡的微笑。

「你何妨打電話給我。電話簿上有我的名字。」

「我們來了不久。」

格雷來解圍了。

「你在巴黎玩得開心嗎,索菲?」

「開心。你生意失敗了,格雷,是不是?」

格雷的臉本來就紅,這一下漲得更紅了。

「是的。」

「真倒霉。我想眼下芝加哥的日子大約很不好過。幸虧我及早就離開了。天哪,那個狗娘養的怎麼不拿點酒來我們喝?」

「他就來了,」我說;一個侍役盤子里託了幾隻杯子和一瓶酒,正穿過檯子中間走來。

我的話使她注意到我。

「我的可愛的婆家人把我趕出芝加哥。說我敗壞了他家——名聲。」她咯咯地獰笑起來。「我現在靠國內的匯款生活。」

香檳來了,斟好了。她一隻顫抖的手把杯子舉到嘴邊。

「神氣十足的小人物見鬼去,」她說。她把酒喝光,看看拉里。「你自已好象沒有什麼說的,拉里。」

拉里臉上毫無表情地望著她。自從她來了以後,他的眼睛就一直沒有離開她,現在很和氣地對她一笑。

「我講話本來不多,」他說。

音樂又奏起來。一個人走到我們面前;他個子相當高,而且長得結實;大鷹鉤鼻子,刷亮的黑頭髮,大嘴和多肉的嘴唇。那樣子就象個成了反面角色的薩馮納羅拉[注]。象這裡的多數男人一樣,他不戴領子,小腰身的上褂扣得很緊,顯出一點腰來。

「來,索菲。我們去跳舞。」

「走開。我沒有空。你難道沒有看見我有朋友嗎?」

「Jmenfousdetesamis[注]。滾你媽的朋友。來跳舞。」

他抓著她的胳臂,但是,她掙脫他。

「Fousmollapiax,espececon[注],」她突然怒氣沖沖叫出來。

「Merde[注].」

「Mange[注].」

格雷不懂得他們講些什麼,可是,我看出伊莎貝兒完全理解,因為她具有多數正經女子有的那種對猥褻的奇異知識,所以她臉板下來,皺著眉頭表示氏惡。那人舉起胳臂,張開手———一隻長滿老繭的工人的手——正預備打她耳光,這時格雷從椅子上半抬起身子。

「Allaizvonsong[注],」他用自己的惡劣聲調喊。

那人停下來,惡狠狠看了格雷一眼。

「當心,可可,」索菲說,獰笑一下。「他會把你打個半死。」

那人把格雷的高大身材、體重和力氣打量一下,悻悻地聳聳肩膀,向我們罵了一句髒話,溜走了。索菲醉意十足地吃吃笑了。在座其餘的人都不作聲。我重新給她把杯子斟滿。

「你住在巴黎嗎,拉里?」索菲把酒喝光之後問他。

「暫時。」

跟一個喝醉酒的人談話總是很吃力的,而且不用說,清醒的人都處在不利地位。

我們繼續談了幾分鐘話,談得既乏味,又尷尬。後來索菲把椅子往後一推。

「我再不回到我的男朋友那兒去,他就要氣瘋了。他是個生悶氣的渾蛋,可是老天啊,是個好樣的。」她搖搖晃晃站起來。「再會,朋友們。來玩嘛。我每天晚上都在這兒。」

她擠到那些跳舞的人中間,在人群中消失了。我看見伊莎貝兒的高貴容貌上那種冷冰冰的鄙夷表情,幾乎要笑出來。我們誰也不講話。

「這是個下流地方,」伊莎貝兒突然說。「我們走吧。」

我付掉我們叫的酒和索菲的香檳酒帳,大家一同離開。大部分人都在舞池裡,我們看也不看就出去了。時間已過兩點,我覺得應當睡覺了,但是,格雷說他肚子餓,所以,我建議上蒙馬特爾的格拉夫飯店去吃點東西。車子開出去時我們全都不說話。我坐在格雷旁邊指揮他開到那個裝璜得很低氣的餐館。陽台上還坐了一些人。

