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五章
(二十二)
王賡早晨起來,照例洗了個冷水澡。他穿著一條短襯褲從浴室里出來,下半個臉上滿是肥皂沫,手上拿著個鋥亮的美國貨剃刀,走到床邊,用手肘輕輕地推著小曼。
「小曼,醒醒!」
小曼睜開眼睛朝他看看,又把眼閉上了。她討厭他。
「我有話對你說。」
小曼沒有答理他。
他走到梳妝台前坐下,對著鏡子剃一刀,說一句。
「上海的差使定下來了,三天上任,明天我就走。等那裡安排好,我寫信回來,你就和娘一起來。」他將剃下來的粘有鬍子的泡沫刮進一隻雪花膏瓶子里。
「真的要去上海嗎?」小曼揉著眼睛說。
「是的,真的!」
「我不想去。」
「什麼理由?」王賡怫然了。
小曼想了一想。「沒有什麼理由。」
「這是什麼話?你不是一直念著要到上海去住嗎?」
「現在我不想去了。」
「好蠻的口氣。為什麼呢?」
「不想去就是不想去。」
「不想去?是捨不得北京,還是……捨不得什麼人?」
「這話是什麼意思?」
「難道你不明白是什麼意思?」
「你沒有說出來,我怎麼知道你的意思?」
王賡站了起來,面對著小曼說:「我說,你別在那裡演戲了,我的大演員!你早就唱黃了腔,念錯了詞,還以為自己真演得挺不錯,等喝彩呢。——這幾句話,我本來是不想說的,你逼我說出來了。」
「你一大清早把我叫醒為的就是欺侮我?」小曼從被子里坐了起來,聲音顫抖了。
「誰欺侮誰了?」他將剃刀「啪」的一聲扔在梳妝台上,「你自己好好想想吧,這一段時間以來,是我在受欺侮還是你在受欺侮?」他那剛剛刮乾淨的腮幫這時顯得青白可怖。
「你,你……」小曼一著急,又受了涼,不停地咳了起來,雙頰憋得通紅,淚花也湧上來了。
「我又怎麼你啦?做人做事總要憑點良心才好。」他從衣架上取了件外衣披在小曼肩上,又拿起剃刀刮另半個臉。
小曼平了平氣。「我什麼地方昧了良心?你又知道了些什麼,
說出來吧,別閃爍其辭。」
他剃完鬍子,走進浴室,洗凈了臉,又出來,一面穿衣服,一面說:「那些弄文舞墨的人才閃爍其辭呢。『又知道什麼』?我什麼也不知道,只知道你是我的太太,只知道做妻子的應該守婦道……」
「你真壞,我以前只知道你凶起來像狼,現在才知道你狡猾起來還像狐狸!」
「太太,你說得不錯。我既是頭狼,又是只狐狸。該用武力的時候就用武力,該用計謀的時候就用計謀。武力也好計謀也好,目的一個:戰勝對手。這是戰爭帶給我們軍人的智慧。」說著話,他已經穿戴整齊了。
「你不要走,把話講清楚再走!」小曼瞧著他那颳得精光發青的下巴和一排像個小刷子似的唇須,恨得牙齒痒痒的。
他最後照了照鏡子,戴上眼鏡,向門口走去。握住門球,又側過身子對著小曼說:「講清楚,你,我,還有他,臉面朝哪兒擱呢?心照不宣是顧全體面的最好辦法。走,不但我要走,你也得走。跟我一起走,到上海去。」
說完話他就開門出去。小曼氣得渾身發抖。
突然他又打開門,探進頭來。「太太,當心著涼,你可以擁著被子再睡一會。我讓王媽給你燉參湯。身體不舒服,下午可以去看看克利大夫。再見!」
「壞蛋!」小曼提起枕頭向門口擲去。
門「砰」的一聲關上了。她倒在床上大哭起來。
王賡走在樓梯上,他想,今天這樣半明半暗點一點也好,她也許會有所收斂,不得不跟自己到上海去。
一絲笑容將他的嘴歪向一邊。
王媽送參場進來,發現小曼昏倒在床上,人事不知。
小曼張開眼睛,只看見許多人圍在床邊,她覺得心跳得好像要竄出喉管,身子熱得像浸在火盆里她又閉上眼睛。
「小曼,不要急,醫生馬上就要來了。」
辨不清是誰的聲音。耳邊隱約聽到娘的哭泣聲。
一會兒,老克利先生來了。他坐在床邊拉著小曼的手診脈,又用聽診器聽她的心音。屋子裡的人滿面愁容,連大氣都不敢出。
這時,她看見胡適也在床邊。看見適之就想到志摩,眼淚出來了。
醫生給她打了一針。大家都等著。
二十幾分鐘,心跳還是不止,氣更喘得透不過來,話一句也說不出。
朦朧中似乎看見胡適同克利醫生輕輕地走到露台上去悄悄細語。
