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章 狗和蟒蛇
自打我們分手始,西蒙和我就一直在為我的狗——布巴的監護權爭吵不休。西蒙需要看望它和周末帶它散步的權利。我並不想否認他有權去替布巴撿大便,但我恨他那種對狗的騎士態度:他喜歡帶鬆開拴繩的布巴去散步,讓這條沙灰色的狗蹦來蹦去地在普勒西迪奧的小道上穿行,與克利斯野地平行地跑著;可在那兒,幾乎任何一隻狗的大嘴都能輕鬆地將一條三磅重的約克奇瓦狗咬成兩半。
這天晚上,我們在西蒙的公寓為我們尚未劃分開來的自由職業事務清理一年的有價收據。為了扣稅的緣故,我們決定仍然應用「已婚類檔聯合申報」條例。
「布巴是條狗,」西蒙說,「它有權隔一段時間就自由地奔跑奔跑。」
「不錯,而且讓自己喪命。還記得在薩金身上發生的事嗎?」
西蒙轉動著他的眼睛,這是他表示「不會再發生那樣的事」的神態。薩金是鄺的狗,北京哈巴狗和馬爾他長毛狗的雜交種,一條好鬥的狗,會向街上任何公狗挑戰。五年以前,西蒙帶它去散步——鬆開了栓帶——於是薩金撕裂了一條個拳狗的鼻子,而這條斗拳狗的主人則向鄺奉上了一張八百美元的獸醫賬單。我堅持由西蒙來付賬,西蒙說應該由那條斗拳狗的主人來付,因為是他的狗挑起了這場撕斗。鄺則與獸醫醫院就每一項收費喋喋不休。
「如果布巴碰上了一條像薩金那樣的狗會怎樣呢?」
「是那條斗拳狗先動手的。」西蒙乾巴巴地說。
「薩金是條兇悍的狗!是你把它鬆開了栓帶,結果卻由鄺來付獸醫的賬單!」
「你這是什麼意思?是那條斗拳狗的主人付的賬單。」
「不對,不是他付的。鄺只是這樣說說,以便不讓你感到尷尬。我告訴過你這事,還記得嗎?」
西蒙歪嘴一撇,他的這種怪相總是跟隨著一個懷疑的聲明,「我不記得了。」他說。
「你當然不記得了,你只記得住你想要記的東西。」
西蒙竊竊私笑,「哦,我想你不是這樣吧?」在我能有所反應之前,他伸出他的手,手掌朝上,阻止我開口,「我知道,我知道,你有著持久不衰的記憶力!你永遠不會遺忘任何一件事!好吧,讓我來告訴你,你對每一件近來小事的記憶都與記憶力無關,它蘊含的是該死的妒忌。」
西蒙所說的話使我惱怒了整整一個夜晚。我真的是那種念念不忘舊惡的人嗎?不,西蒙是在用回擊刺人的話為自己辯護。如果我生來就有記住一切東西的本事,這能怪我嗎?