我們走到裡面,叫了火腿蛋和啤酒。伊莎貝兒至少表面上重又鎮定了下來;她恭維我認識巴黎的這些比較下流的場所,也許帶有一點調侃味兒。

「是你要去的,」我說。

「我玩得十分開心。今天晚上痛快極了。」

「見鬼,」格雷說。「叫人要嘔出來。還有索菲。」

伊莎貝兒無動於衷地聳一下肩膀。

「你還記得她嗎?」她問我。「你第一次到我們家來吃晚飯時,她就坐在你旁邊。當時她的頭髮還不是紅得這樣不象話。它原來的顏色是暗赭包。」

我把往事回憶一下;想起了一個年紀很輕的女孩子,藍得幾乎象綠色的眼睛,頭微微斜向一邊,很逗人;不能算美,但是活潑坦率,雜有靦腆和俏皮,使我覺得很有趣。

「當然我記得。我喜歡她的名字。我有個姑母就叫索菲。」

「她嫁了一個叫鮑勃?麥唐納的男孩子。」

「人不錯,」格雷說。

「他是我碰見的最漂亮的男孩子之一。我永遠不懂得他看中索菲的什麼地方。

她是緊接著我之後結婚的。她的父母離婚了;母親改嫁了一個在中國的美孚石油公司的人。她跟著父親住在麻汾,那時我們時常看見她,但是,她結婚之後就和我們這群人有點疏遠下來。鮑勃?麥唐納是個律師,但是掙的錢不多,住在城北一所沒有電梯的公寓里。但是,這不是原因。他們不願意看見任何人。我從來沒有看見有兩個人相愛得這樣狂熱的。便在他們結婚已經有兩三年而且生了一個孩子之後,兩個人上電影院時,還是象情人一樣;他摟著她的腰,她的頭靠在他的肩膀上。他們在芝加哥被人當作笑話說。」

拉里聽著伊莎貝兒講,不贊一辭。臉上有一種莫測高深的神情。

「後來怎樣呢?」我問。

「有天晚上,他們開著自己的小敞篷汽車口芝加哥,把孩子帶在身邊。他們總是把孩子帶著,因為家裡沒有幫手,索菲什麼事都親自動手,而且他們對孩子異常鍾愛。一夥醉鬼開著一部大輪車以每小時八十英里的速度和他們迎頭撞上。鮑勃和孩子當場撞死,可是,索菲只受到腦震蕩,另外斷了一兩根肋骨。他們盡量瞞著,不讓她知道鮑勃和孩子已經死了,但是,最後只好告訴她。他們說那情形真使人受不了,她就象瘋了一樣;叫得房子都要塌下來。他們得日夜看守著她,有一次,幾乎被她從窗子里跳出去。當然我們凡是能夠做的都做了,可是,她好象恨我們。她從醫院出來之後,他們把她送進療養院,在那邊住了好幾個月。」

「可憐的人兒。」

「當他們放她出來之後,她開始喝酒Z喝醉之後,誰找上她,她就跟誰睡覺。她的夫家人吃她不消。他們都是些善良的安分的人,對這種醜事非常憤恨。開頭我們全都想幫助她,但是沒辦法;如果你請她吃晚飯,她來的時候就已經喝醉了,而且很可能客人還沒有散,她就醉得不省人事了。後來她和一班壞蛋混起來,我們只好不睬她。有一次,她因喝醉酒開汽車被捕。和她在一起的是她在地下酒店結識的一個達果[注],一查原來是個官方要緝拿的人。」

「可是,她有錢嗎?」我問。

「有鮑勃的人壽保險;那輛把他們撞倒的汽車的主人是保了險的,她從他們那裡也拿到一點錢。不過,這點錢維持不了多久。她花錢就象喝醉酒的水手,兩年之內就赤腳了。她的祖母不肯讓她回麻汾。後來,她的夫家人說,如果她肯出國,並且住在外國不回來,就給她生活津貼。我想,她現在就是靠的這筆錢過活。」

「事情又還原了,」我說。「從前有一個時候,敗家子是從英國送到美洲去的;現在的敗家子顯然是從美國送到歐洲來了。」

「我真替索菲可惜,」格雷說。

「是嗎?」伊莎貝兒冷靜地說。「我不。當然這是一個打擊,當時我比任何人都更加同情她。我們一直彼此都很熟悉。但是,一個正常的人碰到這種事情總要恢復過來的。她所以垮掉是因為她本來就有劣根性;天生就是個不健全的人;連她對鮑勃的愛情都嫌過分。她如果性情堅強的話,總應該有辦法過下去。」

