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五章

第五章

中央戲劇學院的女大學生宿舍。簡直就像東北的「跑腿子老客」們住的最下等的小客棧。起碼才華橫溢的青年女作家張辛欣,畢業前住的那個宿舍是那樣。似乎根本沒有暖氣,或者有暖氣但壞了,不比外邊的溫度高多少。四張床,兩張空著,光床板上堆滿雜七雜八的東西。還好,辛欣的被子是捲起來的,像花捲那種省事的卷法。我和老李就坐在她的床上。床頭一張小桌,可桌面鋪排著稿紙,紙簍里開滿「雪蓮花」。看來這宿舍中缺少位「撒花仙子」。一個牆角堆了一堆垃圾。碗啦、盤啦、飯盒啦,工藝品似的在窗台上擺了一溜。格外引起我注意的是,辛欣的桌上還有一個破損了的煙灰缸,裡面大有「內容」。

辛欣那位同學,煞費苦心地在調一台九英寸的「牡丹」版黑白電視機,卻怎麼也調不出圖像來。

我和老李干坐無聊,搭訕著問:「是壞了吧?」她說:「沒壞啊,從家裡搬來前我還看的。」又問:「你們是哪兒的?」

我說:「我是北影的,他是《青春》的。」

問:「北影的梁曉聲你認識吧?」

我說:「那小子是我。」

她仔細地打量著我:「是你?」

我說:「沒錯。」

「天啊!」她說,「我都認不出來你了。」

我問:「你是誰?」

她說:「我是李小龍啊!我和我們老師到你家去過好幾次,你記不起來了?」

我終於記起來了,說:「你也變化很大。」

「胖了。」她說,「我結婚了。」

由女大學生而少婦,質的變化。我當然難以認出她。她復打量著我,憾慨系之地說:「真沒想到三年未見,你就變成這樣子了!第一次見面時,覺得你還可以呀!」我說:「我當爸爸了。」

她非常同情地「哦」了一聲。

我九月份剃的光頭,那時十一月份,頭髮長出不足一寸,鬍子卻經久未刮,荒蕪了滿臉。而且大病初癒,神情倦怠,面如塗鉛。穿著一件破「棉猴」,舊皮鞋不系鞋帶,整個一副俗裝懨態的惡和尚形象。變得不如以前「可以」了,倒也不僅僅是由於當了爸爸,由於剃了光頭,由於病,還由於當了作家。當了演員們的女人,是越變越好看,越「摩登」,以「摩登」而維持著好看。當了作家們的男人,則註定的越變越不「可以」了。功夫會花在「打扮」稿紙上,自己是什麼鳥模樣倒大抵不在乎了。

老李說:「我們多等會兒不打擾吧?」

她說:「沒事,沒事。」

我問:「辛欣情緒如何?」

她說:「辛欣挨批的次數多了,好像也不太在乎了。」又是一種「不在乎」。

我說:「不在乎,這是境界。中國的作家,要習慣挨批,泰然處之才好。」

她說:「沒批到你頭上,你才泰然。」

我說:「是啊。別人的孩子被掐死了,總不像自己的孩子被掐死了那麼痛不欲生。」

正說著,辛欣回來了。

我將老李介紹給她,替老李向她表明誠意。她坐下去,默然無聲。

我說:「老李是我朋友,誠心誠意來向你組稿的,不看僧面看佛面。」

辛欣沉吟良久,方開口道:「曉聲,不是我不講交情,我近來差不多發一篇,挨批一篇。寄出去的,各編輯部都不敢發,你說我還寫個什麼勁?還他媽的寫得下去嗎?」翻弄著桌上的稿紙給我看,又說,「其實倒也不是不想寫了。還想寫,但實在寫不下去啊!一個星期了,寫了還不到六千字。我想冷卻一個階段,思考一些問題,我希望能不受任何干擾地進行思考。」說完,她將桌上的稿紙全部收攏,放入抽屜,鎖上。彷彿今生今世不再拿出。

老李說:「我不逼你為《青春》寫稿。我來的目的更主要是看看你,代表本刊向你表示關注之情。留得青山在,不怕沒柴燒,咱們來日方長。作為刊物負責人,不能作家有難,則疏之,作家揚名,則近之,那就太勢利了!」

