宋詞和元歌是一對前世冤家

宋詞和元歌是一對前世冤家

風從窗口吹進來,拂動白色的紗簾。

如絮,如沙,掀動漫天漫野的迷茫。

我在迷茫中寂寞地走,永遠的流浪,無邊的孤寂。有閃電劃破寂靜,撕裂的雲層中,一張美若天仙的臉。

美,但是冷,不苟言笑,一副君臨天下的派頭,望著我幽幽地問:「為什麼這樣對我?」

我一驚,驀然坐起,屋子裡空空如也,只有白色的窗紗在飄。是誰躲在紗簾后對我凝睇?

木燈籠已經熄了。餘燼猶溫。

我起身將窗子關好,翻個身再睡。

剛閉上眼,那女子又來了,那張臉,依稀彷彿,像宋詞,也像元歌。

元歌在暗夜中妖嬈地舞,妖嬈地舞,唇邊噙著一抹恍惚的笑,冷漠的眼神穿透了千古的黑暗,似嘲弄,似迷茫,長袖飛揚,身形如鬼魅,驀地一轉身,再回過臉來,已經面目全非,換作宋詞。

宋詞定定地望著我,眼神憂殷絕望,聲音如泣如訴,仍然執著地問:「為什麼這樣對我?」

我覺得疲憊,可是這次再也醒不來,由得她在我耳邊一遍又一遍地盤問,將我折磨得大汗淋漓。

是電話鈴聲救我出苦海。

元歌的聲音聽起來如早晨露珠般清亮悅耳:「唐詩,還在睡吧?可別忘了下午的會。對了,你的車子還在修理,不如我來接你一起去公司吧。」

她的善解人意非常得我好感,於是欣然同意。

拉開窗帘,才發現有雨,但不是很大,淅淅瀝瀝的,反而增添幾分春意。街邊的柳樹剛剛發芽,一片朦朧的新綠。但是過不了幾天,葉子就會暗下來,好像少女的青春,轉瞬即逝。

朝花夕拾,其實紅顏白髮的距離並不遙遠,幻想與現實,也只在一步之間。我莫名地傷感起來。

好在元歌很快到了,打斷了我的沉思。她今天的打扮與往日不同。濃妝,誇張的塑料耳環,帶披肩的大麻花緊身毛衫,肥大的牛仔褲上到處都是口袋和補丁,手裡還拎著把嗒嗒滴水的花綢傘,一頭捲髮張牙舞爪,像個小太妹。

看到我驚訝的目光,她笑起來:「這樣不好看嗎?」

「好看。」我由衷地說,「你穿什麼都好看。」

真的,別人穿「三宅一生」是「矯情」,元歌穿則是「性格」;別人穿「乞丐裝」是「發神經」,而元歌穿卻顯得「夠精神」。這叫「天賦」,羨慕不來。

我們先一同到酒店一樓喝早茶。

元歌說:「不知怎的,我一見你便覺得親切,好像認識了幾輩子似的。」

我笑:「有本著名的小說里,男女主人公初次見面也說過類似的話。」

「我知道,賈寶玉見林黛玉嘛。」元歌嬌笑,「賈寶玉問林黛玉:妹妹可有玉?妹妹沒有,哥哥便惱了,要砸玉。」

我知道她指的是昨天我向宋詞借玉來看的事兒,沒想到現在還耿耿於懷,不禁笑了。

元歌說:「我就想不明白玉有什麼好,石頭記罷了。古玉更不好,死人用過的東西,整天戴在脖子上丟來盪去,像不像隨身附著個小鬼兒?尤其有種玉蟬,聽說是人死後塞在嘴裡封口用的,也有人挖出來掛在脖子上說是當護身符,嚇不嚇死人?」

我更加好笑:「簽約前你可不是這麼說的。你說玉是中國七千年文化的沉澱,什麼言念君子,溫其如玉的,說玉是一件斯文佩飾……」

「那是為了投其所好、誘你入彀嘛!我不那樣說,你會相信我的誠意嗎?那時你是客戶,我當然只有順著你說。但是現在我已經當你是朋友了,自然就要說實話啦。喜歡就是喜歡,不喜歡就是不喜歡。哪,我鄭重宣布,我是不喜歡玉的。」

