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晁錯之死
晁錯是穿著上朝的衣服(朝衣)被殺死在刑場的。
晁錯的這種死法,常常使讀書不細的人誤以為他死得很體面。這事要怪司馬遷。司馬遷在為晁錯作傳時用了「春秋筆法」,說「上令晁錯衣朝衣斬東市」,似乎是皇帝給晁錯留面子,讓他穿著朝服去死,享受了「特殊待遇」。班固就沒有司馬遷那麼厚道,不客氣地揭老底說「紿載行市」(其實司馬遷也說了這話,只不過是在《吳王劉濞列傳》)。紿,就是誑騙。晁錯是被騙到刑場的。奉旨前去執行命令的首都衛戍司令兼公安部長(中尉)陳嘉大約並沒有告訴晁錯朝廷要殺他,晁錯也以為是叫他去開會,興沖沖地穿了朝服就上車,結果稀里糊塗被拉到東市,腰斬了,連遺囑也沒來得及留。我們不知道,刑前有沒有人向他宣讀判決書。但可以肯定,晁錯之死,沒有經過審判,也沒有給他辯護的機會。
這實在可以說是「草菅人命」,而這個被「草菅」了的晁錯也不是什麼小人物。他是西漢初年景帝朝的大臣,官居御史大夫。御史大夫是個什麼官呢?用現在的話說,相當於副總理兼監察部長。所以晁錯的地位是很高的。一個高官不經審判甚至還身著朝服時就被處死,只有兩種可能:一是事情已經到了非常緊迫的程度;二是對手痛恨此人已經到了不顧一切的地步。現在看來,晁錯的死,兩種情況都存在。
先說事情的緊迫。
晁錯被殺的直接原因是「削藩」。晁錯是一有機會就要向漢景帝鼓吹削藩的。而且,正是因為他的極力主張和一再鼓吹,景帝才最終下了削藩的決心。什麼是「削藩」呢?簡單地說,就是削減藩國的轄地。所謂「藩國」,就是西漢初年分封的一些王國。這些王國的君主,不是皇帝的兄弟,就是皇帝的子侄,是大漢王朝的既得利益者。削藩,無疑是要剝奪他們的權力,侵犯他們的利益,這些鳳子龍孫豈能心甘情願束手就擒?所以,削藩令一下,最強大的兩個王國——吳國和楚國就跳了起來。吳王劉濞和楚王劉戊聯合趙王劉遂、膠西王劉卬、濟南王劉辟光、淄川王劉賢、膠東王劉雄渠起兵造反,組成七國聯軍,浩浩蕩蕩殺向京師,這就是歷史上有名的「七國之亂」,也叫「吳楚之亂」。
七國興亂,朝野震驚,輿論嘩然。景帝君臣一面調兵遣將,一面商量對策。這時,一個名叫袁盎的人就給景帝出了個主意。袁盎說,吳楚兩國,其實是沒有能力造反的。他們財大氣粗不假,人多勢眾也不假,但他們高價收買的,不過是一些見利忘義的亡命之徒,哪裡成得了氣候?之所以貿然造反,只因為晁錯慫恿陛下削藩。因此,只要殺了晁錯,退還削去的領地,兵不血刃就能平定叛亂。袁盎是做過吳國丞相的,說話的分量就比較重一點。何況這時景帝大約也方寸已亂,聽了袁盎的建議,就起了丟卒保車的心思。
不能說袁盎的主意沒有道理,因為吳楚叛亂確實是以「誅晁錯,清君側」為借口的。打出的旗號,則是「存亡繼絕,振弱伐暴,以安劉氏」。什麼叫「清君側」呢?就是說皇帝身邊有小人,要清理掉。這個「小人」,具體說就是晁錯。那好,你們不就是要「清君側」嗎?如果晁錯已誅,君側已清,你們還反什麼反?
