別人
都市的喧囂里,從那屋跑到這屋,從椅子上跳到桌子上,「鎚子、剪子、布……」
或者:一個剛剛出生不久的嬰兒正被命名。他(她)的父母正從幾個名字之中為他(她)選定了一個。
都可能。都是可能的:一個老人在看報,看見一條消息,看見一個似乎熟悉的名字,報紙在手裡簇簇地抖,再看一遍,猜疑那是他少年時的朋友。
少女,在寢室里化妝。第一次化妝,掌握不好唇膏的用量。尤其是腕上的一隻小巧的表在催促她,更讓她發慌。
少年在沙發上作夢。夢中第一次有了男人的體驗,在挺不起眼的那張沙發上沒想到作了那樣一場好夢。
都是可能的。
也可能沒人,並沒有人。一間空屋,偶爾講述老鼠的故事。
也可能門開了,主人重歸故里,在門前佇望,孤身一人或結伴還鄉。屋中的一切都沒有變,很陌生,但又熟悉。輕輕拈一下鏡面上的塵灰,自己的面容也是又熟悉又陌生。「這兒?」「對,就這兒。」
也可能是破裂,分道揚鑣。男人走了,或者女人走了。門關上。四壁和門窗之間,男人或者女人,獨自留在那兒。
什麼都可能,但只是一種。
女跳水者轉體兩周翻騰三周半,降落,降落,降落,屋頂呀陽光呀窗口呀那背景像一張卡片從上方被抽走。又換上一張:湛藍的水面撞開浪花。又換上一張:女跳水者像一隻漁鷹扎向水底,身後攪起豐富的氣泡。女跳水者從池底浮升、浮升、浮升,這一回卡片從下面被抽走。再換上一張:女跳水者爬上岸,向觀眾鞠躬,轉身走過一道玻璃門,走過一道道玻璃門,很多從未見過(而且從此以後再不會見到)的面孔轉向她、注視她,她穿過人群走進攝像機追拍不到的地方。很可能,她將就此永遠在我的世界里消失。從理論上講,她存在於別處。從理論上講,還會有一些星球上有空氣,有氧和氫,有水,有生命。從理論上講,宇宙中應該有一些黑洞。從理論上講,在我出生之前這個世界已經存在億萬年,在我死亡之後這個世界還要存在億萬年。從實際講,理論是邏輯體操不過是邏輯體操。
日子總在過去,成為一張張作廢的卡片。失戀,是一團煙雨,心靈的一道陌生又熟悉的布景。
如果那山巒一樣的房屋也是一道巨大的布景,那些窗口實際是一道布景上的一塊塊油彩,情況又有什麼不同?是,或者不是,有什麼不同呢對邏輯體操來說?那布景上的油彩抑或那樓壁上的窗口,對凝望來說以及對猜想來說有什麼不同呢?對它們的猜想並不為過,並不見得比以往更愚蠢。
雨停了,走出房間,走到樓下,走出樓門。
樓群之中,月色降臨。
樓很高,看不見月亮在哪兒,從高樓的影子判斷月亮的存在。又是邏輯。從一面面樓牆上那光輝的寧靜、均勻與遼闊判斷,從影子的角度之一致上判斷,月在東天。
因而舞台設計者掌握一些技術(最先進的科學技術),在人的視覺上造成(模仿)同樣的效果,惟妙惟肖。舞台設計者並不出面,導演、美工、燈光師和音響師(上帝,造物主)並不出面。邏輯出面。
人都藏在哪兒?從理論上講有千百萬人,正共度這雨後涼爽的月夜。樹叢中有蟲鳴,不只一處,此起彼落。偶爾的人語。間斷的頑童的笑鬧,笑聲朗朗……人都在哪兒?在哪兒,在幹什麼?嬰兒啼哭。遠處建築工地上的哨子。什麼地方一聲急剎車,司機必是嚇了一跳,有人嚷,嚷了好一會兒,漸漸安靜下來。時隱時現地有一把薩克斯吹著,有一條沙啞的嗓子唱著,唱著遠方或者唱著從前……為什麼不相信這是錄音師的作為呢?為什麼這一切肯定不是導演、美工、燈光師和音響師的作為呢?
