選擇最愛的航向

選擇最愛的航向

只要你認為可能

只要你認為你可能,沒什麼不能。

「雖然有時,會有很多聲音,認為你不能。

最近,我有一次「奇妙」的經驗,某一次演講會之後,有一位講話聲音一直發抖的男子跑來對我說:「我……我有問題要請……請教……你……」

他接著問:「你……怎麼可能……念……念……法律……之後……又考上……中文研究所……」

我偏過頭注視他的眼睛,心想,你的問題在哪裡?

「你怎麼……可能……十年來……每天平均寫三千字……據……據我調查……你出書率是……是作家之冠……而且……而且你還要……主持節目……你還要……演講……怎……怎麼可能?」

(出書居作家之冠,有嗎?因為我不是在跟大家比「多」的,所以我沒注意別人的速率,又不是參加大胃王比賽,多的得冠軍!)

我的眼神一定很困惑,這個人的問題,到底在哪裡呢?

「你……上電視時……還說,你讀書……時就開始……談戀愛……那樣……怎麼可能?怎麼可能還……還考上第一……志願?」

我變得更加好奇,嘿,你還要多久才要說出你真正的問題。我等著,但旁邊的工作人員大概有點不耐煩了,問他:「先生,你有什麼問題?」

他似乎愣住了,嘴裡重複著:怎麼可能,怎麼可能……

我努力幫他尋找「可能」性的問題,於是我把一個「虛擬實境」的解答告訴他:「我的每一本書每一個字都是我自己寫的,這是事實,沒什麼不可能。」

「為什麼你可以……」他鍥而不捨的問同一句話。由於他耽擱了其他人的時間,有人發出嘖嘖不耐的聲音,他只好離開了,不過,仍然留給我一瞥懷疑的眼光。

後來我想了想,明白了他的問題根源:他認為自己不可能做到這些事,於是也認為我不可能。我該回答他的是:我可能。

因為我從沒想過,我不可能。

我不認為我做了什麼不可能的豐功偉績,我的可能很「個人」,不像華盛頓、林肯、甘地、孫中山和翁山蘇姬,他們是人類的英雄,知其不可而為之(不,他們根本不知其不可才力之),背負著同時代幾千萬、幾萬萬人交相詠頌的「不可能」。

做自己的英雄,所需的勇氣比起這些人來說,是芝麻綠豆比大象。

但做一個芝麻綠豆的人也不容易,如果你處處扼殺自己的可能,你一定會過得很辛苦,而一無所獲。

念大學的時候,本地很流行一句批評所謂「知識分子」的話,叫做「思想的巨人,行動的侏儒」。

我認為這句話對於大部分的人來說還是恭維,其實,大多數人是「妄想的巨人,行動的癱瘓者」。想了一大堆,卻只是胡思亂想,行動時則擠命告訴自己「不可能」。

我們的腦袋常分裂出看不見的敵人,來阻擋我們自己。我們才是自己最可怕的敵人,不是別人。

在我的成長過程中,我發現,別人對你說「不可能」或「你做這行沒飯吃」,常只是他們認為,他們不可能,他們做這行沒飯吃,不代表你不可能。他們不可能,關你家什麼事?

披頭四主唱約翰藍依的成名過程中,有個有趣的小故事。有天他和幾個朋友在家中彈彈唱唱時,他那愛管閑事的姑媽跑來,不客氣地丟下一句話:「彈吉他是不能當飯吃的。」

這句堂堂正正的教訓不多久就收到反效果,沒兩年披頭四唱片風靡全球,衣錦還鄉。我猜約翰藍依是很有幽默感和報復心的,他還帶來禮物給她,一大塊黃澄澄的金牌啊。

上頭刻著:彈吉他是不能當飯吃的。

每一次打破別人對我說的不可能(當然我先須相信我能),都是我成長的勳章。

個人的方向盤操之在己,為什麼不能?走在自己要走的路上,其實一點都不苦,最苦的是走在你不要走的路上,還得在眾人推擠簇擁下到達你不要去的地方。

對那些發誓登上喜馬拉雅最高峰的人來說,沿途冰天雪地,哪裡會讓他們覺得苦,在他們眼中,處處都是天地晶瑩,難得美景。

你一定會聽到很多質疑,如我一樣……

有一隻烏鴉,嘴裡銜了一塊肉,碰到一隻狐狸。

狐狸對它說,烏鴉啊,看你的羽毛黑黑亮亮的,你的歌喉必然也不差;今天天氣真好,你為什麼不唱歌呢?

烏鴉難得聽到有人對它歌喉的稱讚,於是一張開嘴,肉掉了下來,狐狸一馬當先搶走了。

又有一隻餓狼,在原野中遇見一條狗。狗說,你應該和我回家,我的主人不曾使我挨餓,美味的食物、香嘖嘖的澡從沒缺過。

狼有點心動。可是在這時,它看見狗脖子有傷痕。狗說,沒什麼,早上我的主人牽我散步時,把我拉傷了。狼說,哈,我還是過我那餐風露宿的日子好了。

多年來我一直聽到許多似是而非的論調。比如,為什麼為什麼你不寫新詩、或偵探、武俠、戰爭小說?為什麼你學法律不當主持正義的律師而當(無用的)小說作者呢?為什麼你不講(有用的)勵志人生成功學而專註(無用的)的兩性愛情呢?為什麼你寫這些(五四三的)東西而自足,不去從政為婦女策劃?感謝每一個期待我成為千手觀音的人,我的回答只有上面兩個寓言。每一個在人生路上企圖做自己的人,必定遭遇由狐狸和狗發出的質疑。不是,每個會打高爾夫球的人都該去選總統,不是嗎?

先問自己,你嘴裡銜了什麼?還有你喜不喜歡被主人牽著走?如果你們真那麼功利,那麼看得起自己比別人看得起會更「有用」些。

我一直有這樣的自信:研究人類談情說愛的行為及待人接物中奧妙的人性學,跟某些人喜歡研究某種動植物的動機一樣,因為關心,因為想了解,就像梭羅喜歡觀察種子與森林,勞倫茲喜歡觀察雁鵝求偶行為一樣,並沒有比較不高級,我想也比絕大多數的從政看來得超然二優雅高尚。

舒曼曾說,只有小提琴,組織不了一整個管弦樂團。這個世界因個人所愛不同,燦爛美麗。

我知道我愛,所以可能。在自己的路上選其所愛,愛其所選,選錯了跌傷了再爬起來,就是成長。

成長是唯一的希望。

別人可能打擊你,反正死狗是沒人踢的,難以應付的是自己打擊自己。

人很奇妙。當事情多能「操之在我」時,偏偏打擊自己,事情明明「操之在他」時,又不服氣,又怨天尤己,比如愛情。

愛是X+Y所產生的變數。我們偏要主宰,偏以為自己的意志就是命運的註定,偏要連別人手中的方向盤也要牢牢握住,儘管你根本不知道,這有兩個方向盤的車要開去哪裡。

不信自己能操控自己的未來,竟如此渴求自己能操控愛情,真是人性的弔詭。

一個阻礙成長的感情不是真愛,只是控制欲這個怪獸變出的異形。多少扼殺成長的刀斧,假愛之名。

在愛中,或在失去愛的時候,在頻遭冷嘲熱諷的低潮期別忘了,你認為你可能。

至少你會繼續成長,即使,未必成功。

成長本身就是生命最豐厚的犒賞。

二十九分半的情人們

我想說一個故事。

從前有一隻狐狸,遇到一隻蜈蚣。狐狸用環疑的眼睛打量了蜈蚣朋友一下,對他說:「我用四隻腳走路都會絆倒腳,你用一百隻腳,怎麼可能走路呢?」

蜈蚣本來沒有想過這個問題,但在聽過狐狸的問題后,他失眠了。他的腦袋一直在想:「對,狐狸也許說得對,奇怪,我怎麼能夠用一百隻腳走路呢?如果我只用其中四隻腳走路,是不是會走得像狐狸一樣快呢?」

第二天早上醒來,蜈蚣就不會走路了。

我要說的是,每一個人都有他的天性,他適合的生活方式。有人是狐狸,有人是蜈蚣。

你的身旁也許有很多狐狸,他們打出各種標語來質疑你:為什麼你可以這樣走路呢?記住,因為你是蜈蚣,所以你可以。

但蜈蚣也不能強迫狐狸用一百隻腳在地上爬行。

當一隻狐狸愛上一隻蜈蚣,或一隻蜈蚣愛上一隻狐狸,無可置疑的,那必是一出精彩的愛情劇。

所謂精彩,是對看戲的人來說;對狐狸或蜈蚣而言,怎一個若字了得。

轟轟烈烈的背後必有險阻與掙扎,正如美麗的激流必因狹促的暗礁。生死相許,其實是因為,害怕那些強而有力的、看不見的手,覆雨翻雲的手,將我們的命運分開。擔憂,是因我們已在冥冥中意識到悲劇的可能性。

不同,偏偏可以相愛。雖然我們不了解他,還是可以愛他,愛是一種不分青紅皂白的粘合劑啊,天南地北,因它可以緊緊粘合一體。

不愛的時候,粘劑的魔力陡然喪失,誰不是因個性不合而分離。愛上時,誰考慮過個性合不合?

很多愛情的命運在地火勾動天雷時已然寫下,是的,我們也已意識到了某種不可能的氣息,只是不願承認而已。

熱戀焚身時,願意奉獻自己生命中最美好的一切去愛人,愛久熱力衰弛,我們就只願意當二十九分半的情人。

二十九分半加二十九分半,還是不及格,偏又在及格邊緣。

掙扎與糾葛,在愛與不愛、接受與逃走之間。俗人的喜怒哀樂貪嗔痴,滾滾沸沸。

當狐狸愛上蜈蚣,或許他愛的並非蜈蚣,只是暫時捨不得把貪婪的眼光移開,捨不得不看見蜈蚣眼中的自己,看,他看我的樣子!噢,目眨神迷,不能自己,我原來有這等魔力。情不自禁,愛上別人瞳仁中的自己。

狐狸看著蜈蚣的眼睛,好奇且新奇,即使他從不認為用一百隻腳走路是優美的,他對這小動物仍然充滿了好感。

有的愛人是因提升了我們的「自我」,所以成為不可或缺的存在,如同納西瑟斯,顧影自憐,愛上自己的倒影。

時移事往,他卻免不了要提出質疑,為什麼你要用一百隻腳走路?有的狐狸還會試圖叫蜈蚣把其他九十六隻腳綁起來。

那是超級壞情人,不是嗎?

但世界上,這樣的狐狸不少。他們被愛寵壞,習以為常,義正辭嚴。可憐兮兮的蜈蚣,幾乎是不入士不能安頓。

這樣的組合很多很多。有個朋友曾對我說起她已故的母親。有次她中秋返家,發現屋內黯然無光。奇怪,家人都不在?望著沒有人的屋子,遊子的心有些悵然,倏忽之間,輕輕軟軟的歌聲飄進耳朵里,尋聲到了陽台,她的母親獨自一人席地坐在月光下唱歌。

什麼事這麼開心?

沒事。母親笑得很美、很陌生。大家都不在,我一個人清清閑閑好快樂。

母親一邊剝柚子,一邊唱歌。

她第一次知道,大家不在,母親會很快樂,她以為,大家都在,母親會忙得很快樂。

她的母親後來為病所苦,在沒有人情味的醫院裡走了。她才明白,她的母親為愛或為責任奉獻一大家子,獨自在月光下揀拾沒有人的快樂,是母親生命中稀罕的珍貴時光。

婆婆挑剔嚴酷,父親不懂憐香惜玉,妯娌日日閑話,兒女處處叨煩,只有在清和寂靜的月光之中,她的九十六隻腳才稍稍得以鬆綁。

多少傳統女子,因為一個決定,一生還不曾鬆綁。

還好這是文明時代了。

蜈蚣大概不必因為愛上狐狸,綁起太多隻腳吧。

如果是狐狸,你須欣賞人家自在的爬行,如果要愛。

如果我是蜈蚣,我會願意終生用我的一百隻腳爬行,即使要愛。

一條妥協的路

你最愛什麼?

英倫情人(TheEnglishPatient)電影里,艾莫西和凱薩琳一起滑進浴缸里,向晚昏黃的夕陽斜暉懶洋洋的打在這一對相見已晚的情人肌膚上。

我想想看……凱薩琳說。水,水中的魚。我也很愛刺蝟。

還有呢?

果醬,它會讓我上癮。洗澡,但不是和別人一起洗。島嶼,你的事迹,我可以說一整天。

儘管說吧,愛上有夫之婦的艾莫西說。

我丈夫……凱薩琳坦坦蕩蕩。

你最恨什麼?

謊言。

然後,在水的擁抱中。凱薩琳問艾莫西。你最恨什麼?

佔有,被人佔有。

深深愛一個人,卻恨被人佔有,是無解的矛盾。熱戀之初,激情才過,艾莫西尚未意識到,這個矛盾像一枚地雷,埋在他未來的軌道上,即將爆發,也將使軌道上平穩行駛的列車顛覆。

愛會使最不願被俘虜的人自願繳械,就像忽然襲來的山洪,使小溪水濁石亂。我們心甘情願的繳械,因為唯有繳械,才能使對方同時卸掉防禦的鐵蒺藜,這是所有愛情必經的妥協之路。

害怕說謊的凱薩琳無法不說謊。

害怕被佔有的艾莫西,為愛繳出自由、繳出道德、繳出信念,又繳出生命,渾然不覺,彷彿捲入一個幽遠深長撲朔迷離的夢。

深愛使我們放棄自我的國界,但能放棄多久呢?當山洪驟退,我們的國界又慢慢凸顯,我們遲早總得重新樹立界碑。

我們才是真正的國界,凱薩琳的臨終筆記上說。

愛海淡然,佔有慾可能依然濃烈。

有人把自己國界擴展了,緊緊包住愛人的國界,像一堵柏林圍牆,包住昔日小小的東柏林。任他無所不用其極的逃脫,你不肯放,只因你覺得擁有他是你的榮光、你的宿命,或只是你的傳統。

有人期待,國界恢復舊觀,你不犯我,我不犯你,但已經發生的恩恩怨怨已吞噬昔時界線,很難找到原來的定點安放界碑。或他和你,認定的領土管轄區根本不一樣,紛爭起了。

愛與佔有是兩個時而交疊重複、時而互不相干、時而互相吞噬的變形蟲。

我只知,沒有愛,佔有是醜陋的。有愛,佔有別有一層朦朧的美感,但,未必是快樂的。佔有,被佔有,或者會并吞著幸福與快樂的感覺,但一定不是永恆的。

愛而不佔有,對千分之九百九十九的人,是天方夜譚。

倘若有人,真能愛,而不佔有,千分之九百九十九的人,又會抱怨他來去如風,或無動於衷,沒有安全感。

當一個人對你說:「我沒有安全感」,是不是也等於在對你說:「請佔有我(或請被我佔有)多一點呢?」只是前者聽來值得同情多了。

情人的用語,是一群戴著面具參加嘉年華會的舞者,舞姿曼妙,但你很難看出,他到底是誰。

我看著艾莫西冷靜的為愛亡命,在黃沙大漠中,想起自己。如果是我呢?我也會說我恨佔有,被人佔有……

我想,我的心理年齡已經遠超過愛情烈士的合格要求。膽怯的我,有九成的機率,會因碰到「不合法」的愛情國界而逃走,不管那個人如何值得愛,我也不會楚楚可憐地愛他。自保當然等於自私,自私有時是一種自愛,從另一方面,也宣示是一種生命力的消失。

不過,任何事情在發生前,沒有人可以鐵口直斷自己將會如何,過去的烈士本來其實都不想當烈士。

有個名詞,比佔有好聽得多,叫做馴養。

戴上花稍面具的佔有,叫做馴養。

狐狸對小王子說,對我而言,你不過是個小男孩,和成千上萬的其他小孩沒有兩樣。我不需要你,而你也不需要我。對你來說,我也和成千上萬的其他狐狸沒有什麼不同。但如果你馴養我,那麼我們便互相需要了。那麼,對我來說,你就是全世界獨一無二的。對你來說,我也是全世界獨一無二的……

因為我的生活很單調。狐狸說,我抓雞吃,人們抓我。所有的雞都一樣,所有的人也都一樣,因此我有點厭煩了。如果你馴養我,陽光就會照亮我的生命,我就會認出一種不同的腳步聲。別的腳步聲會使我匆匆忙忙躲回地下,而你的腳步聲會像音樂,喊我從洞里出來。你看到那邊的麥田嗎?我不吃麵包,小麥對我沒有用。麥田與我沒有什麼關係,多麼可悲。但是你有金黃色的頭髮。想想看,如果你馴養了我,那是多麼美妙!金黃色的小麥,會使我想起你的頭髮。同時我也會愛上傾聽麥田裡的風聲……

如果要馴養你,我該做些什麼事?小王子問。

你必須要有耐性。狐狸答道,起先你要坐在離我不遠的地方——就像這樣——在草地上,我用眼角偷看你,你什麼話也不說。語言是誤會的根源,但是你得每天靠近我一點……

第二天,小王子回來了。

最好在同一個時間回來。狐狸要求:比如說,如果你在下午四點鐘來,那麼在三點鐘我就會開始高興,時間越接近,我會越來越興奮。到了四點鐘,我就會坐立不安。但如果你在任何時間都會來,我就不知道我該在什麼時候應做好迎接你的心理準備……我們必須遵守正常的儀式……

什麼叫做儀式?小王子問道。

狐狸說,儀式使某一個日子不同於別的日子,某一個小時不同於別的小時。例如,我的獵人們就有一個儀式。每個星期四,他們和村裡的姑娘們跳舞,因此,對我來說,星期四就是一個美好的日子,我可以一直散步到葡萄園去。但是如果獵人們任何時候都跳舞,那麼每一天就跟任何一天一樣,我永遠沒有假期。

小王子就這樣馴養了這隻狐狸。當他離開的時刻到了的時候,狐狸哭了。

這是你自己的錯,小王子說。我從來不想傷害你,但是你卻要我馴養你……

馴養與不馴養間,同樣是妾身千萬難。我看過許多自以為可以為愛生為愛死的人,在情人離去時萬般不舍,企圖毀掉他或形銷骨毀,說穿了,只是被馴養。

被馴養久了,不甘改變某種習慣。強烈的反彈,只因不知所措。

拿起報紙,看見不甘被莫名其妙裁掉的工人,綁著白布條或拎著抗議標語廠方黑心,總讓我迂迴曲折的想起大學時代看過的,失去「馴養人」的朋友。有的企圖維持被馴養的習慣,一個人到初升的海邊看夕陽,在熟悉的路邊攤坐下來吃魷魚羹,可是一點幫助也沒有,除了觸景傷情。

有的企圖趕快再找到下一個馴養人,使自己繼續被馴養。

笑別人做啥?以上種種祈求認養的行為,我也都有過。

被馴養,使某些無意義的東西發出寶石般的光芒,使我們像小狐狸一樣愛上傾聽麥田的風聲。但也總是使我們哭泣。

我發現自己慢慢隨年月成熟之後,也發現,我不喜歡被馴養,也不愛馴養。儘管承認,馴養使人有成就感。

那飛為我對感情關係最大的憂懼。可是,我的想法畢竟只是我一個人的想法。我總會發現,有些人口口聲聲愛好自由,不喜歡被控制,但他們並沒有看清戴著自由面具的自己。他若深好馴養,想馴養你。

當一個人對你說:「我這麼晚還打電話來看你在不在,是因為擔心你?」是不是也等於在對你說:「請讓我馴養你」呢?只是前者聽來,比較像慈善家。

情條總是自動戴上面具。

為了佔有,我們不得不無意識的說謊。因為愛,情人們覺得一切無意識的謊言都值得笑與淚。

因為有愛,我們容易被討好。因為有愛,在自由與佔有,自我與馴養之間,我們,塵世男女,還在掙扎著開墾一條妥協之路。

戀愛假死病

從前(至少是十年前的往事了!)有個女生和男生走進自助式的港式飲茶點心店吃晚餐,挑了海帶、蝦仁燒賣、雞肫,盤子里凈是小號的點心。終於他們走到蛋黃肉包面前,男生挑了兩個大大的蛋黃肉包。這是主食了,對平常只能在宿舍吃自助餐的窮學生而言,這種港式點心打牙祭,已經算是小小的奢侈了。如果光吃小小的點心,想吃飽恐怕要付太多錢,所以,還是要找大大的包子填肚子才行。

到了收銀台,男生緩緩把手伸進口袋,遲遲沒拿出錢來。(老招術了!)女生嘀咕,看瑚頭有人排隊,只得自己掏錢付了帳。男生沉默地把餐盤端到位子上。

兩人開始進餐。男生邊談論他的社團一邊大嚼,女生始終默默無言。(這不付帳的傢伙,吃起東西來還真的很買帳!)她不好意思把心中話說出口,因為,那個年代她以為麵包誠可貴,愛情價更高。(算了,計較這些小錢幹嗎?)可是她下垂的嘴角始終無法擠出一個微笑。(他不是曾經告訴我說,如果到了世界末日他還有一碗粥的話,一定會先端給我吃嗎?)