「你是不喜歡玉呢?還是不喜歡宋詞戴的那塊玉?」我拆穿她,「都說廣告公司的創意部和製作部向來是天敵,但是你們倆好像特別有仇。」

「是她對我有成見,仗著自己出身好,有個當官的老爸,誰都看不起,處處與我為難。」

「其實你也不簡單呀。」我贊她:「北京藏龍卧虎,機會雖多,競爭也最激烈,能夠脫穎而出又坐穩位子,一定很不容易。」

元歌苦笑:「那有什麼用?別人才看不到我付出的努力,都認為我憑的是一張臉。」

「你是說宋詞?」

「她明裡暗裡罵我是狐狸精。」

「為什麼會這樣呢?」

「秦歸田那個老色鬼嘍。」元歌抱怨,「他是公司副總經理,管人事的,每次招聘,見男的就板一板臉,見女的就嘻皮笑臉。有時候還突然摸一摸抱一抱,說是試驗女職員在面臨突髮狀況時的反映。自從我進了公司,他就一直黏著我,有事沒事兒地說些不咸不淡的話,弄得滿公司的人都以為我同他有一腿。我又不好太分辯,只得虛與委蛇,宋詞就罵我沒骨氣。哼,我要有個好老爸,我也板起臉來扮骨氣,可是誰叫我出身貧門,沒有後台呢!」

「宋詞不怕秦經理?」

「當然了。全公司只有一個人敢當面罵秦歸田色狼,那就是宋詞。有一次她為了礦泉水廣告的事和老秦吵起來,居然詛咒他早晚有一天被長統襪和避孕套悶死!」

「哇!這麼大膽!」

「就算這樣,何董事長都拿她沒辦法。你說,我怎麼敢跟她比骨氣?我只要見秦老烏龜的時候笑容稍微少一點,都早吃了炒魷魚了。」

說起辦公室風雲,元歌嬌媚的臉上現出幾分滄桑。「說是已經男女平等,天下大同了,可是女人付出的總是比男人多,得到的,卻往往比男人少。除非,真的去吃男人的飯。」

我深覺同情,又不知如何勸慰,只得轉開話題:「我注意到,宋詞的手常常發抖,她是不是有什麼病?」

「她有輕微的帕金森綜合症,情緒緊張或者過於激動的時候就會發作,但是沒什麼大礙。」元歌嘲諷地笑,「標準富家子的富貴病,就像林黛玉的咳嗽,西施的心絞痛,多麼完美!」

「可是這種病很罕見呀,聽說只有老人才會得。」

「宋詞在心理上可不就是一個小老太婆?又保守,又古板,又固執,還自以為是。」元歌攻擊起對手來可謂不遺餘力,「這樣的老姑婆,誰見了誰倒胃。難怪連老公都保不住。」

「宋詞結過婚?」我吃一大驚。

「又離了。大概一年多以前的事兒吧,好像她的病就是從那時候得的。」

「真是看不出,她不像是一個離過婚的女人。」

「離婚又不會在臉上畫紅字,當然看不出。」元歌三兩句交待宋詞前塵,「她的前夫是個電器推銷商,同她在一次合作中認識,欣賞她的辦事能力,兩人一見鍾情,交往個把月即宣布結婚,三個月後離婚。閃電速度。所以宋詞表面上看起來好像沒有太多已婚婦人的痕迹。但是交往一段時間你就會發現,她心理不正常,痛恨男人,更加痛恨那些招男人喜歡的女人。」

「你是說你自己吧?」

元歌「咯咯」笑:「她自己做女人做得頂失敗,就見不得別人得意。」

可是晚上宋詞送我回酒店時,卻又是另一番說辭:「元歌一找到機會就向人抱怨說應付秦色鬼是身不由己,可是背地裡,姓秦的一向別人獻媚她就受不了,想方設法自己送上門,打扮得妖妖嬈嬈的在七樓經理辦公室前晃來晃去,生怕姓秦的不上鉤,所以無論姓秦的怎麼對她都怪不得別人,純屬自取其辱。」

