愛之初,桃夭

愛之初,桃夭

激情與勇敢

河岸邊,第一樹桃花開了;人世間,又一對新人成家。你聽啊,是誰在唱:桃之夭夭,灼灼其華。

「妖童媛女,嬉遊河曲。或振縴手,或濯素足。」無意間看到這句話,怦然心動。他和她,年少的清怡,令我,想到初生桃花。

潺潺河水近旁,少年仰起臉龐。日光流轉映照之際,他容光,竟如枝丫上抽出的桃花一般,雖沒有後來的飽滿潤澤,卻因天真而更形清媚,不被風塵浸染。身畔美貌少女竟因此頓失顏色,淪為陪襯。

我想啊,希臘神話里,愛神阿佛洛狄忒所喜愛的人間美男子——阿多尼斯,他所擁有的,正是這種讓人無法逼視又不能移目的俊美。看到他,就會想起世上一切美好而又短暫的東西。

愛神賜予世人象徵愛的諸樣鮮花,他卻是愛神心上那朵桃花。阿多尼斯酷愛狩獵,愛在密集的叢林里奔跑,追逐心愛的獵物。嬌柔的人間少年所熱愛的,正是與外表形成強烈對比的激烈運動,馳騁山林,獵殺獵物。

他心中潛藏和嚮往的,是成年男子所擁有的勇敢、征服,以及由此衍生的自由。顯然,阿多尼斯並不願意被人當作玩寵或是嬌弱小孩去保護。狩獵,是他執意證明自己能力的方式。

愛與美之神阿佛洛狄忒,是美艷絕倫青春永恆的象徵。當她從大海中降生時,兇惡的波濤為之平息,暴風驟停。世界為她的到來而靜默,被她的美折服。

眾神的盛宴上,她以光的姿態傲然出現,她點化世間萬物,令它們芳香溢彩生機盎然。她使人世懵懂的男女懂得享受愛的甜蜜。她是眾神愛慕的對象,但她只專註阿多尼斯。

為了阿多尼斯,阿佛洛狄忒可以忍受一切原本不屬於她的艱辛、苦難。她伴隨他,出沒在不見天日的叢林,在那裡,野獸和植物腐爛后形成的腥臭經年累月不能散去,形成瘴氣,瀰漫在四周,令人窒息。

危機四伏。最令愛神辛苦的,是她心中時隱時現的不祥預感。她預感到阿多尼斯將會死於非命,這是命定的劫難。唯有守在他身邊,寸步不離,她才有可能幫助他避免死亡的厄運。

可是有一天,阿佛洛狄忒有事必須返回奧林帕斯山。臨行時,阿佛洛狄忒叮囑阿多尼斯千萬小心,阿多尼斯始終不明愛神所指。脫離了愛神的呵護,猶如脫離了母親的保護一般,他甚至感覺前所未有的快感在胸中激蕩,自由在召喚他,於是,他更加無所顧忌地奔跑在叢林中。

阿多尼斯發現了一頭野豬,輕狂的少年又豈會輕易放過眼前的獵物?他要證明自己的勇敢和能力。愛神的告誡被理所當然地置於腦後。躍躍欲試的少年意識不到死亡的危險迫在眉睫。急於證明的後果是,阿多尼斯挺槍刺向野豬,被反撲過來的野豬咬死。

當心神不寧的阿佛洛狄忒返回人間,她看見的是阿多尼斯血流滿地死去多時的慘狀。荊棘和石塊刺破了愛神的腳掌,淋漓血跡,蜿蜒了迷茫的尋覓之路。比身體之痛更難言明的,是痛失所愛之後無法挽回、不能言喻的悔恨,它們像驚濤駭浪無休止地重複湧來,將她徹底淹沒。

從得知消息的那一刻起,淚水從未停止流淌。愛神光彩照人的臉龐,因悲傷而失去了神采。此刻,有誰能分擔她的絕望和無助呢?她可以主宰世間男女的愛情,帶給他們希望,卻無法避免喪失自身所愛帶來的哀慟。

回憶里的那個少年,叫我如何不想念?因你是無可替代,所以失去了你就無可傾訴。天地萬物都不能給她安慰。神的苦痛更甚於凡人。雖能預知,但無力改變降臨己身的悲戚宿命。明知結局不可更改,卻依然要無望地繼續……然後,惴惴不安地等待結局到來。