貝蒂嬸嬸第一個告訴我,我是具有照相式記憶力的人,她的評論使我相信自己長大後會成為一個攝影師。她這樣說,是因為有一次當她在一大群人面前說起一部我們大家都看過的電影時,我糾正了她的說法。由於在過去的十五年裡我一直是在攝影機鏡頭後面混飯吃的,我不知道人們說的照相式記憶力到底是什麼意思。要說我是怎麼記住過去的事的,那並不像翻動一堆雜亂的快照,而是要比這更有選擇性。
在我七歲時,如果有人問我的住址號碼,那些數目字並不會在我眼前閃爍。我不得不激活特定的時刻:那天的氣溫、修剪過的草坪發出的氣味、橡皮帶涼鞋敲著我腳跟的啪一啪一啪聲;然後我再次跨上那條水泥澆鑄門廊的兩級台階,把手伸進黑色的信箱,心砰砰地跳,手指頭四處抓摸——在哪兒?那封來自阿特·林克賴特的乏味的信——邀請我出席他的演出會——在哪兒?但是我不會放棄希望,我會暗自思忖:也許我把地址號碼給搞錯了。不過沒有弄錯,地址在那兒,就是上面那黃銅數字:3—6—4—5,結束處是周圍滿是污跡和銹斑的螺絲。
我記得最牢的就是這些,不是地址而是痛楚——那種如骨鯁在喉的確信:這個世界在指責我任意妄為和粗心大意。難道那與妒忌是同樣的嗎?我非常想成為《粗話不堪入耳的小鬼》里的客串,那可是小傢伙獲取名聲的捷徑,而且我也想再次向母親證明,儘管有鄺在,我還是與眾不同的。我要冷落鄰居那些孩子,使他們惱火我居然擁有比他們所知道的更多的樂趣。在我繞著街區一圈圈地騎自行車玩時,我會構想當自己最終被邀請出席那個演出會,我要說些什麼。我會告訴林克賴特先生有關鄺的事情,只是那些有趣的事兒——像那次她說起自己喜歡電影《南方的太平洋》。林克賴特先生準會豎起他的眉毛,撅圓嘴。「奧利維亞,」他會說,「你的姐姐指的是不是南太平洋?」而後觀眾席上的人們就會拍著他們的膝頭大笑大叫,而我的臉上則會煥發出孩子氣的好奇與逗人喜愛的神情。
老阿特總是把小孩子們想得那麼的可愛和天真,卻不知道自己說的是些令人難堪的話。當然,在演出會上的所有那些孩子都清楚地知道自己在做些什麼。可他們為什麼要述及真正的秘密——他們是怎樣玩晚安護士和假領醫生的遊戲、怎樣從街角的墨西哥人雜貨店裡偷口香糖、火藥帽和健美雜誌。我很熟悉干這些事的小傢伙,他們與那些欺負我的孩子一樣:有一次,那些孩子扭住我的胳膊按下去並朝我撒小便,一邊還笑著叫喊:「奧利維亞的姐姐是個痴獃。」他們坐在我身上直到我開始哭起來。我心裡恨透了鄺,也恨透了自己。
為了安慰我,鄺帶我來到甜蜜之夢。我們坐在商店外面,一面舔吃著蛋卷冰淇淋。那隻媽媽最近剛從寵物關押場拯救來的小狗——鄺給它取命叫船長——躺在我們的腳下,警覺地等著接吃我們掉下去的冰淇淋汁。
「利比—阿,」鄺說,「知——得,這詞是什麼意思?」
「痴——呆,」我糾正說,同時玩味著這個詞。我仍然還恨著鄺和鄰居的孩子。我又舔了一口冰淇淋,回想著鄺所做的傻事兒,「痴獃意思就是飯桶,」我說道,「你知道,就是什麼也不懂的蠢人。」她點點頭,「像在錯誤的時間說錯誤的事。」我附加說,她又點點頭,「當小孩子嘲笑你時,你卻摸不著頭腦。」
鄺沉默了極長一段時間,我的胸內都開始感到癢兮兮地不舒服了。最後她用中文說:「利比—阿,你認為這個詞說的就是我嗎?你說老實話。」
我繼續舔著從我的蛋卷邊上流下來的冰淇淋汁,以避開她的注視。我注意到船長也專註地察看著我。癢兮兮的感覺在滋長,直到我長長地嘆了一口氣,嘟噥著說:「這倒不是。」鄺粲然地笑起來,拍拍我的手臂。這個舉動可真的要讓我發瘋了,「船長,」我大叫起來,「壞狗!別乞討了!』哪條狗哆嗦起來。
