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6章 細說辛亥革命
辛亥革命的爆發,至今已整整八十周年了。為這八秩大慶,海峽兩岸乃至日本和美國的中華史學界,都在紛紛集會研討,並撰文以為紀念。在我們執筆之前,首先想自問一下,「辛亥革命」這四個字是誰發明的呢,或是誰首先使用的呢?筆者不學,自覺此答案已不可考;更少是爭議很大,姑置不論。且說「辛亥」。辛亥是我國歷史上傳統的「干支紀年」里,六十年一循環之中的一個年頭。我國歷史自黃帝以降,已有七十八個「辛亥年」。我們這個「辛亥革命」是發生在第七十七個「辛亥年」。這個辛亥,在清朝歷史上是宣統三年;在西方耶穌紀元上,則是一九一一年,所以西方史學家,都把「辛亥革命」翻譯成「一九一一年之革命」。因而我們今日來撰文討論這個「一九一一年之革命」,首先面對的,便是「定義」的問題了。
6.1 辛亥革命的定義與爭議
我們如望文生義。則「辛亥革命」只是一九一一年十月十曰武昌起義,到一九二一年元旦孫文就職「中華民國臨時大總統」之間兩個半月的事。這個狹義的用法曾為甚多中西專著所採納,然為本篤所不取。蓋「革命」究與突發的「政變」不同,它是長期醞釀的結果。只見其果,不明其因,是會引起誤解的。至於廣義的用法,似乎就應該包括辛亥革命的背景,和它立竿見影的後果了。——換言之,我們研討「辛亥革命」事實上是包括清末民初,中國革命運動的全部過程。但是這一段最早期的革命運動,又是哪一年起步的呢,這就有點爭議了。
一般的說法,總認為近代中國最早組織的革命團體,便是一八九四年「甲午戰爭」爆發以後,孫中山先生於是年十一月二十四日在檀香山所成立的「興中會」了。一八九四年(清光緒二十年)因此也就是中國近代革命運動的起點。國民黨官書如是說:大陸上的李新敦授在其《中華民國史》上,亦作如是說。
這一點實頗有可議,因為在興中會成立之前,還有楊衢雲烈士和他的一夥同志們在香港所組織的「輔仁文社」。該文社成立於一八九零年(清光緒十六年;另一說為一八九二年),比興中會要早四年多。它最早的創立者楊衢雲、謝繼泰、劉燕賓、何星儔等十餘人,其年齡、學歷、社會背景,和他們「推翻滿清」、「創立合眾政府」、選舉「伯理璽天德」(president)等主張,與孫逸仙(中山別號)他們在檀香山的小革命集團,幾乎一模一樣。所以當中山於一八九五年一月返抵香港時,經共同友人如尢列等的撮合——尢列為文社社員,亦中山好友——這兩個小革命團體,也就一拍即合,搞其聯合組織了。
在這個雙方聯合的新組織里,他們決定用「興中會」為會名。因為「振興中華」這個響噹噹的名字,較之那酸溜溜的「輔仁文社」四個字,要冠冕堂皇多了。——後來孔祥熙等一群山西青年,也在太原組織了一個「興中會」。這個遠在華北的興中會,與孫、楊的興中會毫無關係。據孔祥熙說,他們那時聽說海外有個「興中會」。他們喜歡「振興中華」這個響噹噹的名字,乃把他們自己的小團體取個名字,也叫「興中會」。(這是筆者早年在哥倫比亞大學校對《孔祥熙回憶錄》時,聽到錄音帶內孔氏親口說的。當時亦有人把孔祥熙的小組織,當成孫中山興中會的「太原分會」,實是誤聽錄音的結果。)