「如果罈罈罐罐全都……你是不是太狠心了,伊莎貝兒?」我咕嚕說。

「我不認為如此。這是常識,我認為不須要對索菲感情用事。天曉得,誰也不比我更愛格雷和兩個孩子的了;如果他們在一次車禍中送了命,我會變得神志失常,但是,遲早將會振作起來。格雷,你是不是贊成我這樣做,還是贊成我每晚喝得酩酊大醉,並且和巴黎的隨便一個流氓睡覺?」

格雷的回答很妙,也可以說是我聽見格雷的講話最有風趣的一次。

「當然我贊成你穿一件庫林諾時裝店新制的衣服跳進我的火葬堆里,不過,既然現在不行殉葬,我想最好的代替辦法是打橋牌。你而且要緊記住,除非你有把握一出手就拿三疊半到四疊牌,不要上來就叫無王牌。」

我不想向伊莎貝兒指出,她對自己丈夫和孩子們的愛雖則出於真心,但一點談不上熱烈;這不是時候。可能她已經看出我腦子裡在想的什麼,所以帶有挑戰的味道問我道:「你怎麼說?」

「我和格雷一樣,很替這女孩子惋惜。」

「她不是女孩子,她已經三十歲了。」

「我想她的丈夫和孩子喪命時,世界對她說來已經完結了。生命待她太殘酷了,所以她也不管自己變得怎樣,一頭鑽進酗酒和淫亂的墮落泥坑,作為對生命的報復。

她本來住在天堂,現在天堂失去了,她住不慣平凡人的平凡世界,因此,絕望之餘,一頭鑽進地獄。我可以想象得出,既然她不再能喝到天神的瓊漿玉液,那還不如飲小便的好。」

「這是你們在小說里寫的一套。它是胡扯,你也知道是胡扯。索菲滾進泥潭裡是因為她喜歡。別的女人也有死掉丈夫和孩子的。她變壞並不是這個原因。壞不是由好變過來的。壞本來就已經有了。等到那次車禍衝破她的防線,她就露出本來面目來。別把你的憐惜浪費在她的身上;她現在變成這樣,說明她一直就是這樣。」

拉里自始至終沒有開口。他象在沉思,我們講些什麼恐怕他聽都沒有聽見。伊莎貝兒講完話后,暫時有一段沉寂。後來他開始講話了,但是,聲音很古怪、很單調,不象朝著我們,而象自言自語;眼睛象在望著模糊的已往歲月。

「我記得她十四歲時,把長頭髮從前額梳到後面,在後面打一個黑蝴蝶結,一張長了雀斑的嚴肅的臉。是一個謙虛的、高尚的、充滿理想的孩子;碰到什麼書都看,我們時常在一起談書。」

「在什麼時候?」伊莎貝兒問,眉頭微微有點皺。

「哦,在你和你母親出去交際的時候。我常上她祖父家裡去,我們會坐在他們家那棵大榆樹下面,相互讀書。她喜歡詩歌,自己也寫了不少詩歌。」

「很多女孩子在這樣年紀都寫詩。相當蹩腳的東西。」

「當然那是好多年以前的事了,而且敢說我自己就不懂得什麼好壞。」

「你自己頂多也不過十六歲。」

「當然是模仿的。有不少地方學的羅勃特?弗羅斯特[注]。不過我的感覺是,年紀這樣輕的女孩子能寫成這樣,是了不起的。她的耳朵很靈敏,而且有節奏感;對鄉野間的聲音和氣味有感情,諸如空氣中早春的溫柔氣息和乾旱土地上雨後發出的清香。」

「我從來不知道她寫詩,」伊莎貝兒說。

「她保守秘密,怕你們大家笑她。她很害臊。」

「她現在可不害臊。」

「戰後我回來時,她幾乎已經是成人了:讀了許多關於工人階級情況的書,而且是在芝加哥親自看到了那些情況。她迷上了卡爾?桑德堡[注],拚命寫自由詩,描寫窮人的困苦生活和工人階級的受剝削情況。我要說那些詩寫得平淡,但是誠實,而且帶有同情和高尚感情。當時,她想要做一個社會工作者。她的犧牲精神很使人感動。我覺得,她的能力很強。她並不傻,也不感情衝動,但是,給人一種幽閉貞靜和靈魂高潔的印象。那年夏天,我們時常碰面。」