「元歌是有點虛榮,愛出風頭,愛拔尖,但是不至於下賤。」我替元歌打抱不平,「應付姓秦的,也許她是沒辦法,不這樣做,保不住位子。」

「但是保住位子的辦法有很多種,致力於工作是最簡單直截的做法,何必出賣尊嚴?」

「元歌說那只是應酬,她和秦歸田其實沒什麼的。」

「沒什麼?誰信?辦公室里有個流行的段子,說如果有人報告有隻蒼蠅飛進辦公室,秦烏龜會下令立刻打死;但如果報告說有隻母蒼蠅飛進來了,秦烏龜會叫人把它抓起來放到顯微鏡下觀察生殖器。元歌自己不尊重,秦烏龜會放過她?」

聽她這樣說,我又覺得有道理。呵,活到二十幾歲,到今天才發現原來我是一個沒有原則的人,耳根子又軟,明辨是非能力又差。我的聰明,僅限於判斷古玉或今玉,新仿或真舊。

宋詞又說:「元歌對物質的渴望近乎於變態,從早到晚,滿腦子就是穿新的衣裳認識新的男人,然後讓新認識的男人給她更多的錢買更多新衣裳——這樣的女子怎麼說也無法得到我的尊重,更不同情——比她值得同情的人多了,有那份心,不如捐贈失學兒童。」

不能說她說得不對,可是我仍然認為同為女性,原不必那樣刻薄。「如果元歌有好出身,衣食無憂,也許對金錢的需求便不至於那麼迫切。」

「也許。但人不能選擇出身,可是可以選擇怎樣做人。沒有錢一樣能做到自愛自重,何況她並不是真的窮到為了麵包或者尊嚴而取捨兩難的地步。」

至此我發現宋詞對元歌的敵意並不是元歌所以為的那樣,因為妒忌,而是她打心底里瞧不起她,輕視她,恨不得除之而後快。不知為什麼,她這份刻骨的輕蔑讓我覺得心寒,忍不住想說服她,希望她能對元歌好一點。我本能地預感到,她這樣恨元歌,總有一天會出事的,出很大的事,對她們都不利。那種預感其實是自昨天見到她們第一眼起就開始了的,但是在這一刻愈發清晰起來,我終於知道自己一直深深恐懼著的是什麼:仇恨。

會議一連進行了三天,內容是有關玉飾秀場模特兒們的服裝定位。

宋詞和元歌一徑地針鋒相對,劍拔弩張。見到我,爭著投訴對方意見荒謬。但是世人的通病便是同情弱小,總地說起來,我是有些偏幫元歌的,時時勸慰宋詞:「她這樣設計也有道理,你配合一下嘛。」

「我配合她?哼,人頭豬腦,計劃書全不合理,都不知道她怎麼當上這個創意部經理的!古裝部分居然要自三代以前開始,唐宋元明清一一排演下來,直到今時今日,照這樣執行,經費不知要超出預算多少!一點製作常識都沒有。」宋詞將一摞圖文並茂的企劃書摔在桌子上,滿臉的不合作。

但是元歌另有解釋:「你懂什麼?玉文化源遠流長,當然要自三代以前表現出來才夠氣派。製作部的任務就是在配合創意部計劃的前提下盡量少花錢多做事,一味貪圖簡單,把工作往省里做,那還要製作部幹什麼?找幾個民工來不是一樣?」

我被她們吵得頭昏,不禁納悶:「你們兩個這樣一直吵一直吵,別的客戶是怎麼受得了你們的?」

「看客戶是男是女嘍。男的多半贊成元歌,女的就會偏向我。」宋詞笑,「客戶是上帝。」

「那我呢?我是女人,是不是應該同你步調一致才對?」

「你是例外。你不是客戶,是朋友。」

「元歌也這樣說。」

「她?哼!」提到元歌,宋詞永遠是這副不屑的表情。

我心平氣和地提醒:「宋詞,可不可以不要用鼻子說話?」

「就是,同那個賤人計較,把我的風度都帶壞了。」宋詞抱怨,又推到元歌身上。

日間的生活帶到夜裡去,我晚晚做夢見到兩人爭吵。

「是你居心不良。」

「是你欺凌弱小。」

「不要以為她幫你,你就可以騎過我的頭去。」

「她幫我是她的事,騎過你的頭是我的事,你阻止得了嗎?」

「不要吵不要吵,不要吵可不可以?」我走上前求二人。

兩人齊齊回過頭瞪住我:「你是誰?」

夢在這時候醒來,睡了比不睡還累。

哼,我是誰?我自己也想知道我是誰?

