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章

第一章

從吃完晚飯,你就一直在打電話,叫一遍不聽,叫兩遍不聽,叫三通不聽,直到我吼:「你要打電話,就出去打!」砰地一聲,你居然真衝出門去。

外面正下著大雪,奶奶趕緊跑去看門邊的衣櫃,惟恐你沒披外套。媽媽趴著窗子張望,看你是往哪個方向跑。我則愕然地坐在客廳,想起電影「繩索」中的一幕:淳于意對著自己「愛之深,責之切」的徒弟喊:「你給我滾出去!」那跟在師父身邊十幾年的徒弟,居然真捲起鋪蓋扭頭就走。

我始終記得老演員王引顫抖的聲音:「養了他十幾年,這麼一句話,他就真走了!」

王引演得多好啊!那眼神中的憤怒、茫然與失落,不正是我此刻的心情嗎?

兒子!最近我們為你老打電話,已經吵過不知多少次了!電話居然值得你如此傷害和父母的情感嗎?

或許是氣話,你說完就忘了!但你要知道那會多傷父母的心哪!

記得前兩天,我們怪你花大多電話費時,你頂嘴的話嗎?你說:「花多少錢,我自己出,可以了吧!」

你又還記得媽媽請你幫忙打一封信時,你的抱怨嗎?你說:「噢!我的東西,要自己打;你們的,也要我打!」

於是我想,大概有一天,當你能賺很多錢,再和我們鬧彆扭時,可能會說:「這樣吧!算算從小到大,我總共花了你們多少錢?吃了多少奶粉、穿了多少衣服,我開張支票,一次付清,兩不相欠!」

然後你也可以跟淳于意的徒弟一樣捲起鋪蓋,揚長而去,成為天地間一個真正獨立自主的男子漢!不是嗎?

過去我讀佛洛姆談愛的論著,說子女的成長,指向與父母的分離;又在分離之後,指向與另一個個體的結合,成為新的家庭。讀的當時我沒什麼感觸;但是今天,看著你一步步離我們遠去,便開始用佛洛姆的理論安慰自己:

「這是當然的嘛?孩子大了,有他的主見和叛逆性,為的是脫離父母,走向獨立!」

問題是,脫離父母就能否定父母的恩情嗎?過去十幾年來父母付出的愛,竟是能以奶粉和衣服的價值來衡量的嗎?你為什麼不把自己的生命計算進去?

我在你這般年歲時,也有反叛性,總拿自己跟別人比,怨家境不好,怪家教太嚴,但是有一天我讀到諾貝爾獎得主貝克特(SamuelBeckett)的劇本《結局》(Endgame),其中有一段:

「兒子對父親吼:『混賬!你為什麼生下我?』

父親:『我不曉得。』

兒子:『什麼?你不曉得什麼?』

父親:『不曉得生下的會是你!』

我開始思索其中的意思,了解到子女與父母之間是無法選擇的。最重要的,是這層關係永遠無法割捨。

所以你可以怨我們遺傳近視給你,怨我們用中國觀念管教,怨我們不是億萬富豪,甚至怨我們不可理喻!

但,你無法怨我們是你的父母。

如同,我們絕不怨生下你一般。

得到你,我們只有感恩。記得你幼兒時,我們常說幼兒時最可愛,百分之百屬於父母,上學之後就不同了。

但是到你上小學,我們又說中學以前都還天真無邪!

等你上了中學,我們又講兒子大了,可以當朋友聊天,真有意思!將來離家上大學。就要失去他了!

不過我相信,直到你未來成家,我們還是會說:「雖然難得回來一次,想到他,心都甜!」

這就是愛,就是執著,也就是無怨無悔!

只是,我不知道,隨著你的成長,是否也覺得每個階段父母都有不同的可愛之處呢?還是說愈來愈厭煩,真想把欠父母的還清,再也不受管束?

