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六章
這時過來一個年輕小夥子:「什麼事?」
「他問昨天轉播的那場跳水比賽是在哪兒舉行的。」
「昨天?」
「對,」我趕忙說,「昨天,昨天下午。」
「下雨的時候?」
「對對對,雨還沒停,差不多三點,要不四點。」
「噢,那不是實況轉播,是錄像,重播。」
「在哪兒?請問,是在哪個城市?」
「你現在在哪個城市?對,就這兒。你問這個幹嘛?」
「他在電視里看見了一個失散多年的朋友,」那個中年婦女顯出同情的樣子,「我說他不如到體委去問問。」
「在哪個游泳場?」
「你問體委?」
「他沒問體委。是我讓他不如到體委問問。」
「怎麼這麼亂。那個游泳場是嗎?就那麼一個游泳場。露天的,有看台,對不對?就那麼一個。」
我謝過他們。
離那家小醫院已經很近了,我想先去看看它,看看我的出生地。
很久沒來這兒了。太平橋是兩條橫豎交叉的大街(並沒有橋,據說很久以前是有的),從前很冷清,現在很熱鬧。若非很多商店的標牌上都寫著太平橋(「太平橋副食品商場」「太平橋商業大廈」「太平橋飯店」「**綜合開發總公司太平橋分公司」等等),我會以為自己是在另一座城市的隨便哪一條繁華的街道上。街上的人幾乎是排著隊走,像是遊行,當然並不喊口號。只有警察一個人喊:「嘿,你幹嘛呢你?對,就是你!甭看別人,說的就是你!」但至少有好幾十人都左顧右盼地看別人。陽光漂浮在人群上,跳動在形形色色的頭上、背上和汗上。我先後踩掉了兩個人的鞋,一個是布鞋,一個是涼鞋,布鞋沖我嚷「你瞎啦是怎的」,涼鞋卻對我說「喲喲,對不起」,彷彿是布鞋和涼鞋之間的事與我無關。隨後我遭了報應,一隻漂亮的白色高跟鞋踩了我的涼鞋,釘子一樣的高跟險些釘進了我的腳背,在我尚未想好是說「你瞎啦」還是說「對不起」的當兒,我聽見那高跟鞋「咯咯咯」地一路笑著藏進了人群。我在一隻果皮箱上靠著揉腳,唯一的想法是:那漂亮的白色高跟鞋是真的(這麼硬這麼尖銳),昨夜的月光曾照耀它,它併攏著擺在一張床下靜靜地等待,幾十或十幾個小時之後它出了門,咯咯咯地下了台階,咯咯咯咯,很漂亮地走了很遠的路來踩到了我。
在兩座裝飾華麗的餐館之間找到了那條小巷。小巷裡也比過去喧鬧。從前在這個時間(上午十點多)它總是非常非常安靜,很少行人,陽光在它的地上,在它的牆上、屋檐上,在它非常非常安靜的風裡。陽光中有我的哭聲和奶奶的哄勸聲——「不哭啦不哭啦,不哭,不,不打針,光是讓大夫瞧瞧,瞧瞧我們是不是已經好了,要是好了我們就再也不來啦。」小巷幾乎沒變什麼樣子,但那哭聲和哄勸聲已經消失。那時我總生病,奶奶抱著我或拎著我,常在這小巷裡走,走去又走來;作為挨一針的酬勞,奶奶在一個小攤上給我買兩支棒棒糖。那祖孫倆哪兒去了呢?不存在了嗎?太陽曾經照耀著那祖孫倆,因而你能看見他們。陽光投在他們身上反射過來,他們的影像反射到你眼睛里(視網膜上),因而你看見了他們(發現了他們),因而他們存在(就像月亮)。然後,那影像以每秒鐘30萬公里的速度飛離,飛向無邊的太空,他們便不見了,他們便不存在了。可是不,不,那影像還在(否則我們怎麼能看到星星呢),實際上他們只是離開了,以每秒鐘30萬公里的速度離開了。存在於離我們二十多光年的地方。設若我能到那兒去(從理論上講),並且有一架倍數足夠大的望遠鏡,二十多年前的那情景(那影像)就又能反射到我眼睛里(映在我的視網膜上),那祖孫倆就依然存在,依然在小巷中走著,我就又能看見奶奶了,像我當年隔著一米的距離看她一樣,又能看見她把兩支棒棒糖遞到我手裡了。是的是的,太陽其實是十分鐘前的太陽,星星其實是許多年前的星星,一米的距離和二十多光年的距離是一樣的,對凝望而言是一樣的。就凝望而言,一米和兩米有什麼不同?一米和一公里(加上望遠鏡)有什麼不同?一米和二十多光年(加上天文望遠鏡)有什麼不同呢?唯一的不同是:隔著二十多光年我不能一伸手就摸到奶奶,不能一張開雙臂就撲進她的懷裡了。因而一種叫作真實,一種形同幻景。最後判定真實的,是觸覺。(宇宙飛船就是因此而出發的吧?去觸摸月亮和星星。)那麼我們不能觸到的東西我們怎麼能夠最後判定它們是真的呢?
