幸福和痛苦
1
幸福的和不幸的人呵,仔細想想,這世界上有誰是真正幸福的,又有誰是絕對不幸的?!
2
幸福是有限的,因為上帝的賜予本來就有限。痛苦是有限的,因為人自己承受痛苦的能力有限。
3
幸福屬於天國,快樂才屬於人間。
4
幸福是一個抽象概念,從來不是一個事實。相反,痛苦和不幸卻常常具有事實的堅硬性。
5
幸福是一種一開始人人都自以為能夠得到、最後沒有一個人敢說已經擁有的東西。
6
幸福和上帝差不多,只存在於相信它的人心中。
7
幸福喜歡捉迷藏。我們年輕時,它躲藏在未來,引誘我們前去尋找它。曾幾何時,我們發現自己已經把它錯過,於是回過頭來,又在記憶中尋找它。
8
聰明人嘲笑幸福是一個夢,傻瓜到夢中去找幸福,兩者都不承認現實中有幸福。看來,一個人要獲得實在的幸福,就必須既不太聰明,也不太傻。人們把這種介於聰明和傻之間的狀態叫做生活的智慧。
9
幸福是一個心思詭譎的女神,但她的眼光並不勢利。權力能支配一切,卻支配不了命運。金錢能買來一切,卻買不來幸福。
10
一切災禍都有-個微小的起因,一切幸福都有-個平庸的結尾。
11
歡樂與歡樂不同,痛苦與痛苦不同,其間的區別遠遠超過歡樂與痛苦的不同。
對於沉溺於眼前瑣屑享受的人,不足與言真正的歡樂。對於沉溺於眼前瑣屑煩惱的人,不足與言真正的痛苦。
12
逝去的感情事件,無論痛苦還是歡樂,無論它們一度如何使我們激動不寧,隔開久遠的時間再看,都是美麗的。我們還會發現,痛苦和歡樂的差別並不像當初想象的那麼大。歡樂的回憶夾著憂傷,痛苦的追念摻著甜蜜,兩者又都同樣令人惆悵。
13
對於一個視人生感受為最寶貴財富的人來說,歡樂和痛苦都是收入,他的帳本上沒有支出。這種人儘管敏感,卻有很強的生命力,因為在他眼裡,現實生活中的禍福得失已經降為次要的東西,命運的打擊因心靈的收穫而得到了補償。陀思妥耶夫斯基在賭場上輸掉的,卻在他描寫賭徒心理的小說中極其輝煌地贏了回來。
14
只要生存本能猶在,人在任何處境中都能為自己編織希望,哪怕是極可憐的希望。陀思妥耶夫斯基筆下的終身苦役犯,服刑初期被用鐵鏈拴在牆上,可他們照樣有他們的希望:有朝一日能像別的苦役犯一樣,被允許離開這堵牆,戴著腳鐐走動。如果沒有任何希望,沒有一個人能夠活下去。即使是最徹底的悲觀主義者,他們的徹底也僅是理論上的,在現實生活中,生存本能仍然驅使他們不斷受小小的希望鼓舞,從而能忍受這遭到他們否定的人生。
15
健康是為了活得愉快,而不是為了活得長久。活得愉快在己,活得長久在天。
而且,活得長久本身未必是愉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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世人把人生的歸宿安排在晚年,竟然把安度晚年看作一種幸福。一本即將焚毀的書,何必去操心它有沒有一張光滑的封底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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痛苦使人深刻,但是,如果生活中沒有歡樂,深刻就容易走向冷酷。未經歡樂滋潤的心靈太硬,它缺乏愛和寬容。
18
請不要責備「好了傷疤忘了疼」。如果生命沒有這樣的自衛本能,人如何還能正常地生活,世上還怎會有健康、勇敢和幸福?
古往今來,天災人禍,留下過多少傷疤,如果一一記住它們的疼痛,人類早就失去了生存的興趣和勇氣。人類是在忘卻中前進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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喜歡談論痛苦的往往是不識愁滋味的少年,而飽嘗人間苦難的老年貝多芬卻唱起了歡樂頌。
20
生命連同它的快樂和痛苦都是虛幻的——這個觀念對於快樂是一個打擊,對於痛苦未嘗不是一個安慰。
21
人生的重大苦難都起於關係。對付它的方法之一便是有意識地置身在關係之外,和自己的遭遇拉開距離。例如,在失戀、親人死亡或自己患了絕症時,就想-想戀愛關係、親屬關係乃至自己的生命的純粹偶然性,於是獲得一種類似解脫的心境。佛教的因緣說庶幾近之,
然而,畢竟身在其中,不是想跳就能跳出來的。無我的空理易明,有情的塵緣難斷。認識到因緣的偶然是-回事,真正看破因緣又是一回事。所以,佛教要建立一套煩瑣複雜的戒律,藉以把它的哲學觀念轉化為肉體本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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對於人生的苦難,除了忍,別無他法。一切透徹的哲學解釋不能改變任何-個確鑿不移的災難事實。例如面對死亡,最好的哲學解釋也至多只能解除我們對於恐懼的恐懼,而不能解除恐懼本身,因為這后一層恐懼屬於本能,我們只能帶著它接受宿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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定理一:人是註定要忍受不可忍受的苦難的。由此推導出定理二:所以,世上沒有不可忍受的苦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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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得救不是靠哲學和宗教,而是靠本能。正是生存本能使人類和個人歷盡劫難而免於毀滅。各種哲學和宗教的安慰也無非是人類生存本能的自勉罷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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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天生是軟弱的,唯其軟弱而猶能承擔起苦難,才顯出人的尊嚴。
我厭惡那種號稱鐵石心腸的強者,蔑視他們一路旗開得勝的驕橫。只有以軟弱的天性勇敢地承受著尋常苦難的人們,才是我的兄弟姐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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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們不是英雄。做英雄是輕鬆的,因為他有凈化和升華。做英雄又是沉重的,因為他要演戲。我們只是忍受著人間尋常苦難的普通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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幸福的反面是災禍,而非痛苦。痛苦中可以交織著幸福,但災禍絕無幸福可言。另一方面,痛苦的解除未必就是幸福,也可能是無聊。可是,當我們從一個災禍中脫身出來的時候,我們差不多是幸福的了。
「大難不死,必有後福。」其實,「大難不死」即福,何需乎後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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離一種災禍愈遠,我們愈覺得其可怕,不敢想象自己一旦身陷其中會怎麼樣。但是,當我們真的身陷其中時,猶如落入颱風中心,反倒有了一種意外的平靜。我們會發現,人的忍受力和適應力是驚人的,幾乎能夠在任何境遇中活著,或者——死去,而死也不是不能忍受和適應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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對於別人的痛苦,我們的同情一開始可能相當活躍,但一旦痛苦持續下去,同情就會消退。我們在這方面的耐心遠遠不如對於別人的罪惡的耐心。一個我們不得不忍受的別人的罪惡彷彿是命運,一個我們不得不忍受的別人的痛苦卻幾乎是罪惡了。
我並非存心刻薄,而是想從中引出一個很實在的結論:當你遭受巨大痛苦時,你要自愛,懂得自己忍受,盡量不用你的痛苦去攪擾別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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面對無可逃避的厄運和死亡,絕望的人在失去一切慰藉之後,總還有一個慰藉,便是在勇敢承受命運時的尊嚴感。由於降災於我們的不是任何人間的勢力,而是大自然本身,因此,在我們的勇敢中體現出的乃是人的最高尊嚴——人在神面前的尊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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痛苦是性格的催化劑,它使強者更強,弱者更弱,暴者更暴,柔者更柔,智者更智,愚者更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