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八章 掃除一切腐敗者
【朱元璋肅貪】
在所有的惡行中,朱元璋最憎惡貪污,這也是可以理解的,每當他想起那本該發給自己父母的賑災糧食被官吏貪污,導致父母餓死的情景,就會忍不住咬牙切齒,這些人個個該殺!
他要創造一個真正純凈的王朝,一個官員們人人清廉、百姓安居樂業的王朝。所以他盡一切努力去實現這個夢想。
可是夢想不一定會成為現實。
洪武二年,朱元璋曾經對他的大臣們說過這樣一番動感情的話:「從前我當老百姓時,見到貪官污吏對民間疾苦絲毫不理,心裡恨透他們,今後要立法嚴禁,遇到有貪官敢於危害百姓的,決不寬恕!」
朱元璋是說到做到的,他頒布了有史以來最為嚴厲的肅貪法令:貪污60兩以上銀子者,立殺!
即使在開國之初,60兩銀子也不是什麼大數目,這個命令顯示了朱元璋肅貪的決心。
為了增加震懾力度,朱元璋還設置了一項駭人聽聞的政策。
自唐宋以來,政治制度、機構設置多有不同,但縣衙的布局是差不多的,都有大門、戒石、鼓樓、二門這些結構,但在明朝卻在大門和二門之間多設置了一個土地祠。此土地祠切不可晚上去看,著實嚇人。
這個土地祠是幹什麼用的呢,不要吃驚,這個地方是剝皮用的,剝的就是人皮。
原來朱元璋命令官員貪污處死後,還要把貪官的皮剝下來,然後在皮內塞上稻草,做成稻草人,並掛於公座之旁,供眾人參觀。這個稻草人不是用來嚇唬鳥的,而是用來威懾貪官的。
較早享受到這一高級待遇的是朱元璋的老部下朱亮祖,這位朱亮祖是赫赫有名的開國大將,立有大功,被封為永嘉候(侯爵),鎮守廣州,可謂位高權重。但此人有一個致命的缺點,驕狂。
當時的番禺縣(今廣州番禺區)縣令叫道同,是一個很清廉的官員,由於執法嚴厲,與當地的土豪劣紳發生了矛盾。這些土豪吃了虧又拿道同沒辦法,便拉攏朱亮祖,希望他為自己出頭。頭腦簡單的朱亮祖收了好處,居然就答應了。
此後,朱亮祖多次與道同發生矛盾,干涉道同的正常執法,還派黑社會暗中設伏,打了道同一頓。但道同並未屈服,與朱亮祖進行著不懈的鬥爭。
雙方矛盾一步步升級,終於達到頂點。道同抓住了惡霸羅氏兄弟,朱亮祖竟敢動用軍隊包圍縣衙,強行將人犯給搶了出來。並且還向皇帝上本,彈劾道同一大堆罪狀。
道同終於忍無可忍,也隨後向皇帝遞送奏章說明情況,但他忘記了朱亮祖有他不具備的優勢——快馬。
道同派人送奏章的馬是驛站的馬,而朱亮祖使用的是軍馬,朱亮祖也料到道同會告狀,於是他派人挑最好的馬,飛快的趕到京城,狠狠地告了道同一狀。朱元璋是個頭腦容易發熱的人,一看了朱亮祖的告狀信,就立馬派人去斬殺道同。
就在朱元璋發出命令后不久,道同的奏章就到了,朱元璋一對照就發現了問題,連忙派人去追,然而已經來不及了,朱亮祖就這樣殺掉了道同。
道同為官清廉,家裡沒有錢,他死前最擔心的就是自己的母親無人供養,便委託好友贍養他的母親,然後從容就死。
他被殺時,無數百姓前來送行。
公道自在人心。
朱亮祖得意洋洋,自己終於鬥倒了道同,他和那些土豪惡霸可以高枕無憂了。
話雖如此,但朱亮祖仍然有些不安,他跟隨朱元璋打過仗,深知此人要麼不做,要麼做絕的性格。不過道同只不過是個小小的知縣,而自己卻是開國大將,御封侯爵,想來朱元璋不會為了一個芝麻官對自己下手的。
朱亮祖的估計似乎是對的,過了一段時間,始終未見朱元璋有何反應,他終於安心了。
也正是因為這個原因,當大理寺的官員手持朱元璋的手諭來抓他時,朱亮祖才會那樣的吃驚。他雖然手下有兵,卻還沒有神經錯亂到敢於朱元璋對抗。他十分老實的把自己的兵權交出,和大理寺的官員一起前往京城請罪。
然而大理寺的官員並不急於上路,卻詢問他:「你的兒子朱暹呢?」
這下朱亮祖驚呆了,他明白這句話的含義。
因為朱元璋的人生哲學正是:要麼不做,要麼做絕。
一路上,朱亮祖還存有幻想,他認為自己勞苦功高,只不過殺了一個知縣,朱元璋最多是責罰一下他而已,並不會殺他。
但現實和想象總是有差距的。
洪武十三年(公元1380)九月初三,朱亮祖與長子朱暹被押到了朱元璋的面前,朱元璋沒有跟他廢話,充分發揮了自己動手的精神,上來就用鞭子抽了朱亮祖。侍衛們一看皇帝親自上陣,士氣大振,在得到朱元璋默許后,紛紛開始動手。朱亮祖與他的兒子朱暹就這樣被活活鞭死。
「鞭死」二字,細細品位,實在讓人膽寒。