「喂,你怎麼又不開心啊?」男生一邊問,一邊兩三口吃掉一個蛋黃肉包。

女生小心翼翼的咀嚼著海帶。

「怎麼啦?」

「沒事。」(就是心情不爽……)

女生肚子餓得很,只是在男友面前,訓練有素的,絕不展現狼吞虎咽的功夫。

「有事你要溝通……」口才便給男生一邊說著,一邊又把雞肫、蝦仁燒賣吃掉,秋風招落葉似的。

女生心情不好,食慾也受到影響,看男生吃得這麼猛,她更不高興了,她拐彎抹角的低頭說:「我……我覺得你根本不在乎我的感覺……」(你把我喜歡吃的都吃掉了……)

「我怎麼會不在乎你的感覺呢?你要指出事實來呀!」男生咀嚼的速度並沒有變慢,他正要搬出他非常專長的「理性思考」來說服女生前,又伸出手,把女生面前唯一的食物,第二個蛋黃肉包給吃掉了。女生睜大了眼睛,看著蛋黃肉包兩三下就消失在那張仍然口沫橫飛的大嘴裡,眼淚差點掉下來……(你根本不在乎我的胃的感覺……)

有一次和朋友聊起讀書時候交男朋友的種種,幾乎每人都有一大堆「假死」的經驗。

「蛋黃肉包」的故事,是我覺得最好笑的事例之一,連細節都可以描寫得這麼仔細,我想駕裝這是別人的故事都很困難。

奇怪!少女時的我為什麼不敢說:「喂,老兄,該你付帳,別裝了!」或:「那是我的蛋黃肉包,你怎麼連問都不問就把它吃了?你有沒有看到我才吃了一片海帶啊?」到底誰教我要這麼假死的隱藏我的感想,一定要用「不在乎我的感覺」這種含糊的文藝腔呢?

為什麼我看不出一個根本不在乎你餓著了沒的男人是很爛的男人呢?為什麼我明明覺得他很爛,還要怕對他直話直說?

我說了蛋黃肉包的笑話之後,我的朋友S也說出她也有好笑的戀愛經驗。她的某前任男友因工作與她分隔兩地,幾天未見就打電話纏綿傾訴:「我想你……沒有你我活不下去……」

女人最聽不得甜言蜜語,對不對?周末男友「興沖沖」來見他最想念的愛人時,總撂下一大堆骯髒的被單、內衣褲。她洗衣時,他舒舒服服的躺著看電視。有時,「我想你」後頭會加上,他不想擠車到她那兒,請她來看他,結果當然也一樣,女人到男人那裡,收拾他的滿地狼藉,男人有時還會說「你別太累了哦,我有事出去」,女人做得肝腦塗地,因為自己是個「賢慧的查某人」而沾沾自喜。但後來分了手后,女人想起往事就咬牙切齒。「什麼沒有我就活不下去?根本就是:沒有我就髒得活不下去!想我?唉,後來我才明白,想你不等於愛你,只是因為有你太方便了。」

沒人教我們,想挑好男人,觀其行比聽其言重要。

這個自認為受了傷的女人後來成了「反動分子」,一交男友就努力說明自己什麼都不會,好吃懶做又不賢慧。會,也裝不會,只要略施小惠,對方就感激涕零了。

為什麼不諳愛情的女人覺得必得掩飾真我才能合乎戀愛的要求?如此如此,戀愛不過是爾虞我詐的事件。

我過去所得的假死病不知凡幾,我仍能記得日子正當少女時,有天晚上和某男子在台大校園約會,晚上冷得不得了,我為了不讓自己看來像汽油桶,衣著單薄,又因走得又累又餓,牙齒一直打顫,不好意思說,嘿,我們別再講了,去吃一碗酒釀湯圓吧。我偏學文藝小說女生角裝出「我見猶憐」的樣子,說:「我身體本來就不好……」

好像談戀愛的女人必定得是林黛玉才高尚。

還有一種病:約會前故意少喝水,以免太常說「我要上廁所」,怕人家「想入非非」……

不知道有沒有女人是因為這種病後來成為洗腎病人?太冤枉了。談戀愛,萬萬不能對不起自己,何況,對不起自己,別人也未受利。

現在的少女談戀愛還會這麼假死嗎?我想,程度應該比較輕微了吧。

我們被要求家教良好,腦子裡早有「女孩子應該怎樣怎樣才有人愛」的模子,於是,在愛情的路上削足適履走著路,走出忸怩作態四不像的樣子。

我竟曾以為犧牲個性等於賢慧,沒有主見據是溫柔,一味糊塗非常可愛,有個肩膀靠就是永恆……為對方改變就是愛……

才怪!

難怪我們都談過一些回憶時慘不忍睹的戀愛。

一段戀愛,如果太委屈了自己,只會變成咬牙切齒的回憶。看開了的,也會覺得那簡直是一段黑色鬧劇。

如今我學會的是,戀愛的感覺再好,也還是要面對真實的自己。蛋黃肉包的類似笑話對我已經像恐龍一樣,絕跡了。

如果是現在的我,一定會理直氣壯的說:「喂,那個蛋黃肉包是我的。」

不,他根本沒有機會和我一起吃蛋黃肉包。該死的口是心非小氣鬼,自私鬼!我在紙上「筆」不停蹄暢快淋漓的想一直罵下去……

為什麼我要為十年前一個十幾二十塊錢的蛋黃肉包生這麼大的氣?

我平心靜氣的想出了結論:其實我痛恨的是自己的虛偽,一種不知道從哪裡感染來的戀愛假死病。這種病,竟然要花許多年來醫治!

你知道,嗯,一個戀愛的健康人,除了說「我愛你」臉不紅氣不喘之外,說「我要去上廁所」也得理直氣壯!

這才是真實戀愛,不做作的人生,和發自內心的誠懇。

人魚公主去哪裡唱歌

假設性的問題都是永遠找不到答案的問題,除了努力不懈探求答案的科學家和哲學家之外,假設性的問題都是閑磨牙的問題。

因為我們企圖掌控不可能掌控的未來,所以有假設性的問題。

想想,你被問過什麼樣的假設性問題呢?

問了等於沒問的叫做假設性問題。

答了等於沒答,無益於社會民生、對別人毫無助益的是假設性問題。

(近年來我最常被問到的隱私性假設性問題是:將來你會不會結婚?)

我的回答通常是:可能會也可能不會。

問與答,當然都是廢話。

有的假設性問題,是明知時光永不可能回頭,我實在不了解為什麼動機會有這種問題。

(如果讓你重新選擇,你會從事同樣的行業嗎?你還會嫁給他嗎?你還會愛上他嗎?再年輕一次,你會想怎樣規劃人生?)

有些問假設性問題的人,要的只是他心中的標準答案。

(你會不會一直都很愛我?如果我比你早死,你會不會愛上別人?)

有些假設性問題不是問句,是喃喃自語,追慧無益。

(所聽過的包括:如果我多讀一點書,現在也不必這麼辛苦……如果我不要吃宵夜,就不會這麼胖;早知道十幾年前在忠孝東路多買幾棟房子,現在我就是億萬富翁了。)

有些假設性問題端看個人,卻被當成「全人類」的普遍性問題來問。

(愛與性可以分開嗎?有沒有紅顏知己或青山至交的存在?可以談柏拉圖式的精神戀愛嗎?有永恆不變的愛情嗎?)

有些問題是有相當警示性的,但確屬勵志學專家巧妙設計出來的問題。

如果明天(年)你就會死,你最想做的事是什麼?有位作家曾戲謔的說,如果下一個小時我們就會死,電話亭前一定排滿了那些「只想對你說我愛你」的人。

我小時候還杞人憂天的問題,無非是看了一些科幻小說的結果,我會擔心,如果空氣都沒有了怎麼辦?如果明天太陽不出來怎麼辦?所有的字都消失了怎麼辦?可笑的是,有個晚上我還夢到,世界上再也沒有人看得懂中文,天哪,我過去那麼努力寫的小說怎麼辦?然後,忽然坐起,本能的流一身冷汗!

有些問題是因為害怕失去的悲觀,太敏感或歇斯底里的人,在愛上一個人時,大概都曾問過自己:萬一他死了,我怎麼辦?所有情人之間的盟約,其實,還不是假設性的答案。

假設性的問題,常不按牌理出牌,像一群蜜蜂嗡嗡嗡嗡,圍住我們已經夠複雜的腦袋。真正的製造者,則是我們習於喋喋不休的頭腦。

人閑著,未必會找事做,腦袋閑著,一定海找東西來想,像一個全自動的工廠,只要我們活著,它就會有源源不絕的電力,讓它持續不斷的運轉,嘎嘎嘎嘎,即使製造不出任何有創意的產品,它一樣會發出擾人的雜音。

我們常像頂著一桶新鮮牛奶就幻想將牛奶換雞蛋、雞蛋孵小雞……換得牛羊滿山的女孩,最後開心得手舞足蹈,跌了一膠,把牛奶倒了滿地;所以,我們人生不滿百,常懷千歲憂。我們有時像垃圾處理機,拚命處理自己製造的問題。

但我如此批判假設性問題是很沒良心的。很多故事的雛形(也就是說,當一隻雞還是雞蛋的時候),都來自於假設性的問題。

如果沒有死亡,那麼,愛還有意義嗎?

曾有一位某校校刊社(參加這個社團,便是所謂的文藝少年)的同學問我:你相信愛可以對抗死亡嗎?

我瞠目結舌了一會兒。因為他很認真,所以我不能說,我非上帝,如此「大哉問」的假設性問題難以回答。不,沒有任何東西可以對抗死亡,我拐了個彎,換個角度想:如果沒有死亡,愛是沒有意義的。

地久天長,萬壽無疆,何必急於愛呢?反正你永遠在,他也永遠在,你總有一天等到他,他愛你一下又何妨。真心如果沒法通過時間考驗,難以珍藏,但若必須經過時間無止無盡的考驗,愛情哪裡不會味同嚼蠟。

再動聽的音樂,源源不絕,也會讓人渾然不覺,若又逼迫你全神傾聽,怕過不了太久,耳朵長繭,心靈麻痹,整個人發瘋。

沒有一個運動員可以無休無止的在場上奔戰。人人需要歇息,唯有愛,我們要的太多,求的太苛,我們問愛人,你現在對我已經不如從前了,對不對?

從前你眼神看我如燎原野火,如今只剩點點星火……我們不讓愛休息。舊愛需添新薪,但也得讓它休息,可惜對愛,做過研究的人屈指可數,還沒有提出「留白的藝術」。

死了以後我們會去哪裡?我們都在當孩子的時候,被這個問題襲擊過,記得那年我七歲,有個小朋友忽然沒來上課,他們說她永遠不會來了。我問大人這個問題,他們的答案沒法說服我,天堂地獄都離我的想像太遠,我把自己裹在棉被裡想,想得全身發冷,冷汗直流,我問自己,人魚公主變成泡沫之後,去哪裡唱歌呢?最喜歡問永恆問題的是,孩子。以撒辛格說:至今,我仍然不知道。

沒有人能給標準答案。任何宗教人士都不能提出百分之百的保證。我們的保證與解答都必須框上「假設性」三個字。

正因為不知道,所以不必擔心,可以想像。人魚公主去哪裡唱歌?說不定另一個世界有真正明白她的王子,這仍是假設。

重要的是,別在死亡之前死,在活著的時候做個活生生的人。

生活,迎向未知,最神秘美麗的任務。

這不是個假設性的解答,我們知道。當然,這個故事,是因一個假設性問題,如微雨飄過我日麗風和的秘密花園。

各位同學大家好

「你們現在怎樣追女朋友?」

這一年,平均每三天跑一個學校,老實說,實在是疲於奔命。我常感覺自己像個超級推銷員。

我在推銷些什麼?我的書嗎?

不,那不是我的意圖,我一向疏懶,演講會絕不當成直銷大會;寫得高興,比賣得好重要。當然我也不想虛偽的說,賣得好不好不重要。任何一個舞者都欣賞觀眾忘情的「安可」聲音,但書也不是你推銷就會賣得好的。

有人常會問我,當一個「暢銷作家」,是不是要故意迎合大眾胃口呢?我總是不太溫文儒雅的乾笑了兩聲,哼哼,我至少當了八年不暢銷的作者呢,如果有大眾胃口可以摸清,我自信沒有那麼笨,要摸索八年。

寫了多少萬字,早已數不清,頸椎的「左傾」變成長期寫作姿勢不良的最佳證書。如果不是興趣,我不認為,有什麼樣的火與炭,可以燃燒這麼久,我從未懷疑這樣做有沒有意義,從未質疑自己是否有天才(雖然我身邊的人一直很質疑),一直到現在還有很多人看了我的學歷后,問我為什麼不做一個「有用的」律師(為什麼要寫「沒用的」小說呢?他們沒有說出來的話應該是這樣的。)從未想過,寫下去有沒有一天會「紅」,從未思考遇到寫作瓶頸我會不會就完蛋了。

最重要的是,從未覺得苦,因為我總還有下一個故事要寫,我面對稿紙時總懷抱淡淡的幸福,面對整脊醫生氣勢懾人的「空手道」時,也只有感激。我知道,只要你愛,你就需付出。得與失,在天平兩端,就看你把眼睛大半時間放在哪一端上。

這兩端,我看見,一直是平衡的。

我也不是為了推銷愛情。

愛情觀也不能推銷。每一個愛情都是一個特例。對我來說是毒藥,可能是別人的蜜糖。我絕不相信我行能力解決任何人的愛情問題,沒有人能幫任何人解決感情問題。

我用我的演講來推銷什麼?我疲憊地坐在回台北的螺旋槳飛機上,我的耳朵一邊對抗震耳欲聾的噪音,我一邊想。

我想到剛剛一位同學告訴我的「笑話」:我們最近流行機車郊遊啊,就是一群男生和一群女生一起出去玩,男生騎摩托車,女生就抽鑰匙,女性至上嘛,由她們抽籤決定要給誰載……

其實這並非新鮮事,我念國中時,就在社會新聞版上看到有關「鑰匙俱樂部」的報導,儀式相同但當時的報導是批判性。你知道,「那個時代」年輕人動不動就會被批判,動不動卷被指責;你不是乖小孩,敗壞社會風氣。

有趣的在下頭:「可是一群女生之中,總有一個是很抱歉的,大家都不願意載的對不對?為了要安慰我們裡頭那個被」簽王「抽中的同學,出發前我們每人都會先交五十元,當作安慰獎……這樣大家會比較歡喜甘願一點——」

我忍不住大笑,他們真懂得「正義」!

