電的利弊
日本幕府時代,曾大殺基督教徒,刑罰很兇,但不準發表,世無知者。到近幾年,乃出版當時的文獻不少。曾見《切利支丹殉教記》〔2〕,其中記有拷問教徒的情形,或牽到溫泉旁邊,用熱湯澆身;或周圍生火,慢慢的烤炙,這本是「火刑」,但主管者卻將火移遠,改死刑為虐殺了。
中國還有更殘酷的。唐人說部中曾有記載,一縣官拷問犯人,四周用火遙焙,口渴,就給他喝醬醋,〔3〕這是比日本更進一步的辦法。現在官廳拷問嫌疑犯,有用辣椒煎汁灌入鼻孔去的,似乎就是唐朝遺下的方法,或則是古今英雄,所見略同。曾見一個囚在反省院里的青年的信,說先前身受此刑,苦痛不堪,辣汁流入肺臟及心,已成不治之症,即釋放亦不免於死云云。此人是陸軍學生,不明內臟構造,其實倒掛灌鼻,可以由氣管流入肺中,引起致死之病,卻不能進入心中;大約當時因在苦楚中,知覺瞀亂,遂疑為已到心臟了。
但現在之所謂文明人所造的刑具,殘酷又超出於此種方法萬萬。上海有電刑,一上,即遍身痛楚欲裂,遂昏去,少頃又醒,則又受刑。聞曾有連受七八次者,即幸而免死,亦從此牙齒皆搖動,神經亦變鈍,不能復原。前年紀念愛迪生〔4〕,許多人讚頌電報電話之有利於人,卻沒有想到同是一電,而有人得到這樣的大害,福人用電氣療病,美容,而被壓迫者卻以此受苦,喪命也。
外國用火藥製造子彈禦敵,中國卻用它做爆竹敬神;外國用羅盤針航海,中國卻用它看風水;外國用鴉片醫病,中國卻拿來當飯吃。同是一種東西,而中外用法之不同有如此,蓋不但電氣而已。
一月三十一日。
〔1〕本篇最初發表於一九三三年二月十六日《申報·自由談》,署名何家干。
〔2〕《切利支丹殉教記》原名《切支丹E殉教者》,日本松剖底鰨瘓哦*出版。一九二五年修訂再版時改名為《切支丹殉教記》。書中記述十六世紀以來天主教在日本的流傳,以及日本江戶幕府時代封建統治階級對天主教徒的殘酷迫害和屠殺的情況。「切支丹」(也稱「切利支丹」),是基督教(及基督教徒)的日本譯名。〔3〕《太平廣記》卷二六八引《神異經》佚文中有類似記載:唐代武則天時酷吏來俊臣逼供,「每鞫囚,無輕重,先以醋灌鼻,禁地牢中,以火圍繞。」
〔4〕愛迪生(T.A.Edison,1847—1931)美國發明家。精研電學,有很多發明創製,如電燈、電報、電話、電影機、留聲機等。
一九三一年十月十八日逝世后,世界各地曾悼念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