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八節
哈里·倫敦若有所思地坐著,兩眼盯住尼姆攤在他面前的信件。
最後,他陰鬱地說:「你知道我對這一切有什麼感受嗎?」
尼姆告訴他:「我猜想得到。」
這位財產保衛部部長象是沒有聽見似的,繼續說道:「上周是很久以來最凄慘的一周。阿特·羅密歐是個好小夥子,我曉得你對他不很了解,尼姆,但是,他忠誠,老實,也是一位朋友。當我聽到發生的事情時,我感到非常傷心。我曾設想,在我離開朝鮮和海軍陸戰隊以後,我再也不會聽到我所熟識的小夥子還會被炸得粉身碎骨的事兒了。」
「哈里,」尼姆說,「對阿特·羅密歐,我也深感悲痛。他那晚的舉動,我永遠也不會忘懷。」
倫敦揮了揮手,讓尼姆不要插話。「你讓我把話講完!」
尼姆默默地等待著。
這天是三月的第一個星期的星期三,即克里斯托弗·哥倫布飯店出事後的第六天。他們倆坐在尼姆的辦公室里,房門緊閉著,以免外人干擾。
「唉,」倫敦說,「你現在叫我看這些信件,說句老實話,但願你沒叫我看。因為,在我看來,現在還剩下什麼東西可以相信的呢?」
「多著呢,」尼姆回答說,「要關心的東西很多,可相信的東西也很多。可是,耶爾法官先生卻無清廉可言。」
「好吧,把這些都拿去。」哈里·倫敦把那些信件交了回去。
這是一札信件——共八封,其中幾封夾有附件,這些信件都是從已故的沃爾特·塔爾伯特的卷宗里抽出來的,他在去年七月逝世以前是金州公司的總工程師。
三隻敞開的硬紙匣放在尼姆的辦公室里,這些信件就是從那兒取出來的,匣子里的其它東西散放在周圍。
還是在全國電力協會年會上,尼姆突然回想起要找到這幾封信件,但被上周發生的悲劇及其後果耽擱了。今天早些時候,尼姆叫人把這些卷宗從地下室保管庫里調來。即使在當時,他還花了一個多小時才把他所要的那些信件找出來——他記得七個月以前的一天,在阿黛絲家裡,當她把硬紙匣交給他保管時,他曾經見過這些信件。
然而,他終於把它們找出來了。他的記憶力果然不錯。
於是,在現在進行對質時,這些信件不可避免地要用作犯罪事實的證據。
整整半個月以前,約·埃里克·漢弗萊、尼姆、哈里·倫敦和保羅·謝爾曼·耶爾法官舉行會議,專門討論了電力偷盜問題。在會上,那位最高法院前法官斷然宣稱:「……我覺得偷電這個問題很有意思。坦率地說,以前我根本不知道還有這樣的事情。我從來沒聽說過。我也不知道公用事業界還有象倫敦先生這樣的工作人員。」
尼姆發現的信件表明,這四點聲明純屬虛偽和欺騙。
用水門事件中經常講的一句話來說,這完全是「煙幕彈」。
「自然,」倫敦突然說,「我們永遠不能肯定老頭兒到底有沒有批准耶爾家族信託基金進行偷電,甚至也不能肯定他是否知情卻沒過問。我們所能證實的只是他說了謊。」
「而且他還膽戰心驚,」尼姆說。「要不然,他決不會發表那幾點聲明來作繭自縛的。」
這件事的實際情況很簡單。
沃爾特·塔爾伯特最早喚起人們注意偷電和偷煤氣給公用事業帶來的巨大的經濟損失。他曾就這個問題寫過文章、發表演說、接受新聞界的採訪。而且還以專家證人身分出席紐約州的一次刑事審判,這次審判通過上訴一直進行到高級法院。這一案件引起了廣泛的興趣,同時也導致了書信往來。
其中有些書信是同美國聯邦最高法院一名成員保羅·謝爾曼·耶爾法官來往的。
從書信來往中看得很清楚,沃爾特·塔爾伯特同保羅·耶爾兩人早年在加利福尼亞彼此很熟識。
第一封信用的信箋上端印著:
美國聯邦最高法院
華盛頓(哥倫比亞特區)20543
抬頭稱呼是:我親愛的沃爾特。
