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章 秘密
1
蜜雪兒自己對自己說了無數次,那件事一定不能跟任何人說,哪怕是跟自己的父母,哪怕是跟自己的林適一都不能說。因為那件事在蜜雪兒眼裡就是一個亂倫事件。「亂倫」兩個字想起來都會讓她心驚肉跳。
那天,從蜜雪兒坐上計程車那一刻起,她就開始後悔。一路上,她一直想讓師傅調轉車頭往回開,那句話就在嗓子眼兒里,卻怎麼也說不出來。看著車窗外不斷劃過的路燈,她想自己是不是瘋了,或者是不是為了達到出國的目的,變成了一個不顧一切的人?
她這次單獨去見林適一的舅舅,就是為了要一句舅舅一定會幫她辦出國的承諾。她之所以繞開林適一一個人去赴約會,就是為了防著林適一一手。因為如果林適一跟她吹了,她這條出國的線索就徹底地斷了,但是如果她跟林適一的舅舅直接搭上關係,就不怕林適一將來跟她分手,再找別的女朋友了。但是,她在車上也經歷了激烈的思想鬥爭,她覺得自己這樣背著林適一去見他舅舅的做法很無恥。
但是無恥就無恥吧,人有的時候不得不無恥。
北京飯店五層的那個房間,門始終是開著的。蜜雪兒走進去的時候,紅鼻子舅舅並不在房間里。房間里空空蕩蕩的,圓椅被搬到房子中央,白窗帘被微風吹動一飄一盪。蜜雪兒走進去的第一感覺就是:她走進了一個魔術盒子。
門無聲地打開又合上,紅鼻子舅舅神秘地出現在蜜雪兒面前。不知什麼原因,她覺得他的身材比平時高了一倍,說話的聲音也帶著回聲。
他說:「雪兒,你來啦、來啦、來啦……」
蜜雪兒恍惚間覺得房間里到處充滿了這個男人的聲音,他好像無處不在,又好像根本不存在,一切只不過是鏡中的幻象。
然後,他坐在椅子上對雪兒進行倆人「心理測試,」預測了她未來的「運程」。蜜雪兒特別問了將來大學畢業后她能不能出國。蜜雪兒睜大眼睛望著面前這個紅鼻子男人,彷彿他手中拿著一個開關,只要那麼輕輕一按,蜜雪兒的命運從此就會改變。
「出國的事有一點點障礙,但要看如何破解了。」
紅鼻子舅舅用一支能發出藍色光束的手電筒照蜜雪兒的手心,隨即把她往懷裡一拉,蜜雪兒就結結實實地坐在他的大腿上。舅舅關掉手電筒,光線變得非常的幽暗,他用兩根指一下下地按在蜜雪兒的胳膊上。蜜雪兒感到一陣麻酥,她一動也不敢動,整個人好像被定住一樣。她的頭也覺得越來越沉,不知道是不是中了魔術師的催眠術。
雪兒覺得有一隻手開始撫摸她,隔著衣服,上上下下,仔細地摸索著,像是在尋找一件丟失已久的寶物。她努力想要睜開眼睛,可眼睛好像被膠水粘住了,怎麼睜也睜不開。舅舅的一隻手撩起她的衣服,另一隻手硬塞進她的衣服裡面。她被舅舅抱著,被舅舅摸著乳房,身體沉甸甸地動彈不得。她的意識是清醒的,身體卻不能動。就在舅舅那隻手慢慢拉開她牛仔褲拉鏈準備放進去的時候,蜜雪兒用力捂住她的小紅內褲,拚死不讓他放進去……
蜜雪兒醒來的時候,看到舅舅的紅鼻子停留在距離自己很近的地方,再看自己的身體,衣服穿得好好的。她和衣平躺在床上,沒有被人動過的痕迹。
「你剛才睡著了,我看你沒醒,就把你抱到床上去了。」
舅舅指著床上的一個包對蜜雪兒說:「喏!裡面的東西全都是送給你的,我就要回美國去了,希望我走了以後,你會偶爾想起我!我在外面闖蕩了大半生,還是一個老光棍,人啊……」他後面的話,像是收音機的旋鈕被調小了,一點點地收回去,然後寂靜下來,什麼聲音也沒有了。
這一次奇特的經歷讓蜜雪兒長大了許多,她知道有些事是要被埋在心裡的,無論如何也不能說出來。等她離開那個房間,她才忽然想起該說的「正經話」一句也沒說。
蜜雪兒回到學校以後,才知道林適一已經被送到醫院了。她剛下計程車,就又和她的朋友方琪急急急忙忙地打了另一輛計程車去了醫院。在車裡,方琪簡單和蜜雪兒說了一下林適一發病的經過,當說到「林適一被發現的時候,躺在草叢裡,臉上還有樹枝劃破的傷痕」的時候,蜜雪兒哭了,眼淚抑制不住地湧出來,整個人哭得稀里嘩啦。方琪手足無措地不知道該怎麼勸她才好。