因為沒有一排排椅子,沒有帷幕,不見舞台。因為,伸出手就可以摸到路邊的丁香和月季的枝葉,手指上獲得涼涼的被稱為夜露的東西所傳達的概念。邏輯出面:這不是戲劇,這是真實的日子。邏輯出面:不是夜露,那還是白天的雨。邏輯繼續出面:那封信或者那個電話,是真的。
是真的。因而是真的有千百萬人正共度這雨後涼爽的月夜。
但真的,是指什麼?「真的」二字,說的是什麼?
一大片厚厚的烏雲湧來,遮住了月亮。有一種觀點,說「你到月亮的時候,月亮就不存在」。這似乎不合邏輯。那是因為你看見過它,人類早已發現了月亮,因而當它隱藏進烏雲之時,邏輯告訴你它依然存在。它在烏雲後面一如剛才,一如它平素的明朗、安詳、盈虧反覆在離我們363000至406000公里的地方走著它從古到今的路。但是如果我們沒有發現它呢?如果人類從未發現它呢我們怎麼說?我們就會說它不存在。在人類發現冥王星之前,太陽系只有八顆行星,不存在第九顆。現在如果有人說太陽系有十顆行星,你就會告訴他說「錯了先生,只有九顆,沒有第十顆,」現在,不存在太陽系的第十顆行星,正如1930年以前不存在冥王星。那麼我們通常所說的「不存在」是指什麼?是指「未發現」而已。因而未發現的,即是不存在的(否則,便無「不存在」可言),這道理其實多麼簡單。複雜的問題是:那個藏進烏雲的月亮,真的是一如既往么?(失戀中的你和熱戀著的你是同一個人么?)不,記憶中的那個月亮與藏在烏雲中的那個月亮並不是同一個月亮,它已經變化,原來的那個已經死去,新生的這一個未被發現。更為複雜的問題是:什麼是發現?僅僅是看到?是聽說?是邏輯和猜想?那麼,什麼是幻景呢?
再伸手到高處,摸摸夜合歡的葉子吧,摸摸它的樹榦,摸摸它的枝杈。葉子合攏著,枝幹都是堅實的。那是真的。最能證明真實的是觸覺(現代人有能力製造亂真的假象,立體音響,立體電影,還有全息攝影等等。全息攝影是真正的幻景,你能夠穿過一堵牆,穿過一棵樹或一個人;比如說你能夠看到一張床真真確確近在咫尺但你不能摸到它,如果你撲向它你就會穿過它像個傻瓜一樣撲倒在冰冷的地上如夢方醒。現代的科學技術能夠做到這一點。)無它法,唯一能夠證明那不是布景不是幻景的,是觸覺。也許就是人們渴望接觸,渴望親吻、肌膚相依、撫摸、和渴望做愛的原因吧?渴望證明:那不是幻景,那是真的。
對面七層樓上的一個窗口,因而也能被證明是真的嗎?