接著,寫信人說自己作為法律學者,對執法過程中出現的一個新領域,即有關電力和煤氣的偷盜一事,頗感興趣。他詢問有關犯法行為的類型以及用來與之作鬥爭的各種方法的細節。同時,還問及全國各地對這種犯罪行為的起訴過程及其結果的案例。信中還問候阿黛絲的健康。該信落款是手簽的「保羅」。
出於禮貌,沃爾特·塔爾伯特寫的回信更正式一些:我親愛的耶爾法官。
他的信長達四頁,隨信附上沃爾特的一篇已發表的文章的影印件。
幾個星期以後,保羅·耶爾又有信來。他表示已收到塔爾伯特的回信及其文章,並提了幾個有關的問題,這一點表明他仔細閱讀過那篇文章。
在先後八個月期間,他們又通了五封信。在一封信中,沃爾特·塔爾伯特描述了一家典型的公用事業公司的財產保衛部的職能,並闡述了象哈里·倫敦這樣的人領導該部的職責。
毫不奇怪,這些信件表明保羅·謝爾曼·耶爾頭腦敏銳、遇事好問、對一切都懷有濃厚的興趣。
所有這些書信來往距耶爾法官先生退休僅僅兩年。
保羅·耶爾是否可能忘了呢?這個問題,尼姆曾問過自己,但最後斷定「決不可能」。那個老頭兒曾多次表現出驚人的記憶力——無論是重大問題還是細枝末節——使人不能相信他忘了。
還是哈里·倫敦提出了尼姆一直懷疑的那個關鍵問題:「老傢伙為什麼要這樣干呢?他為什麼要對我們扯那樣的謊呢?」
「很可能,」尼姆若有所思地說,「因為他知道沃爾特已經死了,而且因為董事長、你和我三人中任何一人都不大可能知道他們的通信關係。事實上,他當時顯然認為我們一個也不知道。而且這些書信重新露面的機會只有百萬分之一。」
倫敦點頭表示同意,接著說:「我想,還有一個問題是:究竟這位尊敬的保羅大人還少干過多少次同樣的勾當而每次都逍遙法外呢?」
「我們永遠也不會知道,對嗎?」
財產保衛部部長指指那些信件。「自然,你得把這些信送給董事長過目吧?」
「是的,今天下午。我正好聽說耶爾先生今天晚些時候要到公司來。」
「這又提出了另外一個問題。」哈里·倫敦憤憤地說,「我們是否象過去一樣,繼續死保耶爾那個寶貝名字,不讓它在法庭審訊中露面呢?還是,根據這個新的資料,讓『清廉先生』也同別人一樣來碰碰運氣呢?」
「我不知道。」尼姆嘆了口氣。「我實在不知道。而且,無論如何,這不是我決定得了的。」
下午四點剛過,他們在董事長的那套辦公室里同耶爾法官先生攤牌了。
約·埃里克·漢弗萊的秘書把尼姆召了來。尼姆進來時,辦公室里顯然已籠罩著一種緊張氣氛。尼姆想,把董事長的表情比作「受傷害的波士頓佬」再恰當不過了。漢弗萊目光冷漠,嘴緊閉著。保羅·耶爾雖說鬧不清究竟是怎麼回事,但清楚地意識到事情不妙,因此一反笑容可掬的常態,蹙起了眉頭。他們倆端坐在會議桌旁,尼姆進來時,兩人都一言不發。
尼姆在埃里克·漢弗萊的右邊的一張椅子上坐下,面對著耶爾法官先生。他把裝有塔爾伯特同耶爾來往信件的卷宗放在面前。
早些時候,埃里克·漢弗萊同尼姆兩人經過一番討論,共同商定了進行的程序。同時兩人決定這次哈里·倫敦不必參加。
「保羅,」漢弗萊先開口說,「上次我們三人碰頭時,我們討論了有關電力偷盜的某些問題。在某種程度上,那些問題牽涉到耶爾家族信託基金。我相信你還記得吧。」
耶爾法官先生點了點頭。「記得,當然記得。」
「那一次你發表了幾點聲明。聲明大意是,在那以前,你根本不知道還有偷電這種事。」
「別說了!」保羅·耶爾氣得漲紅了臉。「我不喜歡你說話的腔調和態度,埃里克。我來這兒也不是讓你訊問,我也許講過,還是沒有講過……」
漢弗萊的聲音尖刻地打斷了他的抗辯。「不存在什麼『也許』的問題。你跟我們說的話很精確、毫不含糊。而且,還重複過多次哩。我記得是這樣的。尼姆記得也是這樣的。」
