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章 世祖(一)
世祖名福臨,崇德三年正月三十生於盛京,生母即孝庄太后(當時的稱號為永福宮庄妃),太宗第九子。
太宗以博爾濟吉特氏為皇后,即後來的孝端太后,崇德元年冊立,稱清寧中宮;同時以崇德元年以後出生的兒子為真正的皇子。孝端兩侄,即孝庄與其姊,皆封妃;孝庄之姊封號為關雎宮宸妃,有殊寵。前一年七月,宸妃生子,行八,太宗為之行大赦。但就在世祖誕生前不久,皇八子夭折。否則,皇位將很難由世祖繼承。
世祖即位時方六歲,順治八年親政,方十四歲。當時的滿洲人,生理、心理皆早熟,這年八月行大婚禮。皇后是他嫡親的表姊,為吳克善之女,長得很美,亦很聰明,但未幾即被廢,原因有二:奢侈,善妒。
這是世祖的欲加之罪。天子富有四海,一為皇后,極人間所無的富貴,是故皇後節儉為至德,以其本來就應該是奢侈的,此又何足為罪?
其次,善妒為婦女的天性,皇后自亦不會例外;但皇后善妒,疏遠即可,絕不成為廢立的理由。民間的"七出"之條,第六雖為"妒忌",但亦從未聞因妒忌而被休大歸者。
然則因何被廢?基本的原因是世祖對多爾袞的強烈不滿;《清史紀事本末》卷七:
(順治)十年,秋八月廢后博爾濟錦氏,降為靜妃,改居側宮;以後乃多爾袞於帝幼沖時,因親訂婚,未經選擇故也。
所謂"未經選擇",是後世的飾詞,事實上立吳克善之女為後,當然是孝庄太后所同意的。父母之命,不得謂之未經選擇。
《吳梅村詩集》中,有《古意》六首,孟心史以為即"為世祖廢后而作",錄其詩並釋孟說如下:
爭傳娶女嫁天孫,才過銀河拭淚痕。
但得大家千萬歲,此生哪得恨長門?
孟註:"第一首言為立后不久即廢,而世祖亦不永年。措辭忠厚,是詩人之筆。"按:宋朝"親近侍從官稱天子為大家"。末句用漢武陳皇后"長門賦"典故。謂為世祖廢后而作,信然。
豆蔻梢頭二月紅,十三初入萬年宮。
可憐目望西陵哭,不在分香賣履中。
孟註:"第二首言最早作配帝王,玉帝崩時,尚幽居別宮,退稱妃號,而不預送終之事。"按:廢後於順治十年八月"降為靜妃,改居側宮"。此即俗語之所謂"打入冷宮",歿於何年,檔案無考。
從獵陳倉怯馬蹄,玉鞍扶上卻東西。
一經輦道生秋草,說著長楊路總迷。
孟註:"第三首言初亦承恩,不堪回首;后本慧麗,以嗜奢而妒失寵,則其始當非一見生憎也。"按:陳倉山在寶雞之南,秦文公遊獵於陳倉,遇雞鳴神,歸而以為寶,建祠以祀,故曰陳寶,見《水經·渭水注》。"長楊"本秦舊宮,多禽獸,為漢武遊獵之地,此必指南苑而言,南苑明朝名之為"飛放泊",亦多禽獸。玩味詩意,似廢后不願從幸南苑,強之亦不可,所以說"玉鞍扶上卻東西";而不願從幸之故,或以有某一廢后所妒的妃嬪在行幄,因而賭氣不從,此言被廢的導火線。
玉顏憔悴幾經秋,薄命無言只淚流。
手把定情金合子,九原相見尚低頭。
孟註:"第四首言被廢多年,世祖至死不同意。"按:提及廢後身后,可知此六絕實為廢后輓詞。
銀海居然妒女津,南山仍錮慎夫人。
君王自有他生約,此去唯應禮玉真。
孟註:"第一句言生不同室,第二句死不同穴。慎夫人以況端敬,端敬死後,永承恩念;廢后一無他室。"按:心史此注,似有未諦。"銀海"指陵寢,典出《漢書·楚元王傳》,用於此處,自是指順治孝陵。"妒女津"之典極費解;《酉陽雜俎》記劉伯玉妻段明光性妒,以伯玉常於妓前誦《洛神賦》,謂"娶婦得如此,吾無憾矣",明光因自沉於江,冀為水神而為伯玉"無憾"之妻。
"南山"只指陵寢,典出《漢書·張釋之傳》,記釋之:
從行至霸陵,上居外臨廁。時慎夫人從,上持視慎夫人新豐道曰:"此走邯鄲道也。"使慎夫人鼓瑟,上自倚瑟而歌,意凄愴悲懷,顧謂群臣曰:"嗟乎以北山石為槨……豈可動哉?"左右皆曰:"善。"釋之前曰:"使其中有可欲,雖錮南山猶有隙;使其中無可欲,雖無石槨,又何戚焉?"