楊衢雲、孫中山等在香港所組織的興中會,事實上除掉名字外,一切皆是「輔仁文社」的延續;會員們也大致都是楊衢雲的班底。因為楊的團體己成立四年有奇;而孫的團體還未滿二月。楊是香港的地頭蛇;孫則是新從夏威夷回來的。雙方強弱之勢是可以想象的。據說他們合併之後,選舉新會長(他們叫「總辦」或「伯理璽天德」)時,曾發生孫、楊之爭。據後來國民黨的官書所載,在同年十月他們預備搞廣州暴動時,孫曾當選「伯理璽天德」或「總辦」。後來「楊既獲大權,遂藉端要挾,而請(孫)先生以(伯理璽天德)相讓。鄭士皇、陳少白等聞之大憤,極力反對,士良且欲除之。先生以大事未成,首戒內訌,力表謙讓,即以此席讓衢雲…………」云云(見《國父年譜》頁六八~六九)。
這段官書頗難說服任何公正的讀者和歷史家。如所敘屬實,那可能不是楊的「藉端要挾」,而是孫的黨羽為擁孫,暗中想搞殺楊的「苦撻打」(coupdetat),為孫所阻。官書甚至說楊衙雲排滿抗外的思想,以及他組織「輔仁文社」的叛逆行為,都是受中山「感召」的結果(見前書頁五零)。這些似乎都是想象之辭。有人或許要說「輔仁文社」的宗旨是「以友輔仁」;它是個社交團體,而非革命團體。其實辛亥首義時,最活躍的一個組織則是「文學社」。文學社卻是革命團體,而非社會團體。所以名字與實質並不是完全一致的,尤其在地下革命的時期。我們不能望文生義,或以辭害義。
須知楊衢雲開始其革命行動時,孫中山還是個用功的醫科學生。一八九四年中山還親赴天津「上書李鴻章」呢!他「上書」不幸被拒。如果李鴻章英雄識英雄而重用了「孫文」,中山不也就是清政府的「能臣」了嗎?哪還搞什麼「革命」(他們那時叫「造反」)呢?所以在這一階段里,楊衢雲是否受「先生感召之深」,吾未敢必。而孫在「上書」被拒後走上排滿革命之途,所受楊衢雲的影響,倒是很明顯的。
再者,「興中會」最初在檀香山組織時,其形式和性質也只是個「銀會」。會員每人出「底銀」五元,「股銀」每股十元,購買愈多愈好。目的是「舉辦公家事業」,事業成功,每股「收回本利百元」。該會宗旨,除報國之外,「兼為股友生財快捷方式…………比之(向清朝政府)捐頂子買翎枝,有去無還,洵隔天壤。且十可報百,萬可圖億,利莫大焉,機不可失也。」(見馮自由著《興中會組織史》及第八條)所以在檀香山的「興中會」里孫逸仙是在暗中籌款造反,而絕大多數「銀會」會員,則是在買「樂透獎」。這個興中銀會的會長也不是孫逸仙而是殷商劉祥。但是孫卻是這銀會首會的得利人——他籌到港幣一萬三干元,外加個「興中會」的組織名義。有了這些本錢之後,中山便匆匆趕回香港向楊衢雲洽商(事實上是bargain)兩會合併的事務了。合併之後,會長一職順理成章自然應該是楊衢雲。是年十月,他們竟然發動了「義兵三千人、洋槍六百桿」外加火輪船二隻的廣州起義。試問中山皮包里的一萬三干港幣,能買幾枝「洋槍」呢?這些起義的本錢,顯然都是楊衢雲搞起來的。中山半途加入罷了。可惜楊氏早死——一九零一年一月十日被清吏刺殺於香港,他的事迹功勛就被埋沒了。所以一部「中國近代革命史」,是應該從楊衢雲開始寫的。
筆者寫這段小辯正,絕無意貶抑中山先生在近代中國的歷史地位。相反的,我們是更上層樓地尊崇他為我們的民族領袖;民族領袖應有其不偏不倚的民族領袖的地位。因此我們不願採用「黨史家」為「黨魁」作傳時,視天下無不是之父母的譜牒方法罷了。
6.2 得風氣之先的華僑青年