方琪說:「有人懷疑林適一是想要自殺,所以才會去那個沒人的地方。我說你們兩個是怎麼了?吵架了?鬧彆扭了?還是你做了什麼對不起他的事了?」
「我沒有!」蜜雪兒用聲嘶力竭地沖方琪吼道。
方琪伸手摸了摸雪兒的額頭說:「你沒病吧?」
「你才病了呢!」
兩個女生急急忙忙地趕往林適一住的病房。
當蜜雪兒看到胳膊上掛著吊針的林適一的時候,眼淚再次止不住地奪眶而出,她一句話也說不出來就只是哭。
林適一慢慢地睜開眼睛,他看到了站在床前的蜜雪兒,臉上慢慢綻放出一抹安心的微笑。蜜雪兒剛想跟他說話,可是他的眼睛很快又閉上了。雪兒在醫院裡守了他一夜。第二天天亮的時候,林適一完全清醒了,面色也紅潤了許多,他看到蜜雪兒的第一個句話卻是:「走吧,我們回家。」
「可是,我們還沒有家啊。」
「沒有嗎……我做了一個夢,夢見咱們已經結婚了,有一個特漂亮的家,客廳好大好大,茶几上放著白色的百合花。」
蜜雪兒彎下身,把臉貼在林適一臉上,一滴淚水從她眼角慢慢流淌出來,順著她臉頰滑落到林適一蒼白的面上。
2
林適一的面頰逐漸紅潤起來是在他大學畢業被分到報社當記者之後。八十年代中期,記者被稱為「無冕之王」,當了記者的林適一也被同學們尊稱為「一哥」。他的同班同學顧凱歌和他被分在同一間報社,那是京城的一家大報社——《首都新青年報》。報社新分來的兩個大學生被人們開玩笑「一哥」、「凱歌」地叫著,好不親切。
從長相而論,一哥比凱歌更招人喜歡。一哥一米八二的大高個兒,寬肩闊背,背著一個大大的記者包,走起路來虎虎生風,人還沒到,爽朗的笑聲就先在樓道里「哈哈」回蕩起來。只要他在樓道里一笑,辦公室里的人會知道一哥來了。
凱歌的臉是一張「馬臉」,小眼睛,戴著一副深色塑料框的眼鏡,油膩膩的長頭髮好像從來不洗似的打著綹。彎曲的頭髮趴在他略微有些駝的後背上,就像許多不聽話的小手,在他背上抓呀抓。到底想要抓到些什麼呢?報社的人都說:「那還用說嗎?抓錢唄!」
凱歌在學校時就賣電子錶,是校內外聞名的「倒爺」。他現在被分到報社當記者,表面上跑新聞、做採訪,其實他不怎麼樂意做這份工作,因為辦公司做生意才是他的真正夢想。
與凱歌的情況正好相反,林適一在報社裡,就像把一條大魚放進湖水裡一樣,如魚得水。他相貌堂堂,無論走到哪兒都是一條漢子,「哈哈」一笑,透著一股江湖味道。報社裡的男人女人都喜歡他,「一哥」、「一哥」地叫著,跟他開著各種各樣的玩笑,更有年輕女孩子暗戀他,想跟他交朋友做戀人。
在新的工作環境里,雖然有不少人明裡暗裡追求林適一,但他似乎還是可以把持住自己的,對蜜雪兒的感情還像在學校的時候一樣好。蜜雪兒大學畢業后被分配到文史檔案館工作,工作雖然輕鬆,但卻沒什麼意思。既沒有出人頭地的機會,又不熱鬧好玩,每天被埋在一堆報紙堆里,讓她覺得很壓抑。
林適一卻覺得,女朋友的工作挺不錯的,工作既安靜又可以在將來照顧家。至於說掙錢多少嘛,林適一就更不在乎了。他在報社當記者,掙的錢在當時算多的,而且他每天跑跑顛顛,大會小會到處「趕會」,哪個會都會簽個到然後給一隻牛皮紙信封,裡面裝有三百五百元不等的車馬費,三百五百在當時可是一個普通工人一個月的工資,而他一天就掙回來了,高興之餘也經常向蜜雪兒邀寵。
「雪兒,你老公我能幹吧?」
「什麼老公、老公的,人家還沒嫁給你呢!」
「怎麼著,不想嫁是吧?我們報社裡追我的人少說也有一個加強排吧,到時候我要是被人搶走了,你可別後悔啊!」
「臭美吧你!」
雪兒嘴上雖然這樣說,可還是忍不住親了林適一的臉一下。現在,她也跟著大家管林適一叫「一哥」了,林適一也喜歡她這樣叫。雖然他只比雪兒大兩個月,但兩個月也是哥啊!