事實證明,袁盎的這個主意並不靈。晁錯被殺以後,七國並未退兵,作為漢使的袁盎反倒被吳王扣了起來。袁盎給漢景帝出了誅殺晁錯的主意后,被任命為「太常」(主管宗廟禮儀和教育的部長),出使吳國。袁盎滿心以為吳王的目的既已達到,應該見好就收的。誰知道吳王的胃口已經吊起來了,根本不把袁盎和朝廷放在眼裡,不但連面都不見,還丟下一句話:要麼投降,要麼去死。這下子袁盎可就啞巴吃黃連了。雖然後來他總算從吳營中逃了出來,卻也從此背上了一個惡名:挑撥離間,公報私仇,讒言誤國,冤殺功臣。
實際上當時就有人為晁錯鳴冤叫屈,對袁盎不以為然。晁錯被殺以後,有一個名叫「鄧公」的人從前方回京,向漢景帝彙報軍情。鄧公的官職是「謁者僕射」(宮廷衛隊長郎中令的屬官),級別「比千石」,此刻被任命為校尉(比將軍低一級的武官),將兵平叛。漢景帝問鄧公:晁錯已經殺了,吳國和楚國應該退兵了吧?鄧公卻回答說,怎麼會退?吳王圖謀造反,準備了幾十年,所謂「誅晁錯,清君側」,不過是個借口罷了,「其意非在錯也」(他們的意圖並非在誅殺晁錯)。所以,吳國和楚國是不會退兵的,天下人的嘴巴卻恐怕會閉起來,不敢再說話了(恐天下之士噤口,不敢復言)。景帝問他為什麼。鄧公說,晁錯為什麼要主張削藩?是因為擔心諸侯過於強盛,尾大不掉,威脅中央政權,這才提出要削減藩國轄地,以提高京師地位。這是我們漢家社稷的千秋大業和萬世之利呀!可是,他的計劃才剛剛開始實行,自己卻被冤殺於東市,這不是「內杜忠臣之口,外為諸侯報仇」,做了令親者痛仇者快的事嗎?「臣竊為陛下不取也!」景帝聽了以後,半天說不出一句話來。「默然良久」,才嘆了一口氣說,你說得對,朕也是追悔莫及啊!
其實,把錯殺晁錯的責任都算到袁盎身上,也是冤枉的。因為袁盎當時的身份,只不過一個被罷了官的庶人。他向景帝提出的,也只不過一項「個人建議」。然而處決晁錯卻是正式打了報告的。打報告的是一批朝中大臣,包括丞相陶青、中尉陳嘉、廷尉張歐(顏師古注歐音區)。當時的制度,中央政府的高級官員是「三公九卿」。三公就是丞相、太尉和御史大夫。丞相是最高行政長官,相當於總理或行政院長;太尉是最高軍事長官,相當於三軍總司令;御史大夫是副丞相兼最高監察長官,相當於副總理兼監察部長。丞相、太尉、御史大夫,合起來就是「宰相」。所以宰相是三個,不是一個。部長則有九個,叫「九卿」。陳嘉擔任的中尉,張歐擔任的廷尉,都是卿。尉,是武官。那時軍警不分,尉可能是軍官,也可能是警官,還可能是軍官兼警官,職責取決於「尉」前面的那個字。比方說,太,是「最高」的意思,太尉就是全國最高軍事長官。中,是「宮廷」的意思,也代表「京師」,和外地的「外」相對應。中尉的職責,是負責京城的治安,所以中尉就是首都衛戍司令兼公安部長。廷,則是「朝廷」的意思。廷尉的職責,是掌管刑律,所以廷尉就是司法部長兼最高法院院長。一個政府總理,一個公安部長,一個司法部長,三個人聯名彈劾晁錯,分量是很重的。
擬訂的罪名也很嚴重,是「亡臣子禮,大逆無道」。申請的處分,則是「錯(晁錯)當要斬(腰斬),父母妻子同產無少長皆棄市」,也就是沒分家的親人無論老幼統統砍頭(棄市是景帝時確定的一種死刑,意謂「刑人於市,與眾棄之」)。對這個彈劾,漢景帝的批示是「同意」(制曰可),而且派中尉陳嘉把晁錯找到,立即執行,連招呼都沒打一個。
所以,晁錯不但死得很冤,死得很慘,還死得很窩囊。
不過,正如「誅晁錯,清君側」只是吳楚起兵的借口,「亡臣子禮,大逆無道」也不是晁錯被殺的原因。真正的原因是削藩。所以,要知道晁錯該不該死,就得先弄清楚「削藩」是怎麼回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