老李真好編輯,不愧我朋友。

我們聊了近一個小時,十點後方告辭。夜風瑟瑟中,我們緩緩地走著,心中都有說不出的惆悵。當時《青春》也因為一篇什麼小說,「散布了污染」,上了簡報。我理解他的心情。自己頂著壓力卻來京專程找辛欣組稿,作為一個刊物的負責人,這「俠肝義膽」使我敬佩。

至於我自己,用解放前上海灘小報記者評論三四流這個「星」那個「星」的語言說——正很「走紅」。然而我也憂鬱,我也壓抑,大有「兔死狐悲」的凄涼。因為我不可能終生扮演這個時代、這個社會的「歌手」或「鼓手」的角色。我一旦也對這個時代,這個社會皺皺眉,搖搖頭,或者瞪瞪眼睛,說幾句冷的、酸的、尖刻的話,哪怕這話是真的,也便會與辛欣「站在同一地平線上」了。而一個作家,不,一個人,某些時對某些事,大抵總難免要皺皺眉,搖搖頭,或者瞪瞪眼睛的。也總難免要說些什麼使某些人們不大受用的話的。達到了「採菊東籬下,悠然見南山」的境界,超脫則超脫矣,悠然則悠然矣,而作家也便在這種「超脫」和「悠然」中,不復是作家了!文壇從來不是佛殿。要想「超脫」倒莫如拋棄紙筆去數念珠,遁入空門為好。

後來有某報的編者來訪,說是要寫篇文章,舉兩位青年作家為例,梁曉聲代表「正確的」創造道路,張辛欣代表「錯誤的」創作道路。逼我談點「正確代表」的體會,始大厭,進而大怒,不客氣地「送」出門去。

我並不老謀深算,也不願在文壇沉浮中撈取什麼「政治稻草」。需要你作某種「政治道具」時,便將你高高舉起;緊鑼密鼓一停,便甩手將你扔在台上,摔你個「仰巴叉」。積成人後之政治常識而非經驗,這一點兒「悟性」還是有的。而某些編者記者,明明心中瞧不大起你,為了職業的緣故也許還為其他的什麼緣故,卻偏要將你塗了某種顏料,高高地插在什麼幌子上,也忒不仗義了!

再後來,某刊約我寫篇「我與文學」之類的文章。當時心中覺得有那麼多話,似乎不吐不快,便寫了。八千餘字,其中有兩千餘字談到辛欣及她的作品。記述了我與李紀同志深夜訪她歸來時那種心境,那種感受,那些思想。記得其中寫到這樣的話:「辛欣正在思考。我認為思考對任何一個人來說,都是嚴肅的時刻,神聖的時刻,是應當受到尊重的。而干擾別人的思考,無論以什麼方式,出於什麼動機,良好的也罷,善意的也罷,其實都是討嫌的。在提倡精神文明的今天,起碼是不文明的行為。奉勸他們學得懂點禮貌……」

一吐為快的文章必然失之含蓄。這篇文章當時被退回也是情理之中的事。本欲寄給辛欣看看,一想有討好賣乖之嫌,便放置起來了。至今仍保存著。

四屆「作代會」期間,一位評論家,問我:「讀了張辛欣發在《人民文學》上的長篇散文《回老家》么?」答未讀。

說:「一定要讀,寫得極好。」

后兩天離開會議,帶著那期《人民文學》到石家莊去。在招待所里看完了,果然好。那期《人民文學》上,刊有「推薦『讀者最喜歡的作品』啟事」。便連夜寫了一篇很嚴肅很認真的推薦信,約千餘字,寄給了《人民文學》。《回老家》竟未評上「讀者最喜歡的作品」,據說是僅有我那一份選票。唉,好作品常有被埋沒之時!難怪王蒙同志主張編輯出版「落選作品選」,以補「遺珠之憾」。

至今我仍認為,辛欣有創作電影劇本的才華。在她的分配去向拖了半年多尚未落實前,曾託人達意她,願「保舉」她到北影來。讀了《回老家》,不免後悔。暗想:梁曉聲,梁曉聲,你才是個大傻瓜!沒誰會像你似的,拉來個強者「蓋」自己!張辛欣進了北影,你自己就乾脆「回老家」吧!心中產生了這想法,就好像一個人照鏡子照出了一張猙獰的鬼臉,靈魂不由出汗。承認別人的某一篇作品比自己的作品好,還寫封「推薦信」什麼的,這類小小「高尚」,有利而無害,不過是「高尚」的自我表現。而要將別人拉到自己身旁,讓別人的光彩照出自己的平庸來,心中那鬼就會啃你的靈魂了!