尼姆看得很明白,保羅·耶爾正在飛快地開動腦筋。老傢伙嚴厲地說:「不論記得什麼,決不能推斷出……」
「尼姆,」董事長命令道,「把我們卷宗里的材料拿給耶爾先生看看。」
尼姆打開文件夾,把一小疊信件和附件推到桌子對面,日期最早的寫在最高法院信箋上的那封信放在這疊信件的最上面。
保羅·耶爾拿起這封信,掃了一眼,連忙丟了下來。他顧不得去看其它信件了。他那張原來漲得通紅的臉,現在變成了豬肝色。
後來,在自己腦子裡重演這個場面時,尼姆猜想,雖然耶爾預料到會揭露一些對他不利的事情,但萬萬沒有想到別人會把自己寫的舊信放在他的面前。要是尼姆猜得對,那就可以解釋老傢伙為什麼那樣驚惶失措。
他用舌頭舐了舐嘴唇。他似乎說不出話來了。
然後,他退居守勢,尷尬地說:「有時候,尤其在華盛頓……發生那麼多事情……文件堆積如山,還有沒完沒了的信件……一個人往往忘記……」說話聲漸漸低了下去。很顯然,對耶爾法官先生本人以及在場的其他兩個人說來,這幾句話完全是假的,根本沒有說服力。
「把剛才說的去掉,」他突然說,同時站起身來。他把椅子往後一推,離開了桌子,眼光避開尼姆和漢弗萊。他懇求說,「請給我點時間想一想。」
老頭兒在董事長的闊幅地毯上踱了片刻,然後又轉過身來,不過仍站在原地不動。
「先生們,只有文件證據才能把事情搞得這樣清楚,我是犯了欺騙罪而且——不容置疑,罪有應得地——被抓住了。」保羅·耶爾的說話聲比平常低得多,在接著往下講時,他的臉部顯現出痛苦的神色。「我決不借解釋或者遁辭來文飾我的過錯,既不訴說我在上次交談時所懷的極大的焦慮,也不表白我是出於本能急於維護自己的聲譽。」
尼姆想,儘管如此,你縱然口頭上說不那樣做,但還是兩者都做了。
「可是,」耶爾繼續說,「我對你們倆發誓,我既沒有參與耶爾家族信託基金的偷電話動,第一次在這裡討論前我對此事也一無所知。」
尼姆記得,埃里克·漢弗萊以往一向輕信保羅·耶爾的話,此時卻緘默不語。也許董事長跟尼姆想法一樣,一個人為了維護自己的聲譽而說一次謊,也會為了同樣的目的而再次說謊。
尼姆很自然又想起了哈里·倫敦曾經提出的那個問題:「究竟這位尊敬的保羅大人還干過多少次同樣的勾當而每次都逍遙法外呢?」
辦公室內一片寂靜,老傢伙的眼神里流露出更加深沉的痛苦。
「尼姆,」埃里克·漢弗萊輕聲地說,「我看你沒有必要再留在這兒。」
尼姆如釋重負。他們倆望著他把桌子上的信件收攏來,重新裝入卷宗。尼姆一聲不吭,腋下夾著卷宗,走了出去。
他哪裡知道,這是他同耶爾法官先生最後一次見面了。
那天董事長辦公室里,後來還發生了什麼事情,尼姆始終不知道。他沒有問,埃里克·漢弗萊也沒有主動對他說。不過,最後的結果於次日上午透露了出來。
上午十一點,漢弗萊派人請來尼姆和特麗薩·范·伯倫。他坐在辦公桌旁,手裡拿著一封信,對他們倆說:「我接到保羅·謝爾曼·耶爾法官送來的辭呈。他決定辭去本公司公眾事務發言人兼董事之職。他的辭呈被遺憾地接受了。我希望馬上就此發布公告。」
范·伯倫對他說:「我們應該提個理由呀,埃里克。」
「健康欠佳。」漢弗萊指下指手中的辭呈。「耶爾先生的醫生們勸告他,他在金州公司兼任的新職,對他這樣高齡的人來說,過於繁重。他們建議他中止擔任這些職務。」
「這沒問題,」公眾關係部長說。「我今天下午就發消息。可是,我還有一個問題。」
「還有一個問題?」
「這一來,本公司就沒有發言人了。誰接替呢?」