一全兒,胡適走到床邊,把嘴湊到她的耳旁說:「要不要打電報叫志摩回來?」
她雖然神志有些昏迷,這句話卻聽得分外清楚。她心裡倒慌了起來。「我要死了?」
見到小曼開了口,大家急著的心都放下了。「不要緊了!」「說話了!」「說話就不要緊了!」
「小曼!」娘哽咽著要撲向床邊,胡適輕輕地向老人擺了擺手,又轉身對著小曼笑眯眯地說,「別亂猜。病是不要緊,我怕你想他,所以問你一聲。」
小曼心裡雖然是恨不得志摩立即飛回到她的身邊,可是思前慮后,還是含著淚對胡適輕輕地搖了搖頭。
克利看她情況一直沒有好轉,就將她送進了醫院。到了醫院,用了種種方法才使她的心跳趨於正常。
她就在醫院裡靜養。
來看望她的人絡繹不絕。王賡也來了,那是在她住院的第二天,坐了十分鐘就走了,說是要趕火車去上海。
胡適天天去看小曼。到了第四天,他見小曼精神較好,就坐在
床邊對她說:「你若是再胡思亂想不把心放開,心跳不能減緩,接連地狂跳一日一夜就要沒命了,醫生縱有天大的能力也挽不回來了。這樣對得起你自己,還是對得起志摩呢?天下的事全憑人力去謀的,你如果未做之前就失去了生命,也就徹底失敗了。你養好自己,為了志摩也為了你倆的理想。」他又說:「我已瞞著你於三天前發了一份電報給志摩,說你病重盼歸。這幾天看你好轉了,又去一電,要他安心,暫時毋需急急歸來。」
說完,他拿出上午收到的志摩給第一份去電的複電。小曼接著電報紙,眼淚撲箴而下,就像握住志摩的手和他那焦急萬分的心。
「先生,你太好了,天底下只有你最了解志摩和我了,也只有你最同情我們的事;一切全仰賴你,一切全靠你去周旋了……」
「不要這樣說,」胡適懇切地說:「志摩是個很有才情的詩人,是中國新文學的希望,我們做朋友的都關心他的成長,尤其是我,絕不願意眼看他被痛苦毀掉。我們對他的幫助不僅止於私人的情誼,我們都在為新文學做一點事。」適之說完站起身來,又囑咐了幾句就去了。
適之走後,她將志摩的電報括在胸口,眼睛定定地望著這白色的房間、白色的家什器具,她的思緒分成了截然相反的好幾條線路:一會兒,她想,她與王賡素無情感,這一點王賡是清楚的,最近父母親戚似乎都有點同情自己;再努一把力,頓促家人去向王賡提出,也許依他那軍人的爽快脾性,一下子就解決問題了……一會兒,她想,王賡是個場面人物,他絕不會容忍自己的妻子被人奪走,用他從軍事學校學來的那套六韜三略,一定會把自己活活折磨死……一會兒,她又沉緬於幻想,她與志摩已結為夫婦,雙雙歸隱山林,茅廬竹園,小橋流水,整日整夜飲酒操琴賦詩作畫;或者兩人結伴遠走高飛,去歐洲作寓公,蕩舟威尼斯水上,漫遊蒂勒黎公園……一會兒,她又彷彿看到自己已經死了,穿著雪白的屍衣,躺著一動不動,志摩跪在靈床邊放聲慟哭。手中撕扯著他從歐洲寄回來的一百多封藍信……
護士推門進來,打斷了她的胡思亂想。
(二十三)
小曼的病好了,又能出門聽戲、打牌、赴宴了。
一次在酒宴上,一個朋友忽然說起,他有一個親戚剛從巴黎回來,說看見徐志摩成天在巴黎夜總會跳舞,並且和一個胖女人同居著。
小曼一陣昏眩,身子搖晃了一下:抬眼望去,同桌的人每張臉上都有著笑容,各式各樣,有的譏諷,有的幸災樂禍,有的同情,有的憐憫,有的可惜,有的不平……這些笑,又都從他們的臉上剝離下來,成為固定的模樣,在桌上,在眼前飛舞著……小曼感到快支持不住了,把眼睛閉上,但馬上又張開,強制著心裡的痛苦,裝出與己無關的輕鬆樣子,跟著別人一起有說有笑。
她好不容易捱忍到散席,雇了一輛人力車,就回家去。
在一頓一頓的車子上,她痛苦地咬著手絹,恨不能立刻飛往巴黎去看個究竟。她不相信志摩會是這樣的人。「假的,假的,假的!」她在心裡重複了一千遍。但是又想,人家是親眼見到的,這種事豈能憑空臆造?如果真是這樣,我還希望什麼?我還等什麼?
我還有什麼出頭的日子?他從歐洲寫回來的一封封信,哪一封不是滿含至誠的愛?哪一封不是千般的相思?哪一個字、哪一句話,不感動得我熱淚直流,百般的愧恨?難道這一切都是幻影,一切都是虛假?