你放心好了!無論你多大、多偉大、多成功、多失敗,我們都會管你,如同我們愛你一般。

當你打完公用電話回來,如果夠細心,會發現雖然我們好像都不理睬你地去睡了,門前雪地上卻有著你母親和我的清晰腳印……

同性戀常是可以導向的,也就是被教導,引誘為同性戀者。最容易上鉤的,則是那些還沒有異性戀經驗的少年男女。

小心曝光

幾個中國朋友,請你教他們的孩子彈鋼琴,大概教上癮了,你突發奇想,打算印些宣傳單,到火車站停車場,夾在車子的擋風玻璃上。

「說不定會來一大票人呢!」你興奮地說。

「我反對!」

「為什麼?」你詫異地問,「不是早就要我打工賺錢嗎?」

我沒有直接答覆你,只是舉了個例子:

我的學生王威,最近辭掉了餐館送外賣的工作。那原本是個收入不錯的差事,只要騎腳踏車跑幾條街,把客人打電話叫的菜送過去,就能得到五大塊錢的小費。一天下來,賺的比學校工讀生多好幾倍。

他為什麼不做了呢?

因為他發現太危險了!好幾個送外賣的朋友,當他們找到地址時,發現裡面冷冷清清,突然一把尖刀架在喉嚨上,不但搶走食物、搜光了錢,而且臨走幾下子,差點送了命。

「我們在亮處,對方在暗處,我們當然沒有保障。」王威說。

「你在亮處,別人在暗處。」這就是我反對你發宣傳單的原因。從單子上,別人可以知道你是朱麗叶音樂院的學生,猜出你的年齡和知識背景,再由電話號碼,知道你住的地區,你的輪廓已經大概出來了。

而對方呢?

你一無所知!

於是當你應約前往,是不是可能發生類似送外賣的情況?

有時候這情況還更麻煩呢!

記得有一次下大雪,郵差送挂號信,我請他進屋裡簽字,他猶豫一下,進來了,卻笑說幸虧是熟人,否則絕不能進屋。因為過去曾經有位年輕的郵差,被女士請進門,接著那女人自己撕破衣服,說:「你是乖乖聽我的,還是要我喊強暴?」

臨走,郵差擠了擠眼:「這世上無奇不有,小心點好!」

又說:「生人出去,你最好送到門口,自己把門關上,因為有些壞人先來探路,出門時偷偷塞個紙團在鎖洞里,看來門是帶上了,其實沒真鎖住。而他已經摸清屋裡的一切,回頭來搶來偷,你很難防備!」

還有一個你應該知道的情況,就是對同性戀者的防範。

在今天這個時代,我們雖然不能說同性戀犯法,但最起碼的防備,是不要被他們引誘。

當我初中的時候,曾在書店認識一位學者型的人,像師長般為我講解書籍的內容,還請我吃東西,但是漸漸熟練之後,他居然有了奇怪的舉動。

我以前的同事,也提起他中學的遭遇,有一天在台北新公園外的布告欄看報,一個二十多歲的男人,背著手,搖著手中的鑰匙,向他逐漸靠近,故意用鑰匙碰觸、挑逗他。

後來讀到研究同性戀的論文,才知道:同性戀常是可以導向的,也就是被教導、引誘為同性戀者。最容易上鉤的,則是那些還沒有異性戀經驗的少年男女。

你這樣一個文質彬彬的白凈少年,正是他們理想的目標啊!

時代不同,環境也不一樣了。過去開車,看到路邊要求順道載一程的人,停車讓他上來乃是當然。但是今天有些州已經立法禁止,因為大多歹徒藉機搶劫。他們甚至躲在一邊,再由年輕女孩攔車,你才開車門,槍口已經抵住太陽穴。

以前你可以從曼哈頓荒僻的街角,打電話叫計程車。現在即使你從家裡叫車,對方都會要你留下電話,再回電查詢,才開車過來。

一個計程車司機說得好:

「坐車的人防我們,豈知我們也在防他。深更半夜,如果幾個男人攔車,我是不停的!有什麼辦法呢?我們對彼此一無所知啊!」

「知彼知己,百戰不殆。」兩千多年前的《孫子兵法》已經給我們最好的指導。

所以你要打工,可以!但絕對要認清對象,不能先讓自己毫無防範地曝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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肯定自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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