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章
1763年夏初的一天傍晚,沃里克郡巴頓領地的青年鄉紳亨利.特爾福德正在倫敦的住所里,對著鏡子擺弄自己高級襯衫的領子。他雖然盡心竭力梳妝打扮,但卻毫無興緻。
這次,他倒是寧願留在家裡早點睡覺,因為社交界里那些高談闊論早已使他厭倦,此外,一坐就到深更半夜,他也並不習慣,但是上了年紀的梅麗夫人寫信告訴他,在她邀請的來賓當中有一位貴族小姐,很想給他介紹一下。他覺得,即使為了感謝她的關心,也應當去參加這次舞會,但是他知道,她這一片盛情音樂會是徒勞無功的。
如果說她沒有能給他物色一個妻子,那也絕非她本人的過錯。她心地善良,又喜歡為人作媒提親,再加上姐姐的請求,她曾不遺餘力地促成他的婚事;但到目前為止,在她給他介紹的那些女士當中,他認為沒有一個可以成為巴頓領地的主婦的,這些女士的舉止矯揉造作,有些也確實長得艷麗動人。他和別的男人一樣,喜歡漂亮的女人——就像他喜歡爬滿巴頓領地牆壁的玫瑰一樣,但是給他未來的子嗣挑選一位母親,卻是一件嚴肅的事,其程度甚至超過為他的母牛挑選一頭公牛,因此絕不能只根據他看中的一張漂亮臉蛋,就輕率地決定終身大事。那些嬌生慣養的倫敦小姐不能生育和撫養健康的孩子,她們過分空虛的心靈也無法教育出篤信上帝的後代來。
他本人就是很多獨到之外,更不用說整個巴頓領地了。鏡子里映出一個儀錶堂堂的青年人,雖然帶點土氣,顯得血氣方剛,但卻體格魁梧,身心都很健康,寬寬的肩膀,身體又高又壯,如果騎在馬上,一定十分英俊威武。金黃色的頭髮,宛如熟透的麥穗,在前額上曲卷著,活象一個古代鬥士;兩隻灰色的眼睛相距較遠,看上去十分天真,相形之下他那方方正正的下巴倒不大引起人們的注意了。他生活沒有節制,又酪愛陳葡萄酒,到六十歲的時候,很可能挺胸凸肚,容易中風,性格也會相當暴躁,這種情況在英國中部富足的貴族中屢見不鮮。可以預料,如果他不注意,年滿四十就會發胖。但現在畢竟為時尚早,他剛滿二十六歲,風華正茂,具有盎格魯撒克遜人的健美體魄。
他來到倫敦雖然沒有達到目的,但此行終究是件快慰之事。當然,尋求這種快樂,代價很大,再次進行類似的旅行,也已無能為力,因為巴頓儘管是個極其富庶的領地,但畢竟不是金礦。即使他一無所獲的回到家裡,也別無他法,不得不和當地神父的女兒結婚,他也體驗到,在上年紀以前,在尚未承擔起家長的崇高義務以前,他已經象獨身男人那樣,盡情享樂了一番。以後他也不能當一個揮金如土、年輕漂亮的單身漢了。
他在規定的期限內,為親愛的父親服喪,整理遺囑,心情十分悲痛。後來,他看到一切合理的要求都已經得到滿足,領地的事務也井然有序,於是,他就找個機會來到首都,痛痛快快過了九個星期。他是個頗有教養的青年,大部分時間都是在上流社會的受人尊敬的夫人們家裡度過的,受到她們的關照,只有兩次——也許三次——他在別的地方尋歡作樂,但是十分珍惜自己的健康和聲望。現在,這種享樂已經使他厭倦,他思念巴頓和那些母牛了。
然而,畢竟不能不感到遺憾……他十分清楚,自己需要的是什麼樣的妻子,他也知道,如果這次倫敦之行一無所獲,他恐怕就很難找到稱心如意的妻子了。在沃里克郡,即使他能遇上這樣的姑娘,也得不到手。
家鄉的顯貴們心甘情願給他寫了許多推薦信。大家對他本人並沒有什麼反感,左鄰右舍的達官貴人,對他這個既有道德又有很多財產的青年很親切,因為他為競選基金和公眾的慈善事業捐了很多錢,他是一名出色的騎手,也是一名熟練的射手,又和他們的兒子一起上過學。儘管他們對他相當親切,但沒有人願意把自己的女兒嫁給他。他們委婉地向他示意,他在倫敦能如願以償,因為那裡沒有人了解他的父親。