她心碎了。
小曼疲憊萬分地走進家門,只見一家人正鐵板著臉團團圍坐在客廳里,氣氛很緊張,好像議論著什麼命運攸關的大事似的。二
舅、「三舅正拿著一張紙來回地看,姨們頭碰頭地在細語。
見到小曼進門,大家一齊把令人難以捉摸的眼光投向她。
小曼鎮定著自己,走近幾步,娘從舅舅手裡一把搶過那紙用力向小曼擲去:「你自己去看吧,倒是怎麼辦?」
小曼嚇了一大跳,以為志摩的來信落在了他們的手裡。
娘又說了一句:「快快決定!」
她抬起來一看,才知是王賡的來信,叫小曼父母即刻送小曼去上海,如果不願意去,就永遠不要去了。口吻非常嚴厲,好像長官給下屬的命令。
小文鬆了一口氣;故意冷冷地說:「我道什麼大事!原來是這點小事,有什麼為難的呢?看把你們嚇的!我願去就去,我不願去難道還能搶我去不成?」
娘聽了這話立刻變了臉:「哪有這麼容易?嫁雞隨雞嫁狗隨狗,這是古話,丈夫到上海做事,妻子呆在北京這算什麼夫妻?」
「本來就不像夫妻。」小曼心裡正痛苦著,這時倒豁出去了,不再顧忌什麼了。「是你們硬做主意把我嫁給他的,有一個做官的女婿,你們臉上風光!」
「胡說!」小曼的父親勃然震怒,猛敲一下桌子,「你平時讀的書都到哪裡去了,怎麼說出這樣……這樣的話來!」
小曼最敬重父親,見他發脾氣,就不作聲了。
姨媽走過來,挽住小曼的臂膀。「小曼,王賡對你哪點不好?
供你用,供你玩;你跳舞、打牌,他從來不管,不能說對你毫無情義吧?聽姨勸,去上海吧,噢?」
另一個姨母也走過來拉住小曼的手:「父母將你嫁給王賡也是為你好,王賡要學問有學問,要地位有地位,姑娘嫁給他,不說福氣么,也夠體面的了。就是……就是臉生得不太好看……」
「要那麼好看有啥用?找個小白臉能當錢用,當飯吃?」娘又說話了。
小曼氣得兩手一揮;「你,你……」
「我,我怎麼?說錯你了?給你點面子,不替你抖穿罷了。」娘氣呼呼地端起茶杯喝茶。
「你不給我留面子,你們也沒有什麼光彩!」
「小曼,怎麼這樣對娘說話!」舅舅們齊聲喝道。
「好啊,你不怕丟人,我們還管什麼光彩不光彩!誰不知道你迷上了徐志摩,他去了外國,你就魂兒不在身上,痛啊痛的,整天想嫁給他,恨不得找什麼借口跟王賡離婚!」
「就是這樣,又怎麼呢?」娘點穿了志摩的名字,小曼反而膽大了,「徐志摩是土匪還是蟊賊?我這一輩子……還是第一次……」論到這裡,小曼不禁觸動衷腸,聲淚俱下了。
「志摩這孩子么,確實不錯,我也是喜歡的,許多方面是勝過了王賡,」父親嘆一口氣,語調軟和下來了,「可是,木已成舟,又何苦自尋煩惱,弄得全家難堪呢。」
舅父、姨母們七嘴八舌地議論開了。有的說,徐志摩與張幼儀離婚,是在國外自作主張,他父親至今還沒有承認呢;有的說,王賡是不會同意離婚的,脾氣發起來,只怕會拔槍要了志摩的命;有的說,徐志摩靠寫文章譯書賺錢,真娶了小曼,怕還供養不起呢……
每句話都像刺樣刺痛著小曼的心,她氣得渾身發抖,一句話也說不出了。
突然,一個十歲模樣的小女孩從小曼娘背後轉出,快步跑到小曼跟前,抱住了她。「姑姑,姑姑,我怕,我怕!」
這是自幼生活在小曼身邊的堂侄女宗麟,小曼很疼愛她。
「別怕,麟兒,」小曼摸著她的頭,「他們吃不掉姑姑。」
「吃掉你?瞧你那副張牙舞爪的模樣,長輩都恐怕要給你吃掉了呢。」小曼娘說。
「娘,你要我怎麼樣?」
「我要你一禮拜內去上海。」
「不去呢?」
「不去也得去。」她很響地拍了一下拍子。
「那我就死給你看。」小曼一字一頓地說。
客廳里靜默了一會。大家都被小曼的話嚇住了。
還是娘先開腔:「好的,要死大家一起死!你們去拿繩子和刀來,我們陸家的人全陪她一起死,我們成全她!」
「我去死!」小曼放開群兒的手,轉身就朝門外跑。宗麟緊緊抓住她的旗袍不放,小曼用力一掙,旗袍撕破了,宗麟跌倒在地上,小曼不顧一切地直往屋外沖。
「放開她,放開她,讓她去死,我不要再看見她!」
小曼也不知哪來的氣力和膽量,拚命向暗處奔去,她沒有目的不辨方向地在大街小巷亂跑,衣服是破的,頭髮是散的;她真想找一個僻靜所在去上吊,一死百了,什麼也不管,什麼也不煩了。