那段時間他們的感情很好,剛剛從學生變成社會人的他們覺得一切都很新鮮。蜜雪兒的出國夢雖然還在做,但暫時被新生活的樂趣壓下去,因為新生活帶給他們的新鮮刺激簡直太大了。
這天下午,黃大衛分別給每個老同學都打了電話,說晚上雜誌社請客,請大家「拉家帶口務必出席」。他說「拉家帶口」的意思大家都明白,就是必須帶上女朋友。林適一接到電話后就給雪兒打電話,雪兒卻說她不能參加,因為晚上單位里要值班。他說不去不行,結果兩個人在電話里嗯嗯呀呀了一翻,就掛斷了。
黃大衛大學畢業被分配到《文學中國》雜誌社工作。那時文學在中國還很熱,大衛所在的雜誌社又是名刊,自然是吃香喝辣樣樣通,經常包一桌飯菜請朋友去吃吃喝喝,要不就組個團到全國各地去遊山玩水。有人說大衛之所以能得到這樣一份既風光又體面的工作,完全是靠了家裡的關係。不過他對同學都很照應,他們幾個老同學關係還像從前一樣好。方琪比大衛早一年參加工作,分配在出版社做編輯,工作以後仍像在學校里一樣,是個能人。
他們「三劍客」當中,只有凱歌一人至今沒女朋友。他一心只想做生意、賺大錢,對女人似乎不感興趣。可他們誰也沒想到,他們三人當中,第一個結婚的竟是顧凱歌。
3
黃大衛在一家叫做「峨眉大酒家」的酒樓訂了雅間,那是他們的「據點」,隔三差五他們就要聚一回,自然是雜誌社公款買單,他們所要做的只是帶著一張嘴去吃就行了。大衛早早地就等在酒樓里了,那家酒樓離他們雜誌社很近,只需走幾步就到了。
大衛動作優雅地脫掉身上的黑呢大衣,把巨大的黑色公文包放在顯眼位置,他一邊用濕毛巾慢悠悠地擦著手,一邊踱到窗口張望外面的街景。那時的北京不如現在漂亮,汽車也要少一些,路燈下是一群群騎車下班的人。他們躬著身,吃力地騎著車在寬闊的街道上慢慢爬行,從樓上看,他們就像一群群小得可憐的螞蟻。
大衛摸出一根煙,放在嘴裡,又在兜里摸來摸去找出打火機。正在點煙的時候,林適一和蜜雪兒推門進來了。大衛足足地吸了一口煙然後吐了出去,人躲在煙霧後面大叫:「林適一,你小子終於來啦!」
他們彼此擁抱拍打了一翻。蜜雪兒站在一旁笑道:「就沒人擁抱我啊?」
「哪兒敢呀我?你的一哥不把我暴打一頓才怪!」
林適一反問:「我就那麼小心眼兒呀?」
大衛說:「難說。」
三人正在說笑之時,顧凱歌到了。他穿著「暴發戶」式的皮夾克,手裡拿著一個圓不溜丟的頭盔,還有一串叮噹做響的鑰匙。
雪兒問:「這是什麼呀?挺好玩的。」
「頭盔唄,你連這個都不認識!虧你還是大學生呢,見過騎摩托的人嗎?腦袋上都得戴著這玩意兒,這叫遵守交通規則,明白了吧!」