青少年時期的孫中山先生,恕我大膽的說一句,是一位不折不扣的「華僑青年」,甚至如粵人俗語所說的「金山仔」。筆者蝸居紐約四十餘年,在「窮人哈佛」的紐約市立大學從兼課到專任,教書經驗亦有三十餘年。在我課室內進進出出的華僑小青年,亦下下數百千人。我平時總歡喜舉中山先生的故事來勉勵他們。行行出狀元,如今雖做不到大總統和國父,但不斷努力之下,不做「大官」也可做點「大事」嘛!其實我的學生中,卓然有成者,亦為數頗有可觀。
相反的,我們如以中山先生比諸今日僑生,他老人家其實也是當年的華僑小青年之一而已。賤日豈殊眾,貴來方悟稀。華僑小青年或金山仔有其共同的特點。這些特點也是鑄造後來革命家孫文的社會條件。
大體說來,他們的特點約有數端:
一、工農家庭出身。其父祖伯叔類多貧僱農、苦力工人或小商人。胼手胝足,日常工作都在十二小時以上。他們除舊有的觀念和道德標準之外,平時沒空亦不知如何管教子女。
二、小華僑們受父兄寵愛,甚至溺愛;類多豐衣足食;至少不愁衣食。佳子弟,頗可上進:惡子弟,則至為墮落。
三、教育水平,下輩平均都在高中以上,遠超過長輩。!當年老輩華僑多不識字,樅識字也不過稍讀二一百千千」(三字經、百家姓、千字文、幹家詩)而己,而下輩則於三百千千之外,有的且精通外語了。
四、以說漢語的「弱勢文化」,在海外對抗西語(英語)的「強勢文化」,老輩鄉不諳外語,為自尊自重乃堅拒同化。因此一般老輩華僑,較之國內人民,更為保守;而講「雙語」的小輩於自卑之餘,則趨向「全盤西化」。所以他們父子之間「代溝」極其嚴重。筆者本人便不時為學生父子間之衝突,排難解紛。中山先生與他的長兄孫眉,曾一度反目,弄到互找律師的程度,吾知其衝突根源所在也。處於我輩今日,「西化」與「現代化」固截然有別,然在孫公青少年期,則二者固為同義字也。
五、這老少兩代的華僑對祖國都有極深的感情,甚至流於「沙文主義」。但是他們兩代對祖國的愛法,卻截然不同——老一輩的總希望大清大皇帝多爭點氣,也好為我輩天朝棄民,出口鳥氣。小一輩的則要驅除韃虜,創立以美國模式為張本的「共和國」和「合眾政府」,乃至新的社會、新的宗教,和新的道德標準了。
老實說,當年在檀香山的「興中會」和在香港的「輔仁文社」,都是這一類的華僑青年所組織的。孫中山先生(譜名孫帝象,學名孫文、孫德明,字載之;入耶教時,名孫日新;行醫時他的漢文老師區鳳墀為他作一音之轉改為孫逸仙,後來變成「美國公民」時,在美國護照上的英文名字則是SunYat-sen)當時便是這一類的「華僑青年」之一。他或許由於稟賦較高,幼年時確實「異於群兒」;他也確實是讀書用功,做事有恆,終能「脫穎而出」。但是他青少年期的社會背景是自有其特殊模式;這模式對他有特殊影響的。
這兒更不妨附帶一說。中山那時代的青年華僑,與筆者班上的僑生,亦略有不同。我班上的僑生有「竹升」(或作「竹心」)、「竹節」之別。「竹升」者,美國土生也。老華僑們認為這類小華僑,「肚子內一無所有」。「竹節」者,唐山出世,幼年來美,「兩頭不通氣」也。
我們通番語的學術界,則叫前者為ABC。ABC者,American-bornChinese也。後者則叫CBA。CBA者,China-bornAmerican也。而中山那時的華僑小青年,幾乎全是CBA而絕少ABC。因為那時的旅美華僑,生存在最兇殘、最下流無恥的(ChineseExclusionActs)壓榨之下,中國婦女,除少數妓女之外,旅美者可說是絕無僅有也。