「哦,它沒有在乞討啊。」鄺以開心的聲音說,「它只是在渴望。」她撫摩著它的後腿部,然後把她的蛋卷冰淇淋伸到那條狗的頭上,「說英語!」船長打了幾次噴嚏,然後低沉地嗚嗚叫了幾聲。鄺讓狗舔了一下冰淇淋。「講中文!說中文!」狗隨著發出兩次尖聲高叫。她又讓狗舔了一下冰淇淋,接著再讓它舔一下,親熱地用中文和它說著話。看著這情形,我很惱火:怎麼任何蠢事兒都能讓她和那條狗馬上就開心起來呢。
在這同一個夜裡的晚些時候,鄺再次問我有關那些小孩子所說的話。她這樣沒完沒了地糾纏我,讓我覺得她可真的是個痴獃。
利比—阿,你睡著了嗎?好吧,對不起,對不起,再睡吧。這事兒並不重要……我只是想再問問你這個詞:痴獃。呵,但是你現在睡著了,或許可以明天問,等你從學校回家后……
真有意思,我在想自己一度居然也這樣看待班納小姐:痴獃。她什麼也不懂……利比—阿,你知道我教班納小姐說話嗎?對不起,對不起,還是再去睡吧。
不過這是真的,我是她的老師。當我第一次碰到她時,她的話說得就像嬰兒似的!有時我都會大笑起來,實在熬不住呵。不過她倒不在乎。我們兩個一直在顛三倒四地亂說一氣,著實過了一段好時光。我們就像兩個廟會上的演員,使用我們的手、眉毛以及快速地扭曲雙腳來相互顯示我們說的意思。她就是這樣告訴我她來中國以前的生活的。我覺得她所說的就是這些:
在薊山以西很遠、很遠的地方,橫跨過波濤洶湧的大海,有一個村莊。她就出生於那村裡的一個家庭。到那地方要經過黑人生活的鄉村,並且遠遠地超越了英國士兵和葡萄牙水手的國土。她家庭的村莊比所有這些國土加在一起還要大。她的父親擁有許多能跨洋過海到別的土地去的船隻。在那些土地上,他收集像花一樣長出來的錢,而這種錢的氣味使許多人感到快樂。
當班納小姐五歲時,她的兩個弟弟追逐一隻小雞追進了一個黑洞,結果一路摔下去,摔到世界的另一面去了。當然了,他們的母親想把他們找回來。在太陽升起之前和太陽下山以後,她會像公雞一樣伸出脖子叫喚著她失去的兒子。許多年以後,這位母親發現了那地球上的同一個洞,就爬了進去,於是也一路摔到世界的另一面去了。
父親告訴班納小姐:我們必須找回我們的家,所以他們就乘船遠航,穿越在波濤洶湧的海洋上。他們第一個停泊的地方是一個熙熙攘攘的島嶼。她的父親帶她住在一座由看上去像耶穌似的小人兒管理的巨大宮殿里。當她的父親在野外獲取更多的像花一樣的財富時,那些耶穌似的小人兒向她扔石頭並剪去了她的長發。兩年以後,她的父親回來了,於是父女倆坐船去了另一個島,一個由瘋狗統治著的島。她的父親再次把班納小姐安置在一座大宮殿里,自己則離開去獲取更多的錢。當他走了以後,瘋狗們追逐班納小姐並撕扯她的衣服。她繞著島四處奔跑,尋找她的父親。結果卻找到了一個叔叔,於是就和這個叔叔坐船去了中國的一個有很多外國人住著的地方。在那兒她並沒有找到她的家。一天,當她和她的叔叔躺在床上時,這個叔叔在同一時間裡變得又冷又熱,升騰到空中,然後掉下海里去了。對班納小姐來說,幸運的是她又碰上了另一個叔叔,一個有許多槍的男人。他帶她來到也有外國人居住的廣州。每天晚上,這個叔叔都把他的槍放在床上,讓她在睡覺之前把它們擦亮。有一天,這個男人割下一小塊有著許多精美的廟宇的中國,他坐在這塊漂浮的島嶼上航行回了家,把廟宇給了他的妻子,島嶼給了他的女王。班納小姐碰上了第三個叔叔,一個美國人,也有許多槍。不過這個叔叔給她梳頭髮,喂她吃桃子。她非常愛這個叔叔。一天晚上,許多客家人闖進他們的房間,把她的叔叔帶走了。班納小姐跑到拜上帝教徒那兒去求救,他們說,跪下來,於是她就跪了下來。他們說,祈禱,於是她就做祈禱。接著他們就把她帶往內地到了金田,在那兒她掉進了水裡並祈求著能獲救。那就是我救她的時候。