可是,就這樣與志摩永訣了?如果志摩並未變心,他一旦知道自己的死訊,那又會發生怎樣的慘景?她不忍想下去了……
「你怕死嗎?你怕活嗎?活比死難得多!」志摩在她耳畔說道。
是啊,現在,自己怕的不是死,卻是活。活的確比死難得多。
再怎麼難,也要活下去。一定要活下去,至少等志摩回來,與他訣別再死。
她發現前面亮著燈的地方是郵政總局,不知不覺走了進去。
一個窗口開著:通夜辦理電報業務。她打了個電報給志摩:「你如果還想見我一面,請速回。」
走出郵政局,小曼頭一暈,腿一軟,「咕步」一聲摔倒在地,什麼也不知道了……
小曼在床上昏昏沉沉地睡了兩三天。
母親看見女兒這個模樣,心也軟了,急忙請來醫生,同時寫信給王賡,告訴他小曼病了,等稍愈后再議赴滬日期。家人悉心護理調養小曼,再也不提南下的事。
小曼倒有了暫時的清靜,但是她清楚,這只是短暫的平靜,更大的風浪還在後面。
她強打精神,坐到書桌前,打開日記本,寫下這個本子上的最後一篇:
摩!我今天與你永訣了。我開始寫這本日記的時候,
本預備從暗室走到光明,從憂愁里變出歡樂,一直地往前
走,永遠地寫下去,將來到了你我的天下時,我們還可以合
寫你我的快樂,到頭髮白了拿出來看,當故事講,多美滿的
理想!現在完了,一切全完了,我的前程又叫烏雲蓋住,黑
暗暗的不見一點星光。
我這時候的。心真是碎得一片片地往下落呢!落一片痛
一陣,痛得我連筆都快拿不住了。我好怨!我怨命,我不怨
別人。自從有了知覺,我從沒有得過片刻的歡樂,這幾年來
一直是憂優悶悶地過日子,只有你我相識后,你教會了我什
么叫愛情,可惱現在連那片刻的幸福都也沒福再享受了。
好了,一切不談了,我今後也不再寫什麼日記,也不再提筆
了。
你我的一段情緣,只好到此為止了,此後我的行止你也
不要問,也不要打聽,你只要記住那隨著別人走的是一個沒
有靈魂的人。我的靈魂還是跟著你的,你也不要灰心,不要
罵我無情,你只來回地拿我的處境想一想,你就一定會同情
我的,你也一定可以想象我現在心頭的苦也許更比你重三
分呢!
摩,我要停筆了,我不能再寫下去了;雖然我恨不得永
遠地寫下去,因為我一拿筆就好像有你在邊兒上似的……
我只有權力地加速往前跑;走最近的路程最快的路程往老
家去吧,我覺得一個人要毀滅自己是極容易辦得到的。我
本來早存此念了;一直到見著你才放棄。現在又回到從前
一般的境地去了。
我走了……不過——你不要難過,只要記住,走的不是
我,我還是日夜地在你心邊呢!我只走一個人,一顆熱騰的
心還留在此地等著你,等著你回來將它帶去呢!
(二十四)
志摩又回到倫敦。
在劍橋小住,與英國文化界朋友歡聚暢談。思厚之專程從達廷頓在趕來相唔。
就在這時,志摩收到小曼七月十四日夜在郵政總局拍出的催歸電報。在義大利時,胡適曾來一電,說小曼病重,住入協和醫院。
志摩憂心如焚,接連打回兩個電報。胡又來電報,說平安無事,弄得志摩坐卧不寧。現在接到小曼自己的電報,他不禁胡思亂想起來,怎麼也沒法再在歐洲呆下去了。他打了個電報向泰戈爾道歉,即刻準備動身回國了。
回國前有兩個願望必須實現:重唔羅素,拜識哈代。
在車廂里悶了幾個鐘點,總算到了康華爾。志摩剛剛步出潘讓市火車站就看到了羅素:他站在一輛破舊的汽車前拚命向志摩揮手。草帽是破得開了花的,上裝就像狄更斯描述大衛·高柏菲爾從倫敦逃出去在半路上遇到的那家舊貨鋪里買來的;領帶扭曲、短小,像一根稻草似地盪在胸前,皮鞋,厚、大、破。嘴裡叼著一隻紫醬色的煙斗,很難分清他的膚色比這煙斗是深一些還是淺一些。
一雙眼睛敏銳、光亮——也就是憑著這雙眼睛,志摩才沒有把他當做一個鄉巴佬而認出他是兩年多不見的、法朗士稱之為「英語世界里最偉大的一個智者」的哲學家貝特蘭·羅素。
這輛破車開得很慢很慢,巔簸得卻是夠嗆。羅素住在潘讓市外九英里沿海設無線電台處的一個小村落。沿途除了崢嶸的紅岩和洶湧的波濤,就是一大片荒涼的草地,草地里踱行著好幾隻龐大的牧牛。它們看見汽車過來,抬起頭吼叫幾聲,又低下頭去吃草了。
在車上,志摩簡扼地對羅素說了自己這兩年的生活狀況,羅素認真地聽著,沒有作聲,一口一口地吸著煙斗。
