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三篇

第十三篇

關鍵時候,還是朱春麗冷靜,她搶過電話,要求與汪家寶對話。汪家寶說,你是誰,我和你又有什麼好談的。朱春麗說,你別管我是誰,我只是想不明白,你為什麼一定要認準你家小崔與李斯有一腿,為什麼一定要用屎往自家臉上抹。汪家寶說,你把話說清楚了,誰往自家臉上抹屎。朱春麗說,誰認我就是說誰。汪家寶說,算了吧,你現在說什麼也沒用,我反正不想活了,我要宰了這個小狗日的。朱春麗也有些光火,說你真要有能耐,你就宰,不過不要弄出人命來,弄死人你就不值了,要償命的。朱春麗又說,對了,你不是讓報警嗎,我們是不是現在就給110掛電話。

汪家寶垂頭喪氣地說:「你以為我說著玩的?」

「說著玩也沒什麼,」朱春麗開導他說,「最好你別當真,我跟你說,嚇唬嚇唬他就行了。」最後的結局有驚無險。由於恐懼和緊張,李斯往日的瀟洒都沒了,他像小孩一樣地哭起來,一邊開車,一邊抽泣。汪家寶的囂張氣焰,彷彿皮球讓人用針戳了一個小孔,隨著時間的流逝也越來越弱。110報警台接報以後,通知各路口要道,立刻進行布控。警方最初想通過手機訊號確定位置,但是很快發現李斯的手機已沒電了,於是只能藉助電台的廣播,希望收聽交通台的司機,發現李斯的計程車趕快報警。這一招十分管用,很快就有報警電話打過來。汪家寶和李斯被帶到了分局。汪家寶沒有做任何形式的抵抗,因為一切都太突然,他甚至都沒來得及向李斯發出指令,讓他像電影上的槍戰片一樣,玩一回公路追逐的遊戲。警車鳴著警笛突然出現在他們身後的時候,汪家寶整個地傻了,不僅是他傻了,被害人李斯也目瞪口呆,他們被勒令下車,老老實實地繳出兇器,然後像一對罪犯那樣被押往分局。錄完口供以後,汪家寶因為綁架行兇被刑事拘留,李斯送往附近的一家醫院縫針。這時候,張山罵罵咧咧地帶著范晶晶和朱春麗也匆匆趕到了。李斯的傷勢並不嚴重,臉上縫了兩針,大腿上縫了六針。張山說,人沒大事就好,要不然,我非宰了那小子不可。范晶晶看了他也不說什麼,忍不住還笑,倒是朱春麗比較細心,向醫生詢問病情,又問李斯傷口疼不疼。這一問,問到了李斯的傷心處,他像受了委屈的孩子一樣,眼圈一紅,開始流起眼淚來。朱春麗上前安慰他,他竟然順勢哭倒在了她懷裡。張山在一旁看著有些尷尬,解嘲地對范晶晶說:「這鳥人真沒出息,嚇糊塗了!」

接下來一段日子裡,李斯垂頭喪氣。他不願意再開計程車,和張山也不再合夥,那車現在由張山夫婦合開。朱春麗不明白他為什麼態度那麼堅決,說這車是你和張山合買的,你說不做就不做,總得把錢退給你,可是我們現在哪裡有錢。李斯說,什麼時候有了錢再說吧,我現在不缺錢。朱春麗說,誰說不缺錢,沒錢你怎麼結婚。李斯和范晶晶曾說過,他們準備第二年春天正式結婚。朱春麗一直以為說的是真話,根本不知道他們只是說著玩玩。

到春天的時候,李斯陪范晶晶回了一趟老家,兩人有說有笑,恩恩愛愛,然後心平氣和地分了手。他們帶著一些傷感離開了這座城市,范晶晶這一次真的去了南方,在離深圳不遠的一個小城鎮上,找了一份不好不壞的工作。李斯悄悄地回到老家,他覺得自己已經在外面流浪夠了,打定主意不再離鄉背井。

李斯的母親看兒子回來了,怕他在鄉下悶得難受,迫不及待地為他張羅找對象。她娘家村上有一位姑娘,在外面做了好幾年工,積了不少錢,突然衣錦還鄉,說是已膩味城裡人的生活,打算回來找個當地的小夥子結婚。這姑娘與李斯原來也有些認識,聽說他回來了,很樂意與他見面。兩人跟鬧著玩似的見了一面。那姑娘洋氣十足,很大方,一點也不扭扭捏捏,長得既不像朱春麗那麼壯實,也不像范晶晶那麼小巧。她抱怨說外面的世界有什麼好的,我是一點都不喜歡。李斯彷彿遇到了知音,說你不喜歡,老實說我也不喜歡。兩人一見如故,信口開河地大談城裡人的種種事情,談得非常投機,卻隻字不提自己的經歷。顯然都是見過大世面的,姑娘現在看什麼都不太入眼,嫌城裡人壞,嫌鄉下人土,這一點正好與李斯的精神境界相吻合。更難得的,是兩人都有了落葉歸根的打算,到第二次見面的時候,姑娘感慨地說:「你很會討女孩子喜歡。」

李斯說:「討女孩子喜歡,難道不是好事?」

「是好事,也不是好事。」

當地要拓寬公路,姑娘打算投資,在公路邊開一家小飯店。她讓李斯幫著拿主意,李斯頭頭是道地吹噓了一通,最後說當老闆好,這年頭誰都想當老闆,你當女老闆,我來當夥計。姑娘說,我出錢,當然是我當老闆,我總不至於傻得讓你來當老闆吧。我告訴你,要想算計我的錢,不是件容易的事情。李斯說,別跟我說錢,錢這玩意兒是壞東西,我好歹也曾經見過,沒聽說男人有錢就學壞,女人學壞就有錢。

姑娘笑著說:「什麼意思,你還想冒充大款學壞不成。」

一個月後,李斯和那姑娘匆匆地結了婚。他成了家鄉一家小飯店的老闆,他很愛老闆娘,真的很愛。

(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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