董事長的臉上第一次露出了笑容。「我太忙了,沒時間去另找旁人,特斯。因此,我想沒有別的選擇,還是把這副擔子重新壓在尼姆的肩上吧。」
「哈利路亞!」范·伯倫說。「你摸透了我的心思。這副擔子本來就不應該拿掉嘛!」
在董事長辦公室外面,特麗薩·范·伯倫壓低聲音說:「尼姆,把耶爾這件事的內幕一五一十地告訴我。出了什麼事?你知道我遲早會打聽到的。」
尼姆搖了搖頭。「你聽董事長說了嘛,特斯。健康欠佳。」
「你這個混蛋!」她沖著他罵了一聲。「就為這件事,不到下星期我就不讓你上電視。」
哈里·倫敦讀到了保羅·耶爾辭職的報道,第二天就來找尼姆。
「假如我有種的話,」他鄭重其事地說,「我就辭職,實在厭惡那些所謂『健康欠佳』、『辭呈被遺憾地接受了』的鬼話。這樣做使得我們大家都成了說謊的人,就跟他一樣。」
尼姆夜裡沒有睡好,煩躁地說:「那麼請便——辭職吧!」
「我可辭不起呵。」
「那就收起你那一套『我比你聖潔』的大話,哈里。你自己親口說過,我們無法證實耶爾先生本人參與了偷電。」
倫敦執拗地說:「然而,他是參與了的。我愈想愈認為是這樣。」
「別忘了,」尼姆指出,「那位管理耶爾家族信託基金的伊恩·諾里斯發誓說他沒有參與。」
「是的,而且整個事情帶有做交易的味兒。諾里斯以後會以某種方式得到報酬的——可能繼續留任基金管理人。此外,諾里斯要是牽連到那位大人物,他本人是什麼好處也撈不到的。」
「無論我們怎麼想,」尼姆說。「已經完事大吉了。因此,快回去幹活兒,多抓幾個偷電的賊吧。」
「我已經抓到了。我那兒有一大堆新的案件,還有在對奎爾公司進行調查時查獲的其它案件。不過,尼姆,我得事先跟你說個事兒。」
尼姆嘆了一口氣。「說吧。」
「你我都參與了一樁包庇活動;為了維護那顯赫的耶爾的聲譽而做了這種骯髒的勾當。這一切表明,對那些有權有勢的人物還仍然有一套特殊的規章和法律。」
「你瞧,哈里……」
「不,聽我講完!我現在講的,尼姆,是預先跟你打個招呼,今後任何一個案子,只要我抓到真憑實據,那就不管是誰,沒有人能阻擋我把它公開端出來,採取應該採取的措施。」
「好的,好的,」尼姆說。「如果有真憑實據,我一定同你一道鬥爭。這個問題解決了,請走吧,也讓我干點事情呵。」
在只剩下他一個人的時候,尼姆後悔不應把氣出在哈里·倫敦身上。倫敦講的多數事情,比如說那份辭職聲明是個謊言,說他們倆都參與了那樁包庇的勾當等等,尼姆也考慮過。昨晚,他夢寐不安,被這些事情攪得心煩意亂。扯謊也有輕重之分嗎?尼姆並不這麼認為。在他看來,謊話就是謊話。其它沒什麼好說的。既然如此,埃里克·漢弗萊授權發表了一個公開的謊言,尼姆又加以默認,那麼以他們為代表的金州公司不是同保羅·謝爾曼·耶爾一樣有罪嗎?答案只能有一個:是這樣的。
他仍在思考這個問題,突然,他的秘書維基·戴維斯打來電話,告訴他:「董事長希望馬上見您。」
尼姆頓時發覺,約·埃里克·漢弗萊顯得異乎尋常的煩躁不安。
尼姆走進來時,董事長正在辦公室里局促不安地來回踱著。他以往很少這樣。他站在那兒講話,尼姆傾聽著。
「有件事我想找你談談,尼姆,等下我會告訴你這樣做的理由的。」董事長說。「近來,我對本公司發生的某些事件一直感到羞恥和厭惡。我並不樂意為給我薪金並由我領導的公司感到羞恥。」
漢弗萊停頓了一下,尼姆仍然默不作聲,不知道下面會講些什麼。
「一件可恥的事情,」董事長繼續說,「已經在過去二十四小時內處理了。但是,還存在著另一個更大的問題——威脅著對本公司生命財產的殘暴襲擊。」
「聯邦調查局和警察……」尼姆開始說。
「一事無成,」漢弗萊怒氣沖沖地說。「毫無作為!」
「他們把伯德桑押在牢里。」尼姆指出。