我也想起我說故事、說笑話時,他們前俯後仰的樣子。

我推銷什麼?我聽到自己內心的回答:我推銷快樂。這一個多小時的演講,大多數的同學都是笑口常開的。

我未必能使大家一直很開心,至少我知道,同學們聽故事時確實很開心。

陌生人的微笑是比珍珠更耀眼的東西。陌生人的開懷大笑,更是無價珍寶。

我一直深信故事的魔力。如果這個世界上,會說故事的人比會批判、抱怨、訓話的人少,那麼,這個世界一定會得憂鬱症,像「NeverEndingStory」所說的一樣,人們失去想像,世界就會被空虛快速吞噬,只剩黑洞一樣的茫然。

「各位同學大家好!」,我不只是給予者,我也是收集者。我收集點點滴滴的笑聲,要釀成我記憶里最營養豐富的一缸酒。

「各位同學大家好!」不管已是多麼力竭聲啞,我願意以微笑與故事,暫時忘卻煩憂。

我們都是嗷嗷待哺的鳥兒,我們需要多一點笑聲當人生養分,發自肺腑的笑聲,沒有壓抑的笑聲。有時盡情的流淚后,才能盡情的笑,笑聲並不淺薄。

選擇一本書,等於選擇一個作者當心靈的朋友。

每一次我站在講台上說「各位同學大家好」,看到一雙雙晶瑩的眼睛,我彷彿又回到穿著校服的時光。

那時我以為青春只是「載不動許多愁」的歲月。沒有人微笑告訴我,開心過日子、樂觀談戀愛,自然心待花落花開。擔子再重,你還是可以讓自己開懷。

儘管不斷重複用嘴說出已成型的故事有時讓我覺得我很吵,但借著「各位同學大家好」的呼喊Yes,Yougotafriend!(是的,你得到了友誼。)我一再溫習了當學生的時光。

曾相識

少年聽雨歌樓上紅燭昏羅帳壯年聽雨客舟中江闊雲低,斷雁叫西風而今聽雨僧廬下鬢已星星也悲歡離合總無情一任階前點滴到天明

忽然接到一通電話。

「我是你高中時候同寢室的室友,我叫×××,你還有印象嗎?」

我的記憶力很好,尤其是對於人。如果我過去的記憶是一首一首的歌,那麼我身邊的人就是自然而然鑲在歌里的音符,我很難漏其中一個。除非,故意要忘記某些讓我活得不舒服的人。

「當然記得你。」我說。

「很高興能聽到你的聲音。」她說,但聲音里並沒有一點雀躍欣喜。

「老朋友何必客套?」我的語調到底還是「訓練有素」的客套了起來,因為時間讓記憶老去,我發現我也不能免俗的讓彬彬有禮來武裝自己。咔啦,我聽見,我腦袋裡的某一個地方,防護罩忽然關上的聲音。我暫時離開正在著手的故事和我的鼻子獨享的咖啡香,「安安全全」地回到現實世界來。總是這個樣子,當我必須與「陌生人」溝通,還感應不到她的磁場時,總是這個樣子。

這個充滿陌生人的城市裡,誰能對誰,在三秒鐘內「放開心胸」?誰?當我不再是一個來自下的小女孩,當我知道我只能靠自己,當我獨自通過城市求生的種種考驗后,我的腦袋裡就多了一層透明的防護罩,像科幻電影裡頭的太空飄浮城市一樣,要先辨別想進來的飛碟不是異類,才會讓它進來。

「不是客套,我真的很高興,因為……因為上一通電話我是打到純的家裡……她媽媽告我說,她三年前去世了。」她說。我感覺到她在電話那頭,鬆了口氣。

是的,我還活著,感謝主!我猜她想這麼說,「純的事情,我知道。」我的語氣一副「理所當然」的樣子,我想她有點沮喪,但我一點也不想扮演「新亭對泣」的囚犯。

純是肝癌去世的。在我印象里,她是個蘋果臉的女孩,和我同鄉,跟我一起上台北,念同一所女校,住同一個宿舍。總是笑聲朗朗,非常樂天知命的樣子。她不像少年的我——我想我當時一定有張討人厭的苦瓜臉,埋怨一間斗室住八個人太多,埋怨洗澡要排隊、衣服要用手洗、燈光太暗害得我近視不斷加深,舍監像虎姑婆,老師有省籍歧視、功課太重、同學成績比我好……

少年十五二十時,簡直是天怒人怨。

雖然現在我相信,好運會降臨在樂觀開朗的人身上,但我也相信,命運常常不按牌理出牌。

純一直活得開心。新婚赴美,卻發現自己已是末期肝癌。住宿同學吃泡麵和罐頭是常有的經驗,我們都是在拮据經費下、還想替父母省一點,因而自陷於肝癌危險群而不自知。一個後來學醫的朋友這麼分析。但病因常像抽籤一樣,抽中誰,誰才會中獎,誰也難以推斷真正的罪魁禍首。

只記得純是我們之間省得凶的一個,因她是大姊,有不少弟妹在她之後。考大學,她如願考上師範大學,純選擇師大,因為不必再回家裡要學費、工作也有百分之百保障。畢業后嫁人一起赴美,據說也正過著窮學生日子。病像洪水來襲,臨終前她母親對她說,家裡本來打算分給你兩百萬,恨沒早點給她!早知道……

「早知道」是世上我們最常說的一句廢話,我想。

沒有人能早知道。說此話時,總是悔之已晚,歲月難挽,徒留嗟嘆。

「早知道,應該早點打給她。」她幽幽的說。

早點打給她,一樣無濟於她,有效的,只是減低一點自己的罪惡感。我心裡冷冷的這麼想。但再次回想她的來電,我驚覺到我自以為是的堅強是一種硬化症:我們會因為沒辦法陪朋友度過生命中的艱苦掙扎而有罪惡感,至少表示我們還有愛的能力,還有良善的人性,即使我們實際上不能為他們做什麼。儘管我們只能讓他有某人還「Standbyme」的溫暖。

在這一剎那間,我忽然也有同樣的罪惡感。我對自己微笑了。

可是當時我對她說,改天出來喝杯咖啡吧。我像個城市人,客套的留下她的電話。她說這段時間她辭職在家思考一些問題。我自以為知情地告訴她,我在離開學校至今,也遭受過很多挫折,看過不少生離死別,想用冷漠的鎮定來安頓兩人的情緒。

然後我像只縮頭烏龜一樣,不敢真正拿起話筒約她喝咖啡,我真的害怕如下場面:兩個女人在咖啡廳里嗟嘆韶光易逝、命運無情,楚囚相對。

但夢偏不饒我,一群久未謀面的舊日朋友,究紛紛來入夢。

夢醒,我悵然有所失——為什麼都不聯絡了?他們到哪裡去了?我關心,於他們無益,但我真的關心。

他們還安好嗎?

我發現,在不斷的悲歡離合中成長的我,往好處想,是獨立而堅強;往壞處想,是逃避人情冷暖,因為自以為已洞知人情冷暖。

我們絕望,其實是因為自己把房間的窗戶全部封死,不讓陽光進來;冷漠,則是一種把窗子逐漸封閉的過程。

面對外面的世界會有傷害,但沒有打開任何一扇窗,就不會有陽光。

不能因為曾經失去親愛的人,對其他人、其他情感的失去就冷漠如磚塊。

不能因為怕受閑言閑語傷害,就把每一個有可能試探心事、干擾情感的人,都當成「可能的壞人」。不能因為曾為愛受傷,就害怕愛。就好像我們不能因每天外頭都有事的發生而痘出門。

我感謝她讓我了解,我的防護罩下,還有愛的能力。我也記起住宿時期背熟的這首詞。現在讀來,對照自己的人生有點好笑。少年的我,是在嘈雜的馬路邊宿舍挑燈夜戰,夏天差點熱昏在沒冷氣的蚊帳中;還好,壯年的我若聽雨客舟中,大概不必聽斷雁叫西風,若在客舟,客舟也必是豪華游輪,必然是吃飽睡足樂不思蜀;老年嘛,鬢已星星是必然,在哪裡,我是不知道了,盡人事聽天命便是。

悲歡離合確實無情,但很高興你在我也在,還是探出頭,請你喝杯咖啡吧,靜靜看著曾經飄過的雨,或陽光。

不要給自己有機會說早知道。人身難得,如優曇花。

只想好好說再見

我一直不喜歡太戲劇化的故事,總覺得轉彎太大的。動不動就生離死別、哀感頑艷的故事非常灑狗血,只適合在八點檔或九點半播放。

我以為只是寫小說的新手或者活得淺淺浮浮的人,才喜歡悲歡離合的戲劇化撞擊。

頭頂的透明玻璃毫不抗拒天光雲影,正午陽光當頭灑落,我坐著坐著,感到一陣暈眩。看見她走進餐廳入口處,我舉手向她示意:我在這裡。

很多年不見了,好像,自從我們告別少女時代后就未曾謀面。

「你很準時。」她說。

「我一向準時。」我答。我彷彿天生就是很守時間紀律的人。我不善等待,故不願遲到,也不喜歡行色匆匆,我盡量不要讓自己有「因為……所以我晚來了」的借口。

我也幾乎鐵口直斷的認定,一個男人,如果他跟你約會老是遲到,他自己的人生必定缺乏自制力,再有什麼雄心壯志,實行力一定很低。

我們在高一時,同是離家到台北求學的孩子。我怯生生的帶著行李搬進牯嶺街的宿舍,她是第一個跟我打招呼的室友,第一天,她顯然就對新環境非常適應。

她說話的樣子很有自信,理路清晰,我記得。而至今她仍未變,不施脂粉的她,臉龐仍如當初素凈的少女。

我們談到貧乏簡陋但卻值得回味的宿捨生活、共有的已經離世的朋友。彼此忙碌的工作,還有我們這種少小離鄉奮鬥、非常害怕將來沒出息會對不起家鄉父老的心態。

她說她曾沒日沒夜、一個人顧著六七部電腦終端機工作數年,感覺自己對生活的感覺被抽光,終於覺得自己應該停一停。

她說她很堅定自己不需要婚姻,因為生命未必要經過「正確的」社會制度才圓滿。

我換了個位子,逃離越來越熾熱的正午陽光。她說:我剛才從醫院出來,醫生告訴我胸部的硬塊己呈不規則狀,是惡性腫瘤,我正在想,怎樣跟我媽講……

我默然。

我自己倒能接受。她說,有一次我跌斷腿,事發時因為還不知道發生什麼事我竟然先問自己,如果只有一條腿,怎麼辦?我告訴自己,我還是會活下去;於是我又問自己,如果是骨癌呢?我又對自己說,也還可以接受,只要給我幾天時間,讓我處理一下未完成的事情,看看一些朋友,只想好好說再見。

我懷疑著她的豁達,可是她的面容仍如陽光一般平靜。我從沒見過她激動的樣子,任何時刻。

入院開刀通知我一聲,我會去看你。我努力使我自己和她一樣平安寧靜,雖然一切是那麼措手不及。

我想到為了要和她見面,我還曾掙扎過,我掙扎,因我有許多預設,因我害怕自己並不擅長聊天、也不擅長面對質疑,怕日子平地起波瀾,因為真實的我在不「應工作要求演出」時,常恍惚怔忡如第一次步入高中宿舍的少女。

我先天性的害羞,正如她先天性的成熟。我們好好吃完午飯,在午後驟雨即將電雷聲引爆前,好好說了再見。

我獨自在懊熱的陽光下散步了一會兒。長久以來,走路一直是我保持頭腦平靜的好方式,讓我感覺我是個活生生的人,有一張不虛偽的面孔,讓我體會:當下天下太平無事。

走著走著,我從偽裝的平靜中走了出來,我看見自己無法遮掩的沮喪與驚訝,還有多愁善感。許多種情緒在我心中此起彼落、互相消長。

多少年來,我一直企圖不讓喜怒哀樂影響我生活的節奏。我怕跟個性歇斯底里的人交朋友,因為我清楚,自己有這樣的本質。如果不是多年獨自生活的磨練、太多挫折與離別的考驗,我想,我的情緒很容易變成一顆動不動就會被引爆的手榴彈,或者變成灑狗血專家。

自小在情緒不穩定的環境中長大,又吃過苦、耐過勞的人,或善於觀察環境、發現隨意發泄情緒總會成為失敗者的人,大概都很容易變成我這個樣子:但有時矯在過正,反而讓情緒積壓著,外表「酷」得要命,其實……還是「鐵血柔情」,心軟得像鮮奶饅頭。

太容易受外界影響、太容易隨別人的磁場波動,又不願淪為陰陽怪氣,不想被譏為生理不順,所以不斷告訴自己,鎮定些,鎮定些。萬一有人有事使我情緒一激動起來,不管自己有理沒理,總有些內疚感。

有一陣子,我忽然發現自己很久沒掉過眼淚,甚至,掉淚已不是本能,總要先找到些「充分且必要」的理由。

是堅強,還是故作堅強?

我只發現,情緒並不容易克服,不能強迫它折服,對我而言。總要等待一段時間,讓我自己像植物的根,慢慢的吸收掉土壤中的水分,才能變成養分。

我需要時間復原。不管是挫折、失戀,甚至是跟老朋友好好說再見。

從壓制情緒到安安靜靜看見自己的情緒,真是一條漫長的路。我知道,我不如她那般,可以理路清晰地和自己溝通。

明白自己會故作堅強,使我發現自己開始堅強了些。

走在馬路上,頭髮不斷吸收陽光的熱量,我頭昏目眩,揮手招來計程車。雷雨正巧開始為熱鬧的市區掛上水色的簾幕。

我還有下一「攤」約會。我不想遲到。

其實,我不想遲到,是怕因為自己的疏失,而錯過了生命中原本可以擁有的美好時光。是因為,時日有時冗長,有時緊迫。有時容你渾渾噩噩,何時竟不容你說一聲:我愛你,不容你和他握一次手,一秒鐘也不肯多給,等你想第一次張開雙手擁抱他,已經太遲,因為你遲到。再熱烈的擁抱,只能凝結在像的冰層中。

在我的生命中,竟有這麼多只能永遠停留在想像中的擁抱!

只想好好說再見。

這一句話,讓我有了充分且必要的理由流淚。

現世安穩,歲月靜好——此時此刻的環境好得像張愛玲年輕時的奢望。但我們,竟然還常常來不及,好好說再見。

再見,就是一種祝福。雖然我還是不喜歡轉彎太大、動不動就生離死別的、非常灑狗血的人生或故事。

朋友

基本上我仍有「鄉下孩子」的單純特質,見過面就有三分情,就是朋友。

除非……

住在城市這麼些年,知道每一個勉強下的定義幾乎都附帶著但書。附帶但書,是因為吃過了些苦頭,也因為洞察了一些世故,了解天底下一樣米養千萬樣人——上天造人是「有物有則」,有的相近,有的相悖,有的人彼此湊在一起會活得更加愉悅,有的則會像鬥魚一樣兩敗俱傷,他的「我」與你的「我」兩相妨。

相信上天自有主張的人,必相信,不是每個心靈上的「人種」都可以放在一起。

就把這種冥冥中的定理定義為「磁場」吧。不然,無可名之。

「磁場」也是奇妙的,有些人你第一眼磁場不對,後來因緣際會,成為你的知音;有些人,一碰了面就與你展開一場友誼的熱戀,結果,因為某些事件,你發現他不是你想像中的人。你們的親密關係,原來只是想像力天馬行空的結果。

有時怨不得他人,他並沒蓄意騙你,只是他沒你想像中那般義氣,或他有他的「難處」。

而所謂「難處」,若非事到臨頭,很難現身。冠蓋滿京華時是朋友,在斯人獨憔悴時未必是朋友。

有人感嘆,「人生如鳥同林宿,大限來時各散飛」;有人在朋友「背信」時咬牙切齒的指責「最好的朋友將是最壞的敵人」,再也不相信朋友,交友時如臨深淵;我只覺人生變數實在多,對朋友可以持平常心,不要太在乎別人對你的誓言是否永遠不變,萬一,患難時見不了真情,大不了不要再對他再推心置腹就是了。就算丟了一個朋友,也別變成一隻嘵嘵不休的惡狗,一直吠到連沒辜負你的朋友都怕。

當一個人的人格中失去繼續信任人的能力時,他同時也沒有辦法容忍任何的友誼。

我常覺「信任」是人和人眼眸言語交會時所產生的,最美妙的化學作用。

信任,說來簡單,其實複雜。沒有自信的人,很難信任沒有血緣裙帶關係的人;對人生不能開敞心胸的人,也終生無法品嘗信任的美味。信任,須先明白,自己的眼光未必都是對的,若一時錯,也別念念不忘,提防著一錯再錯。

信任,是可以像莊子所說的,相懦以沫,不如相忘於江湖。當人生路並肩而走時,享受挨挨蹭蹭的感覺,就算人生路各奔前程,相隔萬餘里,多年不見,仍是朋友。

偏偏有些人以為,朋友就只能挨挨蹭蹭。有些人談戀愛,也只愛挨挨蹭蹭。不能天天相見,就開始心生疑竇,十天半月不見,或每周只能禁一次,就擔心感情不能持之以恆。他們一定要時時「不離不棄」才叫朋友。

我們野心勃勃的想要天長地久的感情,卻只會用眼睛談感情,看不見,就認為會失去,是我們面對情感時最大的矛盾。

那不是有厚度的感情,只是控制欲。

每個人對朋友的定義不一樣,竟是我最近才察覺的。

對朋友的定義其實等於你對這個世界的信任度。

在一個很偶然的機會裡,有個很熟的同性朋友問我一句她大概醞釀很久的話:「你到底有沒有把我當朋友?」

我直覺地嚇了一跳,心想,我是不是做了什麼對不起你的事?怎麼認識了這麼久,忽然用這句話來拷問我?

像一隻魚,忽然被貓用爪從魚缸里撈起來,丟在干硬的地板上一樣,張著嘴,奇怪著自己為何呼不出泡沫來。我的思緒在嚴重的混亂后空白一片,獃獃看著發話的人。我想知道她為何問這句恬,卻又不知從何理清她的問題。

「我們不是朋友,那是……是什麼?」

我瞠目結舌,問。

「所以我問你我們是不是朋友呀?」

「朋友……那你對朋友的定義是什麼?」我感覺我們的交流電波發出沙沙沙的短路聲音,所以我企圖用點理性找出真正的斷電原因。

「哦,比如我跟某某,她跟我無話不談,連她和她男友的一些小事,她都會一五一十的告訴我……」

我思考著她的定義——真糟糕,照她的定義,我這一輩子大概沒有所謂的朋友。我沒有「無事不談」的朋友。有的朋友可以談文學,有的朋友可以談人生也可以談怎麼大血拚,有的朋友可以一起扮演三姑六婆,有的朋友可以互相嘲謔,有的朋友是最佳玩伴,但我發誓絕對絕對不要跟那種「一痞天下無難事」的人成為工作夥伴,有的朋友喜歡慷慨激昂議論時事;我雖甚無興趣也得忍著聽讓他快樂;有的朋友偶爾在背後說你一點小話但也不打緊;有的朋友本身永不改掉我最痛恨的重男輕女習氣,但我罵我的,她做她的,在我們分享香嘖嘖的奶酥麵包時,我們和樂融融,一點歧見也沒有。

我交朋友幾乎是「法律之前人人平等」,除非他所製造的不適感儘是負面的——一看到他,你就覺時日維艱,度日如年,那麼大家最好「各自尋須各自春」。

「你到底有沒有把我當朋友?」

「我……我……可是按照你的定義……真的要一五一十才是朋友嗎?」唉呀怎麼可能。我從來沒跟朋友報告過:A君某月某日牽了我的手,吻了我的唇;我也覺得一個人應該有隱私權,不然所謂的朋友體系正好形成歐威爾《一九八四》中秘密監視系統,一個朋友等於一況扛在你身上的隱藏式V8攝影機。

「我對朋友是很挑的。」她說。

相對之下,我大概得承認,我對朋友幾乎是不挑的,不預設任何立場,除非磁場大不相同,除非相見不如不見。

她應該是想告訴我,「挑」上我做朋友,我應覺光榮。沒錯,有她這個朋友我覺得很不錯,但「很挑」兩個字,讓我感到自己是水果攤里被人揀來選去的水蜜桃,要新鮮完美才有資格賣掉。

原來,當「朋友」也可能是一件很有壓力的事,我由此恍然大悟,有人對朋友的定義與我絕不相同,他們挑朋友的邏輯是:除非你如何如何,否則你就不是朋友。與我「先天性」對朋友的定義:「你是朋友,除非你……」大相徑庭,他們用的是篩選法,我的或者該叫消去法。

我想我對這世界較為信任,雖非事事天真。

我也發現,有些朋友之間存在著微妙的競爭心,也碰過有些則總是把朋友當對手的人,你的光芒不能蓋過他,他必須鶴立雞群。有些人需要朋友,又處處防著朋友爬得比他高,也聽過有的女生「她找不到男友是她的事,卻處處阻擋我嫁出去」的怨言誹語。

老朋友是經過時間與個人榮枯考驗的朋友。

開朗樂觀的朋友絕對是益友。

在朋友度過人生難關時,我知道,有時不要急於兩肋插刀,只要給他「standbyme」的感覺。為朋友太積極而害事的例子,我就看過。比如A快失戀了,你急急替A去罵他的情人B水性楊花、喜新厭舊,到頭來是害了B與A決裂得很難看。

朋友間盡量不要有金錢大往來,不是丟了錢,就是丟了朋友,通常,兩樣都丟。

你可以幫朋友度過情緒障礙,卻不能一直成為他的情緒風向雞,隨他東西南北亂轉,不然,他養成習慣做無主孤魂,你也會因長久受精神勒索,半夜裡接他哭訴電話而六神不安。

以上所說的「朋友」二字,換成「情人」也無何不可。

我其實並不愛為感情的種種名詞下太明確的定義,只因,下了定義,就有揀擇,有揀擇,就有利之所趨,就不是真情流露。所以我未問過人,你當我是朋友,或你愛我嗎,為什愛呢?