再後來,當班納小姐學會了更多的中國話時,她再次給我講了她的生活經歷。由於我現在聽到的事情是不同的,我心裡所悟到的也就兩樣了。她出生在美國,遠於非洲的一個國家,距英國和葡萄牙也很遠很遠。她的家鄉靠近一個名叫扭樂——聽起來就像是牛月——的大城市。或許那就是紐約。一個名叫俄羅斯或羅斯的公司,而不是她的父親,擁有那些船隻。她的父親只是個職員。這個輪船公司在印度買鴉片——就是那些花——然後在中國再賣出去,在中國人中間散播一種像夢幻似的疾病。
當班納小姐五歲時,她的弟弟並沒有因追逐小雞而追到一個洞里去,他們是死於水痘,被安葬在他們的後院。她的母親也沒有像公雞似地伸長脖子:是她的喉嚨腫脹起來了。她是死於甲狀腺疾患,就安葬在她兒子墳墓的旁邊。在經歷了這場悲劇以後,班納小姐的父親帶著她去了印度——並非由耶穌似的小人兒統治的印度。她在一所為來自英國的耶穌教徒孩子開辦的學校里上學,這些孩子非但不聖潔而且頑皮狂野。再後來她父親帶她去了馬六甲,而那兒也不是由狗統治的。她所說的是另一所學校,在那兒讀書的孩子也是英國人,但是比印度的那些孩子更桀驁不馴。她的父親遠航去印度買更多的鴉片,結果再也沒有回來——為什麼,她並不知道,所以她的心裡滋長了各種各樣的哀傷。現在她沒有父親,沒有錢,也沒有家。當她仍然還是個少女時,她遇上了一個男人,這個男人把她帶到了澳門。澳門蚊子成群結隊,那男人患上瘧疾而死於那兒,並被安葬到了海里。然後她與另一個男人在一起生活。這個男人是個英國上尉,他幫助滿族人與拜上帝教徒作戰,每攻陷一城就賺到一筆大錢。後來他滿載為英國和他的妻子掠奪來的廟宇珍寶,坐船回家了。班納小姐隨後去和另一個士兵生活。這個士兵是個美國人,她說,幫助的是拜上帝教徒,他與滿族人作戰,也同樣靠掠奪那些被他和拜上帝教徒焚毀成白地的城市賺錢。這三個男人,班納小姐告訴我說,並不是她的叔叔。
我對她說:「班納小姐一阿,這可是個好消息。與你的叔叔睡在同一張床上,對你的嬸嬸來說可不好。」她大笑起來。所以你看,到了此時,由於我們已能很好地互相理解,故而能夠一起發笑了;到了此時,我腳上的老繭也為班納小姐的一雙緊繃繃的皮鞋所替代了。但是在這些事發生以前,我不得不教她怎麼談話。
開始時,我告訴她我的名字叫女怒目。她叫我木小姐。我們經常坐在院子里,由我教她事物的名稱,彷彿她是個小孩子似的。而她也正像個小孩子,急切地、快速地學習著。她的心靈對新的念頭並沒有遲鈍得一概排斥,她不像那些拜上帝教徒,他們陳舊迂腐,只會鸚鵡學舌。她具有一種超凡的記憶力,記性特別地好。不管我說什麼,它們都會鑽進她的耳朵,然後從她的嘴裡冒出來。
我教她用手指著並叫出組成這個物質世界的五種基本成分:金、木、水、火、土。
我教她是什麼使這世界成了一個生存的所在:日出和日落、熱和冷、塵埃和熱量、塵埃和風、塵埃和雨水。
我教她在這個世界上什麼是值得傾聽的:風聲、雷聲、馬在塵土中的賓士聲、鵝卵石落在水裡的聲音。我也教她什麼是讓人害怕去聽的聲音:夜晚急促的腳步聲、柔軟的布料緩慢地撕開的聲音、狗吠聲、蟋蟀的鳴叫聲。
我教她兩樣事物混合在一起是怎麼產生另一種東西的:水和泥土構成泥漿,熱和水構成茶,外國人和鴉片造成麻煩。
