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宗謀殺

第二宗謀殺

是五月,花飛似雪,風一吹,就成了夢。

她倚在樹下,欲語還休,頭低得越來越沉,越來越沉,最終卻還是猛抬頭,勇敢地說出來:「我喜歡你。」

「我喜歡你。」短截果斷的四個字,無啻晴天霹靂。

她看著他,眼裡漸漸有了淚。

而他,早已一敗塗地。

張朝天長長嘆息,抬起頭說:「若梅英?不記得了。」

「不記得?!」小宛大驚,帶著一絲憤怒,「你竟不記得?!」

張朝天別轉頭,不說話。

這是一個滿頭白髮的老人,白得如雪,然而風度仍是好的,歲月滄桑掩不去他原有的俊逸瀟洒,雖然不再神采飛揚,舉手投足間,卻仍有一種貴氣,與人說話時,不經意中帶著種降尊紆貴的意味,彷彿帝王落魄,三分無奈,七分不耐。

女主人走出來敬果盤,她比張朝天要年輕至少二十歲,看來是續弦,滿面春風,不語先笑:「張先生年齡大了,不能談很久的,不周到的地方,水小姐要請你體諒哦。」

她管丈夫叫「張先生」,滿臉雞犬升天的得意。

小宛抬頭看著她,不明白這樣淺薄庸俗的一個女人,憑什麼可以代替若梅英成為他生命中的女主角,而抹煞了梅英在他心中的記憶。她盯緊他,一字一句地再問:「你,真的,不記得,若梅英?」

張朝天被迫抬起頭來,看著這純凈如水的女孩子,猜測著她同梅英的關係。許久,仍然說:「不記得了,太遠的事,有六七十年了吧,誰記得?」

小宛呆立。他竟忘了她?當她為他的負約傷心,流淚,自我犧牲,直至墜樓慘死,遊魂人間,他竟然,忘記她!

世上沒有一種背叛可以比忘記更殘忍,更徹底,更不可恕!

她彷彿在頃刻間滄桑了十年。

原來,時間真的可以消磨一切的恩怨。原來,那樣傾心刻骨的愛也可以被忘記。

當戀人們說著山盟海誓的時候,總以為這誓言是會實現的,所有的災難都不能將他們分開。

可是,有一種最強大的勢力是被痴情男女在熱戀時常常會忽視掉的,然而它卻是最不容忽視,亦不可抗拒的,致命的阻礙——那就是時間。

時間磨輪可以磨平所有的山盟海誓與深仇大恨,無論是花前月下的柔情蜜意,還是不共戴天的曠世情仇,都可以在時間的砂輪下打磨得面目模糊,麻木不仁。

惟有若梅英,這個不願還魂的痴心鬼,竟可以抵拒時間的砥磨,窮天極地地尋找前世情仇,牢記住一段經歷了半個多世紀的恩怨,誓不肯忘。

我要問你一句話。

小宛一雙眸子晶光閃亮,執著地,要替若梅英問個答案:「那年七月十四,鬼節,『群英薈』全台鬼戲。可是,若梅英約了你在鬼節前夜私奔,在興隆旅館布置了新房等你,你卻失約,為什麼?」

那位徐娘半老的女主人早已不樂意了,出出進進地假裝端茶遞水,故意弄出很大的聲響。

小宛視而不見,聽而不聞,只雙目炯炯地看著張朝天,不問出一個究竟來誓不罷休。

他負了若梅英。

正如張之也負了自己。

這個答案,並不只為了若梅英而問,同時也是為自己,為天下所有痴情虛擲的傷心女子。

「若梅英為了你,死不瞑目。生生死死,一直念著要問你一句話。你總得給她一個答案——為什麼失約?」

她堅持著,一反常態。上海之行改變了她,她不再是那個溫婉羞澀的水小宛,而是代梅英追討孽債的復仇女神。

「太廟大燒衣,是若梅英在解放后唯一一次見到你,也是最後一次見你。我不信你會忘記!林菊英老奶奶,不相關的人,隔了四十年還記得,提起來就痛哭流淚,你怎麼會不記得?」

張朝天閉上眼睛,閉眼的瞬間,水小宛似乎看到有淚光在閃。

是淚么?