對家鄉這些勛爵和鄉紳的寬宏大量的態度,他早就打心眼裡感到厭惡。自從有了這種想法,他總覺得,他這個Parvenu的兒子,對土地有更大的權利,他與土地的關係,比任何一位梅麗或者蒙克頓都更緊密。不錯,他父親是個「粗野的暴發戶」,卑賤的外來人,容許這種人在郡里活下去,只有由於需要而已。但他作為一個人——甚至作為一個領主——要比看不起他的那些趾高氣揚的鄉紳高尚的多。確實,他謹小慎微地騎在馬上,害怕別人暗算,於是就成了人們嘲弄的對象。然而,他的佃戶們都能喝上清潔的飲水,屋頂也不漏,這在許多其他領地上卻根本做不到。此外,他還熱愛巴頓的一草一木。
但是,一個人除了有父親以外,還有母親;亨利的母親繼承了巴頓的姓氏。所以從這一角度看,他沒有貴族血統——他母親的先輩對公爵畢恭畢敬。但他們佔有土地的時間,比公爵一家佔有土地的時間還要長得多了;在漫長的歲月里,他們在這塊土地上勞動、生活和死亡,最後,這塊土地把他們拴住了。
土地也拴住了亨利。這不能言傳,只可意會,甚至不意會也可以。農場的生活,它的聲音,它的氣息——成堆的糞肥和收割的牧草、馬匹的汗水、耕耘的土地、在桶里冒著熱氣的鮮牛奶——所有這一切都成了與亨利生活息息相關的一部分。巴頓是他生活的目的,也是他生存的基礎——這一點他是不理解的。
特爾福德一家是靠作買賣發家致富的,而買賣並不總是光明正大的。亨利的父親,年輕時還在利物浦當過奴隸販子,但並非出於自願。他的家庭早就和西印度群島做這種買賣了,所以他父親沒有別的手藝。他父親小時候,祖父用瘋狂的毒打和粗暴的嘲弄,摧毀了他的意志,迫使他繼承父業。他長大成人,家裡已從買賣商品轉到販賣人口,他本人也成了一個失去自由的奴隸,俯首帖耳地履行自己的職責。最後,老暴君一命歸陰,沒有人掉一滴眼淚,這時他才從他厭惡地搞了二十年的那件罪惡勾當中脫身。這個膽小如鼠的老光棍,永遠離開了利物浦和他過去的一切。然後,他就用自己的積蓄到處去換取進入幸福樂園的權利;在備受摧殘的青年時代,他度過了沉痛而可恥的歲月,卻憧憬著幸福樂園。在這個樂園裡,周末一片寧靜,羊羔歡快地跳躍,玫瑰盛開,文雅與善良同在,上流社會的風度和寬厚共存。
有人不斷給他介紹一些「合適的莊園」,但他都是不中意。最後,在他途經沃里克郡西部的窮鄉僻壤時,發現一處理想的地方;一長排低矮的老式紅磚房、一座果園、一片長著紫羅蘭的小樹林,還有一處斯力亞特王朝時代的糧倉。在鬱鬱蔥蔥的果園裡有一座諾曼底式農村教學所屬的方形灰色鐘樓;莊園前面那塊綠油油的草地一直伸展到蜿蜒的小河邊。他見巴頓家庭的這個農場,就再也看不上別的地方了。他悄悄地把一切情況都摸清了。
遺憾的是,這座莊園暫時還不出售,但大家都知道,無論賣掉它有多麼可惜,主人遲早會這樣做的。巴頓一家雖然並不是所謂貴族世家,但在當地頗受尊敬。可是各種災難接踵而至……到現在,這家人都相繼死去了,只留下一位小姐,她雖然無力操持家業,但卻從未想過放棄農莊。可憐的姑娘忍飢挨餓,還是沒有錢支付借貸的利息。其它她最好還是趁現在還有可能的時候,同意把莊園賣掉,因為債主們遲早要逼她賣掉,抵償債務;只要有人願意出合適的價錢,他們現在就可以這麼做。對於一個紳士來說,這是一處不錯的地方,他可以出錢雇一個護林人,看管那些野雞。
他的願望實現了。可是當他看到巴頓小姐那張嬌嫩的臉蛋,聽到她溫柔的聲調,嗅到她身上花粉的香味時,他這個過去的奴隸販子動了惻隱之心,不忍心剝奪她這僅有的一點財產。她年約三十,是個老處女,儘管兩鬢過早地露出白髮,卻仍十分艷麗動人。他不能把孤苦伶仃的姑娘趕出她的老家,她的那些親人都是在這裡去世的。最後,他終於和她結成終身伴侶。她呢,只要不離開巴頓,即使嫁給閻王爺,也心甘情願。
