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為什麼寫作?
其實我能幹許多種事,幹得都不錯。干這些事時我都輕鬆快活,如果我挑一樣干,保管能成行家裡手。所以我說,我寫作並非自願,而是出於無奈。我還想說,寫作是人生最苦的事之一。
在我沒動過稿紙和鋼筆時,我專業從事繪畫。可是不久"文革"覆蓋了整個中國;那時全國人在受難,我也受難。時時感到別人的淚別人的血滴在我心上。有時我的心承受不了,就揮筆畫畫,拿如夢的山如煙的樹如歌的溪水撫慰自己。漸漸我覺得自己熟悉的這種畫畫的方式非常無力和非常有限。現在明白了,當時我所需要的是清醒,並不是迷醉。心裡消化不了的東西必須釋放出來才得以安寧。有一次我悄悄寫一個故事,寫一個出身不好的青年在政治高壓下被迫與自己的母親斷絕關係,因而釀成悲劇而深深懺悔。這是我一個朋友的親身經歷。我由於去安慰他而直接感受到他的矛盾、悔恨與良心難安之痛。尤其我也是個"狗崽子",處境和他一樣,同病相憐,我寫他其實也是寫自己。這小說的原稿我早已燒掉,因為這種文字會給我帶來牢獄之災乃至家破人亡,但我頭一次嘗到寫作時全部身心顫動抖動衝動時的快感,感受到寫作是一種自我震撼,發現到只有寫作的方式才最適合自己的內心要求。我想,這大概就是我寫作生涯的開始。寫作不開端於一部什麼處女作,什麼成功,甚至什麼"一鳴驚人",而開端於自己被幽閉被困擾被抑制的內心的出路。有如鑽出籠的鳥兒的無限暢快,有如奔瀉的江口的無比酣暢。
這便是我寫作的一個緣起。十年裡,我的寫作完全是在絕密的空間里,一邊寫,一邊把寫好的東西埋藏起來;有時不放心自己,還要找出來重新再藏。愈是自己埋藏的地方,愈覺得容易被人發現。我寫作是決不想當作家的,因為那時作家們都在過著囚徒的生活;也更不可能有賺一點稿費的念頭,如果將這些東西公布出去,就相當於自殺。可是就這樣,我卻感受到了寫作的真諦,和它無比神聖的意義。
寫作來自於沉重的心,寫作是心的出路。
現在,有時我也會問自己,什麼時候擱筆不再寫了?
我想,除非我的心平靜了。它只要還有一點點不安,就非寫不可。
我前邊說,我什麼都能幹。其實不對,其實我很笨,因為我找不到其他方式更能傾盡我的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