我不認為我是瘋子,但有可能是個傻瓜,全世界第一傻。
那家小醫院還在,但那座三層的小樓已無影無蹤,代之以一座雪白耀眼的五層新樓。那幾棵老槐樹也還在。奶奶的聲音(畫外音):「看,就是這兒,就在這裡面,你就是在這間屋子裡出生的。」我找到了那棵老槐樹和離它最近的那個窗口,但那兒已經不是產房,也不是診室了,那兒出售鮮花。
我走上樓,找到產科,在一群年輕的(緊張又興奮的)准父親之中坐了一會兒。一個準父親問我:「怎麼樣,還正常吧?」我嚇了一跳,以為他是在說我(「你精神還正常吧?」),我趕緊說:「還行。你呢,男孩兒還是女孩兒?」所有的准父親都看我(天哪,他們等的就是這個),我趕忙改口:「我是說您希望是個男孩兒還是……?」這時候護士出來喊了一個名字(想必是裡面那位剛剛轉正的母親的名字),對一位慌慌地起立的馬上就要轉正的父親說:「你的,兒子!」(奶奶當年就是這樣聽說我來了的吧——「您的,孫子!」)我很想等著看看那個孩子,想真誠地吻他一下,但是我知道這兒很方便說不定會馬上把我拉到一個地方給我一針鎮靜劑。
我下了樓,在那鮮花店裡買了一束玫瑰。「白的還是紅的?」
「都要。」我把它放在奶奶曾站在那兒等我來的那棵老槐樹下,獻給我的出生地。一個幼稚的童聲(畫外音):「我是從哪兒來的?」奶奶的聲音(畫外音):「你自己也不知道嗎?那,誰還能知道?」
游泳場里有幾個少女在訓練,一個漂亮的女教練坐在看台上不斷地朝少女們喊。
我爬到看台的最高處,繞著看台走了兩圈。十米跳台的背景中,熾烈的陽光飛揚得到處都是,紅色的屋頂上,桔黃色和白色的樓牆上,樹上,花花綠綠的遮陽棚上,各種顏色都被點燃了似地爍爍刺目。一排排一摞摞密密麻麻的窗口張開在那兒一動不動憂喜不驚。但,還有什麼理由懷疑那是布景呢?除非我是瘋子(精神病患者)。那座高架鐵路橋幫了我的忙,以它作為一個標度,我終於找到了那個角度。這時候沒有列車開過。少女們一個個走上跳台,每一步送掉一段光陰。我的目光與她們的腿和那座鐵路橋排成一條直線(三點呈一線像射擊那樣,我開過槍,真槍),然後從她們額頭的背景中找那座大屋頂的樓房。
一個清潔工老大媽走過來:「你是哪兒的?」
我指指下面漂亮的女教練,又指指自己的胸脯:「朋友。」
「你這是?」
「呵,您看,」我指著遠處那座大屋頂的樓房問,「那兒是哪兒?」
「嗬,你這一指半拉城,到底是哪兒呀?」
「在那個小姑娘腦門兒後面,最遠的那座樓房。最遠的,對,在它後面再看不到別的房子了,在它上面是一線藍天,對,很遠很小,但能看出那是一座大屋頂的樓房。屋頂是紅色的,看見了嗎?看不到它總共有幾層,只能看見大屋頂下面的第一排窗口,再往下就被它前面的房子擋住了。那排窗口,一二三四五六七八九,對,九個窗口,看清了嗎?不要管它多少個窗口了吧……對,對對,它左邊是一座更大的樓房,右邊不遠有一根不算太高的煙囪。」
「那誰說得准?總歸是城西,偏北。問這幹嘛?」
「嗯……我的一個朋友就住在那兒。」
「你的朋友可不算少。」老大媽划動著帚把走開。她心裡肯定有一句話沒說出來——「半瘋兒!」
我走下看台,站在漂亮的女教練背後看女孩子們跳水。坦白說,我的目光更多地是在漂亮的女教練身上。她穿著泳裝。她真是漂亮,也纖秀,又豐滿,被陽光晒成褐色的背上有一顆黑痦子。
她發覺了我,扭轉頭來問:「你,有事嗎?」
「不,看看,我喜歡跳水。」
「你是哪兒的?」(畫外音:「我是從哪兒來的?」「你也不知道嗎?那誰還能知道?」)
我指指遠處那位清潔工老大媽,又指指自己的胸口說:「朋友。」
漂亮的女教練扭轉頭去,看樣子對我以及對那位清潔工老大媽都很不滿。