此為漢文帝偶動無常之感,思及身後,願葬於北山,可久安窀穸,不虞盜墓。而張釋之的見解,據顏師古註:"有可欲,謂多藏金玉而厚葬之,人皆欲發取之,是有間隙也。錮謂鑄塞也。雲錮南山者,取其深大,假為喻也。"原文的意思是,勸文帝薄葬,以免誨盜。但就吳梅村此詩而言,南山也罷,慎夫人也罷,均與張釋之的原意不相干,心史謂此句言廢后與世祖"死不同穴",誠然;慎夫人指端敬,亦是。然則"端敬"何人?
"端敬"即是誤傳為董小宛的"孝獻皇后"棟鄂氏,端敬為其謚號中最後二字。這段疑案,留待後文再談;此處可以確定的是,廢后的"情敵"即是端敬。《康熙實錄》:
三年六月壬寅,葬世祖章皇帝於孝陵,以孝康皇后、端敬皇后祔。
孝康為聖祖生母佟佳氏,聖祖踐祚,尊為慈和皇太后,康熙二年二月崩,自然祔葬孝陵。而端敬與世祖合葬,即所謂"南山仍錮慎夫人";下一"仍"字,可知有爭之者,爭而不得,勝利終歸端敬,故曰"仍"。而此爭之者,自然是廢后。得此了解,末句"玉真"之典,方有著落。《唐書·后妃傳》:
玉真公主字持盈,天寶三載,請去公主號、罷邑司,帝許之。
明此出處,通首可解。廢后雖不在分香賣履之中,但世祖既崩,旋即身殉,其用心與劉伯玉妻段明光無異,以為既然殉帝,位號可復,以元後身份,自然合葬,故云"銀海居然妒女津",銀海指孝陵。
豈意祔葬者仍為端敬。"君王自有他生約",說明端敬得以祔葬的原因,此或出於世祖的遺命,必與端敬同穴。末句設為規勸之詞,言廢后應學玉真公主,謙退不妒,勿爭位號,或者反可邀得世祖見許於泉下。
以上所解,自信可發三百年之覆。由是可知,廢後退居側宮,死於何年,葬於何處,"檔案無考"之故何在。
珍珠十斛買琵琶,金谷堂深護絳紗。
掌上珊瑚憐不得,卻教移作上陽花。
孟註:"第六首則可疑,若非董小宛與世祖年不相當,幾令人謂冒氏愛寵,為或有之事矣。余意此可有二說:(一)或廢后非卓禮克圖親王之親女,當攝政王為世祖聘定之時,由侍女作親女入選,以故世祖惡攝政王而並及此事,決意廢之。(二)或端敬實出廢后家,由侍媵入宮。(下略)"
心史此兩說,第一說絕不可能,因皇室與博爾濟吉特氏已三世為婿,中表至親,豈能以侍女假冒?而況作配天子為嫡后,吳克善又何肯以侍女作親女?第二說則端敬如為廢后侍媵,則早當見幸,不應遲至"十八歲入侍"。
按:《古意》六首,末首與前五首不相連貫,此為最可疑之點。玩味詩意,絕非詠廢后,鄧石如《清詩紀事初編》敘吳梅村,說"《古意》六首"云:"一廢后;二三四五宮人失寵者;六季開生諫買揚州女子。"季開生為季滄葦之兄(其事迹詳見拙著《柏台故事》),以諫買揚州女子幾遭大辟,減死流尚陽堡,死於戍所。此事固亦為順治年間壓制漢人的一大公案,但以體例而論,不應闌入此處,且語意不及於極諫,鄧說難信。
我以為第六首當是言端敬的出身。此詩主要用石崇的典故,即第三句"掌上珊瑚",亦借用石崇與王愷鬥富的故事。"絳紗"有兩解,一出《後漢書·馬融傳》,指女樂;一出《晉書·胡貴嬪傳》:晉武帝多簡良家女子充內職,自擇其美者,以絳紗系臂,乃指為天子所選中的女子。但細釋詩語,仍以指女樂為是。
就詩論詩,照字面看,並不難解:有豪家量珠聘得名妓,頗自珍秘,輕易不為賓客所見,結果竟成宮眷。但其中隱藏的內幕如何,卻費猜疑。
如說世祖對此名妓一見傾心,以權勢壓迫豪家獻美,則疑問有二:
第一,豪家是誰?是否端敬之父鄂碩,抑其伯父即多爾袞的親信羅碩(或作羅什)?
第二,端敬出身既為名妓,何以又一變而為鄂碩之女?