小宛接下去:「若梅英就是在那次見面后跳的樓,他們說,梅英跳樓的時候,你也在瑞場,你沒有看到她,聽到她嗎?她喊著你的名字,要問你一句話,從十三樓上跳下來,就死在你的腳下,你會不記得?」

她的淚先他而流下來,聲音哽咽:「她為了你,從人到鬼,從生到死,不過奈何橋,不喝孟婆湯,就因為她不想忘,不肯忘,她要問你一句話。而你,你怎麼能忘?」

他睜開眼,神情淡定,良久,說:「不,真的不記得了。」

小宛的臉垮下去,心裡忽然變得很灰很灰,眼神在瞬間變得黯淡,彷彿經了一場大戰,或是一場大病。

她抬起頭,無言地望向窗外陰沉的天,默默說:梅英,你愛錯人了。

下樓的時候,水小宛遇到張之也。

他說:「好久不見。」

她也說:「好久不見。」語氣中並沒有太多的情緒。

他看著她,知道事情已經無可逆轉,過去是真的結束了。

兩個不再相愛的舊情人相遇,最可怕的不是仇恨,而是平淡。她甚至不需要躲避他,不假裝陌生或冷淡,而只當他是普通熟人。

可是,他還是想替她做一件事,換句話說,是替若梅英做件事,找到那句話的答案——這同時也是水小宛一心要做到的。所以,他與她不約而同,先後來到知情人的門前。

然而小宛說:「不必再問了,他說他不記得。」

「不記得?」

「恨比愛長久。胡瘸子對若梅英的感情要比張朝天深沉得多。」小宛唇邊露出一個苦笑,「梅英如果嫁給了張朝天,今天早已投胎轉世,也什麼都不會記得了。」

記住,是因為不忘。

忘,是「心」字上一個死亡的「亡」。

因為恨,故而不甘心,不死心。「心」不肯「死」,故而不「忘」。

張之也有些唏噓,張朝天辜負了若梅英,被她記了一輩子還不夠,做鬼還要糾纏不休。而薇薇恩負了他,他又負了水小宛,卻清楚地知道,將來他們誰也不會記得誰。一旦分開,記憶立刻被刪除清空,根本無需心死,因為壓根兒無心。即使要記,也只記得自己的話。

他嘆息,低低地說:「我剛去過廣東回來。」

「採訪?」她同他一前一後走下樓,對他的行蹤已經並不關心,只是出於禮貌才會回應。

「是,採訪,去了觀音堂,見到了那些碩果僅存的自梳女。」

她在樓門洞口停下來,抬起頭,看到幾隻灰背鴿子從天空中掠過。

是的,他不久前曾說過,要去廣東好好做一則有關自梳女的紀實採訪的。原來,中間只隔了這麼短的時間嗎?想起來卻是恍如隔世。

「我還去了趙自和下鄉的村子……」

「會計嬤嬤?」她打起精神來,「你聽到些什麼?」

「都是過去的事了,你不會願意知道。」張之也支吾,「小宛,我們……」

「我們的事,也已經過去了。」小宛打斷他。

張之也的臉忽然僵住,雖然這個答案是他早已預料到的,可是真正面臨的時候,還是令他有種徹骨的寒冷。若梅英在六十年後仍然記著張朝天,可是水小宛,已經決定在昨天就把他忘記。

他覺得身體里有樣什麼東西,忽然地折裂了。

張朝天在窗戶里看著水小宛和張之也並肩走遠。

一對璧人。他想,和當年的自己與梅英一樣。只是不知道,他們的愛情會不會比自己幸運。

水小宛的到訪使他知道,自己的日子終於到了。

那個小宛,眉目神情像極了若梅英,她是替她討答案來的。

可是他沒有回答她。

她讓他想起了太多的往事。

他的確忘記了若梅英。

生活中最可怕的,最消磨愛情的,不是貧窮,是拮据。

渴望的人和事一再落空,得到的總是些不尷不尬的際遇,不知道怎麼就結了婚,不知道怎麼就做了人家父親,從沒有給過妻兒足夠的幸福與快樂,可是因為失望太多,也就漸漸不懂得抱怨。過一天算一天,一天和一天並沒有太大的區別。鄰居有人升遷有人撞車,比上不足比下有餘生活的本質就是這樣的柴米油鹽,為一點點小事吵架,可是大禍來臨時反而坦然。動不動就喊