那窗口通宵通宵地亮著燈,一直這樣,夜夜如此。夜裡,醒了,就看見它亮著。零點、零點四十三、一點一刻、一點五十四,醒來就看見它亮著。三點,月光已經轉移,那窗口還亮著。在幹嗎?夜夜如此,通宵達旦,不大像是做愛。
做愛,這個詞很好。那意思是:並非一定為了繁殖。
最能證明真實的是觸覺,是起伏和陷落的肌膚,是有彈性有溫度甚至某一處有著疤痕的肌膚,是肌膚下滑動的骨尖兒,是呼吸,一刻不停如暴風般吹拂的呼吸,是茂密潑灑、柔軟或挺拔的毛髮,是熱熱的淚水是跟著睫毛的眨動而滴落而破碎的淚珠,是身體全部地袒露、賜予、貼緊、顫抖……那才能表明另一個靈魂的確鑿,呼喚和訴說的確鑿,不是布景不是幻景。不因為別的因為其它都可以模仿。
天光大亮忽然七點。那窗口和其它窗口一樣,在明媚的朝陽里不露聲色。燈光不知什麼時候熄滅的。
看來,昨夜裡有一個人死了。早晨,樓群中的小路上停著一輛蒙了黑紗的汽車。從一個樓門裡出來七八個人左臂都戴著黑紗,樓門前站著四五個人左臂都戴著黑紗,那汽車裡還坐著幾個人左臂也都戴了黑紗。就是說,有一個男人死了。有個小夥子左臂戴著黑紗,黑紗上綴了一個小紅布球。所以肯定,那樓里的一個老年男人死了。
昨夜,有很多人死了。現在也一樣,有很多人正在死去。過一會兒也一樣,有很多人將要死去。
兩個左臂戴著黑紗的人把一隻花圈送上汽車,花圈的一條緞帶上寫著:金水先生千古。這個叫金水的男人,從出生,到戀愛,到失戀,到結婚,到快樂和到哭泣,到死,都在別處。直到他死了我才知道他,知道他曾經存在。我也許見過他,在市場上,在公共汽車上,在路上,在街頭,在劇場里或者在舞台上,我也許見過他。我見過很多人,其中可能有他。我見過的人里,有些已經死了,有些還活著但不知活得怎樣活在何方。
我很想現在去看看這位死者,這位名叫金水的人。但這是不合邏輯不合情理的,那些左臂上戴了黑紗的人會問我:「你是誰?你是他的什麼人?和他有什麼關係?」我說:「因為我也是一個人,我曾出生、戀愛、失戀、快樂和哭泣,有一天也會死。」但那樣的話他們會把我當成一個瘋子把我趕走,或者喊警察來把我送去瘋人院。
我問自己:我敢不敢被人當成一個瘋子?我回答自己:不。我見過瘋人院,見過瘋人院里的瘋子,一群男人坐在太陽底下一動不動一聲不響看著自己的手指或看著很遠很遠的天空,一個女人旁若無人脫得一絲不掛一刻不停地跟自己說話……
我走出樓群時才想起我為什麼要離開家——我想去找到那座跳台,對,昨天舉行過跳水比賽的那座游泳場里的那座跳台。我不是要去找那個女跳水者(當然如果她還在那兒我願意順便看看她),我是要找那跳台背景中的那座大屋頂的樓房,找最上一層正中間的那個窗口,我要找到當時攝影機所在的那個位置,從那個角度看看那座樓房和那個窗口的方位。我想確定一下那背景不是布景不是幻景而是真實地存在,我想到那座樓里去看看,可能的話也許我就敲敲最上一層正中間的那個門,證實在我認為其中必有一個故事的時候,裡面果真有一個故事。我不把自己當瘋子就行了。我不把這想法對別人說,而我自己又不把自己當瘋子。我只是想證實我多年來的一種猜想,解除我多年來的一種疑慮。
這樣的話我就應該先去電視台是吧?先去問問,昨天舉行跳水比賽的那座游泳館在哪兒?是哪個城市?出了樓群,路面漸漸降低,因而可以看出很遠去。上班的人流浩浩蕩蕩行色匆匆。昨夜他們都在哪兒呢,現在都鑽出來了?那把薩克斯是誰吹的那沙啞的歌喉是誰的(「遠方呵……在從前……」)?
