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九章

第九章

馬丁·伊甸從海上一回來便懷著情人的相思回到加利福尼亞。當初他花光了自己的積蓄后便上了那艘尋寶船做水手。八個月的尋寶活動失敗,探寶隊在索羅門群島解散了。船員們在澳大利亞領了工資散了伙,馬丁立即坐上一艘遠洋輪迴到了舊金山。那八個月不但讓他掙到了錢可以在岸上再過幾周,而且讓他做了許多功課和研究工作。

他具有學者的心靈,在學習能力背後還有他那不屈不撓的天性和他對露絲的愛。他帶上了語法書,翻來覆去地讀,直讀到他那不知疲倦的頭腦把它弄了個滾瓜爛熟。他注意到夥伴們蹩腳的語法,便刻意改正他們話語中的粗率不文之處,以求進步。他發現自己的耳朵敏感了,培養出了一條語法神經,不由得滿心歡喜。他聽見雙重否定就刺耳,但是由於缺少實踐,那刺耳的東西偏偏又常從自己的嘴裡溜出。他的舌頭還沒能迅速掌握新的技巧。

反覆讀完了語法他又拿起字典每天為自己增加二十個單詞。他發現這任務不輕鬆。無論在掌舵或是腔望時他都堅持一遍又一遍地複習他越來越多的單詞的發音和定義,直記到自己昏昏欲睡。為了讓舌頭習慣於露絲那種語言,他總低聲重複著某些句型及其變化:用never引起的倒裝句,用if…were表示的虛擬語態,和thosethings…之類。讀and和-ing要把d和g交代清楚。他練習了無數遍。令他意外的是他說出的英語竟比官員們和出資探寶的冒險家先生們還要純粹正確了。

船長是個視力昏督的挪威人,不知怎麼有一套莎士比亞全集,卻從來不讀。馬丁便幫他洗衣服,好叫他同意借閱那些寶貴的書。有一段時間他讀得如醉如痴。好些他喜愛的段落幾乎毫不費力便印入了他的腦子。整個世界也似乎納入了伊麗莎白時代的悲劇和喜劇的模式里。連他思考問題也用起了素體詩。①這卻訓練了他的耳朵,使他讀起典雅英語來有精微的欣賞能力,同時也把許多古老和過時的東西引進了他心裡——

①素體詩(blankVerse):莎士比亞戲劇所採用的主要詩體。每行有固定的音節數和格律,卻不押韻。

這八個月過得很有意義。他除了學會了純正的語言和高雅的思想,對自己他也懂了許多。他一方面因為缺少學問而自卑,另一方面也相信起自己的力量來。他感到自己和夥伴們之間有了明顯的級別差異。他有自知之明,知道那差異在潛在能力而不在實際之中。他所能做的,別人也都能做;但他內心感到了一種混亂的發酵過程。那告訴他他具有的條件要高於他已有的成績。海上那絢麗多姿的景色使他難受,他恨不得露絲在場跟他共同欣賞。他決心向她描述南太平洋的種種美景。這想法點燃了他胸中的創作精神,要求他為更多的人重新創造出那美。於是那偉大的思想燦爛地出現了。他要寫作。他要成為世人的眼睛,讓他們看到;成為世人的耳朵,讓他們聽到;成為世人的。卜靈,讓他們感覺到。他要寫——什麼都寫——寫詩。寫散文。寫小說,要描述;要寫戲,寫像莎士比亞一樣的戲。這便是事業,是通向露絲的路。文學家是世界的巨人,他認為他們比每年能賺三萬元若是願意便可以當最高法院法官的巴特勒先生之流要優秀得多。

