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07節
她舉起臉瞥了下我,那種眼神讓我看到了從前的一份熱情。這份熱情就像火一樣又燃起了我對她的愛。事實上,我根本就不可能忘記她。「你現在還好嗎?」我問她。
「好。老闆是個很精明的人。」她開始大談她的老闆了,「老闆姓王。他以前是海聯公司的總經理,現在自己成立了一個公司,很精明,人很優秀。昨天他說,他暗暗考查了我幾次,覺得我人聰明,做事有自己的主張。他打算重用我,讓我管一個分公司。」
「是嗎?」我的好心情又變壞了。
「王老闆說,我現在主要是沒有舞台。」她得意的模樣說,「老闆說,他準備跟我提供一個舞台。他覺得我有獨當一面的能力。他很欣賞我。」
「你是很聰明,」我只能這麼恭維她。她的耳朵不大,粉紅色,耳孔很圓很小,圍繞耳孔還生著一圈很明顯的黃黃的絨毛。這樣的耳朵只聽得見順風話,忠言總是被那圈絨毛很好地擋在外面了,就跟雨水被傘擋住了一樣。「你這樣聰明的女人確實很少。」
我們就說著這些,儘管我潛意識裡感到這個王老闆只是在變著戲法玩弄她,我卻沒有說出口。濤濤的聰明只是表面,就如紅漆馬桶外面光一樣,她不讀書不看報,她再怎麼聰明也只是小聰明,絕不會轉化為深邃的聰明。吃過飯,我付了帳。我們還坐著喝了杯茶,再走出來時,天完全黑了。「我們到哪裡去把今天晚上的時間消磨完呢?」我問她。
「我們就這樣走走。」她笑笑說,瞥我一眼。
我們就在街上緩緩走著。我們的步子放得很慢,邊走邊說話,她說她談生意的事情,我說一些拆遷的事情。她突然說:「我現在歌唱得很好,你信不信?我在卡拉OK廳唱歌,唱《牽手》唱《曾經心疼》,我們老闆都說我的歌唱得好,還有別人也這麼說。」
「是嗎?」我望著她,「那我們去一家卡拉OK廳玩玩,反正還早。」
前面就是一家卡拉OK廳,我們並肩走進了卡拉OK廳,大廳的一面牆上綳著一塊銀幕,銀幕上人影瞳瞳,下面打著不斷變換的歌詞。大廳里坐著一些人,正有一個男人在放開喉嚨很賣力地唱著。我們選了個位置坐下,要了兩杯綠牡丹,服務小姐遞了一份歌譜和幾張點歌單放到我們坐的桌上。我打開歌譜邊尋找自己會唱的歌,邊問她想唱什麼歌。我為她寫了《曾經心疼》這首歌,這首歌對於我和她應該是很有內涵什麼的。「你就唱這首歌,」我說,意味深長地瞟她一眼,「《曾經心疼》,你心疼過嗎?」
她笑笑,不回答我這句話說:「我就唱這首歌。」
我翻到了《只要你過得比我好》這支歌名,這首歌曾在卡拉OK廳很盛行,差不多每天晚上都有人點這首歌唱。「我唱《只要你過得比我好》」。我眼睛里確實有點憂傷地盯著她說,「這首歌的歌詞把我的心寫得很清楚。」
她一笑,端起茶杯喝了口茶,「是嗎?」她說。不敢與我對視,把目光移開。
我招來服務小姐,把點歌單遞到她手上,服務小姐拿著點歌單走開后,我把目光移到銀幕上,看著上面的人影晃動。上面是一個穿著三點式的美女,身材絕對的好。我感受著音樂產生的令人心醉的泡沫。我發現我和她坐在一起,我的心醉不是甜蜜,而是悲涼,覺得自己在她面前變得極為無能了。我覺得自己是一隻受了嚴重傷害的、蜷縮在椅子上不能動彈的狗。我在她臉上感覺不到從前的那種感情,那種愛情的親近,我只能感覺到一種應酬似的愉快和一種疏遠的友情。我為她點的《曾經心疼》開始了,她走過去,接過麥克風就隨著音樂輕輕唱起來。我感覺她並不像她形容的唱得那麼好。當她把這首歌唱完,放下麥克風回到原位上坐下后,我假惺惺地表揚她說:「你的歌唱得很動人。」
