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六十四章 緊急調查
韓丁是搭乘第二天中午的一架東航班機離開北京的,這是他所能買到的前往杭州的最早的一個航班。那天晚上他就住在老錢的房間里,老錢累了沒有多談,只在睡前匆匆說了這件事大致的來龍去脈。事情起緣於杭州市檢察院監所檢察處在所駐監所內開展的一場發動在押人員檢舉揭發犯罪線索的活動,在活動開始的一周后,錢塘分局看守所兩個因為盜竊倒賣建築材料而被捕的在押人員在監所內動手打架,打完后其中一人當天向民警檢舉揭發另一人有命案在身。據他揭發,那個名叫張雄的在押人員過去喝醉了酒曾經說他在平嶺殺過一個叫四萍的女人,說那個叫四萍的吃他的喝他的還敢沖他發脾氣,所以他就把她宰了。現在錢塘分局看守所已經把這個張雄改作重點關押,這事是老錢到看守所會見委託人時聽看守所的人閑聊出來的。
但韓丁不能不急,因為這涉及龍小羽的生死,儘管龍小羽和他是一對冤家對頭,但中國的老話是人命關天!何況韓丁不管怎麼說都是他的律師,律師不管怎麼說都不能讓他的委託人死於冤情!
第二天早上,韓丁早早就聯繫錢塘看守所。韓丁過去了。他由姚大維的熟人劉青泉帶他去見了分局預審科的馮科長,馮科長看了韓丁的證件,又問了好多問題,最後還是沒讓他見張雄。他公事公辦地說這個檢舉是由檢察院直接受理的,你要了解案情去找檢察院才行,我們無權提供什麼情況,我們也提供不了什麼情況。
那位馮科長本來就是行色匆匆的模樣,草草應付幾句便說他很忙還有事,起身先走了。韓丁只好跟出門再找劉青泉。劉青泉愛莫能助地攤開手,也換了推託的口氣:「我知道的情況都跟你們錢律師說了,更多的我也不知道。」韓丁說:「這樣吧,我只求您一件事,您讓我看看這位張雄的照片行不行。只要人對上了號,我就有數了。」劉青泉想了想,轉身走進了他的辦公室,過了一會兒走出來,手裡拿了一張什麼表格,表格的右上角貼著一張一寸大小的黑白照片,給韓丁看。韓丁看一眼,點頭說:「行了。」
韓丁出了看守所,就站在車來車往的街邊,再次給平嶺市中級人民法院值班室打電話。電話接通后他再次通報了自己的姓名和身份,然後索要龍小羽案主審法官的電話。對方不知他的真偽虛實,電話自然不給。韓丁急了,說:我現在有新的證據,可能會證明原來的判決有錯誤,請你們先不要執行龍小羽的死刑,我馬上趕到平嶺來。對方也不客氣,說:死刑的命令是最高法院下達的,你打這一個電話就可以不執行了嗎。你有證據就把證據拿過來!韓丁說:好,我馬上過來!
他必須馬上趕到平嶺,他不能再找杭州的檢察院公事公辦地調查核實,等檢察院核實完他的身份再經過一通請示報告最後同意向他介紹案情的時候,龍小羽說不定早成槍下之鬼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