這個念頭一萌芽,便主宰了他,回舊金山的路已恍如夢寐。他為自己從沒想到過的能力所陶醉了,他感到自己什麼事都能行。他在法期的寂寞的大海里看到了遠景。他第一次清楚地看到了露絲和她的世界。他在心裡把它描繪了出來,是個具體的東西,司以雙手捧起來翻來覆去地研究把玩的東西,那個世界有些部分還曖昧不明,但他看到的是全局而不是細部,而且看到了主宰那個世界的道路。寫作!這念頭在他心裡成了一把火。他一回去就要開干。第一件事就是描寫這次探寶人的海上航行。他要賣給舊金山某家報紙。充不告訴露絲,等他的名字印出來她就會大吃一驚,而且高興的。他可以一邊寫一邊繼續研究G他每天有二十四小時。他不可戰勝,他知道怎樣工作,堡壘會被他征服。那他就不用再出海了——不用當水手出海了。頃刻間他已看到一艘快艇的幻影。其他的作家也有快艇呢I當然,他警告自己,開始時成功會來得很慢。在一段時間之內他只能以掙到的錢能維持學習為滿足。然後,過了一段時間——準確估計好的一段時間——等地學習好了,作好了準備,他就能寫出偉大的作品來。那時他的名字就會掛在眾人的嘴上。而比出名還要了不起,不知道了不起多少倍,最了不起的事是:他就能證明自己配得上露絲了。出名是好事,但他那光輝的夢卻是為了露絲。他不是追名逐利之徒,只不過是上帝的痴迷的情人而已。

兜里裝了一筆可觀的工資他來到奧克蘭,在伯納德·希金波坦商店那間老房間住了下來,開始了工作。他甚至沒告訴露絲他回來了。他打算在寫完探寶人的故事之後再去看她。他心裡的創作之火燃燒正旺,管住自己不去看她並不困難。何況他要寫的那篇東西還能讓她更靠近自己呢!他不知道一篇文章應當寫多長,但他數了數《舊金山檢驗者》星期日增刊的一篇佔了兩版的文章,以它的數字作參照。他狂熱地寫了三天,完成了他的故事。但是在他用容易辨認的大草體工工整整抄好之後,卻從他在圖書館借來的一本修辭學書上知道還有分段和引號之類他以前根本沒想到過的東西。他只好馬上重新抄一遍,同時不斷參考修辭學書籍,在一天之內學到的寫作知識比普通學童一年學到的還要多。等地第二次抄完文章捲起之後,他又在一張報紙上讀到一篇對初學作者的提示。其中有一條鐵的規律:手稿不能卷,稿箋不能兩面寫,而這兩條他都犯了。他又從那篇東西知道,第一流的文稿每欄至少可以得到十元稿費。因此,在他第三次抄寫手稿時他又以十元乘十欄來安慰自己。乘積總是一樣:一百元。於是他肯定那要比出海強多了。若是沒有觸犯那些重要規定,這篇文章地三天就寫完了。三天一百元,而同樣的數目在海上得掙三個多月。他的結論是:能寫作的人還去出海簡直就是傻瓜,雖然他並不把錢放在眼裡。錢的價值只在於能給他自由,給他像樣的見客服裝,讓他儘快靠近那個苗條蒼白的、給了他靈感的姑娘——她已把他完全翻了個個兒。

他用一個扁扁的信封裝了手稿,寄給了《舊金山檢驗者》的編輯。他以為報紙接受了的東西立刻就會發表。手稿既是星期五寄出的,星期一就該見報。他設想最好以文章見報的方式告訴露絲他已回來了。那麼星期天下午他就可以去看她了。他還有另一個想法。他為那想法的清醒、審慎、謙遜而得意。他要為男孩子們寫一個冒險故事,賣給《青年夥伴入他到免費閱覽室在資料中查了《青年夥伴》,發現連載故事在那個周報上總是分五期登完,每期約三千字。卻也發現有登了七期的,於是決定寫一篇連載七期的。

他曾在北極作過捕鯨航行。原打算去三年的,因為出了海難事故三個月就結束了。儘管他富於幻想,甚至有時想入非非,可基本上他是喜歡實際的,這就要求他寫自己熟悉的東西。他熟悉捕鯨,他利用自己熟悉的材料設計了兩個男孩作主角,從而計展他設想的冒險活動。這工作很容易,他星期六晚上作出決定,當天①就完成了第一期的三千字——吉姆覺得挺好玩.希金波坦先生卻公開嗤之以具,整個進餐時間都在嘲笑家裡新發現的「文豪」——