據傳教士的記載,端敬原為世祖胞弟襄親王博穆博果爾妃。黎東方博士信此說,以為博穆博果爾無功無德而得封親王,即為慰其奪妻之恨。按:太宗十一子,除第九子世祖及早殤者外,得封王者四子,一為長子豪格,封肅親王;一為五子碩塞,封承澤親王,后改號為庄親王;一為八子,不知名而封為榮親王,即太宗所寵的宸妃所出;一即博穆博果爾,其生母亦出於博爾濟吉特氏。碩塞封王以戰功及多爾袞的提拔;榮親王則是子以母貴;唯獨博穆博果爾,遽封親王,確有疑問。
今以《古意》第六首而言,如世祖曾奪弟所愛,亦為侍姬,而非嫡室。但博穆博果爾於順治十二年封王,十三年即薨,得年十六歲;而端敬以十八歲入侍世祖,年長於博穆博果爾,似亦不倫。
走筆至此,不能不談吳梅村的《清涼山贊佛詩》;向來談董小宛入宮,及世祖出家,無不重視此詩;尤以一、二首,本事大致可考。程穆衡注未見;若孟心史在《世祖出家考實》一文中,所言固不謬,但實可更詳,此當與《古意》六首及《讀史有感》八首合看,則情事彌出。
《清涼山贊佛詩》為五古四首;其一起頭描寫五台山,共有六句之多:
西北有高山,雲是文殊台。
台上明月池,千葉金蓮開。
花花相映發,葉葉同根栽。
有山出台、由台出池、由池出蓮,而重點在"花花相映發,葉葉同根栽"。此謂清室與博爾濟吉特氏世為婚姻;而一帝娶姑侄姐妹,或兄弟即為連襟,婚姻既密切亦複雜,則如世祖奪弟或其他親族所愛,亦為可恕而不足為奇之事。是誠詩人溫柔敦厚之筆。
王母攜雙成,綠蓋雲中來。
漢主坐法宮,一見光徘徊。
結以同心合,授以九子釵。
此言世祖邂逅端敬,一見傾心,收入後宮,且為孝庄太后所同意。"王母"指孝庄,而"雙成"切"董",確鑿無疑。"漢主"指世祖;梅村作此類詩,皆用漢朝故事,因為當時最大的忌諱,在夷夏之辨,談宮闈猶在其次,梅村必用漢朝故事者,即恐萬一興文字獄,猶有可辯的餘地。
起首六句,描寫道場,下接"王母攜雙成,綠蓋雲中來;漢主坐法宮,一見光徘徊",乃孝庄攜端敬來拈香,世祖因而初識端敬,一見恰如漢元帝之初識昭君:"顧景徘徊,竦動左右,帝見大驚。"(《後漢書·南匈奴傳》)
昭君已許婚匈奴,漢元帝欲留不可;此則不然:"結以同心合,授以九子釵。""同心合"典出《隋書·后妃傳》:煬帝烝父妾宣華夫人,先以小金盒貯同心結示意。梅村用此典,可知端敬為親藩侍姬,深得孝庄歡心,故行止相攜;又用"九子釵"一典,可知世祖納端敬,為孝庄所同意。《飛燕外傳》:"后持昭儀手,抽紫玉九雛釵,為昭儀簪髻。"此"后"在端敬,當然是太后,而非皇后。
翠裝雕玉輦,丹髹沉香齋。
護置琉璃屏,立在文石階。
長恐乘風起,舍我歸蓬萊。
前四句既寫端敬得寵,亦寫端敬纖弱,因而常憂其不永年,於是而有以下一段較"七月七日長生殿,夜半無人私語時"更為纏綿的描寫:
從獵往上林,小隊城南隈。
雪鷹異凡羽,果馬殊群材。
言過樂游苑,進及長楊街。
張宴奏絲桐,新月穿宮槐。
攜手忽太息,樂極生微哀。
"千秋終寂寞,此日誰追陪?"
"陛下壽萬年,妾命如塵埃。
願共南山槨,長奉西宮杯。"
按:"上林"指南苑,"小隊"句指方位明甚。"果馬"一典最好,說明了許多事實。"果馬"者,可於果樹下乘騎的小馬,自然是為端敬所預備。可以想象得到,端敬嬌小纖弱,而且不會騎馬,故騎果馬,雖傾跌無大礙;從而又可以證明端敬來自江南。倘真為鄂碩親女,從龍入關,如何不能騎馬?若廢后則蒙古人,從小習於怒馬,但"從獵陳倉"偏以"怯馬蹄"為言,而"玉鞍扶上卻東西",偏與御馬背道而馳,其為妒端敬而賭氣,情事顯然。
"樂游原"與"上林"為兩地,自指西苑而言,下句"西宮杯"雖用王昌齡《長信秋詞》"火照西宮知夜飲"典,與"新月"句相應,但只點出"西"字。西苑在明武宗時曾開內操,又有"平台"(即"紫光閣")為召見武臣之地,固可視作"長楊街"。
此言南苑獵罷駕至西苑,張樂夜宴,由"新月"、"白露"知其時為八月初。手頭無《順治實錄》,不能細考。
"太息"者世祖,生前之樂至矣盡矣,但愁身後寂寞。於是端敬由"誰追陪"而自陳"願共南山槨,長奉西宮杯"。生生死死相共,較之"在天願為比翼鳥,在地願為連理枝"更見情深。
於此可證《古意》第五首,"南山仍錮慎夫人",確指端敬祔葬。
按:其時世祖年不滿二十,已慮及身後,自為不祥之語,故有最後一段:
披香淖博士,側聽私驚猜。
今日樂方樂,斯語胡為哉?
待詔東方生,執戟前詼諧。
熏爐拂黻帳,白露穹蒼苔。
君王慎玉體,對酒毋傷懷。
"披香"典出《飛燕外傳》:"宣帝時披香(殿)博士淖方成,白髮教授宮中,號淖夫人。"按:世祖親政后,征博學翰林如方玄成等侍從,極其親密,稱方玄成別號樓岡而不名;此處"淖博士"、"東方生"皆有其人。
由"傷懷"領起第二章,寫端敬之死,及世祖逾情逾禮:
傷懷驚涼風,深宮鳴蟋蟀。
嚴霜被複樹,芙蓉雕素質。
可憐千里草,萎落無顏色。
端敬歿於八月十七日,首四句寫時寫景亦寫情。"千里草"切董字,與"雙成"遙相呼應。
孔雀蒲桃錦,親自紅女織。
殊方初雲獻,知破萬家室。
瑟瑟大秦珠,珊瑚高八尺。
割之施精藍,千佛莊嚴飾。
持來付一炬,泉路誰能識?
