旅行
我們中國人是最怕旅行的一個民族。鬧飢荒的時候都不肯輕易逃荒,寧願在家鄉吃青草啃樹皮吞觀音土,生怕離鄉背井之後,在旅行中流為餓莩,失掉最後的權益——壽終正寢。至於席豐履厚的人更不願輕舉妄動,牆上掛一張圖畫,看看就可以當「臥遊」,所謂「一動不如一靜」。說穿了「太陽下沒有新鮮事物」。號稱山川形勝,還不是幾堆石頭一汪子水?我記得做小學生的時候,郊外踏青,是一樁心跳的事,多早就籌備,起個大早,排成隊伍,擎著校旗,鼓樂前導,事後下星期還得作一篇《遠足記》,才算功德圓滿。旅行一次是如此的莊嚴!我的外祖母,一生住在杭州城內,八十多歲,沒有逛過一次西湖,最後總算去了一次,但是自己不能行走,抬到了西湖,就沒有再回來——葬在湖邊山上。
古人云,「一生能著幾雨屐?」這是勸人及時行樂,莫怕多費幾雙鞋。但是旅行果然是一樁樂事嗎?其中是否含著有多少苦惱的成分呢?
出門要帶行李,那一個幾十斤重的五花大綁的鋪蓋捲兒便是旅行者的第一道難關。要捆得緊,要捆得俏,要四四方方,要見稜見角,與稀鬆露餡的大包袱要迥異其趣,這已經就不是一個手無縛雞之力的人所能勝任的了。關卡上偏有好奇人要打開看看,看完之後便很難得再復原。「乘興而來,興盡而返。」很多人在打完鋪蓋捲兒之後就覺得遊興已盡了。在某些國度里,旅行是不需要攜帶鋪蓋的,好像凡是有床的地方就有被褥,有被褥的地方就有隨時洗換的被單,——旅客可以無牽無掛,不必像蝸牛似的頂著安身的傢伙走路。攜帶鋪蓋究竟還容易辦得到,但是沒聽說過帶著床旅行的,天下的床很少沒有臭蟲設備的。我很懷疑一個人於整夜輸血之後,第二天還有多少精神遊山逛水。我有一個朋友發明了一種服裝,按著他的頭軀四肢的尺寸做了一件天衣無縫的睡衣,人鑽在睡衣裡面,只留眼前兩個窟窿,和外界完全隔絕,——只是那樣子有些像是KKK,夜晚出來曾經幾乎嚇死一個人!
原始的交通工具,並不足為旅客之苦。我覺得「滑竿」「架子車」都比飛機有趣。「御風而行,冷然善也,」那是神仙生涯。在塵世旅行,還是以腳能著地為原則。我們要看朵朵的白雲,但並不想在雲隙里鑽出鑽進;我們要「橫看成嶺側成峰,遠近高低各不同,」但並不想把世界縮小成假山石一般玩物似的來欣賞。我惋惜米爾頓所稱述的中土有「掛帆之車」尚不曾坐過。交通工具之原始不是病,病在於舟車之不易得,車夫舟子之不易纏,「衣帽自看」固不待言,還要提防青紗帳起。劉伶「死便埋我」,也不是準備橫死。
旅行雖然夾雜著苦惱,究竟有很大的樂趣在。旅行是一種逃避,——逃避人間的醜惡。「大隱藏人海,」我們不是大隱,在人海里藏不住。豈但人海里安不得身?在家園也不容易遁跡。成年的圈在四合房裡,不必仰屋就要興嘆;成年的看著家裡的那一張臉,不必牛衣也要對泣。家裡面所能看見的那一塊青天,只有那麼一大塊。取之不盡用之不竭的清風明月,在家裡都不能充分享用,要放風箏需要舉著竹竿爬上房脊,要看日升月落需要左右鄰居沒有遮攔。走在街上,熙熙攘攘,磕頭碰腦的不是人面獸,就是可憐蟲。在這種情形之下,我們雖無勇氣披髮入山,至少為什麼不帶著一把牙刷捆起鋪蓋出去旅行幾天呢?在旅行中,少不了風吹雨打,然後倦飛知還,覺得「在家千日好,出門一時難」,這樣便可以把那不可容忍的家變成為暫時可以容忍的了。下次忍耐不住的時候,再出去旅行一次。如此的折騰幾回,這一生也就差不多了。
旅行中沒有不感覺枯寂的,枯寂也是一種趣味。哈茲利特Hazlitt主張在旅行時不要伴侶,因為:「如果你說路那邊的一片豆田有股香味,你的伴侶也許聞不見。如果你指著遠處的一件東西,你的伴侶也許是近視的,還得戴上眼鏡看。」一個不合意的伴侶,當然是累贅。但是人是個奇怪的動物,人太多了嫌鬧,沒人陪著嫌悶。耳邊嘈雜怕吵,整天咕嘟著嘴又怕口臭。旅行是享受清福的時候,但是也還想拉上個伴。只有神仙和野獸才受得住孤獨。在社會裡我們覺得面目可憎語言無味的人居多,避之唯恐或晚,在大自然里又覺得人與人之間是親切的。到美國落磯山上旅行過的人告訴我,在山上若是遇見另一個旅客,不分男女老幼,一律脫帽招呼,寒暄一兩句。還是很有意味的一個習慣。大概只有在曠野里我們才容易感覺到人與人是屬於一門一類的動物,平常我們太注意人與人的差別了。
真正理想的伴侶是不易得的,客廳里的好朋友不見得即是旅行的好伴侶,理想的伴侶須具備許多條件,不能太臟,如嵇叔夜「頭面常一月十五日不洗,不太悶癢不能沐」,也不能有潔癖,什麼東西都要用火酒揩,不能如泥塑木雕,如死魚之不張嘴,也不能終日喋喋不休,整夜鼾聲不已,不能油頭滑腦,也不能蠢頭獃腦,要有說有笑,有動有靜,靜時能一聲不響的陪著你看行雲,聽夜雨,動時能在草地上打滾像一條活魚!這樣的伴侶哪裡去找?