晚上睡眠不足,白天又得不到休息,我忍不住告饒起來:「你們兩個可不可以不要再吵?」

倆人回頭齊齊瞪住我,面目表情同夢中一模一樣:「那你說。」

「我說?」我嚎叫起來:「又要我來拿主意?!」

「當然啦,你是客戶嘛!」

「你們要真當我是客戶,怎麼忍心這樣折磨我?」我悻悻地,硬著頭皮來做女包公論斷是非:「完整地表演玉飾的發展史呢,也實在太破費一些;只選一個朝代做代表呢,又太簡單。或者可以這樣,大致分幾個段落,以背景圖案出現,至於台上的模特兒服飾呢,就只選一個朝代做代表。不然,我們也沒那樣全面的玉飾來表現朝代。」

「也是個辦法。」元歌沉吟,「反正有那麼些獸皮舞男在走台,可以考慮讓他們來表現三代以前的玉文化。」

宋詞大怒:「什麼舞男舞女的?你嘴巴放乾淨些!武士劍的項目是大家開會通過的,你何必夾槍帶棒?」

「我又沒說不讓舞劍。」元歌到底心虛,趕緊轉移注意力,「至於其他朝代嗎,就靠換背景來表現。只是,我們選擇哪一個朝代做代表呢?」

「漢代。」宋詞硬邦邦地提議,「漢白玉最有名。」

「漢代不好,漢代沒文化。」元歌立刻反對——這早在我意料之內,凡是宋詞提出的,她一定會有不同意見——「我說是唐朝,唐朝服飾最美麗。」

「我說漢代好。」

「還是唐代好。」

「唐詩,你說漢代還是唐代?」她們兩個又齊齊轉向我。

我只覺頭大如斗,唐代還是漢代,漢代還是唐代,唉,說哪個都要惹怒另一方呀。

急中生智,我忽然想到一法:「我說不如就是清代吧。」

「清代?」兩人一齊瞪圓眼睛。

「是呀,清代是玩玉的極盛時期,從皇宮到民間無人不愛玉,無人不藏玉,玉的雕琢功夫也達到最高境界,琢玉仿玉蔚然成風,乾隆帝愛玉成命,光題詠玉的詩就有八百多首,還不該選清代玉飾做宣傳代表嗎?」我振振有詞。

「也有道理。」兩個人都服帖下來。

但是稍頃,元歌又問:「可是只選清代玉飾會不會太單調了?」

「不會單調。」答話的是宋詞,最終通過她只選一個朝代服飾做代表的提議令她十分高興,因為可以節省大量經費,工作要好做得多,所以態度也緩和許多。「出場人物的身份不同嘛,可以有民間的荊釵布裙,酒樓的金釧銀鈿,宮廷的鳳冠霞帔,通通上陣,來個全景圖,完整表現清朝人的服飾特色,就不會單調了。」

「而且入關以前和入關以後的服飾也有所不同。」我補充。

元歌驚訝:「清代服飾還分為入關前和入關后嗎?」

「那當然。」我很高興她們可以暫時忘記吵架,於是細細解釋清史,「順治元年,也就是1644年,李自成攻破北京城,崇禎帝急詔駐守遼寧的吳三桂赴京勤王。但是吳三桂帶著十幾萬精兵剛剛趕到山海關,李闖已經攻陷京城,崇禎也自縊煤山。彼時,滿清軍隊正虎視眈眈,對中原大好河山垂涎不已。多爾袞三次派人秘密賄賂吳三桂,希望聯手拿下京城,坐地分肥。吳三桂本來持觀望態度,左瞻右顧,還寫了一封信給李自成,說只要將他的愛妾陳圓圓和明帝的太子送來山海關,他就願意歸降大順朝。可是這時候卻傳來陳圓圓先歸劉宗敏、后歸李自成的消息,吳三桂大怒,立即命令全軍戰士穿上孝服為崇禎發喪,並開放城關,引狼入室,終使江山旁落,改天換日。」