「謝謝。」她說。
我喝了口茶,睨視著她,我又說:「你唱得我心疼。」
她瞥一眼我,又把目光放到銀幕上。她的嘴在跟著銀幕上的歌詞輕輕哼著。「濤濤,我們應該認真談一談。」我說,「我不論你現在想些什麼,我現在還是愛著你。」
「好女人很多的,真的咧。」濤濤說,「你相信我的話,我是個壞女人。」
「我感到你很善良的,而且你天性善良。」
「其實我是個壞女人,我曉得我並不善良。」她不看我說,「你應該找個好女人。」
這時我點的那首《只要你過得比我好》跳到了銀幕上。我只好站起身,走過去接過麥克風,用一種裝出來的粗喉嚨唱起來。歌詞是:「不知道你現在好不好,是不是也一樣沒煩惱,像個孩子似的忘不掉,你的笑對我一生很重要……」我唱到這裡折過頭來望了她一眼,不覺就心裡酸酸地大聲唱道:「只要你過得比我好,過得比我好……」這首祝願對方比自己過得好的歌唱完后,我回到座位上坐下說:「嗨,他媽的。」
「你比我唱得好,」她表揚我說,瞧我一眼,又把目光拋到了前面。
「我問你一句話,」我說,「你覺得我們還能回到那種關係里去嗎?」
「我現在變得什麼事情都不願意想了。」她看一眼我,繞個彎說。
「我很珍惜那段感情,」我一臉認真地說,盯著她。
「我也很珍惜,」她回答我說,一笑,又把目光移到銀幕上,銀幕上是一堆礁石,一片藍盈盈的大海和一個美麗的姑娘正滿懷心事地散著步。
「我覺得我們的感情還沒有完,」我這麼說了句,「我確實很愛你。」
「謝謝!」她說,一臉心不在焉的樣子點了點頭。
我真想把她拉到哪裡去干一下,幹掉她臉上的這種自以為是的神氣。但我知道這是不可能的,她不會跟我到哪裡去,她是那種很曉得保護自己的女人。她已經不是過去的她了,那個濤濤已經不存在了。我們走出卡拉OK廳時,已是十一點多鐘了。我很想把她拉到我家裡去,很想跟她干那種事。「到我屋裡去?」我說。
「不,」她說,對一輛紅紅的的士一招手,「我明天上午還有很多事情。」
星期五江哥帶著他的情人走進了公司,他的情人穿戴得很漂亮,人也很美麗,就是何強對我說的那個還只有二十六歲又尚未結婚的女人。江哥已經四十幾歲了,雖然看上去比實際年齡要年輕幾歲,但畢竟是四十幾歲的男子漢了。「江哥你蠻關心下一代么,」我開江哥的玩笑說,「哪一天,你也關心一下我看,我現在還是單身漢一個。」
江哥笑笑,不回答我,而是很溫柔地瞧著他的情人,「你喝杯水嗎?」
江哥的情人很響亮的一笑,「你泡一杯茶就是。」她說,高興地看了我一眼。
她的響亮的笑聲讓我對她的感覺差了一半,我頓時覺得她臉上布滿了俗氣的東西,一個本來很妒忌的心一下子又平衡了許多,甚至根本就不羨慕他了。
「江哥的情人漂亮是漂亮,但是我不喜歡她嘻開嘴巴笑的神態。」那天我和何強出來辦事時,我坐在何強的摩托車上評價說,「她給我的第一感覺很好,好漂亮,很舒服。但多看幾眼就覺得她一臉俗里俗氣的,沒有女人的那份涵養。
「你應該沒說錯。」何強這麼說了句,又強調:「不過對女人不要要求太高了。」
「不是要求高,而是心裡總是拿別的女人跟濤濤比。」我說,「一比就出現了毛玻我其實並不想這樣,但腦子裡總是不自覺地這樣比較。他媽的。」
「你心裡還想著濤濤。」何強說:「這樣的女人不要去想,要讓她過去。」