能講出為什麼而愛而相知的,就倫俗了。

過眼滔滔雲共霧,算天下知己吾與汝——我一直很喜歡這一句話的大氣,只因過眼滔滔雲共霧,啊,你必說,是因昨日你供我一個李,還是今日我還你一個桃?寫字寫得嘵嘵不休的我,有時很怕答,為什麼……也許不為什麼。就為我高興與你一起微笑。

生命中的瑣碎時光

人總期待著發生一些不尋常的事,像貓眼,永遠在等待捕抓獵物的那一刻;我們的心中,不知從哪兒學來一種慣性,彷彿,一定得把平靜的空氣搞得沸沸揚揚才有意思。

有時我覺得,我的心好像古代大宅院里住著的一些怕閑著沒事幹的妯娌,由於天下太平無事,深宅大院陰森森的空氣閑得人發霉,於首想盡了辦法要生風波,東打探西挑撥,讓自己感到活著還有事做。

忙得直喘氣的時候,才會想起,生命中有一些平靜的瑣碎時光,像濁水上的浮萍,點點青綠,使停滯的水澤多了點呼吸。

瑣碎時光,像字字句句中的逗號。

從小我習於一種定律:無所事事是不道德的。使我們無法體會無所事事,或者做點瑣碎小事的美感;不做正經事使我有罪惡感。

我想很多人都有類似的經驗,不想做什麼事,卻無法坦坦然然面對寧靜,於是扭開電視,讓聲光影畫無意識的佔據。你不想看,也不想關。

「有聲音總比沒聲音好。」一些保持替單身、獨居生活的朋友這麼解釋回家后隨手開電視的行為。

怕沒聲音,又害怕太會牽扯自己真實情緒的聲音;老公吆喝老婆吵,孩子哭鬧,對他們而言是會殺死美好人生的高分貝噪音。

怕七情六慾的橫流,卻又不能制服七情六慾。

滔滔說著國家大事、人生大計、工作鴻圖,卻不知道,在某個沒有應酬太早回家的夜裡K如何面對一室清幽;在某個太陽狠毒的周日西后,獨自一人如何規劃。

這也是我曾經面臨的難題。心遠志大,卻為瑣碎生活而愁容滿面。

我曾經是一個工作狂。診斷工作狂最好的方法,就是看他是否害怕周末周日,是否在面對下班時,有「不知所之」的榜徨。

不只是單身一族有這般苦惱,許多成了家的人,也染上「恐懼周末症候群」和「下班憂鬱症」。

很久以來我並未察覺自己得了這種「病」。我認真工作,從不以加班為苦;即使回到家中,我也一樣兢兢業業坐在電腦桌前,想要完成些什麼;我會用忙碌的工作表來度過難以消化的情緒打擊,用「我很忙」來推卻某些「鴻門宴」式的飯局,以「沒有時間啊對不起,改天吧」來推延某些結果預訂會使我不悅的應酬。為什麼我不敢說不?用「忙」才有紮實的理由說不!

我曾用忙碌作障蔽物遮掩各種真正的癥結。可是,這就好像一個懷疑自己得了糖尿病的人,在走進醫療檢驗室的時候,還企圖用自來水衝進檢驗杯,希望不要驗出真實的結果——我會舉這個例子,是一位醫生告訴我的真人實事。

忙忙忙,忙是為了自己的理想還是不讓別人失望?有首歌這麼唱進很多城市人的心裡,我大概可以為它多加一個問句:忙忙忙,忙是為了遮掩痛苦的真相還是不讓自己發慌?忙,明知貪多嚼不爛。

從小我學過很多種技能,企圖變得多才多藝,但並沒有學過如何在獨處時面對自己。

我們這一代幾乎每個人不是在「食指浩繁」的家中長大,就是從小哭了有人哄,做錯事了有人罵,很少人學到獨處時不做什麼該怎麼辦。有些人活了幾十年尚未「真正獨處」過五分鐘——獨自看電視、錄像帶、打電腦玩、看雜誌或書打發時間不算。做以上請事時,我們的心多半匆匆忙忙,不過是想做些事打發時間、填補空虛而已,沒辦法享受瑣碎時光中的美麗。

關於如何與自己相處,我還在學習。如果把它當一門課,我大概是資質最駕鈍的學生。

我太急、太怕浪費時光、怕一事無成,於是好一大段時間,我用「忙」來浪費時光。

我開始學習享受寧靜的時光、瑣碎的小事。因為奧修說的一段話:活著,就是如此美妙的禮物,但是從來沒有人告訴你要對存在感謝,相反的,每一個人都不高興,都在抱怨。

原來我被制約了。我總覺得現在的樣子是不夠了,有某些東西欠缺了,我應該到某個地方去,成為某種人……

奧修說:我們自然的本能因此被轉向,導入歧途。一朵金盞花急著想開出玫魂花,除了挫折外只有緊張,稍微做少了點,就有目卑感。

我感到「五雷轟頂」一般,這麼多年來,我如此努力,卻不知自己是誰。我匆忙生活,正如喝咖啡時只想把咖啡喝完,並未享受過它的滋味;我走路時只想達到目的地,但我並不覺知於:我在走路。

我慢慢學習獨處的奧秘。

當我發現「一個人的我依然會微笑」時,我才開始領會,生活是如此美妙的禮物。

生活是如此美妙的禮物。在四季炎熱的峇里島。

一個仍虔誠信奉萬神教的島嶼。

我常常想飛到那個島上去,因峇里島的空氣中總是瀰漫著平靜而溫情的空氣。我沒有看過哪一個地方的居民,比這裡的人更懂得享受生活,非關物質的豐饒或貧瘠;樂天知命、毫不虛偽的笑容,總在他們臉上。

他們沒有偶像,每天都在拜神,又不祈求什麼具體物事;他們送死如迎生,興高采烈地慶祝,除了禮服,似乎與辦婚禮也沒什麼不同;他們懂得生活,殺價不成仍會對你微笑。大熱天在竹棚子下睡覺,下雨天看荷葉上的露珠、海水退潮后就在沙灘上洗海水浴,他們把陌生人都當好人。觀光發展了一百年,人心腐化者有限。

他們是快樂的。你看他們自家院落總是繁花似錦,他們是渾然天成的園藝家。

有一次,有人從峇里島回來,把我說了一頓,推薦那種「落後」國家幹麼?他說峇里島人家無浴室,男男女女在梯田農事過後便在同一條溪中洗澡,女人洗上游,男人洗下游,「可憐」極了!

我這才領悟有些人跟我表面上活在同一個世界,但實際上是活在兩個世界,不可與言,當他還認為追求文明是唯一正道時,不要對他談「葛天氏之民」。他們哪裡可憐?我們才可憐!

他們一直在教我,生活本身就是美妙的禮物。

我在學習,雖然學習不易:寫每一個字時都在享受。

喝一杯咖啡是享受,看一本書是享受,無事可做也是享受生活本身就是享受,生命中的瑣碎時光都是享受。

關於逃亡者的背景音樂

有一個戲碼,在我的人生中不斷的上演。

逃走!

直到某一天在書中讀到「私密空間不足症」這個心理「病」時,我才恍然大悟,原來我天生有這樣的難治之症。

我眷戀著安定閑適的生活,但也常常想逃走。我本來以為,我是「不得不」「被迫」逃走。

十四歲開始,我一腳踩進「逃亡」的路線,而我的路線,像風中飄來晃去的蛛絲,我也不知道,另一頭會接到哪裡?只是像一隻笨蜘蛛一樣,辛勤的吐著絲,希望不斷延長的絲線,帶我到命運中冥冥註定的某一個地方。

在回憶的檔案中尋找吉光片羽時,我常常看見那個羞怯內向的十四歲少女,坐在宜蘭往台北的平快車上,火車一發動,眼眶中開始掉下不爭氣的眼淚,望著飛逝的家鄉景物,一路無聲無息的哭,轟隆轟隆,哭過了藍澄澄的大海,哭進了冗長陰暗的山洞,又哭出了刺目的洞口天光。我不甘毫無依恃的離開故鄉,但我當然也不願意火車調過頭再駛回熟悉的小鎮。

哀哀切切中其實有期盼的欣喜。如今的我已無法測度,當時少女的我為何堅決決定,就此離開。為什麼?對於過往情事,扮演「事後諸葛亮」是很無聊的。當時何曾想過離鄉背井的理由,只能說是一種召喚。

一個小小的召喚,會讓你的人生完全不同;一個逃走的決定,也許隨意,但會從此扭轉一生。

人生,一念之差而已。

我只是一直很勇敢,即使懵懵懂懂,也願意選擇改變,不管巴黎、紐約、東京或蠻荒地區,處處都有令我心動的空氣,改變環境使我恢復清醒。我相信,這世上有些跟我相同脾胃的人,太容易在太安定的氛圍中感覺到不安的氣味,常常告訴自己,該吸收新鮮空氣的時間到了。每一個愛好旅行的人,每一個樂於改變的人,每一個安於獨處的人,大概都有同樣的癥狀。

害怕自己在潮濕的岩壁上長出暗青色的苔薛來,寧願滾石不生苔。或像美國女畫家Okeefft所說的:「好像我得了一種病,必須遠離人群,方能好轉。」

容易患上「私密空間不足症」的人類,罹「病」時,芝麻綠豆不足掛齒的小事,明知不該煩都會讓他暴躁厭煩,縱使外表看不出,那是一種無可按捺的壓抑。

原來我不是「被迫」逃走,我是自發自動的逃走,因為某種內心的蠢動,一支激情的背景音樂。

蛛絲要飄向哪裡去?我並不知道,也許會飄過,你以力怎樣也爬不過的那堵牆,發現牆外從未見過的世界,也許風力不足,會在牆腳那株玉蘭樹上築窩。

也許……

因為仍在飄飄晃晃,所以一切都有可能。

對喜歡原地紮根的人,飄晃是一種不幸;對習慣逃走的人而言,固定則是死亡,所以,逃走客逃亡這兩個詞,並沒有很大的分別。

「當你想逃,再幸福的環境也會讓你不快樂。就好像,再美味的筵席也留不住一個打飽嗝的人。」一位朋友曾這麼形容逃走的心情。

當我看愛情的眼光不再如夢似幻,我終於能體會如此心情。逃走的人,對於辜負別人關愛的眼神,雖然會有歉疚感,但卻不能因而否定逃亡之必需。逃亡的「劣根性」潛伏在血液里。愛情中亦然。有些人是樹,有些人是鳥。

屬性不同,依然能相愛,是愛情最令人著迷的魅力。

幾年前,我曾代一位如今已逝的音樂家填過一首歌詞:

我是一隻鳥天涯任孤獨你是一棵樹遙在千里路天長路遠日將暮一夕就你枝頭宿我是一隻鳥不知飛何處你是一棵樹戀戀依故土天明霧散將展翅問我明朝棲何處不知臨風寒意濃我心依戀你枝頭

我心故然依戀你枝頭,到底還是必須上路。愛情中的呼喚和生命的呼喚,有時未必一致。我想起SusannaTamanro所說的:「唯一的大師,唯一真正可信的大師是自己的良知。要找到它,得獨自一人。」

這些年來我一直享受著「逃亡」的感覺。曾經,我也把寫作當成瑣碎人生的一種逃亡。後來我發現,喜歡逃走,與人生是否瑣碎無關。

總有人享受著逃亡。

雖然明知,天地間無處可逃。最難逃出自己的手掌心。

就讓我們來享受,愛情中可能的逃亡,像聆聽一首流浪者的音樂,也許你會嗅到,牆腳玉蘭花樹的氣味或對牆外的天空藍匆匆一瞥。

屬於我的私密時間

我一直做著各種奇怪的夢,現實生活中的我真的很難想像「怎麼會這樣」的夢,夢讓我看見我不願承認的自己。

不願承認現實中的我有這樣的根性。

原來,我也還是很焦慮。

我還常常夢見自己和一大堆人坐在高中教室里,老師叫到我的名字,要我默書,我怎樣也記不得,張口結舌,像個啞巴。或是,別人拿著筆,沙沙沙沙的寫著考卷,而我一題都不會,只想告訴監考老師,我不該在這一班的。

夢見趕不上火車,撥不通電話,錯過了搭機日期。到了與朋友約定的地點,等無人,踱來踱去。迷路問路,路人嬉皮笑臉,根本沒聽見我說的是什麼。

這樣的夢,出自於內心的焦急。我原是個怕份內的事做不好的人,雖然喜歡自以為瀟洒的說,這,簡單,隨便混吧,其實,一點兒也沒有那麼輕鬆如意。這種夢提醒我,我的日程表又排得太重,需要空當休息。

有時是做了自己不願做的事、待在不願待的環境中、或勉強了自己。有一大段時間,真是人生最慘澹的時期,我一直看見自己在一個不容轉身的電梯,像一個棺材盒子的電梯快速往下掉,周遭一片黑暗,身體不由自己;又夢到痘知怎的被刺扎了滿手,一根一根拔不盡,夢裡清清楚楚的傳達了那種痛,與驚恐。

當時並不曉得,為什麼會作這種自虐的夢。後來雨過天晴,才明白當時,是因強迫自己和不愛的人繼續磨蹭日子,天地一片黑暗。喘過氣來之後,才明白過去的苦。夢其實是觀音手上的楊柳露,在一滴一滴提醒:你不愛這人;這個工作不適合你;這環境令你窒息。那是來自潛意識的訊息,可是醒來后的人未必是比較清醒的,全心以為,這樣下去沒什麼不好,撐下去吧。

夢總是比我的理性思考先知道。

夢也比我明白我的真實情緒。我必須坦誠,當一個文明的現代人,想要證明自己的EQ滿高,又要與眾人應對進退,又還有些「面子」問題,情緒上通常是很壓抑的。壓抑過頭,我便在夢中看到自己潑婦罵街、大聲斥駁那些我以為我已經原諒的人。

好情人、爛情人,雖然結局都是分了手,但夢中我的反應絕對判若兩極。我想,現實中我大概會一視同仁的對分手的人說:祝你過得比我好,謝謝你曾經愛我……嘿,虛偽至極!我在夢中並沒這麼好涵養。夢見捨不得分手,或日後認為辜負了大錯特錯的那個人,夢醒仍想閉著眼回憶:他夢中的眼睛可還對我有情意?夢見其實沒打從心裡愛過,或送給我不愉快回憶的人,夢中的我如老鼠閃躲,死也不見,不然就是見面也不願相認,想踹他一腳……我應該沒有暴力狂,還沒夢見自己砍他兩刀。總之,咬牙切齒。

已經沒有再出現在回憶中的人,竟常神不知鬼不覺踏進夢中來,是美夢是噩夢很分明。我想,如果我們對自己夢中的情緒多一點信任,當即明白,這段感情值不值得再存活。如果有那人出現的夢,百分之百都非美夢,這樣的感情,也許該當一口痰吐掉算了,還自己清爽。

有時我會夢見自己在一個奇幻的樂園,現實中沒看過的玩具層出不窮,醒來感覺自己吃了一夜棉花糖,那是夢的犒賞。

我也在夢中發現自己的仁慈。我想救那些從碎水族箱中隨水流出的魚,想醫一隻沒了氣息的鳥或貓。記得有一次朋友約我釣魚(當然在夢中),走到水塘前,發現水塘很小,釣餌放下去,魚根本跑不掉,我握住他的釣竿說,算了吧,欺負人家,勝之不武!

夢,美夢噩夢白日夢,都是我獨享的私密時間。

記得有一次在同學會中遇到一個老同學,我隨口問她,最近在做什麼?她說她在上某種補習班,也許是練瑜伽吧,因為她想睡少一點。她振振有辭的告訴我:「喏,如果你一天睡八個小時,一輩子就有三分之一的時間在床上,如果你活七十歲,你就睡了二十三年以上!多可怕啊?」

乍聽之下,覺得睡二十三年的「感覺」真的很可怕。可是,如果我們每天多了三分之一的時間,該用來做什麼?有比睡覺更好的事嗎?如果我每天有二十個小時,或二十四個小時清醒,那麼,即使我把從睡覺扣掉的時間拿來玩樂,我也只會把自己想成一隻在轉籠里跑來跑去、疲累不堪的松鼠。

和朋友們一起旅行時,我常婉拒夜生活,因為我的生理時鐘告訴我,我很累了寧願夢周公。有個朋友看不過去,丟給我一句很幽默的話,他說:生前何必多睡?死後必定長眠!

管他以後?我寧享受當下片刻。失眠過的人,方知那種昏昏欲睡、世間繁華一切部不要的感覺真棒!

曾有個樂痴問鋼琴家魯賓斯但(A.Rubinstein):你如何將鋼琴的音色處理得這麼超凡入聖?

魯賓斯坦只是笑了笑說:我的彈奏技巧並不比別人好。不過,「停頓」,是藝術的精華所在。

生活畢竟需要停頓。睡眠與夢,是停頓,是尋常難得的私密時間,縱有潛意識的七情六慾來紛擾,也無人瞧見。

寫在沙灘上的名字

我喜歡到海島上旅行,因為海浪的聲音。

搜集靈感啊?自以為知情的人總是這樣問我。還是尋找寫作題材?