人啊,人!為什麼都免不了有那麼點嫉妒心理呢?回廠后我還是向領導「保舉」了她,領導也表示可考慮。她自己又猶豫,我只好作罷……張辛欣,聽著!你這輩子不寫一——三個好電影劇本,你才對不起你自己呢!寫吧,必要時我願像當年那樣,極負責任地為你當一次編輯。我如今已是編劇,不是哪個編劇都他媽的樂於給別人當編輯。而且有一條你是可以放心的,無論你寫出多麼好的劇本,我都不會在你的名字之後再掛上我自己的名字。我這人從不沾別人的光。到時候你拿你的編劇費,我拿我的責編費。即使你寫出的劇本可能得「奧斯卡」獎,我也不動心。這點職業道德還是有的,更何況你也不是個「善茬子」。

寫到這裡,我不能不替電影編輯們辯白幾句。因為我又想起了數年前你第一次與我見面時說過的話:「我知道,一無名人推薦,二無後門方便,像我這樣的,在北影上一部影片是痴心妄想……」

當時你我還都不是青年作家,都屬「文學青年」一類。我「迂」得可憐,你「狂」得非凡。但我和你一樣,都急切地要早日顯示自己的能量,都不免感受到某種壓制。

其實呢,我作了幾年電影編輯,倒認為靠名人推薦,或走個什麼「後門」,達到在北影上一部影片的目的,並不那麼容易。編輯之上有編輯組長,編輯組長之上有編輯部主任們。主任們也說了不算,還得經過編輯部定稿小組討論。討論之後也還無效,得經黨委通過,有時甚至還驚動電影局、文化部、中宣部。升到更高級的「階段」,則非黨中央的某某領導同志出面說一句話不可。

一部電影的拍攝,真是層層把關,難乎其難。如今「拍攝自主權」下放各廠,情況是略有好轉,但那「犯錯誤」的可能也便同時下放到了各廠。把關者們還是比刊物的負責人們更其顧慮重重。一篇稿子發排了又抽下來,也不過就損失個幾千元,至多上萬元。而一部影片若投入拍攝又中途「下馬」,那損失則可能是十幾萬,幾十萬。如今講究「經濟效益」,損失中包括了全廠職工的獎金,是「怨聲載道」的。電影編輯們,除個別人熱衷於假什麼名人或首長之名,推平庸之作欲獲責編費而外,多數還是有藝術良心的。

我覺得我自己在這一點上就無懈可擊。謙虛過分實乃虛偽。

在我們北影的《電影創作》即將復刊時,一天主任把我叫到辦公室,交給我一個劇本說:「別拖,早看完。看完寫一份書面意見給我。」

我接過劇本,回到自己的辦公室,坐下便看。

內中用大頭針別著幾份「批示」。

第一頁,是當時的一位領導同志寫給自己秘書的,只稱作者名字,可見關係非同一般。大意是劇本看過了,很電影化,主題思想很有意義。人物形象突出,情節曲折生動云云。要秘書告作者,已代轉電影局某負責同志。

第二頁,是這位電影局某負責同志的「意見」,當然是「完全同意」上述的「意見」。大概是為了表示虔誠和態度認真,還提了幾條無傷大雅的「似可修改」之處。一個「似」字,道出許多謹慎。

第三頁,是我們北影廠當時廠長的批條——立轉編輯部主任一閱。

主任積稿太多,很信任我,便由我「一閱」了。我看罷這些「官批」,對同室的一位老編輯笑道:「這位作者,不是大幹部的兒子,也一定是侄子女婿之類。」老編輯揶揄道:「你的美差來了啊。」