①當天:原文如此。以下的時間疑有誤。

馬丁只想像著星期天早上他的姐夫打開《檢驗者》讀到探寶故事時那副吃驚的樣子,並以此為滿足。星期天他一大早就到了大門口,緊張地翻了一遍版數很多的報紙,又再仔細地翻了一遍,然後抗好放回原處。他很慶幸沒有把寫這篇文章的事告訴任何人。後來他想了想,得出結論,報紙發表文章的速度不是他所想像的那麼快。何況他那文章並無新聞價值,編者很有可能先要跟他聯繫之後再發稿。

早飯之後他繼續寫他的連載故事。他的文思滔滔不絕,儘管常常停下筆來查詞典。查修辭學。在查閱時又往往一章一章地讀下去,反覆地讀。他安慰自己說這雖還不是在寫作自己心目中的偉大作品,卻是在練習寫作,培養構思和表達的能力。他賣勁地寫,寫到黃昏時分再出門到閱覽室去翻雜誌和周刊,直到閱覽室十點鐘關門。他整周的日程都是如此。每天三千字,晚上翻雜誌,調查編輯喜歡發去哪類故事。文章和詩歌。有一點是肯定的:既然有那麼多作家能寫,他就能寫。只要能給他時間,他還能寫出他們寫不出來的東西。他在《書籍新聞》上讀到一段有關雜誌撰稿人收入的文章很受到鼓舞。倒不是吉卜林的稿費每字一元,而是第一流雜誌的最低稿費是每字兩分。《青年夥伴》肯定是第一流雜誌,按那標準計算他那天寫的三千字就可以給他賺來六十元——那可是出海兩個月的工資!

星期五晚上他寫完了連載故事,二萬一千字。他算了算,每個字兩分,四百二十元。這一周的活幹得可不賴,他一次用收入從沒有這麼高的。真不知道怎麼花呢!他挖到金礦了。這礦還能持續不斷地開下去呢!他計劃再買幾套衣服,訂很多雜誌,買上幾十本參考書,那就用不看到圖書館查書了。那四百二十元還剩下很多,這叫他傷了好一會兒腦筋。最後才想起可以給格特露請個傭人,給茉莉安買輛自行車。

他把那厚厚的手稿寄給了精年夥伴》,又計劃好寫一篇潛水來珠的故事,然後才在星期六下午去看露絲。他事先打過電話,露絲親自到門口迎接了他,他那一身熟悉的旺盛精力噴薄而出二彷彿劈面給了她一個衝擊,彷彿一道奔瀉的光芒射進了她的身子,流遍了她的血管。給了她力量,使她震顫。他握住她的手望著她那藍色的眼睛時禁不住臉紅了。可那八個月的太陽晒成的青銅色把那紅暈遮住了,儘管它遮不住脖子不讓它受硬領的折磨。她注意到那一道紅印覺得好笑,但轉眼看到那身衣服她的笑意便消失了。那衣服確實報稱身——那是他第一套雷體定做的服裝——他看去似乎更頎長了些,挺拔了些。他那布便帽也換成了軟禮帽。她要求他戴上看看,然後便稱讚他漂亮。她想不起什麼時候曾經這樣快活過〔他的變化乃是她的成績,她以此自豪,更急於進一步幫助他。

但是他最大的也最叫她高興的變化卻是他的談吐。不但純正多了,而且輕鬆多了。他使用了許多新詞語。只是一激動或興奮他那含糊不清的老毛病又會發作,字尾的輔音也會吞掉。而在他試用剛學會的新同語時還會出現尷尬的猶豫。還有,他說話不但流暢了,而且帶了幾分俏皮詼諧,這麼叫她高興。他一向幽默風趣,善於開玩笑,很受夥伴們歡迎,但是由於詞語不豐、訓練不足,他在她面前卻無從施展。現在他已摸到了方向,覺得自己不再是局外人。但是他卻很小心,甚至過分小心,只緊跟露絲定下的快活和幻想的尺度,不敢輕易越雷池一步。

他告訴她他近來做了些什麼,又說他打算靠寫作為生,並巨繼續做研究工作。但是他失望了。她並沒有表示贊同,對他的計劃評價不高。

「你看,」她擔率地說,「寫作跟別的工作一樣必須是個職業。當然,我對寫作並不了解,只是憑常識判斷。要當鐵匠不先做三年學徒是不行的——也許是五年吧!作家比鐵匠的收入高多了,想當作家的人自然會多得多,想寫作的人多著呢。」