在車站上我問一個老頭:「去電視台,怎麼坐車?」老頭說:「電視台在哪兒?」我搖搖頭說不知道。另一個等車的人告訴我:「電視台嗎?在太平橋。不能坐這趟車,你得到前邊去坐3路,換7路再換9路。」那個老頭拿出地圖給我看(他做得對,這城市太大了而且日新月異,出門應該帶上地圖),食指在圖面上走:「看,這兒,3路,這兒,這兒7路,9路呢?……」那食指看上去十分真實,皺紋一圈圈纏繞在上面,內側被煙熏得焦黃,「9,看這是不是9路?」那食指繼續擦著圖面走,投下無可質疑的影子,「看,看,看,哦太平橋!」指尖在某一平方厘米的圖面上戳點,嘩嘩地把紙戳得直響,「就這兒,到那兒再打聽吧。」「謝謝,謝謝您。」「謝什麼?甭謝。」老頭又點上一支煙。
我站在那兒半天沒動。太平橋,是我出生的地方。那兒的一條小巷裡有一家不大但是很老的醫院,我記得它有高高的拱門,青磚牆上爬滿枝藤,院子里有幾棵老槐樹,三層的小樓,樓道里昏昏暗暗永遠開著燈,樓梯是木製的,很窄很陡,踏上去發出嗵嗵的響聲。將近三十年前我就落生在那兒。奶奶曾指著老槐樹下的一個窗口對我說,「看,就是這兒,就這裡面,你就是在這間屋子裡出生的。」「您怎麼知道?」「我怎麼知道?那時我就站在這棵樹下等著你,聽著,聽你是不是來了。」「然後呢?」「然後你就來了,哇地一聲,你就來了。」「從哪兒來的?」奶奶笑笑:「你不知道嗎?」我搖搖頭。「那,誰還能知道?」
「怎麼還不去呀,小夥子?」那老頭說,幸福地抽著煙。
「謝謝您啦。」
「快去吧錯不了,這地圖才買的。」
電視台的一個中年婦女說,昨天沒有轉播體育比賽。
「跳水,」我說,「跳台跳水。」
她問:「你到底想知道什麼?」
「那場比賽是在哪兒進行的。就是說,是哪個城市的哪個游泳場?」
「你要知道這個幹嗎?公安局的嗎?」
「不不。嗯……是這樣,噢對了,我從那場實況轉播的畫面上認出了一個人,我的一個老朋友,失散多年的老朋友。」
「那,你找到那個游泳場就能找到他嗎?比賽不是已經結束了嗎?」
說得有理。我稍微想了一下:「哦,是這樣,我見他和一個女跳水者在一起,那個女跳水者想必應該知道他現在在哪兒。」
「什麼,女跳水者?你是說一個女運動員是嗎?」
「對,對對,女運動員,我想……」
「我看你不如到體委去打聽,游泳場的人也未必知道她們都住在哪兒呀?」
這話更有道理。但是我想知道的只是那個游泳場在哪兒,在哪個城市,從某個角度是不是真的可以看到那座大屋頂的樓房,和它的最上面的一排窗口。也許就再跑一趟體委?
這時過來一個年輕小夥子:「什麼事?」
「他問昨天轉播的那場跳水比賽是在哪兒舉行的。」
「昨天?」
「對,」我趕忙說,「昨天,昨天下午。」
「下雨的時候?」
「對對對,雨還沒停,差不多三點,要不四點。」
「噢,那不是實況轉播,是錄像,重播。」
「在哪兒?請問,是在哪個城市?」
「你現在在哪個城市?對,就這兒。你問這個幹嗎?」
「他在電視里看見了一個失散多年的朋友,」那個中年婦女顯出同情的樣子,「我說他不如到體委去問問。」
「在哪個游泳場?」
「你問體委?」
「他沒問體委。是我讓他不如到體委問問。」
「怎麼這麼亂。那個游泳場是嗎?就那麼一個游泳場。露天的,有看台,對不對?就那麼一個。」
我謝過他們。
離那家小醫院已經很近了,我想先去看看它,看看我的出生地。