是啊,我的微笑似乎這樣回應著。其實不是的,只是,有時說不,就要解釋很多。解釋之後,你可能會看見「勉強同意」的眼神,「不能理解」的笑容,或「強作解人」的詮釋,或者一連串的問題:你喜歡哪個國家,為什麼?

國家及國界對我的旅行並無太大意義。島嶼和旅館是旅行中唯一有生命意義的疆界。而喜歡就是喜歡,「為什麼」不能理直氣壯,為什麼要問為什麼?

至於我的出走,只是想忘記,不是為了尋找。忘記「曾經」的我,也許,並不能忘記。

我喜歡坐在沙灘上看浪花襲來,退去的潮水在我身邊織出魚鱗狀的波紋與光影,我如同沙灘上那些靜靜的貝殼,什麼也不想,盡量不讓腦袋轉動,只是無聲的笑著,等待下一次浪花來襲。

有時太開心,我就像個瘋子一樣咯咯笑了起來。十公尺方圓內,通常沒有人,一千公尺範圍內,大概也沒有跟我說同一國話的人,誰也聽不到我的笑聲。沙灘溫柔的吸收了我微弱的聲音,如同它們幾億年來做的一樣。

如果你願意把眼睛從「有價範圍」移開一下,你就會發現,珍貴珠寶的定義不只是世上稀何的礦石,沙灘上的水花晶瑩璀璨,不只這些!抓起一把沙子,我看見沙中隱藏著無可數計的貝殼珠子——它們可能來自幾千萬個不同的貝殼。死去的貝殼把身體貢獻給沙灘,千萬年來琢唇出直徑比一厘米還小的貝殼珠。

在有價的眼光看來,數大並不是美,不能販售就不值錢。還好不值錢,所以它們留在海邊,繼續傾聽海的聲音。

除了腳印,什麼也不該留下;除了記憶,什麼也不該帶走。我信仰這麼素樸的旅行觀。我花了許多天,坐在海邊,住在海邊,盡量享受無事可乾的感覺。我不搜集也不尋找,太陽太大時則回房寫稿——我並不想這麼努力,只是習慣,在旅行時,寫稿變成一種壞習慣。一個從「曾經」的世界帶去的包袱。

這次在峇里島,我忍痛租了一間有史以來我住過最貴的地方飯店,非常大而光亮的房間(在台北大概會被隔成四房二廳),只因有十五公憤長的大陽台,坐在可以看見海的書桌前寫稿,時時可以聽見海浪的聲音,入夜時還有另一邊的田野迢遞過來的蟲叫蛙鳴。

啪啦啪啦,母性的海浪聲音,有時我昏昏然睡著了,醒來,喝幾口冰涼的啤酒,我覺得自己身處於最靠近天堂的地方。

這幾天,我做了一些非常值得紀念的事情,比如:在沙灘上來回行走時發現一「馱」東西被衝上岸,走進一看,是只死掉的有刺河豚。它足有五十公分長,大概是壽終正寢吧。我蹲下來看它,幾個當地人不久也湊過來看,說了些我不懂的話,探頭走開了——可能是看我太有興趣的樣子,怕我把它吃掉,告誡我不能吃吧!

在大清早和漁民出去看野生的瓶鼻海豚,海豚迎著剛剛升起的太陽向東方游泳,有隻「人來瘋」的還興奮的表演了空中旋跳。

某一天早上有隻受傷的偽虎鯨(它長得太像鯊魚)游上岸來,企圖擱淺等死,好心的當地人拚命把它送進海里,幾番奮戰,它終於游進海中。下午那人告訴我,偽虎鯨沒有活下來,傷得太重。看他們知其不可而為了,我的眼淚感激得掉下來,唉,在台灣,大家早已拿刀來割肉了,不是嗎?地方新聞曾這麼說。

浮潛,看小丑魚和鸚鵡魚在珊瑚礁群中穿梭,喝進幾口海水,鹹得可以把我腌成魚乾。

游泳,皮膚已經晒成小麥色。

在沙灘上看兩隻很會享受的狗在弄潮並舔來舔去。

向灘販買了一隻烤玉米,在落日時邊走在沙灘上邊吃。

在吧台邊喝很嗆的愛爾蘭威土忌,一邊看著潛水攝影家DavidDoubilet的「海洋之光」圖片,對海中的怪東西們嘖嘖稱奇,發誓將來一定要去大溪地,然後帛琉群島、新幾內亞和埃及的海邊。

對照我平常密集的「工作狂」日誌來看,這大概叫做「混吃等死」。

我獨自玩得開心。

我想到日子正當少女時曾經做的「傻」事:喜歡一個人,於是騎了兩個鐘頭的腳踏車到海邊,把他的名字寫在沙灘上。

保守的小鎮不許在讀書時談戀愛。多嘴的手帕交會泄漏我的秘密,於是我只好把名字寫在沙灘上,讓海浪衝去,不留一點痕迹。「重大」的秘密說了,死無對證。

寫了哪一個名字?當初的重大秘密,我如今並不記得,是A是B還是C,還是ABC都有?

寫在沙灘上的名字是誰,並不重要,就好像沙中的貝殼珠屬於哪一種貝殼,名字,都不代表什麼。那一刻和大海的聲音心靈相通的感動,仍然非常美妙。

我們的名字,再怎麼特殊,再怎麼輝煌光燦,都只是寫在沙灘上的名字。最後會被潮水磨平,沒有一點痕迹。對於藍天碧海,我們不如一個貝殼。

當我每次聽到久違的海浪聲音時,它也這般提醒我。

當我每次坐在沙灘上微笑或大笑,我也提醒自己,只有當下的開心與歡喜,是真正屬於我的東西。

上天自有打算

這些日子,我在種花。

提起種花嘛,很多古人喜歡用「蒔花植卉」這種文縐縐的話,接下來那一句就是以「冶情養性」說明其功能。

我種花,不是為了怡情養性,那麼說,就太假死了。人的性情大抵已經固定,自己若不願洗心革面,借茶啊花啊念佛啊打坐啊,改的不過是一些皮相。剛開始是誤打誤撞,抱著學習的精神,主持一個有線電台的花卉節目,我告訴自己:雖然我算是半個花痴(花的白痴),但學些常識也好,況且,不必交補習費,還有主持費。天底下哪有這麼好的事:你補習,還有人給你錢,啊,太棒了!

我的腦袋說簡單很簡單。就是:事情還沒開始時一定樂觀得不得了。

……反省一下,過去每次談戀愛時也一樣,剛開始時,對方都是我認為打著燈籠沒處找的天作之合,我總是感覺自己無比的幸運。有一次我不小心發現多年前的一本隨身札記,愕然發現我曾寫過如下的句子:感謝上帝!像我這樣一個溺水的人,其實是會抓住任何一根稻草的,現在我只祈求有個舢船漂過來,而他竟送給我一艘豪華郵輪……

對照日期,現在我已看清,當時我所謂的豪華郵輪,其實……唉,是艘處處漏水的破船……噢,我或許不該如此坦白的陳述人生中曾經發生之事實。不過,一段不適合的感情確會讓人感覺,回首當時一片灰暗,額手稱慶劫難已過。唯有好情人使人回顧時仙樂飄飄,一片光明。

不,不談感情。

話說當時自以為補習又不必繳學費的我,從此風塵僕僕在台灣各地奔波,常常在清晨五點給鬧鐘嚇醒,心不甘情不願的出外景,烈日艷陽當頭沒話說,萬一花農住在高海拔地區,冰霜雪雨也不是沒淋過。

太辛苦了,太辛苦了!過程之中我不斷自言自語。不過我是個很「扭」(四聲)的人,不告一段落,絕不打退堂鼓。「太辛苦了所以我不做」「太難了所以我不玩」這種話我是說不出來的。看我能在法律繫念完四年才決定「畢業后絕對不再翻六法全書」,就不難想到我的「韌性」何等堅強。我的朋友曾說:因為頑固和死愛面子,做什麼事我很難不成功,戀愛俘外。

兩季節目做完大功告成,心想總算可以揮一揮衣袖了吧。我卻在陽台上種起花來,同時,如有朋友想綠化環境,我又毛遂自薦當起免費的園藝顧問。

只因回首當時仙樂飄飄,一片光明。

陽台上的合果芋和白玉萬年青已經蔚然成為三代同堂的家族,當初小小的一株幼苗,已迅速變成七、八盆健康可愛的植株。(專家們也許會說,這兩種植物有什麼好誇口,不難種嘛,但我還是很頑固的堅持,我種的更加青翠欲滴。如今我明白,老王種瓜,是一定會自種自誇的,因為有了感情的成分。)

樟樹、楓樹、夜來香、樹蘭、仙人掌各得其所。

影響植物生長最大的因素,是陽光與土壤。有些喜陽,有些喜陰。喜歡陽光的草花,你偏把它端入室內,它當然會死於非命,別怪花市的人給花打特效藥,埋怨它到你家就死翹翹。

「土」字也沒那麼好寫,有的要保水,有的需透氣,有的很容易被淹死,有的不能太干,砂土、培養土、發泡鍊石、蛭石、珍珠石、蛇木各司其職。

慢慢覺得千樹萬花靜觀皆自得,多長出一片葉子也值得我開心。

我體認到植物有它們的季節,你人力不能回天運。彩葉芋入冬必得冬眠,土上光禿無葉,春夏之交,自然鑽出土來競艷;楓樹也得挨過飄零的冬天。季節不到,你有心栽花,花必不發。

人是不是也有他的季節?如果有,那必是算命的人所說的運勢了。

看著植物時,不論再怎麼仔細,看不到它們的成長過程,但日復一日,不知不覺之間,綠葉像把小傘,新芽已冒出土地。在這處處求效率的時代,一草一木在面對它們的生命時,依然有十足耐心。

我猜所謂「格物致知」大概就是我在看草木時所做的、差不多的事。望著葉子發獃時,常有熟悉的音律流進我心中的耳朵:靜靜的,什麼都不做當春天來時,草木就開始生長……

靜靜的,什麼都不做,指的是心,不是手。否則草木再怎麼耐命一定會完蛋。

可是,我們的人為可以「做」到什麼地步呢?

春未,我播了蔦蘿的種子。天氣相當懊熱,我播種已有些遲了,但蔦蘿不負我望,一株、兩株、三株……接連挺起嬌弱的嫩莖,羽狀的葉於冉冉向上增生,一葉、兩葉、三葉……

正當我在編織一幅「嬌美纖弱的紅花隨風搖擺」的圖畫時,某天早上醒來,哇,顯然有可惡的入侵者,把葛蘿當成美味大餐,吃掉三分之一的蔦蘿。

此後就是我與不知名敵人的大戰。

我不斷遷徙蔦蘿的幼苗,甚至把它們藏到一堆仙人掌之中,奈何那個敵人可能是「有翅膀」的,而且有耐心與我捉迷藏。沒過幾天,它總會很機靈地發現蔦蘿種子的藏身之處,咔咔咔(我想像中的聲音),把「我的」蔦蘿當「它的」大餐吃掉。(加引號的原因,是因我後來發現,我和那隻蟲的佔有心態沒啥不同。)

一個月下來,所有的蔦蘿都陣亡了。播種季節已過,這場戰爭我是輸了。

不過戰事並未罷休,這隻(批)隱形蟲大概抱著「沒魚蝦也好」的心態把「我的」楓樹樹葉咬成不規則狀,夜來香也遭到毒手,最可怕的是,對昆蟲們向來一向是「爹不疼娘不愛」的黃金葛也被咬了好幾口。

哼,我我我,再也忍不下去了,非給你瞧瞧厲害不可!

某個星期六,我帶著報復性的笑容,到花市買了一瓶「巴拉刈」。不把元兇扯出來,誓不為人!在閱讀說明書時,我幾乎可以看到那隻貪吃無饜的蟲「橫死街頭」的模樣,真是大快人心。哈!

我原本打算第二天下手,為蔦蘿們報仇。斬草除根、永絕後患……

可是,那瓶巴拉刈到現在還沒開封。

為什麼?

那天晚上,望著楓樹難看的葉子發獃的我,忽然把自己想成一隻蟲。

是的,如果我是蟲,千辛萬苦發現一株「美味的」蔦蘿,我一定非常非常的興奮。咔滋咔滋,多美味啊,彷彿我看到肥美多汁的烤雞大餐……然後,那隻蟲在我的腦海里活動了起來——我想像到——那隻蟲,吃了灑上巴拉刈的楓葉,痛苦的在地上打滾,掉著眼淚委屈的說:嗚……我只是吃了幾片葉子而已嘛。

只是吃了幾片葉子,罪不至死吧。它它它……畢竟也要活命……

於是至今我尚未有足夠勇氣打開巴拉刈的蓋子。

最近我看了生態學家瑞秋·卡森出版的一本反農藥的書籍《寂靜的春天》(silentSpring)。她說人類用農藥防治病蟲害的結果,只會使生命力更堅強的昆蟲留下來,產生抗藥性的昆蟲,會製造更大的植物病蟲害,也會製造生物鏈上無可估計的損失,一經巴拉松處理過的地區,對人類、家畜己構成潛在的危險,濫用農藥將使未來的春天永遠歸於寂靜……

端秋·卡森在出版此書時受到化工界的打擊,被抹黑成「只想把地球拱手讓給昆蟲的女人」。但她至少讓一些人明白:我們都是大自然「生命網」的一部分。蟲也是,自然界是牽一髮而動全局。

我已經決定不打開巴拉刈了。

梅雨過後,我發現,竟然有些「聰明」的蔦蘿種子,此時才探出頭來,沒趕上昔日的「昆蟲大餐」。原來,生命自有出處安排。我不知道「聰明」的蟲於是否又會發現它的烤雞大餐。至少,新的蔦蘿們在一片「落地生根」的「嬰兒淚」的包圍下,目前已安然活了十天。

啊,上天自有打算。

偶爾的機緣使我得以親近泥土一些,體會一個「鄉下孩子」的樂趣。雖然,當我是個鄉下孩子的時候,我積極嚮往的是文明的,無塵無土,坐卧書城,出入皆雅彥的生活。府花植卉使我聽到心中一直被壓抑的一種聲音。

亨利·梭羅在壯年時搬到華爾騰湖湖畔,因為「觀察任何一草一本的生長,都令人格外愉悅」,在播下種子的時候,我也擁有了觀察者沾沾自喜的心情,看著苗圃中細小如砂的種子慢慢的挺出柔弱的根莖、長齣子葉和葉片,有時一場陣雨就會摧毀種子們多日的努力,可是生命的呼喚使某些堅韌的芽堅持存活下來。

在空氣污濁的都市,我開始留心周遭的環境,對於人家門口「買而不養」的植物,總帶著看流浪貓流浪狗的悲憫。令人驚嘆的是,在惡劣的環境下,很多植物仍然以死而復生、萌生新芽的耐力來迎接旱日中偶爾的天降甘霖。

我們人生中微薄的努力,在大自然面前不值得誇耀什麼。梭羅在《種子的信仰》一書中說:「有人為文報導那些『自當成功』的人的一生,歌頌在困境中追求知識的偉大。我建議這些新手應該到樹林里,去挖起一打橡樹或山核桃的幼苗,研究一下它們的生命史,方知天外有天!」

知道天外有天,是成長的喜悅。

上天自有打算,所有已發生(包括談得很爛的戀愛)和未發生的,沒有不可能的未來。

這樣就對了

如果要我描繪出一個我理想中的「家」,它的氣氛必然很像「蝙蝠俠」電影里的蝙蝠洞。

它必須在雜亂的大都會中。是的,我非常喜歡隱於市的感覺。一打開門,走進街頭,就可以看見紅男綠女的浮世繪。關起門來,就剩下我自得其樂。

就剩下我,一個安於寂靜的我。藏在一個可以嗅到所有訊息的地方,卻有權接受及拒絕所有訊息的我。高興出現時才出現,像蝙蝠俠。

因為這種很自私的癖好,所以我在家不接任何電話。

電話是備急用的,非到SOS不使用。

我還需要安靜而廣大的空間,各種科技化用品。最好還有一個不跟我住在一起的管家。因為我滿孤僻,但我也很懶,不太願意洗衣擦地板,有時心血來潮做家事,副作用也使我感覺得不償失,比如:為了燙衣服卻在左腕燙出三公分長的疤,煎牛排時差點把自己的指頭炸熟,擦窗戶時險些把自己丟出窗外,因為專心寫稿而忘了正在放洗澡水,第二天醒來才發現客廳燈火一夜通明……

最近我才搬進一個離我的理想並不遠的家。

從來我就不是個「不食人間煙火型」的作家,在我的書中,我一直強調現實很重要、錢很重要。因為理想是要靠一步一步踩在現實的階梯上達成,而有足夠的錢才可以不讓現實限制你的自由。不可否認,充分的金餞才足以讓人擁有一個理想的殼,一個「家」的硬體條件。

我離所謂的家很遙遠,但是我已有一個滿理想的「蝙蝠洞」。

我的家,每間房間都有兩面採光,可以邀請陽光與風進來,總共有四房一廳,空間還算充足。雖然偶有朋友來訪時會問:「你一個人住?不害怕?不寂寞?要這麼多房間來養蚊子?」可是我覺得四個房間剛剛好,喜歡活在都市中,但我卻是個不喜歡都市計劃的人,我的生存方式頂浪費都市空間。

我只在上班時間接聽電話,回家彷彿走入與世隔絕的桃花源,我喜歡倒掛在沙發上看書,讓喬治·溫斯頓的音樂當背景音樂,完全不說話。

好心的媽媽桑每星期來一次,幫我擦地板及維持窗明几淨。

傢具不多,裝飾很少,滿屋子都是書。前幾個月小偷侵入本棟大樓(目前我還沒有高科技組合的電腦智慧門,真遺憾),整個屋子翻得亂七八糟,就是沒有遺失任何東西,因為房子里完全沒有任何值錢的金銀財寶。我想他離開時一定很沮喪,只有自認倒媚埋怨道:「這窮鬼住這麼大房子幹嗎?」

老實說,從我付得起這樣的「家」,我才有「這樣就對了」的感覺。

有些人適合群居,愛享天倫之樂,愛門庭若市,但我確實適合當作家——沒事就坐在家,獨居是我安全感的來源。

生活在都會中,我可以接收人們的聲音,但在獨佔性的家中,我才能聽見自己心中的聲音。

可以沉思、可以冥想、可以聽見自己心中的聲音,對我很重要,那屬於我生存的自由權。

終於我恍然大悟,感覺「這樣就對了」,那表示:That』smyway!