「天哪,你買了輛摩托車啊?」蜜雪兒一驚一乍地說,「哪天帶我兜一圈風吧,我還沒坐過摩托呢。」
「咱們現在就走?」
「你瘋了啊,馬上就要上菜了!」
像是為了印證顧凱歌的話,服務員推開雅間的門,大盤小盤的開始上菜了。
酒過三巡,三個男人的話也開始多起來。大衛問凱歌為什麼還不談個女朋友,凱歌反問大衛你女朋友怎麼還不來。最後他們一致得出結論:他們三個裡面最幸福的要數一哥了。他們也隨著報社的叫法,管林適一叫「一哥」了。「一哥」這個名字,又帥又時髦,有股江湖味道,所以大家都喜歡叫。
飯吃到一半的時候,大衛的女友方琪來了。她戴著一副眼鏡,手裡拿著厚板磚似的整整兩疊書稿,急匆匆地衝進來。大家看她這副敬業模樣,免不了又要拿她開涮。
林適一說:「天哪!方大編輯終於來啦!怎麼?還把你的書稿帶這兒來了?難道還讓我們幫你校對錯別字嗎?」
「林適一,你少諷刺我!像我們這種人是天生幹活兒的命,不像你,天生是當公子哥兒的命。一天到晚被人『一哥』、『一哥』地叫著,心裡那叫一個舒坦吧!」
林適一微揚著頭快速眨動眼睛,故意學著結巴的樣子說:「我、我、人家叫我『一哥』怎麼了?難道叫『一哥』的人就非得是一『公子哥』嗎?」
方琪看他一副叫真兒的樣子笑道:「瞧把你急的,都結巴了。」
大家鬨笑起來,方琪卻瞪著一雙大眼睛,不知大家到底在笑什麼。方琪是典型的「學院女生」,功課很好卻不懂任何歪門邪道的那種人,誰跟她說什麼她都很認真,總是在鏡片後面眨著一雙大眼睛問人家「為什麼」、「為什麼」。那幫壞男生哪兒有那個認真勁兒呀,他們還不是隨便胡侃亂說開玩笑,說到哪算哪兒。這可苦了一點也不懂得玩笑之道的方琪了,她總是對他們的壞笑表現得十分友好,所以在男生眼裡方琪好像是個不會生氣的人。她只是在努力地讀書,努力地工作,甚至連戀愛她都是沒有太多滑頭的,只是按照命運的安排隨遇而安,遇到大衛就是大衛的人了,並沒有經過太多的選擇和猶豫。從大學他們的關係一直保持到現在,聽說再過兩個月,他們就要結婚了。
方琪說,她剛剛拿到一部名家的稿子,必須儘快看完,否則主任會罵她的。大家就說方琪別只要工作不要命,說大衛是很花心的,要方琪小心才是。
方琪卻認真地說:「怎麼小心啊?」
她這句話一出,又把大家逗得哄堂大笑,直笑得肚子都疼了。
大衛說:「別理他們,他們最壞了。」
蜜雪兒也說:「沒錯兒,他們幾個最壞了,咱們不理他們。」說著就跟方琪坐到一塊兒去了,兩個女孩唧唧噥噥咬著耳朵開起小會來,說一陣笑一陣,搞得他們莫名其妙。於是他們也不再理她們,自己喝了起來。又喝過一陣小酒之後,顧凱歌突然宣布了一個驚人的消息:從來沒有談過戀愛的他,竟然下個月就要結婚了!
