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35-36節
35
第二天一早,賀曙光有意識地要排除大腦中的不健康思想,早早地到辦公室,查找有關報關員方面的資料。
他記得見過這類資料。皇鳳崗工業區投入使用之後,特區有關部門經常讓他去開會,每次開會都要發一些資料,他就在找這些資料。
果然找到一本小冊子,上面專門介紹了「三來一補」企業。說實話,以前他並沒有認真看這些資料,所以天天說「三來一補」,但到底什麼是「三來一補」,為什麼叫「三來一補」,哪三來?哪一補?他還真說不清楚。現在他認真看了這本小冊子,知道所謂的「三來一補」企業其實就是香港那邊的公司以來料加工、來件裝配、來樣加工及補償貿易的形式在大陸這邊創辦的企業,像麥建新的這個裝配廠,屬於來件裝配,是最典型的「三來一補」企業。不僅如此,賀曙光還知道由於補償貿易的關係,凡是這樣的企業都要有一個報關員,每次貨物的進出都要向海關申報,由海關審查後放行。如果不這樣,進來的和出去的是一本糊塗賬,那麼,等於是變相走私了。
合上小冊子,賀曙光腦子清醒不少。他決定把小冊子帶回家讓戚福珍也好好看看,學習學習。不管做還是不做,學習一下沒有壞處,說不定等學好了,就同意做了。另外他感嘆文件就是文件,不能完全照著辦。比如小冊子當中說到「每個企業都要有專門的報關員」,現實中並不是這樣,一個報關員可以為多個企業報關,麥建新的工廠就是請別的公司報關員報關的。再反過來一想,如果戚福珍通過培訓成了報關員,就可以同時為多個企業從事報關工作,這就好比麥建新的工廠本來是為他姐夫的玩具廠裝配玩具的,但開張之後,既可以為他姐夫的企業裝配,也可以為另外的企業裝配一樣。
賀曙光回到家把小冊子給戚福珍看,又把自己悟出的道理對戚福珍一說,戚福珍果然對當報關員發生了興趣,因為她知道這個工作很重要,而且也比較適合她做。關鍵是她昨天晚上被賀曙光疏通了一下,心情好,自己在思想上也就通了不少,想著自己如果真上生產線工作,反而會給別人添麻煩。不過,她嘴巴上不服輸,說她可以去海關參加培訓,但同時也要去生產線上干幾天。
賀曙光知道她這就等於是答應了,說好,等你拿到報關證了,真要去生產線上實習實習,多了解了解產品本身的性質和用途,這樣對你的報關工作也有好處。
戚福珍的事情解決之後,賀曙光立即就要著手處理賀三那天提出來的事情。賀三那天說想在原來的二樓上加一層,賀曙光這兩天一邊忙著戚福珍的事情,一邊思考這個問題,思考的結果是支持賀三這麼做。道理是明擺著的。工業區的人數大量增加,村裡現有的房屋即使全部出租,也不能滿足工業區的需要,而自己家原來的二樓本來就是為三層樓考慮的,加一層並不困難,而只要加一層,立刻就能出租出去,增加一倍的租金收入,這樣的好事情幹嗎不做?不過,加一層是需要錢的,既然賀三已經把當初征地款全部交給了賀曙光,那麼現在再加一層的費用也應當全部由賀曙光出,可賀曙光的錢已經全部參加股份公司集資了,哪裡還有錢呢?