「我的家庭真可愛,幸福美滿又安康。」小時候,當這樣的音樂從老風琴的音箱中咿咿呀呀的擠出來,全班同學以充滿感動的聲音唱出和諧的音調時,我心底的那根弦,總是會發出一種尷尬的聲音。為什麼?當時我不知道。

十四歲,我離家到了台北,開始一段冗長的宿捨生涯。小小的房間、雙人鐵床、蒼白冷清的日光燈、沉重的功課,僅容轉身的沐浴間。使我多年來都夢到自已被囚禁在小小格子中,動彈不得。

我想,我「掙扎」了很久才明白,我對人生的期望和對家的期望,和百分之九十九的人督不一樣。原來我不愛群居,也不愛以「密切往來」、前胸貼後背的方式表達關心。

現在這樣就對了。

靈感不是天打雷劈

靈感哪裡來?這是我最常被問到的問題。

古今中外,文學家、藝術家似乎都被歸類為散漫過一生的類型,說好聽點是浪漫、是隨性,說難聽點是瘋狂。你的腦海中可能立即會飄過一些代表性的例子:比如李白喝酒一斗詩百篇,還不是落魄一生,糊裡糊塗抓月而死;梵谷割下自己的耳朵也沒人要,死前幾乎一幅畫也沒賣出去,自己貧病一身,徒然肥了後代收藏家……

這些「天才」,聽起來似乎沒有什麼「生涯智慧」。以上赫赫有名的例子似乎告訴我們,在藝術文學上有成就的人,被所謂「繆思女神」鍾愛的人,都是遠離現實的虛妄之徒。人們也總以為,創作者靠的是靈感。有靈感,下筆如泉涌;沒靈感,江郎才盡,坐以待瘋狂。

而靈感又是什麼呢?它似乎又被形容成和幽靈一樣的東西,來無影,去無蹤,天生天成,像天打雷劈——照中國古人的說法,如果你媽生你之前夢見仙人賜彩筆,你就會理所當然成為文學泰斗。

像杜甫那種講究「讀書破萬卷,下筆如有神」的詩人,很容易就被凡人看作「沒什麼了不起」的酸學究,講出這麼苦兮兮的話,就不是天才。

中國人尊天才若神明,「沒天才」在多年之後的現代還是被當作自暴自棄、打退堂鼓的好借口。

我們實在應該來看看外國的「天才」作家是怎麼變成萬人傳頌一時的「天才」的。在浪漫的表皮下,不少大作家可還真是工於心計。從功成名就的文學作家和失敗潦倒的作家身上,我們都可以看出一些有趣的通則。

有些人的成功是因為找到好配偶

美國有一本著名的生涯定位暢銷書,叫做《馬上成功》,作者是著名的行銷策略學家賴茲和屈特,他們致力宣揚「成功的關鍵,在於騎上一匹好馬」(英文書名:HorseSense:TheKeytoSuccessIsFindingaHorsetoRide)他們分析各大老闆的成功秘訣,將各種「馬」(馬=機會)的成功機會作一排比,到底還是發現了一個令大多數人跺腳的事實:找到好配偶,你有二分之一的成功機率,僅次於生於豪富之家。他們舉的例子是國家地理雜誌的總裁格羅斯維諾(GibertGrosvenor),他固然非常優秀,使該雜誌訂戶從不到一千增為兩百萬垵,但最重要的是,他娶了原總裁的女兒,才有握住大權的機會。

「攀龍附鳳」的成功法則不只是企業界才運用,從文學家軼事看來,因好配偶而有成名機會的也不少。

寫《最後一課》的法國名作家都德,就是靠好妻子成名的範例。他的妻子茱麗葉文學造詣甚高,但一結婚後就竭力幫助丈夫寫作,都德的成就和美滿的婚姻完全分不開,他曾說:「假如沒有我的妻子,我一定會因任性而疏忽於寫作……我作品的每一頁她都細心斟酌、修改過。」的確,他在婚前只寫了一些動人的小故事,婚後才有大部頭著作出現。寫《環遊世界八十天》的科幻作家凡爾納在三十五歲前還常遭退稿,每次拿到退稿,他都發誓不寫,想把稿件扔進壁爐,還好他的妻子每次都會阻止他:「親愛的,不要灰心,再試一次!」後來他交上好運,部部暢銷,被譯為各種文字,至今魅力不減。《查泰萊夫人的情人》作者勞倫斯,筆下任性又浪漫的女子處處有妻子芙麗黛的影子,如果他的文學是烈火,那麼她就是乾柴。蕭伯納中年娶了富婆夏綠蒂,才得以安心創作,在她細心且嚴格呵護他的起居之下,他雖常抱怨失去自由,但也活到九十四歲名利雙收……成為英國僅次於莎士比亞的名劇作家。瑪麗·雪萊因為嫁了雪萊,跟丈夫打賭才寫出《科學怪人》。維音尼亞·吳爾芙如無丈夫輔助,可能只會住進精神病院……這些都是找到好配偶的例子。

化危機為轉機

德國文學家歌德是一個永遠在談戀愛的男人,雖然他每次愛到最高潮時,常自己從女人身邊逃走,但一愛上不能愛上的人,他竟也會絕望得想自殺。歌德二十三歲時愛上朋友的未婚妻夏綠蒂,不被接納就算了,夏綠蒂還把歌德的求愛,原原本本說給未婚夫聽。挨了一記悶拳的歌德在聽到夏綠蒂舉行婚禮后,竟想以利刃了卻殘生,到底還是沒勇氣死,只好用四個星期的時間,一古腦兒把這個悲哀的愛情故事寫成《少年維特的煩惱》,讓小說中的維特替他自殺,結果這部小說卻在歐洲掀起了維特熱,青少年們爭相穿著藍上衣,黃背心、馬褲加馬靴的維特裝,甚至有人模仿維特為情自盡,連不可一世的拿破崙也把此書讀了七遍。歌德因此一舉成名,三十歲就當上貴族,一生殊榮享盡。

另一個少年得志的作家小仲馬,也是化悲劇為人生轉機的最佳範例,他愛上妓女,父親大仲馬堅決反對,把他送往西班牙,等他回來時,意中人已因肺病複發而死。為了紀念這段純摯的愛情,二十四歲的他寫出了膾炙人口的《茶花女》,從此奠定名劇作家及小說家的江山。此外,《唐吉訶德》也是斷臂的塞萬提斯在獄中苦寫而成的。

近年來最會利用厄運的作家,首推朗·科維克(RonKovic),他打完越戰回美國時,是坐在輪椅上的殘障者,然後他選擇以抗議越戰重新展開人生,他寫的自傳《七月四日誕生》經導演奧利佛·史東搬上銀幕,立即成為成功的影片。

你不必太早放棄自己

巨作《戰爭與和平》的作者托爾斯泰念大學時,因成績太差而被退學,老師認為他既無頭腦,又缺乏學習意願;美國劇作家田納西·威廉斯的劇作過去連參加大學班際比賽都落選;理查·巴哈據說曾找過十八家出版商發行他的《天地一沙鷗》,全吃了閉門羹。

一九七○年出版,五年內美國一地的銷售量就已經超過七萬冊。

不必太早放棄,在應用創意的各行各業都有「反敗為勝」的例子,比如創立迪土尼樂園的華德·迪士尼在報社工作時曾以「缺乏創意」被開除;歌劇演員卡羅素的老師曾說他嗓子奇破不能唱歌;雕塑家羅丹考藝術學院考了三次還落榜,他的父親還曾罵他是白痴。

眾人不看好,你還是得堅持

你有權利走自己的路,但是每一條路都靠長久的努力,如果堅持得夠久,你不一定會失敗。左拉經常失業,必須靠捉麻雀和撿人家丟掉的魚頭魚尾充饑,但仍不放棄任何跟人聊天、觀察社會的機會,勤於觀察和思考使他完成六百多萬字的巨著。福樓拜的一生,有二十多年的時間夜以繼日地在書房裡寫作,五年才出一本書,他一點也不相信靈感,堅持「天才即耐心」——在別人看來,這種苦行僧的寫作方式看來毫不天才,但他用耐心磨出自己的天才。其他如傑克·倫敦、莫泊桑、狄更斯都是一生從不倦勤的苦寫者。

我一直很喜歡詩人惠特曼的說法。有人問他,怎樣才可以成為詩人,他答道:如果每天早上你一起床就想到要寫詩,你就會成為詩人!「永續經營」的企業精神,引用在創造性事業中,似乎也可如此類椎。「天才」只是寫作歷程中第一股推動力,持久的人才能創造文學的奇迹;不相信靈感的「天才」所在多有!

鄉愿之旅

久未返鄉,忽然發現小鎮上竟然也有屈臣氏。我如同進大觀園的劉姥姥,大聲驚呼,這裡「文明」多了。

同行的朋友用「少大驚小怪」的眼睛瞪著我:「你沒看過屈臣氏,不可能吧!現在台灣除了山裡的猴子之外,都知道……」

「哇,還有麥當勞,嘿,轉角那邊,有家7-ELEVEN便利商店!」

「我不想再跟你走在一起了,」朋友說,「你這樣嚷嚷,好像土包子!真是……鄉愿……唉!」

「你不了解的,我……」

不是故鄉人,不會了解我的驚嘆,我驚嘆的不是連鎖企業在小鎮生根,是因我油然想起,匆匆從指間溜走的時光,還有,在沒有屈臣氏和便利商店時,每一次令人臉紅脖子粗的藥房之旅,還有昔日的我,那個臉皮曾經薄如蟬翼的少女。

青春期,買生理衛生用品真是我人生最感困窘的時刻。那時根本沒有開架式陳列的商店,只有由凶凶老闆娘看守的西藥房。凶凶的老闆娘看守,算是最美好的時刻,至少我還敢壯著膽走進去說:我要一包那個……

最怕的是中年老闆看守著,或者,還有他的幾個朋友一起來「開講」,那我總會再三的在門口徘徊,遲遲不敢踏進一步。我相信,我如果開口說,我要一包衛生棉,他的眼睛肯定會變成一隻只追逐可憐兔子的獵狗。

生理期一到,我就像霍桑筆下貼著猩紅A字的女人,在藥房面前,感到一種一切都被窺伺的無奈。

小鎮如此保守。當時的我甚至不曾跟同齡朋友討論過:你們怎麼解決的問題。彷彿世上只有我有這樣的「瘤疾」,日子慢慢過去,生理期則度日如年。

甚至不肯跟母親說,用完了,你去買好嗎?奇妙的叛逆期,凡屬於自我秘密範疇的,一概不與任何人討論。

我想,母親買生理用品的心態未必比我健全多少。她總會叫老闆娘用報紙,把衛生棉當禮物一樣層層包好,才會放在腳踏車的籃子前面帶回來。

大人們總會告訴步入青春期的女孩,現在你們得特別小心,否則,萬一給人家怎樣,你就完了。

跟男同學在學校說話,會被視為行為不檢點。一起出去玩,記警告,還要上訓導處。總得行止合宜,深怕「一生名節毀於旦夕」。

我不知道,是環境讓我異常,還是我特別異常。由於到女生廁所,要經過男生教室,能少去幾次,就少去幾次,好像做了虧心事般,怕被人猜。

初三,有一位同班同學得了腎炎住院,不知道是否是這個「上廁所的不潔感」所導致的後遺症。

健康教育課本,我都熟讀了,可是,用的還是不太健康的心態,在看待自己的身體。

不可能跟師長、母親、同學商量,又沒有姊妹,少女的我、孤僻的,淪為一座孤島,對自己的身體,竟時時慌張失措。

後來到了台北讀書,發現台北有開架式商店時,簡直是欣喜若狂。

回想起來,我第一次感覺自己愛上台北,竟是因為衛生棉。

「台北同學」也教我大開眼界。有天早自習,全班每個人都在抽屜里發現一包衛生棉。原來是某公司為了推銷產品所送的樣品,不知怎麼潛入學校里散發的。

我不動聲色的收進書包里,有一種「好運從天而降」的芳心竊喜。後座的同學,則很高興的拿出來揮舞,對另一位同學說,喂,有五片呢。你要不要,我的份用市價的半價賣給你,反正我家都是我媽買的,不花我的錢!

我以侏羅紀公園裡遊客看著暴龍的眼光看著她。她的話讓我忽然明白兩件事:一是,免費的樣品也可以很大方的拿來做生意賺零用錢;二是,「秘密」用品也可以大聲嚷嚷。

台北讓我卸除某個綉在胸前的A字。我看見城市的可愛之處,雖然那時,我住在一間只有十坪大,八個女孩必須共用的宿舍里,洗澡洗衣都要排隊,燈光嚴重不足,使我的近視突飛猛進,八十歲仍鞠躬盡瘁的女舍監喜怒無常,不時對人破口大罵,一旦不精打細算就會在月底呈饑饉狀態的生活費,非常沉重的課業,還有每次都覺得我們「本省籍」同學沒那麼聰明的東北籍老師。

我忍不住閃進小鎮新開的屈臣氏,像做市調一樣東看看西看看,想知道小鎮的商品和台北有何不同,當然沒有不同。「真無聊,這種全台灣到處都是的店也要逛,」同行的朋友說。「而且,你的眼神看來……比貓抓蟑螂時還認真!」

忽然有人叫了我的名字,我的小名。

很久很久以來,除了我祖母外,已經沒有人叫我的小名。

我一回頭,看見至少有十年沒碰過面的玩伴,在收銀台那兒笑著看我。身邊有個女孩,比離開家鄉,獨自到台北讀書的我還小一些。但己亭亭玉立了。

「叫阿姨!」

女孩恭恭敬敬的叫了。你知道,現在我聽到有人叫我阿嫂,我一點也不開心,只會感覺「歲月催人老」,何況她媽和我同齡,是我兒時玩伴,我總不能像對一般朋友的孩子耍賴道:「叫姊姊就有賞。」

「這……這麼大了!」我結結巴巴的說。

「你可不可以幫她簽名?」我的童年玩伴說。「她一直不相信你是我同學。」

我很虛榮的答應了。我在猶豫,該寫什麼話祝福她。「未成年吧?」我問她媽。她媽點了點頭,「那我可能不能寫:愛情順利……」我喃喃自話,看了兒時玩伴一眼,她忽然變成張牙舞爪的老虎:「你敢寫愛情順利,我就打斷你的狗腿!」

「你沒變,」我笑了。「還是跟以前一樣粗魯!」

她猛猛捶了我一下。我只好寫:學業進步。

她走後,我的「台北友人」問我:「你是不是一直在隱瞞年紀?你同學的小孩,唉呀,我的媽,已經像是個少女!」

我沒有回話。我的這位兒時玩伴,也是我的國小同學、國中同學,只是她留在小鎮念完高中,十八歲就當了母親。在她重考的那年,她奉女兒之命結了婚,她沒請我參加婚禮。

我想,她是跟我受同樣教育,在同樣的氣氛中長大的。「大人們」教我們很多,但沒教我們,怎樣面對自己的身體,怎樣處理男人和女人的問題,我們同在「不可說」的某種白色恐怖中長大。她的愛情從某個角度來說很順利,初戀情人成了丈夫、孩子的爹……她在我這年紀,女兒已經快要變成少女。但她並不希望,女兒如她這般愛情順利。

有人期望愛得順利;太順利的人,又感覺有些不甘,像搭上速度太快的子彈列車,早早到達目的地,但卻得犧牲窗外的視野,惋惜那些如幽浮飄過的韶光,感嘆著,自己一定錯過了這些那些。

我們永遠會憑弔已經變成不可能的可能,只能是曾經的曾經,還有獨一無二的記憶,永遠不可能重來一次的擁抱,不會再擾亂自己心神的他的影子。光陰的酵母菌使記憶釀成了酒,美酒醉人,苦酒一樣使人醉。

……即使是那些誠惶誠恐的,在藥房門口等待凶凶的老闆娘看店的日子,即使是因為功課趕不上而流下的苦澀的淚,老是吵架打架的童年玩伴,即使是通不過真情考驗的壞情人第一次說「我喜歡你」。

我們再怎麼精明,竟也寧願,在記憶里鄉愿著。

犬驢哲學

「我討厭上體育課,因為……」體育課!從幼兒園的唱遊,國小的團體活動課開始,到大學的選修課,都是我的噩夢!我四肢健全,沒錯,可是一上體育課,我立刻變成肢體殘障。

「因為我討厭和一群人跑在一起!」

我擺出很孤僻的表情說。

「和一群人跑在一起真的讓你這麼難過嗎?」如果你繼續問下去的話,我只好說實話了:真正讓我感到難過的事是,我討厭跑在一大群人的後面!被「孤立」的感覺不算什麼,被「拋弄」卻還要跟著別人的感受非常教人沮喪。

本來我就是運動神經不太發達的人,後來在遭逢「變故」后更慘。

手腳不能像腦袋一樣動得快似乎是天生的。(這就是我腦袋動得快的地方,說自己四體不勤的同時,還順便讚美了自己的腦袋)記得五、六歲的時候,我媽很「望女成鳳」的想送我進蘭陽舞蹈團,先讓我在舞蹈班學跳舞。

從那時候起,我就知道自己手腳不靈活。我在舞蹈班待了三年,三年之閻,年紀比我小的在演出時都可以擔任台柱了,只有我「安於」跑龍套的腳色。像我這種從小好勝心堅強的人,竟然在這方面一點進取心都沒有。

其他小朋友們一到班上來就興高采烈的活動筋骨,我則用死魚眼睛看著大時鐘,喃喃自語:時間趕快過去吧,過去吧……後來老師準備了一枝藤條專門來對付我:你再不學會直立翻筋斗,我就打死你!

威武不能屈、吃軟不吃硬大概也是天生的。三年後,腳上傷痕斑斑,我始終只能做「烏龜翻」,不能做「猴子翻」,更不要提後空翻,我堅持我的腦袋離地翻筋斗一定會腦震蕩!

