譚嗣同(7)
再看密詔全文,我覺得無論從哪一點看,都與光緒的個性及其對慈禧的態度相合。此詔中有數要點須特別指出:
一、光緒始終不願觸怒慈禧,則派兵圍頤和園之事,可決其必非光緒的本意。
二、光緒雖重用四京卿,但根本上還是尊重軍機制度的。同時亦可以看出,光緒命四京卿「妥速籌商」此事,亦並無完全隱瞞慈禧太后的意思,因為封奏雖至御前方能開拆,但既由軍機代奏,則原折必仍交由軍機會同四京卿擬議。退一步言,交軍機代奏,慈禧就必然會知道四京卿有此一奏,慈禧如果索閱,必得呈上。倘以為要瞞住慈禧,則面遞亦甚方便,不必叮囑由軍機代奏。
三、此折系交楊銳主辦,無形中確認楊為四京卿的領班,康梁不過在「諸同志」之列而已。
據袁世凱戊戌日記,譚嗣同往訪時,出示硃諭:
乃墨筆所書,字甚工,亦彷彿皇上之口氣,大概謂:「朕銳意變法,諸老臣均不甚順手。如操之過急,又恐慈聖不悅。飭楊銳、劉光第、林旭、譚嗣同另議良法。」等語。
撮敘所見過錄的密詔,大意亦與原件相符。但康有為脫險后,據「果使如此,則朕位且不能保。」這句假設之詞,偽造一通密詔,其詞如此:
朕維時局艱危,非變法不能救中國,非去守舊衰謬之大臣,而用通達英勇之士,不能變法。而太后不以為然,朕屢次幾諫,太后更怒。今朕位幾不保,汝可與楊銳、林旭、譚嗣同、劉光第及諸同志,妥速密籌,設法相救,十分焦灼,不勝企望之至。特諭。
這偽改之跡,最無恥的是自己往臉上貼金,用「汝可與」以自居為受詔之人,而四京卿皆居其下。但最不可恕者,則為「妥速密籌,設法相救」的字樣,變成嫁禍於光緒。王照《復江翊雲兼謝丁文江書》中:
《戊戌政變記》捏造景帝「光緒」口出恨那拉氏之言,因此景帝幾遭不測之禍。
吳德瀟曾寄書責梁氏。
其實梁啟超是不能不被他老師牽著鼻子走!如果康有為真是「保皇」而非「禍皇」,則公布第一次密詔(嚴格而言,密詔是誇張的說法。至於「衣帶詔」,更是只有康有為這個大騙子才能說得出口的名堂),除了「果使如此,則朕位且不能保」這句話,稍覺刺耳以外,亦並無足以使得慈禧不悅的地方,尤其是「不致有拂聖意」一語,足以邀得體諒。
光緒實在很不幸,他一生所最敬愛親信的三個人,對他都是害多利少。首先是翁同,原是太平宰相的底子,偏逢國勢陵夷,列強合而謀我的大變局。論到以帝師的地位為天子分憂分勞,則既不能結李鴻章、張之洞以內外相維;亦不能籠絡如榮祿一班后黨,以調和兩宮。才不足以駕馭張蔭桓,故善善而不能用;學不足以駁正康有為,故惡惡而不能去。一方面不能覺察榮祿在暗中為保衛慈禧個人利益的活動,一方面又不能覺察張蔭桓向內務府挑戰所可能帶來的嚴重後果,以致辱及己身,亦連累了光緒。
第二個是珍妃。慈禧對她,跟對翁同一樣,知道她對光緒的影響力,初意籠絡,想收為己用。哪知她恃寵而驕,居然敢無視太后及皇后在宮中的權威。同時她御下亦有問題,以致慈禧得以抓住她宮中太監的把柄,作斷然處置。如果珍妃有見識,能充分體會到光緒的處境,委屈一時,曲意善侍慈禧,對隆裕亦能尊以後禮,那就不但她自己的一條命不會送掉,光緒的日子亦會好過得多。
第三個就是康有為。慈禧本無廢立之意,主要的是所謂「衣帶詔」中那句光緒措詞,一時失檢,用了一句「果使如此,則朕位且不能保」的假設之詞,為康有為用來大作文章,彷彿光緒眼前就有被幽禁之禍,非立刻領兵勤王,不足以救護不可。在慈禧看,這是為子所誣,而又無法辯白。積怒積鬱,無可宣洩,索性想到立大阿哥了。
其次,康有為的醜詆慈禧,亦勢必使她痛恨光緒。這不是遷怒,根據有其父必有其子這句成語,用邏輯推演而得的結論是:有不孝的皇帝,才有敢罵太后的逆臣。如果皇帝孝順,康有為如此醜詆,豈不傷帝之心?殊不知康有為根本沒有想到如何去保護皇帝。黃彰健《戊戌變法史研究》中,曾引中央研究所藏康有為未刊文稿縮影中的《謝欽派督辦官報局折》,而內容則為致英國公使的照會,醜詆慈禧之言如此:
敝國經義,天子於正嫡乃得為母,妃妻不得為母。偽臨朝太后那拉氏者,在穆宗時為生母,在大皇帝時,為先帝之遺妾耳。母子之分既無,君臣之義自在。垂簾正位,二十四年。但見憂勤,未聞失德。乃以淫邪之宮妾,廢我聖明之大君。妄矯詔書,自稱訓政。安有壯年聖明之天子,而待訓政者哉?