希臘神話就有這樣的痛快決絕,在命運面前,沒有人或神,可以絕對高高在上。

阿佛洛狄忒親吻著阿多尼斯,他金色的鬈髮和蒼白的臉龐,他喪失了血色桃花般芬芳的唇。愛神所經之處,滴落在地的血化作了玫瑰——深愛與痛苦孕育愛之花,將尖刺包裹在嬌艷繁複的花瓣和芳香之下。

在這個故事裡,愛神亦如人間的痴情少女,面對生命的意外,除了狠狠咒罵這該死的命運之外亦束手無策。甜蜜,美滿,相較於痛失所愛的傷害都是短暫的。

愛是值得追求的,可是快樂總是易逝,永世不忘的是痛楚。這或許才是愛神留給人的啟示,是她自身痛苦的流露和凝結。

也許,在看到阿多尼斯屍體的那一刻,她情願自己是狩獵女神,這樣就可以守護著他,讓他不受傷害,活在自己身邊。

她對阿多尼斯的思念無處不在。他燦若晨星的雙眸可以驅散叢林的霧瘴。他偶爾展露的笑容可以令她眼前春暖花開。他遺落在水面的身影可以使河水清甜,清澈、歡快流動。

河水溫柔地漫過腳背、手掌。嬉遊於河畔,曾一起度過無憂無慮的時光。少年的美,無論男女,都有一種淡定的、含苞欲放的嬌柔。

初愛,不被驚擾,如此妖嬈,一如初綻的桃花。初愛所必須面臨的考驗,與之後的經歷一樣,凌厲,致命。若開始時,對這降臨己身的美妙感覺充滿感激,就必須有準備領受失去之時的椎心之痛。就如我們欣喜花開,就必須面對枝殘葉敗的頹唐,感傷。

愛越甚,痛越深。這痛楚,除了自己領受,除了走過千山萬水后,期待有朝一日放下、釋然,別無出路。

如今,讀到一些婉轉的詩句時,我心總是在歡喜之後悵然,因為已經能把握到歡悅之下隱藏的悲傷的脈搏。有些詞,的確蘊藏魔力,一眼望去就讓人低回不已,譬如:「桃之夭夭,灼灼其華。之子于歸,宜其室家。」

天長地久,與子偕老不是沒有,而是太少,橫亘在中間的,更多是生死契闊。無論生活將人鍛煉得多剛毅,就算你武裝齊備,當這些柔如春水的詞漫溢過來,依然能使人丟盔棄甲。心,不知不覺柔軟、鬆懈下來。

「之子于歸,宜其室家。」多麼溫柔有力的詞啊。時光慢轉,容顏老去,它始終堅貞地存在於那裡。光陰沁涼了它,堅固了它,不能使它毀滅,只能歷久彌新。每一次,無意間看到,依然在眼底熠熠生輝。

提醒著,不要覺得自己老去,內心深處要留有一塊芳甸,其上終年芳草依依,落花染衣。依然記得,第一次被打動的感覺,第一次牽手,第一次輕盈如蝶的親吻,第一次靠在一起,第一次說好要在一起。

桃花終要再開的,就在陽春三四月,灼灼地,漫山遍野,火一般燃燒,只是比火更柔靜,更持久不熄。此時你要迎娶的,也許不是兒時嬉戲的「小新娘」;也不是,曾經以為非他不嫁的人。

懵懂的人都被幻象捉弄了,桃花微笑著,不動聲色地調戲了心懷愛意躍躍欲試的人。就像那首賀新婚的歌。其實桃花不過是婚禮的註腳,主角是那紅裳灼灼的男女。只是,桃花開得那樣好、那樣嬌,好到我們都以為它是主角。

舊日柔軟時光,並不曾在回憶中變成化石。很長的時間裡,它被人為封印著。然後,在某一個關口,噴薄而出。只是如今,除了你自己,再無人知道心潮是如何洶湧的。前塵總要羽化歸去。

當年的你我,捨生忘死地交好。我以為,你是我天長地久的主角。過了很久,我才知道,我不過是你命中匆匆一筆註腳。

我們都渴望收穫更多,所以各奔前程。最好兩兩相忘,各安天涯。

真的,真的,絕口不提。沒有誰對誰錯。

年少輕狂。偶然的駐足,感動,衝動,許下相愛相守的願望。要過了很久才知道,不過是彼此路過的風景。既然註定是過客,當初的邂逅,請當作誤會一場。

Loveisover……時光匆匆如流水,誰也不要再提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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世有桃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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