我當然也不會劈腿功。

唯一從舞蹈班學來的,至今仍未曾磨滅的「影響」,是右腳的外八字,忘情時走路就像鴨子,據說那是因為學習舞蹈時用力錯誤的結果。

舞蹈老師懷孕,打算暫停授課時,我比中了獎還高興。心想,從此不必再受苦刑了。

可是屋漏偏逢連夜雨。不多久,我坐在表哥的腳踏車後座(唉!連搭別人的車也有事!),一邊打瞌睡一邊把左腳放進腳踏車急速轉動的後輪里,幾秒鐘之內,血肉模糊一片。一群大人把我送進外科醫院縫了幾十針,從此我有一年沒法走路。昏庸的醫生竟還說,腳筋受傷、動脈受損,可能會一輩子變成跛子。我說他昏庸,絕對有道理,因為他縫的針亂七八糟,至今仍留下非常難看的蟹爪疤,傷口處理不當,不斷因感染潰爛發炎。我媽後來才告訴我,她一直擔心跛子女兒嫁不出去得養一輩子。

傷好了就忘了痛。現在想想,那段日子好像也滿舒服——每天有人背我上學,有人送蘋果給我吃,沒事就懶洋洋的躺在床上看電視,沒人喝止,沒有人要求我要考第幾名。圍在我身邊的每個人都像一個慈善機構,當然更不必上舞蹈課和體育課……我體會到「自甘墮落」其實是滿舒服的一件事。

那段時間,我開始投稿國語日報,我第一篇鉛字稿寫的就是「我最難忘的一件事」,寫我當跛子的來由始未。我看了很多書,像《柳林中的風聲》、《獅子、女巫、魔衣櫥》、《柳景盤》、《魯濱遜漂流記》……有一扇窗緩緩的打開了。大概從那個時候起,我每天都在幻想自己是「全能天才兒童作家」,我幫自己的書設計了封面,幫我準備開拍的感天動地文藝愛情片設計了海報,每天都在作我的千秋大夢。

每一本課本的空白頁上,都有我寫的小說。

傷愈之後,體育課變成更大的麻煩。我的「不良於行」已深入骨髓。仰卧起坐,零下;一百公尺,二十三秒的全校「紀錄保持人」,跳高的紀錄是五十公分,低欄……當然是停下來發獃,雙腳發抖;四百公尺——和跑完第二圈的人同時抵達,只是我是跑完第一圈……我恨,非常恨體育課。有一陣子我還打聽過,怎妖才會自然而然的暈倒。

上了國中之後,成績再好我都領不到獎學金,體育老師都是在感嘆三聲無奈之後勉強給我及格。有一位新來的體育老師「相」上我的體型請我加入體操校隊,我看了體操校隊「玩」平衡木之後,差點失聲痛哭。

體能低等的人只好證明自己智能中等以上。我考上北一女以後,最大的悲劇揭幕了。為了表示該校四育並重,當時沒游過十五公尺者可績再好都不許畢業。

我誠勤誠懇的把兩個暑假的時間泡在游泳池裡,請來各方高手當教練。我真的很努力,基本動作也很正確,換氣也好像學會了,可惜,就是爬不了十五公尺。「你恨水!你上輩子是淹死的!」各方高手的結論都不出如上範圍。

無論如何,都爬不過十五公尺。最後有個聰明人幫我出了狠招:跳水!沒天分總有膽量吧!閉著眼睛,假裝很優美的往水裡一跳,不是就多出幾公尺了?

我的游泳成績六十分就是這樣來的。我因為跳水,順利畢了業。念了台大之後,竟然還有體啐課!當時法學院顯然受到歧視,學生不能選修,光看被派到該班的老師有什麼專長,整個學期都得上那門課!

當老師宣布,這學期上排球時,我心知不妙。上了幾次課。每每看著比我腦袋還大的球當空砸下我本能的拔腿就逃走,班上沒有任何同學有同情心,沒有人願意和我編人同一隊。

為了捨己救人,我只好託人情,求一位醫生為我開「殘障及重大疾病證明」,編入殘障班上課。殘障班上課輕鬆,只要每次準時到,保證及格。我的同「班」同學們有的得了紅斑性狼瘡,有的是先天性心臟病,有的是靠輪椅代步……我呢,只能說自己得了「不可告人」的病。我魚目混殊,只求不要因體育被當掉多念一年。

偷偷告訴你一個秘密……郭強生是我體育殘障班的同班同學,他到底有什麼問題呢?至今我沒有問他。不過我想,大概都是心因性的體育殘障病。

準備考研究所前,我還特別打聽:研究所要不要上體育課啊?不要,太好了,不然本人鐵定不念。

我為我的心因性體育殘障,找到一個狡猾的辯解:如果是狗,就不能把自己當驢子,如果是驢子,就不要把自己當狗。

有個寓言是這樣的:驢於看主人喜歡狗就一直偷偷地學著狗的樣——它什麼也不做,只會舔人,就得到那麼好的對待!當他確定自己已經有狗的本事之後,有天,主人回家,它迫不及待跳到主人身上舔得他滿身口水,結果,被毒打了一頓。

我常用這種犬驢哲學來安慰自己。

要趕走自己某方面的自卑感,最好的方式,除了停止自卑之外無他。停止自卑,幫自己找些開心的事做。

如是在關一扇窗的同時,另一扇門打開了。

我很難強迫自己去喜歡比別人努力還做不來的事情,也很難不去做自己喜歡的事情。我想,大部分的人都是這樣的,誰能勉強自己?

固然,很多哲學,很多道理,只不過是某些自以為聰明的人為了讓自己好好生活找辯解的借口罷了。

近來我為了想圓潛水夢,自願的嘗試再度浸在游泳池之中,下水二三十次后,不知不覺間,我竟然發現,原來我也可以「連續」游完二十五公尺!

對任何人而言,這個進步聽來實在緩慢——平均嚦年進步不到一公尺啊。可是在我發現我終於能從這頭游到那頭的那一剎那,大概只有「驚天地泣鬼神」六個字,足以說明我摸到游泳池另一邊時的心情震動了。我對自己說:你其實沒有你想像的那麼白痴嘛。

一扇關上很久的窗子,忽然被重新打開一條縫,陽光重新照進來的感覺,真好啊。

逃年

我一直有很嚴重的潛逃傾向。好聽一點說是天生流浪性格,其實是不耐在人情循環中走別人要我走的方向,企圖逃避所有善意與惡意的影響。

每年的逃年行為就是一例。我記得,有一年新年在尼泊爾,有一年在法國……有一年在香港,有一年在峇里島,今年我己打算到日本洗溫泉去。還好,這個地球並不小,總有地方去,雖然遇到農曆年,機票總是貴,而且很難買——這證明和我一樣喜歡逃年的大有人在,嘿,吾道並不孤,由此可證。

我為什麼不喜歡留在台灣過年?很科學的分析起來,大致是因為,我並不喜熱鬧,尤其是家族性的熱鬧。如果留在家過年,我大概可以想見我必須回答的問題。「最近在做什麼?」「還在寫作嗎?」「怎麼都不送書給我?」這些問題,來客幾乎每到必問——因為也找不到其他好牽扯,這還算是容易回答的,更有甚者,和你帶點血緣關係的長輩,多半覺得他們有權利關心你的私生活,有義務矩細靡遺的詢問,並且很積極且正面的提出他們中肯的建議。中國人的家族字典里沒有Privacy.我一向很怕這種聊天。平常對此類無所事事的聊天都怕,何況過年,沒有借口說,對不起,現在我很忙,唉呀,快要遲到了……

還有一種問話方式,我稱它做「以疏探親」唯心式的質詢,也很可怕。

「怎樣,你過得快樂嗎?」(這種問法其實是想發掘你的不快樂,這才有天可聊。大抵人類有志一同,不快樂比較會和他人分享。)

「很好啊!」我總是這麼說。我很少想到自己過得不好的地方,不好的事縱然有,死記著它不是自找麻煩嗎?可是,如果你回答,我很快樂,問話的人會覺得你有點不誠懇,甚表失望。人生不是不如意事十之八九嗎?啊?你怎麼可以開心?

「你不要死鴨子嘴硬,強顏歡笑!」

「怎麼可能快樂?人家說作家都是多愁善感呀。」

「很快樂?不會吧,我聽你的聲音滿無奈的。」(殊不知我是因為這問題的千篇一律而無奈)「你看你,皺紋又比去年多了幾條,我看你每天要寫那麼多字,一定很無奈吧」。寫作者似乎被公認一定要兩袖清風、多愁善感,沒有每天快樂寫稿的權利。

更可怕的是那些會問你「×××好嗎?」的人,他們可能不知道男女朋友是會分手的,那人在日記簿里早已不留痕迹,他偏是哪壺不開提哪壺。

記得在我從法律系畢業后的第七年,這期間我已念完中文研究所,已寫了幾本書,已在新聞界做了幾年事,還有親戚到我們家正義凜然的指責我辜負了他們的期望,為什麼不去考律師?我支吾其詞,只說人生貴適志,我並不喜歡從事那一行,結果被訓了一頓人生大道理,雖然這問話的人到四十歲年年換工作,偏還來教訓你。對長輩不像對記者,不可以說:「這個問題,我可不可以不回答?」

是的,我很難偽裝自己是個溫情主義者,一點也不喜歡這種質詢,非常怕那些決定不了自己卻喜歡決定別人的人,更不喜歡別人對我的自由心證,尤其是在忙了一年過後,好不容易可以偷閑喘息幾天。年,中國人的團圓日,在我過去的經驗中,常常變成一個鬥爭大會。不只是我,很多家族氣氛比較「怪異」(或較傳統)的朋友也有相同的經驗。

瀕臨三十歲而未嫁的女人,必須應付親友以關愛的眼神詢問:「你為什麼還不結婚?到老沒人陪會很寂寞。」「啊啊,眼光別這麼高啦,女孩子太能幹不會幸福的……」當事人本身也許還好,當事人的母親常常因此覺得沒有面子。難怪趕著過年前結婚伙頤。我有一個朋友逃年的理由如是。還有一種苦惱——必須回鄉,陪丈夫家人過年,我有一個服裝設計師朋友。平時不需操持家務,一切有傭人打理,但過年期間一回到婆家中,則須以長媳身分料理三餐,洗數十口人的碗盤,讓丈夫有面子一下。雖難得盡一下「義務」,但一想到過年,眉毛全皺起來。聰明的女人懂得不抱怨,但誰真心喜歡過年?男人也很難不皺眉頭,特別是那些深明年終獎金不夠發壓歲錢的。新婚夫妻或頂客族看親友帶著一群小蘿蔔頭來拜年,很少不暗暗咋舌說:這下本可虧得大。

我想,一到農曆年,出國人數激增,而機票總要漲價的理由,大家心知肚明。難怪小時候大人說,只有小孩喜歡過年。發現過年不太可愛,是成長的象徵。

我的父親一向開明,他非常了解我不喜歡過年的心態,總以體諒的口吻說:去吧。我的禮到人不到原則,他並不反對。有時候會以羨慕的口氣說:像你這樣,真好。

我的潛逃傾向是遺傳性的——其實父親並不喜歡過年。(有群心理學家說,你會用父親對你的態度處理人際關係;用母親對你的態度對待愛情。)我記得他總在除夕飯開始后才珊珊從書房走下來,安靜拿起筷子吃飯。偶爾說一句,這道菜好吃。壓歲錢由母親發落,也不經他的手。吃完飯,他又匆匆回書房去,房間緊閾,硬生生把過年的氣氛關在外頭。在我的記憶里,沒有一年不是如此。父親並不喜歡應對親友,也訥於言辭,過年對他而言,一定是一件苦差事。有親友來訪,叫他,他頂多微笑下樓來寒暄,也說不上幾句話。我其實很明白,話不投機半句多,所有家族親友中,僅他一個人是讀書人,他雖從不孤傲,但,該跟別人說什麼?父親沒有兄弟,人口簡單,過年時只有姻親來時會熱鬧些。過年時他們總愛一起擲骰子賭錢,父親雖管不著他們,卻嚴令不許我們家兒女加入,更不準觀賞。不管過不過年,令未稍寬。

小時候總覺得他不近人情,直到我越來越發現把自己關在書房裡是人生樂趣后,漸懂他「雖過年不改其樂」的苦心。為人父母,身教第一,我每次看到愛打麻將,日日只嗜吃喝,一輩子沒買過書的父母還希望孩子愛讀書,都暗暗好笑。

父親偶有驚人之語,某年除夕,他就曾告誡我們家的少壯派:「你們不要急著結婚生子,因為我一點也不想當祖父。」

細細思量他的玩笑話,其實大有文章。他是單傳獨子,人生中沒有可逃的空間,處處是人生責任,從年輕扛到老,有老的,還有我們這幾個小的,哪裡能喘口氣。撫老育兒,第一要錢,第二要錢,第三還是要錢。記得有一年,他和人做生意,被倒了百來萬,頭髮數夜之間落盡,那一年,他始終戴著油亮假髮,年終獎金全用來還債,但發給我們的壓歲錢卻也沒少。我知他生性愛好孤獨與自由,但何處可逃。

所以他從不反對我逃年。家裡若平時相處貼心,不必過年來家族聚賭表情意,他給別人思,從不覺得別人應該道謝,別人欠他,不還也無所謂,如今過年接到我奉上的壓歲錢時,他總是客氣的說謝謝,那種客氣,總使我十分不好意思。

其實我逃走的年,也並沒有什麼與平常日子不同之處。某一年我和一位同是寫作的朋友到了香港——因為別處都訂不到機票。過年前我們兩個人住在凱悅飯店裡,吃飯店的自助餐當年夜飯,到了元旦,因為處處放假,無處可去,便在咖啡座里寫稿,兩人各據幾張稿紙,面對面,視對方為不存在,振筆疾書;寫累了,才外出散步。「還好,香港這邊不許放鞭炮。」我這位對鞭炮深惡痛絕的朋友,對我們這種無聊的元旦竟還深表滿意。

美國作家包威爾(Powell)說:「寫作是一種孤獨的行業,家庭、朋友以及社會全都是作家的敵人。因為,作家必須獨處,不受干擾,而且多少有點蠻勁——如果他想撐完一部作品的話。」他的話雖言重了,但也不無真理。至少我已經習慣了我的孤獨,面對稿紙總比面對諸親友的關切容易,所以我繼續以各種莫須有的理由逃年。我感激父親的體諒,因為,他一定明白,孤獨是一件美麗的事。

「我曾經立志當作家的,可是,在你們出世后,我就沒寫過文章啦……」父親說。

辭職去旅行

工作若到困境,應該怎麼辦才好?

一般人會有以下的反應:一、對抗——和困境繼續搏鬥,贏了,更上一層樓;輸了,有些人默默忍受,有些人免不了義憤填膺。

二、放棄——放棄也有兩種方式,一種是自暴自棄,另一種是尋找出口,看還有沒有另一條路可以走。

三、沉溺——這是最要不得的東西。彷彿苦酒滿懷,一杯又一杯,越喝越難以自拔。人人都知膠著困境中並沒有好處,但捨不得脫離苦海的人所在多有,徒然落得滿腔怨忽過日子。就像李伯大夢,一夢二十年,醒來時即使人事已非,怨言仍在,連夢也作得不甚愉快。

世界上最沒有建設性,最不會有進度的就是怨言。

你可以給自己一個機會考慮,一段時間休息,在還餓不死的情況下,一年期限旅行,但別依賴著不快樂生活。

我一直很慶幸自己當年的選擇。

那年我擁有一個福利不錯、收入比一般人多一倍(甚至比現在薪水多一倍)的工作。那是一個很多人擠破頭想進的公司,卻也是一個同事們怨言滿天飛的公司,每個人的嘴角都不自覺的往下垂。

某一日我比正常時間早踏入公司,一位公司的元老職員,抓住我叼叨絮絮,投訴了一些公司對不起他的事;誰能力不好只會拍馬屁,卻抱著老闆的大腿一路往上爬;誰做過什麼見不得人的醜事;誰只會討好大老闆罔顧同仁權益……

他鄣得義憤填膺,我聽得膽戰心驚,不免冒出一把冷汗。

我不是怕聽這公司的重重黑幕,其實這些事我老早就知道了。只是我心裡忽然有一個聲音問自己:如果你在這裡像他一樣做上十多年之後,會不會也像眼前這位「白頭宮女」一樣,苦水滿腔?對著一隻剛進來的菜鳥,嗜里嗜蘇?

答案竟是肯定的。

天哪,我不要變成那個樣子!

做了兩年,有一天我恍然明白,在這裡我只是在重複舊東西,不會再學到新東西了,再做下去,只是在走情緒的下坡賂,我毅然辭職。

我給自己一年時間休息,好好想想我的人生困境,還有我這一輩子要做的事到底孰重孰輕的問題。我決定先到英國一嘗我的異鄉夢。

「你不會擔心回來找不到更好的工作?」「你不害怕失去的比得到的更多?」「你不擔心這一年間處處有人卡位,回來后無處容身?」別人的質疑如潮水湧來。

在面臨人生重大決定時,我通常有莫名其妙的勇氣,雖千萬人吾往矣。

我只知,其實我的任何選擇,影響最大的是我自己,別人再怎麼關心,我不過是他們茶餘方后的話題。

我如果繼續留在那個情況下,只會瘋掉而已:感情不順利、工作環境充滿鬥爭怨聲載道(奇怪的是,公司的元老們都不快樂,只有在互相傾軋折磨時,才會有會心的笑容),寫的書既不叫好也不叫座……

雖然我滿喜歡當上班族,但是我知道我需要休息,再下去絕對會因「內外失調」變成瘋子。

我很迅速的辦好手續到英國遊學。到異國去讀一小段書,是我長久的渴望。我的家庭難免重男輕女,老早聲明「讀書基金」是給男孩用的,絕不必想從家中得到任何經濟來源去喝洋水。這時我已經存了一筆可以在國外生活一年的錢,不必向人伸手,自可以決定自己的去留。

我們這一代的孩子,從小被告誡不要變成「拜金主義」,但卻不得不承認,有時金錢會給你自由,也許我應該說得更精確一點:有一筆自己賺的錢和花光那筆錢的勇氣,會給你自由。

我第一口自由的空氣是在英格蘭呼吸到的。在劍橋,我報名參加一所秘書學院的語言學校,辦了一張學生證,租了一部腳踏車,找到一個寄宿家庭,也變成一個完全沒人認識的人。

英國人難免有種族歧視,願意收容東方學生的家庭離學校很遠,每天我須騎三十分鐘到一個鐘頭(端看我這個迷糊鬼有沒有迷路)的車,上坡下坡的上學,途中還要經過墳墓區,以及一段可以瞭望和梵谷畫中一模一樣的麥田,但全無路燈的公路,如果參加學校活動較晚歸來,那真的很希區考克。

我認識了一群比我年輕一些(為此我只好將年齡謊報,減了五歲)的同學,他們來自德意法瑞日,各種腔調的英文都有——當然,我們的腔調也是彼此嘲笑並自我安慰:「哦!比起他來我的英文還不差!」的最好話題。

正是秋天,劍橋的楓樹漸漸轉紅,人們眷戀陽光的最後季節。我們撐篙在劍河上大唱DonnaDonna和倫敦大橋倒下來。我租來的腳踏車二度失竊,因而賠了不少錢。老房東教我,睡前喝白蘭地加奶茶可延年益壽,而白蘭地和Port酒混合則可治胃痛(對不起,請不要相信!)德籍英俊男同學在「畢業」當天送給我一個吻,意藉男同學則不甘示弱一下給我三個。

念黻一段課程后,我打算前往法國,最慘的事發生了。

為了表示我是個藝術狂熱份子,我住進大英博物館對面的YWCA旅館,準備把大英博物館看個夠。住了兩夜之後,我搭乘地鐵準備前往一位朋友家。不過坐了三站,我就發現身上的皮夾不見了。

啊哈,裡頭有我兩張信用卡、一張提款卡,還有五十元英鎊。現鈔被偷是小事,但「無以為繼」是大事。

我急得滿頭大汗,返回YWCA尋找(這根本是困獸之鬥!我明明記得自己把皮夾帶出來);鼓起勇氣詢問旅館櫃檯小姐,卻換來一個冰冷的回答:「你的錢既不是在本店丟的,我們就無義務替你報警!」

還好我身上還有五塊英鎊的零錢,否則連電話都沒得打。我打電話給地鐵的警察局,他們說,由於我不能百分之百確定錢是在地鐵丟的,所以請我打給A分局;我好不容易對A分局解釋完來龍去脈之後,他們又叫我打電話給原先的地鐵警察局。兩頭落空,沒人願意承辦此案,反正在倫敦,失竊一定是無頭公案。

我只好自力救濟報失信用卡,幸好有一家信用卡,答應在第二天補卡給我。基於氣憤,我決定要麻煩英國警方來一趟,於是我又打了電話給A分局,告訴他們:我是一名因在英國失竊而身無分文的學生,現在孤苦伶仃,應該怎麼辦?