很久沒來這兒了。太平橋是兩條橫豎交叉的大街(並沒有橋,據說很久以前是有的),從前很冷清,現在很熱鬧。若非很多商店的標牌上都寫著太平橋(「太平橋副食品商場」「太平橋商業大廈」「太平橋飯店」「XX綜合開發總公司太平橋分公司」等等),我會以為自己是在另一座城市的隨便哪一條繁華的街道上。街上的人幾乎是排著隊走,像是遊行,當然並不喊口號。只有警察一個人喊:「嘿,你幹嗎呢你?對,就是你!甭看別人,說的就是你!」但至少有好幾十人都左顧右盼地看別人。陽光漂浮在人群上,跳動在形形色色的頭上、背上和汗上。我先後踩掉了兩個人的鞋,一個是布鞋,一個是涼鞋,布鞋沖我嚷「你瞎啦是怎的」,涼鞋卻對我說「喲,對不起」,彷彿是布鞋和涼鞋之間的事與我無關。隨後我遭了報應,一隻漂亮的白色高跟鞋踩了我的涼鞋,釘子一樣的高跟險些釘進了我的腳背,在我尚未想好是說「你瞎啦」還是說「對不起」的當兒,我聽見那高跟鞋「咯咯咯」地一路笑著藏進了人群。我在一隻果皮箱上靠著揉腳,唯一的想法是:那漂亮的白色高跟鞋是真的(這麼硬這麼尖銳),昨夜的月光曾照耀它,它併攏著擺在一張床下靜靜地等待,幾十或十幾個小時之後它出了門,咯咯咯地下了台階,咯咯咯咯,很漂亮地走了很遠的路來踩到了我。
在兩座裝飾華麗的餐館之間找到了那條小巷。小巷裡也比過去喧鬧。從前在這個時間(上午十點多)它總是非常非常安靜,很少行人,陽光在它的地上,在它的牆上、屋檐上,在它非常非常安靜的風裡。陽光中有我的哭聲和奶奶的哄勸聲——「不哭啦不哭啦,不哭,不,不打針,光是讓大夫瞧瞧,瞧瞧我們是不是已經好了,要是好了我們就再也不來啦!」小巷幾乎沒變什麼樣子,但那哭聲和哄勸聲已經消失。那時我總生病,奶奶抱著我或拎著我,常在這小巷裡走,走去又走來;作為挨一針的酬勞,奶奶在一個小攤上給我買兩支棒棒糖。那祖孫倆哪兒去了呢?不存在了嗎?太陽曾經照耀著那祖孫倆,因而你能看見他們。陽光投在他們身上反射過來,他們的影像反射到你眼睛里(視網膜上),因而你看見了他們(發現了他們),因而他們存在(就像月亮)。然後,那影像以每秒鐘30萬公里的速度飛離,飛向無邊的太空,他們便不見了,他們便不存在了。可是不,不,那影像還在(否則我們怎麼能看到星星呢),實際上他們只是離開了,以每秒鐘30萬公里的速度離開了。存在於離我們二十多光年的地方。設若我能到那兒去(從理論上講),並且有一架倍數足夠大的望遠鏡,二十多年前的那情景(那影像)就又能反射到我眼睛里(映在我的視網膜上),那祖孫倆就依然存在,依然在小巷中走著,我就又能看見奶奶了,像我當年隔著一米的距離看她一樣,又能看見她把兩支棒棒糖遞到我手裡了。是的是的,太陽其實是十分鐘前的太陽,星星其實是許多年前的星星,一米的距離和二十多光年的距離是一樣的,對凝望而言是一樣的。就凝望而言,一米和兩米有什麼不同?一米和一公里(加上望遠鏡)有什麼不同?一米和二十多光年(加上天文望遠鏡)有什麼不同呢?唯一的不同是:隔著二十多光年我不能一伸手就摸到奶奶,不能一張開雙臂就撲進她的懷裡了。因而一種叫作真實,一種形同幻景。最後判定真實的,是觸覺。(宇宙飛船就是因此而出發的吧?去觸摸月亮和星星。)那麼我們不能觸到的東西我們怎麼能夠最後判定它們是真的呢?