我答:「看看再說吧。」

這個劇本是根據北影已故著名編劇海默同志的遺作《戰馬》改編的。

看過後,竟沒看出什麼「匠心」之處。凝思良久,又去資料室翻出原作細讀。讀罷,大不以為然了。海默同志的原作,寫的是新疆剿匪時期,一名解放軍排長的戰馬,在戰鬥中犧牲,戰馬是騎兵的「第二戰友」,思念之情深切。後來在戰鬥中擊斃一匪首,獲得一匹與自己的「戰友」一模一樣的雪白馬,遂結「生死之交」,屢立戰功。小說原作,確不失為一篇較好的作品。

我一向以為,從小說到電影,所謂改編應是「再創作」,要重新體現改編者自己的藝術處理和藝術構思。「再創作」意味著藝術性的「再升華」,思想性的「再開掘」,情節細節方面的「再組合」。不見這些,那改編便是平庸的改編,當一名編劇也就太省事了。而且一篇短篇小說改編為電影,該補充多少改編者自己的生活和藝術方面的積累,是不言自明的。

基於這種藝術觀點,我認為那劇本的改編是平庸的,這就與那些負責人的意見大相徑庭了。

我又了解到,海默同志生前曾親自改編過自己這篇小說,北影還曾列印,「文革」中「一掃而光」了。

我便感到左右為難起來,不知該怎樣寫「書面意見」,索性拿著它找主任當面說。

主任又問:「改編的如何?」

我說:「將小說『斷行』,不等於就算改編。」主任明白了我的意思,沉吟起來。

我又說:「題材也有些陳舊。剛剛粉碎『四人幫』,人民希望看到正面或側面反映『十年動亂』的電影。再者,便拍,也應拍海默同志自己改編的劇本,亦算對我廠著名編劇的一種追憶和紀念。」

看得出,主任也頗感為難,默默吸了一會煙,終於說:「這樣吧,再給副主任看看。刊物即將恢復,修改後發一下,也算了結了此事。」

副主任,一位德高望重,很有藝術判斷水平的老同志,看后對我說:「即使發表,也需讓作者再認真修改幾遍。」

我就打電話與作者聯繫,約他到廠里來聽取我和副主任的意見。

他嫌路遠,希望到他家談。

我想到副主任家離他家較近,為了老頭少走許多路,應諾了。那時我們的副主任正在家中休病假。

從北影廠到火車站,路是夠遠的。倒了三次車到了火車站,還要倒一次車,下了車還要走十分鐘。那一帶我到北京后沒去過,街道不熟,約定的時間又早——八點半。六點半便離廠,吃不上早飯,北京站附近買了一個麵包,邊走邊吃。

到了作者家中,我理所當然要請副主任先談意見。

老頭看得很認真,用鉛筆在稿紙格邊做了許多記號,寫了不少句「評語」,一邊翻閱,一邊談。

老頭談一條,作者「解釋」一條。或曰:「這裡你沒看明白。」或曰:「這裡不能照你的建議改。」或曰:「我自己認為這裡改的很好。」

我便有些看不下眼去,打斷他說:「我們尊重改編者本人的藝術見地,我們的意見也僅供你參考,要求你修改一稿不算過分。你修改後再寄我們看吧!」說罷起身,也不告辭,便往外走。

副主任也只好跟我走掉。

走到街上,副主任批評我:「幹嘛那麼沒耐心呢?」我說:「他幹嘛那麼不虛心呢?」

副主任說:「他認為自己非一般作者可比嘛,這一點你還沒看出來?」

我說:「看出來了,因此我這一般編輯不願給他這非一般作者當責編,另請高明罷!」

副主任笑道:「我們研究后,還非你當這責編不可呢!沒吃早飯吧?到我家去吃,要不我們找個地方,我請你吃一頓。」數日後,劇本寄回。

我翻看一遍,除了我和老頭勾出的幾個錯別字,毫無變動。再一項作者的「勞動」,便是用橡皮將老頭在格邊作的記號或評語擦掉了。

我心想也忒吝惜自己的腦細胞了!擱置抽屜,看他怎樣?僅僅隔了一天,就打來電話,質問:「你們到底作出決定沒有?」

我反問:「什麼決定?」

作者說:「有關領導同志都很認真對待這個劇本,給予了充分的肯定,北影廠長也無反對態度,你們為什麼雞蛋裡挑骨頭呢?」

我說:「那你就讓他們直接下道生產令拍攝嘛!還給我這個責編打電話幹什麼?」說罷掛了電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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