誰的委屈
黃逸梵走了,孫用蕃來了,成為了愛玲的繼母。愛玲深受刺激,為此怏怏不樂了許久。她像是不請自來的強盜,生生地擠入她和父親之間緊密的空間。從此,多了一個「第三者」,多了一個敵人!
其實她比她難。從來後母難做,如同與人做妾,名不正而言不順,如非必要誰願為之呢?人心隔肚皮,做得好了,是你的本分,十分賢惠也落不到一分;做得不好,擔個虐待的罪名,無端就有一干人等跳出來指責,主持正義,千夫所指無疾而死。膽小怕事的,眾人口中夾著尾巴做人;略有些擔當的,免不了勢急強做虎,個個逼做了柳月娥。
她何嘗不是提著一顆心,拎著膽子做人?父親是孫寶琦,由民國外交部長一路走上總理的寶座,說到底也是有頭有臉的人家。人情大過天,窘迫的時候,仗著張老臉,上海地界上也不能不賣點小面子。
這樣一個人,因是庶出,姨太太所生,又因有一個難以啟齒的癖好,二十三歲了也未許人,只得做了張家的填房。心比天高,身為低卑,她心裡也未必就光明堂皇,喜悅明亮。人是命里蜉蝣,不過婉從而已。
但凡愛玲說她一點好,給她一些好臉色,也能讓她歡喜。她心血來潮寫的《後母的心》,也曾讓她感激不盡。可愛玲偏偏是那樣一個冷人兒,對人好也不宣諸於口,何況是與她虛與委蛇呢?其實她也想儘力做得好一些,想得也算細緻。譬如知道愛玲的身材與自己差不多,就帶了許多自己年輕時穿的衣服給愛玲。無論結果如何,她的本意是想和愛玲搞好關係。
從父母大人的角度,愛玲的確不算是一個乖巧討人喜歡的女孩。她對她的怨恨並非針對她本人,而是對天下所有的繼母。她在散文《天才夢》里坦然承認,對父親再婚恨得咬牙切齒,甚至產生一種迫切的衝動:如果那個女人就在陽台上,一定要把她推下去,一了百了。這樣的惡毒和憎恨,也難怪父母對她嚴苛的管教。而那樣的管教,在那個時代似乎並不過分。
於她能做到這一步了,實則不易了!可惜她的好心用得不上道,受冷落責難是難免的。她忘了愛玲的身份家世。無論怎樣沒落了,也是正牌的千金小姐,又在洋派母親的熏陶下長大,骨子裡有一股清高的貴族氣,如何稀罕你那幾箱破衣服?其實何止對她,便是表舅親友有好心,想著把衣服給她穿,愛玲也是不喜的,她曾經對姑姑抱怨道:「如何就輪到我被周濟了?」
愛玲自有不食嗟來之食的傲骨。即使她不去周濟人,也輪不到別人來周濟她,否則周身難受。此時她正是青春少女時,愛美之心初萌,對容貌服飾在意比之前以後更甚。她所上的聖瑪麗亞女校是上海最好的貴族學校之一,培養中國式的西洋淑女,校園裡行走的都是全上海的天之嬌女。滿園綉帶飄香,花枝招展,令桃羞杏讓,燕妒鶯慚。
繼母給她舊衣服,愛玲穿在身上好比孫悟空進了八卦爐,周身上下沒一個地方舒坦。因是舊的,要承他人的情本來就窩囊,何況是從孫用蕃身上脫下來,彷彿長了一雙眼睛、一雙手整日間盯著她,摩挲著她。愛玲算不得小心眼,卻耿耿於那件黯紅的薄棉袍,說它是「碎牛肉的顏色,穿不完地穿著,就像渾身都生了凍瘡」。這樣的描述簡直有些惡毒。
有一張照片,是愛鈴和姑姑在陽台上的合影。女孩的臉上再也尋不回舊日蹤跡——圓圓的臉,圓圓的笑容。年幼時面對鏡頭的自信全消失了。站在草地上,陽光滿滿,照不到她身上。蒼白木訥讓她看起比姑姑還要衰老。她身上的那件旗袍,直覺就是那件讓她耿耿於懷的「碎牛肉顏色」黯紅的薄棉袍。
那是心上的一個陰影,惟有等時間去照耀。
那應該是她在聖瑪麗亞學校上學最黯淡的一段時光,當她穿著繼母的舊衣服走在校園裡,忍受了多少難堪的眼光。在全上海的天之嬌女面前,手上光芒初綻的筆,也掩蓋不了她的失落。那時她還不懂得安貧樂道,寵辱不驚。人本心裡的虛榮,往往需要歲月來銷蝕。
可以想像愛玲當時的委屈。一個宣稱「八歲我要梳愛司頭,十歲我要穿高跟鞋,十六歲我可以吃粽子湯糰,吃一切難於消化的東西。」一個拿到第一筆稿費以後,給自己買口紅的女孩,穿著繼母的舊衣服,簡直就是磨難。
到了美國,她給自己買了無數鮮艷卻幾乎不可能穿出去的衣服。一方面是為了滿足自己的戀衣癖,另一方面,或許有宣洩自己曾經遭遇的委屈。
孫用蕃也是委屈的。這個名門閨秀,嫁給了張志沂,兩個孩子父親的沒落王孫,已是屈就了,加上愛玲這個脾氣古怪的女孩子,任何瑣事都有可能激發成滔天巨浪。背地裡受了多少委屈,流了多少淚,又有誰知?她一生並未有大惡,謙卑女兒心,翻些小風浪也成不了大害。任人說得她萬般惡毒,也只是被紅塵湮滅的平凡女子。黃逸梵活得精彩,張茂淵活得乾淨,愛玲活得轟烈,而她本分得很,和張志沂兩個人一直到老。
春日遲遲,女心傷悲,她心底還是好女子。人心似水,亂世中,她能陪著他,一路走到老。這份堅定,已是不易,只可惜愛玲並不懂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