私家大宅的不速之客
那個不速之客外貌相當斯文,整張臉的布局流暢、對稱,稱得上是個英俊小生。這個人的打扮與他的面容略有點反差,衣著是寬鬆式的,穿了一雙網格皮鞋。風一吹,衣服開始噼噼啪啪地抽打,把他並不健壯的身體裹了起來,使他的形象顯得多少有點猥瑣。
這個人站在這塊近郊的土地上。孑然孤立的私家大宅背對著一條河,他就在河邊站著。他已經相當熟悉這幢屋宅的構造了。他的身份是一名電話工。
這個人是從窗戶進入私家小宅的。在此之前,他戴上了手套,並且用很厚的棉布把那雙帶點流氣的網格皮鞋包了起來,然後他靈巧地用一把刀片弄開了窗子,身輕如燕地跳進室內,反手關上了窗。
室內與室外的反差太大了。一眼便可以判斷,主人是一個謹慎的斂富者。整個住宅的外觀十分平常,而內部則極為奢華。我們且不去描繪它是如何裝飾,只須這樣說,它的規格絕非普通收入者可為之,甚至連一般的富裕人家也勉為其難,擁有它的主人必定不是一個等閑之輩,電話工將會獲得豐裕的收穫。
從以上的描述不難看出,這個外表斯文的電話工是一個賊。一個人如果把賊當作謀生的主要手段,他至少要具備兩種素質:膽大和心細。賊一般都是比較聰明的,而且賊一般都有很敏銳的預感。這個賊就是這樣,他雖然還很年輕,但已是這一領域的行家裡手。而且他作案比其他賊有一個優勢,那便是他的職業是電話工,電話工是專門為用戶安裝和維修電話的,他可以自由地在房屋裡東張西望,在腦子裡畫好一幅地圖,以備後用。這段日子,這個第一職業是電話工第二職業是賊的年輕人不斷地在給這戶人家打電話,探究的結果是,這幢私宅白天很少有人在家,話筒那頭總是在重複那句:「我正外出,請留下你的名字和電話,我將儘快與你聯繫,謝謝。」電話工心裡暗自好笑,他覺得這位寓公實在是聰明反被聰明誤,企圖以貌不驚人的外牆來迷惑外界,卻沒想到免不了仍被洗劫一空的命運。電話工發現這很像那個稻草人的故事。農民用稻草人迷惑貪嘴的鳥,最終還是被鳥察覺了。不過電話工也承認,如果不是因為自己職業的便利,他也許永遠也不會對這私宅感興趣,但是偏偏自己走進了這間房子,又偏偏自己是個賊,這便是人們常說的偶然。電話工則認為宿命更確切。那個叫樓夷的教練註定了要破財。而自己註定了要發財,電話工認為這個解釋很對自己胃口。
電話工進了房中,他確定自己從窗口跳入時沒被人發現。大宅建造在河水拐彎處,是一個死角,公路在三百米以外,他是從後窗進來的,如果河裡沒有船他就不可能被發現,因為河對面是一堵又高又長的圍牆,圍牆外面是一家印染廠。廠里排出的染料常常使河水紅了藍,藍了綠,比如現在就是紅的。
為了這次行動,電話工等了很久。遲遲沒有付諸實施的原因是為了萬無一失。這是賊常有的心理。賊畢竟是賊,干那事之前不怕是不可能的。特別是一次有預謀的行竊。哪怕有很大的把握,賊也會拖延一段時間,好像那段拖延的時間就是一份保險單,這情形有點像結婚,到了節骨眼上總有一方(多數是女方)會提出等一等再考慮一下,其實他(或她)的心裡早已迫不及待了。
出發之前,電話工又往這私宅撥了一下電話,電話號碼是他當時安裝時記下的。屋裡仍舊沒人,還是那段重複的錄音。電話工很滿意地出了門,半個小時后他趕到了目標附近,為了以防萬一,他又打了一次公用電話,屋裡照舊沒人。他便沿著河朝小屋走來。後來便像變戲法一樣出現在屋裡,那套動作,連貫自如,完全稱得上是身手矯健,畢竟這是一個年輕的賊。
這個年輕的賊在房子里辨認了一下方向,然後便直奔主題了。他的目光里發出了一道貪婪而又饑渴的光。他來到了一排書櫥前,憑著記憶,他抽出了如下幾本書:《鄧肯傳》、《體操技巧手冊》、《美學》、《古典離別詩詞欣賞》、《草葉集》和《賀年卡設計》。應該承認,用出手不凡這句話來形容這個賊是恰當的。因為這個賊抽空書的位置暴露出來的竟然是一隻隱蔽的保險箱。它是與書櫥連在一起的(上回排電話線時電話工無意中發現了它)。這個賊的記憶力確實是非常之好。而且他並沒被勝利在望而沖昏頭腦,他在搬動那些書時沒有去弄亂它們,而是輕輕地放在一張椅子上,這時電話鈴響了。
電話工嚇了一跳,安下神后,他加快了手裡的動作,他打開保險箱的手藝同樣出類拔萃。說實在的,如果世界上必定要有賊這樣一個行當的話,這個電話工簡直就是一塊天生的材料。他把他的才智全用在了偷竊上,連開保險箱這樣精密的設備也成了小菜一碟。密碼無非是電話號碼或出生日期,這兩樣他都有(出生日期是登記裝機時留下的),他成功了。
他看到的財物比他想象中還要多,除了錢和存摺,還有大量的珠寶首飾,在此我們也沒有必要去衡量它們的具體價值,反正在前後不到三分鐘的時間內,這個世界上有兩個人變換了角色,一個成了富翁,另一個則已可能破產,電話工這輩子肯定沒看到過這麼多錢財,他的心都快從喉嚨內蹦出來了。他從口袋裡摸出了一隻摺疊式皮包,展開,把戰利品一股腦兒全收編了。最後他把保險箱重新關上,把那疊書放回原來的位置。剛要離開,電話鈴又響了起來,他罵了一聲,捂住別別亂跳的胸口,打開窗,跳了出去。
這個賊在河邊把手套和鞋上的厚棉套脫下來,在裡面塞進石頭,沉進了水裡。進入市區以後,賊去買了雙新鞋,把那雙網格皮鞋燒了,皮和塑料發出的臭味真讓人受不了,賊也有點受不了,不過他還是捏住鼻子看著它們變成了灰燼。賊幹完了這一切,便從這個故事裡消失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