我教她讓我們能記住生活的五種味道:甜、酸、苦、辣、咸。
有一天,班納小姐用她的手掌摸著她身體的前部,然後問我這用中文怎麼說。在我告訴了她以後,她對我用中文說:「木小姐,我希望能知道許多可用於談論我胸部的詞語。」只是到了此時我才意識到她想談論她心裡的感情。第二天,我帶著她在城裡轉悠。看到有人在爭吵,我就說:憤怒。看到有個女人把食物放置在祭壇上,我就說:尊敬。看到一個頭被鎖在木枷里的小偷,我就說:羞恥。看到一個年輕的姑娘站在河邊,把一張有洞的舊網撒入淺水中,我就說:希望。
後來,班納小姐指著一個試圖把一隻太大的桶擠過一扇太小的門的男人說:「希望。」但是在我看來,這不是希望,這是愚蠢:吃飯可是為了有腦筋。我不知道在我為她命名那些別的感情時,她所看到的是什麼;我也不知道外國人是不是具有與中國人截然不同的感情。他們是否認為我們所有的希望都是愚蠢的呢?
然而,我終於還是教會了班納小姐幾乎完全像個中國人那樣地去看待世界。對於知了,她說它們看上去就像枯葉在震顫,感覺就像紙在哪啪地響,聽起來就像火在呼嘯,聞上去就像塵土飛揚,嘗起來就像在油里煎過的魔鬼。她恨它們,確信它們活在這個世界上毫無目的。你看,在五種方式上,她都能像個中國人一樣來感知這個世界。但是往往是那第六種方式,她的美國式重要感,後來使我們之間產生了麻煩。因為她的感覺引向意見,她的意見則引向結論,而這些結論有時會與我有分歧。
在我童年的大部分時間裡,我不得不竭力抑制自己像鄺所刻畫的那樣去看待這個世界,像她那樣談論鬼魂。在她經受了電擊治療以後,我告訴她,她必須假裝自己看不到鬼魂,否則那些醫生就不會讓她出院了。
「啊,保密,」她點點頭說,「就你知道。」
當她回家后,接下來就是我必須假裝鬼魂就在那兒,以作為我們的秘密——假裝它們不在那兒——的一部分。我竭力想持有這兩種互相矛盾的觀點,但不久我就開始看出什麼是我不該保持的。我怎麼能不這樣做呢?大部分孩子,沒有像鄺那樣的姐姐,總想象鬼魂躲藏在他們的床下,準備來抓他們的腳掌。而從另一方面來說,鄺的鬼魂,就坐在床上,靠著她的床頭板,我能看到它們。
我所說的並不是那薄如蟬翼,會「嗚——」地嚎叫的白色床單。鄺的鬼魂也不是隱身的,就像電視《絕頂好人》里那和藹可親、能憑空移動鋼筆和杯子的幻影一樣。她的鬼魂看上去是活生生的,喋喋不休地聊著過去的好時光。它們焦慮不安,牢騷滿腹。我甚至看到有一個搔摸著我們的狗的脖子,而船長則跺著它的腳,還搖擺著尾巴。除了鄺以外,我從未告訴任何人我所看到的東西。我覺得我也會被送到醫院裡去接受電擊治療的。我所看到的東西似乎是真實的,一點兒也不像做夢。那彷彿是某個什麼人的感受逃逸了出來,而我的眼睛則變成了電影放映機,用強光賦予了它們生命。
我還記得一個特別的日子——我一定有八歲了——當時我獨自坐在我的床上,給我的玩具娃娃穿她最好的衣服。我聽到有個女孩的聲音在說:「給我看。」我抬頭張望了一下,看到在鄺的床上有個和我年齡相仿、臉色陰鬱的中國女孩,想要看我的玩具娃娃。我沒有感到害怕,見到鬼魂是另外一回事:我總是感到極其鎮靜,彷彿我的整個身體都浸泡在一種平和的鎮靜劑里。我彬彬有禮地用中文問這個小女孩她是誰,而她則高聲尖叫著說:「麗麗——麗麗,麗麗——麗麗。」
