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章 愛情實驗(3)
我很抱歉,那晚給你們潑冷水了。
對了,那是罪犯使的手段?
嗯,有點無法理解。
《發帖者:Satie》11月22日(Mon)01:57
■喂喂
怎麼回事?發生了什麼?
早知道我就早點上來了。
那個,是發言不謹慎的帖子嗎?對不起。
《發帖者:帕斯卡》11月22日(Mon)01:59
■對了
對了,Never71和鐵人29號怎樣了?
一直沒有看到他們的身影啊。
《發帖者:鐵人29號》11月22日(Mon)02:02
■喂
喂,帕斯卡。我在這兒!說實話,我有點退縮了。
對這種爭風吃醋,我很發怵。
先說明一句,我可不是罪犯。
《發帖者:帕斯卡》11月22日(Mon)02:04
■鐵人在啊!
那麼罪犯是Never71?
那傢伙好像很懂電腦哦。
《發帖者:嗜睡嬰兒》11月22日(Mon)02:06
■致帕斯卡
喂,帕斯卡。尋找罪犯的遊戲也該結束了吧?
我想忘了這一切。
《發帖者:philia》11月22日(Mon)02:08
■停止吧
只要罪犯自己不站出來承認一切,這個問題就沒有著落。假如因為這個,而使得這個網站崩潰,我作為管理員可不能袖手旁觀。
這件事就到此為止吧。
《事件依舊迷霧一團,就這樣,一星期過去了。》
《發帖者:青貓》12月1日(Wed)00:40
■告諸位書
我原想永遠不再上這個網站來了,
但發生了許多事情,我回來了。
沒想到在我發了最後一份帖子之後,竟然出了那麼多事情。
網站上確實存在一個惡意的主人。
我和阿冬一直通過郵件交往。
可是,這一個星期以來,我給她發了許多郵件,卻一直沒有迴音,
我很擔心她。
網站上登的那些我們倆的往來書信是真的。
但那些郵件內容始終都是我和她才知道的。
為什麼我們的郵件會被登在網站上?
也許罪犯侵入了我和她的電腦中,並把一切公開在這裡。
我不得不這麼想。
我知道,或許我應該早一點把這些事告訴大家。
也許大家的電腦也受到了黑客侵入。
請大家留意了。
《發帖者:大熊》12月1日(Wed)00:52
■Re.告諸位書
我不知道該說什麼了,只覺得一股怒火騰騰升起。
我絕對不原諒那罪犯。
假如這是網站上的哪位乾的,那麼拜託了,請不要讓我看到你。
《發帖者:Never71》12月2日(Thu)00:59
■好久不見
各位,好久不見啦。
我去北海道出差了一段時間,所以無法發帖了。
我不在的時候,發生了一件大事情啊。看了以往的記錄,我嚇了一大跳。
罪犯究竟是誰啊。真是個卑鄙的傢伙。順便說一句,可不是我喲。我的工作的確和電腦程序相關,正因為如此,我自認網路上的道德水平可是比誰都要高。帕斯卡懷疑是我乾的,這可是名譽誹謗。
希望你能向我道歉。
《發帖者:Never71》12月2日(Thu)01:05
■我的推理
根據我的推理,帕斯卡相當可疑。為了使自己的犯罪嫌疑不被人發現,才大聲叫嚷著罪犯是誰,不是這樣的嗎?
《發帖者:帕斯卡》12月2日(Thu)01:08
■喂,Never71
我道歉,我把你的名字提了出來。但我沒說你就是罪犯啊。
當然我也不是罪犯。這件事已經結束了呀。
以後別再折騰了。
《發帖者:Never71》12月2日(Thu)01:10
■為了帕斯卡
就這樣吧。這也是為了渾身嫌疑的帕斯卡好啊。
《發帖者:帕斯卡》12月2日(Thu)01:15
■喂!
你真會說啊。
北海道出差,真辛苦你了。
我還第一次聽說北海道沒有電腦。
對了,之前你不是說買了台筆記本電腦嗎?
《發帖者:大熊》12月4日(Sat)00:32
■致諸位
自從那件事以後,這個網站就蕭條了許多,
帖子數量也急劇減少。
這個月莉莉周終於要在四葉大廈舉行現場演唱會了。
我建議大家舉行一次歌迷會吧。
大家見個面吧?
大家光在文字的世界里相見,想必也覺得拘束吧。
贊成這個提議的人請舉手!
《發帖者:鐵人29號》12月4日(Sat)00:37
■Re.致諸位
那太好了。
一定要舉行!
那樣的話,需要什麼標記吧。
《發帖者:大熊》12月4日(Sat)00:40
■乾脆去四葉
事先說明一下,我身材幹巴巴的,完全不像"大熊"。
對大家隱瞞了,真抱歉。
不過,要說標記的話,大家覺得莉莉周的CD怎麼樣?
《發帖者:帕斯卡》12月4日(Sat)00:44
■Re.乾脆去四葉
我也贊成!
不過帶莉莉周的CD的話,看不出來啊。
現場一定有其他人帶CD的。
沒有什麼更容易區分的標記嗎。
例如,玫瑰花?有點噁心吧。
例如,在鼻樑上寫上"莉莉周"字樣?
《發帖者:philia》12月4日(Sat)00:48
■提議!
我認為大熊的提議非常有意思。
但是,想必還是有些人不願露臉。
在此我提議:
大家事先決定自己的標記。不想露臉的人可以不做標記。規則是那天在四葉大廈,我們彼此不打招呼,就那樣待到結束。那天發生的事,我們回來后在這裡再聊,怎麼樣?
《發帖者:嗜睡嬰兒》12月4日(Sat)00:50
■贊成
我贊成philia的提議。
我不想露臉。因為沒有自信。
我去時不做任何標記,不過我會辨認大家的。
《發帖者:帕斯卡》12月4日(Sat)00:53
■OK!
就這麼辦吧。
說不定到了見面時,我會怯場了呢。
我戴紅色手套去,只露出中指,就請大家憑這來找我吧。
《發帖者:philia》12月4日(Sat)00:55
■其實
我會穿這個網站的T恤去。
其實我已經偷偷做好了。
《發帖者:大熊》12月4日(Sat)00:57
■我
好想要那件T恤!>philia
我會帶個熊娃娃去。
《發帖者:Satie》12月4日(Sat)00:59
■我會是黃色!
我會戴黃色墨鏡,身穿黃色運動服去的。這樣大家就會明白啦!
《發帖者:鐵人29號》12月4日(Sat)01:03
■找29!
請大家找29這個數字。
《發帖者:青貓》12月4日(Sat)01:08
■我也去
我也去。
我會帶著青蘋果去。
《發帖者:Never71》12月4日(Sat)01:09
■喂
抱歉了,那天我要去沖繩出差。當學生,真好啊。
大家玩得開心點。
《現場演唱會當天》
《發帖者:philia》12月8日(Wed)23:40
■莉莉周降臨!
莉莉周降臨在四葉大廈。
今天是莉莉周之夜!
《這條留言之後,"Lili-philia"網站就消失了》
帕斯卡重新開啟。
真正目的是什麼?
故事漸入高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