民無二王,國無二君。正名定罪,實為篡位。偽臨朝淫昏貪耄,惑其私嬖,不通外國之政,不肯變中國之法。向攬大權,荼毒兆眾。海軍之眾三千萬,蘆漢鐵路之款三千萬,京官之養廉年二十六萬,皆提為修頤和園之用。致國弱民窮,皆偽臨朝抑制之故。偽臨朝素有淫行,故益奸凶。太監小安之事,今已揚暴。今乃矯詔求醫,是直欲毒我大皇帝,此天地所不容,神人所共憤者也。偽臨朝有奸生子名晉明,必將立之,祖宗將不血食,固中國之大羞恥。然似此淫奸凶毒之人,廢君篡位之賊,貴國豈肯與之為伍,認之為友邦之主?
所謂「有奸生子名晉明」,不知指誰?是否載漪?從未聽人說過。甚願熟於清史稿的陳捷先、金承藝兩教授,為我解惑。
貴國政府主持公義,調兵會議,速為救援,除我篡弒之賊,保我大皇帝聖躬,歸我大皇帝權力,貴國既施我大德,我大皇帝復辟,必將格外圖報。公法仁術,理必宜之。
本督辦不能預救,辜負聖恩,萬死間關,謹存密詔,遊走萬國,涕泣陳辭。敬為我大皇帝匍匐求救。
說「遊走萬國」時,康有為已存下到海外騙華僑斂財的打算。打出的旗號便是「勤王」,而動輒以「辦大事」為言,辦大事要花大錢,而捐募所得,去路不明,為此康有為、梁啟超師弟,常爭辯。
在光緒的心目中,康有為較之翁同更足重視,因此康有為之辜恩賣君,亦就更不可恕。自來談戊戌政變者,常忽略一事,即翁同之被逐,與召見康有為,在日期上銜接之密,絕非偶然。戊戌四月二十三日下「明定國是」詔,出於翁之手筆,他本定二十四日出京,因見此詔,乃留京師。二十五日徐致靖疏薦康有為,奉旨「著於二十八日預備召見」。不意二十七日即有驅逐翁同的懿旨,榮祿出督直隸,明是勤兵觀變。而「著二品大臣具折謝恩召見」,無異再度垂簾。在這種態勢之下,竟未能嚇阻光緒,決心召見康有為,可見其背城借一的心情。不幸地這一注賭押在康有為身上,是太不值得了!
據康有為自編年譜,記此次召見情形:
二十八日早入朝房……吾入對,上問年歲出身畢,吾即言:「四夷交迫,分割至,覆亡無日。」上即言:「皆守舊者致之耳。」吾師稱:「上之聖明洞悉病源,既知病源,則葯即在此,即知守舊之致禍敗,則非盡變舊法與之維新不能自強。」
上言:「今日誠非變法不可。」吾言:「近歲非不言變法,然而少變而不全變,舉其一而不改其二,連類並敗,必至無功。譬如一殿,材既壞敗,勢將個覆,若小小彌縫補漏,風雨既至,終至傾壓,必須拆而更築。力可庇托,然更築新基,則地之廣袤,度之高下,磚石楹桷之多寡,窗門楹朽之闊窄,灰釘竹屑之瑣細,皆須全局統算,然後庀材鳩工,沉乃可成。有一小缺,必無成功,是殿終不成,而風雨終不能御也。」上然之。
吾乃曰:「今數十年諸臣所言變法者,率皆略變其一端,而未嘗籌及全體。又所謂變法者,須自製度、法律,先為改定,乃謂之變法。今所言變者,是變事耳,非變法也。臣請皇上變法。須先統籌全局全變之,又請先開制度局而變法律,乃有益也。」上以為然。
吾乃曰:「臣於變法之事,嘗輯考各國變法之故,曲折之宜,擇其可施行於中國者,斟酌而損益之,令其可施行,章程條理,皆已備具,若皇上決意變法,可備採擇,但待推行耳。泰西講求三百年而治,日本施行三十年而強,吾中國國土之大,人民之眾,變法三年,可以自立,此後則蒸蒸日上,富強可駕萬國,以皇上之聖,圖自強,在一反掌間耳。」
康有為之大言炎炎,類皆若此,但「以皇上之聖,圖自強,在一反掌間耳!」自足歆動積鬱已久,復新受刺激的皇帝。以下又記:
上曰:「然,汝條理甚詳。」吾乃曰:「皇上之聖既見及此,何為久而不舉,坐致割弱?」上以自睨簾外,既而嘆曰:「奈掣肘何?」
吾知上礙於西后無如何,乃曰:「就皇上現在之權,行可變之事,雖不能盡變,而扼要以圖,亦足以救中國矣。惟方今大臣,皆老耄守舊,不通外國之故。皇上欲倚以變法,猶緣木以求魚也。」