離婚,可是看到人家夫妻打架馬上熱心解勸,並且現身說法儼然恩愛夫妻……半輩子就這樣過去了,從來都不是個幸福的人,只是也並不覺得有多麼不幸。

臨了兒,卻忽然想起自己原來也曾經年輕過,快樂過,真情過……

不如不想起。

想起這一切的時候,重溫這一切的時候,就是死亡的時候了。

張朝天死得很平靜,死在滿足和回憶里,死在新一輪的等待中。他在死的時候,終於等到了一生中唯一的一次高潮。

他又見到她了,那絕色的女子。

她沒有著戲裝,不施粉黛,穿著珠灰色的緞質旗袍,站在深黑走廊的那端,幽幽地說:「我等過你,等了你整整一夜一天,一直等到第二天上戲……」

她說她等他,一天一夜,直到第二天,也就是七月十四上戲。

但是他卻知道,遠遠不止,不止那麼短時間,即使嫁了,死了,她也仍在等他。等足六十年。

陽壽六十年,陰壽三十年,她的時間到了。可是仍然不肯走,仍然要等,等到魂飛魄散。

她的身影在燈影里明滅,臉上的表情看不見,可是那閃爍的,是淚。

他看著她的淚,忽然笑了。

我要問你一句話。

那是一句怎樣的問話,那是一段怎樣的痴情。能被這樣的一個女子這樣地耿耿於懷,不論是愛還是恨,這人的一生也都是值得的了。

張朝天死得無怨無悔。

至死沒有回答若梅英。

他不願意回答她。因為他知道,冤魂之所以不散,就是為了心愿未了,如果他答了她,她就會消失。而他不肯,她便要一直糾纏。

早已過了知天命的年齡,他還有什麼不知道的?將死的老人已經是半個神,看破生死,看淡恩仇。

如今,他只想死在她的手中,以自己的死,平她心中怨氣,伴她同游九泉。

死的時候,他已經決心,和她一樣,不喝孟婆湯,不過奈何橋,不忘情,不投胎,寧可世世代代做一對永不超生的鬼魂。

他只是不知道,梅英的魂,為了他,連九泉也不肯收留,他們無論生死,已經永不可相伴了……

「張朝天死了。」

服裝間,滿室綵衣靜默,一人一鬼相對而立。

小宛望著若梅英,已經不知道什麼是害怕,經歷了上海的情變,她所有的感情都平淡,淡淡的憤怒,淡淡的悲哀。「是你殺了他?」

「是我。他竟然忘記我,至死不告訴我答案,他該死。」

「你借著我的眼睛和腳步找到他,然後殺了他,我不成了幫凶?」小宛質問,「他死了,你是不是心足?你們是不是就可以在另一個世界重逢?可以繼續問他那個你不知道答案的問題?」

「不能。」梅英悵悵,「我已經不能再回陰曹地府,不能享受人間祭祀,也不能轉世股胎,永遠都只是一縷孤魂,直到時間盡頭。」

「時間的盡頭,那是什麼意思?」小宛忽然有所察覺,急急地問,「梅英,可不可以忘記仇恨,重新來過?不要再殺人了,停止所有的報復,學會讓自己忘記好不好?」

「來不及了。」梅英緩緩搖頭,面容哀凄如水,「在這個世界上,我早已一無所有,甚至連身體也是虛無。我什麼也不是,只是一束感情,一股仇恨,我因為感情和仇恨而存在。你讓我放棄報復,忘掉過去,就等於是要求我從世間消失,魂飛魄散。」

「什麼?」

「陽壽六十年,陰壽三十年,我都早已錯過,不能再投胎,但是還可以在九泉下遊盪,只在每年七月十四上來幾天。本來過完鬼節就要回去的,可是這次你讓我看到了舊時的戲衣,看到了尋找張朝天的可能性,我已經找尋了三十多年,好不容易看到一點希望,是怎麼也不肯就此放手的。所以,到了該回陰間的日子,我沒有回去,躲在衣裳里錯過了回去的時機,那麼以後,也就再不能回去了。我已經被陰司除名,從此只是一個孤魂野鬼。張朝天即使死了,也見不到我。」

生不見,死也不遇。那不就是永遠?