而那些小「竹節」,則由於父親是「美國公民」(母親不是),取得美籍「出生紙」而旅美也。
所以這些小「竹節」絕大多數都能使用中英「雙語」(bi-lingual)。其天資笨拙或不願用功的,往往雙語皆不通;而稟賦卓越,又肯於用功學習的,則每每兩語皆精。孫中山就屬於后一類。而孫逸仙這位小「竹節」之取得「美國公民權」,則通過另一管道。孫公於十三歲時(光緒五年,一八七九)隨母就兄,遷居檀香山。那時的夏威夷是個紅種人的獨立王國。不幸老王於一八九一年晏駕。兄終妹及,夏威夷乃出了個女王。三年之後,也就是中日「甲午戰爭」那一年,女王被英美德裔的白種殖民主義者篡了位,夏威夷乃變成個傀儡共和國。一九零零年(庚子),也就是「八國聯軍」侵華的那一年,這個小傀儡共和國就被美國兼并了。
夏威夷既變成了美國殖民地,按美國憲法,則凡是土生的夏威夷人,也通統變成「美國公民」了。我們的國父孫中山先生,並不是在夏威夷「土生」的,但是他卻說了一口夏威夷腔的英語,因而撒了個謊,自稱出生於夏威夷,也就取得了美國公民權,領用美國護照了。可是當他於一九零四年在舊金山初持檀島出生紙入境時,如狼似虎的美國海關檢員對他發生了懷疑(另說是保皇黨告密),乃把他拘留於「木屋」。所幸年前中山已入「洪幫」,有「致公堂」堂籍,乃由該堂出美金五百元保釋候審;並雇請律師向華府申訴。這場官司美國移民局居然打輸了,中山乃得以美國公民身分重入國境。這個「美國公民權」對中山其後的革命活動,提供了極大的方便。
有的讀者們讀史至此,可能要批評:我們的「國父」,族之聖賢也;豈可弄虛作假,非法取得美國公民權?讀者若作如是想,就昧於史實了。須知在那人類文明中最可恥的美國欺壓之下,我輩華裔移民在當時美國種族主義者的「法律」分類中,是比「黑人」與「印第安人」都還要低一等。印第安紅人在那時的美國法律之下,不算是「人類」的。因此「華人」(Chinaman)在當時更是非人類中的非人類了。中山先生為非作假嗎?朋友,你能和當時排華殺人的種族主義者這批野獸,談孔孟之道嗎?明乎此,你就了解孫中山先生何以如此做了。再者,中山的做法並不是他發明的。「美籍出生紙」在華僑社會裡,是有其公開市場和價格的。
所以近代中國最早期的革命運動,便是有上述特徵的華僑小青年們所推動的。他們都是愛國華僑,寄跡異邦、粗通番語,因此得風氣之先,對現代西方的新觀念、新事物,接觸較早——比內地的知青如黃興、末敦仁、胡漢民、汪精衛……等,大致要早十年。由於這早晚兩期的革命骨幹的家庭、教育和一般社會背景都截然不同,它也標誌出近代中國革命運動顯明的階段性:「興中會」基本上是個華僑組織;後來的「同盟會」,就帶有濃厚的士大夫氣息了。
6.3 孫文脫穎而出
筆者在許多篇拙著里,都曾強調過中國現代化運動的「階段性」;而這些大小階段的進化,往往又是以十年為一個單元。「革命」原是我國「現代化」運動的方式之一,因此它也逃不過這個「十年一變」的基本公式。以楊衢雲、孫文為首的兩個革命小團體,自從一八九五年一月合併為「興中會」以後,至一九零五年八月「中國同盟會」在東京成立,也正是整整的十年。在這短短的十年之間,革命運動在中國卻發生了極大的變化。
現在讓我們先翻翻「興中會」的老帳。看看這個最早的革命團體怎樣地從生到死;和中山本人卻又如何地脫穎而出,從初級階段進入高級階段。
