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替宋江拿個主意
宋江活捉高俅又把他放了,這事讓人憋氣。高俅那廝,不但是梁山好漢的「私敵」,也是國家人民的「公敵」。不少人,是恨不能食其肉寢其皮的,只可惜抓他不到。現在活捉了,正可以「大快人心」一把,怎麼又放了呢?不要說林沖幾個,便是我等,也想不通。
決定要放的是宋江。想當時宋江一定很為難。他夾在山寨與朝廷之間,左也不是,右也不是;手裡捏著高俅這個活寶貝,殺也不是,放也不是。所以,宋江雖然大獲全勝,心情卻很沉重,憂心忡忡,一臉的難色。
因此,我很想替宋江拿個主意。
辦法也無非三條:殺,放,不殺也不放。
殺了高俅,自然大快人心。林沖(還有楊志、魯智深)不用說,武松、李逵、劉唐以及三阮,也一定拍手稱快、喝彩叫好。投反對票的,除高俅自己,不大會有別人。但站在宋江的立場上,為他所謂「招安大事」計,卻是不殺為好。宋江是鐵了心要投降的。為了投降,他只想把事情鬧大(鬧大了才能引起注意,也才好和朝廷講價),卻不想和朝廷鬧翻(鬧翻可就沒戲了)。所以,他可以大敗官兵,也可以殺個把芝麻小官,甚至不大不小的官,比如曾是蔡京門人的華州太守賀某等等,卻殺不得高俅。高俅不比別人。他不但是當朝太尉,而且是天子寵臣。殺了高俅,就等於是和朝廷翻臉,和皇上翻臉。這個臉,宋江翻不起。
於是宋江便把高俅放了。依宋江的一相情願,原本是指望高俅能在皇上面前為他說項的。宋江深知,他能不能投降,關鍵不在自己,而在朝廷,更在皇上。然而,作為先前的「猥瑣小吏」,此刻的「犯上草寇」,他根本就沒有資格和那「至尊天子」說上話。他的種種想法、願望、要求,包括投降的乞求,都不可能直截了當地「上達天聽」,而只能通過高俅之流來「中轉」。這就是宋江決計要放高俅回去的根本原因。可惜,高俅是個小人。根本不講誠信,還使了不少壞,害得宋江「竹籃打水一場空」。
其實,宋江應該知道高俅是什麼貨色,也應該知道高俅那廝根本就靠不住。因此他的做法,應該是把高俅當作可居的奇貨和講價的籌碼扣在梁山,不殺也不放。也不光是留做人質,而是要他不斷地寫信給皇上,催皇上快快派人來招安。如果不寫呢?對不起,那宋某就只好請林沖兄弟來和太尉大人說話了,就像當初對宿太尉所說的那樣:「只怕弟兄們驚了太尉。」對宿太尉那樣的「清官」尚且可以連哄帶騙,高俅這混蛋為什麼就嚇他不得?
甚至在我看來,宋江還可以動點「真格的」,比如讓林沖隔三岔五來臭罵一通,或者狠揍一頓(只是不可往死里打)。這既可以讓林衝出出氣,也能逼高俅就範。那皇帝老兒原本對高俅就言聽計從,又耽心高俅小命難保,自然會乖乖地下詔招安,還得客客氣氣地恭請宋大人下山。如果三番五次都弄不來一紙詔書,則證明該「奇貨」已毫無利用價值,那就交給林沖發落好了。送給林沖的這份人情,比招待高俅的幾頓酒肉值錢得多。
那麼,倘若那廝果真弄來了招安詔書,又怎麼辦呢?也不妨礙林沖報仇雪恨。因為這時高俅已毫無用處,留下來只能是一個禍害。他會到皇帝那裡搬弄是非不說,宋高兩人同朝為官,抬頭不見低頭見的,有這麼一段「過節」,豈非說有多尷尬就有多尷尬?再說了,這種禍國殃民的東西,留他作甚?因此不妨過河拆橋,卸磨殺驢,在招安天使將到未到之際,結果了他。朝廷來人問起時,宋江可以雙肩一聳兩手一攤,對不起得很,天使晚來一步,高大人一片孝心匆匆忙忙見老祖宗去了。至於死因嘛,儘管隨便編:失足落水啦,忽染暴疾啦,有的是說法。宋江身邊有個詭計多端的吳用,何愁做不了這點手腳?又有個「神醫安道全」,自然不難出具全套「醫生證明」。反正這時生米早已煮成熟飯,朝廷也無可奈何,總不能因此而收回成命吧?自古道,君無戲言,何況那「君」又是昏君,好糊弄得很。此計的關鍵是掌握好時間,必須是招安天使「將到未到」之際,早了晚了都不合適。
這無疑是最好的一個辦法:既不耽誤招安(沒準還能加快),又不妨礙報仇(頂多拖上幾天);既不悖於「忠」(替皇上除了奸臣),又不礙於「義」(讓弟兄出了惡氣)。忠義雙全,一舉兩得,好極了,妙極了,簡直OK頂呱呱!
可惜,這個辦法也是不靈的。
不靈的原因,是宋江做不來。也不是做不來,而是不能做。如果梁山寨主是高俅,用不著咱們出這餿主意,他早就這麼幹了。然而宋江不行。因為高俅是小人,宋江是君子。小人可以無惡不作,君子卻須正大光明,這樣的詭計,如何使得?宋江倘若果真做出這種兩面三刀的勾當,他在弟兄們面前,將是一種什麼樣的形象?使不得,萬萬使不得。
然而反過來一想,似乎又不對。想當初,宋江為了賺秦明上山,拉盧俊義下水,什麼狠毒之計沒用過?盧俊義差一點掉了腦袋,秦明則被整得家破人亡,還連累了不少無辜平民,正所謂「只為一人歸水滸,致令百姓受兵戈」,宋江卻並無愧疚,眾人也說他是「義氣深重」。這可真是咄咄怪事!莫非對自己弟兄(還有無辜百姓)就可以「使壞」,對高俅那樣的混蛋反倒應該「行善」?
這已是另外一個話題了,還是以後再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