「是的——可是為什麼?因為一位聰明果敢的女記者比一支龐大的專業司法部隊還要足智多謀。要記住,就是由於這位年輕婦女提供的情報,結果才把那些蟄居在克洛科大街上那座房子里的其他惡棍擊斃了——這是他們應有的下場。」
尼姆想,只有約·埃里克·漢弗萊才會使用「惡棍」和「應有的下場」這樣的字眼兒。儘管如此,尼姆很少看到過漢弗萊如此感情激動。他猜想董事長眼下說的話,一定憋在肚裡好長時間了。
「想想看,」漢弗萊繼續說道。「在一年多的時間裡,我們丟盡了丑,我們的設備,甚至這兒的首腦機關,遭到一批烏七八糟的宵小之輩的恐怖分子的襲擊。更嚴重的是,我們為此付出了我們中間幾位好人的生命,其中還不包括在克里斯托弗·哥倫布飯店殉難的羅密歐先生。這又是一件事,我深感內疚的是,我們作為全國電力協會年會的東道主城市和東道主公司,竟然容忍那個悲劇性的事件發生了。」
「我根本不認為,埃里克,」尼姆說,「有人會或者真的因哥倫布飯店發生的事情而怪罪於我們金州公司。」
「我責備我們,同時也責備我自己,責備我早先沒有堅持要司法機關採取措施。即使到今天,那個卑鄙的傢伙,那個頭目阿香博,依然逍遙法外。」漢弗萊提高了嗓門。「整整一個星期過去了。他又在哪兒呢?為什麼司法機關沒有能夠找到他呢?」
「據我了解,」尼姆說,「他們眼下還在搜查,而且他們相信他就在北堡一帶。」
「毫無疑問,他還在那兒謀划殺死和戕害我們更多的人,對我們公司進行更多的破壞!尼姆,我希望抓到那個壞蛋。如有必要,我想讓我們——金州公司——去把他揪出來。」
尼姆剛要指出一家公用事業公司沒有條件執行警察任務,然後重新考慮了一下。他問道:「埃里克,你有什麼想法?」
「我的想法是,我們是一個僱用著許多既足智多謀又精明強幹的人員的組織。從實效來看,司法機關在這兩方面都有欠缺。因此,尼姆,下面是我對你的指示:集中你的以及其他人的腦筋全力以赴解決這個問題。調動任何一個你所需要的人去協助你,我授權給你。但是,我要的是成果。為了我們公司死難的人員,為了他們的家屬,也為了我們這些以金州公司自豪的人們,我要把那個卑鄙的傢伙阿香博捉拿歸案,依法懲處。」
董事長停住了,滿臉通紅,然後簡潔地說:「我的話完了。」
真是不謀而合,尼姆在同埃里克·漢弗萊談話之後想道,他自己也一直在考慮有關智囊的問題。
早在四個月以前,主要因為耶爾法官先生所持的懷疑態度,尼姆放棄了通過組織「智囊團」的辦法來對付所謂的「自由之友」發起的恐怖主義的襲擊。
在保羅·耶爾指責他們「把假設——純粹是虛妄的猜測——推至極限並超出了界限」之後,尼姆就再也沒有召集由他自己、奧斯卡·奧布賴恩、特麗薩·范·伯倫和哈里·倫敦參加的「智囊會議」。然而,回顧一下現已掌握的情況,他們那個四人小組的想法和推測竟跟實際情況驚人地接近。
尼姆想,平心而論,他只能責怪自己。要是他堅持自己的主張而不為耶爾所嚇倒,他們完全有可能預測甚至防止一些後來發生了的悲慘事件。
現在,有了埃里克·漢弗萊的指示,他們還是可以有所作為的。
原來,在議論當時還不知道姓名的「自由之友」的頭目時,「智囊團」把他稱為「X」。現在「X」的身分已經明確,而且那個危險人物喬戈斯·阿香博,對金州公司以及其他人來說都是個咄咄逼人的威脅,據信就隱藏在市內某個地方。
周密的思考和透徹的討論能夠探索出那個隱藏地點來嗎?今天是星期五。尼姆決定在周末,如有必要可動用董事長的權威,再次把那四位「思想家「召集起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