我不認為我是瘋子,但有可能是個傻瓜,全世界第一傻。
那家小醫院還在,但那座三層的小樓已無影無蹤,代之以一座雪白耀眼的五層新樓。那幾棵老槐樹也還在。奶奶的聲音(畫外音):「看,就是這兒,就在這裡面,你就是在這間屋子裡出生的。」我找到了那棵老槐樹和離它最近的那個窗口,但那兒已經不是產房,也不是診室了,那兒出售鮮花。
我走上樓,找到產科,在一群年輕的(緊張又興奮的)准父親之中坐了一會兒。一個準父親問我:「怎麼樣,還正常吧?」我嚇了一跳,以為他是在說我(「你精神還正常吧?」),我趕緊說:「還行。你呢,男孩兒還是女孩兒?」所有的准父親都看我(天哪,他們等的就是這個),我趕忙改口:「我是說您希望是個男孩兒還是……?」這時候護士出來喊了一個名字(想必是裡面那位剛剛轉正的母親的名字),對一位慌慌地起立的馬上就要轉正的父親說:「你的,兒子!」(奶奶當年就是這樣聽說我來了的吧——「您的,孫子!」)我很想等著看看那個孩子,想真誠地吻他一下,但是我知道這兒很方便說不定會馬上把我拉到一個地方給我一針鎮靜劑。
我下了樓,在那鮮花店裡買了一束玫瑰。
「白的還是紅的?」
「都要。」我把它放在奶奶曾站在那兒等我來的那棵老槐樹下,獻給我的出生地。一個幼稚的童聲(畫外音):「我是從哪兒來的?」奶奶的聲音(畫外音):「你自己也不知道嗎?那,誰還能知道?」
游泳場里有幾個少女在訓練,一個漂亮的女教練坐在看台上不斷地朝少女們喊。
我爬到看台的最高處,繞著看台走了兩圈。十米跳台的背景中,熾烈的陽光飛揚得到處都是,紅色的屋頂上,桔黃色和白色的樓牆上,樹上,花花綠綠的遮陽棚上,各種顏色都被點燃了似地爍爍刺目。一排排一摞摞密密麻麻的窗口張開在那兒一動不動憂喜不驚。但,還有什麼理由懷疑那是布景呢?除非我是瘋子(精神病患者)。那座高架鐵路橋幫了我的忙,以它作為一個標度,我終於找到了那個角度。這時候沒有列車開過。少女們一個個走上跳台,每一步送掉一段光陰。我的目光與她們的腿和那座鐵路橋排成一條直線(三點呈一線像射擊那樣,我開過槍,真槍),然後從她們額頭的背景中找那座大屋頂的樓房。
一個清潔工老大媽走過來:「你是哪兒的?」
我指指下面漂亮的女教練,又指指自己的胸脯:「朋友。」
「你這是?」
「呵,您看,」我指著遠處那座大屋頂的樓房問,「那兒是哪兒?」
「嗬,你這一指半拉城,到底是哪兒呀?」
「在那個小姑娘腦門兒後面,最遠的那座樓房。最遠的,對,在它後面再看不到別的房子了,在它上面是一線藍天,對,很遠很小,但能看出那是一座大屋頂的樓房。屋頂是紅色的,看見了嗎?看不到它總共有幾層,只能看見大屋頂下面的第一排窗口,再往下就被它前面的房子擋住了。那排窗口,一二三四五六七八九,對,九個窗口,看清了嗎?不要管它多少個窗口了吧……對,對對,它左邊是一座更大的樓房,右邊不遠有一根不算太高的煙囪。」
「那誰說得准?總歸是城西,偏北。問這幹嗎?」
「嗯……我的一個朋友就住在那兒。」
「你的朋友可不算少。」老大媽划動著帚把走開。她心裡肯定有一句話沒說出來——「半瘋兒!」
我走下看台,站在漂亮的女教練背後看女孩子們跳水。坦白說,我的目光更多地是在漂亮的女教練身上。她穿著泳裝。她真是漂亮,也纖秀,又豐滿,被陽光晒成褐色的背上有一顆黑痦子。
她發覺了我,扭轉頭來問:「你,有事嗎?」
「不,看看,我喜歡跳水。」
「你是哪兒的?」(畫外音:「我是從哪兒來的?」「你也不知道嗎?那誰還能知道?」)
我指指遠處那位清潔工老大媽,又指指自己的胸口說:「朋友。」
漂亮的女教練扭轉頭去,看樣子對我以及對那位清潔工老大媽都很不滿。