"孔雀蒲桃"為"錦"的花樣,是最名貴的紡織品;"紅"讀如工,紅女即女工,破萬家而織一錦,名貴可知。"瑟瑟"以下四句,言凡此珍飾,本當供佛,而"持來付一炬",為滿洲喪俗,衣飾服御焚之以供冥中之用,稱為"丟紙",並有"大丟紙"、"小丟紙"諸名目。緊接"泉路誰能識",深慨於暴殄天物。
紅顏尚焦土,百萬無容惜。
小臣助長號,賜衣或一襲。
只愁許史輩,急淚難時得。
此一段純為刺筆。"助泣"而哭臨,例賜素衣一襲。"許史"典出《漢書·蓋寬饒傳》註:"許伯,宣帝皇后之父;史高,宣帝外家也。"自是指鄂碩、羅什家人。我以為此一句亦有言外之意,倘端敬果為親生之女,何得無淚?急淚難得,不妨視作端敬與鄂碩無血統關係的暗示。
從官進哀誄,黃紙抄名入。
流涕盧郎才,咨嗟謝生筆。
按:世祖極好文墨,端敬之喪,既務極鋪張,則詞臣廣進哀誄,亦可想之事,故以下接連用北齊盧思道挽文宣帝及南朝謝庄兩典。謝庄一典,尤為貼切,《南史·后妃傳》:
宋孝武宣皇帝薨,謝庄作哀策文奏之,帝卧覽讀,起坐流涕曰:"不謂當世復有此才。"
當時與謝庄后先媲美者,內閣中書張宸,《上海縣誌》有其傳:
張宸,字青雕,博學,工詩文,由諸生入太學,選中書舍人。時詞舍擬撰端敬后祭文,三奏草未稱旨,最後以屬宸,有云:"渺落五夜之箴,永巷之聞何日?去我十臣之佐,邑姜之後誰人?"章皇帝讀之,泣然稱善。
又張宸《青雕集》自敘其事云:
端敬皇后喪,中堂命余輩撰擬祭文,山陰學士曰:"吾輩凡再呈稿矣!再不允。須盡才情,極哀悼之致。"予具稿,中堂極欲賞。末聯有……等語;上閱之,亦為墮淚。
據心史先生考證,"山陰學士"指胡兆龍。"再呈稿,再不允",獨賞張宸一文;世祖在文學上的修養,實為清朝諸帝第一。
尚方列珍膳,天廚供玉粒。
官家未解菜,對案不能食。
此言世祖哀思過甚,眠食俱廢。"解菜"一典出《南史》:東昏侯悼女,廢食積旬,左右進珍饈,雲"為天子解菜"。征典及諸東昏,亦是刺筆。
黑衣召志公,白馬馱羅什。
焚香內道場,廣坐楞伽譯。
資彼象教恩,輕我人王力。
微聞金雞詔,亦由玉妃出。
此亦記實。"黑衣"謂南朝僧慧琳,善談論,宋文帝令參機要,有"黑衣宰相"之稱。志公、羅什皆高僧,以喻世祖所尊的玉林、木陳兩禪師;玉林且為本師。
"焚香內道場",謂在宮中大作佛事,玉林弟子行峰,隨師入京,作《侍香紀略》一書,言端敬之喪,玉林另一弟子茆溪"於宮中奉旨開堂"。以下"廣坐"之句,描寫內道場;下接"微聞金雞詔,亦由玉妃出",亦複信而有徵。"金雞詔"大赦令,典出《唐書·百官志》。順治十七年秋決停勾,從端敬之志。《順治實錄》:
十七年十一月壬子朔,諭刑部:"朕覽朝審招冊,待決之囚甚眾,雖各犯自罹法網,國憲難寬,但朕思人命至重,概行正法,於心不忍。明年歲次辛丑,值皇太后本命年,普天同慶;又念端敬皇后彌留時,諄諄以矜恤秋決為言,朕是以體上天好生之德,特沛解網之仁,見在監候各犯,概從減等……爾部即會同法司,將各犯比照減等例,定擬罪名……其中或有應秋決者,今年俱行停刑。"
孝庄生於萬曆四十一年癸丑,逢丑年為本命年;但從來行赦,未聞有以逢太后本命年作理由者,若是則每逢丑年必赦,作姦犯科得逞僥倖之心,豈有此理?於此可知,本命年之說為門面話,實際上是從端敬遺志。
高原營寢廟,近野開陵邑。
南望倉舒墳,掩面添凄惻。
戒言秣我馬,遨遊凌八極。
以上為第二首最後六句,心史先生所釋極是,大致謂營廟事所必有。"開陵"即世祖后葬之孝陵。"倉舒墳"者,以魏武帝子鄧哀王曹沖字倉舒,比端敬子榮親王,生於順治十四年十月,至十五年正月夭折,尚未命名,本不應有王封,而以端敬故,追封"和碩榮親王",並有墓園。末聯"秣馬遨遊",將往五台山禮佛。
第三首的起句是"八極何茫茫,曰往清涼山",以下描寫有關清涼山的傳說。此山即山西代州的五台山,佛家目之為文殊菩薩的道場,由於"能蓄萬古雪",所以名之為清涼山。