小宛滿心凄愴,忽然又想起一個問題:「做了孤魂野鬼會怎麼樣?」

「孤魂野鬼,在天地間不受任何機構掌管收留,除了自己之外一無所有。我說過,我們鬼在世上是沒有形體的,只是一束感情一段仇恨,只要仇恨在一天,我們也就跟著存在一天;一旦仇恨消了,感情盡了,我們也就隨之消失,連魂魄也不留下,從此,成為真真正正的不存在。」

「不存在?」小宛悚然而驚,只覺一股涼氣自踵至頂,盤旋而上,整個人如被冰雪。雖然她早就知道梅英是一隻鬼,可是,她也一樣有感情有形象,除幽明異路外同自己沒什麼不同,可是現在,她說她將要從此不存在,卻讓人無論如何也接受不了。

送一隻鬼消失,和送一個人死去,究竟有多大的不同?這段日子,她早已將梅英視為知己好友,甚至自己感情生活的一部分,她怎麼能忍心看著她從此消失?

可是不讓她消失又如何?讓她繼續她的感情與仇恨,繼續報復下去,殺死更多的人以聚集戾氣嗎?那樣,自己不成了同流合污的兇手共犯?

然而逼梅英放下屠刀,就等於讓她結束情怨,從此銷魂,如何忍心?

人的命,和鬼的魂,到底孰重孰輕?

「難道你的存在,就是為了殺人嗎?」小宛柔腸百轉,進退兩難,忍不住又流下淚來,「你說你是因為一段感情才遷延不肯投胎的,可是現在,你留在這世上,卻只為了報仇,這不是背離初衷嗎?」

梅英嘆息,頭上的釵環叮咚。

「忘」,是一個「亡」字加一個「心」字。心死了,才可以忘。

然而若梅英,身體死了,心卻不肯死,於是不忘,於是魂聚不散,於是尋尋覓覓,遊盪人間,糾纏前生恩怨。

不讓她如願,是怎麼都不能使她「死心」的。

小宛也不甘心,不死心,苦苦追問:「除了張朝天,你的心裡就再也沒有別的余情了嗎?即使這世界沒了使你恨的人,可是,也沒有使你愛的人嗎?沒有可牽挂的嗎?」她豁出去,「梅英,你記不記得,你在人間還有一個女兒?你的女兒還活著!」

「我女兒?」若梅英茫茫然地重複,似乎有些想不起。她從來沒有愛過那個女兒,從來沒有做母親的意識。但是小宛的話,讓她恍惚記起,她好像,曾經懷孕,生產,產下一個不足月的女嬰,然後將她拋棄。

誰的一生中沒有過辜負和虧欠呢?

張朝天欠了她,而她,欠那女嬰的。

「我女兒,她在哪兒?」

「她就在我們劇團工作,就是會計嬤嬤,你『上來』那天,她也在場的,還是她主持請衣箱儀式的。」

小宛說著,忽然心中一凜:那天,瞎子琴師和會計嬤嬤是表現最特別的兩個。三天後,胡伯便死了。後來才知道,胡伯與趙嬤嬤,都與梅英有著不淺的淵源。

仇人、親人、故衣、鬼節,還有隔著六十年同月同日生的自己,是這些元素加在一起,溝通了人間和鬼域,招回了若梅英的鬼魂——一切,是不可迴避的吧?

她一直內疚地以為是自己令梅英魂羈留人間,借刀行兇。但是現在她知道,不是她,是命。命運把可以令梅英回魂的所有元素集中在一起,終於形成了強大的氣場,演繹了一出陰陽界。她並非導演,甚至不是主角,而只是一場大戲中穿針引線的超級龍套而已。

「梅英,你想見見你女兒嗎?」

「不,不。」梅英連連後退,似乎被驚動了一樣。

這還是小宛第一次看到鬼魂也有懼畏。

「我,從來沒有盡過一天母親的責任,我不是她的母親,她也不是我女兒……」梅英連連搖頭,輕嘆,「我留在人世的理由,不是為了親情,而是為了仇怨,是為了問他一句話。他不告訴我答案,我死不瞑目。」

「我替你找答案,我答應過你,一定會幫你找到答案。你答應我,不要走!」

「可是張朝天……」

「就算張朝天不肯答,也一定還有別人知道,我去問他太太,我去找找看你還有沒有別的師姐妹活著,每件事都會有一個答案,我一定會幫你找到的,你等我,等我……」

小宛哭著,語無倫次,她是那麼怕,那麼留戀,那麼不捨得若梅英離開。

曾幾何時,她因為她的糾纏幾欲發瘋,想方設法要遠離,怕得躲進衣櫃里哭。為她尋找張朝天,也不過是想她早點走。

可是,臨到現在真要分手,她竟是這般不舍,盡了全力地要留住她的魂,她的愛與牽挂,淚與情緣。

又是死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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離魂衣(離魂衣的消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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