「這就是我的家。」他拿出嘴裡的煙斗朝前面指了指。
一所淺灰色方形的三層樓房,有矮牆圍著。
一個赤腳披著浴巾的女人,笑吟吟地倚在門上。她的皮膚曬得比羅素還要黑。她就是《哈哀貝希亞》一書的作者、羅素的夫人布萊克女士。
「這是我們的一對小寶貝。他叫約翰,有個中國名字叫金鈴——貝特蘭最喜歡你們中國的寶塔,尤其是檐角上的鈴擋,在風中搖蕩,會發出好聽的聲音——今年四歲;小姑娘叫凱弟,還不滿三歲。」羅素夫人一進屋就將他們的兒子和女兒介紹給志摩。
小男孩和小姑娘都走上前來與志摩握手。摩志想起,他在英國讀書時,正值這個男孩滿月;他還特地在劍橋搞了慶祝活動,代羅素髮了紅蛋。凱弟笑著退回到媽媽身邊,約翰拉住志摩的手說:
「我知道你從哪兒來,乘什麼樣的火車。」
「金鈴,先讓徐先生休息一下,以後再談你的火車路線,好嗎?」
志摩在羅素家歇宿。晚餐后,志摩呷著咖啡,聽羅素談話。羅素的睿智的語言就像中國元宵節放的焰火,眩目的神奇,不可思議地在半空里迸射,一胎孕一胎的」令他訝異,令他欣喜。志摩最愛聽的是羅素對教育孩子的見解。不知怎地,彼得死後,從那一刻起,志摩對一切有關孩子的問題分外感興趣,覺得有意義。
羅素說,他搬遷到英國最南端這個荒僻的地方來住,一則是為
了靜心寫書,二則,更重要的,是為了照管兩個小孩子的德育。
每天早上早飯以後,保姆領著約翰和凱弟到屋子後面的草地上玩耍,騎木馬、弄玩具熊,看花、奔路;這時候,羅素夫婦儘可能停下工作來參與他們的遊戲。志摩在這兩天里,也加入了這個行列。
羅素抓住兒子的一雙小手,將他提起來,一高一低地打旋,嘴裡還唱著古老的兒歌:「我們到桑園裡去,我們到桑園裡去。」兒子咯咯地笑個不停。
三歲的凱弟蹣跚地跑了過來。「我要騎馬,我要騎馬!」
於是,爸爸成了馬頭,媽媽做馬尾巴,兩個孩子夾在中間做馬身子,得得兒跑,得得兒跑,繞著草地。志摩和保姆在旁揮手吆喝著,跑啊跑,羅素喘氣了,腳下一絆,乘勢倒了下去。馬,身首分離了,四個人滾在草地上,摟做一團。
志摩看著這一幅歡樂的圖景,一股熱流從心頭升起又瀰漫全身,然面在這股熱流中又有一絲悲涼的感覺。
羅素及其夫人對兒女教育的高度重視和真知灼見,使志摩感慨無窮。他為現時中國多數兒童受著家長的封建、迷信、無知的溺愛與管柬遂至長成「蟠蟠老成,尸居餘氣;翩翩少年,弱不禁風」的樣子而感到悲哀。他想到,教育,是有造就品格的力量的,而學齡前的教育對於養成健全的品格尤為重要;這也是革命的涵義之一種——革除人類已成乃至防範末成的劣根性,指望實現一個合理群體生活的將來……
(二十五)
一個晴和的下午。三點稍過,志摩站在道賽司德的托馬斯·哈代親手建造的如今已上了年紀的房屋前,拉響了門鈴。
一陣狗叫聲后,裹著白紗頭巾的年輕女僕開門探出頭來,見是個陌生人,開口便說:「哈代先生從不見客。」
志摩趕緊遞上狄更生的親筆信,她進去了一會,出來說:「哈代先生願意見你。」
志摩站在客廳里看著牆上雪萊的畫像。過了好久,哈代推門進來了。
一個剛過五尺的禿頂矮老頭,穿著短褲便衣。志摩還未開口,他一把拉住志摩坐下。「坐,坐。」接著就用急促而斷續的語調與乾澀而蒼老的口音連珠似地問道:「你是從劍橋來的?」「狄更生是你的朋友?」「他好?」「你譯我的詩?」「你也寫詩?」「你們中國詩用韻不用?」
他們談詩。詩,將兩個人心裡的情愫、性靈像蠶絲一樣抽出來交織在一起,成了閃光的語言。
志摩一面說話一面注視著哈代這張耐人尋味的臉;它的上半部,禿禿的閃光的前額,半圈短髮,看了覺得有趣,正如一個孩子的頭,使人感覺一種天真的意味;但愈往下愈醜陋,愈使人覺得難受。他那皺紋駁雜的臉使人想起一切古老的岩石,經過雷電的轟擊,風雷的侵凌,霜露的剝蝕,苔蘚的沾染,蟲鳥的雕蛀,時間與空間的變幻,都在這上面遺留著痕迹……
這張臉上有著這位偉大詩人、小說家深沉的悲現主義的全部印記。
哈代發現志摩在注意他的臉,他霍地站了起來。「你喜歡我的這首詩嗎?」他用純粹的蘇格蘭語朗誦起他的《倦旅》來:
我的面前是平原,
平原上是路。
看,多遼闊的田野,
多遙遠的路!