於此我要指出,第一首的清涼山與這一首的清涼山不同。我前面說過,"西北有高山,雲是文殊台",實際上寫的是北京西山。茲檢《嘉慶重修一統志》卷二《京師山川》中"西山"條:
在京西三十里,太行山支阜也。巍峨秀拔,為京師左臂。眾山連接,山名甚多,總名曰西山。《金圖經》:"西山亦名小清涼。"
此可確證世祖與端敬邂逅於西山某佛寺。至於山西清涼山,世祖本定順治十八年巡幸,先派內廷供奉的高僧前往籌備,此即"名山初宣幸,銜命釋道安;預從最高頂,洒掃七佛壇"云云的由來。以下設為預言,言"道安"遇"天山",乃"寄語漢皇帝,何苦留人間"?其下"煙嵐倏滅沒,流水空潺湲"兩語,明其為幻境;緊接"回首長安城,緇素慘不歡,房星竟未動,天降白玉棺",則世祖已崩。"房星"為天駟,主車駕,"竟未動"謂車駕未發;"白玉棺"用王喬的故事,與"天人"相應,謂世祖仙去。
第四首多用"穆天子"及漢武的典故,中段云:
漢皇好神仙,妻子思脫屣。
東巡並西幸,離宮宿羅綺。
寵奪長門陳,恩盛傾城李。
穠華即修夜,痛入哀蟬誄。
若無不死方,得令昭陽起。
晚抱甘泉病,遽下輪台悔。
此則世祖好佛,好巡幸;廢后降封,端敬得寵;因悼端敬過哀而致疾,以及遺詔自責諸本事,皆包含在內。值得注意的是特用"李夫人"典。又《讀史有感》八首之三:
昭陽甲帳影嬋娟,慚愧深恩未敢前。
催道漢皇天上好,從容恐殺李延年。
心史謂此詠貞妃殉葬事,而用李延年典,凡此皆可說明端敬出身應如《古意》第六首所描寫,原來是一名妓。
第四首最後一段是議論,借佛法諷示為帝王之道。綜括四首詩意,實為對世祖的譏刺:既好佛而又溺於塵緣,為情所累;以漢武作比,好色、好巡遊,不恤物力;求長生反促其壽。
***
至於董小宛之謎,以前讀心史先生的著作,深以為是;但近年的想法已有改變。這樁公案的疑點,實在很多。心史謂董鄂氏絕非董小宛,主要的論證是董小宛的年齡,其言如此:
當小宛艷幟高張之日,正世祖呱呱墜地之年;小宛死於順治辛卯,辟疆《同人集》中,海內名流以詩詞相吊者無數,時世祖尚只十四歲,小宛則二十八歲,所謂年長以倍者也。
按:董小宛於崇禎十五年壬午歸冒辟疆,前後凡九年;又張明弼作《冒姬董小宛傳》謂死時"年僅二十七歲",則應死於順治七年庚寅,非八年辛卯。
年齡自是一個問題。但首須了解者,董小宛不一定於順治七年入宮;如我前面所談,明明顯示,有一名妓,先入豪家,於順治十三年為世祖所奪。此一名妓如為董小宛,則應為三十三歲,就常情而言,已至所謂"色衰"之時;但天生尤物,不可以常情衡度。《過墟志》所記劉三秀,確有其事,入王府時,其女亦已適人生子,而猶復艷絕人寰。以彼例此,董小宛三十三歲得承恩眷,不是一件不可能的事。
至於《同人集》中"以詩詞相吊者無數",並不能證明董小宛必已去世,因為不能明言已入豪門。相反的,吳梅村的詩、龔芝麓的詞,都暗示董小宛與冒辟疆是生離而非死別。先談龔詞,為題《影梅庵憶語》的一首《賀新郎》,後半闋有句:
碧海青天何限事,難倩附書黃犬。借棋日酒年寬免。搔首涼宵風露下,羨煙霄破鏡猶堪典。雙鳳帶,再生翦。
李義山詩:"嫦娥應悔偷靈藥,碧海青天夜夜心。"此言董小宛不但未死,且高高在上,故"難倩附書黃犬"。黃犬即"黃耳",用陸機入洛,遣快犬"黃耳"齎書歸吳的故事;若謂已死,不能遣犬入泉台。"羨煙霄破鏡猶堪典",尤為明白:"煙霄"即元宵,用徐德言與樂昌公主生離相約,元宵"賣半照",破鏡重圓的故事,謂冒辟疆自嘆不如徐德言。凡此皆足以證明董小宛猶在人間,但絕不能通音問,更遑論重圓鴛夢,則唯有寄望於來生復為夫婦了。
最強烈的證據,還是在梅村詩集中,《題冒辟疆名姬董白小像》八絕的最後一句"墓門深更阻侯門",早有人指出可疑,如羅癭公《賓退隨筆》:
小宛真病歿,則侯門作何解耶?豈有人家姬人之墓,謂其深阻侯門者乎?