興中會在革命理論上和行動上,都是有欠成熟的。要言之,他們在政治理論和形式上是完全抄襲美國。甚至連美國佬做官就職時,捧著《聖經》舉手發誓那一套洋皮毛,也照搬無訛。這原是一個「弱勢文化」在一個「強勢文化」的籠罩之下,反應在青年身上,「東施效顰」的普遍現象。華僑青年如此,僑居歐美的亞非拉各國的青年,亦無不如此。可是在十九世紀這個「華僑青年」的小圈圈,實在太小了。因此在那個時代與他們有共同語言」(commonlanguage)和「共同信仰」(commonfaith)的海內外華人究竟太少了。他們沒有代表性,也就搞不出什麼氣候來。
再者,他們所採取的革命行動,卻又是百分之百的傳統「造反」方式;有時甚至是「恐怖主義」(terrorism)。例如孫中山在他所策劃的「十大起義」中第一次的「廣州起義」(一八九五年十月二十六日),中山自己的計劃,便是在武裝攻打督署之外,「四處放火」、「施放炸彈、以壯聲勢」。而他們那時的革命群眾則全靠「會黨」。會黨雖是從反清復明開始的,但發展至清末已經變了質;甚至變成橫行「地下」的黑社會,為正當人士所不取,而興中會諸公卻以他們為主力,因此就沒有真正的革命群眾和「倚靠階級」了(恕我借用一個共產黨名詞)。事隔五年,當清廷為「八國聯軍」所困之時,興中會諸公再來個「惠州起義」,結果損兵折將,一敗塗地。經過兩次武裝起義的失敗,興中會和它的會黨朋友們也就泄氣了。——最後興中會競消沉到只剩孫逸仙一個獨人班了。
可是就在興中會這個革命汽球逐漸泄氣之時,孫中山本人的聲望、理論、經驗和時機卻扶搖直上,終使他成為近代中國史上,首屈一指的革命領袖。
原來楊、孫二人自一八九五年十月在廣州(第一次)起義失敗之後,清廷發出通緝,香港英國當局也迫令二人離港,五年之內不許入境。楊衢雲乃潛往新加坡,轉赴南非避難。孫中山則於十一月初旬避往日本。當他於十一月十二日在神戶登陸時,閱報才發現自己已成為支那的「革命黨」。經日本報紙這一宣傳,不特「孫文」已躋身為國際人物,中國近代史上也多出了「革命黨」這一辭彙。
中山在日本略事勾留,便剪掉辮子、改穿西服。於翌年一月東渡檀香山。這時中山除母兄之外,他的妻子盧氏、長子孫科(五歲)、長女金琰(一歲),均已避難在檀。所以這位年方三十的孫逸仙,實在是個不折不扣的「華僑青年」。他雖然是個職業醫生,卻不事家人生產。老婆孩子還要靠一度與他反目的長兄孫眉來養活。他兄弟二人此時如何相處?我們就不能輕信官書上的描述了。
可是孫中山是個最有毅力、最倔強的人。他在檀香山住了幾個月之後,便拋妻撇子,跑到美國去了。這時美國的排華運動已到了瘋狂的程度。中山之所以能安抵大陸,所用的證件,顯然就是他的「夏威夷出生紙」。中山游美的目的,自然是想籌款和組織興中會。但是在這方面他卻完全失望。因為此時革命風氣未開,而僑社中的主宰團體的「致公堂」又十分「頑固」(這是中山自己的話)。至於中山在美何以為生?我想他那時也和我們後來的留學生一樣;「手舞銀盤去復回,老子今朝作企枱。」他在餐館或洗衣店「打工」。——我們己查到中山當年在美國打工的人證。