經過了一個山頭,
又來一個,路
爬前去,想再沒有
山頭來攔路?
經過了第二個,啊!
又是一個,路
還得要向前方爬——
細的白的路?
再爬青天不准許,
又攔不住,路
又從山背轉下去。
看,永遠是路!
哈代閉上嘴,緊緊盯住志摩看。志摩剛想說話,他突然轉了話題:「你們的文字是怎麼一回事?難極了,不是?為什麼你們不丟了它,改用英文或法文?」
要我們丟掉幾千年沿用、演變、日臻完美的文字!這話嚇住了志摩,也傷了他的民族自尊心。他不管什麼哈代不哈代了。
志摩激烈地反駁他的意見。兩人辯論了許久,最後,老哈代在年輕的中國詩人面前不好不承認自己的說法是荒謬的。
這時,哈代的愛犬,梅雪又出來了,它咻咻地爬在志摩身上亂抓亂撓。哈代見志摩那無可奈何的樣子,就站起來呼開狗。說,到園裡去走去吧。志摩懂得這是送客的意思。
他們一起走出門繞到屋子的左側去看花。梅雪搖著尾巴汪汪而隨。
「尊敬的哈代先生,我遠道而來,您可以給我一點小紀念品嗎?」
哈代回頭看到志摩頭頸上掛著的照相機,趕緊向旁邊躲開,雙手亂搖,口裡急急地說:「我不愛照相,有一次來了個美國記者給我添了不少麻煩,從此我不讓人照相,而且——我也不給你寫什麼字。」他突然大聲地加上一句。
他加快了腳步,彎弓著背,雙腿外拐,一擺一擺地走著,似乎害怕志摩要強迫他做什麼事。
「來,到這兒來!這兒有花,我采兩朵花給你做紀念,好不好?」他地下身去在花壇里來了一朵紅的一朵白的石竹花送給志摩。「你插在衣襟上吧。你現在趕六點鐘的車剛好,原諒我不陪你了,再會,再會,來,來,梅雪,梅雪……」老人揚揚手,轉過身子徑自進門去了。
志摩擎著兩朵花獃獃地站在園子里——老哈代連一杯茶也沒有請他喝」。
五個小時后,志摩站在哀脫剎脫教堂的門前思索著。那個頭禿禿的背彎彎的腿屈屈的怪老頭,就是哈代嗎?
邊上是自己的影子。
啟程回國前夕,志摩借了一輛自行車,沿著三年前每日必經的那條道路飛快地踏著,趕往沙士頓。
車輪在細砂路上發出「沙沙」的磨擦聲。
車輪的磨擦聲喚起了志摩沉睡在記憶里的全部意識、情緒、感覺……他又是劍橋的學生了。歲月、人事帶給他的憂煩、苦惱、頹喪全都扔到車輪後面,與灰塵一起消失了。
車子在老約翰的小店前停下。
「一包紙煙。」志摩故意把頭低著。
老約翰正在算帳,聽見叫聲,隨手摸了一包香煙放到玻璃柜上。
「有沒有我的紫色的信啊?」
老約翰抬起頭,愣了一會,他的眼睛發亮了。「啊——徐先生!」他趕緊走出店外伸出雙臂抱住志摩,「你又回來了!我不是在做夢吧。」
約翰頭髮全白了,皺紋多得布滿了整個的臉,只有眼睛還是那樣的慈祥,閃爍著幽默的光澤。
「這次,我來歐洲旅行,明天就要動身回國了,不來一次沙士頓,總覺得缺少點什麼,心裡感到空虛。我說什麼也要來看一看,我忘不了我的老約翰,這兒的地方,這兒的人!」
「是啊,你們東方人最講情義。說到缺少點什麼,我這裡——」他點點自己的心口,眼中已喻著淚花,「才缺少點什麼。你走了,我一直惦記著你。以前我每天早晨看見你騎車過去,黃昏時又騎車回來,不管買不買煙,取不取信,你總要停下來和我聊幾句。我從來沒有看見過像你這樣和善、漂亮、有吸引力的年輕人。你彷彿是我寂寞晚年裡的一盞明燈……」
志摩感動了。「過幾年我再來,一定在沙士頓住一陣子。」
「過幾年,」老人憂傷地搖搖頭,「老約翰也已經不在了——」
「史密斯先生和太太好嗎?」志摩趕緊將話岔開。
「感謝上帝,史密斯太太還是那麼迷人;史密斯先生像我一樣,也衰老了,他的小號聲,一天比一天低沉了。」
「我去看看他們。約翰先生,你保重!」志摩推起車子離開老約翰的店。
「你出現在他們面前,他們一定會和我一樣高興!感謝上帝啊!」
拐了彎,那座有著大露台的灰色屋子就出現在志摩的面前了。