『可我是不是得天獨厚,最宜於寫作呢?」他問道,心中暗暗為話中使用的習語得意。他敏銳的想像力把現在這場面、氣氛跟他生活中無數粗魯放肆鄙陋野蠻的場面投射到了同一個巨大的幕布——這複雜的幻影整個以光速形成,沒有使談話停頓,也沒有影響他平靜的思路。在他那想像的銀幕上他看到自己跟這個美麗可愛的姑娘面對面坐在一間充滿書籍。繪畫。情趣與文化的屋子裡,用純正的英語交談著,一道明亮耀眼的光穩定地籠罩住他倆。而與此對照的種種場面則羅列在他們四周,逐漸往銀幕的邊沿淡去。每一個場面是一幅圖畫,而他是看客,可以隨意觀看自己喜歡的畫面。他穿過流蕩的煙雲和旋卷的霧震觀看著這些畫面。煙雲霧震在耀眼的紅光前散開,他看見了酒吧前的牛仔喝著烈性的威一L忌,空氣中瀰漫著很褻粗魯的話語,他看見自己跟他們在一起,跟最粗野的人在一起喝酒咒罵,或是跟他們玩著撲克,賭場的籌碼在冒黑煙的煤油燈下發著脆響。他看見自己打著赤膊投戴手套服「利物浦紅火」在薩斯克漢納號的前艙進行著那場了不起的拳擊賽。他看見約翰·羅傑斯號血淋淋的甲板。是那個準備嘩變的灰色清晨,大副在主艙D因死前的痛苦踢著腿;可那老頭兒手上的連發槍還冒著煙。水手們扭曲著激動的面孔,發出尖利狠毒的咒罵,一個個粗魯的漢子在他身邊倒下。他又回想到正中的場面,光照穩定。平靜、純潔。露絲跟他對坐閑談,周圍全是書籍和繪畫。他也看到了鋼琴。於是露絲為他彈奏。他聽見了自己選用的正確詞語在震響。「那麼,我難道不是得天獨厚最宜於寫作的人么?」

「但是一個人無論怎樣得天獨厚最直於當鐵匠,」露絲笑了,「我卻從來沒聽說有人不光當學徒就能行的。」

「那你看我該怎麼辦?」他問,「別忘了,我覺得我有這種寫作能力——我解釋不清楚,我只知道我內心有這件條件。」

『你必須受到完整的教育,」她回答,「無論你最終是否當作家,無論你選定什麼職業,這種教育是必不可少的,而且不能馬虎粗糙。你應當上中學。」

「是的——」他正要說,她補充了一句,打斷了他的話。

「當然,你也可以繼續寫作。」

「我是非寫作不可的,」他狠狠地說。

「怎麼?」她茫然地、甜甜地望著他。不太喜歡他那種執拗勁。

「因為我不寫作就上不了中學。你知道我很吃晚得買書,買衣服。」

「這我倒忘了,」她笑了起來,「你怎麼會生下來沒有遺產呢?」

「我倒更樂意生下來就身體結實,想像力豐富。」他回答,「錢不錢可以將就,有些東西——」他幾乎用了個「你」,卻刪去了——「叮將就不了。」

「你說『將就』,」她生氣地叫道,口氣卻甜蜜,「那話太俗,太難聽了。」

他臉紅了,給巴地說:「好的,我只希望你一發現我有錯就糾正。」

「我——我願意,」她猶豫地說,「你身上有很多優點,我希望看見你十全十美。」

他立即變成了她手中的泥團。他滿腔熱情地希望她塑造他;她也很想把他塑造成為一個理想的人。她告訴他,正巧中學入學考試就要在下周星期一舉行,他立即表示願意參加。

然後她便為他彈琴唱歌。他懷著一腔饑渴注視著她,飽飲著她的美麗,心裡納悶:怎麼會沒有一百個追求者像他一樣在那兒聽她彈唱,戀愛看她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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馬丁·伊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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