當我把我的玩具娃娃扔到鄺的床上后,這個麗麗女孩把她拿了起來。她取下娃娃的粉紅色羽毛披肩,往與之匹配的緞子緊身服內窺視著。她粗暴地扭曲著娃娃的手臂和雙腿。「別弄破她。」我警告說。在這整個過程中,我都能感覺到她的好奇心,她的驚異感,她對那無生命的玩具的害怕。然而我絕沒有去詢問為什麼我們會有這情緒的共鳴,我太擔心她會把這娃娃帶回家了。我說:「夠了,把她給我吧。」而這小女孩卻假裝沒聽到我的話。於是我走過去,從她手裡搶過玩具娃娃,然後回到我的床上。
我立刻就注意到羽毛披肩不見了。「還給我!」我高叫起來,但是那女孩已經消失了。這使我感到恐慌,因為只是到了此時,我才恢復了正常感受,才清楚她是個鬼魂。我四處尋找著那羽毛披肩——床單下、床墊和牆壁之間、兩張配對床的下面。我無法相信一個鬼魂能拿某個真實的東西並使之消失。整個星期,我都在搜索那羽毛披肩,清理了每一個抽屜、口袋和角落。我從此再也未發現它,於是認定真的是那個女孩鬼魂偷走了羽毛披肩。
現在我可以想出更合乎邏輯的解釋:或許是船長帶走了它並把它埋在了後院;或者是我的媽媽把它給吸進了吸塵器里。像那樣的事是很有可能的。但是當我還是個少年時,我的想象和現實之間並沒有足夠清晰的界限。鄺看到的是她所相信的東西,我看到的則是我不想相信的東西。
當我再長大了一點以後,鄺的鬼魂被納入了別的孩子氣的信念軌道,就像聖誕老人、牙齒精靈、復活節兔子一樣。我沒有告訴鄺這一點:如果她再次失去控制怎麼辦?但私下裡我是用梵蒂岡認可的聖徒以及按這個價值體系運行的來世替換了她的鬼魂和陰間的概念。我滿心喜歡地贊同那種聚集善德佳行的觀念——就像收集那些能貼在小冊子里並換取家用小器械的綠色環保標誌一樣。只不過代替獲得那些小玩意兒的是你收到一張去天堂、地獄或煉獄——依據你做了多少好事或多少壞事以及別人怎麼議論你而定——的單程票。不過一旦你得以去天堂,你就不會再作為鬼魂返回地球,除非你是個聖人。而這種情況大概不會發生在我的身上。
我有一次問媽媽天堂是什麼,她說那是個永久的度假地:在那兒所有的人都是平等的——包括國王、皇后、流浪漢、教師、小孩子。「電影明星呢?」我問道。媽媽說我能碰到各種各樣的人——只要他們能至善至美到足以進入天堂。在晚上,當鄺喋喋不休地說著她的中國鬼魂時,我就用手指頭數著我想見到的人,並試圖把他們按我喜歡的程度排列成序——如果見面有限制的話,比如說,一星期五個。其中有上帝、耶穌以及瑪利亞——我深知自己首先該提及他們。然後我會要見我的父親和其他所有已過世的親近的家庭成員——當然沒有鮑伯爸爸。在我把他列入我的名單之前,我會等上一百年的。就這樣把第一個星期給對付過去,雖說有點兒令人厭煩,但確是必須的。下一個星期是好事兒將開始的時間,我將見到著名人士——倘若他們已經去世的話,如甲殼蟲樂隊成員、海利·米爾斯、雪莉·坦普爾、德韋恩·希克曼,或許還有阿特·林克賴特這個討厭鬼,他最後終將認識到他為什麼應該讓我出席他那啞劇演出。
到了初中階段,我關於來世的看法是有點陰鬱的。我把那地方勾畫成一個有著無限學識的所在:在那兒,一切都被展示出來——有幾分像我們市中心的圖書館,只是更大;在那兒,虔誠的聲音正列舉著什麼是你該做的而什麼是你不該做的,那聲音通過喇叭響徹雲霄。同樣,如果你犯有微錯而不是壞到頭頂生瘡腳底流膿,你也不用去地獄,但必須付一筆巨大的罰金。或者如果你做了什麼壞事,你就去一個類似於業餘補習學校的地方,那兒就是所有壞孩子——抽煙的、從家裡逃走的、在商店裡偷東西的、或者養私生子的——的歸宿。但是如果你遵守規則,沒有給社會造成負擔,你就能直接進入天堂。在那兒你會獲悉所有那些你的教學老師一直在詢問你的問題的答案,諸如:
我們作為人類應該學些什麼?
