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首

自首

這些年來,范大成東躲西藏,黑人黑戶,日子過得又奔波又痛苦。

他逃亡六年。

人家在網路上消遣暢遊無阻,他才學會上網——才剛會打幾個字,馬上搜索與「通緝」相關的大小新聞案子。

不但找新聞,找案子,找線索,最重要是找自己的名字。

「范大成,有沒有?范大成,在不在名單上?究竟是否被圈套?被設計?那老頭死心了沒?……」

不見。

怎會?一定有詐。天地之大,我能躲到什麼時候?

最近那些中港台熱點,就見到:——

「通緝十二年,香港童黨落網。在1997年,一名十六歲童黨因涉及七宗案件,畏罪潛逃十二年後,日前在街頭被執勤警員截查證件,揭破身份。該男子自潛逃后鮮有回家亦無法離境,居無定所四處匿藏……」

「重慶打黑運動戰果輝煌,兩月苦戰,摧毀了14個主要黑社會組織,成功抓捕黑惡團伙成員1,544人。其中有被通緝十年之犯罪份子……」

「搶劫美容院被通緝八年之卅三歲男子,因在高雄冒充八?八風災災民搶劫便利店,警方以其身份證假偽,追查之下,揭發牽涉前案,法網難逃……」

不管躲了多少年,被通緝者最終都得在天網恢恢疏而不漏的命運安排下,束手就擒。

被捕重審,法官因其無悔改之心,罪加一等,不會輕判。

范大成從小就笨,家裡有點瞧不起,父母都偏向他弟竟成。自己書念不好,農村無所事事,到城裡打工又辛苦,還常遭其他民工欺負。怪誰?自己愣頭愣腦,個子高力氣大,可少根筋,沒學好本事。廿多卅歲了,最怕吃喜酒。

村裡歪瓜裂棗的黃狗子也娶了媳婦,雖說是大齡還缺了個門牙,她看上去不算丑,只要不常笑或捂著嘴笑,好歹是個「老婆」。

「我別說討老婆,連女朋友也沒有,連一份長工也找不到。」

范大成不甘心。

做人嘛,尤其是男人,總得自力更生,獨當一面,干出點成績來。起碼撈點錢,壯壯膽。

那是2003年一個悶熱的夏夜。

范大成在街頭蹓躂,吃碗麵條喝瓶冷飲,已花了七塊錢。瞎轉一天,沒見上零工也賣不上力氣。在河南就是沒希望。

不如往南邊城市跑,碰碰運氣。可路費呢?想辦法呀——看看天,看看地,看看自己,看看馬路,人來人往,車來車往……

心念一動:

「搶劫!」

五塊錢買了把美工刀,在大街小巷有目的地逛了又逛。總覺男的兇悍女的潑辣連小孩也不是省油的燈。處男下海,得相好目標下手。出師未捷被抓了,如何做人?

「先生,要不要打的?」

一瞧,一輛摩托車停在身邊。

再瞧,摩的師傅有點年紀,五十多,唔,不是對手。范大成道:

「想到鄭州那頭。」

「上車吧,晚了不好走。」老許殷懃招呼:「十塊,算便宜了。」

「八塊。」

不想生意溜走,馬上抓牢客人:

「行。上車坐好。」老許啟動摩托車出發:「先生貴姓?不吱聲,有心事?」

「免貴姓,是小范。」一說就後悔。真笨!

明明要做他,咋的那麼老實?沒經驗就是沒經驗!

車子一直往前走。范大成見四下無人,把心一橫拍拍老許肩膊:

「這車子太吵了,我要下車打個電話。」

摩托車停下來。范大成用他強而有力的手臂緊緊箍牢老許脖子,一把美工刀頂著:

「搶劫!把值錢的東西都拿出來!」

老許沒動。

范大成勢成騎虎,鬆了手,卻把頭盔拿下直往他頭上砸:

「不識相,就討打!」

老許痛的叫起來:

「哎呀——別,給你!」

把身上僅有的六十塊錢掏出來,還有一個戒指一個諾基亞。

「這手機得四百塊吶!」

「諾基亞?四百?」

看來是A貨——如今當然喚「山寨」。

范大成見豁出去動了手,好歹也撈幾百塊,一把搶去塞進口袋待要跑掉。

「先生,行行好,錢和戒指連手機都給了,求你把駕駛證和行駛證還我吧——」

又哀懇:

「補領得三五天,幹不了活掙不了錢,手停口停……」

范大成想了想,也對,搶了這些證件也沒什麼用,碰到公安截查更麻煩,扔掉不如還他。范大成算是個善良劫匪。便隨手掏出證件還給受害人。

老許謝了又謝,急急開車走了。

范大成在路上蹲下來,檢視他的「戰利品」,攤開一看,咦?再探探口袋,嚇?怎麼?把口袋翻出來細看——「完蛋了完蛋了?剛才還他證件,我的身份證也一併交去!」

不會吧?

再仔細全身檢查一遍,嚇出一身冷汗!

他的身份證因「一念之仁」落到受害人手中,這個把柄是雙手奉上的!都怪自己少根筋,他確實一事無成,還喚什麼「大成」?肯定被舉國通緝(自視甚高吧?)……

從此,范大成開始了逃亡生涯。

像所有畏罪潛逃的人一樣,不敢回家,也無法走遠,東躲西藏使假證,有上頓沒下頓過日子,頭髮脫落變成半禿,沒一個晚上睡得好……

一到網吧耗時間便下意識上網看看「通緝」名單上有沒有自己名字,會不會已布下天羅地網?受不了。

熬不過去——算了算了,2009年這個悶熱的夏夜,范大成投案自首。與其終有一天落網,自首還可減點刑。

法院審理此案。法官忍俊讚賞他有良心,反省深刻,為一時錯誤付出代價,他日好重新做人。

范大成被判處有期徒刑兩年六個月。合起來一算幾近十年,為了心安,為了不想被通緝,付出代價了。

法院找不到老許。

——老許壓根兒沒報案。

失物少,又怕煩,早已忘得一乾二凈。而且遇劫也沒受傷,很慶幸,壓壓驚,如常生活,日子過得開心。再買一支愛立信,亦A貨,三百五。劫匪的身份證隨手丟了。誰為了這個進衙門?吃飽了撐的?

只是劫匪心中有鬼放不下便自首。

過去那六年(鄭州、武漢、鷹潭、溫州……),未來那兩年半,白活了。代價很大。范大成絕非行走江湖的料子。

(後記:這不是笑話——世上確有不少誤把身份證送給受害人的劫匪。不過沒他痛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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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碧華短篇小說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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