題目:親愛的,我在這裡
[一]
目前的生活狀況是,大概有一個禮拜不會出門,天天在家裡對著電腦。和朋友聊天,下動畫和日劇來看,有零錢的時候就從外面喊盒飯吃,沒零錢的時候就燒速食麵。碰到趕稿的時候,大概有連續五天不能塌塌實實睡覺,聽到電話鈴聲會從凳子上嚇得跳起來。另外的,如果不是前一陣的《超級女聲》,也許就要放棄"看電視"這一項。不過托超女的福,還看了《探索·發現》,裡面講外星生命,可憐的地球人多麼想在茫茫宇宙里找一個夥伴,還看了《我愛我家》和《西遊記》(我愛徐少華!我愛宋丹丹!TAT!)……有時候生物鐘很紊亂,開著電視就睡著了,半夜三點的時候又醒來,電視上亮著一片醒目的七色圖案,還發出"嗶"的聲音,表示"節目已全部播放完畢"……
之所以會說到這些,是因為被本書的主編要求寫寫"成名之後"。
我不太認為自己可以被稱作"成名",這樣的形容,好象有點太把自己當回事了,如果硬要加冕這個說法,那,上面所說的流水賬就是我的XX之後。
其實,和XX之前也沒什麼不同。
[二]
誒,XX就是XX嘛。
[三]
如果把從小到現在所有的夢想列一遍,從最初的"想做天文學家"、"想做老師"(純粹是因為給虛構的人名排座位讓我感覺很爽……)、"想做麵包店師傅"(香香甜甜就是我……)、"想做蘋果販子"……多少可以看出這是一個胸無大志目光短淺的人。這也是沒辦法的事,我是懶惰而平庸的金牛座,從小的家庭生活也是日復一日的安然,於是幾乎沒有什麼突發事件或人生波折讓我決定"為中華之崛起而讀書"。
並且很丟人的是,我很討厭讀書。討厭數學更討厭數學老師,同時又和包括英語老師在內的所有老師都有過矛盾。
當然我稱之為"矛盾",在他們眼裡也許只不過是"不成器的壞學生又不交作業了"。
所以,想著怎麼躲避明天的作業檢查和讓世界上所有自己討厭的老師都一夜消失,是當時主要考慮的事。
當然也見過電視里花花綠綠的大明星,或是新聞里報道的誰誰誰又和誰誰誰分手了。但當時,就這樣咬著每天的菜包子,一邊騎自行車想著討厭的學校一日又要開始了。所以,誰誰誰又怎麼誰誰誰了,完全不在我的關注範圍之內。(王菲和謝霆鋒分手絕對不是我乾的!TAT……)
之所以說到這些,是要表達:哪怕追根朔源到很早以前,XX這種事,也離普通小孩的生活很遙遠。
[四]
更何況聽說那些名人很容易被人挖出以前曾經怎樣怎樣。我的劣跡太多啦。光是數學紅燈就夠照亮半打小區誒。
不合適。
[五]
其實每個人都曾有過一兩件異於俗事的事。真的,或多或少都有。用來說明其實世界並不是我們預料中那樣毫無起色的一平到底。只不過類似的事有些不太上得了檯面吧。好比初中有個男生在春遊時掉進了糞坑。全班人都是屏息肅穆地在巴士上坐了兩個小時返回。
他也小小地揚名了。
學校里唱歌很好聽的女孩子,或是難得真有像漫畫中那麼英俊的學生會主席,每次他走過我們這群低年級走廊時,都能聽到空氣里充滿了響亮的心跳聲"主-席-誒!主-席-誒!"。有兩次回家路上我和同行的女伴發現他的身影,都會像個白痴一樣笑出口水。
連身邊很普通的同桌也會因為課桌里曾經爬出過蟑螂而被廣為傳誦。吃白煮蛋而被噎得直翻白眼差點送醫院的初一學生,大家也都略有耳聞。
於是回到我自己身上,也曾經憑藉"喜吃蘋果"的特殊才幹而被""校園輿論吉尼斯"收錄過。某天見到陌生的別班學生,他們居然也會說"哦我知道你嘛,一天吃七個蘋果當飯的人"。