一八九六年夏秋之間,孫公在美國待了幾個月。九月下旬他就從紐約搭船到英國去了。他去英國的目的,顯然繞道歐洲回遠東去。因為他的根據地畢竟還是在香港、日本一帶。那兒有他大批的夥伴和同志。他有推翻滿清的堅定的決心。在那兒他可再次組織暴動和起義。可是他絕未想到在倫敦卻突然被清廷駐英使館所綁架。這一出歷時兩周(十月十一日至二十三日),發生在倫敦的「西安事變」,卻幫了中山一個大忙——孫文在國際上原無籍籍之名,可是這次聞名世界的「綁架案」,卻使他從一個大清帝國的逋逃犯,一躍而為世界一級的革命家和政治家。自此以後,中國革命陣營中再沒有第二個領袖,享有與中山相埒的聲譽和地位。
6.4 「三民主義」的根源
再者,他環繞地球的不斷旅行、觀察和閱讀書報,也使他對發生在中國的問題,有更深入、更廣闊的理解。他掌握了加富爾(CountDiCavour,1810-1861)、加里波的(GiuseppeGaribaldi,1807-1882)和俾斯麥(OttovonBismarck,1815-1898)的現代「民族主義」(有別於我國傳統的華夷之辨);寄居英倫,他也更深的體驗了英語民族三權分立、司法獨立的「代議政府J的運作;更明白了資本主義社會異化分裂的毛病,而嚮往於當時正在美國風起雲湧的「國民運動」(PopulistMovement),尤其是這一運動的理論導師亨利?喬治(HenryGeorge1839-1897)的「單稅法」(SingleTaxSystem)的精髓。特別是對土地的「無勞增值」(unearnedincrement)和「漲價歸公」諸要點。好學深思的孫中山先生,在融會貫通之後,把它們有條理的編纂起來,這就是他後來指導「國民革命」的政治理論的「三民主義」了。雖然這三個「主義」,都是當時在西歐北美,甚囂塵上的政治經濟理論,沒一個是他具有原始性的發明,但是孫公能實際深入西方社會,耳濡目染,采自源泉,然後活學而活用之;較之與他同時或後輩之熱衷「西學」,奢談「主義」,而一知半解的夫子們、領袖們,那就高明得下可以道里計了。在那些多半是「不知不覺」的青年信徒的眼光中,則「總理」、「國父」,就更是「先知先覺」的天生聖哲了。
6.5 石不轉而江自流的中國知識階層
孫中山在「倫敦蒙難」之後,應出版界之請,寫了一本名利雙收的小書,暢銷一時,足使他在倫敦住了九個月,不虞匱乏。他於一八九七年七月初離英赴加拿大。再穿過加拿大至溫哥華,搭船於八月中旬抵日本橫濱,投宿於老友陳少白寓所。中山於一八九五年冬路過日本時,只是個薄有微名的中國逋逃犯。兩年後「蒙難」歸來,他已成為國際知名之士。他的日漸上漲的「知名度」,因此吸引了日本人的注意。首先慕名來訪,嗣後成為中山終身密友的便是宮畸寅藏和平山周二人了。他二人都是當時日本政黨政治中的活躍人物。通過宮崎和平山,中山又結織一些頭面人物,如犬養毅、大隈重信、頭山滿、尾崎行雄、副島種臣、久原房之助、山田良政、萱野長知等數十人。日友平山周在無意中為他又取個日本名字日「中山」。孫公自己在「中山」二字之下加個「樵」字。其後便偶用「中山樵」作為他的日文「化名」。後來在同盟會時代,黃興、胡漢民等對外界通信,都尊稱孫總理為「中山先生」。結果弄假成真,全國上下都叫起「孫中山」來,真的名字反而不用了。其實孫公從發命令到簽遺囑,一直都只用「孫文」二字;他在公文上函札上,向未用過「中山」的諢號,而國民政府的官書,和國民黨的傳記作者,卻偏喜叫他「孫中山」,實在是很滑稽的事。
