吃菜

吃菜

偶然看書講到民間邪教的地方,總常有吃菜事魔等字樣。吃菜大約就是素食,事魔是什麼事呢?總是服侍什麼魔王之類罷,我們知道希臘諸神到了基督教世界多轉變為魔,那麼魔有些原來也是有身分的,並不一定怎金邪曲,不過隨便地事也本可不必,雖然光是吃菜末始不可以,而且說起來我也還有點贊成。本來草的莖葉根實只要無毒都可以吃,又因為有維他命某,不但充饑還可養生,這是普通人所熟知的,至於專門地或有宗旨地吃,那便有點兒不同,彷彿是一種主義,現在我所想要說的就是這種吃菜主義。

吃菜主義似乎可以分作兩類。第一類是道德的。這派的人並不是不吃肉,只是多吃菜,其原因大約是由於崇尚素樸清淡的生活。孔子云,「飯疏食,飲水,曲骯而枕之,樂亦在其中矣。」可以說是這派的祖師。《南齊書》周顒傳雲,「顒清貧寡慾,終日長蔬食。文惠太子問顒菜食何味最勝,顒曰,春初早韭,秋未晚菘。」黃山谷題畫菜雲,「不可使士大夫不知此味,不可使天下之民有此色。」——當作文章來看實在不很高明,大有帖括的意味,但如算作這派提倡咬菜根的標語卻是頗得要領的。李笠翁在《閑情偶寄》卷五說:

「聲音之道,絲不如竹,竹不如肉,為其漸近自然,吾謂飲食之道,賒不如肉,肉不如蔬,亦以其漸近自然也。草衣木食,上古之風,人能疏遠肥膩,食蔬蔽而甘之,腹中菜園不使羊來踏破,是猶作衣皇之民,鼓唐虞之腹,與崇尚古玩同一致也。所怪於世者,棄美名不居,而故異端其說,謂佛法如是,是則謬矣。吾輯飲撰一卷,后肉食而首蔬菜,一以崇儉,一以復古,至重宰割而惜生命,又其念茲在茲而不忍或忘者矣。」笠翁照例有他的妙語,這裡也是如此,說得很是清脆,雖然照文化史上講來吃肉該在吃菜之先,不過笠翁不及知道,而且他又哪裡會來斤斤地考究這些事情呢。

吃菜主義之二是宗教的,普通多是根據佛法,即笠翁所謂異端其說者也。我覺得這兩類顯有不同之點,其一吃菜只是吃菜,其二吃菜乃是不食肉,笠翁上文說得蠻好,而下面所說念茲在茲的卻又混到這邊來,不免與佛法發生糾葛了。小乘律有殺戒而不戒食肉,蓋殺生而食已在戒中,唯自死鳥殘等肉仍在不禁之列,至大乘律始明定食肉戒,如《梵網經》菩薩戒中所舉,其辭曰:

「若佛子故食肉,--一切眾生肉不得食:夫食肉者斷大慈悲佛性種子,一切眾生見而捨去。是故一切菩薩不得食一切眾生肉,食肉得無量罪,--若故食者,犯輕垢罪。」賢首疏雲,「輕垢者,簡前重戒,是以名輕,簡異無犯,故亦名垢。又釋,讀污清凈行名垢,禮非重過稱輕。」因為這裡沒有把殺生算在內,所以算是輕戒,但話雖如此,據《目蓮間罪報經》所說,犯突吉羅眾學戒罪,如四天王壽,五百歲墮泥犁中,於人間數九百千歲,此墮等活地獄,人間五十年為天一晝夜,可見還是不得了也。

我讀《日約·利未記》,再看大小乘津,覺得其中所說的話要合理得多,而上邊食肉戒的措辭我尤為喜歡,實在明智通達,古今莫及。《入楞伽經》所論雖然詳細,但仍多為粗惡凡人說法,道世在《諸經要集》中酒肉部所述亦復如是,不要說別人了。後來講戒殺的大抵偏重因果一端,寫得較好的還是蓮池的《放生文》和周安士的《萬善先資》,文字還有可取,其次《好生救劫編》《衛生集》等,自鄭以下更可以不論,裡邊的意思總都是人吃了蝦米再變蝦米去還吃這一套,雖然也好玩,難免是幼稚了。我以為菜食是為了不食肉,不食肉是為了不殺生,這是對的,再說為什麼不殺生,那麼這個解釋我想還是說不欲斷大慈悲佛性種子最為得體,別的總說得支離。眾生有一人不得度的時候自己決不先得度,這固然是大乘菩薩的弘願,但凡夫到了中年,往往會看輕自己的生命而尊重人家的,並不是怎麼奇特的現象。難道肉體漸近老衰,精神也就與宗教接近么?未必然,這種態度有的從宗教出,有的也會從唯物論出的。或者有人疑心唯物論者一定是主張強食弱肉的,卻不知道也可以成為大慈悲宗,好像是《安士全書》信者,所不同的他是本於理性,沒有人吃蝦米那些律例而已。

據我看來,吃菜亦復佳,但也以中庸為妙,赤米白鹽綠葵紫寥之外,偶然也不妨少進三凈肉,如要講凈素已不容易,再要徹底便有碰壁的危險。《南齊書·孝義傳》紀江泌事,說他「食菜不食心,以其有生意也」,覺得這件事很有風趣,但是離徹底總還遠呢。英國柏忒勒(SamueIButler)所著《有何無之鄉遊記》(Erewhon)中第二十六七章敘述一件很妙的故事,前章題曰《動物權》,說古代有哲人主張動物的生存權,人民實行菜食,當初許可吃牛乳雞蛋,後來覺得擠牛乳有損於小牛,雞蛋也是一條可能的生命,所以都禁了,但陳雞蛋還勉強可以使用,只要經過檢查,證明確已陳年臭壞了,貼上一張「三個月以前所生」的查票,就可發賣。次章題曰《植物權》,已是六七百年過後的事了,那時又出了一個哲學家,他用實驗證明植物也同動物一樣地有生命,所以也不能吃,據他的意思,人可以吃的只有那些自死的植物,例如落在地上將要腐爛的果子,或在深秋變黃了的菜葉。他說只有這些同樣的廢物人們可以吃了於心無愧。「即使如此,吃的人還應該把所吃的蘋果或梨的核,杏核,櫻桃核及其他,都種在土裡,不然他就將犯了墮胎之罪。至於五穀,據他說那是全然不成,因為每顆谷都有一個靈魂像人一樣,他也自有其同樣地要求安全之權利。」結果是大家不能不承認他的理論,但是又苦幹難以實行,逼得沒法了便索性開了葷,仍舊吃起豬排牛排來了。這是諷刺小說的活,我們不必認真,然而天下事卻也有偶然晴合的,如《文殊師利問經》云:

「若為己殺,不得唉。若肉林中已自腐爛,欲食得食。若欲啖肉者,當說此咒:如是,無我無我,無壽命無壽命,失失,燒燒,破破,有為,除殺去。此咒三說,乃得啖肉,飯亦不食。何以故?若思惟飯不應食,何況當啖肉。」這個吃肉林中腐肉的辦法豈不與陳雞蛋很相像,那麼爛果子黃菜葉也並不一定是無理,實在也只是比不食菜心更徹底一點罷了。

二十年十一月十八日,於北平。

(1931年11月作,選自《看雲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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周作人文集之文學評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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