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內容簡介
內容簡介:
我寫《十八歲給我一個姑娘》的初衷是,在我完全忘記之前,記錄我最初接觸暴力和色情時的感覺。
但是,當我寫到三分之一的時候,我發現,已經寫晚了。
儘管我有小時候的八本日記,有二十三歲的時候寫的一個兩萬字中篇小說,但是,我想那個姑娘的時候,心跳再也到不了每分鐘一百二十次,手指再也不微微顫抖。
王朔寫《動物兇猛》的時候,也反覆在正文里懷疑並否定自己記憶和敘述的真實性,以致息淹雄心,把一個長篇的好素材弄成個中篇,硬生生結了尾巴。
我想到的補救辦法是,全篇引入成年後回望少年時代的視角:書中的少年人偷窺當時周圍的世界,寫書的中年男子二十幾年後偷窺書中的少年。
姜文拍《陽光燦爛的日子》,在結尾用了一點點這樣的處理:加長卡迪拉克轉上建國門立交橋,長大了的混混們喝著人頭馬XO,看見兒時的傻子騎著棍子走過,傻子對他們的評價依舊:傻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