中山此次訪日,來結交他的日本人蓋有兩大類。其一是英雄崇拜、慕名而來,如宮崎寅藏、山田皇政等人。另一類則是別有居心的政客和幫會頭頭了,如犬養毅、大隈重信、頭山滿等人。在他們的想象之中,孫文是滿清政府的死敵,而敵人的敵人便是朋友。這「朋友」在對清政策中,可能是個有用之材也。
中山的知名度在日本也吸引了一些好奇的中國留學生,像鈕永建和馬君武等人。兩年之後,康、梁所領導的「戊戌政變」(一八九八)失敗了。梁啟超跑到日本,由於同鄉的關係(大家都說廣東話),孫、梁一時頗為接近。而梁氏的真正意圖,是國內既然搞不下去了,他們這批「保皇」分子。要到海外來打入華僑社團,搶奪孫文的地盤。私人的友誼,實在是無從說起的。
至於在中國真正翹尾巴的知識分子、士大夫,對孫文這個幫會頭目,這時還是敬鬼神而遠之,瞧不起他的。吳敬恆(稚暉)就是個最好的例子,而章炳麟(太炎)卻是個例外。
在「八國聯軍」(一九零零)之後的一兩年間,孫中山和比他長一歲的吳敬恆(一八六五~一九五三)俱住束瀛。吳那時是中國留日學生中聲名赫赫的名「舉人」。中山慕吳之名倒頗有意高攀一下,而吳稚暉此時卻是個尾巴翹得比天還高的,「一舉成名」的士大夫、臭老九。他才瞧不起這「綠眉毛、紅眼睛」的黑社會頭頭呢!竟然不要見他。吳舉人尚且如此倨傲,中山那時如想謁見比他小兩歲的蔡元培進士(一八六八~一九四零),恐怕也不能如願,可是這時已文名滿全國的章炳鱗(一八六九~一九三六)倒頗看中孫文,二人時有往還,斯為中山結交中國士大夫之始,不幸二人後來竟反目成仇。
可是中國現代化運動的進度是快速的,為時不過三數年,河東就變成河西了。蓋庚子拳變之後,尤其是「日俄戰爭」(一九零四~一九零五)前後,清政府和中國士大夫階層,也追隨上述「華僑青年」之後,體會到傳統老套搞不下去了,非興「西學」,搞革命或維新,無以自強。西學西語一時頓成顯學,老輩不再歧視、小輩則趨之若騖。因此留日留歐的公自費留學生乃成群出國,勢如潮湧。「日俄戰爭」期間,東京一地的中國留學生,便多到兩萬人。歐美兩洲亦各有百數十人。
這時吳稚暉舉人亦以《蘇報》案牽連,做了政治犯,逋逃倫敦。比中山晚出十餘年,他也「始見輪舟之奇,滄海之闊,自是有慕西學之心,窮天地之想。」(語見中山先生於一八九六年「倫敦蒙難」后之自述)。再看所居之地,物品之盛,習俗之醇,「不圖三代之治,見於今日」(這是清廷首任駐英公使郭嵩燾對英倫的印象)。吳舉人傻眼了。以他那四十之年,無錫之腔,霜農月夕,還在大啃其初級英語abc拼音,稚老真要跳樓了。這樣也才開始認識孫文並不是「綠眉毛、紅眼睛」的江洋大盜;相反的,孫文卻是個眉清目秀、溫文儒雅,語通英漢、學貫中西的大博士、洋翰林,世界一級的政治家和革命領袖。以一個無錫的土舉人和孫公相比,真是丘陵之與泰山也。所以吳稚暉就要把所有「線裝書都丟到茅坑裡去」,盡棄所學而學焉。因此他在倫敦第一次見到中山之後,傲氣全消;搞了一陣無政府主義之後,終於做個誠懇的孫文主義信徒而五十年不渝也。
四十歲的吳舉人尚且如此,二十上下的革命小青年和留學生,就不用說了。「江流石不轉」,孫中山未變也。可是潮流變了。中國現代化運動已進入另一階段。孫公的歷史任務也就進入了一個新階段——那個「同盟會」的階段了。
*原載於台北《傳記文學》第五十九卷第五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