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02節

第02節

如果命運真的可以選擇重新開始,他寧可永遠也不曾遇上她。

她是一顆流星,在相遇的剎那照亮他的整個生命,然後用餘生所有,只能仰望她無情划落,遠去在永不可企及的天幕。

他從來不曾得到過幸福,卻知道失去她的每一分痛苦。

一種莫名的虛空湧上來,彷彿整個人都被掏得空空的,再也無法填滿。那是生命里最重要的一部分,卻被硬生生從他體內撕裂開去。那種椎心無望的痛苦,比兩年前更令人恐慌。如果她不回來,他真的以為自己忘記了。他曾經花了那樣大的力氣去忘記,毀掉與她相關的一切。燒掉她用過的衣物、傢俱,拆毀她曾經住過的宅子,她曾經走過的花園他亦下令荒棄,用竹籬圍起來,再不許人進入。

他真的以為忘記了。

把生命里最重要的一部分割捨掉,然後,若無其事的當作安然無恙。

兩年前,他曾經那樣堅忍的說過:「永遠別再讓我看見你。」

可是只有他自己知道,這個永遠,有多麼令人絕望。

而她永遠也不會知道,在分離的這兩年間,他曾經見過她三次。每一次幾乎都是瀕於崩潰的時刻,他真的無法再忍耐,不能抵禦那種蝕心刻骨的相思,只得想盡了方法,為了可以遠遠的見她一面。

一次是背影,隔得那樣遠,她坐洋包車回家去,他的汽車跟在百來步開外,一直跟到了巷子口,眼睜睜望著她的身影漸漸遠去,直至從眼前消失掉。另一次則是在洋行門口,她與同事笑語晏然,渾然不知幾乎整條街上都是便衣的憲兵,而他在洋行對面樓上的窗前,已經眺望她良久。

最後一次是他在康朗遇刺之後,傷得那樣重,他幾乎以為自己活不了了,所以一直想,總得見她一面才好,如果真的會死,總得見她最後一面才好。可是不能讓她知道——哪怕是死了,也不能讓她知道。

幕僚們傷透了腦筋,只得鋌而走險,由情報部門出手,設計了一場車禍,將她的哥哥撞成輕傷,送到同一家醫院去。

終於見著滿臉焦灼的她,在走廊里等待,而隔著一扇窗,近得連她的足音都能聽見。那是兩年裡離她最近的一次,空氣中似乎都有她身上熟悉的芬芳,她在走廊里焦急的徘徊,到了最後,她垂著頭,半靠在窗上。

如果能伸出手去,他幾乎就可以攬住她的肩頭。

他卻躺在病床上,絲毫不能動彈。只能透過小小的一方特製玻璃里,看見她姣好的側影,因為擔憂,眉頭微微蹙起,長長的睫毛像小小的扇子垂闔下來,眼中似乎有淚光。

而她,從來不曾在他面前哭過。

哪怕是第一次,他用最卑劣的方式得到了她的身體,她亦沒有哭,只是睜大了眼睛,無比憎恨的望著他。

他錯了,錯的那樣厲害,以為得到她的人,就會不在乎她的心。可是他錯了,他要的根本不是她的人,他要的是她,完完整整的她。他錯的那樣厲害,只好步步錯下去,直到無法可想,不能挽救。

那是唯一的死門,絕不能碰觸的地方。留在這個世界上,成為他任人宰割的軟肋。

幕僚長几次私下裡勸他:「算了吧,遲早會拖出大禍來,還是殺掉算了。」

他一次又一次斷然拒絕,最後勃然大怒:「誰敢想動她一根頭髮,我就要誰的命。」

也以為,這一生就這樣了。

或許十年二十年裡,還可以有機會,遙遠的望見她。漫長的歲月時光,她都成為深埋在心底的一抹回憶。

可是她竟然回來了。

重新見到他的那一日,正是他到大學演講,禮堂里座無虛席,窗外走廊上擠滿了人。內勤主任想到康朗的那次遇刺,幾乎急得滿頭大汗,所有的人全布置出去,里裡外外,密密麻麻全是人。全副武裝的崗哨彷彿一個個樁子,隔不遠就有一顆,深深的釘在洶湧人潮中,劃出無形的一道鎖線。

人那樣多,卻鴉雀無聲,只聽到自己的聲音,在擴音喇叭里傳揚開去,帶一點輕微的嗡嗡迴響。稿子是秘書擬的,一貫的文采斐然,而他念的抑揚頓挫,聽得底下那樣多的人都激情澎湃的仰著臉。面對那樣多的人,他莫名的有絲倦意,想到自己棄學歸來前夕,在彼岸那間赫赫有名的大學,空蕩蕩的禮堂里,最敬愛的教授不無惋惜:「顏,為什麼要放棄,你那樣有天份。」

他歉然的答:「家父病重,我不得不回去。」

教授完全不了解的聳肩:「東方人——」

他學的是機械,現在想來幾乎是滑稽,父親素來疼愛自己,因他是最小的一個兒子,所以未免驕縱了些,竟然任由他去留洋學了機械。長兄自幼跟著父親戎馬南北,沒念過洋學堂,二哥與三哥卻是軍校畢業,如果兩位兄長不先後戰死疆場,如果最得志的三哥不率兵嘩變背叛父親,無論如何也輪不到他被迫來挑起這樣一幅重擔。臨危受命時他不過二十二歲,所有的統領幾乎都是叔伯長輩。他至今猶記得那夜,風雨交加,冷雨瀟瀟的拍打著窗玻璃上,墨綠色的琉璃燈罩下,燈光是微微一團黃色的光暈,照著屋子裡晦暗不明。在父親榻前,餘子衡微微低下頭去,說:「請大帥放心,我等必將視四官如若大帥。」燈光照著餘子衡花白的頭髮和通紅的雙眼。父親始終放不下心,因他並不甚像他的幾個哥哥,父親曾經說過:「四官太重情義,日後必為所累。」臨終之前,父親緊緊攥著他的手指,那樣多的言語,可是不再能道一字,只是望著他,一直到咽下最後一口氣。

五年後的一個晴朗秋日,他慢慢的擦拭完佩槍,終於在槍決餘子衡的手令上籤了字。他想到小時候這位余叔叔駝著自己,去折樹上黃澄澄的枇杷,枇杷大而甜,一顆顆剝得水淋淋的,喂到他嘴裡去,塞得一張小口滿滿得,鼓起圓圓一個包,他咧開沒有門牙的嘴,笑得那樣高興。

那樣金晃晃的日頭,照得他微微眯起眼睛,垂下眼去,重新將佩槍零零碎碎的部件一一裝回原樣,冷峻的眉目間已經帶了一絲倦色。十餘年下來,竟然一步步走到了今日。那樣多的槍林彈雨,大大小小的征戰,吞併一個又一個割據為王的督軍,連他自己都詫異這一切來得輕易。他竟然一一做到,將父親昔日的萬丈雄心,終於挾重兵北上的那一年,他正好三十二歲。

誰還曾記得他學的是機械?如今他唯一可能接觸的機械,大約就是佩槍。

考慮問題的時候他常常取出佩槍,就手慢慢拆得零碎,再一個零件一個零件的裝回去。為此侍從室隨時隨地都預備有黑絲絨,供他擦拭槍。他拆得極慢,裝得更慢,等到一枝槍裝回原樣,必然是已經對所慮的問題下了決斷。

侍從官曾經講笑話,說他一擦槍,不是即將用兵,就是要殺人。

總歸是叫人怕的吧,自己這個人。連最親近的機要秘書平日見了,亦總是唯唯喏喏。

只有她不怕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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蘭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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