我於是有點小得意。
當然也知道對方未必就是褒揚的意思啦。
只是,某個地方某個人會知道你——也不用管是因為吃雞蛋還是因為吃蘋果——好象都有點讓人小得意。
[六]
對於"XX"的定義,本身就是這樣泛泛籠統而多種類型。哪怕是現在的落落,也會由於"每天凌晨四點,都會在萬籟俱寂的小區穿一身紅衣去24小時便利店買飲料"而被保安認識了。
在他和我爸爸說到"我曉得她啊"的時候,有那一刻,我真的非常非常開心。
[七]
沒有出版《年華是無效信》之前,也許我家裡最有名的人物應該是媽媽吧(當然現在她也不差)。屬馬的特性在她教師的職業上很好地體現出來。而我就總是以"懶散攤著"的狀態看她忙於讀書,忙於研究,忙於開課,慢慢她就走到了這個職位上最好的位置,也收穫了許多榮譽獎狀。據說學校里的人也都很服帖她。
媽媽真的一直是家裡最拼搏的人。而且加上一定運氣的輔佐,我就親眼看她如何變成行內出名的人物。
而與此同時,她對我的教育也同樣日以繼日地增長。她說人要有所成,不要渾渾噩噩,要有計劃,要能吃苦,說"不經歷風雨怎麼見彩虹"(大概)。
但你說,身為一代動漫愛好者加年度懶散之王的我,怎麼會輕易地聽進去呢。那種好好讀書名牌大學功成名就的路,聽起來就是"無趣"兩字。
爸爸在奮鬥,媽媽在奮鬥,我持續在漫無目的的人生中。
[八]
如果那時有個冥冥中的聲音問我:"你想出名嗎?"
……我可能會覺得那是鬧鬼吧。
[九]
沒人這麼問過我。自己也沒想過要問自己。好象成功的將來不一定用"出名"就可以一言蔽之的。所以當時並沒有急吼吼地就把這樹立成未來的一個目標。
因為對於實際的我來說,好象銀行職員才會是終生的奮鬥方向吧。
[十]
初中以前接觸過最"有名"的人,大概就是學校里的某個小女孩了。因為長得特別像金銘,所以似乎有電影劇組找到她。消息傳開時,堪稱沸騰。很快各種各樣的消息在原本乏味的學校里飛速滋長。好比那個女孩的父親其實做到什麼什麼官,是他託了關係的啦,好比那個女孩的數學成績其實是作弊來的啦……
即便原本沒有興趣的人,也會在這樣輿論的風潮里被逐漸推動。於是,哪些真的,哪些假的,哪些好的,哪些壞的,都在空氣里被盡情地融合攪拌了。
我曾在回家的時候見到過那個女生。其實她也和之前沒有什麼兩樣。並不見得眼睛就抬得高些或者說話聲就響點。
可那時就止不住地覺得"她確實白了我一眼"或"她確實在高聲宣揚自己的近況"了。
為什麼呢?
這麼無聊的。
[十一]
後來小女孩怎麼樣了?
誰知道……
又不是要寫她的"XX之後"。
[十二]
那往後,是怎麼漸漸因為"喜吃蘋果"或"半夜買飲料"之外的原因而被別人知道了呢。離開了堪稱一敗塗地的學校后,終於走上了自己希望中的行業。或許由於那是我真心喜歡的領域,不用考察你的數學定理和物理規律,只消你頭腦靈活地搞笑或是條理清晰地分析就行了。
多好啊。我喜歡關於動漫的一切。所以要去評論它們,是根本沒有任何問題的。也就是那個時候,隨著雜誌的發行,開始收到讀者來信。最初的很長一段時間我都沉浸在類似的快樂里,那是與出名還沒有關係的,單單是"出門遍地是朋友"般受到肯定的喜悅。
當時已經用起"落落"這個筆名,有許多人,在網上,或生活里,都會說"哦,落落嗎,你好啊。"
[十三]
我很好啊。
很好!