「我知道我知道。」元歌插嘴,「就是那著名的『慟哭六軍俱縞素,衝冠一怒為紅顏』嘛。據說為了吳梅村的這首《圓圓曲》,吳三桂還頭疼了很久呢,嘗試重金賄賂吳書生,要他毀掉原稿,可是被拒絕了。你說這吳梅村是不是書獃子?對了,吳三桂姓吳,吳梅村也姓吳,他們是不是親戚啊?要不,為什麼吳梅村對吳三桂的事兒那麼清楚?吳三桂那麼大官兒,怎麼會拿個書生沒辦法?」

提到清代的史稿軼聞,宋詞也頗有興緻:「我也聽說過李自成搶了陳圓圓后,曾經命令她唱曲兒。陳圓圓唱了崑曲,當時有人傳說陳圓圓『色甲天下之色,聲甲天下之聲』,形容她的色藝雙絕。可是李自成卻聽不入耳,覺得奇怪,說長得蠻好,怎麼聲音這麼難聽,於是另找了一幫陝西女人來唱秦腔……」

「唱秦腔?」元歌大笑起來,「六宮粉黛要是一起唱起秦腔來,那也倒真夠壯觀,不是『勢如破竹』,而是『聲如破竹』了吧?」

宋詞繼續說:「其實細說起來,吳三桂起初赴京勤王,想保大明;後來寄信給李自成,也想過歸順;信中提出索要崇禎太子,也可以看出他心懷舊朝,又希望天下太平。但是兩個要求都落了空,這才終於投清抗順的。雖然說漢奸畢竟是漢奸,沒什麼好翻案的,可是李自成也不是什麼好東西,目光短淺,得意忘形,一心只顧自己利益,說是發動起義是為了全體農民得解放,其實等他坐了王位后,哪裡還想得到別人。要我說,真正喪國的人應該是他而不是吳三桂。」

「我也一直這麼想。」我趁機說教,「崇禎帝、李自成、吳三桂三派自相殘殺,恰好給了滿清可乘之機,致使國破權喪,生靈塗炭。國人窩裡斗的例子太多了,鷸蚌相爭,漁翁得利,真是相煎何太急?」

宋詞低下頭來,一時無語。

過了一會兒,元歌問:「那麼模特兒是一隊隊出場呢?還是一起出場?」

宋詞答:「當然是一隊隊出場。但是最後可以來一場宮廷大婚,格格宮女通通出席,場面一定壯觀。」

「對,反正請了那麼多武士,就讓他們穿上御林軍服飾權充背景。」元歌也興奮起來。

宋詞忽然想起什麼,問我:「你剛才說用背景圖表示朝代佩玉可以省很多玉飾,各朝代的佩玉很不同嗎?」

說到玉,便是我的看家本領了。於是侃侃而談:「不僅是各朝人佩玉不同,同一朝代的不同人佩玉也有規矩。像商周春秋戰國時期,天子佩白玉,公侯佩山玄玉,大夫佩水蒼玉。在《周禮》中,單是玉圭佩器,就分封得很清楚:『王執鎮圭,公執桓圭,侯執信圭,伯執躬圭,子執穀圭,男執蒲圭。』圭代表特權,有圭者可以封土封疆,分侯分地。」

我只顧自己說得高興,全沒注意元歌又不得勁兒起來,酸溜溜地說:「原來古人也這樣勢力!」我搖頭,這個元歌,什麼都好,就是過度自卑引發了超強的自尊,敏感得要命。

偏偏宋詞還要慪她,故意仰起頭說:「什麼時代都會有特權階級。人和人本來就不一樣嘛,怎麼可能眾生平等?」

元歌大怒,立即反唇相譏:「有什麼了不起,不過是有個好爸爸,這叫魚肉百姓你懂不懂?」

得,又吵起來了,我做和事佬做得厭透,趕緊抱住頭逃離震中,同時,一個念頭忽然湧進腦海:我知道該用什麼借口去找張楚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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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百年前我是你(前世今生三百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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