沒多久果然來了一名英俊的警察,溫柔的問我一些問題,做了筆錄之後,皺皺眉頭表示,他也愛莫能助,總不能帶我回警察局吃免費飯,只好很有紳土風度的對我說:請自珍重。

我坐在大英博物館前的長板凳上,拚命掉眼淚,我的胃和那一大群鴿子一樣,發出咕嚕咕嚕的聲音時,夕陽正好落在尖型的屋頂上,奢華絢目的橘子色佔滿我的視線,忽然之間我的心裡又出現一個聲音:行也布袋,坐也布袋,放下布袋,何等自在——你不是一直期待著「返樸歸真」嗎?

我對著那群以天地為屋宇的鴿子嘿嘿嘿嘿笑了起來,不知情的流浪漢以為遇到瘋子,嚇得逃開。

哈,有錢時還怕小偷強盜,沒錢時誰怕誰?一無所有的感覺並沒有那麼壞,至少人身還在!

我越想越開心。

忽然了悟到《紅樓夢》里說的「無為有處有還無」的意思。世間事還不是如此?女人有男朋友時處處受限,為他一句話,一根腸子百轉千回,沒男友時想得開則是機會無限,海闊天空任鳥飛……

不管有還是無,都值得用心體會!

我對自己說:讓我們理性的來分析這件事吧!你可以因為丟了錢而悲傷,也可以因為丟了樁而快樂,無論如何,錢是丟了(也讓小偷很快樂),聰明的你,選擇悲傷還是快樂?

我自問自答:像個這麼自作聰明的人,一定知道怎麼選擇啰!

我拿最後一個銅板打電話給朋友,請她的先生來接我,運氣不錯,電話打通了,他們也義不容辭的來了。

「你不是在惡作劇吧?到底有沒有丟東西呀?我看你很開心嘛。」他們大惑不解的問。

當然第二天拿到嶄新信用卡時,我快樂得像中到樂透彩券一樣。

沒有經過失去,也體會不到這種飄飄然的樂趣呀。從那個失竊事件之後,我真正開始懂得一點點快樂的哲學。

我感謝那個小偷讓我明白這件事,雖然,我一點也不想再失竊第二次。我也感激自己給予自己一個出走的機會,不以金錢做唯一衡量標準的話,我得到的絕對比失去的多。

故鄉月圓不圓

要我來寫宜蘭,我很樂意,可是你得先明醋呀,我不是「標準」的宜蘭人。

我百分之百肯定,宜蘭的美麗與清新值得流連,我也慶幸擁有宜蘭清凈水質養出來的好皮膚,更未忘記宜蘭人臉上「古意」的微笑,但我絕不是個懷舊的人,也不是一個希望在衣錦之後還鄉的人,在我人生「向前走」的路程中,我從不曾強調自己的鄉土特質。我那麼愛城市。

即使在一群來自宜蘭的文人之中,我想我也是個異類。我的風格不鄉土也不清高,更非纖柔婉約纖毫必寫,我熱愛觀察城市繁複而華麗的眾生相,雖不致五穀不分,但絕對四體不勤,我對都會環境充滿認同感——我眷戀紐約、巴黎、東京,以及台北,且篤信王爾德為都會的辯護:「都會生活滋養人類文明並使文明更完美——莎士比亞到倫敦之前,不過只能寫出一些拙劣而譏諷嘲罵的文章。」

我十四歲隻身離開宜蘭,情願住在一間連洗澡也要排長隊的破宿舍里。當時似乎冥冥中已有一個聲音在叮嚀我:「走吧,走出小圈圈,你活著不是為了要沉浸在說長道短與柴米油鹽的人生中,像他們(指我從小到大的鄰居們)的日子,你過下去鐵定會發瘋!」我還記得年幼的自己踏入平快火車的那一剎那,看著清凈無塵的遠方山嵐,淚水不斷落下,但嘴角仍堅硬的抿成一條直線。那年我十四歲,老習慣被我媽罵「跟人都未親像哩」,也明白跟別人都不像並不是一件壞事。

我從小最喜歡的一句話,是「燕雀焉知鴻鵠之志」,所以當時自命不凡得令人討厭,也據順理成章了。小鎮女兒必須溫柔敦厚、言行合儀,是當地女性最大的要求——我想現在也差不多。因為以前我們念的「女子國小」(全省唯一只有女生的小學,現改名為宜蘭國小),「中山國小」(全省唯一只有男生的小學)至今似仍屹立不倒,家長們依舊主張「嚴男女之防」,你從這兒可以看見,宜蘭市人(據我統計,民風保守仍以宣蘭市最嚴重)的道德標準有多高呀。

由於道德標準太高,所以人言可畏,宜蘭的女人一離婚就「死」定了,而丈夫打老婆則沒什麼了不起,大家不管三七二十一勸合而不勸離;小鎮女兒只要帶了任何一個男同學回家,左鄰右舍一定會問佳期,若和任一男子在鬧區並肩走,二十分鐘后鐵定有人向你家中報告,三十歲若還嫁不出去,每個人都會自告奮勇為你做媒婆;若只生女不生男,九族同感遺憾——我非胡言亂語,這都是我身旁發生的事。有一位親戚,她的媳婦已近四十歲,生了三個女兒,翁姑日日自責無顏面對祖先,於是趨簽問神回來,要兒子每日上三次香,往東方三大拜。一年後果真一舉得男,一家四口抱頭痛哭,好像得了奧運金牌,我啼笑皆非的看著這幕戲,到底沒法像諸親朋好友一樣發出「有志者事竟成」的賀喜。

我的親友們都有堅強的政治狂熱,每逢選舉必去開票所當義務查票員,但深愛民主的人未必支持個人意志的自由。

小鎮父母只希望兒女成為公務員,因公務人員乃最高尚的職業。我初中畢業后拒考師專,被家人視為大逆不道——「一個女人怎麼可以放棄當小學老師的機會呢?」我弟弟大學畢業,被一大群親友押著報名高普考,懦弱的他不敢明白拒絕,只好陽奉陰違拿了錢而沒報名,然後根本不敢回家,他們不敢告訴我,因為怕我為他撐腰,我不知道,為什麼人們可以理所當然把自己的希望架在兒女身上,他明明可以恣意長成林中的紅檜,而你偏偏要他變成小小的盆景,只因如此較好擺布。

人情味有時意味著人情糾葛與世俗壓力,加人飲水冷暖自知,你也許懷念夜不閉戶的年代,但我,敬而遠之。

我大部分的國中同學在二十五歲前已生了兩三個孩子,在宜蘭享天倫之樂,而我感覺蹈蹈獨行也很不錯。我知道我不是壞孩子,只是我不願隨家鄉父老一起走老路。十四歲以前,我看過大多為爭一點家財而閱牆的兄弟,以及打打鬧鬧互丟菜刀仍長相「撕」守的小鎮夫妻,我願保持真誠待人,平實過日的小鎮人優良傳統,但不認為一切「GoodOldTime」都無懈可擊。

我那麼愛瘋狂得華麗的都市,並可以從都市的疏離感中體會個人主義的甜美滋味,我也那麼愛我的出生地,愛那天光雲影,愛落在我家庭院中的椰子葉,那是我小時看天空最好的枕席,雨聲蛙聲蟬聲與陽光則是想像力的溫床,落在田畝中的山嵐使人煩憂消散,我愛無聲勝有聲的宜蘭。

凡走過的都不是冤枉路

回頭,搜尋所謂「生涯規劃」的痕迹,我在每一個生命轉彎的地方,在時光流逝中匆匆,都看見一本書。

我在打開那本書的時候,無意間發現扉頁中抖落的地圖:一張隱形的地圖。只有我用幻想的眼睛看得見的地圖。地圖上描繪著用想像力當柏油鋪成的道路。那些路隨著時間化成實相,交給我的足跡,一步一腳印,我走時有時千辛萬苦,有時以為自己迷了路,有時覺得自己離了「正道」很遠。

但都不是冤枉路。

因生命中並無冤枉路。如果,心,並不想喊冤。

我看了朱天心的知《北一女三年記》后,燃燒起一種雄心壯志,我想,念一個高中如果就可以寫一本書,如果三年生活值得用雕欄玉砌的文字來描述,那一定是個值得念的學校。

幻想我用憲兵般昂揚的步履踏進瓊樓玉宇般的第一學府,然後到荷花池邊談戀愛,一起數荷葉上掉落的露珠,幻想自己是纖弱優雅的少女,有人在黃昏日落時吟誦著我的名字。

想起從前的幻想,雞皮疙瘩掉了滿地。

牯嶺街的破落宿舍和群體生活首先擊碎了我的幌想花瓶,當時嚴苛的校規、競爭的壓力和教官像招帚一樣,隨著把我的碎玻璃掃進垃圾筒里。

想想當初確有很多「生命中不能忍受的情事」,當我看了楊照的《迷路的詩》,看他寫高中生活也寫成一本書,被我封鎖已久的過往,又血脈活絡了起來。

我怕憶舊,因為我以為,會說當年勇的人一定老了。

我怕的是老。怕白頭宮女在、閑話說玄宗,總有一種花落葉調的凄涼。

怕的或者不是老,是凄涼。

《迷路的詩》中,楊照說他們建中校刊社學生曾模仿莊子的筆調寫了一篇短文,把「北一女的新書包沒水準」:藏在文章里,引發校史上空前絕後的校刊回收事件。

我覺得很好笑,因為我也看過那篇文章,因為那年我背的就是那個空前絕後被嘲笑為沒水準的新書包。

哈哈,因為我也覺得很沒水準。而且覺得寫文章罵我們書包的人真有水準。

我的北一女三年記寫不成一本書,當時獃頭獃腦的我,根本不是叱吒風雲的學生,我要適應的問題多如麻:英文老師在課堂上講解全用英文,百分之九十的時間我都在鴨子聽雷。上高中前我根本沒使用過英文字典,你相信嗎?我只是能「看」英文,對於講和聽,一竅不通,簡直是聾子。後來鼓起勇氣問同學:「你們沒有英文聽力方面的問題嗎?」「怎麼會!」我的同學說:「老師講得那麼慢……」

數學課,比鴨子聽雷還慘。我根本像只天生就盲眼的地鼠,在潮濕的沼澤中載浮載沉的爬行。老師問懂不懂啊?我只能獃獃看著前後左右的同學在猛點頭。

要學習完全照料自己,自己洗衣、覓食,在宿舍里一被八十二歲的女舍監看不順眼,就會被罵得狗血淋頭,還好她鄉音甚重,搞不清楚坤在罵什麼。

我們被統稱為「外地主」。這個名詞本身並沒有特別意義,不過,同學講什麼你聽不懂會被視為理所當然。因為你比別人上。我在高一時,我第一次知道有「空中英語教室」和1CRT電台;我很驚訝為什麼同學們會唱英文歌。

就連拿手的國文課,也上得很難過,國文老師老是語帶譏笑的認為本省籍同學發音不標準、文章寫得不好。家教一定不如外省籍同學得天獨厚。她總不叫我的名字,只叫號碼,彷彿我是囚犯,書背不出來就罰站。體育課是絕對頭痛時間,留著一頭斑白直長發的體育老師天天說,哪個項目不及格就別想畢業。

根本沒有娛樂,沒有時間也沒有錢娛樂。有一種最無聊的娛樂叫「排字」,就是國慶日或重大節慶時全部同學都奉命當人牆,旗子一揮就把手上的色板換顏色。排奮鬥。艱苦樸素啦、努力學習啦。在學校大門口的我們,一到國慶節特別忙,我記得有一年還戴著綠帽子(綠色的傘帽)到學校門前排圖形,一站站三個小時,昏的昏,倒的倒,元旦還要參加清晨的升旗典禮,大家都很激動的歡呼,人群興奮的大叫。那時還有一段特別精彩的演講節目,說了什麼,我忘了,但那時學生彷彿沸騰著一種情緒,我們要好好學習。努力奮鬥、爭取第一。

不適應的隨著時間的推移,全適應了,但一種寄人籬下的蒼涼很難試去,只是隨著成長的軌跡變淡了。

畢業很多年後遇到同是「外地生」的朋友,說起當時經歷。老實說,想來還是很苦。「教我再重來一次,打死我算了,」朋友說,我會心的笑了。「可是也學到了不少東西,對不對?」

對。這樣的北一女三年,給我一些獨特的經驗。

使我比同年齡的一般女孩懂得靠自己克服困難。

獨立,變成理所當然應該具備的生活能力。

量入為出,絕不寅吃卯糧。

我會告訴自己說,新環境,一下子你就會適應。

了解生命中有許多瑣碎情事要處理,除了讀書;與「生活低能症」絕緣。

明白成功是最好的報復。只叫我號碼認為本省人語文能力不佳的國文老師,現在,如果還記得我的話,不知道會不會承認她這樣對待過?我知道,當別人看不起你時,「賭爛」是中了計的下下策。由於我的「不服輸」,她也成為一個給我隱形地圖的人——她用的是激將法吧?但無論如何,使我往前走。

這位國文老師兼任當時的班導。那年,美麗島事件發生了。她對我們曉以大義之後,在作文課要我們就此事件發表觀感。

還是戒嚴時期,作文課題目常是愛國八股,令人煩厭。

我決定寫點不一樣的。我記得我寫的大概是如下的意思:如果蔣公對日本人都可以「以德報怨」,為什麼對自己人要這麼嚴苛呢?只不過是上街遊行,民主政治就應該包容異己……

老師用紅筆把我的作文全篇打叉,寫了大大的零分。馬上打電話給我爸爸,請她到學校來,跟他說,他女兒思想有問題,而且不合群。

我爸走後,她叫我進辦公室,對我說:「給你零分算對你客氣,我沒把你的作文交給警備總部,你應該感激我!」

我一直很感激我爸採取的態度。他對我的那篇作文,一句話也沒說。當然也沒有照老師的話指責我。他把他到學校的事當作完全沒發生過。

升高二時我感覺自己開始在談戀愛,現在想想,其實離戀愛很遠。如果戀愛應該是一碗雞湯,當時的戀愛感覺,不過是加了一點點味素的清水。

在暑期活動時,我認識了一個建中校刊社的。他第一次寫「清書」給我時,我一連三天都像躁鬱症患者。翻遍陸小曼與徐志摩的情書,慎重的回了信,然後我就感覺,我終於有男朋友了。男朋友這三個字,對於「民智未開」的我來說,簡直是終身大事。

我們很少見面,他一兩個月才會打電話到牯嶺街宿舍給我。每次見面他總是一副害羞的樣子,告訴我查拉圖斯特拉如是說、尼采如是說、叔本華如是說、佛洛依德、柏拉圖如是說,希臘古巴如何,惠特曼如何。

以上這些人是誰,我那時根本從沒聽過。我對他的博學簡直崇拜得五體投地,後來發憤啃書的熱烈情況,只能以「風檐展書讀、古道照顏色」形容之。

他對我影響深遠,雖然他不是故意的。只因我到底有一口氣在,不願被他看成小白痴。

我記得有一次他興緻勃勃的拿了一本建中青年來給我「拜讀」,上頭有一篇他的萬言小說,一篇愛情小說。他說是他自己的親身經歷,在重考高中時,和「女朋友」愛得如火如荼。

女朋友?那我,又是什麼?

這個問題我沒問出口,只是優雅一笑,一背過臉,感覺中已「肝腸寸斷」了一萬次。

我躺在搖搖晃晃的鐵板床上層,借著微弱的燈光看完他的小說,不只看一遍……基於自尊,我認為那篇小說爛透了,有什麼難?我也會寫。我含著滿眶的眼淚很爭氣的對自己說。

有什麼難?我也會寫……當我開始寫第一篇小說時,我全無新手上路的羞澀徬惶。

像小小的火星點燃一整片雜草茂密的莽原;藏在心靈某處未開發的荒原被火光照亮。火光滅后灰燼殘留,正是播撒種子的沃土。

升高三時他拿了一本《丹諾自傳》給我,對我說,有為者亦若是。但他並沒有告訴我,英美法系跟大陸法系是不一樣的,在我們沒有陪審團的法庭中,律師能為當事人多講幾句話就該偷笑,哪有可能以滔滔不絕的口水翻雲覆雨?

我因《丹諾自傳》,跟他約台大法律系見。我們共同的第一志願。從此,不到放榜不見面,他說。他高三下學期因曠課太多辦了退學,在家中自修。放榜后我在另一所國立大學的法律繫上看到他的名字。他說他已心滿意足。上大學后我們更沒有聯絡,我忙著當新鮮人,迎接「苦盡甘來」的生活,好逑者處處都是。我懷疑我根本沒談過真正的戀愛,和他。他把所有的信還給我。

聽說他大學只念了一學期,因為每天只打麻將不上課,被學校勒令退學,當兵去了。三年,音無訊息。在我的記憶里幾乎已不再現身。

一個人的歷史中,若有一個沒有什麼血淚交集,卻改變了你一生道路的朋友,總是幸福的。有時我會懷疑。這樣的人,是上天指派來送給你隱形地圖的天使。或者,有些天使藏在書中。有些天使,有時也會惡作劇,給你一個錯的指示,但卻是必經之路。

他看過我的小說嗎?有時我會在想像的棋盤裡做著各種假設。

他快樂嗎?

還以狂狷自許嗎?到底曾經愛戀過我嗎?

有白頭髮了嗎?還在看些什麼書?他結婚了吧?有孩子了吧?他,還活著吧?在我們有限的人生中,是否還能相見呢?

他酷看到這篇文章嗎?

有什麼難?我也會寫——他會這樣說嗎?

答案並不重要。

有沒有愛過也不重要。

凡走過的都不是冤枉路,如果我仍能微笑。

但願人長久,千里共嬋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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吳淡如短篇作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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