[十四]
好象寫到這裡,也找不到所謂"XX"的切入點,說到底我並沒有能稱得上"XX"的經歷,而如果把它寬泛到"有很多人知道你",在我感覺則是"也沒有很多人知道啊"。更何況,但凡是出書的人,都會被人知道吧,連麥當勞南京東路餐廳里有個很英俊的帥哥,也已經被很多人知道了啊。
即便會被說成"嘖嘖,都這樣了還不滿足",可也得讓我從盒飯與速食麵的生活里找到所謂"XX"的感覺嘛。
[十五]
不說這些了,越抹越黑。
[十六]
那說什麼呢。落落是,習慣一個人逛馬路,喜歡一個人出門,一個人家裡呆著——雖然和朋友一起唱K也很開心,一起談論八卦也很開心,但無奈過於違背我本意的是,如果可以,我也許真的會希望一直這麼一個人呆下去,有足夠的時間進行多層次全方位的胡思亂想,也有同樣安靜的氛圍讓我把這些念頭逐一消化。
我一直都是習慣從熱鬧的聚會裡拔腿逃跑的人。
所以,說到這些,是想表明,這個名叫"XX"的東西,實在與我的屬性完全不符。而它帶來的各種副產品,甚至讓還談不上"XX"的我都倍感壓力。
[十七]
說倍感壓力是文藝的方式。
其實就是討厭。
[十八]
托《年華》的福,讓知道有"落落"這號人的群面被打開了很大一個口子。很多人都算得上是第一次接觸我。我在他們面前不過是兩個字的符號。關於人和人的接觸本身就必須包含長時間的溝通,而這樣片面的相交,給我的感覺則是"好喧鬧啊,受不了了誒"。
嗯,是有點得了便宜還賣乖的味道。
我也很努力地裝出"誒,大家一起哈痞啦"的表情。
[十九]
如果換作早幾年前,也許作為一個寫稿的人不需要被關注到除了文字外的太多東西。又不是歌星,又不是演員,文字工作者一直是很低調而沉默的!他們默默耕耘,吃的是草,擠的是奶!
不過所謂時日大變,什麼都偶像化的時代早已來臨。然後呢,與之前有什麼不同?
你說呢?
[二十]
從很早以前就談不上是有大出息的人。什麼都磨磨蹭蹭地不肯主動去做。要別人又推又拉又鞭抽。又不喜歡熱鬧的地方,坐在沙發上看一天的電視就好。當然必要的交流還是需要的。可我有很怕生。面對生人是不時假笑得太過分,就是冷漠得夠可以。
想想要對大眾微笑微笑再微笑,真的很有難度(況且我的牙還不夠白!)。
[二十一]
和朋友談到說,我的理想是做幕後工作,好比電視台的編導啦,雜誌的策劃啦(誒,夢想夢想而已,我沒學歷進去嘛TAT)。很大程度是受了日劇的影響吧,覺得那些拉風的女強人們在行內呼風喚雨遊刃有餘的樣子非常帥。啊啊,是我這種一天到晚攤在家裡吃著速食麵的人赤腳也追不上的。
而換作在幕布面前,接受大眾考驗的主持人或歌星,這份壓力卻不是我樂意接受的(純屬意淫……)。也許走在路上會有許多人簽名吧,會有很多人關注你又和哪個男明星吃過飯了吧……但無論怎麼考量,好象還是幕後黑手類的工作性質更吸引我啊——完全就像深不可測的武林高手,而他們多半時間只扮演著路邊的乞丐。
……我不想扮乞丐,但能低調地走在馬路上,誰也不認得的時候,心裡卻在暗暗美著"哼,其實你們誰也不知道,我跺一跺腳就……"這該有多好啊。是我至高無上的夢想!(指!)