少女們一個個往下跳。展臂,曲體,起跳,轉體兩周翻騰三周半,入水。「好極了!」漂亮的女教練喊,站起來又坐回去,泳裝的邊縫裡閃出一縷動人的雪白,那是太陽照不到的領域。我離她只有一米,從理論上講我一伸手就能摸到她,就可以感到她的起伏和陷落,感到她的彈性和溫度,證明那美麗肌膚的真實,證明那是一個確鑿的靈魂。但必然的邏輯是:她馬上會喊起來,要不了多久我就以流氓的身份在公安局的某張桌子上簽名畫押了。不敢和不能和不可能,完全等效。所以一米的距離與二十多光年的距離沒什麼兩樣(我不能一伸手就摸到星星,以及我不敢一伸手就摸到這個漂亮的女教練)。
我走出遊泳場的時候,清潔工老大媽和漂亮的女教練在一起。
我遠遠地聽她們說,「他不是你的朋友嗎?」「怎麼成了我的,他說是你的呀?」「喲,那他到底是哪兒來的是什麼人?」
我朝城西走,稍稍偏北的方向。迎著夕陽,朝那座大屋頂的樓房走,以它左邊的那座更高更大的樓房和它右邊不遠處的那根煙囪為標誌。那窗口看來是真的,但它真的是真的么?裡面果真有一個故事么?太陽正在那根大煙囪頂上,差不多五點多鐘。
太陽掉到那煙囪右面半腰上時,路面漸漸升高、爬坡。我沒乘車,怕錯了方向。下班的人流像是遊行歸來,隊伍有些疲憊,或者是有些鬆懈,騎車的和走路的頭上都是汗,但對不久就要到來的夜晚抱著期望。沒人能想到我這是要去哪兒,我敢說沒有誰能想到這人流中有一個看樣子挺正常的傢伙是要去證實某一個窗口的確鑿,證實這裡面確鑿有一個故事。我也不知道別人都是要到哪兒去,總之等到天完全黑了的時候,等到午夜,大家就都不見了,都不知道藏到什麼地方去了。那時就只有邏輯出面:他們在那一排排一摞摞的窗口裡面,在床上,做愛,或作夢。我注視著迎面而來以及背身而往的一張張臉和一個個頭,不同的表情和不同的姿勢,那裡面有不同的故事。每一個人就像每一個窗口,裡面肯定有一個故事,不知道是什麼,但肯定有。肯定,毫無疑問。就是說,街上走著很多故事。我只知道我自己的故事(其中一個片段是,昨天,當這世界上的某一滴雨敲響某一片樹葉的時候,失戀不期而至)。我很想隨便抓過一個人來,聽聽他(她)的故事,握住他(她)的手感覺到他(她)的真實並且聽聽他(她)的故事。我也很想隨便抓過一個人來向他(她)說說我的故事,甚至握住他(她)的手甚至張開雙臂撲在他(她)懷裡感覺到他(她)是真的,感到他(她)真的在聽我的故事。可我既不敢被人叫作瘋子,又不敢被人稱為流氓。所以,我與別人與所有的別人的距離,應以光年計算。把各自的陽光反射到對方的視網膜上,但中間隔著若干光年。
道路漸漸地有些熟悉。樓群中的小路旁,丁香早已無花,月季開得正旺,夜合歡的葉子正合併起來。我或者是瘋子,或者是全世界第一傻(失戀者總歸是這樣吧),直到走到那座大屋頂的樓房前我還沒認出這其實是我的家。
直到我爬上樓我還沒認出其實這是我的家。
直到我(一二三四五)找到中間的那個門時還沒認出其實這是我的家。
我敲敲門,沒人應。我想一個敲錯門的客人不應該被認為是瘋子或者流氓。再敲一敲,還是沒人應。
過來一個人問我:「怎麼著哥們兒,鑰匙丟啦?」
這樣我才恍然大悟,這就是我的家。
我站在門旁向屋裡看了一會兒,彷彿重歸故里(是孤身一人不是結伴還鄉,因為那滴雨敲響了那片葉子)。屋裡和我離開時一樣:一張床,一張書桌,兩隻書櫃,一隻小衣櫃,小衣柜上有一台電視,書桌上有一束花,紅色和白色的玫瑰在我離開的時候綻開了一朵(撲啦一下猝不及防肯定是那樣)。
我在桌前坐下,想,那場跳水比賽是在哪一天進行的呢?那時這個窗口裡正有一個什麼故事呢?總之,那時,這個窗口裡,失戀尚未到達,那時失戀正途經別人尚未到達我。坐了一會兒,但月光從窗外照進來照耀著桌上那束花,所以(邏輯告訴我)實際上我已經在那兒枯坐了很久。遠處那把薩克斯又吹響了,沙啞的歌喉唱著遠方唱著從前。我撫摸那束花,紅色的和白色的玫瑰,我能夠撫摸它,它不認為我是瘋子或者流氓。我祈禱,人間的科學技術千萬不要有一天發展到也能夠模仿觸覺。
一九九三年七月十二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