賀曙光不敢對戚福珍說。當初他把全部的錢用於集資的時候,戚福珍就提醒過他,說他手上的錢並不是他的,是賀三和賀子強賀子英的,勸他不要把所有的錢全部拿來集資,多少要留一點,但賀曙光不聽,說工業區蓋到一半,急等著錢,耽誤一天就是一天的損失,村裡恨不能砸鍋賣鐵了,我號召別人集資,自己口袋裡有錢哪有不集資的道理?所以,賀曙光執意把身上的所有資金全部用在集資上,現在賀三提出要加蓋一層,而賀曙光一分錢拿不出,他不好意思對戚福珍說嗎。
賀曙光也不敢對麥建新說,怕一說出來麥建新以為是向他借錢,更麻煩。那麼,是不是可以對大佬張說呢?賀曙光屬於那種遇上煩心事情喜歡找朋友商量的人,否則憋在心裡難受。但他還沒有想好要不要找大佬張說,大佬張就首先找他了。
「出事了!」大佬張大著聲說,「出大事情了!」
賀曙光讓大佬張不要急,慢慢說。他知道大佬張的脾氣,一驚一炸,說話喜歡誇張,先製造氣氛,然後才說內容。不過,等大佬張說完,賀曙光自己也炸了。
環保所要來查封工業區。
賀曙光聽了腦袋當然一嗡,馬上就責怪大佬張為什麼不早點說。
大佬張不說話,端起他桌子上的水先喝。
賀曙光意識到自己錯了,剛才明明是他自己要大佬張不要急,慢慢說的,現在怎麼能怪人家不快點說呢?
賀曙光也沒有說話,掏出香煙,又在煙盒的底上彈了兩下,讓其中的一兩根伸出來,然後遞給大佬張。
大佬張先看看他,又看看煙,撲哧一笑,取出其中的一根,又對著賀曙光湊上來的火,點上,這才開口重新說話。
原來,邱國強他們只顧賺錢,不顧環保,竟然把一棟廠房租給了電鍍廠。電鍍產生的廢水沒有經過處理,直接排放到深圳河,搞得深圳河裡魚翻肚子,死了。環保所很重視,又是化驗又是查找源頭,最後終於查到羅沙村,查到皇鳳崗工業區,要查封。儘管查封令還沒有正式下達,但消息已經傳到大佬張這裡,所以他跑到賀曙光這裡來炸鍋了。
賀曙光在翻企業目錄,因為不管是他們直接出租的廠房,還是經過邱國強他們轉手出租的廠房,好象並沒有哪一家是電鍍廠,如果有,他當時就不會同意。
來回翻了兩遍,確實沒有看到任何電鍍廠。賀曙光抬頭看著大佬張。
大佬張湊過來,用手指著一行字。龍飛金屬加工廠。
賀曙光再次抬起頭,看著大佬張。
「別看我,」大佬張說,「去廠里看看吧。」
賀曙光和大佬張一起到36號廠房查看,問題很快就搞清楚了。龍飛金屬加工廠確實是搞金屬加工的,但金屬加工中就包括金屬表面處理,金屬表面處理中就有電鍍。
終於真相大白。是龍飛公司的責任。龍飛公司在報批這個工廠的時候,故意隱瞞有造成環境污染的工序,投入生產之後,明明知道能造成污染,卻沒有對廢水經過任何處理,直接排入深圳河,導致污染髮生。環保所的處理意見一共有三條:1、勒令工廠立刻停產,必須搬遷;2、勒令工廠賠償環境污染造成的損失;3、工業區負有管理責任,勒令工業區整改,並接受罰款處理。
情況雖然沒有大佬張講的那麼誇張,並不是查封整個工業區,只是勒令龍飛公司的電鍍工段停產,但是,由於涉及到整個工業區整改和接受罰款處理,所以問題還是相當嚴重的。
事情彙報到七叔公那裡,他也很震驚,說環保問題是大問題,上面反覆講過,怎麼還出了這麼大的事情?