少女們一個個往下跳。展臂,曲體,起跳,轉體兩周翻騰三周半,入水。「好極了!」漂亮的女教練喊,站起來又坐回去,泳裝的邊縫裡閃出一縷動人的雪白,那是太陽照不到的領域。我離她只有一米,從理論上講我一伸手就能摸到她,就可以感到她的起伏和陷落,感到她的彈性和溫度,證明那美麗肌膚的真實,證明那是一個確鑿的靈魂。但必然的邏輯是:她馬上會喊起來,要不了多久我就以流氓的身份在公安局的某張桌子上簽名畫押了。不敢和不能和不可能,完全等效。所以一米的距離與二十多光年的距離沒什麼兩樣(我不能一伸手就摸到星星,以及我不敢一伸手就摸到這個漂亮的女教練)。
我走出遊泳場的時候,清潔工老大媽和漂亮的女教練在一起。
我遠遠地聽她們說,「他不是你的朋友嗎?」「怎麼成了我的,他說是你的呀?」「喲,那他到底是哪兒來的是什麼人?」
我朝城西走,稍稍偏北的方向。迎著夕陽,朝那座大屋頂的樓房走,以它左邊的那座更高更大的樓房和它右邊不遠處的那根煙囪為標誌。那窗口看來是真的,但它真的是真的么?裡面果真有一個故事么?太陽正在那根大煙囪頂上,差不多五點多鐘。
太陽掉到那煙囪右面半腰上時,路面漸漸升高,爬坡。我沒乘車,怕錯了方向。下班的人流像是遊行歸來,隊伍有些疲憊,或者是有些鬆懈,騎車的和走路的頭上都是汗,但對不久就要到來的夜晚抱著期望。沒人能想到我這是要去哪兒,我敢說沒有誰能想到這人流中有一個看樣子挺正常的傢伙是要去證實某一個窗口的確鑿,證實這裡面確鑿有一個故事。我也不知道別人都是要到哪兒去,總之等到天完全黑了的時候,等到午夜,大家就都不見了,都不知道藏到什麼地方去了。那時就只有邏輯出面:他們在那一排排一摞摞的窗口裡面,在床上,做愛,或作夢。我注視著迎面而來以及背身而往的一張張臉和一個個頭,不同的表情和不同的姿勢,那裡面有不同的故事。每一個人就像每一個窗口,裡面肯定有一個故事,不知道是什麼,但肯定有。肯定,毫無疑問。就是說,街上走著很多故事。我只知道我自己的故事(其中一個片段是,昨天,當這世界上的某一滴雨敲響某一片樹葉的時候,失戀不期而至)。我很想隨便抓過一個人來,聽聽他(她)的故事,握住他(她)的手感覺到他(她)的真實並且聽聽他(她)的故事。我也很想隨便抓過一個人來向他(她)說說我的故事,甚至握住他(她)的手甚至張開雙臂撲在他(她)懷裡感覺到他(她)是真的,感到他(她)真的在聽我的故事。可我既不敢被人叫作瘋子,又不敢被人稱為流氓。所以,我與別人與所有的別人的距離,應以光年計算。把各自的陽光反射到對方的視網膜上,但中間隔著若干光年。
道路漸漸地有些熟悉。樓群中的小路旁,丁香早已無花,月季開得正旺,夜合歡的葉子正合併起來。我或者是瘋子,或者是全世界第一傻(失戀者總歸是這樣吧),直到走到那座大屋頂的樓房前我還沒認出這其實是我的家。
直到我爬上樓我還沒認出其實這是我的家。
直到我(一二三四五)找到中間的那個門時還沒認出其實這是我的家。
我敲敲門,沒人應。我想一個敲錯門的客人不應該被認為是瘋子或者流氓。再敲一敲,還是沒人應。
過來一個人問我:「怎麼著哥們兒,鑰匙丟啦?」
這樣我才恍然大悟,這就是我的家。
我站在門旁向屋裡看了一會兒,彷彿重歸故里(是孤身一人不是結伴還鄉,因為那滴雨敲響了那片葉子)。屋裡和我離開時一樣:一張床,一張書桌,兩隻書櫃,一隻小衣櫃,小衣柜上有一台電視,書桌上有一束花,紅色和白色的玫瑰在我離開的時候綻開了一朵(撲啦一下猝不及防肯定是那樣)。
我在桌前坐下,想,那場跳水比賽是在哪一天進行的呢?那時這個窗口裡正有一個什麼故事呢?總之,那時,這個窗口裡,失戀尚未到達,那時失戀正途經別人尚未到達我。坐了一會兒,但月光從窗外照進來照耀著桌上那束花,所以(邏輯告訴我)實際上我已經在那兒枯坐了很久。遠處那把薩克斯又吹響了,沙啞的歌喉唱著遠方唱著從前。我撫摸那束花,紅色的和白色的玫瑰,我能夠撫摸它,它不認為我是瘋子或者流氓。我祈禱,人間的科學技術千萬不要有一天發展到也能夠模仿觸覺。
一九九三年七月十二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