他男子漢樣地說。要讓她過去,那麼容易嗎?我這麼想,沒搭他的腔。我們向黃土嶺趕去。劉總在黃土嶺的一個朋友家裡打「三打哈」,已經輸了五萬元錢了,一小時前,他又打了何強的手機,要何強送五萬元去。這是一幢別墅似的極漂亮的房子,三層樓,帶個花園,外牆貼著深紅色的牆面瓷磚,門窗都是茶色玻璃及茶色鋁合金。這戶人家的主人是個房地產老闆,姓王,從前是長沙市的土方大王。
何強的摩托車還未駛到這幢別墅前時說:「他比劉總有錢得多。他的錢已有幾千萬了。你看他有錢不?他老婆好醜的,生一張柿餅臉,對每個來她家的人都是一副沒有表情的冷淡。劉總說王老闆在外面沒搞情人,我很懷疑這句話。」
何強還說了些其他事,摩托車就駛到了這棟別墅前。何強按了門鈴,一會,一個年輕人走來,見是何強,淡淡一笑,上來開鐵門。何強低聲對我說:「王老闆的保鏢。」
我不由得多看了幾眼這位身懷武功的年輕人,我對身上有武藝的年輕人是非常欽佩的。年輕人開了門,我們走了進去,年輕人笑笑對何強說:「好久沒看見你了。」
「還不是這樣子,」何強回答說,推著摩托車走進了花園。
這幢別墅的每間房子里都裝有空調,我們走進去頓時感到涼絲絲的,裡面的裝修也讓我覺得豪華得可以。劉總他們幾個老闆都在二樓的一間大客廳里打「三打哈」。這間客廳是一種灰綠色調,四周的羊皮沙發也是他媽的綠色,他們就坐在沙發上豪賭。
「老子輸醉了,」劉總看見何強和我便這麼說了句,一臉輸蠢了的樣子。
何強解下身上的皮包,把出納剛從銀行里取來的五萬元放到劉總身前,劉總瞥一眼說:「把它分成一千一千的。」
何強重新把錢拿到手上,開始一千元一疊一千元一疊地分著。
何強把錢放到劉總身前時,劉總罵了句:「他媽的×,老子今天人都輸蠢了。他媽的×,輸了這五萬元,老子今天就不打了,那就真的玩不下去了,他媽的×。」他不停地這麼罵著髒話。
他們玩一千元一局的,要是被對手打了「小光頭」你就得出兩千,「大光頭」就變成了三千。反過來,你要是贏了三個人的大光頭,你一下子就可以贏九千元。這就是在長沙市頗流行的「三打哈」。我從來沒有看見過出進這樣大的賭博,這簡直就是他媽的豪賭。我打量著劉總以外的三個男人,他們臉上都是那種又嚴肅又精明又愉快的表情。他們的身旁都擺著一大疊人民幣,他們的眼睛都盯著每人出的任何一張牌。何強很嚴肅的樣子站在我一旁,眼睛盯著劉總手中的牌,臉上沒有表情而顯得愚蠢。我看了一氣,不但不興奮,反倒有點自卑。他們隨便贏一把就是我一年或兩年的工資,反過來他們隨便輸一把就是我一年的工資,我自然覺得自己在他們面前很渺小。他們也確實沒把我和何強當人,一心只打他們的牌,抽他們的煙,一邊你怨我我罵你什麼的。
「走罷?」我對何強說。
「走了,」何強對劉總一笑,就像下級在上級軍官面前似的請示道,「那我們走了?」
「好吧,你們走吧。」劉總望也不望我們說,邊出了張紅桃K。
我們走了出來,何強在我心目中的位置一下下降了許多。他儘管手上拿著大哥大,騎著本田大摩托車,偶爾也在我和幾個窮朋友面前走走海路,然而在他們面前他不過是只小烏龜。「我在他們面前一點也不對味,」我對何強說。
何強臉上也不是很愉快,「這是一幫雜種,一幫暴發戶。」何強罵道,一臉的憤怒,「你怕他們有什麼文化?在一起不過是嫖賭兩個字,日他媽的。」他跨上摩托車,「這世界只能用一句話解釋,撐死膽大的餓死膽小的!無論是玩女人或賺錢都可以用這句話驗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