上曰:「伊等皆不留心辦事。」對曰:「大臣等非不欲留心也,奈以資格遷轉,至大位時,精力已衰,又多兼差,安無暇晷,無從讀書,實無如何,故累奉旨辦學堂,辦商務,彼等少年所學皆無之,實不知所辦也。皇上欲變法,惟有擢用小臣,廣其登薦,予以召對,察其才否,皇上親拔之,不吝爵賞,破格擢用。方今軍機總署,並已用差,但用京卿、御史兩官,分任內外諸差,則已無事不辦,其舊人且姑聽之,惟彼事事守舊,請皇上多下詔書,示以意旨所在,凡變法之事,皆特下詔書,彼等無從議駁。」上曰:「然。」對曰:「昨日聞賞李鴻章、張蔭桓寶星,何不明下詔書。」上一笑。
「自割台後,民志已離,非多得皇上哀痛之詔,無以收拾之也。」上曰:「然」。吾乃曰:「今日之患,在吾民智不開,故雖多而不可用,而民智不開之故,皆以八股試士為之。學八股者,不讀秦漢以後之書,更不考地球各國之事,然可以通籍累致大官,今群臣濟濟,然無以任事受者,皆由八股致大位之故。故台遼之割,不割於朝廷,而割於八股,二萬萬之款,不賠於朝廷,而賠於八股,膠州、旅大、威灣、廣州灣之割,不割於朝廷,而割於八股。」
以下由教育談起,康有為的建議極多:
上曰:「然,西人皆為有用之學,而吾中國皆為無用之學,故致此。」
對曰:「上既知八股之害,廢之可乎?」上曰:「可。」對曰:「上既以為可廢,請上自下明詔,勿交部議,若交部議,部臣必駁矣。」上曰:「可。」
上曰:「方今患貧,籌款如何?」乃言日本紙幣銀行,印度田稅。略言其端,既而思昭信股票,方提為起行宮,若縱言其詳,則未能變法先害民矣。乃略言:「中國鐵路,礦務滿地,為地球所無,若大舉而籌數萬萬,遍築鐵路練民兵百萬,購鐵艦百艘,遍開郡縣各種學堂,水師學堂船塢,則一舉而大勢立矣,但患變法不得其本耳。中國地大物博,藏富於地,貧非所患也,但患民智不開耳。」於是言譯書、遊學、派遊歷等事,每終一事,稍息以待上命,上猶不命起,乃重提,遍及用人行政,末及於推廣社會,以開民智而激民氣,並撫各會匪。因謝保國會被劾,上為保全之恩,上皆點頭稱是。又條陳所著書及教會事,久之,上點首云:「汝下去歇歇。」又云:「汝尚有言,可具折條陳來。」乃起出,上自送之。蘇拉迎問,蓋對逾十刻時矣,從來所少有也。
康有為的記載,言過其實,以為炫耀,是可想而知的。但決心召見康有為,就其尊禮的情形看,頗有去一師傅(翁同),來一師傅之慨。可惜,翁同翼護光緒,煞費苦心,而康有為全然想不到此。
為了「勤王」,當然要號召義士,激起同仇敵愾之心。同時也要掩飾康有為知人不明所犯下的極大錯誤。因此,梁啟超以其「常帶情感」的「筆鋒」,改動了林旭那本來不難索解的《獄中示復生》詩。同時說此詩作於袁世凱在京之時,黃彰健乃推斷:「林此詩亦應作於八月初三日,在初三日晚上譚訪袁以前。」但康有為自編年譜中,並未述及,其八月初三日記事如下:
初三日暾谷持密詔來,跪誦痛哭激昂,草密折謝恩並誓死救皇上,令暾谷持還繳命,並奏報於初四日起程出京,並開用官報關防。二十九日交楊銳帶出之密詔,楊銳震恐,不知所為計,亦至是日,由林暾谷帶來,與復生跪讀痛哭。
按:據康有為自敘,八月初三,林旭面交密詔,康有為謝恩折,交林旭「持還繳命」,即繳還密詔,並代遞康折,好讓光緒安心,知康有為已定初四齣京。自此,林旭即未與康再見過。
這應是八月初三午前的事。林辭去后,譚嗣同至,康與其「跪讀」七月二十九日交楊銳的密詔,並「痛哭」,然後召梁啟超及二徐、康廣仁來,「經划救上之策」。說袁起兵勤王,即定於此時。然後譚嗣同進城,入夜方去見袁世凱。由這一段經過看,林旭何時作代簡之詩,何時送達何人?疑問重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