這是提出疑問,羅癭公如果注意到此八絕句前"四六小引"中的一聯,對這句詩更可得一正解。
這一聯是:"名留琬琰,跡寄丹青。"下句謂小宛畫像,上句何解?"琬琰"者《琬琰集》,宋杜大珪撰;又明朝徐紘有《明名臣琬琰錄》,輯錄宋明兩朝大臣碑傳。試問董小宛的出身及身份,何得"名留琬琰"?但是端敬卻有御制的行狀、詞臣的誄文,豈非"名留琬琰"?我這個看法曾質諸周棄子先生,亦以為然。
於此可知,董小宛畫像是在端敬薨后所制,冒辟疆供奉於密室追悼所用。所謂"墓門深更阻侯門",言冒辟疆"欲吊"墓門亦不可得,因為陵寢重地,尋常百姓所不能到。這是"阻侯門"三字的正解。
此外還有許多證據,指出端敬就是董小宛;這些證據,可分消極與積極兩方面來考證。所謂消極的證據是,要證明董小宛未死;積極的證據是,董小宛不但未死,且已入宮承寵。茲再如舉一證,先言消極的證據,仍以釋"墓門"之謎為主。
陳其年《婦人集》記董小宛,有冒辟疆晚輩作注,下引之文,括弧內即為註釋:
秦淮董姬(字小宛),才色擅一時,后歸如皋冒推官(名襄);明秀溫惠,與推官雅稱。居艷月樓,集古今閨幃軼事為一書,名曰《奩艷》。王吏部撰《朱鳥逸史》,往往津逮之。(姬后夭,葬影梅庵旁,張明弼揭陽為傳,吳綺兵曹為誄,詳載《影梅庵憶語》中。)
這段文與註釋,驟看了無異處,但既知端敬即董小宛,便知作者與注者,下筆之際,皆別有機杼。
先說原文:第一,不著董小宛及冒辟疆的名字;第二,特意用冒辟疆在清朝徵辟而未就的"推官"一官銜;第三,不言"水繪",不言"影梅",而用"艷月樓",凡此皆有所諱。易言之,即不願讀者知此文的董與冒,即為董小宛、冒辟疆。
其次,注者欲明本事,自非注出名字不可;但又恐被禍,因而加上一句"姬后夭,葬影梅庵旁"。二十七歲而歿,不得謂夭;端敬三十四歲而歿,更不得謂之夭,特用一"夭"字者,希望導致讀者產生一錯誤的印象:"董姬"不過一雛姬而已。
說"葬於影梅庵"更為欲蓋彌彰,用意在抵消吳梅村的"墓門深更阻侯門",而同時暗示董小宛根本非葬於影梅庵。一義雙訓,原是中國文字運用的最高技巧,對淺薄者深恐其輾轉傳聞,隨意附會,致肇巨禍,故以簡單一句話,表明葬於孝陵的端敬非董小宛;對智者而言,既葬於影梅庵,別置廬墓亦可,何致有"墓門深更阻侯門"之嘆?但既知其隱衷,必知其輕重,輕則無事,重則有門戶之禍,自然心有丘壑,不致信口雌黃。
庚申除夕,讀冒辟疆《同人集》至破曉,既喜且惑。喜則從吳梅村、龔芝麓兩人致冒書札,獲得董小宛即端敬的確證;惑者心史先生作《董小宛考》,廣徵博引,《同人集》尤為主要憑藉,何以對若干關鍵性的資料,竟爾忽略,以致有明顯的疑問存在,其中尤以"小宛之年",誤二十七為二十八,為導致其錯誤結論的由來。在此有作進一步澄清的必要。心史於《董小宛考》,在分年考證其行誼之前,有一概括的說明:
小宛之年,各家言止二十七歲,既見於張明弼所作小傳,又余淡心《板橋雜記》云:"小宛事辟疆九年,年二十七,以勞瘁死,辟疆作《影梅庵憶語》二千四百言哭之。"張、余皆記小宛之年,淡心尤記其死因,由於勞瘁,蓋亦從《影梅庵憶語》中之詞旨也。然據"憶語",則當得年二十有八。
按:得年二十七,抑或二十八,應以董小宛在冒家多少年而定。董小宛於崇禎十五年壬午歸冒,時年十九,前後歷九年,至順治七年庚寅,為二十七歲。余淡心所記甚是,即在冒門九年,始為二十七歲;易言之,若為二十八歲,則在冒門應為十年。張明弼所作小傳,與余淡心所記相同:"前後凡九年,年僅二十七歲。"又張明弼亦記其死因,謂"以勞病瘁"。但又緊系二語:"其致病之由,與久病之狀,並隱征難悉。"心史獨著"淡心尤記其死因,為由於勞瘁",莫非未讀張明弼所作小傳?抑或由於"其致病之由"云云兩語,強烈暗示小宛之死,大有問題,以故作英雄欺人之談,略而不考,則非所知。
如上所言,"九年"與"二十七"歲,有絕對的關係。"憶語"中不言小宛年紀,但九年的字樣凡兩見,一則曰:"越九年,與荊人無一言枘鑿。"再則曰:"餘一生清福,九年佔盡,九年折盡矣!"這是再確實不過的:董小宛"長逝"時,為二十七歲。然則冒辟疆又何以言其"長逝"之日為辛卯正月初二?一言以蔽之,有所諱而已。