賀曙光當然是自我批評,說責任在他,他在審查是不嚴格,沒有搞清楚金屬加工當中包括電鍍。
大佬張不同意這個說法,說責任不在賀曙光,而在於邱國強和旺仔他們,他們只顧賺錢,幫著龍飛公司弄虛作假,瞞天過海,應當借這個機會,把他們趕出工業區。
七叔公看著大佬張,又看看賀曙光,不好答覆。
「沒有根據的話不要亂說,」賀曙光說,「你怎麼知道他們是故意弄虛作假瞞天過海的?」
大佬張不服,說即使他們沒有弄虛作假瞞天過海,但事情已經出了,出在他們承租的廠區內,責任就應當全部由他們負,至少,環保所對工業區的罰款應當由他們承擔。如果他們不答應,把他們趕走也有道理。
賀曙光要說什麼,七叔公一抬手,示意賀曙光不要爭了,走到哪算哪,後面的事情到時候再說,同時對大佬張說,趕走邱國強他們的事情先不要說,說了不好聽,反正他們跑不了,到時候我們該怎麼做就怎麼做。
賀曙光和大佬張都點頭稱是。
36
事態的發展比他們三個想象得嚴重。
龍飛公司雖然把電鍍工段停了,卻拒絕交納罰款。
他們不但不繳納罰款,而且還要工業區賠償他們的損失。理由是:當初租賃這個廠房時,邱國強和旺仔他們是知道龍飛公司包括電鍍工序的,說保證不會被查,所以他們才選擇在這裡開廠的,現在剛剛開了沒兩個月就被查了,被勒令停產勒令罰款,給他們造成了極大的經濟損失和名譽損失,所以要工業區賠償損失。
大佬張很氣憤,和對方吵了一架,還差點動手,說你搞清楚沒有?你跟邱國強他們簽合同關我們什麼事情?!
對方說怎麼不關你們的事情?我們哪裡知道你們這裡誰跟誰?我們只認工業區。
大佬張說:你看清楚沒有,合同上蓋的是工業區的章嗎?
對方說:合同上雖然沒有蓋工業區的章,但我們以為蓋章的強發公司和工業區一家。
大佬張說:你以為,你以為的事情多著呢。你以為大陸的地方就可以隨便被你們污染嗎?憑良心,想想就不能在市中心辦電鍍廠。辦了電鍍廠,污水不經過處理就直接排放到深圳河裡,後果是什麼你們不清楚嗎?如果在香港,你們敢這麼做嗎?告訴你,誰同意你們的都沒用,你們跟誰簽的合同去找誰。
龍飛公司和強發公司的官司怎麼打,環保所不管,他們只管勒令停產,限期搬遷和如數罰款。由於龍飛公司和強發公司在扯皮,拒絕交納罰款,環保所按照連帶關係,要先把罰款從工業區的賬上划走,並且警告,如果電鍍工序重新開工,造成新的污染,就立刻對整個工業區進行處罰,甚至查封。
這下麻煩了。工業區賬上的錢就是當月的租金收入,其中的大部分每月都要用來償還工程款的,如果被環保所一劃走,就沒有錢支付給長城公司了,就違反合同。長城公司不較真追究還好說,如果較真追究,股份公司又上吃不了兜著走的事情。
幾個領導緊急碰頭,研究對策。
七叔公也從來沒有經歷過這種事情,一時找不出什麼具體的辦法,最後惟一能想到的就是找政府,並且在提出這個建議的時候,還看著賀曙光,暗示賀曙光出面去找王壽桃。
賀曙光沒有說話,表情嚴肅,非常輕非常慢地搖搖頭,說不行。
他這樣一說,大家就把目光全部集中在他的臉上,看他怎麼說。
賀曙光說不能什麼事情都找政府。既然股份公司的最高權力歸股東代表大會,而不是歸政府,按照現在上面提出的政企分開的原則,連正經的國營企業都要和政府分開,何況我們這個股份公司呢?我們不能一方面要求政府不要干預企業正常的經營活動,另一方面出了事情就去找政府,權力和義務不對稱嘛。
參加會議的幾個董事會成員也都學習過有關材料,知道賀曙光說的有道理,其中一個還舉例子,說這就好比是兒子大了,跟老子分家了,掙了錢不給老子了,既然如此,需要用錢的時候當然不能再向老子要。
「再說,」賀曙光說,「人家環保所做得對,並沒有欺負我們,這時候我們去找王主任,說不定正好被他罵一頓。」
七叔公點頭,承認賀曙光講得對,污染深圳河確實是罪過,為這事找王壽桃估計是要挨罵。
可是,道理雖然懂了,但是問題仍然沒有解決。大家再次看著賀曙光,意思是:你看怎麼辦?