我能夠看出,伊莎貝兒聽得越來越毛躁。拉里一點不覺得自己在拿一柄匕首戳進她的心裡,而且每一個單詞都象匕首在她心裡攪。可是,伊莎貝兒開口時,嘴邊卻露出淡淡的微笑。

「她怎麼選上你做她的知心人的?」

拉里一雙誠實的眼睛望著她。

「我不知道。你們這些人都很有錢,她在你們中間是一個窮女孩子,而我則不屬你們之列。我來到麻汾,只是因為納爾遜叔叔在麻汾行醫。想來她覺得這使我和她有共同的地方。」

拉里一個親戚也沒有。我們多數人至少有些堂兄弟、堂姐妹或者表兄弟、表姐妹;這些人我們可能簡直不認識,但至少使我們感到自己是這個家族的一部分。拉里的父親是獨生子,母親是獨生女;他的祖父是教友派教徒,年紀很輕時就在海上遇難,他的外祖父沒有兄弟,也沒有姐妹。世界上沒有一個人象拉里這樣孤零的。

「你曾想到過索菲愛你嗎?」伊莎貝兒問。

「從來沒有,」他笑了。

「她是愛你的。」

格雷冒冒失失的樣子說,「拉里打完仗作為一個受傷軍人回來時,半個芝加哥的女孩子都在追他。」

「這不僅僅是追。她崇拜你,我可憐的拉里。難道你是說你不知道嗎?」

「我當然不知道,而且我不相信。」

「想來你認為她太高尚了。」

「對我說來,她現在仍舊如在目前;一個瘦瘦的小女孩子,頭髮打了個蝴蝶結,臉色莊重,讀起濟慈的頌歌來,聲音有點抖,含著眼淚,因為詩太美了。不知道她如今在哪裡。」

伊莎貝兒微微吃了一驚,帶著迷惑不解的神情把拉里看了一眼。

「晚得不象話了,我人疲倦得不知道怎麼辦。我們走吧。」

第二天傍晚我坐藍鋼車去里維埃拉,兩三天後,就上昂第布去看艾略特,告訴他巴黎的新聞。他看上去氣色很不好。蒙特卡地尼的療養並沒有取得預期的療效,而事後去各處旅行又弄得他精疲力竭。他在威尼斯找到一隻洗禮盆,然後又上佛羅倫薩去買下那張他和人家討價還價的三聯畫。為了急於把這些東西安裝好,他親自上龐廷尼沼地去了一趟,住在一家很蹩腳的小旅館里,熱得使人簡直吃不消。他買的那些名貴藝術品要好多天才能運到,但是,他下定決心非要達到目的決不離開,因此繼續住下去。當一切總算照他所要求的那樣安裝就緒以後,他感到非常滿意,並且得意揚揚地把自己拍的那些照片拿給我看。教堂雖然小,但是有氣派;內部裝修華麗而不俗氣,證明艾略特確有眼光。

「我在羅馬看見一日早期基督教時代的石棺,非常中意,考慮了好久,想把它買下來,但是,最後打消了。」

「你怎麼想到要買一口早期基督教的石棺,艾略特?」

「給我自己睡,老兄。製作非常之精,我覺得和門那邊的聖水盤正好扯平[注],不過,那些早期基督徒都是些矮矮胖胖的人,我睡不進去。我總不能躺在那兒等那張最後的王牌[注]跑來使我的膝蓋頂著下巴,就象胎兒那樣。怪不舒服的。」

我大笑,艾略特卻是一本正經。

「我想了一個更好的辦法。我跟教堂方面商量好——是碰到些困難的,不過也是意料中事——把我葬在祭壇前面,就在聖壇東面台階底下;這樣的話,當龐廷尼沼地那些可憐的農民前來領聖餐時,他們那些沉重皮靴就會踏在我的骨頭上面。相當帥,你說是不是?只是光禿禿一塊石板上面刻了我的名字和兩行生率年月。Simonumentumquoeris,circumspiece[注]。如果你要找他的碑,你四下看看,就知道了。」