董小宛是在順治七年庚寅被北兵所掠,其時冒辟疆方客揚州,家人親朋不敢以此相告,直待三月底冒辟疆回如皋,方始發覺。
其經過亦見"憶語"末段所敘:
三月之杪,余復移寓友沂友雲軒。久客卧雨,懷家正劇。晚霽,龔奉常偕於皇、園次過慰留飲,聽小奚管弦度曲。時余歸思更切,因限韻各作詩四首,不知何故,詩中咸有商音。三鼓別去,余甫著枕,便夢還家,舉室皆見,獨不見姬;急詢荊人,不答。復遍覓之,但見荊人背餘下淚。余夢中大呼曰:"豈死耶?"一慟而醒。
此為記實,而託言夢境。友沂名趙而忭,籍隸湖南湘潭而寄居揚州,其父即清初名御史趙開心。奉常為龔芝麓;於皇即評註《影梅庵憶語》的杜茶村;園次為吳綺,吳梅村的本家。《同人集》卷五《友雲軒倡和》,限韻亭、多、條、花,各賦七律四首,龔芝麓制題:
庚寅暮春,雨後過辟疆友雲軒寓園,聽奚童管弦度曲。時辟疆頓發歸思,兼以是園為友沂舊館,故並懷之,限韻即席同賦。
冒辟疆是主人,所以他的詩題不同:
爾後,同社過我寓齋,聽小奚管弦度曲,頓發歸思,兼懷友沂,即席限韻。
詩題與冒辟疆所記情事,完全相符;而龔芝麓詩題,明明道出"庚寅暮春",是順治七年之事。若為八年辛卯,則龔芝麓在北京做官,不得在揚州做詩。又趙友沂有"庚寅秋潯江舟中簡和辟疆"詩,亦為亭、多、條、花韻四首七律。確證事在庚寅。
時在暮春,所詠自為落花啼鳥,故"咸有商音"。但細玩龔、杜、吳三人的詩句,似乎已知道董小宛出了事,只不敢說破而已。龔芝麓句:"鳥啼芳樹非無淚,燕聚空梁亦有家";"千秋顧曲推名士,銅雀輕風起絳紗",末句似在暗示銅雀台已鎖不住二喬了。
然則冒辟疆何以誤庚寅為辛卯?一言以蔽之,有所諱而已。
關於吳梅村《題冒辟疆名姬董白小像》,我曾指出為順治十七年端敬歿后所作;刻已考出題於康熙三年甲辰;《同人集》卷四收吳梅村致冒辟疆書札七通,甲辰兩書即言其事:
題董如嫂遺像短章,自謂不負尊委。
這"不負尊委"四字,所透露的消息太重要了!於此可知,冒辟疆對於失去董小宛,耿耿於懷,亘十餘年而莫釋,但自己不便說,希冀借重詩名滿天下的吳梅村,留真相於天壤間。吳梅村亦真不負所托,以"短章"(絕句)而制一駢四儷六的引子。
據周棄子先生說:"這種頭重腳輕的例子,在昔人詩集中極少見。"其中"名留琬琰"及"墓門深更阻侯門"兩語,畫龍點睛,真相盡出。我今發此心史先生所不能想象的三百年之覆,自謂亦當是冒辟疆、吳梅村的知己。
甲辰又有一函,作於新秋,其重要性亦不亞於"不負尊委"四字:
深閨妙箑,摩娑屢日……又題二絕句,自謂"半折秋風還入袖,任他明月自團圓",於情事頗合。
按:"深閨妙箑"即指董小宛所畫之扇。此用班婕妤《怨歌行》詩意,言冒辟疆之於董小宛,不同秋扇之捐,恩情雖然未絕,但亦只好隨她在宮中為妃。活用班詩"團圓似明月"原句,實寄"碧海青天夜夜心"的悵惘;此即所謂"於情事頗合"。
談到龔芝麓的那首《賀新郎》,更足以證明董小宛入宮一事,為當時所深諱。龔芝麓小於冒辟疆四歲,交情極深,《同人集》所收友朋書札,數量僅次於王漁洋,計十六通之多;辛卯一札云:
誄詞二千餘言,宛轉凄迷,玉笛九回,元猿三下矣!欲附數言於芳華之末,為沅澧招魂。弟婦尤寫恨沾巾。
所謂"誄詞"即指《影梅庵憶語》;"弟婦"則指顧眉生,與董小宛同出秦淮舊院,而為龔芝麓明媒正娶,稱"顧太太",所以龔對冒稱之為"弟婦"。
龔芝麓雖自告奮勇,欲題"憶語",但這筆文債,十年未還;順治十八年辛丑一書云:
向少雙成盟嫂悼亡詩,真是生平一債。
觀此函,可知吳梅村詩中"雙成"確指董小宛,而非董鄂氏的旁證。龔芝麓文採過人,何致欠此一詩?說穿了不足為奇,難以著筆之故。他不比吳梅村是在野之身,做官必有政敵,下筆不能不慎。直至康熙九年庚戌冬天,自顧來日無多,方始了此一筆文債。冒辟疆挽龔芝麓詩引中說:
庚戌冬……遠索亡姬《影梅庵憶語》,調"扁"字韻"賀新涼",重踐廿余年之約。
觀此可知,"碧海青天何限事"、"難倩附書黃犬"、"羨煙宵破鏡猶堪典"諸語,若非有"干冒宸嚴"之禍,龔芝麓何必躊躇二十餘年方始下筆?