[二十二]
《年華》大賣后很好地緩解了我的某些困難,也讓人感覺到信心。這都是無庸置疑的。我想沒什麼比能夠看到自己的書更讓人快樂的事了。謝謝實現這一夢想的所有人。
也有收到E-MAIL,談感受什麼的,因為害羞,我總是不知道該回什麼。千篇一律說"謝謝"好象會被認為不誠懇,那就乾脆逃走了。
所以我終究要表達的是,雖然很多莫名而片面的關注讓人覺得非常彆扭——實在不能習慣因為文字以外的原因跑來沖自己指手畫腳JJWW的人,但,我們也要看到社會光明的一面嘛,因為無論怎樣,哪怕我就厚著臉皮冒充一會"XX之後"的人好了,在那些明白我想說的話的人中間,他們始終給予了我友情一般可靠的力量。
[二十三]
其實真正在簽售的時候只會覺得拘束,雖然間中會乘著空隙搞兩個笑,不過終究還是比較緊張的。這就又是所謂"XX之後"帶來的副作用吧,要知道撐著"乾笑"的皮囊並不是快樂的事,而我每次坐在桌子後面的感想往往就是"好想回家吃西瓜啊!"或者"好象回家吃讒嘴蛙啊!"之類家常而低俗的念頭。
不過,為了賣書,也沒辦法啦。
只是"希望書賣得好,就會有更多人知道你"的定理讓我十分為難。"能不能只有書大賣而人不紅的方法啊?"又被人指責說"你想得美!"
誒,好啦好啦,有所得必有所失嘛。我也知道的。
[二十四]
寫這個"XX之後"的文章要面臨雙重矛盾。說自己已經XX了吧,覺得也太裝模作樣了,會被人恥笑的。但老是掩著藏著說"我根本沒有XX啊"時,好象又很容易落進"你這個貪婪的傢伙"的輿論里。
不過這些並不是我想說的全部啦。
從很小的時候起,你們所知道的這個落落就是沒有很大志氣的,抓著唯一"語文成績稍微好點"的救命稻草在家人和老師的壓力下苦苦生存的傢伙。或許是那時的諸多心理創傷讓我變成現在這樣歪歪扭扭心思不正的人。而文字就是我唯一能夠表達的出口了。
有很多次被急速的打壓刺激到而痛哭的經歷,也有迷惑到離家出走的過去,有到現在也解不開的人性中的弱點。那些都是藏在很深的皮肉下面的東西。甚至連我自己也不能常常感覺到,只在特定的時候它們才會露出端倪。
就這樣,從《島》開始,到《年華是無效信》,我面對著一個陌生而龐大的讀者階層,還是用自己的文章,嘗試與他們的溝通。
有不少人看見了。
其中一部分人明白了。
我總是看不見他們所有人的樣子,不明白他們所存在的地點。但唯一明白的,假設我真的是已經XX了的人,那麼,XX所帶給我最重要的東西,就是讓那些可能擁有與我類似心境的人,更容易地找到我。
"喂,我在這裡"。
畢竟,一直以來的希望是起碼還能用文字,找到曾經和我有著相同感覺或經歷的人。就像在情緒最混亂不安的高中時,曾經緊緊捏著陳丹燕的書,因為發現有人窺視到自己的秘密而變得安心而焦慮。於是,後來的某一天,我也拙劣地學習著,希望能在文字鋪成的鐵軌上,迎來他人的列車。
就像舉著手裡的標牌走在人群里,遇見一個個停下來對我說"哦,你想找的是我嗎"的人。
就是這樣的感覺。
[二十五]
我找的就是你呀。
這是我冒著被許多無關的人知道的危險,尋來的你啊。
[二十六]
你好嗎?
我。我還不錯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