與其說他們兩人結婚成家,還不如說他們和這座老莊園結成良緣,但他們的婚事還是很幸福的。經過七年的和睦相處,特爾福德夫人去世了,她的丈夫成了一個難以慰藉的鰥夫。
父親心地善良,一心一意想成為一個名符其實的紳士!他並不是為自己,而是為亨利著想。要想找一個比他更好的的父親,是不可能的,現在,當一切都成為過去,當他再不會使感情形諸於色的兒子羞愧得面紅耳赤的時候,亨利一想起他,心裡就充滿一片感激、愛戴的柔情。其實,大家怪罪他,只不過是由於他言談粗俗,在宴會上舉止不當、打獵時接二連三失誤、見人低三下四、還似乎有點靦腆。
亨利小時候對父親的這些小毛病總是十分生氣,現在他後悔的是,他不能控制自己的感情。典當的土地都已贖回,在保護得很好的樹林里又出現了大群野鳥,於是巴頓變成了一座優雅的莊園,他是莊園的法定繼承人,和心愛的家犬與馬匹一起長大在,十分熟悉蘭開夏郡的口音,也沒有痛苦的往事。他一輩子沒有去利物浦,沒有見過載運奴隸的船隻,也沒有做過販賣奴隸的勾當。甚至連他那些很早就去過倫敦的堂兄弟,也只是買賣白糖。兇狠的爺爺為家庭財富奠定的根基,已經去世多年,漸漸被人遺忘。應該有一代新人出世了。亨利的後代,如果有一個好媽媽,能進一所好學校深造,與任何人相比也不會相形見絀。但是他們的母親要有一定的身份,因為特爾福德一家貴族氣派十足,絕不會屈身俯就。這位母親在沃里克郡要有相當的社會地位,才不至於受到亨利同學的妻子們的排斥和歧視。上哪兒去找這樣的夫人呢?
他對同情他的孀居的伯爵夫人說過,對陪嫁絕不苛求。儘管他喜歡如花似玉的姿容,但未婚妻的相貌也只是次要的條件。簡言這,他唯一的要求就是血統純正(不論從直意還是從轉意上說)、道德高尚、性情溫順;如果具備這些品質,任何一個姑娘都合他的心意,當然,她不應該沾染上教皇主義、宗派主義和其他荒誕無稽的東西,她應當深明事理,熱愛農村生活、尊重善良的丈夫,看重崇高的社會地位。因為她是巴頓的主婦……
想到這裡,他雙頰緋紅,很難為情。他不願意談巴頓;他的莊園表面看來並不華麗,但卻是一座地道的英國式的優美莊園:參天的榆樹、盤旋在古色古香的褐色屋頂上的白嘴烏鴉、肥沃的土地、鮮花盛開的草地、花園、成排的果樹、一頭健壯的紅色公牛,還有一頭沃里克郡最好的純種老奶牛。
倫敦之行已經接近尾聲,他遇到的卻是接連不斷的挫折。他正在梅麗夫人豪華的房間里走來走去,一面探聽參加舞會的年輕女客的情況,一面猜測,夫人信中提及的是哪一位。來賓中當然有很多待嫁的姑娘。他已經知道,有些姑娘對他來說是不合適的,另一些他則高攀不上——一個普通的鄉紳根本沒有資格去貪求公爵和部長的女兒。其他的女賓都是已婚的婦女、老處女、渾身珠光寶氣的大財主的遺孀及其骨瘦如柴、體弱多病的女兒……
最後,忙裡偷閒的女主人把他介紹給一位活潑的、小巧玲瓏的夫人,這位夫人嗓門洪亮,兩眼炯炯有神,她急忙告訴他,和她一起來的還有她的那位「剛在社交界露面的」女兒。
剎那間,亨利的下嘴唇固執地噘起來,他的臉也變得很難看。難道他等待了九個星期,就是為了讓人家給他介紹這麼一個塗脂抹粉的放蕩女人的女兒嗎?大概從一開始起做母親的就把這個姑娘拉到各個舞會上去,但卻沒有結果,否則為什麼要這樣糾纏不休?現在竟想把她推到他身上!
女兒會是什麼樣子,從做母親的身上就可以窺出個端倪來。亨利剛會走路時,她可能象小貓那樣漂亮,如今上了年紀,已經失去了魅力,還在那裡賣弄風騷,裝腔作勢裝成一副天真幼稚的樣子,你再瞧她那副打扮!