志摩在這所屋子周圍轉了幾圈,一種回憶勾起的依戀,使他心跳加速了。過了一會,他才推開門,徑直走了進去。
史密斯太太聽見門口有響動,拿著一個平底鍋子,伸頭探腦地走了出來。她一看見志摩,一下子倒退幾步,把手舉到嘴邊,鐵鍋砰然墜地,過了一會,她猛然撲上前去,噙著滿眶熱淚,用盡全身力氣緊緊抱住志摩,尖聲喊叫:「史密斯!史密斯!快來啊,史密斯!」
史密斯先生還以為太太把滾油潑灑在身上,或者是廚房失火了,立刻像一個仗義行俠的武士似地手執水壺沖了出來,一見到志摩,他情不自禁地扔掉水壺,搶著上來與他抱吻。史密斯先生的板煙味,史密斯太太的香水味,都留在志摩的兩頰上。
志摩在這裡吃了午飯,他重新品嘗到了史密斯太太的美味的烤仔雞、奶油蘑菇湯,當然不忘奉上一連串熱烈的贊語,直把史密斯太太樂得手舞足蹈,大聲呼喚:「可愛的孩子,我的寶貝!」
他們問起幼儀,志摩講了她的近況,只是沒提小彼得的事。
史密斯太太拉住志摩說:「你們走後,那幾間房子就不出租了。
我和史密斯先生斷定:再也不會有你們這樣好的房客了!你什麼時候再到英國來,隨時來住。它永遠是你的英國家。」
史密斯先生筆直地站著,盡量讓身軀挺得像皇家儀仗隊員那樣的英武;他的太太每說一句,他就趕緊添上:「是的,真是這樣!」最後,他略帶靦腆地問:「你……是不是很想再聽一曲我的小號?」
史密斯太太連忙說:「親愛的,今天別吹,求求你!」
「如果徐先生很想聽一聽呢?」史密斯先生側著頭,萬分躊躇,「你說呢,徐先生?」
志摩笑笑,不便謝絕。
史密斯先生要去拿他那金光燦燦的喇叭了。
史密斯太太一把拉住他。「今天別吹了。你一吹,那個學校的學生們就又要到操場上去集合了。」
「這倒也是的,」史密斯先生萬分惋惜、萬分歉疚地對志摩說,「我只好剝奪你這千載難逢的權利了。」
「徐先生不會介意的,是嗎?」史密斯太太說。
志摩笑著說:「雖然極為遺憾,但為了小學生們不受干擾,只好放棄這次享受的機會了。」
志摩深深感到人間真情的可貴,他彷彿讀了一首最動人的詩,受著極大的美感的震動。他留戀著每一分鐘。最後,不得不依依不捨地與老夫婦告別。
兩位老人站在台階上頻頻揮手,史密斯太太撩起裙幅擦著眼淚。
自行車踏出沒多遠,志摩忽然聽見了史密斯先生的小號聲,情越地響在空中。他忍不住撥轉車把,繞回到望得見露台的地方,只見史密斯先生莊嚴地引頸吹奏著,風吹亂了他的白髮,他屹立不動,活像是人類正直、善良的化身。志摩的熱淚又流下來了。
(二十六)
一路風塵,志摩回到北京。
但是,他只是在朋友的聚會上見過小曼兩次,連說話的機會都沒有。還是靠胡適的幫助,才安排他倆在偏僻的陶然亭單獨見了一次面。
西風吹枯了花朵,吹黃了樹葉,也吹瘦了鳥雀。
陶然亭幾乎沒有遊人,荒涼一片。
志摩和小曼兩人坐在一條石凳上。
「虧你會信聽這種鬼話,我,徐志摩,在巴黎和一個胖女人同居!我不怪造謠的人,我怪你,你太不了解我,太不信任我了。我去歐洲總共四個多月,就寫給你一百多封信,每一封信都按照西方人的習慣用藍信紙,表示情愛。在歐洲,我胃口一直不好,到哪兒都心不在焉,連幼儀都笑我說:『你到歐洲來只帶來一雙腿,嘴和心都留在北京了!』你竟然還會懷疑我對你不忠誠,真太使我生氣了,小曼。」
「你我相隔萬里,我見不到你的人,聽不到你的聲音,人家又說得活靈活現,叫我拿什麼來證實它是假的?何況,巴黎又是那麼個孟浪的地方。你生氣,我才生氣呢。」小曼噘起嘴,兩隻手將一條志摩從歐洲帶給她的漂亮的綢帕絞來統去。
「好,算了,我們兩人都不要生氣。好不容易見次面哪來這麼多的氣。再說,你嫉妒,說明你確實愛我,嫉妒愈深愛得愈深。如果你聽到我同別的女人同居,一笑了之,那才糟呢,你說是嗎?」
「貧嘴。」小曼「噗嗤」一聲笑了出來。