「我拉丁文還算懂得,一句陳詞濫調還用不著譯給我聽,艾略特。」我有點刻薄地說。

「對不起,老兄。我一向習慣於上流人士的愚昧無知,一時間忘記我是在和一位作家談話。」

口頭上還是被他佔了便宜。

他又繼續說道,「不過,我要告訴你的是:我已經在遺囑上把葬禮應當注意的事情全寫上了,但是,我要你當監視人。我決不和里維埃拉那批退休軍官和中產階級的法國人葬在一起。」

「我當然願意照辦,艾略特,不過,我覺得多年後的事情用不著現在就考慮得這樣周到。」

「我年紀不小了,你知道,而且說實在話,離開人世我並不難過。蘭道爾[注]那幾句詩是怎麼說的?我烘我的雙手……」

我對詩文的記性雖則很差,但是,這首詩很短,所以我能背得出來。

我從不與人爭,沒有人值得我與之爭;我愛自然,其次愛的是藝術;我向生命之火伸雙手取暖;火快燒殘了,我也準備離去。

「對了,」他說。

我私心認為艾略特硬要拿這首詩來形容自己,實在非常牽強。

可是,他說,「它完全表達了我的心情。我唯一要增人的地方是,我一直和歐洲最上流的人士交往。」

「在一首四行詩里,添上這一點恐怕不容易。」

「交際界完結了。有一個時候,我曾經希望美國會取代歐洲建立一個為『大眾』[注]所尊重的貴族階層,可是,不景氣把這種可能性完全摧毀了。我可憐的祖國越來越變得不可救藥地庸俗。你決不會相信的,我親愛的朋友,上次在美國時,一個開出租汽車的司機竟然稱呼我「老兄』。」

里維埃拉受到一九二九年市場大崩潰的打擊仍未恢復;雖然它遠不是過去那樣,艾略特照舊舉行宴會,並參加人家的宴會。他從不和猶太人過從,只有羅思柴爾德家族除外,但是,現在有些最盛大的宴會卻是這些上帝的選民[注]舉行的,而只要是宴會,艾略特都捨不得不去參加。他在這些聚會裡東跑跑西站站,風度翩翩地和這個人握手,或者對那個人行吻手禮,但是,帶有一種無可奈何的超然派頭,就象一個被放逐的皇族看見自己和這批人混在一起感到有點不自在似的。可是,那些被放逐的皇族卻玩得非常快活;對他們說來,認識一個電影明星好象是他們一生中最大的願望。時下的這種風氣,把戲劇界人士看作是交際對象,艾略特也看不人眼;但是,有一個退休的女演員就在他的鄰近造了一所豪華的住宅,還經常招待賓客。

部長、公爵、名門閨秀之流在她家裡一住就是幾個星期。艾略特也成了經常的客人。

「當然,人色很不整齊,」他告訴我說,「不過,你不喜歡的人用不著理睬。

她是美國人,我覺得應當幫她撐撐場面。她招待下榻的那些客人發現有人和他們有共同語言,一定會解除不少疑慮。」

有時候,他顯然身體非常不好,使我不得不勸他參加社交活動何必這樣積極。

「老兄,在我這樣的年紀,我是經不起掉隊的。我在上流社會混了快五十年了,難道我不懂得這裡的道理:只要你不經常在重要場合出現,你就會被人家忘記掉。」

我弄不懂他是否意識到自己當時作了一次多麼可悲的自白。我不忍心再嘲笑艾略特了;他在我眼中成了一個極其可憐的人物。他活著就是為了社會交際;宴會和他是息息相關的;哪一家請客沒有他,等於給他一次侮辱;一個人溜單是羞恥的;而現在人已經老了,他對受冷落尤其怕得要死。

夏天就這樣過掉。艾略特從里維埃拉的這一頭到里維埃拉的那一頭忙得團團轉,在戛納吃午飯,在蒙特卡洛吃晚飯,拿出全副本領來適應這一家的茶會或者那一家的雞尾酒會;而且不管自己多麼疲勞,總竭力做得和藹可親,談笑風生。他的內幕新聞來得個多,敢說最近的一些醜事穢聞的細節,除掉直接有關係的人外,誰也不比他知道得更早。假如你說他這種人生無益於時,他會瞠眼望著你毫不掩飾他的駭異。他會覺得你簡直愚昧無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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刀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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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五章(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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