4
時間已近午夜,酒喝得差不多了,林適一提議散夥,竟然遭到大家的一致反對。
「你們兩個還要幹什麼去呀?是不是還有什麼安排呀?」
林適一說:「有什麼安排呀?我送雪兒回單位,她今天晚上值夜班,無論如何12點以前得趕回去。」
顧凱歌卻不讓他倆走。他一邊喝酒一邊絮叨著他迫在眉睫的婚事,女方的家庭和他家是世交,兩家長輩關係很好,想把女兒許配給凱歌。凱歌一心想做生意,他並不介意有一個女人幫他打理家務,所以就接受家裡的安排,同意了這樁婚事。女方姓張,年齡比凱歌大兩歲,相貌平常,性格平常,短髮,普通大學畢業,在一家公司做財會工作,按凱歌的話說文娟是那種在人堆里一抓一大把的人。
顧凱歌喝著喝著酒,忽然哭起來。他說:「我還沒嘗過戀愛的滋味,就要結婚了,不甘心!」
黃大衛說:「凱歌,你醉了!」
顧凱歌說:「我沒醉,哥們就是心裡難受。」
林適一說:「我和雪兒送凱歌回家吧,他的摩托車先放這兒,他現在這個狀態不能騎摩托,太危險了。」
顧凱歌卻臉紅脖子粗地說:「危……危……危險什麼呀!你們別管我,我的頭盔呢?我要騎摩托,誰也別送我。」
大家都不放心顧凱歌,但他力氣太大了,誰也拖不住他。
大衛把侍者叫來結賬。林適一手裡拿著包,看著雪兒穿外套。方琪在一旁羨慕地說:「我們大衛就沒一哥這麼心細,大衛不懂得什麼叫呵護,他永遠覺得別人應該照顧他。」
「我有這麼壞嗎?」黃大衛嘴裡銜著一根煙很有派頭地在那兒點著鈔票。大衛每次用公款請客,自信心都會大增,公款就等於是自己的錢,花起來順手順心。雜誌社總是有一些作者需要聯絡,公款吃飯是很正常的事,但主編不知道,大衛並沒有請過什麼作者,差不多每次請客都是請他那幾位寶貝同學。
林適一說:「大衛人挺好的,方琪將來你倆肯定是最幸福的一對兒。」
大衛說:「是啊,我也這麼想,可是我們家方琪不這麼想,她總想找一個會疼人兒的男人。」
雪兒說:「方琪嘴上說不滿意,心裡美著呢,別理她。」
幾個人從飯店出來,才發現外面已經下雪了。三個男人和兩個女人站在街燈下,他們不約而同地伸出手掌去迎接雪花。他們沒有說話,只是安靜地接住那飄落的雪花。雪一片一片落在他們掌心的紋路上,很快就融化掉了。車從他們身邊經過,但那只是燈光一閃的剎那,寂靜很快又被黑暗吞沒。他們似乎什麼也聽不到,只聽到那輕輕的、輕輕的雪落下的聲音。
「長大了!」
「畢業了!」
「工作了!」
「再也不能做孩子了!」
他們朝著各自的方向走去。
馬達的轟鳴聲震動著雪粒,雪花在車燈的映照下發出微藍的光芒,凱歌騎著的摩托走遠了。大衛和方琪打了一輛計程車走了。雪地里只剩下林適一和雪兒,他們在雪中抱在一起,互相親吻了很久。
夜裡,原本也沒想到會打不到計程車,可時間已經是後半夜,計程車司機一看雪下大了,就一個個開車回家不再拉客了。林適一和蜜雪兒走了很久沒有打到計程車。
「咱們走回去吧,」雪兒說,「正好看看雪景。」
林適一一聽立刻來了精神,兩眼放光地說:「好啊好啊!」
他是那種情緒很容易被調動起來的人。如果來了精神,你讓他半夜三更去王府井大街跑一圈他都願意,但是如果沒精神的話,你讓他到樓下拿份報紙他都懶得動。他就是這麼一個人,雖然身材高大,卻特別容易情緒化,心智像個小孩。有時他和雪兒在一起,勁頭來了也會像個無所顧忌的大孩子,甚至還會翻跟頭給她看。有一次雪兒過生日的時候,他來了勁頭,提前半個月就去商場選禮物,買回來之後怕雪兒發現就在屋裡東藏西藏,最後竟然連自己也忘記藏到什麼地方去了。