使他最不痛快的是她的姓氏——卡斯特斯。半小時以前,他在呢面牌桌上不得不毅然打斷一位卡斯特斯先生的話,因為這位先生毫不客氣地非要跟他打一場令人生疑的賭。顯然,那是她家的人——如果是她的丈夫,剛顯得太年輕,如果是她的兒子,又顯得太老。他是個卑鄙的傢伙。儘管他眼皮上有一處難看的傷疤,卻長得很漂亮,但又是一種令人生厭的漂亮。梅麗夫人可以認為他亨利是個粗野的鄉下佬,但她也應該明白,他自有主見,不應該接近這群人。在沃里克郡,這一對男女就很難鑽進梅麗夫人姐姐的家裡。看來,倫敦的社交界並不那樣嚴謹。
他客客氣氣打斷了那位滔滔不絕的夫人的話頭,靈機一動,編了一套瞎話,說他還要去拜訪另一家人,然後就四處張望,尋找女主人,以便向她告辭。在一個清靜的角落裡,孤零零的坐著一位姑娘——一小時以前,她就這樣坐在那裡。亨利已經看了她好幾次,每次都引起一種憐憫之心。他倒並不是對這個纖弱的、豪無生氣的、平淡無奇的女性感興趣,他只是覺得奇怪,為什麼沒有人跟他跳舞。看來,可憐的姑娘命中注定要坐到舞會結束了。
但這次他看到她時,感到一陣驚訝。並不是她的美貌引起他的注意。姑娘長得不錯:體態勻稱、苗條、五官端正、雙眉秀麗。細細看去,她身上有一種獨特而樸素的美。與那些艷麗奪目的鬈髮相比,他倒是更喜歡她這種鬆軟的淺灰色頭髮,頭髮比她臉色稍深一些,彷彿在她的面頰周圍投下了一圈暗影。但這位年輕的姑娘過分消瘦,眼皮下有一圈黑暈。
亨利來倫敦的目的,原來要找一個性情愉快、面頰紅潤、體魄健康的女人,然而很難找到。而這一回,使他感興趣的只是她那一動不動的姿態。他從來沒有見過一個人會這樣紋絲不動地坐著。「好象貓守在老鼠洞旁邊」,他暗看顧思忖,用經驗豐富的獵人般的目光看了她一眼,竭力想弄明白,她怎麼會變成一個幾乎無法被人察覺的人。他又看了一眼。是的,她確實不易被人發現。如果不是那件白色連衣裙和暗色的牆壁形成強烈的對比,她就會和背景融成一體,就象一隻卧在地上的兔子,與褐色的土地渾然一色似的。
他好奇地等待著,她終於動了一下。「動作還真優美!」他想。他見女主人,就請求她為他引見一下。
比阿特麗斯.里維斯小姐應他的邀請,立即站起身來。一眼就看得出來,她跟有名的舞蹈家學過舞,而且還是個有才華的學生——然而,跟一個沒有笑容的姑娘跳舞,有什麼樂趣呢?他請她坐下聊天,她從命了,臉上卻仍是一副淡漠的表情。開始,他們的談話並不投機。關於倫敦上流社會的生活,她知道的比他還少,他簡直覺得,她孤陋寡聞。他想方設法打開殭屍,於是便打趣說,劇院里的觀眾總是象白嘴鴉似的嘁嘁喳喳。
「什麼嘁嘁喳喳?」她困惑不解地問。
「春天,白嘴鴉聚在一起,議論夏天要幹什麼事情。」
「是嗎?我在書里倒是見過,可這是真的嗎?」
「真的,我在我們家後院年年都聽到。」
她臉上頭一次露出感興趣的表情。他向她講鳥兒在老榆樹上的聚會,她聽得津津有味,這使他十分高興。
他又請她跳了兩場舞,然後和她一起坐在花房裡,推心置腹地對她講起自己改飼草的理想。他向她描述心愛的無價之寶——古老的牧場,說那裡的草是整個沃里克郡最好的,於是他頭一次見到了她的笑容。終於從她嘴裡吐出了三個字,這是整個談話過程中,她主動說出——不是回答他的問題——的唯一的一句話:
「我愛草。」
討厭的卡斯特斯夫人一副少女打扮,穿著嬌艷的服裝,扭扭捏捏走到他們跟前,細聲細氣地說:
「比阿特麗斯,親愛的,咱們該走了。」
亨利目送她們離開。她是她的母親,而那個傢伙呢?他跟這位姑娘是什麼關係?是她叔么?還是她異母哥哥?她的神態鬱鬱寡歡,這就不足為奇了。
他睡覺的時候,還竭力考慮這些問題的答案,早晨醒來,又想起她轉過頭時,頭髮上流溢出的那層淡灰色光澤、從前額到下巴那輪廓清晰的線條以及她聽他談論牧草時流露出來的莊重的笑容。他覺得,她本人象光滑的枝條上結出的一朵小花,嬌小玲瓏,不易察覺。但是,偶然射來束陽光,照在小花上,於是那些看來似乎很迷人的鮮艷的紅玫瑰——比如湯普金斯夫人,或者是那個嶄露頭角的女演員——突然都變成了一堆堆爛白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