殺掉朱亮祖和朱暹后,朱元璋下令將參與此事的惡霸全部殺死。他念及朱亮祖有功,給他留了全屍,但其他人就沒有這麼好運氣了,朱暹等人的皮都被剝了下來,懸挂在鬧市,供眾人參觀,以為後世警戒。
朱元璋對這件事情的處理讓很多官員膽戰心驚。而朱亮祖也在無意中創造了一個記錄:他是第一個被當廷打死的大臣。
不過他並不是最後一個。此後,當廷打死大臣這一明朝獨特的現象就此延續了下去。終明一朝,很多直言大臣都被這種極端的刑罰打掉了性命。
此後,朱元璋對待貪官污吏的態度越來越嚴厲,他創造了一個以往封建統治者想都不敢想的政策,即規定普通百姓只要發現貪官污吏,就可以把他們綁起來,送京治罪,而且路上各檢查站必須放行,如果有人敢於阻擋,不但要處死,還要株連九族!這在中國法制史上是絕無僅有的。
但這一政策的操作性不強,明代的實施者並不多。
與這種群眾檢舉揭發相比,朱元璋肅貪的主要線索來源是他的耳目,也就是我們上面介紹過的檢校。這些人遍布全國各地,一旦發現官員有貪贓枉法等問題即可上奏,而朱元璋也拿出了玩命的精神,即使情報送到京城已經是半夜,他也會立刻起床接見。
甚至有的貪官今天剛收紅包,第二天就會有紀檢官員來找他,並將他抓回論罪。其效率不可謂不高。
朱元璋使用了這麼多的手段,自己也全力配合,按說貪污行為應該絕跡,然而情況遠沒有他想象的那麼簡單。
朱元璋制定了法律,規定當時的刑罰限於笞、杖、徒、流、死五種,從字面上也很容易理解這五種刑罰,客觀來說,在封建社會這些刑罰並不算重。這也是朱元璋考慮到前朝的刑罰過重而做出的一種改進。
但朱元璋並不是個按規矩出牌的人,在對付貪官污吏和反對他的大臣上,他用的絕不是這幾招。
在他實施的刑罰中,最有名的莫過於凌遲,把人綁在柱子上,用刀慢慢割,如果行刑的人技術好,那受刑者就要受苦了,據說最高紀錄是割三千多刀,把肉都割完了人還沒死。
除此外,還有所謂抽腸(顧名思義)、刷洗(用開水澆人,然後用鐵刷子刷)、秤桿(用鐵鉤把人吊起風乾)、閹割、挖膝蓋等等。
然而在這些令人生畏的死亡藝術前,官員們仍然前腐後繼,活像一群敢死隊,成群結隊地走到朱元璋的刑具下。
自明朝開國以來,貪污不斷,朱元璋殺不盡殺,據統計,因貪污受賄被殺死的官員有幾萬人,到洪武十九年(1386),全國十三個省從府到縣的官員很少能夠做到滿任,大部分都被殺掉了。在當時當官未必是件好事,能平平安安的活到退休就已經很不錯了,完全可以自豪的說一聲阿彌陀佛。
朱元璋十分不理解,為什麼這些人飽讀詩書,以所謂「朝聞道,夕可死」為人生信條,卻在當官之後成了「朝獲派,夕腐敗」。
他想破腦袋也不明白,但怎麼對付這些人他是清楚的,殺!
可是殺完一批,又來一批,朱元璋急眼了,於是他頒布了更嚴厲的法令:「我想殺貪官污吏,沒有想到早上殺完,晚上你們又犯,那就不要怪我了,今後貪污受賄的,不必以六十兩為限,全部殺掉!」
可就是這樣也沒能止住,官員反倒是越來越少,於是在當時的史料中出現了這樣一個滑稽的記錄:該年同批發榜派官三百六十四人,皆為進士監生,一年後,殺六人。
似乎這個數字並不多,別急,後面還有:戴死罪、徒流罪辦事者三百五十八人。
大家明白了吧,這三百多人一個沒漏,再說說這個戴死罪、徒流罪。
什麼叫戴死罪、徒流罪辦事呢,這可是明朝的一個奇特景觀。很多犯罪的人過堂,上到衙門才發現當官的也戴著鐐銬,和自己一模一樣,後面還有人監視。除了衣服是官服,活脫脫就是個犯人。
這種情況的出現就是因為官員被殺的太多,沒有人幹活了,朱元璋雖然勤勞,但也不能代替所有的官員。於是他創造了這樣一個戴死罪、徒流罪辦事的制度,具體操作方法是,官員犯法,判了死罪,先拉下去打幾十板子,就在官員給傷口塗藥,估計自己小命不保的時候,牢里突然來了個人,不管死活的把受罰官員拉出去,塞到馬車上,送到各個衙門去處理公務。
想死?便宜了你,活還沒幹完呢!
結果是被判了死罪的官員給下面跪著的犯人判死罪,然後自己再到朱元璋那裡去領死。
活幹完了,要殺要剮您看著辦吧。
該殺的殺掉,該徒刑、流放的也執行吧,別再折騰了。
從上文我們可以看到,朱元璋是下了大力氣肅貪的,但效果並不是太好,這是很值得分析的,大凡在封建朝代開國時期,官吏是比較廉潔的,而洪武年間出現如此大範圍的官員因貪污被殺,是很不正常的。
應該說,朱元璋的某些政策制定和執行出現了問題,官員貪污的主因固然是他們自己不法行為,但官員待遇過低,朱元璋肅貪手法過於急躁,也是重要原因之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