「剛才聽你敘說你和你娘大吵的情況,真痛快,我的小龍終於站起來了,敢於同娘,同禮教的代表頂嘴了。」
「你別幸災樂禍。人家差一點上吊。」
「你不會去死的。我不在你身邊,我們還沒有吻別,你怎麼能一個人去死呢,要死也得讓我先死,你看見我死了……」
「夠啦,夠啦,別死啊死的,說點別的好不好?」小曼拿起手帕去捂他的嘴。
志摩將小曼的手握在手裡:「那我們就講生。生比死更複雜。
死路只有一條,生路卻是無數條地擺在我們面前,看我們怎樣去走。曼,你現在就站在十字路口,看你選擇了。一邊是苟且無聊的偷生,一邊是認真嚴肅的生活;一邊是勢利骯髒的社會,一邊是高尚光榮的戀愛;一邊是封建專制的家庭,一邊是海闊天空的人生;一邊是你的種種壞習性,五大姑七大姨,雜類朋友,一邊是我與你的理想,詩與愛的聖潔生活。」
「不是我不懂選擇,不願選擇,實在是我沒有這個力量。」
「你從我這兒得到的力量還少嗎?從我們的朋友那裡得到的勉勵還少嗎?現在我回到了你的身邊,你該勇敢果斷起來了。」
「嗯,我一定選擇,快快投入你的懷抱。」小曼倒入了志摩的懷裡。
「有你在我的身邊,哪怕幾秒鐘,我心頭的憂愁便消失得無影無蹤了。曼,你得抽空給我寫一點,不論多少,抱著你的思想與抱著你溫柔的身體,同樣是我這輩子無上的快樂。」他溫柔地撫理著她的秀髮。
「我寫不好嘛。」
「對了,我忘記告訴你,前幾天我把你寫的東西給適之看了,他說:『小曼的文筆已經有了散文大家徐志摩的神韻了,了不起,真了不起!」』
「不行,你將我寫的東西隨便給人看,以後不寫了,不寫了。」
「適之,你也把他當外人?」
「適之也不行,我是寫給你一個人看的,萬一傳出去,教我羞不羞?」
「好,以後任何人都不給看,我一個人欣賞。」
「還是不寫。」她「咯咯「地笑個不停。
「你真玲瓏,你真活潑,你真像一條小龍。眉!」
「你叫我什麼?」她霍地坐了起來,皺著眉說。
「我叫你眉,這是我新給你取的名字。就是你現在皺起來的那個『眉』,喜歡嗎?」
「眉,」她似乎在細細地品味,「我喜歡。黛玉不是叫顰兒么。」
「我回來看了你的日記,很感動。我也要為你寫一部,準備取名:《愛眉小札》。我買了一隻玲球堅實的小箱,專門放你我的信扎,算是我們定情的一個紀念,等我們結婚時,放在禮堂中央。」
「別臭美了,摩。你看我這件新做的藍布旗袍好看嗎?」小曼將旗袍拉拉挺,叫志摩看。
「好看。我愛你樸素,不愛你奢華。你穿上藍布旗袍,你的眉目間就有一種特殊的光彩,我看了心裡就覺得不可名狀的歡喜。
樸素是美的最高境界。你穿著華麗時當然也好看,但那好看是尋常的,人人都感覺得出的,素服時的你,有我獨到的領略。」
「我整年穿藍布旗袍,那些鑽戒首飾都用不著了?」她調皮地眨眨眼。
「關於這個,我再和你談幾句。說真的,我不喜歡你過於看重物質,不希望你隨意花錢,無意中養成想什麼非要得到什麼不可的習性;我將來決不會怎樣賺大錢的。即使有機會我也不幹。因為我覺得奢侈的生活不是高尚的生活。論精神我主張貴族主義,談物質我主張平民主義。我希望不要因為這個問題拉開我們間的距離。」
「有這麼嚴重嗎?」
「有。愛,在儉樸的生活中,是有真生命的,像一朵朝露浸著的小草花;在奢華的生活中,即使有愛,不夠純粹,不夠自然,像是熱屋子裡烘出來的花,一半天就衰萎了。」
小曼想說什麼,看到志摩那認真的樣子,她改口了。「一切都聽你的,你愛我怎樣,我就怎樣。你是我的上帝,我是你手中的泥團,隨你塑造。」
「我的好小龍,真好。」
他們擁抱,長吻。四個多月分離中的種種磨難苦痛,連同陶然亭,一起消失了;希望和信心又回到他們的心中,他們感到自己比任何時候都更強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