賀曙光頭腦還算冷靜。他把工作做了分工。首先要做最壞的打算,讓大佬張先跟長城公司方面聯繫一下,如實告訴他們實際情況,取得對方的諒解,到時候萬一真發生最壞的情況,他自己再跟大佬張一起去當面說清楚,工程款緩一兩個月。第二,找環保所的領導,也是實話實說,承認錯誤,接受罰款,但請求不要集中在一個月罰,最好能分開一下,分三個月兩個月也好。最後,賀曙光認為,對龍飛和強發的官司,我們不能袖手旁觀,因為這事情直接影響到了我們,所以我們要主動介入,儘可能調解,把責任分解一下,大家都擔待一點,共同邁過這道坎。
賀曙光說完,大家都表示同意,但大佬張不同意,說擔責任不是一句空話,是要承擔罰款的,明明是他們的過錯,怎麼能讓股份公司承擔罰款呢?所以他不同意。
賀曙光嘆了一口氣,說還是要實事求是。實事求是地說,我們也有責任。主要是不懂,沒有想到金屬加工當中可能包括電鍍。另外,在他們搬運設備和安裝的時候,明明有電鍍設備,但我們不認識,不知道是什麼東西,如果認識那就是電鍍設備,當時制止,也不至於讓事態發生到現在這麼嚴重的程度。另外,事情已經發生了,而且發生在我們工業區,怎麼可能一點責任不承擔呢?
大佬張還是不服氣。說我們不懂,旺仔他們也不懂,但龍飛公司他們自己不會不懂吧?如果是在香港,他們敢把廢水不經過處理就直接排放到河裡面嗎?這幫資本家,不是欺負人嗎?我看,罰死他們也不冤枉。
本來大家是一致支持賀曙光意見的,但現在聽大佬張這麼一說,也覺得有道理,其中有兩個人也跟在後面附和起來。
這時候,還是七叔公說話了。
七叔公說大佬張講的確實有道理,主要責任確實應該由龍飛公司承擔,其實他們現在已經在承擔責任了,他們現在不是已經在停產了嘛,停產就有損失,就已經在承擔經濟責任。賀曙光講得對,事情已經發生了,現在關鍵是要解決問題。從解決問題的角度考慮,目前只能按賀曙光提出的辦法做。如果不按他剛才說的這三點做,你們誰能提出更好的解決辦法?
七叔公這樣一說,大佬張就沒有話說了,因為他提不出更好的解決辦法。而只要大佬張不說話,其他人立刻就說那還是先按賀曙光的辦法做吧。
賀曙光看看大家,見大家都支持他的意見了,就開始布置具體工作。
他說與長城公司溝通的事情仍然由大佬張負責,與環保所協商的事情由他出面,在龍飛和強發之間調解的工作請七叔公親自出馬,其他人根據實際工作需要協助,分工不分家,他自己和七叔公、大佬張也可以相互支持和配合,總之要把損失降低到最小。
按說賀曙光這樣的安排是比較合理的了,但沒想到後來具體執行的時候,卻惹來了大麻煩。
麻煩出在「分工不分家」上。
按照分工,大佬張負責與長城建築工程公司溝通,等於是讓他與自己的娘家溝通,而這個娘家與婆家的關係本來就非常融洽,所以,大佬張的任務立刻就完成了。但是,他是一個閑不住的人,加上有賀曙光那句「分工不分家」的話,所以,大佬張在完成自己的任務后,並沒有閑著,而是主動幫忙賀曙光和七叔公一起完成另外兩項工作。誰知道就是他這一幫忙,幫出了麻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