現在要談"積極的證據",最簡單、最切實的辦法是:請讀者自己判斷端敬是否即為董小宛。世祖有御制端敬行狀;冒辟疆《影梅庵憶語》,事實上就是董小宛的"行狀",兩者參看,是一是二,答案應該是很明確的。《影梅庵憶語》中描寫董小宛的"德性舉止,均非常人",而恪守侍妾的本分,"服勞承旨,較婢婦有加無已。烹茗剝果必手進;開眉解意,爬背喻癢,當大寒暑,折膠鑠金時,必拱立座隅,強之坐飲食,旋坐旋飲食,旋起執役,拱立如初"。不但與大婦在九年之中"無一言枘鑿",而且"視眾御下,慈讓不遑,咸感其惠"。至於生活上的趣味,品香烹茶,制膏漬果,靡不精絕,冒辟疆自謂"一生清福,九年佔盡,九年折盡"。
再看世祖御制端敬皇後行狀,說她"事皇太后奉養甚至,伺顏色如子女,左右趨走,無異女侍,皇太后非后在側不樂",又能"寬仁下逮,曾乏纖芥忌嫉意,善則奏稱之,有過則隱之不以聞。於朕所悅,后亦撫恤如子,雖飲食之微,有甘毳者,必使均嘗之,意乃適。宮闈眷屬,小大無異,長者媼呼之,少者姐視之,不以非禮加人,亦不少有誶詬,故凡見者,靡不歡悅"。至於照料世祖的起居,"晨夕候興居,視飲食服御,曲體罔不悉",此即所謂"開眉解意,爬背喻癢"。
除此以外,董小宛"不私銖兩,不愛積蓄,不制一寶粟釵鈿";端敬"性至節儉,衣飾絕去華采,唯以骨角者充飾"。董小宛"閱詩無所不解,而又出慧解以解之",且"酷愛臨摹,書法先學鍾繇,后突曹全碑";端敬則誦"四書及《易》,已卒業;習書未久,天資敏慧,遂精書法"。殊不知其書法原有根基。
《影梅庵憶語》中,冒辟疆寫董小宛侍疾,艱苦之狀,真足以泣鬼神;而世祖言端敬侍皇后疾:"今後宮中侍御,尚得乘間少休,后(按:"今後"指第二后博爾濟吉特氏;此一"后"指端敬)則五晝夜目不交睫,且時為誦書史,或常讀以解之。"又:"今年春,永壽宮妃有疾,后亦躬視扶持,三晝夜忘寢興。"按:《順治實錄》:"五年,詔許滿漢通婚,漢官之女欲婚滿洲者,會報部。"因此,戶部侍郎石申之女竟得入選進宮,賜居永壽宮。而端敬為皇貴妃,位在石妃之上,能躬親照料其疾,尤見德性過人,所以世祖特加以表揚。
如上引證,董小宛也罷,端敬也罷,舊時代的德言容工如此,有一已覺罕見,何得有二?若謂不但有二,且生當並時,那就太不可思議了。
總之,心史先生的考證,疏忽殊甚,他所恃董小宛不可能入宮的主要論據,無非年齡不稱,但此並非絕對的理由;他在《董小宛考》中說:
順治八年辛卯,正月二日,小宛死。是年小宛為二十八歲,巢民為四十一歲,而清太祖則猶十四歲之童子,董小宛之年長以倍,謂有入宮邀寵之理乎?
這一詰問,似乎言之有理;但要知道,並非董小宛一離冒家即入宮中,中間曾先入"金谷堂",至順治十三年始立為妃,其時世祖為十九歲,他生於正月,亦不妨視作二十歲。清初開國諸君,無論生理、心理皆早熟,世祖親政五年,已有三子,熱戀三十三歲成熟的婦人,就藹理斯的學說來看,是極正常的事。如以年長十餘歲為嫌,而有此念頭長亘於胸中,反倒顯得世祖幼稚了。而況世間畸戀之事,所在多有;如以為董小宛之"邀寵"於世祖為絕不可能,則明朝萬貴妃之於憲宗,復又何說?
心史先生的第二個論據是:
當是時,江南軍事久平,亦無由再有亂離掠奪之事。小宛葬影梅庵旁,墳墓俱在。越數年,陳其年偕巢民往吊,有詩。
此外,又引數家詩賦,"明證其有墓存焉者也"。殊不知影梅庵畔小宛墓,不過遮人耳目的衣冠冢,且辟疆有心喪自埋之意在內(容后詳)。陳其年作此詩絕非"越數年",而為初到水繪園時;尚未獲悉其中隱微,故有吊墓之語。大約端敬薨后,始盡知其事,於是有《讀史有感》第二首及《水繪園雜詩》第一首,道破真相。後者尤為詳確的證據,其重要性更過於梅村十絕、芝麓一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