「你就是虎頭蛇尾,什麼事兒都是興沖沖地開始,然後沒了影兒了。就拿出國的事來說吧,你以前嚷嚷得多凶呀,說什麼你舅舅在美國,咱們一畢業就出國,可現在呢,你往你那個報社一呆,就哪兒也不想去了。」
雖然雪兒用這種口吻諷刺他,但是他也不生氣。因為他知道雪兒對他的現狀還是滿意的,他現在錢掙得多,工作又風光,暫時哪兒也不想去也是可以理解的。
那天夜裡,他們走了很長時間才走到蜜雪兒他們單位。蜜雪兒工作的文史檔案館在一座清代遺留下來的舊宅院里。當他們走到宅院門口,雪中的古宅把他們倆人都驚呆了。那真像仙境一般,純白色的屋檐,純白色的樹木,純白色的門檻……他們在門口足足欣賞了五分鐘,甚至不敢走到畫的意境中去,生怕破壞了那份美麗的感覺。
「我們認識都好幾年了吧?」進屋之後,蜜雪兒一邊抖落著大衣上的雪,一邊有些恍惚地說。
「可不是,挺長時間的了。你看啊,咱們先是因為一塊電子錶認識,然後就一起跳舞,想當年咱們可是大學里的舞帝和舞后呢!對了,雪兒,你還記得我舅舅從美國帶回來的那盤錄像帶嗎?就是黑色巫師把女孩變沒那盤,你還記得吧,咱倆第一次做愛,就是在那盤錄帶播放過程中,記憶中那好像就是昨天的事兒,可是,已經那麼長時間了!真想再回到大學時代,真想再回頭,再追你一次。」
林適一的嘴永遠是甜死人不償命。他和雪兒的關係也是建立在這種「嘴甜」的基礎上,蜜雪兒和許多書讀得太多的學院女孩一樣,容易被花言巧語所迷惑。在那種用語言搭成的城堡里,迷迷糊糊地還以為那就是幸福了。
他倆擠在一張小床上睡著了。可能是由於在雪中走得太久的緣故,他倆都睡得很沉。直到第二天早晨同事們來上班的時候,看到小床上摟抱著睡在一起的倆人都吃了一驚。他倆的臉在早晨的陽光里變得格外誘人,青春的臉龐彷彿被陽光抹上一層甜甜的蜜。
他倆聽到響動迷迷糊糊地睜開眼睛的時候,看到許多張模模糊糊的人臉,那些笑臉發出善意的笑聲。
在笑聲中,這對情侶徹底清醒過來。
5
接下來的事情發生了戲劇性的變化,三個男人同時決定要結婚了。
那一年結婚的人好像特別多,同齡的男生差不多都在那一年變成了已婚男人。林適一、黃大衛和顧凱歌,他們這三個大學時代的同窗好友都決定在春節的時候結婚。
那時候,結婚一定要有套組合櫃。或者到傢具店去買,或者找人來做一個,總之組合櫃是結婚必需品。青年男女誰要結婚沒有組合櫃,那他的朋友們都會在私底下議論:連組合櫃都沒做,看來是沒什麼錢的,窮成這樣還結婚呢!
林適一永遠都是要趕時髦的,蛤蟆鏡、喇叭褲、考大學、交際舞、談戀愛、出國潮,哪一個流行過的時髦也沒把他落下。他可以說是那個時代的「極品標本」。
唯有「出國潮」這個時髦讓林適一多少有些許遺憾。在大學的四年裡,他大張旗鼓地嚷嚷畢業后要出國。因為他舅舅在美國,同學們都認為他將來出國也是早晚的事。可是,畢業后原來那些不聲不響的同學,一個個都辦出去了,美國的、日本的、加拿大的、澳大利亞的,甚至還有去某個聞所未聞的非洲小國的,唯有他還在原地踏步。那時的風氣是「只要出去就是勝利」、「出去、出去、出去」,所有人都瘋了似的想要出國。但是就在這出國的大潮中,林適一卻反其道而行之,因為他得到了一份人人都羨慕的記者工作,而且又是大報社的記者,走到哪兒都是吃香喝辣送紅包,他和他的女朋友都在北京,而且很快就要結婚了,所以出國的事就被他一拖再拖地拖下來了。偶然想起來,他只是覺得有些對不起雪兒,因為他知道雪兒的出國夢至今仍未放棄過,是否要嫁給林適一,直到領結婚證前一天,她依然還在猶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