為什麼我們應該幫助其他境遇比我們差的人?
我們怎麼才能防止戰爭?
我也打算要知道某些丟失了的東西到底發生了什麼事,諸如我的玩具娃娃的羽毛披肩以及更近一些日子,我的水晶項鏈——儘管我的弟弟湯米說:「向上帝發誓,我沒有拿。」我還是懷疑是他偷走的。除此之外,我還想尋找一下幾個沒有解決的神秘事件的答案,譬如:是利齊·博登殺了她的父母親嗎?戴著鐵面具的男人究竟是誰?阿米莉亞·埃爾哈特到底出了什麼事?在死亡隊列中所有那些已被處死了的人里,誰是真正有罪的?誰又是無辜的?在那些處死方式——弔死、用毒氣毒死、用電處死——中,哪一種讓人感到更糟糕?在解答所有這些問題期間,我也會找到證據證明是我的父親,而不是鄺,說出了鄺的母親是怎麼死的真相。
等到了我讀大學時,我再也不相信天堂和地獄,不相信那些基於至善至惡之上的報答和懲罰的隱喻性說法了。在那時我已經遇到了西蒙。他和我會與我們的朋友邊沉溺在毒品的飄飄然中邊談論著來世,「就是沒有意義,夥計——我的意思是,你活著還不到一百年,然後生前一切都累加起來,轟隆一聲,在那以後,你就得持續數百萬年地不是躺在那眾所周知的沙灘上就是像個熱狗似地在烤又上炙烤。」我們無法接受耶穌是唯一出路那種邏輯,那意味著從未聽說過基督上帝的佛教徒、印度人、猶太人以及非洲人註定要淪入地獄,與此同時,三K黨成員卻不會遭此厄運。在兩次吸食毒品之間,我們會試圖不呼氣地說話,「喔,那一類公正的意義是什麼呢?比如,在那以後全人類學什麼呢?」
大多數我們的朋友都相信死後就什麼也不存在了——漆黑一片,沒有痛苦,沒有報答,也沒有懲罰。一個名叫戴夫的傢伙說,只是在人們還記得你時才存在不朽。柏拉圖、孔子、如來佛、耶穌——他們是不朽的,他說。他是在我和西蒙出席了一個朋友的葬禮后說這番話的。這個朋友名叫埃利克,他的兵役號出現在徵兵公報L,結果死在了越南。
「即使他們實際上並不像現在人們記憶中的那樣也是如此嗎?」
戴夫停頓了一下,然後說:「對。」
「那埃利克呢?」我問道,「如果人們記住希特勒的時間要比記住埃利克的長,那是不是意味著希特勒是不朽的而埃利克卻不是呢?」
戴夫再次停頓了下來,但在他能回答之前,西蒙肯定地說:「埃利克是偉大的,沒人會忘了埃利克。如果是有天堂,那他現在就在那兒。」我記得我就是為了西蒙說這番話而愛他的,因為那也是我的感受。
可這些感情怎麼會消失的呢?它們是像那羽毛披肩一樣,在我不留神的時候,消失的嗎?我是不是該竭力去把它們再找回來呢?
我始終不忘的並不僅僅就是妒忌:我還記得在鄺床上的一個姑娘,記得埃利克,記得那神聖的愛情的力量。在我的記憶中,我仍然還有一個保留著所有那些鬼魂的地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